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29-201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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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5022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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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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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29-201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力发电厂而言,重要设备和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主要指集中控制 室(单元控制室、机炉控制室)、电子设备间等。防火阀动作温度规 定为70℃,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阀试验方法》GB15930。

8.2.3通风、空气调节风道是火灾蔓延的通道,当其需

体或楼板时应按照本条执行,以免火灾蔓延和扩大

8.2.4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送风机、回风机应与消防系统联锁,

2.6要求电加热器与风机连锁并且设置工作状态信号GY/T 355-2021 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 接口协议,是

保护控制措施。为了防止通风机已停而电加热器继续加热引起过 执而起火,必须做到欠风、超温时的断电保护,即风机一日停止,电 加热器的电源立即自动切断。近年来发生多次空调设备因电加热 器过热而失火,主要原因是未设置保护控制。设置工作状态信号 是从安全角度提出来的,如果由于控制失灵,风机未启动,先开了 电加热器,会造成火灾危险。设显示信号,可以协助管理人员进行 监督.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

8.2.8空调系统的风道是连接空调机和空调房间的媒介,因此也

是火灾的传播媒介。为了防止火灾通过风管在不同区域简的传 播,要求风管的保温材料、空调设备的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和粘接 剂均采用不燃烧材料。

8.3.2厂用配电装置室为了防止火灾蔓延,通风设备应与火灾检 测系统联锁,当火灾发生或有火警信号时,通风系统必须停运:根 据现行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一2005第 3.2.9条规定:“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 自行关闭。”为了防正一个房间发生火灾时,火灾曼延到另外一个 房间,应在每个房间的送风支风道上设置防火阀

测系统联锁,当火灾发生或有火警信号时,通风系统必须停运;根 据现行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一2005第 3.2.9条规定:“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 自行关闭。”为了防止一个房间发生火灾时,火灾蔓延到另外一个 房间,应在每个房间的送风支风道上设置防火阀。 8.3.3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为一级,因此变压器室通风系统不能 与其他通风系统合并,各变压器室的通风系统也不应合并。 8.3.4本条文内容包括防酸隔爆式和阀控密封式两类蓄电池,这 两类蓄电池在运行中,均有少量氢气产生,为了防止氢气积聚、扩

两类蓄电池在运行中,均有少量氢气产生,为了防止氢气积聚、折 散和爆炸危险,因此规定了通风系统的防火要求。

卫 系统应立即停运,以免火灾蔓延,因此,通风系统的风机应与火灾 自动报警系统联锁。电缆夹层若采用全淹没气体灭火系统,还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一2005的 有关规定

8.4.1油泵房属于甲、乙类厂房,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室内空气不应循环使用,通风设备应采 用防爆式。

8.4.2为了防止油管沟内油气积聚,产生爆炸危险,应

规定通行和半通行的油管沟应设置通风设施,并应设置可靠的接 地装置。

8.5运煤系统通风除尘

8.5.2运煤建筑设置机械通风系统的自的是排除含有煤尘的污 浊空气,保持室内一定的空气环境。由于排除的空气中含有遇火 花可爆炸的煤尘及可燃气体,因此通风设备应采用防爆电机,还明 确了室内除尘配套电机外壳所应达到的防护等级。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一2006第 10.3.9条制定,对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的排风系统应设置 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运煤系统产生的煤尘具有爆炸危险,除尘系统由导料槽吸入 的煤尘浓度难以控制,浓度过高的煤尘很容易在除尘器内发生爆 炸,设置泄压装置可减轻爆炸产生的破坏力。 通风除尘设备捕提的煤尘经过净化过滤后,仍含有少量粉尘 及有害气体,应通过排风管道排至室外大气中。

长,就可能发生煤粉尘自燃。静电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

大量积尘,若未及时排出,易产生自燃。另外煤中的软性易燃烧杂 质在煤的输送过程中进入电除尘器内,附看在电极上,在风力和电 场力的作用下飘动,也易引燃极板上的高挥发份的煤尘。 除尘器内煤尘引燃后落到皮带上,可导致皮带局部烧毁:除尘 器内部着火,还可能发生设备爆炸事故;除尘器排灰带火星,能导 致设备停运等,此类火灾事故均有发生。 本条文借鉴了神华国华电力公司的“运煤系统消防设计补充 规定”的要求,当采用静电除尘器或布袋除尘器时,除尘器本体及 除尘风道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防煤粉自燃措施,在除尘器本体前的 除尘管段上设置防火阀,一旦发生煤粉自燃,切断除尘系统和导料 槽、皮带系统的通道,防止火灾蔓延到运煤系统。 除尘器本体及除尘风道防煤粉自燃措施如下: (1)包括配置的防爆风机可单独定时受控开启和关闭,防正可 燃气体的集聚; (2)及时排除管道、设备内的煤粉尘和气体,预防可能的自燃 引燃和爆炸; (3)除尘器配置可靠的控制系统,发生煤尘燃烧时,除尘器 迅速停运并报警; (4)设置有效的防爆泄压(门)阀: (5)采用双层卸灰器,防止引燃的煤尘团直接排落皮带,引燃 煤或烧毁皮带; (6)尽量减少水平敷设的除尘管段,除尘器灰斗排下的煤尘排 到专门设置的冲灰沟内,除尘器上的排灰阀与设置在冲灰沟内的 冲灰水管上的电磁阀连锁

