T/SZSA 030.3-2021 医院及医疗机构建筑空间照明技术规范 第3部分:检测和认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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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ZSA 030.3-2021 医院及医疗机构建筑空间照明技术规范 第3部分:检测和认证.pdf

ICS 29.140.05 K 70

医院及医疗机构建筑空间照明技术规范

第3部分:检测和认证 Technical code for space lighting in buildings of hospitals and medical institutions Part 3: Testing and Certification

深圳市医院协会 深圳市医院管理者协会 深圳市LED产业标准联盟 深圳市半导体产业发展促进会 视觉健康近视防控认证联盟 联合发布

目次: 前言 引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符号和缩略语. 10 检测与认证要求. 5.1 通则 + 5.2 “照明产品”和“照明系统”的检测内容., 11 5.2.1照明产品的主要检测内容GB/T 15970.10-2021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应力腐蚀试验 第10部分:反向U型弯曲试验方法.pdf, 11 5.2.2照明光源的检测要求. + 5.3医疗机构照明系统(现场)主要检测内容和要求 13 5.4“照明产品”和“照明系统”的认证内容, 13 5.4.1“合格批”的判定... 2 5.4.2 “不合格批”的判定. 13 5.4.3对认证级别的判定 ?

附录A(资料性附录)医疗机构照明技术指标的检测与认证要求. 附录B(资料性附录)医疗机构照明技术要求和指标表 2

医院及医疗机构建筑空间照明技术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医院及医疗机构建筑空间照明(以下简称医疗机构用照明)的第三方检测和认证基本 要求。规定了医疗机构用照明检测的内容、检测方法;认证的评估和等级评定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照明系统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设计、制造、安装、测试、验收、使用、质 量检验认证,为制定各个医疗机构用照明部件、部分的检测和认证技术标准的主要依据。医疗机构的其 他区域照明,可参照已给定相关要求执行。 本文件也适用于如疗养、康复等具有医疗性质的机构照明系统的检测和认证。 本文件不适用于医疗机构照明系统的其他专用照明灯具,如应急照明、医用标识照明、防爆灯具和 手术室的无影灯照明等专用灯具的检测和认证。

TestingofLightinglampsandlanterns

以国家产品质量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技术标准为依据,按照《规格承认书》的要求,用目测或专用 仪器仪表,对照明灯具的功能和技术指标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检查和测试,并出具《检验报告》的过程, 照明灯具的检测分为“供应商自我检测”和“第三方检测”。在商品贸易中常常委托有资质、有信 用、有权威与超然立场的独立检验人(IndependentSurveyor)一一第三方进行检测。 3.2

检验报告是检验机构应申请检验人的要求,检验产品与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一致性的程度和鉴定, 并对产品合格数进行统计,是经过对产品的质量检验得出的、鉴定产品质量达标程度所出具的一种客观 的书面证明。

产品认证是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通过检验评定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样品型式试验,来确认企 业的产品、过程或服务是否符合特定要求,是否具备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标准要求产品的能力,并给予 书面证明的程序。 国际标准化组织(IS0)定义。 产品认证分为强制认证(如“3C”认证)和自愿认证两种

照明灯具的认证是由具有质量认证资质、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机构,证实某一照明产品符合相关 标准或其他技术规范的检测和鉴定,并给予书面证明的程序。

照明工程的认证是由具有质量认证资质、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机构,证实某一照明工程符合相关 标准或其他技术规范的检测和鉴定,并给予书面证明的程序。

医疗照明 medicallighting

抑制细菌和真菌的生长繁殖的照明。 注:抑菌照明要求:频谱为入的光源在额定光功率P、在一定照射距离B范围内、照射 灭菌率达到60%以上灯具(或光源)为抑菌照明。其主要作用是抑制细菌和真菌白 3.8 洁净照明 月Cleanlighting 在照明系统中无微粒子散落、无有害物质、无细菌等污染物,使洁净室内的温升、洁净 音振动及静电控制在某一需求范围内,而所给予特别设计的照明系统。

医学名词。用于视觉检测紫细的出现或开始,对光源的适用性进行排序的指标。其值越低,光源越 适合用于检测紫组症状。见附录A 注:C0I指数的表示方法为:当人体的毛细血管血液中脱氧后的血红蛋白为50g/L时,记作“C0I=5.0”。 医疗光源对COI指数的要求通常为“COI≤3.2”,即当人体的毛细血管血液中脱氧后的血红蛋白为32g/L时,通过 医疗光源可以观察到发细颜色。 对应于对光源的要求为,在R1至R8的平均显色指数Ra不小于90的前提下,“饱和色”R9至R15的值Re必须大于零。 附:R9至R15的颜色也叫做“特殊显色指数”,颜色为:R9,饱和红色;R10,饱和黄色;R11,饱和绿色;R12,饱 和蓝色:R13,白种人肤色:R14,树叶绿:R15,黄种人肤色。

