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IS 11003-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IS 11003-2021 红外额温计.pdf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红外额温计infraredforeheadthermometer 通过红外探测器非接触测量人体额头表面热辐射来显示人体体温的光电仪器。 3.2 手持式红外额温计 handheld infrared forehead thermometer 通过内部电源供电且可手持使用的红外额温计。 3.3 固定式红外额温计 stationaryinfrared forehead thermometer 通过外部电源供电且不可随意移动的红外额温计。 3.4 黑体 blackbody 制成空腔形状的红外辐射参考源,其特征是空腔壁的温度精确已知,空腔开口处任意方向的有效发 射率被认为等于1。 [来源:ASTME1965—98(2016),3.2.5] 3.5 黑体温度 blackbody temperature 由接触温度计测得的黑体空腔壁温度。 『来源:ASTME1965—98(2016),3.2.6,有修改
由接触温度计测得的黑体空腔壁温度。 「来源:ASTME1965—98(2016.3.2.6.有修改
T/CIS 11003202
3.6 模式 mode 红外额温计的工作状态。 注:红外额温计的模式包括体温模式、校准模式和制造商设计的其他模式。 3.7 体温模式 bodytemperaturemode 红外额温计显示从额头处测得且经修正后的温度的模式。 3.8 校准模式 calibration mode 红外额温计显示从黑体处测得且未经修正的温度的模式。 3.9 测量距离 measuring distance 红外额温计测温时与被测对象之间的距离。 3.10 实验室误差 laboratory error 在一定环境温、湿度条件和测量距离下JR/T 0230-2021 债券价格指标产品数据采集规范,红外额温计在校准模式下的测量示值与黑体温度的差值。 3.11 校准模式测量范围 calibration mode measurement range 红外额温计在校准模式下的测温范围。 3.12 体温测量范围 body temperature measurement range 与校准模式测量范围相对应的红外额温计在体温模式下可输出显示的温度范围。 3.13 重复性 repeatability 由同一操作人员使用同一红外额温计从同一黑体处按同一测量距离以垂直方向在短时间内所测量 的多次读数中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红外额温计(以下简称“额温计”)应至少能在下述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如果额温计标称工作条件 超过该范围,制造商应对其测得结果的可信度在使用说明书中给予明确说明: 环境温度:16.0℃~35.0℃; 相对湿度:不大于 85%。
额温计的体温测量范围应覆盖34.0℃~42.0℃
4.3.1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实验室误差
在正常工作条件和标称测量距离下,额温计校准模式测量范围内的实验室误差应为一0.3℃ 0.3℃
4.3.2变化环境条件下的实验室误差
T/CIS110032021
当额温计在5s内从高于或低于5.1.1中实验室参考条件10℃环境中快速变化至5.1.1的实验室 条件时,额温计的实验室误差应符合4.3.1的要求;或暂时显示提示信息并停止提供读数,且恢复 实验室误差应符合4.3.1的要求。
额温计的重复性应不大于0.2℃
额温计的外观与结构应满足下列要求: 表面整洁,无明显的划痕、破损和变形; 表面的文字和标志清晰准确; 控制和调节机构灵活可靠,紧固件无松动; 功能键有明确的标记、指示
额温计的显示分辨力应不低于0.1℃
额温计显示的温度数字高度应不小于4
手持式红外额温计(以下简称“手持式额温计”)应具有自动关机功能
4.10.1电源电压(适用于手持式额温计)
额温计在每次测量时应能监测电源电压,当电源电压低于制造商规定的额定值时,应显示低电量 示符号并停止提供读数。
当额温计在体温模式下的测量结果超出其体温测量范围时,应显示相应提示信息并停止提供 读数。
T/CIS 110032021
额温计应能进行清洁和消毒。制造商应在使用说明书中给出清洁和消毒的指导说明。在按照制 是供的方法对额温计进行清洁和消毒后,其表面的文字和标志应不受影响,且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实 吴差应符合4.3.1的要求
4.12气候环境适应性
额温计按5.12的方法和表1的要求进行气候环境相关试验后,其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实验室误差 观与结构应分别符合4.3.1和4.5的要求,
表1气候环境试验要求
4.13机械环境适应性
额温计按5.14进行跌落试验后应能正常使用,显示单元显示应不受影响,且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实 验室误差应符合4.3.1的要求
额温计按YY0505一2012方法进行电磁兼容相关试验,在每项试验中额温计示值变化应为 0.1℃~十0.1℃,在每项抗扰度试验后其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实验室误差均应符合4.3.1要求,
额温计应符合GB9706.1的相关要求。