8.6.1氢冷式发电机组的汽机房,发电机组上方应设置排氢装 置,以免泄漏的氢气聚集在汽机房屋顶,北京某热电厂的爆炸事故 就与厂房未设排氢装置有关,因此制订本条文。当排氢装置用通

风装置替代,比如双坡屋面的汽机房设计了屋顶自然通风器时,就 不再设计专门的排氢装置,而屋顶通风器常常采用电动驱动装置。 如果氢冷发电机出现天量泄漏或汽机房屋面下积聚一定浓度的氢 气时,遇火花便可能发生爆炸,所以要求电动装置采用直联方式和 防爆措施。

·U 片力水方 儿 油油箱,在日常维护及运行过程中将有少量油气及废气渗入 消防水泵房又是水消防系统的关键,为保证能及时排除室 气体,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通风机及电机应为防爆型,并厂 连接

8.6.5为了预防储存气体灭火系统的钢瓶泄漏,规定钢瓶

良好的通风设施,当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时,应设置机 装置。

8.7.1本条文规定了火力发电厂生产建筑和辅助生产建筑内应 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当建筑物着火时,需要及时排除火灾产生的 大量烟气,确保建筑物内人员的顺利蔬疏散。 其他场所,如主厂房、运煤建筑的转运站、碎煤机室、地下或半 地下输煤建筑、贮煤场等场所因其工艺及建筑的特殊性可不必设 置排烟设施,原因如下: (1)主厂房:火力发电厂的主厂房属手丁类生产车间,并建 筑面积有很多超过5000m²,汽机、锅炉等本体设备沉重、庞大,再 加上吊装等要求,造成主厂房建筑高大,例如,2×600MW汽机房 高度33m以上,锅炉房高达70m以上,汽机房中间层和运转层由 于设置天量的通风格栅、吊装孔、设备布置等原因而上下贯通,经 统计楼面开孔率可达30%,锅炉房的开孔率甚至更高。主厂房内 人员活动区域只是在近地面和运转层附近,这种大空间高热广房 着火时,烟气向上积聚,屋顶下部的空间是一个很大的蓄烟空间,

一且发生火情时,借助屋顶下部的蓄烟空间,可以满足人员安全疏 散的要求。 汽机房、锅炉房底层及运转层设有纵向通道,并且贯穿直通布 置,中间设有横向通道,其每个车间的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厂房 内人员较少并且对现场熟悉,为安全疏散提供了必要条件。 汽机房、锅炉房周围设有环形消防车道,电厂通常设有消防 站,保证消防车能方便、快速地到达火灾现场。 主厂房重要部位设有完善的自动灭火系统,排烟系统与自动 灭火系统联合使用是否能使火灾危害扩大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确 证,如果设置排烟设施,有可能加剧火势蔓延。 汽机房、锅炉房外墙有可开启的外窗,屋顶设有自然或机械排 风设施,有需要时,可以开启外窗和利用屋通风设施排除烟气。 NFPA等国外规程对于燃煤电厂的汽机房、锅炉房均没有规 定设置排烟设施 从国内燃煤电广运行经验看,没有出现人员疏散不及而遇险 的情况。 (2)运煤建筑的转运站、碎煤机室、地下或半地下输煤建筑:这 毕建筑属于丙类生产场所,并且建筑面积很多超过300m?,输送的 煤属于可燃物,可以不设排烟设施原因如下: 1)根据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 2015的要求,对长期停运的原煤斗、输煤皮带系统,包括煤斗、落 煤管和除尘用的通风管的积尘、积粉应清理干净,皮带上不得有存 煤,以防集煤、积粉自燃。燃用褐煤或易自燃的高挥发份煤种的燃 煤电厂采用难燃胶带。导料槽的防尘密封条应采用难燃型。卸煤 装置、筒仓、混凝土或者金属煤斗、落煤管的内衬应采用不燃材料 因此,运煤系统从工艺设计上避免了煤尘自燃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2)运煤系统转运站、碎煤机室等处设有除尘装置,室内设有水 力清扫或真空清扫装置,对酒落在室内的煤块、粉尘等及时清扫 在维持室内良好的工作环境的同时,客观上也避免了煤粉堆积、自

燃现象的产生。 3)运煤建筑地下部分设有机械排风装置,通风量夏季按换气 次数不小于15次/h计算,冬季按换气次数不小于5次/h计算,通 风良好,无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的聚集。 4)煤蛋然在适宜温度和湿度下会自燃,但是煤燃烧的特点是 燃而不是轰燃,起火速度较慢,烟气量少。输煤建筑构件耐火等 级为二级,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表 3.7.4,二级内类厂房内任一点至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超过80m 单层)和60m(多层),也就是说,按照人员疏散的速度1m/s估 算,运煤建筑人员一且发现煤燃烧,至多1.5min(单层)和1min 多层)即可到送安全地点,所以我们认为煤的燃烧不会殃及人员 安全撤离。 5)运煤建筑设有防火隔离措施,火灾探测系统和灭火系统,当 感温火灾探测器探测到火情时,运煤建筑的水幕、水喷雾或自动喷 水灭火系统会投入运行。 从工艺设计、通风设计及运行管理上充分考虑了防正火灾事 放的发生,从消防安全角度即使发生火灾也可以保证人员安全疏 散,并有效控制火情,并且上述建筑内除了规定的巡检人员,人员 很少或无人值守。 从国内各火力发电厂多年运行经验来看,运煤建筑不设置排 烟系统,没有发生人员逃生不及,被浓烟熏倒,导致死亡的案例。 煤粉自燃引起皮带燃烧,自然形成的通风力很强,助长了火 势,加快了火灾的蔓延,特别是运煤栈桥部分,烟卤效应明显,煤粉 自燃时,应关闭输煤栈桥的门窗,减少空气对流,防止煤粉飞扬,降 低自燃速度,以提供扑救机会。 国外标准中包括NFPA等均没有运煤系统建筑物设置排烟 系统的要求。 (3)室内贮煤场:火力发电厂室内贮煤场属于占地面积大于 1000m?的丙类建筑,可以不设排烟设施原因如下:

