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2447-2021 水电站防水淹厂房安全检查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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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2447-2021 水电站防水淹厂房安全检查技术规程.pdf

ICS27.140 CCSP59

Codeofsafetyinspectionforpowerhousefloodingproventionof hydropowerplant

DL/T2447—2021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电力行业大坝安全监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3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华 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水口发电集团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抽水蓄能技术经济研 究院、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国家水电站大坝 安全和应急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秀丽、陈顺义、杜德进、周建波、罗前进、金晓华、胡涛勇、黄靖乾 伊晓婧、羊鸣、薛洋、席前伟、姚辉、钟平、桑兴旭、武志刚、马正龙、高峡、邓博、张瑞清、郑金泰、 倪普兵、覃杰、王勇飞、代鸿元。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 条一号1#、2#、3#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00761)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电力行业大坝安全监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3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华 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水口发电集团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抽水蓄能技术经济研 究院、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国家水电站大坝 安全和应急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秀丽、陈顺义、杜德进、周建波、罗前进、金晓华、胡涛勇、黄靖乾、 伊晓婧、羊鸣、薛洋、席前伟、姚辉、钟平、桑兴旭、武志刚、马正龙、高峡、邓博、张瑞清、郑金泰、 倪普兵、覃杰、王勇飞、代鸿元。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 条一号:100761)。

DL/T 2447—2021

站防水淹厂房安全检查技术规程

本文件规定了水电站防水淹厂房所涉及的厂房及厂区、输水系统、金属结构、机组及附属设备、 供排水系统、厂用电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工业电视系统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内容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运用中的大中型常规水电站和抽水蓄能电站,小型水电站可参照执行。

防水淹厂房安全检查应在水淹厂房风险辨识的基础上,对水电站建筑物、设备设施、管理措施 检查,及时发现可能导致水淹厂房的隐患和缺陷。

DL/T2447—2021

5.1.2.2检查厂房周边冲沟或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的植被、物源等变化情况和防范措施。 5.1.2.3检查下列位于泄洪影响区、泄洪雨雾区、地表径流汇水区和泥石流影响区的建筑物和设备设施 的防洪、防雨雾安全措施: a)地面厂房的主厂房、副厂房、升压站、开关站、进出线、进厂道路等; b)地下厂房的进厂道路、交通洞进口,以及交通竖井、母线竖井、通风排烟道的进出口等。 5.1.2.4检查与厂房相邻的泄水建筑物泄洪水流翻越导墙的情况和相应的防范措施。 5.1.2.5检查厂房顶泄水建筑物的止水失效以及过流面裂缝、冲刷、磨损、破损等情况。 5.1.2.6检查下列部位的防洪闸门、封堵结构等的防淹措施: a)厂房与消能建筑物基础灌浆廊道、排水廊道的连通部位; b)地下厂房与尾水洞或尾调洞的连通部位; c)地下厂房的施工支洞、地质探洞的封堵部位; d)厂房应急备用电源位置的进出通道。

5.1.3.1检查主、副厂房屋顶的结构完整性、防渗漏措施的完好性及排水通畅情况。 5.1.3.2检查厂内明管、厂房蜗壳外包混凝土结构等的裂缝、渗漏等情况。 5.1.3.3检查地面厂房上下游挡水墙裂缝、渗漏等情况,以及具有防洪功能的门、窗的密封及伸缩缝渗 漏等情况。 5.1.3.4检查地面厂房边坡、防洪堤、防洪墙的滑动、塌陷、倾倒、开裂、破损,以及基础冲蚀、淘刷 等情况。 5.1.3.5检查地下厂房的施工支洞、地质探洞等的封堵结构及周边围岩的渗漏、破损、掉块等情况。 5.1.3.6检查地下厂房主体洞室下列部位处理工程的渗漏、涌水、塌陷、掉块、析出物等情况: a)邻近较大地质构造带、断层破碎带、节理裂隙发育区、采空区; b)地下水富集区、大型岩溶洞穴、暗河等。 5.1.3.7检查与水库、下游河道连通的排沙洞、排漂洞等结构安全状况及进人孔的安全性。

5.1.4.1检查厂房上下游两岸山体、滑坡体、堆积体等的开裂、错台、异常渗水、局部破坏、监测数据 突变等迹象。 5.1.4.2检查厂房上下游两岸冲沟的植被、物源等变化及淤堵情况。 5.1.4.3检查厂房尾水及下游河床的淤积、堵塞和占用情况。 5.1.4.4检查下游水库回水对厂房尾水位的顶托情况。

