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10046-2018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Y/T 10046-2018 船舶靠泊海上设施作业规范SY/T 100462018
至预定向,配合调整锚链长度,使用操纵设备控制并降低上流侧缆绳的张力后,再带下 风流侧的缆绳,最后调整锚链张力及船位。 h)船舶在预定泊位处一旦稳定地保持躺向与船位,船长或船舶操纵人员和他的助手应连续地监 控:天气、潮汐和海况,船舶操纵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在视觉上船舶相对于海上设施的位置 (船舶循向与船位)。在换班时,接班的值班人员应给他们自已有时间熟悉正在进行的作业以 及天气、潮汐和海况。 i)以抛锚和/或带缆状态舰靠的船舶,在天气、潮汐和海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在海上设施的上风 (流)一侧靠泊时,船舶应使主推进装置、舵等操纵必需的设备和控制系统处于随时可用的状 态;万一条件变坏时,应考虑终止作业并通知海上设施;系泊过程中,应不定时地对系泊缆 绳的磨损情况进行检查,调整系泊缆绳的松紧程度,保持各缆绳均匀受力。 j)离泊作业前,动员及人员就位,进行核查和准备。 k)如果船舶需要移离海上设施,船长或船舶操纵人员应将船位摆在安全的距离上;未完全清爽 地离开海上设施之前,不应进行操作模式的转换;在转换操作模式之前,应将所有的控制置 放在空挡/归零位置。 1)离泊操作应根据当时环境和情况来决定解缆顺序或待具备离泊条件后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解缆应根据缆绳张力情况使用操纵设备或配合松放锚链进行,应先解掉下风流航侧的系泊 缆绳。 2)绞镭锚及随后的起锚操作应有效控制船位及向,防止因溜锚造成的可能对海底管道或电缆 等水下设施的损害。 3)不抛锚不带缆状态离泊时,在具备离泊条件后直接操舵进车离开。 2.3不抛锚不带缆环境载荷跟踪的靠泊操纵与技术要求,主要包括: a)前进入泊、后退入泊以及侧移入泊应根据船舶性能,泊位条件及自然环境条件和作业任务的 不同来决定,入泊方位线按人泊方式的不同进行考虑,具体要求如下: 1)不应采用船直接对着海上设施泊位处前进,然后在泊位前反向掉头的方式入泊。 2)前进人泊时,人泊方位线与泊位靠泊面之间的夹角应小于45°。 3)冰区中靠泊,应尽可能避免以倒车破冰的后退方式人泊。 b)根据环境载荷的作用方向及其随后的变化趋势,确定靠泊后的初始向。 c)船舶在试靠泊点处完成评估验证后,不应从试靠泊时设定的初始崩向直接朝向海上设施转向 应将船位和向调整至预定的入泊方位线上。 d)应适时调整向保持船位在入泊方位线上,慢速接近预定的泊位处,适时转向,调整船向 或向接近主风流合力方向。 e)控制抵泊速度和余速。 f)抵泊位时应有效控制向与船位,使用主推进装置、能及侧向推力器将船位保持在预定的范 围内。 g)船舶在预定泊位处一旦稳定地保持向与船位,船长或船舶操纵人员和他的助手应连续地监 控:天气、潮汐和海况,船舶操纵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在视觉上船舶相对于海上设施的位置 (船舶向与船位)。 h)在海上设施的上风(流)一侧靠泊期间,船长应始终将船舶向保持在顶风流的方向。 i)靠泊中流向从上流转变到下流,或从下流转变到上流时,在环境载荷大于船舶拟就地掉转船 头所具备的有效推力时,应适时停止正在进行的装卸作业,重新靠泊。 j)离泊作业前,动员及人员就位,进行核查和准备。 k)如果船舶需要移离海上设施,船长或船舶操纵人员应将船位摆在安全的距离上;未完全清爽 地离开海上设施之前,不应进行操作模式的转换;在转换操作模式之前,应将所有的控制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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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空挡/归零位置。 离泊时,根据当时的船崩向及与海上设施的相对位置和环境载荷等情况,利用主推进装置 能和侧向推力器操纵船舶离开;泊位前转向离泊,应具备足够的横距及安全操纵水域。 4拖带就位作业的靠泊操纵与技术要求,主要包括: a)除满足11.2.1和11.2.2的相关要求外,还应考虑拖带就位作业的有关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连接或拆解拖带短索及就位锚短索时,应注意移动式海上设施的偏摆及其向变化。 2)连接或拆解拖带短索或就位锚短索的作业,应备要对短索的未端索节或连接环有效固定或 限制的相应设备或足够强度的锁定与快速解脱装置,以消除张力和防止短索侧向滑动,并 应确保正确使用和操作。 3)在作业过程中所有相关的拖设备,包括拖缆机/绞缆机的应急释放系统应处于良好的技 术状态。 4)在锚作作业整个过程,尤其是进行深水锚作作业期间,船舶的装载与稳性应满足拖更锚作 状态下对船舶稳性衡准的特别要求。 