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359-2016 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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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359-2016 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主*部门: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7年4月1 日

幸福二村(B区)综合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8月18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 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要求,由中 国煤炭建设协会勘察设计委员会、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 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 GB50359一2005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总结了近年来煤炭洗选工程新 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并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征求意 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8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 受煤与原煤储存,筛分、除杂与破碎,选煤,脱水、防冻与干燥,煤泥 水处理,产品储存与装车,研石与煤泥综合利用,计量与煤质检查, 机电设备修理,工业场地总平面,地面运输,电气,给水与排水,供 暖与通风,建筑物与构筑物,技术经济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增加了特大型选煤厂厂型、新设备的选型参数、特殊情况下 工艺布置的原则规定。 2.修改了工作制度、设备选型不均衡系数、在籍系数。 3.增加了对厂址选择的要求。 4.将“标准轨距铁路运输”一章改为“地面运输”,并增加了运 输方式选择和地面运输及其他运输方式的规定。 5.对选煤厂供电负荷分级进行了详细规定。 6.删除了涉及选煤厂防火的相关条文。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 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计 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 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乓 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7号,****:100120),以便今后修计 寸参考。 本规范主*单位、参*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单位: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勘察设计委员会 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参*单位:中煤科工集团平顶山选煤设计研究院 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吴影陶能进李明辉侯甫志杨晓慧 石剑峰张之立周国军吴心静仇汉江 孙经伦李新峰邓晓阳张启林周少雷 曹鹰张剑锋王松成付勇钟彦廷 周邦禄 主要审查人:戴少康纪金连孟凡贞马福廷洪霆 李定明刘延杰冯景涛邵一谋吴睿 王建中王志杰韩学曾王双高毕孔 刘毅

总 则 ( 基本规定 (2) 受煤与原煤储存 3.1受煤 (4) 3.2 原煤储存 筛分、除杂与破碎 元 4.1 筛分 4.2 除杂 4.3 破碎 (7) 选 煤 (9) 5.1 一般规定 (9) 5.2 跳汰选煤 (12) 5.3 重介质选煤 (13) 5.4 浮选 (15) 5.5 其他选煤方法 (16) 脱水、防冻与干燥 (17) 6.1 脱水 (17) 6.2 防冻与干燥 (20) 煤泥水处理 (22) 7.1 1煤泥水的输送和粗煤泥的水力分级 (22) 7.2 细煤泥的沉淀与浓缩 (24) 7.3事故煤泥水处理 (27) 产品储存与装车 (28) 研石与煤泥综合利用 (30)

10计量与煤质检查 (31 11 机电设备修理 (32) 12 工业场地总平面 (33) 13 地面运输 (38) 13.1一般规定 (38) 13.2运输方式选择 (38) 13.3 铁路运输 (39) 13.4 道路运输 (41) 13.5 其他运输 (42) 14 电 气 (43) 14.1 供电 (43) 14.2 配电 (45) 14.3 照明 (46) 14.4 防雷和接地 (47) 14.5 控制 (49) 14.6 自动化 (50) 14.7 监测及保护 (51) 14.8 通信 (52) 14.9 工业电视系统 (52) 14.10 控制网络及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53) 15 4 给水与排水 (54) 15.1水源· (54) 15.2室外给水排水 (54) 15.3室内给水排水 (59) 16 供暖与通风 (60) 16.1供暖· (60) 16.2 通风除尘 (65) 16.3 室外供热管道 (66) ? 建筑物与构筑物 68

17.1一般规定 (68) 17.2主要建筑 17.3辅助建筑 (71) 18 技术经济 (73) 18.1一般规定 (73) 18.2 劳动生产率 (73) 18.3 投资估算及概算 (74) 18.4 经济评价 (74) 18.5 技术经济综合评价 (75) 附录A选煤厂辅助建筑面积指标 (76) 本规范用词说明 (77) 引用标准名录 (78) 附·条文说明 81

规范用词说明 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表2.0.1厂型及设计生产能力

注:原煤量按干基计算

2.0.2选煤厂工作制度应为年工作330d。每大工作时间应以原 煤储存设施为分界点,原煤储存设施后宜为16h;原煤储存设施 前,矿井、群矿选煤厂应与矿井提煤时间相同,其他类型选煤厂可 为16h。

1矿井选煤厂的服务年限应与矿井相同。 2群矿选煤厂的服务年限应与服务年限最长的矿井相同。 3用户选煤厂的服务年限应与主体项目相同。 4其他类型选煤厂的服务年限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 2.0.4选煤厂各环节设备处理能力不均衡系数的选取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原煤储存设施前应在额定小时能力的基础上,按下列规定 选取: 1)矿井来煤时,从并口到原煤储存设施的设备处理能力应 与矿井最大提升能力一致。 2)由标准轨距车辆来煤时,受煤坑到原煤储存设施设备处

理能力的不均衡系数不宜大于1.50;当采用翻车机卸煤 时,原煤储存设施前设备的处理能力应与翻车机能力相 适应。 3)由汽车来煤时,原煤储存设施前设备的处理能力应与汽 车受煤或汽车卸煤能力相适应。 2原煤储存设施后应在额定小时能力的基础上按下列规定 取: 1)重介悬浮液系统应取1.15,煤泥水系统应取1.35,研右 系统应取1.50。 2)煤流系统,采用块、末煤分级人选工艺时,应取1.25;其 他工艺应取1.15。 0.5煤炭洗选工程咨询、设计阶段应对煤炭资源的稀缺、特殊 进行评价。稀缺、特殊煤类应全部洗选;稀缺、特殊煤炭资源应 优先用途进行保护性利用,并应限制其作为燃料直接利用。 0.6群矿和矿井选煤厂的电源、热源、水源和公共设施应与所 矿井统一设计。