室内贮煤场具有完善的自然通风系统,煤自燃时,烟气可以随 看自然通风的气流组织顺利排至室外。同时室内贮煤场设有固定 灭火水炮,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周围设有环形消防车道。室内 谋场为天空间场所,屋顶下部的空间形成自然蓄烟层,并且运行人 员很少,发生火灾时,可以保证人员安全疏散。贮煤场储存大量的 煤,火灾时排烟,有可能加剧火势蔓延

8.7.2本条文规定了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的块

附近的可燃物,规定当排烟管道布置在吊顶内时,应采用不燃材料 隔热等防火措施,并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间隙

9.1.1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电厂内部发生火灾 时,必须靠电厂自身的消防设施指示人员安全蔬散、扑救火灾和 烟等。据调查,多数火灾造成机组停机甚至厂用电消失,而消防控 制装置、阀门及电梯等消防设备都离不开用电。火灾案例表明,如 无可靠的电源,发生火灾时,上述消防设施由于断电将不能发挥作 用,即不能及时报警,有效地排除烟气和扑救火灾,进而造成重大 设备损失或人身伤亡。本条所指自动灭火系统系指除消防水泵以 外的其他消防设备用电负荷,消防水泵的供电见第9.1.2条。保 安负荷供电是为保证电厂安全运行和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 供电。 9.1.2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水泵是全厂消防 水系统的核心,如果消防水泵因供电中断不能启动,对火灾扑救十 分不利。因此本条提出了消防水泵、主厂房电梯的供电要求。电 力系统供电负荷等级用罗马学母表述,如工类、止类负荷,基本等 司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一、二级负 荷。消防水泵泵组的设置见本标准第7节。 9.1.3因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内有微机,对供电质量要求较高, 报警控制器等火灾自动报警设备一般都布置在单元控制室内可与 执工控制装要联合供中辅助车间的白动报敬装黑本自宫带去不

水系统的核心,如果消防水泵因供电中断不能后动,对火灾 分不利。因此本条提出了消防水泵、主厂房电梯的供电要习 力系统供电负荷等级用罗马字母表述,如I类、Ⅱ类负荷,基 司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一、二 荷。消防水泵泵组的设置见本标准第7节。

报警控制器等火灾自动报警设备一般都布置在单元控制室内 热工控制装置联合供电。辅助车间的自动报警装置本身宜带 间断电源装置。

9.1.4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造成许多火灾重大

亡事故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与有无应急照明有着密切 这是因为火灾时为防止电气线路和设备损失扩大,并为扑求

创造安全条件,常常需要立即切断电源,如果未设置应急照明或者 由于断电使应急照明不能发挥作用,在夜间发生火灾时往往是 一 片漆黑,加上天量烟气充塞,很容易引起混乱造成重天损失。因 此,应急照明供电应绝对安全可靠。国外许多规程规范强调采用 蓄电池作火灾应急照明的电源,考虑到自前我国电厂的实际情况 一律要求采用蓄电池供电有一定困难,而且也不尽经济合理。单 机容量为200MW及以上的发电厂,由于有交流事故保安电源,因 此当发生交流厂用电停电事故时,除有蓄电池组对照明负荷供电 外,还有条件利用交流事故保安电源供电,为了尽量减少事故照明 可路对直流系统的影响,保证大机组的控制、保护、自动装置等回 路安全可靠的运行,因此,对200MW及以上机组的应急照明,根 据生产场所的重要性和供电的经济合理性,规定了不同的供电 方式。 因蓄电池组一般都设置在主厂房或网控楼内,远离主厂房重 要场所的应急照明若由主厂房的蓄电池组供电,不仅供电电压质 量得不到保证而且增加了电缆费用,同时也增加了直流系统的故 障概率。因此,规定其他场所的应急照明由保安段供电。 在一些难以从主厂房蓄电池和保安段获得电源的地区,也可 采用自带蓄电池的EPS作为应急照明的电源,为一定区域内的应 急照明供电。否则,应采用自带电源的应急灯。

9.1.5、9.1.6单机容量为200MW以下的发电厂,一般不设保安

电源,当发生全厂停电事故时,只有蓄电池组可继续对照明负荷供 电。因此,规定应急照明宜由蓄电池组供电。 应急灯是一种自带蓄电池的照明灯具,平时蓄电池处于长期 浮充状态,当正常照明电源消失时,由蓄电池继续供电保持一段时 间的照明。因此,推荐远离主厂房重要车间的应急照明采用应急 灯方式。第9.1.5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设备采用双电源供电时,可以在厂用配电