4.17通信功能(适用于具有联网应用功能的额温计)
4.17.1数据传输功能
T/CIS110032021
额温计可通过W1、监 则温数据传输至指定平台或设备。制 造商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提供数据 传输功能应正常
4.17.2数据存储功能
7.2.1额温计应具备数据存储功能,且不受通信中断影响。 7.2.2额温计或其使用说明书应给出可存储数据量的提示信息
4.17.3通信接口(如果有)
5.1.1实验室参考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应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a)环境温度:(23土2)℃; b)相对湿度:(50±20)%
5.1.2额温计校准用黑体
额温计校准用黑体应符合下述要求: a 开口直径不小于50mm; b 波长8um~14μm范围内发射率不低于0.998; 波动性不大于0.01℃/10min、均匀性不大于0.02℃; d 测量黑体温度的标准温度计(含配套电测设备)的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0.017℃(包含因子 k=2); 黑体温度量值应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
5.1.3环境试验箱温度调节速率
在实验室参考条件下,使额温计测得的温度在其体温测量范围上限和下限附近,改变额温计探测 温度,并观察额温计显示。
T/CIS 110032021
表3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实验室误差试验的环境条件
额温计按下述步骤在校准模式下进行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实验室误差试验: a 将额温计校准用黑体和额温计置于环境试验箱中,将箱内温度和相对湿度调节至规定的试验 条件,稳定后进行实验室参考条件试验。 b 额温计应在各试验环境中稳定30min或更长时间(如制造商另有规定)后进行测试。试验时 配套电测设备应置于符合其测试要求的环境条件中。 黑体温度分别为(校准模式测量范围下限十0.4℃)、34.0℃和(校准模式测量范围上限 一0.4℃)(允许偏差土0.1℃),校准模式测量范围和体温测量范围的对应关系由制造商提供。 黑体温度稳定后,使用额温计在标称的最小和最大测量距离分别对每个黑体温度测量3次,测 量时额温计正对黑体空腔,具体操作步骤和连续测量的时间间隔应严格按照制造商的要求。 注:在校准模式下测量距离为额温计前端与黑体空腔腔口之间的距离。 e 测量时同时记录标准温度计示值、额温计示值、测量距离和环境条件,按式(1)计算单次测量误 差△,其中△,按式(2)计算
5.3.2变化环境条件下的实验室误差
按下述步骤进行变化环境条件下的实验室误差试验: a)将额温计校准用黑体放置于环境试验箱A或实验室中,将试验箱或实验室的环境温湿度调 至实验室参考条件,设定黑体温度(34.0士0.1)℃;
T/CIS110032021
将额温计放置于环境试验箱B中,将箱内温度调节至比额温计校准用黑体所在环境温度高 (10.0±0.5)℃,相对湿度保持在30%~70%,稳定至少30min; 使额温计进入校准模式,在5s内从环境试验箱B中取出至额温计校准用黑体旁,并在取出后 的1min、2min、3min、4min、5min、10min、20min和30min或者更久后(若制造商另有规 定),按照5.3.1的方法以制造商标称的最小测量距离测定额温计的实验室误差。在每次读数 之间避免触及额温计 d 重复以上试验步骤,检验额温计从比额温计校准用黑体所在环境温度低(10.0士0.5)℃但不低 于其正常工作条件环境温度下限值且相对湿度为30%~70%的环境试验箱内取出后是否满 足要求。
使额温计在实验室参考条件下使用校准模式以其标称测量距离的中间值对额温计校准用黑体连 量10次,黑体温度为(34.0±0.1)℃
按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检查额温计的模式。
按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检查额温计的自检功
手持式额温计开机后不进行任何操作,观察额温计显示单元
5.10.1电源电压(适用于手持式额温计)
按下述步骤进行电源电压试验: a 使用直流稳压电源代替额温计内部电源,将电压输出设置为额温计额定电源电压,为额温计供 电,启动额温计; 缓慢降低直流稳压电源电压,在测量状态下观察额温计显示单元显示情况
与5.2的试验同时进行,观察额温计测量结果
按下述试验步骤进行环境温度试验: a)将额温计放人处于5.1.1条件下的环境试验箱中,将箱内温度调节至(额温计标称工作环境
T/CIS 110032021
度下限值一1℃); b) 额温计在试验箱内稳定30min或更久(若制造商另有规定)后开机,按测量键,记录额温计 显示; c) 将箱内温度调节至(额温计标称工作环境温度上限值十1℃),重复步骤b);
按下述步骤进行清洁和消毒试验: 按制造商规定的方法对额温计进行清洁和消毒; b) 目视检查额温计表面的文字和标志; C 按照5.3.1的方法测定额温计在实验室参考条件下的实验室误差,试验温度点为(34.0 ±0.1)℃
5.12气候环境适应性
按下述步骤进行气候环境适应性试验: a)将额温计放人环境试验箱中,将箱内温度调节至表1规定的低温存储试验条件并保持规定的 恒温时间; b 恒温结束后,将环境试验箱内的温湿度恢复到试验箱所处环境条件,保持规定的恢复时间,待 额温计达到温、湿度稳定后取出; 按照5.3.1的方法分别测定额温计在实验室参考条件、额定工作低温环境条件、额定工作高温 环境条件、额定工作湿热环境条件下的实验室误差,试验温度点均为(34.0士0.1)℃,并检查额 温计外观; d 按照表1规定的条件,重复步骤a)~c),分别进行高温储存和湿热储存试验
