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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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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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是电力行业的重要标准文件,旨在指导电力工程的建设、安装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性和可靠性。该规范涵盖了从设计到施工再到验收的全过程,涉及火力发电厂、水力发电厂、风力发电场、光伏发电站以及输变电工程等多个领域。

主要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电气设备安装、管道系统、锅炉与汽轮机安装、调试运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例如,在电气设备安装中,规范对变压器、断路器、电缆敷设等提出了详细的技术指标;在土建部分,则明确了基础施工、结构强度和抗震性能的要求。

此外,该规范还强调了环保与节能的重要性,要求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确保设备高效运行。同时,规范对安全施工也做出了明确规定,以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技术规范,可以有效提升电力建设项目的整体水平,为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奠定坚实基础。随着新能源和智能电网的发展,相关规范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佛山市政道路工作总结与汇报,以适应新技术的应用需求。

4.3.18 补偿器加工及检查合格后,应采取临时定位与保护措施。

4.3.19 各类高压、高温管件,管口必须采用机械加工,其端口内径、外径和坡口型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4.4.1 管道支吊架的型式、材质、加工尺寸及精度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

4.4.2 管道支吊架钢结构的组装尺寸与焊接方式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制作后应对焊缝进行外观检查,不允许漏焊、欠焊,焊缝及热影响区不允许有裂纹或严重咬边等缺陷。焊接变形应予矫正。合金钢结构的焊接应符合DL500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的规定。

图 4.4.4 弹簧端面与轴线垂直度偏差示意图

4.4.3 滑动支架的工作面应平滑灵活,无卡涩现象。

4.4.4 管道支吊架弹簧的外观及几何尺寸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弹簧表面不应有裂纹、折迭、分层、锈蚀、划痕等缺陷;

(2)弹簧尺寸偏差应符合图纸的要求;

(3)弹簧工作圈数偏差不应超过半圈;

(4)在自由状态时,弹簧各圈节距应均匀,其偏差不得超过平均节距的±10%;

(5)弹簧两端支承面与弹簧轴线应垂直,其偏差Δ不得超过自由高度H的25%(见图4.4.4)。

4.4.5 管道支吊架弹簧应有出厂合格证件。支吊架弹簧如缺少出厂证件时,安装前应进行下列试验:

(1)全压缩变形试验:压缩到弹簧圈互相接触,保持5min卸去载荷后其永久变形不应超过原高度的2%。

如超过,应作第二次全压缩,两次试验后永久变形的总和不得超过原高度的3%。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得使用;

(2)工作荷载压缩试验:在工作荷载下,弹簧压缩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见表4.4.5。

表 4.4.5 弹簧压缩量允许偏差

4.4.6 制作合格的支吊架应进行防锈处理,并妥善分类保管。合金钢支吊架应按设计要求有材质标记。

4.4.7 支吊架生根结构上的孔应采用机械钻孔。

5 管 道 安 装

5.1 一 般 规 定

5.1.1 管道安装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与管道有关的土建工程经检查合格,满足安装要求;

(2)与管道连接的设备找正合格、固定完毕;

(3)必须在管道安装前完成的有关工序如清洗、脱脂、内部酸洗等已进行完毕;

(4)管子、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等已经检验合格,并具备有关的技术证件;

(5)管子、管件、阀门等已按设计要求核对无误,内部已清理干净,无杂物。

5.1.2 管道安装若采用组合件方式时,组合件应具备足够刚性,吊装后不应产生永久变形,临时固定应牢固可靠。

5.1.3 管子组合前或组合件安装前,均应将管道内部清理干净,管内不得遗留任何杂物,并装设临时封堵。

5.1.4 管道水平段的坡度方向与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管道坡度方向的确定,应以便于疏、放水和排放空气为原则。其坡度应符合DLGJ23《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的要求。在有坡度方向的管道上安装水平位置的Ⅱ型补偿器时,补管器两边管段应保持水平,中间管段应与管道坡度方向一致。

5.1.5 管子对接焊缝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否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1)焊缝位置距离弯管的弯曲起点不得小于管子外径或不小于100mm;

(2)管子两个对接焊缝间的距离不宜小于管子外径,且不小于150mm;

(3)支吊架管部位置不得与管子对接焊缝重合,焊缝距离支吊架边缘不得小于50mm,对于焊后需作热处理的接口,该距离不得小于焊缝宽度的5倍,且不小于100mm;

(4)管子接口应避开疏、放水及仪表管等的开孔位置,距开孔边缘不应小于50mm,且不应小于孔径;

(5)管道在穿过隔墙、楼板时,位于隔墙、楼板内的管段不得有接口。

5.1.6 管道上的两个成型件相互焊接时,应按设计加接短管。

5.1.7 除设计中有冷拉或热紧的要求外,管道连接时,不得用强力对口、加热管子、加偏垫或多层垫等方法来消除接口端面的空隙、偏斜、错口或不同心等缺陷。管子与设备的连接,应在设备安装定位紧好地脚螺栓后自然地进行。

