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2019试行版)(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2019年10月)

黑龙江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2019试行版)(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2019年10月)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448.8K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02978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黑龙江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2019试行版)(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2019年10月)

黑龙江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

2020年1月1日实施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二〇一九年十月

2.1.1绿色建筑施工图的审查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审查对象。审查对象应落实并深化上位法定规划 及相关专项规划提出的绿色发展要求;审查单栋建筑时DB34/T 3081-2018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抽检规程,凡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该栋建 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审查。 2.1.2申请审查方需提交完整的绿色建筑设计阶段审查材料,审查材料主要包括《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 自审集成表》(见3.1)、分析报告和相关文件;采用四新技术时,需提供佐证材料。申请审查方应对所 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1.3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应与常规施工图审查同时进行。 2.1.4审查机构应按本要点的相关规定,对申请审查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出具《绿色建筑施工图审 查集成表》(见3.2),确定审查结论

3.2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集成表

2.本审查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和《黑龙江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2019试行版),表申章节编号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对应章节编号 3.依据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第3.2.7条规定,当满足全部控制项要求时,绿色建筑等级应为基本级。 4.控制项达标项在“口”处填“√”,不达标项的“口”不填,不参评项在“口”处填“■”,视分项全部参评项通过与否判断该分项的控制项通过与否,选择填写控制项审 结果

4.1.1场地应避开滑坡、泥石流、地下矿产采空区等地质危险地段,易发生洪涝地区应有 可靠的防洪涝基础设施;场地应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应无电磁辐射、含 鼠土的危害, 审查说明主要内容:场地的防洪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和《城 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的有关规定,选址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抗震防 灾规划标准》GB50143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电磁辐射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的有关规定;土壤中氢浓度的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有关规定;场地及周边的加油站、 加气站等危险源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中关于安全防护距离等的控制要求。 本条的审查方法:审查项目区位图、场地地形图、勘察报告、环评报告、检测报告或论 正报告等相关设计文件,项目所在区域有已开采的地下矿产时,须申请审查方提供当地地矿 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场地是否位于地下矿产采空区内的证明。 1.1.2建筑结构应满足承载力和建筑使用功能要求。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外保 温等围护结构和外装饰构件应满足安全、耐久和防护的要求。 审查说明主要内容: 1结构设计应满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的要求,并应符合 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设计说明及相关设计图应明确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外保温等围护结构和 外装饰构件与建筑主体结构连接可靠,且能适应主体结构在多遇地震及各种荷载作用下的变 形,满足安全、耐久、防护要求。 3设计说明及相关设计图应明确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及外保温等围护结构和 建筑外侧设置装饰构件的防水、防渗等设计要求。 本条的审查方法:审查相关设计文件(设计说明、构造做法表、详图、结构计算书等) 4.1.3外避阳、太阳能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外墙花池、女儿墙上设置的接闪带等外部设 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计、施工,并应具备安装、检修与维护条件,

外避阳、太阳能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外墙花池、女儿墙上设置的接闪带等外部设施应 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计、施工,确保连接可靠,满足安全、防护以及局部保温构造完整, 防止室内环境产生结露现象,并应符合《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237、《民用建筑太 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50364、《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203、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51231等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在建筑设计时,应考虑 安装在建筑外部的设备定期检修和维护条件,如设置检修通道、 马道或吊篮固定端等。当设备安装与主体结构不同时施工时,应设置预埋件,并在设计文件 中明确预埋件的检测验证参数及要求,确保其安全性与耐久性。新建或改建建筑设计时应预 留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的外部设备安装位置、条件,应与拟安装的设备的机型大小匹配,并 应同时预留安装、检修操作空间,保障装、检修、维护人员安全。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 相关设计文件(设计说明、平面、立面、剖面图、详图、计算书等)。4.1.4建筑内部的丰 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应连接牢固并能适应主体结构变形。审查说明主要内容: 1门窗、防护栏杆等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要求并安装牢固,防止跌落事故发 主;且应根据腐蚀环境选用材料或进行耐腐蚀处理。 2室内装饰装修除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外,还需对承重材料的力学性能进 行检测验证。 3装饰构件之间以及装饰构件与建筑墙体、楼板等构件之间的连接力学性能应满足设 计要求,连接可靠并能适合主体结构在地震作用之外各种荷载作用下的变形。 4建筑部品、非结构构件及附属设备等应采用机械固定、焊接、预理等牢固性构件连 妾方式或其他一体化建造方式与建筑主体结构可靠连接,防止由于个别构件破坏引起连续性 被坏或倒塌。以膨胀螺栓、捆绑、支架等连接或安装方式均不能视为一体化措施 本条的审查方法为: 1审查相关设计文件,各连接件、配件、预理件的力学性能,计算书,施工图等相关 设计文件、产品设计要求等。 2审查产品说明书、力学及耐久性能测试或试验报告,

4.1.5建筑外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其抗风压性能和水密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4.1.5建筑外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其抗风压性能和水密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建筑外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其抗风压性能和水密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审查说明主要内容: 1建筑设计的外门窗应以满足严寒地区环境条件下建筑物使用功能要求为目标,根据 建筑功能、高度等基础条件,给出符合《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铝合金门窗 工程技术规范》JGJ214等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的安装设计要求。 2建筑设计说明等相关设计文件中,应结合建筑性质、高度等基础条件,明确确定外 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指标和等级,并应符合《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 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现行标准的要求。 本条的审查方法为:审查相关设计文件(设计说明、 门窗表、详图等)。

