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977-2016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1/T 977-2016 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4.5.1招牌照明的光源形式、色彩、光照强度应符合DB31/T316的规定。采用泛光照明等外置光源形 式的户外招牌,其直接照射范围应控制在户外招牌的范围内。 4.5.2在保证光照强度和均匀度的情况下,提倡采用节能的设计及高光效的节能材料和产品
5.1.1同一栋建筑立面上相邻招牌的类型、大小、悬挂位置、出挑尺寸应当整体协调,且不宜设置3种 以上形式的招牌。相店面的招牌应分别设置,招牌间距不宜小于0.3m(参见图A.4)。 5.1.2位于街道转角的建筑,户外招牌应整体设计,相邻招牌的形式、悬挂位置和高度应统一 5.1.3对于没有专用室外出人口的单位,底层以上部位的外墙式招牌应当与建筑立面构图相协调,宜 集中组合设置,也可统一设置独立型招牌。 5.1.4户外招牌不宜与卷帘门、空调等其他设施整体设置。因场地限制必须整体设置时,宜采用雨蓬 式参见图A.5a)、b)或格栅式。格栅式招牌与卷帘门整体设置时,厚度不应大于0.8m(参见图 A.5b))。 5.1.5平行式招牌宜采用镂空形式。 5.1.6无内照明的平行外墙式的户外招牌厚度不宜大于0.1m,采用内部照明的箱体厚度不宜大于 0.3m(参见A图A.6)。 5.1.7雨篷式招牌的设置不得影响窗户的正常开启和防火通风的需求。同一个建筑立面设置的雨蓬 式招牌类型、大小、悬挂位置、出挑尺寸应一致,高度不宜大于1m,出挑距离不宜天于1.2m(参见 图A.7),雨篷式招牌下沿距地面不宜小于2.5m,在城市道路沿线及相应的建筑后退距离内,其下沿距 地面不应小于3m。
得大于0.3m。小型侧招下沿距地面不宜小于2.5m,在城市道路沿线及相应的建筑后退距离内,其下 召距地面不应小于3m,(参见图A.8)。 5.1.9刀匾不得在建筑6层以上设置,下沿距地面不得小于3m,支架出挑距离不得大于0.5m、宽度不 导大于1.2m、高度不宜超过9m、厚度不得大于0.5m;悬挂角度应与建筑物外墙成90°角。匾式招 牌宜采用镂空形式(参见图A.9)。下方有行人通行的不宜设置。 5.1.10设置于窗框内的招牌宜设置在窗框上部,高度不得超过窗框高度的20%,不得影响窗户的正常 开启和防火通风的要求,并应与建筑墙面或构件可靠连接(参见图A.10)。 5.1.11 建筑底层的平行外墙式招牌应设置在二层楼板以下,下沿底边距地面不宜小于3m。 5.1.12 同一幢建筑上的垂直外墙式招牌应当设置于建筑立面的同一基准线上(参见图A.11a)、b)。 5.1.13 在不同类型建筑立面上设置招牌应符合下述规定: a) 建筑立面上有立柱、线脚等装饰物的,不得挡装饰物; 建筑立面上有拱券构件的,在拱券以外部分不宜设置户外招牌; C) 建筑平面布局上有凹凸或曲折变化的,不得破坏建筑立面的形态关系; d) 有柱廊或底层以上有出挑结构的建筑(如:骑楼),廊道内侧或出挑部分的底部距离地面大于等 于3m的,应设置在廊道内侧和出挑结构以下;小于3m的,可设置于廊道外围或出挑部分的 墙面上,宜采用镂空式样; e) 在坡屋顶建筑山墙面上的,宜采用镂空式或雨篷式,且不得破坏屋面轮廓线; 设置于建筑出入口雨棚上的户外招牌应采用镂空式(参见图A.12a)、b); g) 外墙式招牌所依附的建筑(或建筑局部)同时具有以上几种特征的,应在形式、尺寸和设置位置 等方面同时满足上述规定
应设置在所属建筑的地块红线范围之内GB/T 42226-2022 黑糯玉米,尺寸宜
表3独立型招牌设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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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型等单位名称招牌取10年。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户外招牌应拆除重建。 6.1.4户外招牌的结构、电气等发生变更后,应重新设计。 6.1.5砖木结构建筑及历史建筑不应设置钢结构的箱体式招牌。砖混结构建筑不宜设置钢结构户外 招牌。 6.1.6户外招牌的安装位置与现有各类管线的距离,应符合GB50289的有关规定。必要时应委托供 电及电讯等部门做好绝缘保护措施 5.1.7户外招牌应预留检修孔(门)或采用可开启的面板构造形式,其开孔尺寸应便于维修
a)采用荧光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荧光灯灯具的安全性能和能效要求,应符合GB18774、GB/T10682和GB19043的有关 规定; 2) 双端荧光灯的镇流器安全性能和能效要求,应符合GB19510.1、GB19510.4、GB19510.9 GB/T15144、GB/T14044和GB/T17743的有关规定; b)采用环保节能光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安全性能和能效要求,应符合GB/T20145、GB24819、GB/T24823、GB/T24824、 GB/T24908的有关规定; 2)LED光源的驱动电源及电子控制器、连接器的性能,应符合GB19510.14、GB/T24825、 GB/T19651.3的有关规定; 3) 采用气体发光光源(除荧光灯外)的应符合GB19510.9、GB19510.10、GB19652和 GB/T13434的有关规定。 2.8化学锚栓及锚固胶的性能应符合JGJ145的有关规定。螺栓、螺钉、螺母及垫圈等紧固件,其性 应符合GB/T3098.1~GB/T3098.20等有关规定。 2.9户外招牌混凝土基础所采用的水泥、砂、石以及钢筋材料,其性能应符合GB175、JGJ52、 31499.1和GB1499.2等有关规定