5)连接或拆解拖带短索作业应充分考虑海上设施的类型及其拖电设备布置,控制船位与向 谨慎操作;对于船舶进行与半潜式平台有关的拖带作业,操作要求如下: 1)连接或拆解半潜式平台的拖带短索作业,应采用自半潜式平台的正前方以后退方式入泊 控制并保持船向与半潜式平台循向一致或接近一致。 2)在半潜式平台起就位锚等待启拖,或抛就位锚等待解拖期间,主拖船舶的向及船位控制可 根据当时环境和情况参照不抛锚不带缆靠的靠泊方式,此时半潜式平台的靠泊面基准线为 半潜式平台崩舰线的垂线;该方式下,应使船瞩与半潜式平台的部距离不少于200m;在 平台的上风(流)一侧的期间,尽可能保持船处于顶或偏顶风流状态,并将船位尽可能地 保持在半潜式平台线的上风(流)一侧,可参照平靠(不抛锚不带缆)方式。 3)在半潜式平台起就位锚等待启拖,或抛就位锚等待解拖期间,应特别注意拖缆的状态,应 控制及保持合适的拖缆长度、支点、角度和张力,必要及可行时,也可采用拖销等方法将 拖缆保持在船中部位置。 )连接或拆解拖带短索作业应充分考虑海上设施的类型及其拖更设备布置,控制船位与向, 谨慎操作;对于船舶进行与自升式平台有关的拖带作业,操作要求如下: 1)连接或拆解自升式平台的拖带短索作业,应将向控制在偏上风(流)侧并且船位位于自 升式平台的正横前。 2)在自升式平台拔桩等待启拖,或压载等待解拖期间,主拖船舶的向和船位控制可根据当 时环境和情况参照不抛锚不带缆舰靠、平靠(不抛锚不带缆)的靠泊方式,此时自升式平 台的靠泊面基准线为自升式平台舰线的垂线:该方式下,应使船舰与自升式平台的部 距离不少于200m;在平台的上风流一侧的期间DB34/T 4168-2022 装配式混凝土T梁工业化建造技术规程.pdf,尽可能保持船处于顶或偏顶风(流) 状态,必要时应适时将船舶调整至合适的向和船位上,船位应尽可能地保持在自升式平 台崩舰线的上风(流)一侧。 3)在自升式平台拔桩等待启拖,或压载等待解拖期间,在水域许可抛锚的情况下,可在自升 式平台部的偏上风流侧抛锚,抛锚后应注意锚链方向、锚的抓力和船舶向情况,保持 有效的应对措施,并应根据环境载荷的变化及时起锚并更换抛锚点;在平台的上风(流) 一侧的期间,应将操纵设备处于随时可用状态;船舶应特别注意拖缆的状态,应控制及保 持合适的拖缆长度、支点、角度和张力,防止拖缆兜绕船底;必要及可行时,也可采用拖 销等方法将拖缆保持在船舰中部位置。 4)回收拖缆及解脱拖带短索时,应控制拖缆处于船部中线附近。 1)连接或拆解就位锚短索作业应充分考虑海上设施类型及其锚泊系统布置,控制船位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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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操作,操作要求如下: 1)连接就位锚短索应按该锚拟抛的方位决定连接时的靠泊位置及向。 2)回收就位镭作业,在接近海上设施时,应使船舰部正对着海上设施的锚架并控制后退速 度,配合松放就位锚短索,锚上锚架后,应将船位及船部通过侧向移动调整至海上设放 的吊车下,吊车吊走短索后,操纵船舶离开海上设施。 3)回送就位锚短索作业,在接近海上设施时应调整船位,使船体水下部位完全避开水下锚错 或锚缆,并使船瞩部处在海上设施吊车的下方,解脱短索后,操纵船舶离开海上设施或将 船位调整至连接下一个就位锚的位置及向上,
12.1紧急情况与报告
2.2.1船舶或海上设施发生紧急情况,船舶和海上设施应按适用的应急计划/预案实施反应和处理, 有的作业许可证自动撤消。双方人员应及时采取一切措施减少损失,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2.2.2船舶发生紧急情况,资格较高的船舶操纵人员应接管船舶的控制,如可能,应使推进器、推 力器、舵和控制系统处于立即可用的状态。船舶应考虑终止作业并通知海上设施。 2.2.3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海上设施接到船舶报告时,海上设施管理人负责海上设施上的应急组织 又应,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提供船舶所需的应急支持。 2.2.4船舶发生推进器/推力器缠绞缆绳或异物、损坏海管/海缆等的紧急情况,船长应根据现场环 竞和情况,考虑船舶动力管理配置,与海上设施的相对位置以及对人员、船舶设备、财产和环境的影 同及其后果严重性程度,采取最有利的安全应急措施。 2.2.5船舶发生应立即离开海上设施的紧急情况,特别是出现系泊缆绳破断、或因未预期的恶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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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海况、部分操纵设备失效、失去动力等原因造成船位失控时,船长在向海上设施管理人报告的同 时,应立即采取离泊前的应急措施,停止有关的作业,设法离开海上设施。 