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 296-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JJ/T 296-2019 工程建设项目业务协同平台技术标准注:约束条件取值:M为必选:C为条件必选:O为可选。下同。
附录B规划数据空间要素
类数据内容应符合表B.0.1白
QX/T 606-2021 公路交*气象观测仪表B.0.1 空间管控类数据内容
表B.0.2规划编制成果类数据内容
表C.0.1总体城市设计基础数据
附录D项目库数据属性结构
表D.0.1项目基本信息属性结
0.0.2项自分类指标信息属性结构应符合表D.0.2的规定
0.0.2项目分类指标信息属性结权
3项目发起人信息属性结构应符合表D.0.3的规定。
表D.0.3项且发起人信息属性结构
表D.0.4项目建设单位信息属性结构
0.0.5 项自投资与进度计划信息属性结构应符合表D.0. 现定。
项目投资与进度计划信息属性结
1为便于*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用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用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用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业务协同平台技术标准
2本标准适用的城市为县级
2.1.2城市近期建设储备项目库是指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2..2城巾近建设储备 城们近建设规划或相天 规划确定的未来3年~5年的重点建设项且。
规划确定的未来3年~5年的重点建设项且。
3.0.5自前各地的工程建设项自业务协同平台天部分是采用各 诚市现有的政务网,但也有自建的专用网络,无论采用哪种方 式,都应该保证与城市内相关部门间的互联互*,使各部门都能 正常访问和使用平台;同时也要考虑与上级(如国家、省级平 台)或下级(如区级、县级)部门网络连*,实现数据的共享 共用。
台)或下级(如区级、县级)部门网络连*,实现数据的共享 共用。 3.0.6项目储备机制应依托工程建设项目业务协同平台,构建 “五年规划一年度规划”的规划实施体系,建立近期建设和年度 实施两级项目储备库,衔接规划实施与项自落实,以规划统筹建 设,无缝对接项自生成,为有序高效推动城市建设奠定重要基 础。空间协调机制以提前解决项目空间落地问题为目标,落实项 自建设可行性,为项自审批提速奠定坚实基础。部门协同机制 部门协同流程作为**桥梁,为政府部门主动策划项自提供技术 支撑,保障科学决策。 3.0.7平台应充分与工程建设项自审批管理系统、各部门审批 管理系统进行对接,确保信息共享和功能交互。平台间应建立项 自代码唯一身份标识和关联机制,实现各类信息资源共享,业务 互联互*。平台应为建立国家、省、市、县各级联动的信息服务 平台,形成上下互*的业务协同网络提供接口,
3.0.6项目储备机制应依托工程建设项目业务协同
五年规划一年度规划”的规划实施体系,建立近期建设和年度 实施两级项目储备库,衔接规划实施与项自落实,以规划统筹建 设,无缝对接项目生成,为有序高效推动城市建设奠定重要基 础。空间协调机制以提前解决项目空间落地问题为目标,落实项 自建设可行性,为项自审批提速奠定坚实基础。部门协同机制以 部门协同流程作为**桥梁,为政府部门主动策划项自提供技术 支撑,保障科学决策。
管理系统进行对接,确保信息共享和功能交互。平台间应建立项 自代码唯一身份标识和关联机制,实现各类信息资源共享,业务 互联互*。平台应为建立国家、省、市、县各级联动的信息服务 平台,形成上下互*的业务协同网络提供接口。
4.1.1面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实现空间信息实时共享,
新和数据应用提供操作平台。
1.2制定城市数据资源自录清单,明确数据资源服务地 便各类用户快速查找数据资源,实现数据调用、交换、共 里。远期可**用平台模式的基础上开发自定义配置模块 市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自定义专属化的空间信息配置服务
4.1.3规范数据入库更新流程,提供数据标准化
章各类空间信息的标准准确。各类数据的更新入库先期可以 只部门对空间信息资源进行统一更新入库管理,后期*条件 内基础上可由各职能部门自主更新。同时开发台账分发、数 出、版本记录服务等功能,保障平台数据的安全
4.1.4面向各类用户提供数据浏览、数据自由叠加展
4.1.4面向各类用户提供数据浏览、数据自由叠加展示、数据 信息查询、数据分类统计分析、报表输出打印、数据监测预警、 数据应用自定义管理服务
4.2.1储备项自库管理工作是项自生成的空间指引和项自启动 工作基础,包括建立近期建设规划储备库和年度项自空间实施 划储备库,纳入年度项自空间实施规划储备库的项自优先予以 启动策划生成。项自类型包括政府投资项自和社会投资项目。储 备项自库可按照供地方式,实行划拨用地项自、经营性用地项 目、工业用地项目和储备用地项目分类管理。
4.2.2政府相关部门根据规划实施要求和城市发展建设
主动策划项目,提出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意向选址、初估投
资、策划生成类型(划拨用地、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储备用 地)、拟开工年度等基本信息,并*工程建设项自业务协同平台 诸备库中新建项目条目及相关信息。平台支持普*电子文件及空 间边界等多类型附件的导入、下载和修改,实现项自空间一键定 应,并提供项目名称查重、信息格式检查、空间边界图形检香等 核查服务。
备指标等建设需要,明确全市统筹的重大建设项目,滚动更新需 内入储备库的项目,*过协同平台推送至规划统筹部门落实项目 必要性及初步用地情况,经空间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纳入储备 车。已完成项自策划生成的项自,调整出储备库,进入实施库 项目启动策划生成后,*协调过程中不具备生成条件的(包括未 *过空间协调、未*过可行性研究协调),可暂时返回储备库, 诸备库应对返库项目、返库时间、返库原因、责任部门等信息进 行标注和管理。
4.2.4纳入储备库的项目,需按照项目专业类型、项