6.2.8化学锚栓及锚固胶的性能应符合JGJ145的有关规定。螺栓、螺钉、螺母及垫圈等紧固件,其性
6.3.1户外招牌构架宜采用钢结构形式,钢结构的选型、布置和构造应便于制作、安装和维护。采用铝 合金结构时,其设计、施工、验收应符合GB50429、GB50576和GB50210的有关规定 6.3.2户外招牌的结构设计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基本组合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标准组合进行 设计,应充分考虑各种荷载,确保结构稳定,避免出现儿何可变体的形式。户外招牌的钢结构设计应符 合GB50017、CJJ149和DB31/283等有关规定
R =R(f.. f.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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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0户外招牌的表层围护材料应采用外墙铝塑板、铝板(或网孔板)、镀锌钢板、彩钢板、不锈钢板 (或网孔板)、铝型材、塑料扣板以及高分子板材等不易锈蚀和腐烂的材料。不得采用内墙铝塑板、水泥 石膏板、细木工板、胶合板、密度板、外墙装饰面砖、玻璃等易碎、易腐蚀、自重重的材料作表层材料。 6.3.11户外招牌采用外墙铝塑板、铝板(或网孔板)、不锈钢板(或网孔板)等材料用作表层围护时,其 与构架的连接应采用干挂、自攻螺钉方法固定。不应采用粘贴法固定,不应采用易腐蚀变形的材料作面 板的内衬板
a)采用铝合金型材作为表层围护材料的,铝合金型材与构架的固定节点处应设置增强型钢,并采 用不锈钢或镀锌螺栓(螺钉)固定; b)采用防腐木作为表层围护材料的,木格栅板条的厚度不宜小于15mm,宽度不宜小于80mm。 木格栅板条应采用不锈钢或镀锌螺栓(螺钉)与构架连接固定。 6.3.14平行外墙式户外招牌在顶面应设置雨水坡和排水管(沟),在墙体交接处应设置泛水板,在底部 应设置泄水孔,均应并人落水管。 6.3.15雨篷式户外招牌的构架应采用不锈钢或热浸镀锌的管材。表层的围护应采用不锈钢紧固件 螺钉、抽芯铆钉)及压条与构架固定,其固定间距应不大于200mm。 3.16建简物名称招牌的字体背部宜设置安全检修通道
6.4.1户外招牌应采用三相五线或单相三线制供电。电气配电箱内应设断路器、短路保护、过负载保 护和接地故障保护,电气设计应符合GB50054、JGJ16和JGJ/T163等有关规定。附着于建(构)筑物 户外招牌的电气配电箱宜设置在室内。独立型户外招牌的电气配电箱宜单独设置。 6.4.2电气件材料的选用和安装应考虑散热和阻燃性,并应适应所在场地的环境条件,且具有防潮、防 雨水和防虫害侵蚀的功能。 6.4.3户外招牌照明分支线路每一单相回路电流应符合JGJ/T163的规定。电气配电线路的线间和 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应大于0.5MQ;二次回路应大于1MQ。 6.4.4户外招牌的照明电路系统应可靠接地,配电线路中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 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独立型户外招牌应设置接地装置,且配电箱底边距地面的高 度不应小于1.5m。 6.4.5户外招牌的供电电缆应采用低烟无卤阻燃型三芯或五芯电缆。供电电缆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 4.0mm。绝缘层应符合GB/T12706.1的规定。灯具的供电导线应采用阻燃、导电性良好的绝缘铜 线,并应符合GB/T12706.1的规定。 6.4.6户外招牌配电线均应敷设于箱体内特定的线槽或护套管内,并在阻燃防水接线盒内与光源、驱 动电源或灯具的引出导线连接,箱内配电线的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²。穿过金属板的线缆,必须设置 橡胶(或尼龙)绝缘保护套圈。 6.4.7供电电缆应穿人镀锌的钢质护套管,钢质护套管的内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钢质护套管 管服
厚不应小于2.5mm,埋深不宜小于0.7m。钢质护套管应可靠接地,且连接处应作跨接,接地电阻值不 得大于4Q。穿墙铺设的钢质护套管的壁厚不应小于2.5mm。 6.4.8户外招牌的金属构架和面板、照明电气装置的金属部分等均应可靠接地,其接地电阻值不得大 于42。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时,其避雷装置与接地装置间的电阻值不天于12. 6.4.9户外招牌的电源线,不得贴敷于灯具及构架外表,不应敷设在高温灯具的上部。电源线应穿人 护套管,分路处应设置接线盒 6.4.10霓虹灯的配电回路应与其他照明回路分开,且应设置双极开关及熔断器, 6.4.11在建筑物防雷设施保护范围外的独立型户外招牌,应进行防雷设计,防雷设计应符合GB50057 的有关规定,防雷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Q。