5.1.4.1检查厂房上下游两岸山体、滑坡体、堆积体等的开裂、错台、异常渗水、局部破坏、 突变等迹象。 5.1.4.2检查厂房上下游两岸冲沟的植被、物源等变化及淤堵情况。 5.1.4.3检查厂房尾水及下游河床的淤积、堵塞和占用情况。 5.1.4.4检查下游水库回水对厂房尾水位的顶托情况,

5.1.5.1检查批准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水库调度规程执行情况。 5.1.5.2检查厂房及厂区安全检查、安全监测相关规程和管理制度的编制发布情况。 5.1.5.3检查厂房及厂区防水淹厂房相关规程和制度的有效性及其执行情况。 5.1.5.4检查重点部位在下列情况下的加密监测分析和巡视检查情况: a)洪水期、冰冻期、地震、极端气象等特殊情况; b)邻近部位建筑物或设备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施工期间和充水期间。

DL/T 2447—2021

5.2.1资料复查宜收集、查阅以下基本资料:

5.2.2现场检查重点:

b)厂区周边、上下游两岸边坡和冲沟影响区; c)厂房上下游河道; d)泄洪雾化影响区; e)厂房挡水墙; f)防洪门、封堵结构; g)厂房内连通水库或上下游河道的孔洞、管沟、通道、预留缺口、电缆母线进出口; h)与压力管道或水库等连通的承压进人孔洞; i)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部位。

a)吸气漩涡: b)漂浮物、堆积物堵塞; c)其他阻水情况。 6.1.1.2检查事故闸门或快速闸门门槽混凝土结构情况、对闸门正常运行的影响情况, 6.1.1.3检查压力前池下列情况: a)挡水结构稳定性; b)挡水结构止水脱落、张开、渗漏、破损情况; c)与厂房连通部位的防范措施

6.1.2.1检查埋藏式压力管道下列内容:

a)隧洞沿线山体、冲沟的渗水及变化情况,管道相邻洞室渗水及变化情况,上述部位的排水系统 与厂房连通部位的防范措施; b)放空时混凝土衬砌内壁渗水、破损,混凝土衬砌与钢衬接头部位错动、渗水、坍塌等,钢衬内 壁鼓包、脱空及焊缝裂纹、渗水等,无衬砌隧洞内掉块、淤渣等。 .1.2.2检查明敷式压力管道下列内容: a)管道沿线山体、边坡、管床稳定情况,排水沟槽畅通情况; b)镇墩、支墩、管桥基础稳定及结构完整性; c)钢管伸缩节活动、渗水、变形情况; d)进人孔及其他开孔和接管的完好情况; e)工作闸阀、事故闸阀、旁通阀、通气阀、减压阀、真空破坏阀、过流保护装置等保护设施的运 行状态和闭门安全可靠性; f)钢管鼓包及焊缝裂纹、渗水情况; g)钢管外包混凝土开裂情况; h)钢管的锈蚀、裂纹、渗水等情况; i)混凝土明管的外部渗水、裂缝、破损、冻融情况; i)厂房针对管道事故水流的排水及防冲设施情况

6.1.3.1检查调压室溢流情况,各工况运行水位与设计的差异,典型事故甩负荷或突增负荷时的水位变 化情况,排水系统与厂房连通部位的防范措施。 6.1.3.2检查调压室所处部位山体地表渗水情况以及与厂房连通部位的防范措施,混凝土结构裂缝、渗 水、破损情况。 6.1.3.3放空时,检查阻抗孔等混凝土结构的完整性。

6.1.4.1检查输水系统中部或压力管道前设置的闸门室排水系统与厂房连通部位的防范措施。

6.1.4.2 检查门槽或闸门室混凝土结构情况、对闸门正常运行的影响情况。

6.1.5.1检查排水通道畅通情况、与厂房连通处设置的防范措施等。 6.1.5.2检查输水系统下列排水设施的渗涌水情况,以及渗排水杂质或颗粒、析出物等情况: a)排水孔; b)排水洞; c)排水廊道; d)钢管外排水管等。