层,厨房外墙内侧宜设置防潮层。 审查说明的主要内容: 1设计说明、构造做法表应明确卫生间、浴室和厨房的地面设置防水层。相关构造应 有具体设计要求。 2设计说明、构造做法表中应明确卫生间和浴室的墙面、天棚设置防潮层,厨房外墙 内侧设置防潮层。相关构造应有具体的设计要求。 3防水层和防潮层设计应符合《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98的规定。本条 的审查方法为:审查相关设计文件(建筑专业设计说明、构造做法表、详图等)。 4.1.7走廊、疏散通道等通行空间应满足紧急疏散、应急救护等要求,且应保持畅通。审 查说明主要内容: 1设计说明应明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建筑高度、规模和耐火等级等数据,设计依据 其合理设置安全疏散、紧急救护和避难设施。 2相关设计文件应明确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位置、数量、宽度、疏散距离及疏散楼梯 间的形式,满足人员安全疏散、应急救护等要求。通行空间门开启方向、位置的设计,应符 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有关规定。建筑室内和建筑主出入口处应禁止吸烟 并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志。 审查说明主要内容: 1对于非全装修建筑项目,本条不参评。 2对于全装修建筑项目,以各种装修材料、家具制品主要污染物的释放特征为基础 以总量控制为原则,可仅对室内空气中的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浓度评估。装饰装 修施工图设计、说明文件中应体现装修材料种类、用量、禁止吸烟措施等内容,同时提供预 平估分析报告。 建材污染物释放特征及评估计算方法可参考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建筑室内空气污染控制 技术标准》JGJ/T436和《公共建筑室内空气质量控制设计标准》JGJ/T461的相关规定, 本条的审查方法为:审查相关设计文件、预评估分析报告。设计说明中应明确污染物浓 度水平控制指标

5.1.2应采取措施避免厨房、餐厅、打印复印室、卫生间、地下车库等区域的

审查说明主要内容: 1建筑设计说明及施工图设计中应明确进、排气道的设置位置、断面、形状、尺寸、 内壁的相关设计及要求,应明确是否设置防倒灌的设施设备。明确地下车库与上部建筑通道 门的气密性设计满足要求,并设置闭门器。 2暖通设计说明中应明确厨房、餐厅、打印复印室、卫生间、地下车库等区域的通风 设计换气次数,应保证上述区域为负压。 3暖通平面图中上述区域通风系统设置应与设计说明一致,卫生间、餐厅等避免气味 反灌进入主要房间,取风口与排风口位置应避免短路,排风口位置应避免污染空气串通到其 也空间或室外人员活动场所。 本条的审查方法为:审查相关设计文件。

5.1.3给水排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活饮用水水质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 2应使用构造内自带水封的便器,且其水封深度不应小于50mm。 3非传统水源管道和设备应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性标识。 审查说明主要内容: 1若建筑未设置储水设施本条第1款直接通过。若建筑设置储水设施,写明生活饮用 K水质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 2写明有无使用构造内自带水封的便器,且其水封深度不应小于50mm。 3写明非传统水源管道和设备如何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性标识。 本条的审查方法:审核相关设计文件,产品性能参数。

1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2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审查说明主要内容: 1建筑设计说明应明确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 没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DB34/T 3035-2017 省级湿地公园建设规范,并提供有相关内容的环评报告或噪声分析报告。 2建筑设计说明应明确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满足现行 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并提供使用的部品、材料相 应参数。 3在设备表中应明确标注通风空调、供水设备、电梯等设备设施的噪声级。在设备专 业设计说明中明确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中的低限。对噪声级超标的房间,设计图中应有明确并达标的降噪、隔声构造措 施。 本条的审查方法为:审查相关设计文件(设计说明、构造做法表、详图等)、环评报告 或噪声分析报告

5.1.5建筑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照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审查说明主要内容:建筑照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规定,并提供计算分析报告。 本条的审查方法为:审查相关设计文件、计算分析报告。 2人员长期停留的场所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GB/I 20145规定的无危险类照明产品。审查说明主要内容:设计文件明确建筑内人员长期停留 的场所选用的照明产品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GB/T20145无危险类的规定 本条的审查方法为:审查相关设计文件。 3选用LED照明产品的光输出波形的波动深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LED室内照明 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1的规定。 审查说明主要内容:设计文件明确选用的LED照明产品光输出波形的波动深度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1的规定。 本条的审查方法为:审查相关设计文件。 5.1.6应采取措施保障室内热环境。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 新风量等设计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的有关规定; 审查说明主要内容: 1设计说明应明确:集中供暖建筑室内供暖计算温度,并符合GB50736的规定;集 中空调建筑室内空调计算温度、湿度、新风量等,并符合GB50736的规定, 2空气湿度调节、冬季新凤加热有合理的设计方案。本条的 审查方法为:审查设计文件(说明书、负荷计算书)。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

在室内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内表面不得结露。 2供暖建筑的屋面、外墙内部不应产生冷凝。如果产生冷凝,内部冷凝验算应符合《民 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要求。 3屋顶、外墙、外门窗的保温、隔热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 范》GB5017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OB23/1270的要求。审 查说明主要内容: 1设计说明及相应计算书应明确在室内外设计温、湿度条件下,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 不结露,居住建筑外墙内表面温度高于露点温度2℃以上DB35/T 1826-2019 人造石材用不饱和聚酯树脂通用技术条件,并提供相应计算书。 2提供供暖建筑屋面、外墙内部冷凝验算报告,给出在供暖期间,围护结构中保温材 科因冷凝受潮而增加的重量湿度允许增量不超过标准规定的结论。 本条的审查方法为:审查相关设计文件(建筑设计说明、构造做法表、节能计算书、建 筑围护结构防结露验算报告、内部冷凝验算报告等)

5.1.8主要功能房间应具有现场独立控制的热环境调节装置。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