波动深度和频闪指数波升

件下也不造成任何光生物危害: 2)低危险(1类)(蓝光辐射亮度≤1X10W·m”·sr"),记作:RG1。在曝光正常条件限定下,灯不产生危害; 3)中危险(2类)(蓝光辐射亮度≤4X10W·m”·sr"),记作:RG2。灯不产生对强光和温度的不适反映的危害。 4)高危险(3类)(蓝光辐射亮度>4X10"W·m”·sr),记作:RG3。灯在更短瞬间造成危害。 3.18 维护系数maintenancefactor 照明装置在使用一定周期后,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与该装置在相同条件下新装时在 规定表面上所得到的平均照度初始值或平均亮度初始值之比。 3.19 LED灯具寿命 1 LEDICmplife h LED灯具在额定工作条件下,其光通量(或照度,或发光效率)衰减到初始值70%时所累积使用 的时间,或至灯具发生异常、或不能正常启动所经历的时间。 注:以小时(h)表示。 3.20 宣称寿命claimlife Tc 也称为“寿命期望值”、“预期寿命”。 由照明产品制造商、或供应商所承诺的使用寿命。而不是实际检测的照明产品在额定条件下,光 通量或光照度衰减到初始值的70%时的工作时间。 注:宣称寿命用小时(h)表示。 3.21 宣称寿命claimlife Tc 也称为“寿命期望值”、“预期寿命”。 由照明产品制造商、或供应商所承诺的使用寿命。而不是实际检测的照明产品在额定条件下,光 通量或光照度衰减到初始值的70%时的工作时间。 注:宣称寿命用小时(h)表示

灯具在额定工作条件下,其光通量(或照度,或发光效率)衰减到初始值70%时所累积使用 或至灯具发生异常、或不能正常启动所经历的时间。 以小时(h)表示。

Tc 也称为“寿命期望值”、“预期寿命”。 由照明产品制造商、或供应商所承诺的使用寿命。而不是实际检测的照明产品在额定条件下 量或光照度衰减到初始值的70%时的工作时间。 注:宣称寿命用小时(h)表示。

阿伦尼乌斯定律是一化学术语,是瑞典的阿伦尼乌斯从化学反应速率常数随温度变化关系的实验 中总结出的经验定律和计算公式。后来发现,该定律除对所有的基元反应适用外,对于诸如LED照明灯 具在一定工作温度范围内,工作时间与光衰减的关系也适用。所以用于经过对LED灯具较短时间的老化 来判断其使用寿命的推算方法。

光通量维持率LuminousfluxmCintenancerat

光通量维持率LuminousfluxmCintenancerate S 照明灯具在额定条件下工作,在寿命期限内一特定时间的光通量与初始光通量的比值 单位:%[h](百分比[小时]) 如:96%[1000h]表示1000小时的光通量维持率为96%

在路面预先设定的点上测得的或计算得到的各点照度的平均值。

3.25 路面照度均匀度uniformityofroadsurfaceilluminance 路面上最小照度与平均照度的比值。 3.26 照明智能控制系统streetIampintelligentcontrolsystem 用于照明灯具的自动控制,并具有有遥感、或摇控,或遥测、或遥信功能的系统装置。 3.27 抑菌灯lampthatinhibitsbacterialgrowth 由一定波长光源组成的能够抑制细菌生长或杀灭细菌的灯具。 3.28 表面反射率 Surfacereflectance 物体表面反射的辐射能量占总辐射能量的百分比。 3.29 表面照度Surfaceillumination 非照明任务的物体表面的照度值。 3.30 邻近周围区域照度Illuminanceofthesurroundingarea 对定位照明的灯具,在照明任务区域中心周围500mm范围内的照度值。 3.31 3C认证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缩写CCC 3C认证的全称为“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它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 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