9.2.1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在正常照明

灭后,供事故情况下暂时继续工作或消防安全蔬散用的照明装置 为应急照明,本条规定了发电厂应装设应急照明的场所

9.2.3事故发生时,锅炉汽包水位计、就地热力控制屏、测量

房等场所不能停电也不能离人,还必须坚持工作,因此,应急照明 的照度应能满足运行人员操作要求。由于当电厂采用自动消防系 统时,消防控制盘通常布置在集中控制室内,可以认为属于集中控 制室内诸多控制监控功能的一部分。当电厂发生火灾或者事故而 失去工作电源时,集控室都需要继续工作。因此,消防控制盘的照 度标准在发电厂中,按集中控制室的标准统一考虑。 消防安全疏散应急照明是为了使人员能够较清楚地看出疏散 路线,避免相互碰撞,在主要通道上的照度值应尽量大一些,一般 不低于11x。

(1)由于照明器设计、安装位置不当而引起过许多事故。 (2)卤灯的石英玻璃表面温度很高部位,如1000W的灯管温 度高达500℃~800℃,当纸、布、干木构件靠近时,很容易被烤燃 引起火灾。鉴于配有功率在100W及以上的光源的灯具(如吸顶 灯、槽灯、嵌入式灯)使用时间较长时,温度也会上升到100℃甚至 更高的温度,规定上述两类灯具的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物棉等不 燃烧材料进行隔热保护。

9.2.6因为超过60W的卤钨灯、荧光高压汞灯等灯具

高,如安装在木吊顶龙骨、木吊顶板、木墙裙以及其他木构件上,会 造成这些可燃装修物起火。一些电气火灾实例说明,由于安装不 符合要求,火灾事敌多有发生,为防止和减少这类事故,做了本条 规定。

所并应遵循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2.8本条强调了建筑物内设置的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火灾应急

明灯具应遵循有关标准设计

10.1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

10.1.1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厂区内各车间的火 灾危险性基本上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一2014第3.1.1条分类。建(构)筑物的最低耐火等级按国 内外火力发电厂设计和运行的经验确定。汽机房、燃机厂房、余热 锅炉房和集中控制室基本布置在主厂房构成一个整体,其火灾危 险性绝大部分属丁类。 10.1.2燃机电厂主厂房较燃煤电厂的主厂房布置简单,建筑面 积相对也较小,故提出与燃煤电厂主厂房相同的防火分区最大充 许建筑面积。厂区内其他厂房(仓库)与一般建筑物的性质一样, 故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执行。

符合燃气轮机制造厂对天然气气质的要求。

10.3.2本条对天然气管道的设计提出要求

本条对天然气管道的设计提出

1厂内天然气管道敷设方式常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而定,国内 外运行电厂有架空、地面布置和地下敷设三种形式。应优先考虑 架空布置,受条件限制时才采用直理敷设,但不应采用管沟敷设: 避免气体泄漏在管沟中聚集引起火灾。 2除需检修拆卸的部位外,天然气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以 防止泄漏。 3参照现行国家标准《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 2003中第3.4.2条和美国国家标准ANSIB31.8《输气和配气管 线系统》846.21条(c)的规定。设置放空管是为了输送系统停运 时排除管道内剩余气体。 4规定了厂内天然气管道吹扫的具体要求。 5规定了天然气管道应以水作强度试验的具体要求和对天 然气管道产密性试验的具体要求,并在严密性试验合格之后进行 气密性试验,还规定气密性试验压力为0.6MPa,试验时间不少于 24h,采用皂水检查无泄漏作为合格的评定标准。 6规定了天然气管道的低点设两道排液阀,第一道(靠近管 道侧)阀门为常开阀,第二道阀门为经常操作阀,当发现第二道阀 门泄漏时,关闭第一道阀门,更换第二道阀门。 10.3.3联合循环机组燃油系统采用0号柴油、重油时建(构)筑 物(如油处理室等)及油罐火灾危险性按丙类防火要求是和火电厂 燃油系统的防火要求一致的。但采用原油时,原油中含有大量的 可燃气体和挥发性气体,其闪点小手28℃,故对其所涉及的建 (构)筑物(如油处理室等)及油罐等应特殊考虑防火要求,火灾危 险性按甲类考虑。 10.3.4本条根据美国国家防火协会标准《电厂及高压直流变流 站消雄标准 险

.3.4本条根据美国国家防火协会标准《电厂及高压直流

10.4燃气轮机的防火要求

10.4燃气轮机的防火要求

10.4.1本茶根据美国国家防火协会标准《电厂及高压直流变流 站消防推荐标准》NFPA850一2010的8.5.3.3节要求制定。安 装火焰探测器,旨在探测火焰熄火或启动时点火失败,如果火焰熄 火,需要迅速切断燃料,以防止气体的快速聚集。 10.4.2本条根据美国国家防火协会标准《电厂及高压直流变流 站消防推荐标准》NFPA850一2010的8.5.2.1节要求制定。该 标准指出,当燃料未能在3秒内被隔离时,系统中曾发生过火灾及 爆炸。

防给水、固定灭火设施及火灾

10.5.1燃机电厂与燃煤电厂有很多相似之处。因此,燃煤电) 的一些规定尤其是系统方面的要求适用于燃机电。据调查,国 内很多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电站的消防给水系统是独立的。燃 气一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多燃烧油品,消防给水量很大,在条件合适 的情况下,应尽可能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