5.13机械环境适应性
额温计按GB/T14710一2009中11.7的方法和表2规定的要求进行振动试验,并按GB/T14710 2009中11.8的方法和表2的要求进行碰撞试验。 分别在振动试验和碰撞试验前和试验后按照5.3.1的方法测定额温计在实验室参考条件下的实验 室误差,试验温度点为(34.0土0.1)℃,并检查额温计外观
5.14抗跌落(适用于手持式额温计)
按下述步骤进行跌落试验: a 试验前先按照5.3.1的方法测定额温计在实验室参考条件下的实验室误差,试验温度点为 (34.0±0.1)℃; b 使额温计从垂直距离为1m的高处,分别以3种不同朝向自由跌落到放置于硬质基础上的硬 质(密度大于700kg/m")木板上,其中一种朝向应为额温计探头朝下; 目视和手动检查额温计外观; d) 按照5.3.1的方法测定额温计在实验室参考条件下的实验室误差,试验温度点为(34.0 ±0.1)
手持式额温计按YY0505—2012的36.201.1、36.202.2、36.202.3和36.202.8进行试验、固定式 额温计按照YY0505—2012的36.201.1、36.201.3以及36.202.2~36.202.8进行试验
T/CIS110032021
试验期间根据制造商提供的方法关闭额温计自动关机功能,使其实时显示当前温度,将额温计对准 温度稳定且在其校准模式测量范围内的物体,记录额温计示值。 分别在每一项抗扰度试验后按照5.3.1的方法测定额温计在实验室参考条件下的实验室误差,试 验温度点为(34.0±0.1)℃。
额温计按照GB9706.1的相关方法进行试验。
.17通信功能(适用于具有联网应用功能的额温
5.17.1数据传输功能
造商提供的使用方法实际操作检查额温计数据传
5.17.2数据存储功能
按照制造商提供的使用方法,实际操作检查额温计数据存储功能,并人为中断通讯,检查其是否 。
5.17.3通信接口(如果有)
目视及手动检查额温计通信接口外观。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每台额温计应经制造商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 表4给出了出厂检验项目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投产前; 停产12个月以上再生产时; 在设计、工艺或材料有重大改变时。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3台样机,同时提供出厂检验报告。 表4给出了型式检验项目。单一样机的所有项目均合格则判定单台样机合格,所有样机合格则判 定通过型式检验。只要有一台样机的一个项目不合格,则判定不通过型式检验
表4给出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项目
T/CIS 110032021
表4额温计检验项目表
7标志、包装、运输、购存
每台额温计上应在明显位置至少标注以下内容: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出厂*号; 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电源电压、频率、输人功率(若适用)
7.1.2产品包装标志
额温计的包装上应至少标注以下内容:
额温计的包装上应至少标注以下内容: 10
7.1.3运输包装标志
T/CIS110032021
包装箱上应至少标注以下内容: 制造商名称、地址、****;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生产日期或批号; 数量; 体积(长×宽×高); 执行标准号、产品注册号; GB/T191—2008规定的适用标志
额温计及其附件在包装盒内应牢固定位HJ 1261-2022 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防止在运输中松动和互相摩擦。 产品包装中应随附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额温计的运输包装应有防潮、防压、防震、防雨措施,能保证其在运输过程中不受自然损坏 运输包装中应随附装箱单
额温计的运输方法和要求按订货合同规定。
T/CIS 110032021
校准模式测量范围、校准模式进入方法的获取方式; 使用方法WH/T 70.3-2020 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 第3部分:省、市、县级少年儿童图书馆,包括测量部位、测量时间间隔、测量距离等; 额温计和被测对象需在使用环境中的稳定时间; 额温计所测温度表征身体何部位温度; 不同模式的转换方法(若适用); 自检功能的描述信息; 可能出现的故障信息和排除方法; 额温计的清洁和消毒方法; 电磁兼容相关信息; 使用注意事项; 示值修正功能的作用原理(若适用); 通信功能的操作方法(若适用)
T/CIS110032021
[1]GB/T21417.1一2008医用红外体温计第1部分:耳腔式 [2JASTME1965—98(2016)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infrared thermometersfor intermittent determination of patient temper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