厚不应小于2.5mm,埋深不宜小于0.7m。钢质护套管应可靠接地,且连接处应作跨接,接地电阻值不 得大于4Q。穿墙铺设的钢质护套管的壁厚不应小于2.5mm。 6.4.8户外招牌的金属构架和面板、照明电气装置的金属部分等均应可靠接地,其接地电阻值不得大 于42。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时,其避雷装置与接地装置间的电阻值不于12 6.4.9户外招牌的电源线,不得贴敷于灯具及构架外表,不应敷设在高温灯具的上部。电源线应穿人 泸套管,分路处应设置接线盒 6.4.10霓虹灯的配电回路应与其他照明回路分开,且应设置双极开关及熔断器。 6.4.11在建筑物防雷设施保护范围外的独立型户外招牌,应进行防雷设计,防雷设计应符合GB50057 的有关规定,防雷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0
7.1.1主体为钢结构的户外招牌,应由具备建筑、钢结构工程等专业施工资质的企业,按设计图及本标 准要求进行施工。 7.1.2主体为钢结构的户外招牌的施工应实行监理。结构简易和体型较小的户外招牌若不能实行监 理时,其施工质量需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7.1.3户外招牌的金属构架、面板及围护、照明、电气以及混凝土基础的施工、验收,应符合本标准和 CJJ149、GB50205、GB50210、GB50303、GB50169和GB50202等有关规定。 7.1.4户外招牌钢结构件应优先采用热浸镀锌法进行防腐处理。面板及字壳等宜采用静电粉末喷涂
2.1户外招牌的混凝土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混凝土配合比应符合材料性能,应根据设计和施工条件等要求进行施工,并符合JGJ55的有 关规定; b)混凝土浇筑时应采用插人式振动器振实,并应按规定要求进行养护。基础混凝土抗压强度检 验应符合GB/T50107的有关规定; c) 基础内柱脚锚栓的理设应有固定措施,且在浇筑混凝土前对锚栓的螺杆部分采取保护措施; d)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的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并以标准条件下养护28d 龄期的抗压强度进行评定,抗压强度应符合GB/T50107的有关规定; e) : 受力预埋件的锚筋应采用HRB335级或HRB400级钢筋,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锚板宜采用 Q235B钢,受力直锚筋不应少于4根,直锚筋与锚板应采用T形焊 f) 基础施工完毕后应及时进行回填土,回填土应分层压实,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0。 2.24 钢构件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钢构件加工制作宜在工厂内进行; b) 钢构件的焊接坡口、切口质量,以及钢构件的断料、切割、制孔、组装的制作质量,应符合 GB50205、GB50661和CJJ149等有关规定 c) 主要受力构件的拼接及立柱与底板连接应采用熔透焊,焊缝质量等级不得低于二级,其他构件 采用角焊缝,焊缝质量等级为三级;
2.1户外招牌的混凝土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混凝土配合比应符合材料性能,应根据设计和施工条件等要求进行施工,并符合JGJ55的有 关规定; b): 混凝土浇筑时应采用插入式振动器振实,并应按规定要求进行养护。基础混凝土抗压强度检 验应符合GB/T50107的有关规定; c) 基础内柱脚锚栓的理设应有固定措施,且在浇筑混凝土前对锚栓的螺杆部分采取保护措施; d)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的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并以标准条件下养护28d 龄期的抗压强度进行评定,抗压强度应符合GB/T50107的有关规定; e) 受力预埋件的锚筋应采用HRB335级或HRB400级钢筋,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锚板宜采用 Q235B钢,受力直锚筋不应少于4根,直锚筋与锚板应采用T形焊; f) 基础施工完毕后应及时进行回填土,回填土应分层压实,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0。 2.2 钢构件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钢构件加工制作宜在工厂内进行; b) 钢构件的焊接坡口、切口质量,以及钢构件的断料、切割、制孔、组装的制作质量,应符合 GB50205、GB50661和CJJ149等有关规定 c) 主要受力构件的拼接及立柱与底板连接应采用熔透焊,焊缝质量等级不得低于二级,其他构件 采用角焊缝,焊缝质量等级为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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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钢构件(框架)的制作质量及允许偏差