10.5.4基于国内的燃机电厂工程实践制定。燃煤电厂

对于纯燃机电厂(非联合循环),燃机电厂的消防重在油库、燃机本 本。对于联合循环型的燃机电厂,如果主厂房内仅布置汽轮发电 机组,则与燃煤电厂主厂房内的布置类似,可以以汽轮发电机组容 量为基准,对应执行燃煤电厂等同机组容量的消防配置要求,例 如,汽轮发电机组容量为200MW,那么就执行本标准第7.1.7条 的规定如果主厂房内不仅布置汽轮发电机组,还有燃气轮发电机 组,则应以单套机组容量(燃气轮发电机组与燃汽轮发电机组发电 功率之和)与燃煤电厂机组容量比对执行,例如,单套机组容量为 350MW,那么就应该执行本标准第7.1.8条的规定。 10.5.5燃气轮机是广义的称谓,它通常包括燃气轮机、发电机 控制小室等。燃气轮机整体是燃机电厂的核心,也是消防的重点

控制小室等。燃气轮机整体是燃机电厂的核心,也是消防的重点 保护对象。根据国内外的实际做法,燃气轮机无论机组容量的大 小,基本上都采用气体灭火系统。据调查,近年来多应用二氧化碳 灭火系统。

10.5.6燃气轮机通常具有金属外罩,因而具备了应用全

灭火系统的可能性。看火时应注意在喷放气体火火剂之前 燃气轮机内部的门、通风挡板、风机及其他孔口,以使外罩 最少。关于气体保持时间的原则性规定乃基于美国NFPA 有关规定

10.5.7根据调查,国内 之燃然气轮机的报音系统与回 灭火系统,均为设备的制造厂成套配备。这样有利于外壳内的消 防设施的布置。在技术谈判中尤应注意。燃气轮机通常有独立的 控制小间,其内配备了报警装置。燃机配备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及火火联动信号宜传送至集中控制室,以便全厂的调度指挥。 全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报警控制器应布置在集中控 宝

10.5.10对于以可燃气体为燃料的电厂,其消防车的配备设置参 照燃煤电厂是适宜的。但是对于以燃油为燃料的电厂,油区消防 是突出重要的,消防车的配备应该遵循石油库设计的有关规定

10.6.1燃机厂房高度一般不超过24m,也只有2层~3层。在 正常运行情况下人员很少,厂房内可燃的装修材料很少,厂房内除 琉散楼梯外,还有很多工作梯,多年来都习惯作开式楼梯。在扩 建端都布置有室外钢梯。为保证人员的安全蔬散和消防人员扑 救,要求至少应有一个楼梯间通至各层。

同之处,即具有自身特点者做出规定。相同处应对应执行本标准 燃煤电厂各章的有关规定。

建(构)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及消防道路

11.1.1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表11.1.1是根据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结合变电站内 建筑物的特性确定的,根据当前变电站工程的实际布置,对原规范 的部分建筑进行增减,原规范列出的电缆夹层不是一个独立的建 筑,应归于相应的建筑内,本标准不再单独列出。增加换流站的阀 丁、户内直流开关场、柴油发电机室、空冷器室、检修备品仓库、水 处理室等建筑。 换流站的检修备品库,储存检修用的电气设备,这些设备有些 是含油的,但油量不大,因此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根据储存的 设备是否含油确定。 气体式或干式变压器、干式电容器、干式电抗器等电气设备属 无油设备,可燃物大大减少,火灾危险性降低,因此建筑火灾危险 性分类确定为丁类。主控制楼的火灾危险性为戊类,是按照电缆 采取了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确定的,可以采用下列措施:用防火堵 料封堵电缆孔洞,采用防火隔板分隔,电缆局部涂防火涂料,局部 用防火带包扎等。 屋外配电装置区域布置露天的电气设备以及设备支架和构架 不属于一般的建筑物,现在的电气设备一般是无油或少油电气设 备,设备支架和构架较多为钢结构,不必按建筑的耐火等级规定构架 和支架的耐火要求,因此不再规定屋外配电装置区域耐火等级要求。 建筑中若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则分隔的区域可以分别确定危 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否则应按火灾危险性类别高者,防火分隔措 施一般指防火墙。

11.1.5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按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确定变电站的间距要求。 11.1.7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条规定屋外油浸 变压器之间的最小间距,变电站的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的最小间 距的确定方法与电厂部分相同,可详见第6.7.3条的条文说明,但 变电站的油浸变压器电压等级现在最高为1000kV,因此在原规 范的电压等级中增加了500kV、750kV和1000kV。据了解,变电 站的油浸变压器高度750kV的为13m~14m,1000kV的为16m~ 17m,因此规定750kV、1000kV油浸变压器的间距分别为15m、 17m。对于换流变压器,目前的电压等级交流侧为500kV和 750kV,而直流侧为500kV和800kV,由于直流侧的套管进人阀 亍,因此换流变压器之间的最小间距可按交流侧的电压等级确定。 现在油浸电抗器的电压等级越来越高,容量和含油量也很大,对油 浸电抗器的防火间距要求与油浸变压器相同。 11.1.8、11.1.9明确了变电站油浸变压器的防火间距、防火墙和 忙油池的规定。

的进站道路一般是一条,多年来当变电站火灾时没有发生影响消 防车的通行的情况,因此一条进站道路能满足消防车通行的需要 面且变电站设置2条进站道路也确有困难

11.2建(构)筑物的安全疏散和建筑构造

1油浸变压器等含油电气设备装有大量可燃油,一旦发生

火灾,火势很天,所以当变压器与建筑物较近时,建筑物外墙应为 防火墙,墙上不应设门窗,以免火灾蔓延到建筑物内。当变压器距 建筑物较远时,火灾影响的可能性小些,可以设置防火门防火窗 以减少火灾对建筑物的影响。 当油浸变压器等含油电气设备与配电装置楼帖布置时,由 于电气工艺需要有变压器等的电气套管穿越防火墙进入配电装置 楼,规定防火墙的预留孔与套管之间的空隙应全部封堵严密,防正 火灾穿过防火墙。

