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38553-2020 工业锅炉系统节能管理要求GB/T 38553—2020
Requirementsforenergysaving ementofindustrialboilersyster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8553—2020
DB21/T 3163-2019 辽宁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评价规程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使用管理 检查和评定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锅炉系统节能管理评价表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特种设备节能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 SC1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中国标 准化研究院、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山东 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联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管坚、冷浩、齐国利、王中伟、刘雪敏、王晓雷、李澎、宋吉民、于在海、李以善, 赵跃进、范北岩、王小平、徐勇敏
本标准按照GB/1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特种设备节能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 SC1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中国标 准化研究院、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山东 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联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管坚、冷浩、齐国利、王中伟、刘雪敏、王晓雷、李澎、宋吉民、于在海、李以善 赵跃进、范北岩、王小平、徐勇敏
GB/T38553—2020
工业锅炉系统节能管理要求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76工业锅炉水质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24500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24747 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 NB/T47035 工业锅炉系统能效评价导则 NB/T47061 工业锅炉系统能源利用效率指标及分级 TSGG0002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锅炉系统boilersystem 以炉本体(含燃烧设备)、风机、泵、水处理装置、制粉装置、燃料供给装置、除灰渣装置、烟气净化 装置、控制装置等构成的能源加工、转换、净化装置的总和。 3.2 锅炉系统输入boilersysteminput 评定周期内锅炉系统输入的能源的量。 注:包括消耗的燃料和电力,以及与消耗的水对应的能源的量 3.3 锅炉系统输出 boilersystem output 评定周期内锅炉输出的热量。 注:包括蒸汽、热水和有机热载体所载的热量,不包括锅炉系统自用和损失热量,以及回到锅炉系统的热水或有机 热载体的热量
揭炉系统节能管理工作主
贯彻执行本标准和有关锅炉节能规章、技术法规和标准; 制定锅炉系统节能管理目标,建立并实施节能管理制度,保障节能投入; 对锅炉系统提出经济运行要求; 检查锅炉系统各项节能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检查锅炉系统经济运行和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修情况; 组织对锅炉系统安装、改造等进行节能技术审查: 编制锅炉系统用能和能效状况统计分析及评价计划、计量器具和检测(监测)仪表检定(校准) 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h) 制定锅炉系统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节能技术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定期组织对锅炉系统节能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分析锅炉系统能源利用状况,评价锅炉系统运行 的经济性和节能资金使用效果; 建立健全锅炉系统能效技术档案。 锅炉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锅炉系统节能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至少包括: a 节能目标责任制,建立锅炉系统节能目标,并且分解到部门和班组,定期进行考核; b) 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节能管理人员、计量管理人员、燃料检验与分析人员、锅炉运行人员、水 (介)质处理作业人员等岗位职责; c)日常节能检查制度,规定日常检查的项目、内容以及要求,明确将锅炉燃料消耗量、介质进出口 温度和压力、锅炉补给水(介)质量和补给水(介)质温度、排烟温度、炉墙表面温度、锅炉系统有 无“跑、冒、滴、漏”等项目纳人日常检查范围; d)锅炉燃料入场检验分析与管理制度,规定固体和液体燃料采购、验收、入库、储存、使用管理要 求,明确燃料人场检验的项目、内容、方法和合格标准;规定气体燃料使用管理要求; e)计量器具及检测(监测)仪表校验与管理制度,规定能源使用和蒸汽(热水、有机热载体)产出计 量、统计、分析方法和周期,明确计量、检测(监测)、控制仪表的配置、检定(校准)、标识要求; ) 锅炉及其系统维护保养制度,规定锅炉系统各组成部分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 锅炉水(介)质处理管理制度,规定锅炉水(介)质处理管理要求,明确水(介)质取样位置、频次、 化验项目和合格标准; h 锅炉系统用能和能效状况统计分析制度,规定统计分析需要采集的数据,采集程序和采集要 求,明确统计分析的周期; i)作业人员节能培训考核制度,明确锅炉操作人员、水(介)质处理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方法、内容 和要求。 锅炉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锅炉能效技术档案,并且统一进行保管。锅炉能效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 内容: a) 锅炉系统的设计文件,包括锅炉系统布置图、锅炉总图、自动控制系统图、锅炉能效监测和计量 系统布置图等; b 锅炉产品随机出厂资料(含产品能效测试报告),产品说明书和质量证明资料; C 锅炉及其系统安装、节能改造技术资料、调试报告、改造与重大修理后的能效测试或评价报告; d)锅炉定期能效测试报告、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报告、计量器具和检测(监测)仪表的检定(校 准)证书、燃料分析报告; e)锅炉系统运行记录、水处理设备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节能检查记录; f)节能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记录:
9)节能目标考核记录、锅炉系统用能和能效状况统计分析报告等。
DB1310/T 257-2021 隧道锚杆台车通用技术规范.pdfGB/T38553—2020
5.1在锅炉系统的建设、更新、改造中,鼓励选用达到GB24500中锅炉能效指标1级要求的锅炉产品 以及其他高效节能产品,禁止选用未达到TSGG0002中锅炉能效指标限定值要求的锅炉产品,以及国 家明令淘汰的机电产品。 5.2在用锅炉系统的计量器具、检测(监测)仪表的配置应满足TSGG0002、GB17167的有关要求,并 且保持完好状态。 5.3锅炉水(介)质应满足GB/T1576、GB/T24747的要求。水处理方法、工艺、设备的选用应与当地 水质、锅炉给(补)水量相匹配,鼓励采用节能、节水型水处理工艺。 5.4使用的燃料应满足锅炉设计要求,并且与锅炉燃烧设备相匹配。固体燃料锅炉还应控制燃料的颗 度。燃料储存时应采取防止自燃和其他损失的措施,使用时,应根据燃料的存储时间、水分含量进行 合理调配使用。燃用多种煤或煤与其他固体燃料混烧时,宜采用有效的混煤设施。 5.5多台锅炉并联运行时,锅炉使用单位应根据用汽(热)负荷合理安排锅炉运行的台数和锅炉出力。 当负荷发生变化时,应对锅炉系统及时进行调整。 5.6锅炉使用单位应根据锅水水质确定排污方式及排污量,并且根据水质变化进行调整。蒸汽锅炉定 期排污宜在低负荷时进行。 5.7锅炉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锅炉燃料供应系统、烟风系统、汽水系统、灰渣系统,以及仪表、阀门、保 温结构等的严密性和完好状态,定期清理锅炉受热面积灰;监控锅炉燃烧状况,当固体燃料批次变化或 环境温度等影响燃烧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合理调整风燃烧配比。 5.8锅炉使用单位不得使用已列人国家淘汰产品目录的锅炉及其辅机设备,也不得使用能耗严重超标 的锅炉系统
6.1锅炉使用单位应按照本标准和TSGG0002的有关规定,对锅炉系统节能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 价,检查和评定项目和内容可参考附录A。 锅炉系统节能管理检查和评价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可评为“优秀”,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可评为 “合格”。得分达不到80分的,锅炉使用单位应进行整改。 6.2锅炉系统能源利用效率达不到NB/T47061的2级要求,或低于预期的节能管理目标时,锅炉使 用单位或由其委托的评价机构,应按照NB/T47035的要求,对锅炉系统能源利用状况进行诊断分析, 寻求节能改进的机会,提出节能改进措施。 6.3锅炉使用单位应采取措施,使锅炉系统能源利用效率较上年度(或典型评定周期)有所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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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CC-019-2019 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LBJ单元-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锅炉系统节能管理评价表 锅炉系统节能管理评价表见表A.1
表A.1锅炉系统节能管理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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