户外招牌钢构件表面除锈及防腐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结构构件表面除锈等级的规定: 钢构件采用防腐涂料涂装时,构件的除锈等级应达到GB/T8923.1规定中的Sa2 2 St2级的要求: 钢构件采用热温镀锌时
外招牌钢构件表面除锈及防腐处理应符合下列 钢结构构件表面除锈等级的规定:
表5镀层的镀覆量和涂层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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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招牌设施钢结构安装时,应在基础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上部结构件的吊装。 结构吊装就位后,应及时安装支撑构件,保证结构的稳定; b 现场安装对接焊缝的质量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7.2.2的规定。现场焊接后,应对焊缝打磨 除锈,并补涂装防腐涂料; c) 采用法兰盘连接节点处,法兰板接触面的紧合率不得低于70%,且边缘最大间隙不得大于 1.0 mm; d)户外招牌构架的连接螺栓螺母安装规范、齐全,螺母的拧紧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钢结构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螺母的拧紧扭矩应按GB50205的有关规定执行; 2)采用化学锚栓锚固时,螺母的拧紧扭矩应符合锚栓制造商的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3)一般连接螺栓螺母的紧扭矩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 6一般螺栓的控紧扫
4)地脚螺栓拧紧后应设置双螺母防松 e)面板及围护装饰面层的外观应平整,独立字体应与构架连接可靠。顶部与建筑物墙面结合处 泛水板的施工应符合GB50210的有关规定; f)户外招牌金属构架、面板及围护的安装质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规定
户外招牌的安装质量及
g)户外招牌的照明灯具、宽虹灯、电气配电箱和电气管敷设的露天安装施工,应符合本标准 GB50303、GB/T19653和GB50169等规定。独立型户外招牌的防雷接地装置的施工应符 GB50057的有关规定; h)电源线应采用防老化、阻燃的绝缘铜导线,导线连接应采用接线柱、压接帽、缠接等形式,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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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防水绝缘胶布包裹。 i) 使用电子驱动电源的,应测试供电电源的相、零线电流,如零线电流非正常超值时,应采取增 设零序滤波器等必要措施。 7.2.5户外招牌的安装规定: 户外招牌在安装前,应做好对地上、地下管线的了解和保护工作。应在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设 计强度后,方可进行结构吊装; b)J 户外招牌安装时,应搭设安全围护设施及施工脚手架,施工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JGJ130、 JGJ128的有关规定。在安装过程中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高空作业应执行JGJ80的 规定,6级风以上不得施工; c)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或采用起重机械吊装,其单件起重量在10kN及以上,且起吊高度 大于20m的户外招牌吊装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组织专家论证; d) 采用吊篮施工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吊篮施工作业应编制施工方案,吊篮设施性能应符合GB/T19155的有关规定,吊篮安装 就位后,施工方应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 2)吊篮在高空作业层就位时,应及时设置与建(构)筑物拉结的临时固定装置; 3)吊篮施工作业时,工作区域的阵风风速应不天于8.3m/s(相当于5级风力)。 e)采用外挑悬挂脚手架(或悬挂构架)的吊装作业应编制施工方案,其搭设(或制作)要求应符合 DG/TI08一2002的有关规定.吊装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