1.2.3控制室是变电站的核心,是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限

.2.3控制至定变电站的核心 员比牧集中的地方,限制房 间的可燃物,以减少火灾损失。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 设计防火规范》制定本条款。

1.2.4根据现在户内变电站和地下变电站的布置,增加了

器室、通信机房的要求。对于油浸变压器室,发生火灾时危险性 大,对防火门的等级和开启方向要求提高。对于配电装置室中间 隔墙的门,原规范的双向弹簧门不是防火门,中间隔墙的门要双向 疏散,因此用2个防火门,这2个门相邻布置是避免火灾时人员疏 散走错方向。

收为控制室、通信机房。原规范对配电装置室长度超过60m 曾设1个中间疏散出口,改为配电装置室室内最远点到蔬散 直线距离不应超过30m,更明确清楚,便于执行。

房地下室的火灾危险性为内类的防火分区面积为500m,丁戊类的 防火分区面积为1000m。地下变电站内一些房间,如变压器室、蓄 电池室、电缆夹层等房间,在本标准中已经要求设置防火墙,使地下 变电站的危险房间对于其他房间的威胁减小,从而提高了整体建筑 的安全性。如果将防火分区面积设置得较小,那么为了满足疏散的 要求,势必将为此设置很多通向地面的竖直通道,在实际工程中难 以实现,况且,地下变电站内值班人员很少,且通常工作在控制室

内,设置大量通向地面的出口也无必要。所以,防火分区的大小,既 要考虑限制火灾的蔓延,文要结合变电站生产工艺布置的特点和要 求。考虑近年来国内地下变电站实践,加之地下变电站的火灾探测 报警和灭火设施比较完善,规定防火分区的面积按1000m?确定

为,设置大量通向地面的出口也无必要。所以,防火分区的大小,既 要考虑限制火灾的蔓延,又要结合变电站生产工艺布置的特点和要 求。考虑近年来国内地下变电站实践,加之地下变电站的火灾探测 报警和灭火设施比较完善,规定防火分区的面积按1000m?确定。 11.2.7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 定,对主控制楼的安全出口提出要求。 11.2.8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对地上变电站的地 下室、半地下室提出安全出口的要求。地下变电站因为不能直接 采光通风,火灾时排烟困难,为保证人员安全,要求至少应设置2 个出口。地下变电站出口一般应直通地面室外,如果变电站出口 上部有多层建筑,地下层和地上层没有有效分隔,容易造成火灾蔓 延到地上层,因此规定分隔要求。 11.2.9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地下变电站蔬散楼 梯人员逃生的唯一通道,对于深度较天的地下变电站,采用开式 楼梯,火灾时烟气很容易通过楼梯四处扩散蔓延,给安全疏散造成 威胁,为了保证楼梯间抵御火灾的能力,保障人员疏散的安全,参 考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对地下建 筑设置防烟楼梯间的规定,对深度较天的地下变电站楼梯间要求 采用防烟楼梯间,对于深度不天的地下室,安全疏散难度相对较 小,不做规定。防烟楼梯间的设计包括防排烟、应急照明等按现行

室、半地下室提出安全出口的要求。地下变电站因为不能 采光、通风,火灾时排烟困难,为保证人员安全,要求至少应设 出口。地下变电站出口一般应直通地面室外,如果变电站 部有多层建筑,地下层和地上层没有有效分隔,容易造成火 正到地上层,因此规定分隔要求

11.2.9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地下变电站疏散

梯人员逃生的唯一通道,对于深度较天的地下变电站,采用敬开式 楼梯,火灾时烟气很容易通过楼梯四处扩散蔓延,给安全疏散造成 威胁,为了保证楼梯间抵御火灾的能力,保障人员疏散的安全,参 考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对地下建 筑设置防烟楼梯间的规定,对深度较大的地下变电站楼梯间要求 采用防烟楼梯间,对于深度不大的地下室,安全疏散难度相对较 小,不做规定。防烟楼梯间的设计包括防排烟、应急照明等按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3变压器及其他带油电气设

11.3.1~11.3.3针对变电站的带油电气设备做出的防火规定。 11.3.4总事故贮油池的容量参照燃煤发电厂部分,按100%的 油量确定。鉴于该油池应该具有排水设施,兼有油水分离设施,所 以不另考虑全部消防水的容积。

制定,要求为100%的最大一台变压器的容量。

11.4电缆及电缆敷设

11.4.1电缆的火灾事故率在变电站较低,考虑到电缆分布较广 如在变电站内设置固定的火火装置,则投资太高不现实,文鉴于电 缆火灾的蔓延速度很快,仅仅靠灭火器不一定能及时防止火灾波 及附近的设备和建筑物,为了尽量缩小事故范围,缩短修复时间并 节约投资,本标准规定在变电站应采用分隔和阻燃作为对付站区 电缆沟和电缆隧道中的电缆火灾的主要措施

11.4.3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对电 缆竖井的封堵要求进行规定。 11.4.4防止火灾扩大的基本措施,防火墙的封堵措施的耐火极 限与防火墙一致。