1、本标准所指“检测”为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照明检测机构,按照相关技术标准或“规格承认书” 的要求,对医疗机构的照明产品或照明系统的鉴定检测。不包括产品制造商或供应商自行进行的“鉴定 检测”和“质量一致性检测”。 2、本标准所指“认证”为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照明认证机构,按照相关技术标准或“规格承认书” 的要求,根据对医疗机构的照明产品或照明系统的鉴定检测数据,作出等级判断,并出具书面报告的程 序。 3、对“照明产品”和“照明系统”的检测和认证的内容应按照本系列标准的《T/SZSA030.1医院 及医疗机构建筑空间照明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规范》的技术要求执行; 4、对照明产品的“安装与维护”的检测和认证的内容应按照本系列标准的《T/SZSA030.2医院及 医疗机构建筑空间照明技术规范第2部分:安装与维护》的技术要求执行; 5、对照明产品的“智能控制系统”的检测和认证的内容应按照本系列标准的《T/SZSA030.4医院 及医疗机构建筑空间照明技术规范第4部分:照明的智能控制》的技术要求执行。

5.2.1医疗机构照明光源(灯具)的主要检测内容

5.2.2照明产品的检测要求

说明:照明产品的检测内容和要求应按照本系列标准的《T/SZSA030.1医院及医疗机构建筑空间 照明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规范》中以下条款的技执行: 1)检测硬件环境要求应按照第5.2条执行,检测和试验方法应按照第6.2条执行,检验规则应按 照第7条中《表8检验规则表》执行; 2)安全要求的检测应按照第5.1条执行,检测和试验方法应按照第6.1条执行,检验规则应按照 第7条中《表8检验规则表》执行; 其中,视网膜蓝光危害限定的检测见本标准《附录I(资料性附录)蓝光危害的等级控制》; 3)结构与外观的检测应按照第5.3条执行,检测和试验方法应按照第6.3条执行,检验规则应按

5.3医疗机构照明系统(现场)的主要检测内

1)参考面(相对于地面RP单位:m) 2)光照度(EV单位:Lx); 3)照度均匀度(U。单位:%); 4)功率密度(LPD单位:W/m");

5)频闪深度(Dr单位:%); 6)眩光指数 (UGR 单位:无量纲)

5)频闪深度(D单位:%);

5.4“照明产品”和“照明系统”的认证内容

1)在“认证等级”项中,所有样品的“关键因素”项目和“重要因素”项目全部检验合格, 般因素”项目合格或经返回修改后合格者,则批量产品判定为“合格批”,对此批产品,给予评定产品 级别。 2)检测样品的“重要因素”中,凡有一项多件不合格,或一件多项不合格者,应返回给供应商进 行整改,在指定期限内经整改后检验合格,则批量产品判定为“合格批”,该批次产品必须按照被检验 样品进行全部整改,对此批产品,给予评定产品级别。 3)检测样品的“重要因素”中,凡有一项以上和一件以上不合格,且占被检测样品数10%及10% 以下者,应返回给供应商进行整改,在指定期限内经整改后进行第二次检验。经第二次检验合格,则批 量产品判定为“合格批”,该批次产品必须按照被检验样品进行全部整改,对此批产品,给予评定产品 级别。 4)在“认证等级”项中:“一般因素”为“修改后可不再次检测项”。“一般因素”中凡有不合 格项目,应返回给供应商进行整改,在指定期限内整改后不再采用仪器仪表检测,只需经目测检验合格 后,则批量产品判定为“合格批”,该批次产品必须按照被检验样品进行全部整改,对此批产品,给予 评定产品级别。

110国道立交 施工组织设计5.4.2“不合格批”的判定

1)在“认证等级”项中,“关键因素”为“一票否决项目”,检测样品中凡有一项一件不合格者, 则批量产品判定为“不合格批”,对此批产品不予以评定级别。 2)在“认证等级”项中,“重要因素”为“可返回修改项目”。如经返回修改后第二次检验仍为 不合格,则批量产品判定为“不合格批”,对此批产品不予以评定级别。

5.4.3对认证级别的判定

1)单项得分的计算:按照“附录A医疗机构照明技术指标的检测与认证要求表”中的46项内 项技术要求进行评定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Si=[≤(s)xw]n

样品总分的计算:按照“附录A医疗机构照明技术指标的检测与认证要求表”中的46项技术 逐项评定得分Si后,对分数进行累加得到样品获得的总分Sr。计算公式如下,

=E[si] 式中:S,—n件样品46个指标的总得

凡样品合格,样品总分在满分95%及95%以上的产品批量,认定为一级品质产品; 凡样品合格泵房沉井专项施工方案,样品总分在满分90%至94.9%的产品批量,认定为二级品质产品; 凡样品合格,样品总分在满分80%及89.9%的产品批量,认定为三级品质产品。 凡样品合格,总分在满分80%以下的产品批量,认定为合格品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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