7.2.5户外招牌的安装规
7.3.1主体结构为钢结构的户外招牌的峻工验收,应由设置人组织建设各方验收,在验收时应按本标 准要求做好测试数据和验收意见的记录和签字确认
7.3.2分项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7.3.3峻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独立型户外招牌的基础施工质量,应按设计要求并应符合GB50202、CJJ149等有关规定; b) 户外招牌的金属构架、围护装饰的制作及安装质量,应按设计施工图要求并应符合GB50205, GB50210、CJJ149等有关规定; c 户外招牌的电气、灯具及防雷装置的安装质量,应按设计施工图要求并应符合GB50303、 GB50169、GB50601和GB50057等有关规定。 .3.4峻工验收资料应包括下列文件: a)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峻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
a)独立型户外招牌的基础施工质量,应按设计要求并应符合GB50202、CJJ149等有关规定; 户外招牌的金属构架、围护装饰的制作及安装质量,应按设计施工图要求并应符合GB502 GB50210、CJJ149等有关规定: c) 户外招牌的电气、灯具及防雷装置的安装质量,应按设计施工图要求并应符合GB503 GB50169、GB50601和GB50057等有关规定。 7.3.4 峻工验收资料应包括下列文件: a)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峻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 b) 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保证书、电器件的3C认证证书、合格证书和有关试验报告; c) 钢构架(件)的制作及安装验收资料; d) 基础施工验收资料; e)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f) 面板及围护验收资料; g) 电气、照明及防雷装置验收资料; h) 监理单位出具的项目质量评估报告; i) 专家论证文件。
3.1.1设置人应负责户外招牌的检查和维护 在气候环境突变时,必须加强对户外招牌的安 全检查。
8.2.1设置人应保持户外招牌的整洁、完好。发现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面板老 影响市容景观情况,应及时清理、维护或者更换。户外招牌的灯光照明、霓虹灯装置不完整、 时,在修复前应切断电源停止使用
8.2.2设置人应定期对户外招牌进行检查和维求
a)户外招牌的围护及面板的完好状况,应每周检查一次。当户外招牌的围护存在渗水、霉斑、下 凹,面板出现翘裂、破损(或腐烂)等现象时,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b) 户外招牌的照明灯具、电气设施至少每月维护保养一次。固定脱落或触点打弧的灯具和电器 件,以及绝缘破损老化、芯线外露、接地松动的缆线应及时修复和更换; c 户外招牌的构架及其锚固,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当构架的焊缝存在裂痕、锚固(或连接)螺栓 出现松动时,应及时进行修补及紧固; d)户外招牌的构架应每年进行一次防腐保养,应对构件锈蚀、油漆脱落、龟裂、风化等部位的基底 进行清理、除锈、修复和重新涂装。 3.2.3在高温、梅雨季节和大风、大雪、雷雨天气,设置人应对户外招牌的基础及锚固、构架及连接和防 离、围护及面板、电气及灯具的可靠性进行检查,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3.2.4户外招牌的定期检查项目、内容和要求应按表8规定执行。
表8户外招牌定期检查项目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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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户外招牌的安全检测应由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 3.3.2户外招牌的安全检测单位应具有招牌设施各分项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资质,安全检测单位的专 业检测人员应具有相应检测项目的职业资格证书及登高作业证。 8.3.3户外招牌的设置人在委托安全检测的同时,应提交该设施的设计、峻工验收资料。 8.3.4户外招牌的安全检测主要包括现场检测(检查)和结构复核两个部分
