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540.2-2011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第2部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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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1/T 540.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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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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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 540.2-201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1/T 540.2-2011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第2部分:学校

DB31/540.2—2011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Key unit of safety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Part 2.School

HG/T 3124-2020 焊接金属波纹管釜用机械密封技术条件.pdfDB31/540.2—2011

DB31/540的本部分的第5章、第6章和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DB31/540《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已经或计划发布以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学校; 第3部分:展览场馆; 第4部分: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第5部分:医院; 第6部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 第7部分:餐饮娱乐住宿船; 第8部分:公共娱乐场所; 第9部分:宾馆饭店; 第10部分:商场市场。 本部分为DB31/540的第2部分。 本部分由上海市消防局提出。 本部分由上海市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消防局、上海交通大学。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员:范永清、蔡莉萍、黄凯、纪凯风、顾黎红、吴郁、项华、戚建国

DB31/540的本部分的第5章、第6章和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DB31/540《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已经或计划发布以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学校; 第3部分:展览场馆; 第4部分: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第5部分:医院; 第6部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 第7部分:餐饮娱乐住宿船; 第8部分:公共娱乐场所; 第9部分:宾馆饭店; 第10部分:商场市场。 本部分为DB31/540的第2部分。 本部分由上海市消防局提出。 本部分由上海市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消防局、上海交通大学。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员:范永清、蔡莉萍、黄凯、纪凯风、顾黎红、吴郁、项华、威建国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第2部分:学校

DB31/540的本部分规定了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 施、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公安消防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以下简称“学 校”)。其他学校及学前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可参照使用,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907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 GB/T 14107 消防基本术语第二部分 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A65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GA767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DB31/535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基础能力建设导则 DB31/540.1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第1部分:总则

3. 1学校school

4.1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应按照DB31/540.1的规定。 4.2学校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医院、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参照DB31/540 部分。

DB31/ 540.22011

5.1.1学校应将宿舍、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变配电室、消防控制中心、体育场馆、会堂、易燃易爆 危险品库房等容易发生火灾、一且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 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5.1.2学校应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标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 人”,制定和完善相应管理规定和应急处置程序,根据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每日进行防火巡 查,并作为定期防火检查的重点。 5.1.3不得擅自在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场所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加热器具。 5.1.4除实验室等因教学、科研需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外,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 房等场所禁止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5.1.5应保障学校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的畅通,严禁封堵通道和安全出口,并设置符合国 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5.2重点部位防火管理

5. 2. 1 学生宿舍

5.2.1.1学校应当制定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告知学生。 5.2.1.2学校应指定专人管理学生宿舍,加强防火巡查。 5.2.1.3学生宿舍的供电应采取漏电保护和用电限流措施,电气线路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电工进行敷 设,学生宿舍内严禁违章使用明火,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加热器具,严禁超负荷用电。 5.2.1.4学校不应将宿舍楼的安全出口上锁,不得在疏散走道或疏散楼梯内设置铁栅栏等分隔措施。 学生宿舍内应设置应急疏散路线图。 5.2.1.5学生宿舍不应设置在地下层,与其他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 措施。 5.2.1.6学生宿舍不得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使用蚊香应落实防火措施

5.2.2.1学校应指定专人管理图书馆的消防安全。开馆期间,应加强防火巡查。每天闭馆后,应对书 库、阅览室等部位进行防火检查,清除遗留火种,切断电源。 5.2.2.2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严禁将火种带人书库,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馆内。图书馆内 进行熏蒸杀虫时,应在技术人员的具体指导下,采取可靠的消防安全措施。 5.2.2.3图书馆开放期间,严禁动用明火。其他时间,因维修需要动用明火时,应经学校有关部门批 推,严格执行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5.2.3.1学校应当制定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并告知学生。 5.2.3.2学校应指定专人管理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开展防火巡查,及时清理废旧物品。 5.2.3.3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落实管理责任,定期维护、检修。使用可燃气体作燃料时,其设备的安装 和使用应符合安全要求。以油为燃料的实验室要经常检查油路是否漏油,回路管中油温不应超过 65℃油管、油箱或油罐应设置导除静电装置。

5.2.3.1学校应当制定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并告知学生。 5.2.3.2学校应指定专人管理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开展防火巡查,及时清理废旧物品。 5.2.3.3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落实管理责任,定期维护、检修。使用可燃气体作燃料时,其设备的安装 和使用应符合安全要求。以油为燃料的实验室要经常检查油路是否漏油,回路管中油温不应超过 65℃。油管、油箱或油罐应设置导除静电装置。

5.2. 4电化教致室

5.2.4.1演播室内道具不得采用易燃材料制作,灯具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基层上,在灯具下面应加设 金属纱网或石英玻璃、纤维玻璃等进行保护。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演播实验,不得在演播室内进行 录制。 5.2.4.2维修间内检修设备使用电烙铁时,应设有放置电烙铁的金属架,架下应敷有石棉板,其周围不 得堆放可燃材料和物品。工作完毕后必须立即切断电烙铁的电源。使用乙醇、丙酮等易燃液体清洗擦 拭录音机磁头和电路板时,室内应严禁明火。易燃液体的存量不应超过500mL,并应存放在金属柜内, 使用时应分装在小瓶内。

硝酸纤维胶片电影时,须经放映室消防安全负责人批准并制定灭火预案,由专人监护,配备一定数量的 灭火器材。放映室(包括卷片室、影片储藏室等)不得长期存放胶片。 5.2.4.4磁带仓库内应加强通风和温度控制,防止磁带受潮。磁带须存放于金属柜中。

5.2.5.1学校应建立厨房的用火、用电和用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2.5.2厨房排烟罩应每日擦拭一次,排烟管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5.2.5.3厨房起油锅时必须有人看护。工作结束后,应关闭所有燃料供给阀门,熄灭火源,切断除冷冻 设备以外的电源。 5.2.5.4面积大于500m的餐厅,其厨房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且在燃气或 燃油管道上设置紧急自动切断装置。

6.1学校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学校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标准,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 人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JC/T 2456-2018 预制混凝土箱涵,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并建立健全考核 机制。

6.2学生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5.2.1学校应当至少确定一名熟态消

a)将消防安全知识纳人教学内容

DB31/540.2—2011

c)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d) 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e)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f)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6.2.2中小学校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每学期对学生开展不少于2个课时的消防安全 教育。 6.2.3小学阶段应当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 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6.2.4初中和高中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 教育。 6.2.5高等学校应当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TB 10424-2018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 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6.2.6师范院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列人学生的必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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