采用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原规范的防火槽盒仅是用在控制电缆 和通信电缆,不适合动力电缆。 11.4.7C类阻燃电缆是阻燃电缆的最低级别,本次修订删除了 C类及以上的规定。地下变电站电缆夹层内敷设的电缆数量多 发生火灾时人员进入开展灭火比较困难,火灾蔓延造成的损失扩 天,低烟无卤阻燃电缆能够减少火灾扩大可能性,降低电缆夹层的 火灾危险性,减少电缆火灾时的有毒有害的烟雾,且低烟无卤阻燃 电缆应用逐渐增多,比普通电缆费用增加量不天,对地下变电站宜 采用低烟无卤阻燃电缆。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确定变电站消防给水、灭火设施及火灾自动 设计的基本原则。

11.5.2变电站人员少,占地面积小,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 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确定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 次数为1次。

1.5.3在原版基础上增加了仓库的消火栓水量。当变压器

户外布置时,变压器不属于一般的建筑物,因此不能按建筑物体积 确定室外消防水量。对不设固定灭火系统的中、小型变压器,可以 采用灭火器灭火。对于按规定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变压器,为 了防止火灾扩大,作为一种辅助灭火和保护的措施,考虑不小于 15L/s的消火栓水量。对于满足第11.5.1条注的规定未设置室 外消防水系统的,本条消防水量不再适用,但如果设置室外消防水 系统,小于3000m3的戊类建筑也要设置室外消火栓保护。

11.5.4变压器是变电站内最重要的设备,油浸变压器

良好的绝缘性和导热性,变压器油的闪点一般为130℃,是可燃液 本。当变压器内部故障发生电弧闪络,油受热分解产生蒸气形成 火灾。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变压器灭火试验和应用实践证明是有效 的。但是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异很大,变压器一般安装 在室外,经过儿十年的运行实践,在一些地区缺水、寒冷、风沙大, 运行条件恶劣,可能影响水喷雾灭火的使用效果。对于中、小型变 电站,水喷雾火火系统费用相对较高,因此中小型变电站的变压器 宜采用费用较低的化学灭火器。对于容量125MV:A以上的大 型变压器,考虑其重要性,应设置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 统。对于地下变电站,火灾的危险性较大,人工灭火比较困难,也 应设置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本条中“其他固定灭 火系统”主要指排油注氮灭火装置,其在变电站中的应用也较多: 当启动方式可靠时可作为变压器的消防火灭火措施。对于地下和户 内变压器等封闭空间的消防灭火也可采用气体火火系统。 随着变电站电压等级的提高,特高压变电站如1000kV交流

变电站、800kV直流换流站的工程开始建设,高压油浸电抗器的 容量也很大,含油量较多,其发生火灾的性质与油浸变压器类式 目前1000kV交流变电站的油浸电抗器的容量有200Mvar 240Mvar、320Mvar等,均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因此规定 200Mvar及以上的油浸电抗器设置固定式火火系统。对于地下 变电站的油浸电抗器宜设置固定式火火系统。 当备用油浸变压器或油浸电抗器贮存在室外专用的场地,不 接导线,不带电。变压器在该处仅是贮存,而不能够运行,由于变 压器或电抗器本身不会产生热,不管是带油贮存还是不带油贮存 其火灾危险性远远小于运行中的变压器或电抗器,其堆放的性质 类似室外堆场或露天油罐,按油罐的容量标准,其油量较小,因此 可以不设置火灾探测和固定灭火系统

11.5.5变压器的散热器与变压器本体分离布置,即将变压器本

本布置在室内,将散热器放置在户外或半户外(加棚),变压器本体 与散热器的用油管道连接,两者之间用防火墙分隔。独立布置的 分体式散热器,由于其结构特点,在变压器发生事故、火灾甚至爆 炸时,分体式散热器一般是不会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因此本标准规 定油浸变压器当采用有防火墙隔离的分体式散热器时,布置在户 外或半户外的分体式散热器可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式 灭火系统。

11.5.7为了便于设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

1.5.7为了便于设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

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和场所,本条所列的建筑是变电站的常见独立 建筑,对于一些户内、地下变电站,存在多种功能联合布置的联合 建筑物,则按建筑性质确定,不能按本条规定不设消火栓

11.5.10 地下变电站采用水消防,采用消防车向室内消防供水

11.5.11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系对原规范第11.5.9 条的修改,用词改为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一致。

11.5.12变电站的消防用水一般由消防水池、消防

防供水的可靠性主要是消防供电的保证。变电站的站用电一般有 二至三路电源,消防供电的可靠性远比一般的企业要高,同时消防 供水系统设置稳压装置,由稳压装置自动启动消防水泵,变电站消 防供水系统多年的运行实践表明其可以提供较高的消防供水可 靠性。

13直流换流站采用柴油机消防泵,在交流电源失去后能保

保证正常工作。为了在火灾情况下操作人员能坚持工作并利于安 全疏散,消防水泵房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地下变电站的消防水泵 房如果需要与变电站合并布置时,其蔬散出口应靠近安全出口

