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6675.4-2014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实施日期2016-01-01。部分代替GB 6675-2003。GB6675的本部分规定了玩具材料和玩具部件中可迁移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和硒的最大限量要求、取样方法,以及测试试样的制备和提取程序。本部分规定的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要求适用于以下玩具材料:色漆、清漆、生漆、油墨、聚合物涂层和类似的涂层(见8.1);聚合物和类似材料,包括无论是否有纺织物增强的层压材料,但不包括其他纺织物和无纺布(见8.2);单位面积最大质量不超过400g/m2 的纸和纸板(见8.3);天然、人造或合成纺织物(见8.4);玻璃/陶瓷/金属材料,但用于电气连接的铅焊剂除外(见8.5);其他可浸染色材料,不管是否被浸染色(如木材、纤维板、硬纸板、骨头和皮革)(见8.6);会留下痕迹的材料(如铅笔中的石墨材料和钢笔中的液体墨水)(见8.7);软性造型材料,包括造型黏土和凝胶(见8.8);用在玩具中的颜料,包括指画颜料、清漆、生漆、釉质粉及其他类似的固态或液态材料(见8.9)本部分是玩具安全系列标准通用要求中的特定元素的迁移(GB6675.4),与GB6675.1、GB6675.2、GB6675.3、GB19865(适用于电玩具)结合使用。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本部分与GB6675-2003的4.3和附录C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在范围中,增加了对可触及涂层和可触及液体、膏状物和凝胶(例如液态油漆、造型化合物)的特别规定(见1.3)。增加了纸和纸板的定义(见3.5)。使用正庚烷代替1,1,1-三氯乙烷作为油脂类物质的提取溶剂,其他相关章节中的1,1,1-三氯乙烷全部用正庚烷代替(见6.1.6、8.7、8.8和8.9)。列示了应在测试报告中对测试试样制备程序作说明的部分情形(见第10章e))。删除了1,1,1-三氯乙烷酸度测定方法(见2003版附录A.C)。测试试样的试样制备和提取程序选择指南由图示改为表示(见附录B、2003版的附录C.C)。较大地修改及补充完善了背景情况和理论说明(见附录C)。增加了对部分试验条件参数的参考建议(见附录D)。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8124-3:2010《玩具安全 第3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本部分与ISO8124-3:2010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部分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调整的情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6675.2代替ISO8124-1;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6682代替ISO3696:1987;GB6675.4中造型黏土和指画颜料可迁移元素限值要求不同;而ISO8124-3中造型黏土和指画颜料可迁移元素限值要求相同。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增加了资料性附录D。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6675-1986、GB6675-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