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1885-2018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5/T 1885-2018 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消防安全规范ICS13.220.01
B 45/T 188520
Dode for fire safety of villages with high density of in
GB/T 42002-2022 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类产品信息多语种描述 智能手机fire safety of villages with high density of interconnected wooden houses
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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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总队提出。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总队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总队、桂林市消防支队、柳州市消防支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伟民、徐学军、万绍杰、罗晖、谭新、李炜、李卓、张秋霞、唐锋、黄靖、 陈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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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房屋连片村寨消防安全规
能保证在一定时间内阻正火势蔓延的构件 包括防火墙、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防火阀、 防火水幕带等。
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以下简称“村寨”)根据村寨规模、火灾危险性、火灾造成的社会影 分为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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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一类村寨: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及预备名单、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国家级生态村、中国 传统村落的村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及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村寨; b 二类村寨:列入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名单的村寨,有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或 300户及以上的村寨; C 三类村寨:有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或100户及以上至300户以下的村寨; 四类村寨:100户以下的村寨。
5.1村寨的消防规划、建筑防火设计、既有建筑的防火改造和消防安全管理,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 况、民族习俗、村庄规模、地理环境、建筑性质等,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 理、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5.2村寨应当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纳入乡村规划,并结合道 路、人畜饮水工程、农村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统一建设。 5.3村寨应合理规划建筑布局,生产、居住、储存、商业等功能区域宜分别设置,并在适当位置规划 布置应急疏散集结区。 5.4村的连片建筑密集区,应设置防火隔离带把村寨隔离成若干个防火区域,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降低火灾风险,并符合下列要求: a)防火隔离带的宽度不应小于12m; b)防火区域规模不应大于30户且占地面积不应大于3000m㎡,具有传统格局或历史风貌的村寨及 三、四类村寨,因条件限制确实无法设置防火隔离带的,应设置防火分隔设施或配备移动式消 防水幕系统; c)当防火区域内的建筑采用砖混结构且为不燃烧实体外墙时,可不单独设置防火隔离带。 5.5村寨的旅馆、商铺、酒吧、网吧等经营性场所和一类村寨及有条件的其他村寨,应安装消防物联 网和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物防措施,远程监控消防水池水位、管网水压、电气负荷、电气故障的实时状 况,并纳入安全预警管理云平台。
6.1.1既有建筑改造应选用不燃、难燃材料,因保留原始风貌确须采用可燃材料的,应对可 行阻燃处理。 6.1.2村寨的木结构或砖木结构建筑之间的相邻外墙宜采用不燃烧体实体墙且宜高出屋顶不 500mm
采用与砌体结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等其他结构类型组合建造; b) 木结构部分设置在组合建筑的上部,层数不超过3层;疏散楼梯数量不少于2个,宽度、坡度 满足人员疏散要求; 建筑总层数不超过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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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建筑不应在窗口、阳台等位置设置防盗网。确需设置的,应在防盗网上开设逃生救援窗口,有 条件的设置绳梯、救生绳。 6.2.2厨房宜设置在建筑首层靠外墙部位,厨房的烟肉应采用不燃材料。设在二层时应使用不燃材料 对炉灶墙面、地板等构件进行处理。 6.2.3建筑应在走道、厨房等部位配置灭火器或储备消防用水,并宜在走道、卧室等部位安装独立式
DB11/T 461-2019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程7.1.3高位消防水池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一类村寨消防水池总容积不应小于500m²,二、三类村寨消防水池总容积不应小于200m 类村寨消防水池总容积不应小于100m²; b 一个消防水池容积不宜超过200m;当设置多个消防水池时,宜分散布置,且管网应相互 C) 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满足高位水池容量的,应增设露天水池作为补充; d 应设置溢水口、检修口、排气管、清淤管等维修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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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消防器材室装备配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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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消防器材室装备配备标准(续)
3.1.1炉灶、烟图、配电箱等可能产生明火或火花的设备应远离柴草、饲料等可燃物的堆垛,并应采 取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 8.1.2住户使用炉灶生火做饭、祠堂使用香烛等明火时应有人看护,明火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余火, 余爆与炉灰等应用水浇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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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在堂屋中央设置火塘的,必须对火塘周围(半径不小于1.0m)的未质地板用水泥、三合主等不 然材料进行硬化处理,厚度不应小于12cm;火塘、炉灶上方2.0m范围内的楼板应当用不燃材料隔挡、 保护。 3.1.4举办圩市、坡会、祭祀等大型活动需在户外使用明火时,应对用火区域实施看护DB2301T 60-2020 权限内建设项目(含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办理规范.pdf,并配备灭火 器材。大风天气不得在室外动用明火。 3.1.5村寨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