台或2台以上,通常为1台工作泵,1台备用泵)至少应有2 水管。当其中一条吸水管发生破坏或检修时,另一条吸水管 能通过100%的用水总量。

1.5.16消防水泵应能及时启动,确保火场消防用水。因此

16消防水泵应能及时启动,确保火场消防用水。因此消防 应经常充满水,以保证消防水泵及时启动供水。消防水泵应 成自灌式吸水方式。

11.5.17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条规定了消防水

为了方便消防泵的检查维护,规定了在出水管上设置放水阀 门、压力测量装置。为了防止系统的超压,还规定了设置安全泄压 装置,如安全阀、卸压阀等。

当备用泵为电力电源且工作泵为多台时,备用泵的流量和扬程不 应小于最大一台消防泵的流量和扬程

50140,结合变电站的实际情况,规定了主要建筑物火灾危险类别 和危险等级。

排水系统如果不能满足消防排水的要求,将造成水淹,电气设备故 障,损失扩大。因此地下变电站应设置消防排水系统。消防排水 量按消防灭火的水量,并考虑事故排油。当设置能够容纳全部事 敌排油和消防排水量的蓄水池,可在灾后运出进行处理,当未设置 能够容纳全部事故排油和消防排水量的蓄水池,要考虑油水分离 措施,防治环境污染

电站的实际情况,规定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设置范围。根据变电站 的火灾危险性、人员疏散和扑救难度,地下变电站、户内无人值班 变电站对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设置要求比一般变电站高。 变压器布置在室内时,具有更大火灾危险性,必须为所设置的 固定灭火系统配备自动报警系统,以及早发现火灾,适时启动灭火 系统。 根据近年来的工程实践,提出了电缆夹层及电缆竖井设置火 灾自动报警装置的要求。 变电站中,除变压器外,电缆夹层与电缆竖井相对火灾危险性 班的恋由站中的上然

值班,因此消防报警盘设置在主控室,能够保证火灾报警信号的监

控并方便全所的调度指挥。对于无人值班的变电站,为了便于巡 视,并在发生火灾报警时及时获得报警信息和灭火系统的动作信 息,将火灾报警控制器设置在门厅是合适的。无人值班变电站由 上级集控中心统一运行控制,在集控中心有人24h值班,因此无人 值班变电站火警信号应传送到集控中心

11.6.1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地下变电站是一个 比较特殊的场所,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安全、卫生和维护检修方面的 要求,

11.6.1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地下变电站是一个 比较特殊的场所,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安全、卫生和维护检修方面的 要求。 1地下变电站很多是无人值守的变电站,同时存在疏散困难 等问题,因此所有供暖区域严禁采用明火取暖,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2地下变电站的电气配电装置室一般都设计消防系统,一日 发生火灾事故,火火后需尽快进行排烟,因此应设置机械排风装 置。其他房间可根据其使用功能及房间布置格局而设计自然或机 减排烟设施。 3地下变电站的消防系统设计要比地上变电站严格,因此: 送、排风系统、空调系统的设计也应配合消防系统,设计与消防报 警系统联锁的功能。当消防系统采用气体灭火系统时,通风或空 调风道上应设置与消防系统相配套的防火阀和隔离阀,以保证灭 火系统运行。 11.6.2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阀厅是全封闭结构 发生火灾事故灭火后需尽快进行排烟,因此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 1.6.3常规的地上变电站,其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设计 有多种方式,不同地区都不尽相同。但由于缺少相关规范规定支 挂因本次修证 新行

11.7消防供电、应急照明

11.7.1本条第1款~第4款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1本条第1款~第4款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消

防电源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为了避免一路电源或一路母线 敌障造成消防电源失去,延误消防灭火的时机TCADERM 3015-2020 啮齿动物咬伤诊治规范,保证消防供电的安 全性和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规定两路电源供电至末级配电箱进 行自动切换。但是在设置自动切换设备时,要防止由于消防设备 本身故障且开关拒动时造成的全站站用电停电的保护措施,因此 应配置必要的控制回路和备用设备,保证可靠的切换。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电源要求,是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要求确定的。 11.7.2变电站控制室、通信机房、配电装置室、消防水泵房在发 生火灾时应能维持正常工作,疏散通道是人员逃生的途径,应设置 火灾事故照明。地下变电站全部靠人工照明,对事故照明的要求 更高,因此规定主要的电气设备间、消防水泵房、疏散通道和楼梯 间应设置事故照明,同时规定地下变电站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应设疏散指示标志。

表 4,0,15建(格效数之间的防火间距[m]

江! 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构)筑物外增的最近距离计算,当外增有凸出的照烧构件时,皮从其白出部分外缘起;建(构)筑物与屋外配电装置的防火间距应从构渠算起;屋外油漫变压器之间的间距由工艺确定; 泰中油漫变压器外轮脚网丙、丁、戊类建(构)就物的防火间距,不包播汽机房、屋内配电装置楼、主控制楼、集中控制楼及网络控制楼: 氢气罐与氢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氢气罐的直径; 氢气罐总客积皮按其水客积(㎡)和工作压力绝对压力)的乘积计算; 点火油罐之阅、点火油罐与建筑物之阅的防火距离应待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观定。点火油罐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按丙类可燃液体绪罐总容量不大于5000m²确定;当点火油罐储存 采用括号内数值: 液氢绪罐与建(构)筑物防火阅距皮按本表液氢罐总容积和单罐客积较大者确定: 商急信建与厂外线路和厂外道路的防火阅服厂外锁路系指企业专用线厂外道路系新三级西级公路

GB/T 40695-2021 信息技术 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 基于IPv6的无线网络接入要求表10.2.2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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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的机总报宽股本机准表4.0.1中建3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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