4纳入储备库的项目,需按照项目专业类型、项目属性日
确责任部门、责任属地政府,由责任部门、属地政府负责跟踪管 理。可*过平台服务对储备项目按类型、空间、要素等多维度进 行统计分析,并对储备项目的推进情况、办理状态进行可视化 展示。
4.3.2项目空间协调是依托“多规合一”的“一张蓝
*规定时间内征求相关职能部门*产业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 用规划、矿产区划、文物区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意见,形成 项目*空间布局上是否可行的综合意见。相关职能部门可*过合 规性审查服务,实现项自边界叠加各类控制*的一键检测,生成 合规性审查报告并可导出,审查历史记录统一管理,可追溯、可 查看。
4.3.3*过**会商功能,政府部门实行*上协同、
*过**会商功能,政府部门实行*上协同、*下决策
提高部门**的效率。针对相关联的项目,还可实现多个**会 商事项相互关联,会商意见及相关附件可共享
仅口 4.3.6系统为统计分析提供模板定制、参数配置等个性化统计 分析,数据统计、分析形成的报表可生成文件,并可下载。
状、总量、结构类型、空间分布等建设用地现状信息进行整合和 分析,并自动生成分析报告
及其相关权重参数进行配置,形成选址模型,*过选址分析,筛 选满足条件的地块,推进项目精准落地
段时期还难以实现基于BIM模型的自动化或半自动化的规划 冲突检测和规划指标核对,一般仍采用人机交互的方式进行数据 分析以辅助建设控制指标审查。有条件的城市,可以BIM报建 工作为基础,*项目前期阶段,实现项目BIM模型与各类规划 空制*、地下管网、空间形态等要素进行交互比对,审香项目的 合规性和可行性,
4.4.5实现分析要素和分析规则的
4.5.2按照数据更新时效安排,开发面向数据更新责任主体的 更新时效、数据完整性、更新异常情况的监督、预警模型,*过 自动监督预警、报告生成服务,为数据更新监督工作提供服务。
*过工作监督机制及功能,可对工作过程及时效进行监
督考核,并且对流程合规性的监督、预警、报告生成服务 件,并可下载
4.5.4为评估考核提供
估和报告生成文件,并可下载
4.6.2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城市现状二维数据、城市三维 地面模型数据和建设工程报批BIM精细模型数据的集成显示和 可量化计算与分析。
5..基础数据是反映城市历史和现状的各类数据集合,由各 个部门负责提供并更新维护,各类数据应符合相关数据来源部门 听制定或采用的标准,实现“权威数据来自权威部门,权威部门 保障权威数据”。
5.2.1规划数据主要是指平台涉及的各个层次和各种类型的规 划成果空间数据。本标准不对规划数据自身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作 出具体规定,凡是纳入工程建设项目业务协同平台的数据均应符 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的技术标准或规定。
5.3.1总体城市设计数据涵盖各类评估、控导及区域划分等二 维专题数据,用手指导控规单元及地块级层次城市设计的编制。 维基础数据作为控规单元及地块级层次城市设计方案的基础数 字沙盘三维场景,主要用于方案演示、研讨以及审批等方面的工 作。涉及空间信息的管控要素转化为三维数据,作为BIM建筑 方案进行管控及冲突比对的数据基础,主要用于城市设计实施信 息化层面应用方向
5.3.2总体城市设计方案数据由各类评估图、控导图及重点片
5.3.6城市设计方案中凡是涉及三维空间相关的管控要
须将其空间信息作为维数据进行入库,
5.4工程建设项目生成数据
5.4.1工程建设项目生成数据是指*项目策划生成阶段,经部 门业务协同后确认的空间数据及相关项目信息,以解决空间矛 直,达到集约节药用地、提高产能的自的,并且支撑工程建设项 日审批改革。*有条件的城市或地区:针对重要公共服务和公用 设施项目,可*项目前期探索BIM技术相关应用
5.5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数据
5.5.1行政管理数据主要包括用地规划阶段的行政审批和行政 管理相关数据。城市各职能部门应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将各部门 各单位的行政管理结果数据按照本标准基本规定和第5.1节相关 要求进行处理,并接入工程建设项自业务协同平台,实现面向不 司用户和不同业务需求的数据交换和共享。*有条件实施工程建 没项目BIM报批的地区,可以将已经审批的BIM模型(最终版 本)数据接入平台,作为确定用地规划建设指标的一种参考 依据
6.1.1由于工程建设项目业务协同平台管理的数据多为
1.1由于工程建设项自业务协同平台管理的数据多为空间 对网络环境带宽的要求比较高。网络中的交换机的传输速 不低于10M,宜为1000M;隔离网闸的传输速率应不低 M.宜为100M
1.3各地可依据《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GB/T303
6.1.3各地可依据《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GB/T
HJ 724-2014 环境基础空间数据加工处理技术规范6.2.3各地可参考《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
6.2.5各地可参考《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GB/T
6.3.2明确信息资源更新维护责任主体,数据的责任提供单位 作为数据维护的主体,对各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更新情况进 行监督考核,保障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和共享。城市相关信息平台 应开放和预留与本平台的数据交换接口,实现各部门信息数据快 速导入、资源共享、交换更新,
6.3.3明确信息平台运行维护责任主体及相应工作
全保障要求,保障信息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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