5.1.8 管子的坡口型式和尺寸应按设计图纸确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按DL500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的规定加工。

5.1.9 管子或管件的对口质量要求,应符合DL500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的规定。

5.1.10 管子和管件的坡口及内、外壁10~15mm范围内的油漆、垢、锈等,在对口前应清除干净,直至显示金属光泽。对壁厚大于或等于20mm的坡口,应检查是否有裂纹、夹层等缺陷。

图 5.1.11 管子焊接角变形折口偏差示意图

5.1.11 管子对口时一般应平直,焊接角变形在距离接口中心200mm处测量,除特殊要求外,其折口的允许偏差a(见图5.1.11)应为:

当管子公称通径DN<100mm时,a≯2mm

当管子公称通径DN≥100mm时,a≯3mm

5.1.12 管子对口符合要求后,应垫置牢固,避免焊接或热处理过程中管子移动。

5.1.13 管道冷拉必须符合设计规定。进行冷拉前应满足下列要求:

(1)冷拉区域各固定支架安装牢固,各固定支架间所有焊口(冷拉口除外)焊接完毕并经检验合格,要作热处理的焊口应作过热处理;

(2)所有支吊架已装设完毕,冷拉口附近吊架的吊杆应预留足够的调整裕量。弹簧支吊架弹簧应按设计值预压缩并临时固定,不使弹簧承担整定值外的荷载;

(3)管道坡度方向及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法兰与阀门的连接螺栓已拧紧。管道冷拉后,焊口应经检验合格。需作热处理的焊口应作过热处理,方可拆除拉具。

5.1.14 波形补偿器应按设计规定进行拉伸或压缩。松开拉紧装置应在管道安装结束后进行。当内部带有套管时,应根据介质流动方向正确安装(套管的固定端为介质的入口侧)。与设备相连的补偿器,应在设备最终固定后方可连接。

5.1.15 装设流量孔板(或喷嘴)时,对于配管的技术要求,应符合SDJ279《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的规定。

5.1.16 管道安装工作如有间断,应及时封闭管口。

5.1.17 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值应符合表5.1.17的规定。

表 5.1.17 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值

注:DN为管子公称直径。

5.1.18 支吊架安装工作宜与管道的安装工作同步进行。

5.1.19 在管线上因安装仪表插座、疏水管座等需开孔、且孔径小于30mm时,不得用气割开孔。

5.2 高压管道的安装

5.2.1 合金钢管子局部进行弯度校正时,加热温度应控制在管子的下临界温度Acl以下。

5.2.2 管道膨胀指示器应按照设计规定正确装设,在管道冲洗前调整指示在零位。

5.2.3 蒸汽管道上若设计要求装设蠕胀测点时,应按设计规定装设蠕胀测点和监察管段。监察管段应在同批管子中选用管壁厚度为最大负公差的管子。监察管段上不得开孔、安装仪表插座及装设支吊架。

5.2.4 安装监察管段前应从该管子的两端各割取长度约为300~500mm的一段,连同监察管段的备用管作好标记一同移交电厂。

5.2.5 蠕胀测点应在管道冲洗前做好。每组测点应装设在管道的同一横断面上,并沿圆周等距离分配。

5.2.6 同一公称通径管子的各对称蠕胀测点的径向距离应一致。其误差值不应大于0.1mm。

5.2.7 下列测量工作应配合生产单位进行:

(1)监察管段管子两端的壁厚;

(2)各对称蠕胀测点的径向距离;

(3)蠕胀测点两旁管子的外径或周长。

5.2.8 合金钢管道在整个系统安装完毕后,应作光谱复查。材质不得差错。剩余管段也应及时作出材质标记。

5.2.9 根据设计图纸在管道上应开的孔洞,宜在管子安装前开好。开孔后必须将内部清理干净道路及南区市政道路及管网施工组织设计,不得遗留钻屑或其它杂物。

图 5.2.12 填加物点固位置示意图

5.2.10 合金钢管道表面上不得引弧试电流或焊接临时支撑物。

5.2.11 高压管道焊缝的位置,安装完毕后应及时标明在施工图纸上。

5.2.12 厚壁大径管对口时碧桂园铝模施工方案(49p),可采用填加物点固在坡口内(如图5.2.12所示),当去除临时点固物时,不应损伤母材,并将其残留焊疤清除干净打磨修整。

5.2.13 在有条件的地方,导汽管焊接完毕后,宜采用窥镜检查管内有无异物。

5.2.14 导汽管道安装前必须进行化学清洗或喷丸等方法处理,直到管内壁露出金属光泽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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