12.2.6在所有情况下,如船舶因故失控漂浮,船长应根据良好的航海技术,并考虑到季节、气象条 件和作业水域的情况采取尽一切可能降低损失的措施,重新恢复控制局面。 12.2.7海上设施发生紧急情况,或当海上设施上响起紧急警报时,海上设施管理人要对所有的船舶 发出指令。 12.2.8船舶听到海上设施上的紧急警报时,船长应联系海上设施并等待指示;如果连接有散装货物 软管,船长应停泵并等待指示;船长在接到海上设施的指令时,负责船舶的应急组织反应,在保证船 员和船舶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提供海上设施所需的应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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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不利天气作业准则
不利天气作业准则见表A.1和表A.2。
A.1在海上设施的下风(流)一侧作业时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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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在海上设施的上风(流)一侧作业时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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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固定式平台资料卡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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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载荷以作用于船舶的水动力表示。作用于船舶的水动力可根据公式(C.1)予以
流载荷以作用于船舶的水动力表示。作用于船舶的水动力可根据公式(C.1)予以估算:
Fw=0.5pwCwVw2·LBp*d (C.1 式中: Fw水动力,单位为牛顿(N); 海水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3),取值1025; Cw—水动力(合力)系数; Vw相对流速,单位为米每秒(m/s); LBp—船舶两柱间长,单位为米(m); d一吃水,单位为米(m)。 注1:水动力(合力)系数Cw与漂角及水深与吃水之比值有关。 注2:水动力(合力)系数可分解成崩舰向水动力系数Cxw和横向水动力系数Cw,根据其可分别求得向水动 力和横向水动力,在船舶操纵中主要考虑横向水动力。 注3:不同船型的横向水动力系数通常经由模型试验获得。
荷以作用于船舶的风力、风力中心位置与风力角 用于船舶的风力可根据公式(C.2)予以估算
式中: F一水线以上船体所受的风力,单位为牛顿(N); Pa 空气密度,单位为于克每立方米(kg/m3),取值1.226: C 风力系数(随相对风角而变化); V 相对风速,单位为米每秒(m/s): Aa 水线以上船体正面积投影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²); Bs 水线以上船体侧面积投影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²); 0 风角,单位为度(°)。 2.3风力中心位置可根据公式(C.3)予以估算:
式中: α—风力角,单位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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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α一一风力角,单位为度(°)。 C.3波浪载荷 C.3.1波浪载荷以波浪特征、船舶在规则波中的运动周期和振幅表示,对船舶靠泊操纵安全有关的 召舶运动形式主要考横摇、纵摇和垂荡运动。在考虑波浪载荷时通常假设波和流的方向一致。 C.3.2风作用下产生的波浪特征以波高、波长和周期表示。波浪的周期、波长和波速之间的关系式 见公式(C.5)、公式(C.6):
.3.1波浪载荷以波浪特征、船舶在规则波中的运动周期和振幅表示,对船舶靠泊操纵安全有关 舶运动形式主要考虑横摇、纵摇和垂荡运动。在考虑波浪载荷时通常假设波和流的方向一致。 .3.2风作用下产生的波浪特征以波高、波长和周期表示。波浪的周期、波长和波速之间的关系 公式(C.5)、公式(C.6):
T2=(2元·/g)·ctanh(2元·D/)
2元·/g)·ctanh(2元D/元) .