6.1.5.1检查排水通道畅通情况、与厂房连通处设置的防范措施等。

6.1.6施工、检修封堵体

6.1.6.1检查堵头所在施工支洞的排水通道畅通情况、与厂房连通处设置的防范措施。 6.1.6.2检查堵头端面渗水、析钙四川省某市医院职工住宅楼水电安装施工组织设计.doc,堵头下游围岩渗漏点分布和渗流量,围岩排水孔出水等情况。 6.1.6.3检查堵头放空(检修)通道闸门(阀)、闷头及其紧固件的渗水、锈蚀情况及其启闭设备状况 6.1.7出水口

6.1.7.1 检查河道堵塞或其他阻水现象。 6.1.7.2检查闸门门槽混凝土结构情况、对闸门正常运行的影响情况,

6.1.8.1检查输水系统安全检查、安全监测相关规程和管理制度的编制发布情况。 6.1.8.2检查输水系统安全检查、安全监测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测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6.1.8.3检查下列特殊情况下重点部位的加密监测分析和巡视检查开展情况: a)运行初期; b)放空期; c)充水期: d)洪水、冰冻、地震、台风等恶劣条件下; e)邻近部位建筑物或设备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施工期等。 6.1.8.4检查电站扩机、机组增容时水力过渡过程计算和压力管道结构安全复核开展情况。 6.1.8.5检查按照NB/T10349的要求开展压力钢管安全等级评定工作的情况

6.1.8.1检查输水系统安全检查、安全监测相关规程和管理制度的编制发布情况。 6.1.8.2检查输水系统安全检查、安全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沧黄高速公路箱型通道施工组织设计,以及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测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6.1.8.3检查下列特殊情况下重点部位的加密监测分析和巡视检查开展情况: a)运行初期; b)放空期; c)充水期: d)洪水、冰冻、地震、台风等恶劣条件下; e)邻近部位建筑物或设备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施工期等。 6.1.8.4检查电站扩机、机组增容时水力过渡过程计算和压力管道结构安全复核开展情况。 6.1.8.5检查按照NB/T10349的要求开展压力钢管安全等级评定工作的情况

6.2.1资料复查宜收集、查阅以下基本资料: a)工程峻工安全鉴定报告及自检报告、设计图纸,或工程技施设计报告、图纸等技术文件; b)机组甩负荷记录; c)检修充排水记录; d)扩机、增容、改造等设计、施工、验收报告; e)压力钢管安全检测、安全评定报告; f)输水系统结构安全复核报告; g)检修报告和缺陷处理记录。 .2.2现场检查重点: a)有水淹厂房风险的埋藏式压力管道的垭口、覆盖层薄的部位、渗径短且渗水的部位、有围 塌的部位等:

b)明敷式压力管道及其周边边坡、设施等; c)坝内管道相邻洞室,伸缩节、厂内明管等; d)坝后混凝土背管裂缝、渗水的部位; e)与厂房连通的排水洞、排水廊道、钢管外排水管、调压室、闸门(阀)室、封堵体等设施; f)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部位。 3出现下列情况,宜进行检测: a)压力管道衬砌结构或其外部承载体渗水明显增加,渗压、变形、应力等监测数据明显异常时, 检测压力管道渗透破坏情况,查明渗水来源或异常原因: b)排水系统水体混浊或夹杂颗粒,渗流量明显增加时,检测颗粒成分,查明渗水及颗粒来源; c)发生明显的内水外渗、机组运行或检修发现管道有异常情况时,应放空管道,查明衬砌结构、 相关设施的结构完好性; d)发现钢管管壁或焊缝裂纹、管壁锈蚀明显时,开展压力钢管安全检测,分析结构安全; e)坝后背管等重要部位出现较大规模的裂缝、渗水,检测裂缝性状及发展情况; f)进/出水口淤积影响闭门安全时,开展水下检查,并采取措施及时清理。 4出现下列情况,应进行分析: a)电站扩机、机组增容,应进行输水系统过渡过程计算,并根据计算成果对输水系统结构进行安 全复核; b)压力钢管安全检测达不到原设计标准,应进行结构安全复核; c)坝后背管等重要部位的裂缝和渗水量检测持续恶化时,应进行结构安全性复核; d)事故或工作闸门室混凝土结构检测明显异常时,应进行结构安全复核; e)机组运行、检修过程中,采用闷头等设施挡水、封堵时,应按正常运行工况和过渡工况对挡 水、封堵设施进行结构安全性分析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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