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0000.21-201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替代GB 20595-2006。实施日期2014-11-01。本部分规定了具有呼吸道或皮肤致敏性的化学品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说明、分类标准判定逻辑、标签。本部分适用于具有呼吸道或皮肤致敏性的化学品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分类和标签。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20595-2006《化学品分类、*示标签和*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呼吸或皮肤过敏》。本部分与GB20595-2006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的名称,中文名称修改为“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英文名称为“Rulesforclassificationandlabellingofchemicals-Part21:Respiratoryor skinsensitization”;增加次级类别“1A 和1B”相关内容;修改了第1章范围内容,将“*示标签”改为“标签”、删除“*示性说明”;修改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引导语;增加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的引导语;修改了表1表题内容,将“类别”修改为“分类标准”;修改了“判定逻辑”的部分语句,并将“图1”作为附录A;修改了原表4和表5部分内容,作为附录B;修改了原表2和表3部分内容,将“图形符号”修改为“符号”,“名称”修改为“信号词”,“危险性说明”修改为“危险说明”;并一起作为附录C;删除了原第8章,将相关的“防范说明”内容作为资料性附录D;并将原第6章、第7章、第8章修改整合成第7章;增加呼吸道或皮肤致敏的标签样例,作为资料性附录E。本部分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andLabellingofChemicals,GHS)(第四修订版)的有关技术内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