C=(g·T/2元)·tanh (2元·D/2)
a)当水深与波长之比大于或等于1/2时,即tanh(2元·D/2)=1,在深水中的关系式见公式 (C.7)、公式(C.8)和公式(C.9):
T=0.820 C=1.56T 2=1.56T2
T=0.820 C = 1.56T 2=1.56T2
b)当水深与波长之比小于或等于1/20时,即tanh(2元·D/2)2元D/2,在极浅水中的关系式见 公式(C.10)和公式(C.11):
b)当水深与波长之比小于或等于1/20时,即tanh(2元·D/2)=2元D/2,在极浅水中的关系式 公式(C.10)和公式(C.11):
式中: 一波浪周期,单位为秒(s); 波长,单位为米(m); C 波速,单位为米每秒(m/s); D 水深,单位为米(m); 8 重力加速度,单位为米每二次方秒(m/s2); 元 3.1415926··.; ctanh(2元·D/a) 返回数值的双曲余切值; tanh(2元·D/2) 返回数值的双曲正切值。 C.3.3船舶在规则波中的横摇运动主要考虑横摇周期与横摇振幅。 C.3.3.1船舶自由横摇周期由公式(C.12)决定:
式中: Tr——船舶自由横摇周期,单位为秒(s); B船宽,单位为米(m); GM一横稳心高度,单位为米(m)
式中: Tr船舶自由横摇周期,单位为秒(s); 船宽,单位为米(m) GM—横稳心高度单位为米(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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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系数(空载取0.45,压载取0.40,满载取0.35)。 C.3.3.2船舶在规则波中的最大横摇振幅(角)由公式(C.13)决定
=(元·r·/2N)0.5
0=(元·r·/2N)0.5
①=180(H/2) (C.14 r=0.73+0.60 (OG/d) C.15
式中: H一有效波高,单位为米(m); OG一正浮时船舶重心至水面的距离,单位为米(m),重心在水线面下取正值,在水线面上取负值 注:N值和r值可根据以下情况确定: a)对有龙骨的船舶,N取0.02,r可取0.8。 b)对无龙骨的船舶,N取0.01,r可取0.9。 3.4船舶在规则波中的纵向运动主要考虑纵摇周期与纵摇振幅。 3.4.1纵摇周期由公式(C.16)决定:
Tp=2元 · k, ·(GM, g) 05 = Cp · L0.5 ............