2.0.7选煤厂必须实现洗水闭路循环。

.0.8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工业卫生、消防、节能设施等工程应

2.0.8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工业卫生、消防、节能设施等工程应

3.2.1选煤厂应设原煤储存设施。原煤储存设施的形式应根据 要求的原煤储量、原料煤来煤方式以及场地地形、工程地质情况和 其他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确定。当人选煤层多,煤质变化 大时,宜设混煤场或其他均质化设施。

3.2.2原煤储存和均质化设施总容量应根据选煤厂设计

力、运输、市场等条件确定,并应与产品仓容量统筹确定。原料煤 与产品煤储量之和宜为3d~7d设计生产能力,且原料煤储存量不

低于矿井1d的设计生产能力

低于矿并1d的设计生产能力

3.2.3当大容量原料煤储煤设施为旁路设计时,宜设置

8h设计能力的在线原料煤储存仓。原料煤储存仓宜布置在井口 来煤与原煤准备车间之间

3.2.4选煤厂、储配煤场应减少露大储存原煤;在人口集中的城 镇附近的选煤厂、储配煤场,应采用封闭方式储存原煤;其他选煤 、储配煤场在露天储存原煤时,应采取防风抑尘措施。

储配煤场在露天储存原煤时,应采取防风抑尘措施,

4筛分、除杂与破碎4.1筛4.1.1最终筛分的粒度应根据煤质、选煤工艺和用户要求,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炭产品品种和等级划分》GB/T17608的规定。预先筛分、准备筛分的粒度和效率应根据工艺需要确定。4.1.2选煤厂常用筛分设备的处理能力可按表4.1.2选取或采用厂家提供的保证值。表4.1.2常用筛分设备处理能力筛分处理能力[t/(m²·h)]设备筛分效率筛孔尺寸(mm)名称方法(%)2001501008050251361.50.5圆振150~120~10040干法>85动筛240150120905040~30~15~7>8550402510倾斜式干法40~2010~直线>60503015振动筛14~12~10~7~湿法>8520151030~15~7~4~>854020106水平式干法20~10~7~直线>60301510振动筛12~10~湿法>85161412注:1干法筛分的处理能力,当水分大于或等于7%时取偏小值,当水分小于7%时取偏大值。2筛分效率和处理能力成反比,筛分效率高时处理能力低

4.2.2检查性手选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手选带式输送机速度不应超过0.3m/s。 2手选带式输送机宜水平布置,当需要倾斜布置时,其倾角 不应大于12°。

4.2.3当用户对产品含杂率有要求时,宜设机械除杂、除 或装置。

4.2.3当用户对产品含杂率有要求时,宜设机械除杂、除

4.3.1破碎工艺流程应根据原料煤粒度上限、分选入料粒度上限 和所选择破碎机的破碎比确定。破碎机处理能力可按表4.3.1选 取或采用厂家提供的保证值

3.1破碎工艺流程应根据原料煤粒度上限、分选入料粒度上

表4.3.1破碎机处理能力

二:江1 破碎机处理能力与入料物料性质(硬度、粒度、粒度组成等)、破碎比、破 机齿型等因素有关,在选用时应加以注意。 2 表中所列均为二段破碎机,一段破碎机可采用厂家提供的保证值

破碎机处理能力与入料物料性质(硬度、粒度、粒度组成等)、破碎比、破矿 机齿型等因素有关,在选用时应加以注意。 2 12 表中所列均为二段破碎机GB/T 50841-2013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一段破碎机可采用厂家提供的保证值

破碎机入料口前必须设置除铁装置。 当原料煤矿井井下未设置大块煤处理装置时,可在原煤储 之前设置十300mm大块煤处理环节。

4.3.3当原料煤矿井井下未设置大块

4.3.3当原料煤矿井井下未设置大块煤处理装置时,可在原煤储

设施之前设置十300mm大块煤处理环节

行分选加工。选后产品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炭产品品 种和等级划分》GB/T17608的有关规定,稀缺煤类的产品灰分可 高于其他煤类。稀缺、特殊煤炭资源的利用方向,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稀缺、特殊煤炭资源的划分与利用》GB/T26128的有关 规定。 5.1.2人选原煤的分选上限可根据所选择的选煤方法、分选设备 允许的分选上限确定。 5.1.3稀缺炼焦用煤分选深度宜为0,非稀缺炼焦用煤和高炉喷 吹用煤分选深度必要时可为0超高层建筑给排水设计方案,40页可下载.pdf,化工及动力用煤分选深度可根据 煤质情况及综合效益论证确定。 5.1.4入选原煤的可选性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可选性评 定方法》GB/T16417划分。 5.1.5当各层煤在分选密度相同的条件下,其基元灰分、硫分相 差较大或煤类不同时,宜分别分选。 5.1.6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应对筛分、浮沉试验资料的代表性 进行评述。当筛分、浮沉试验资料代表性不足时,应按下列规定 润救

5.1.6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应对筛分、浮沉试验资料的

1可按邻近煤矿、选煤厂的实际生产情况调整。 2应根据煤田地质报告、采煤方法、运输提升方式等因素,先 预测生产原煤灰分,再进行资料调整。 3当预测生产原煤灰分与筛分资料灰分的差值小于2%时 可采用灰分系数法对筛分资料进行校正;当大于2%时,应按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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