式中: Tp一纵摇周期,单位为秒(s); k纵向转动惯量半径,其值为(0.3~0.4)L,单位为米(m); GM一—纵稳性高度,单位为米(m); L一船长,单位为米(m); C—纵摇周期系数,其中:客船为0.45~0.55,货船为0.54~0.72,拖船为0.7~0.8。 C.3.4.2纵摇振幅由公式(C.17)决定:
式中: p 纵横振幅,单位为度(°); 纵摇有效波倾斜系数; Q 最大波面角,单位为度(°); 纵摇倍率系数。 其中: S
式中: 纵横振幅,单位为度(°); 纵摇有效波倾斜系数; O 最大波面角,单位为度(°); up 纵摇倍率系数。 其中:
注1:p的值取决于波长与船长的比值L,可按以下范目
:p的值取决于波长与船长的比值L,可按以下范围取 +>/L≤ 1/2 时, T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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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Th—垂荡周期,单位为秒(s); 4一一排水量,单位为吨(t); A一一水线面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²)。 .3.5.3船舶在规则波中的垂荡振幅由公式(C.21)决定
Th=2元[4/ (pwg:A) j0.5 = 2.4d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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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 时,0.75<≤0.90。 注2:的值取决于0w/0g和Kg,其中Kr=2ag/0m,其关系式见公式(C.22):
αn= (Ng g) / (2.I)
式中: 一傅汝德数; Ds船速,单位为米每秒(m/s)。
C.4.1冰载荷包括在海流和风的作用下,大面积冰源呈整体移动挤压与自由漂流的流冰冲击。 C.4.2有冰海域内,流冰挤压或冲击系泊船船体所产生的冰载荷可按公式(C.24)计算:
式中: F: 一流冰对船体的载荷,单位为千牛(kN); Ba 流冰挤压处侧外板与冰面的垂向夹角,单位为度(°); V 流冰漂移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流冰漂移方向与侧外板间的水平夹角,单位为度(°);取值范围≤90°。其中,作用部 位不同时,取其较大的夹角值; h一冰层计算厚度,单位为米(m); L—流冰接触船体的长度,单位为米(m); Pav—接触面处的平均冰压力,单位为千牛顿每平方米(kN/m²)。 注1:公式(C.1)至公式(C.23)引自大连海事大学古文贤1993年1月编著的《船舶操纵》一书。 注2:公式(C.24),引自并参照14th International Ship and Offshore Structures Congress 2000《Structural Design fo Ice Loads》
式中: F 一流冰对船体的载荷,单位为千牛(kN); β一一流冰挤压处侧外板与冰面的垂向夹角,单位为度(°); V一流冰漂移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流冰漂移方向与侧外板间的水平夹角,单位为度(°);取值范围≤90°。其中,作用部 位不同时,取其较大的夹角值; h—冰层计算厚度,单位为米(m); L。一流冰接触船体的长度,单位为米(m); Pav—接触面处的平均冰压力,单位为千牛顿每平方米(kN/m²)。 注1:公式(C.1)至公式(C.23)引自大连海事大学古文贤1993年1月编著的《船舶操纵》一书。 注2:公式(C.24),引自并参照14th International Ship and Offshore Structures Congress 2000《Structural Design for Ice Lo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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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D.1甲板货物堆装计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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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适用,应完成进一步的核查,如船舶动力定位系统(DP)核查或FPSO专用核查 船长签名: 日期:
表F.2驶离海上设施前作业核查表
表G.1规定了船舶动力定位系统(DP)需核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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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G (规范性附录) 船舶动力定位系统(DP)核查表
表G.1船舶动力定位系统(DP)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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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H (规范性附录) FPSO专用核查表 表H.1详述了由船舶的船长和海上设施管理人 (或其代表)要执行的核查和信息交流。进人 FPSO的安全区之前,除任何其他的核 查和信息交流事项
表H.1详述了由船舶的船长和海 要执行的核查和信息交 FPSO的安全区之前,除任何其他的核查 核查和信息交流事项。
表H.1FPSO专用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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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I (规范性附录) 海上设施作业核查表
表I.1规定了船舶进入海上设施安全区前T/CBDA 19-2018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实测实量技术规程,海上设施需核查的内容。
表I.1海上设施作业核查表
如适用、应完成进一步的核查,如FPSO专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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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2841-2017 MPE 双壁波纹管通用技术要求1029+01 L/XS
中华人民共和国 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船舶靠泊海上设施作业规范 SY/T10046—2018 石油工业出版社出版 (北京安定门外安华里二区一号楼) 北京中石油彩色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排版印刷 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880×1230毫米16开本4.5印张129千字印1—500 2019年2月北京第1版2019年2月北京第1次印刷 书号:155021·7942定价:78.00元 版权专有不得翻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