a)现场检测(检查)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础部分:基础(或被依附体)外观、地脚螺栓(或锚固件)、基础混凝土强度; 2) 构架及连接部分:构架垂直度、构架变形量、材料截面厚度、焊缝、连接螺栓; 3) 面板及围护部分:围护固定、面板变形、字体及标识、面框及固定状况; 4) 结构防腐部分:构件锈蚀状况、涂层厚度及老化程度; 5) 照明及电气部分:配电箱、灯具及灯架、电线及电缆、护套管及接线盒、绝缘电阻值、接地电 阻值; 6) 防雷装置部分:防雷装置的连接状况、接地电阻值 b)结构复核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以施工峻工图及现场测量的结构实际尺寸及材料截面为依据,根据6.3要求,对结构的强 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复核; 2) 基础的抗倾覆性和地脚螺栓的强度。 .3.5户外招牌安全检测的要求和评定依据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DB31/283、CJJ149的有关 现定。 .3.6 户外招牌现场检测工作中,应做好原始记录(包括文字、图形和影像等)。 3.3.7 户外招牌安全检测报告应进行分项评定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结论作为判定依据。分项评定应 包含以下内容: a) 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基础抗倾覆性及地脚螺栓或锚栓强度; b)结构及锚固状况,杆件变形状况; c) 构架(面板及围护)连接(焊接、螺栓等)状况; d)结构及围护的防腐、锈蚀、变形状况; 电气、照明及防雷装置性能。
8.3.8户外招牌安全检测报告的分项评定等级分为a、b、c三个等级,并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a)结构的强度和稳定性
1)构件的强度和稳定性符合规范要求,或构件的强度和稳定性略低于规范要求(R/ ≥0.95)时,应评为a级。 2 构件的强度或稳定性低于规范要求(0.9≤R/。S<0.95)时,应评为b级。 3)达不到b级要求时,应评为c级
b)基础抗倾覆性及地脚螺栓强度
1)基础抗倾覆性符合规范要求,且地脚螺栓强度符合要求时,应评为a级 2)基础抗倾覆性或地脚螺栓强度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应评为b级。 3)达不到b级要求时,应评为c级。 C) 构件变形状况及锚固状况 1)该项目符合规范要求时,应评为a级。 2)构件变形超过规范要求、但尚不足以影响正常使用时,应评为b级。 3)构件变形超过规范要求且影响正常使用时、锚固状况影响安全性时,应评为c级。 d)构架(或牌面)连接(焊接、螺栓等)状况 1)符合规范要求时,应评为a级 2)连接螺栓松动时,或焊缝外观质量、尺寸等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应评为b级, 3) 一、二级焊缝检测达不到设计或本标准要求时、连接螺栓失效或缺失时,应评为c级 e) 结构锈蚀及防腐状况 1) 符合规范要求(锈蚀等级达到GB/T8923.1要求的A级)时,应评为a级。 2) 部分构件和焊缝涂层出现起皮、锈蚀、泛锈,但构件壁厚无明显减薄,且锈蚀等级达到 GB/T8923.1要求的B级以上时,应评为b级。 3) 达不到b级要求时,应评为c级。 f)电气、照明及防雷装置性能 1)符合规范要求时应评为a级。 2)防漏电、触电等措施完备,但存在线缆护套管松动、破损、未固定,或电箱内电气件齐全但 未可靠固定,或照明设施松动、缺失等现象的,应评为b级。 3)达不到b级要求时,应评为c级。 3.3.9户外招牌安全检测报告的综合评定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并按下列要求执行: 综合评定为A级的户外招牌,可正常使用,应按8.2规定维护保养。 综合评定为B级的户外招牌,对存在一般缺陷的部位,检测单位应根据规范要求,提出合理 的整改建议。设置人应在15d内完成整改,并向检测单位申报复检, C) 综合评定为C级的户外招牌,结构、锚固和电气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的,设置人应根据检测 单位的意见和本标准的规定,在7天内完成加固、修复,并及时向检测单位申请复检;对存在坠 落、倾覆危险或极易造成触电伤害的,设置人应立即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并在24h内予以拆 除。拆除前,应及时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d)检测单位在出具检测报告的同时,应当在5天内抄送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对存在坠落 倾覆危险或极易造成触电伤害的,检测单位应及时告知设置单位和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 对没有按时完成整改或复检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检测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区(县)绿化市容管理 部门。 e) 户外招牌安全检测报告的综合评定见表9
一般缺陷指构件承载力略低于规范要求(0.9≤R/Y。S<0.95),构件或结构变形超过A级的要求、但尚不足以 影响正常使用;部分构件、焊缝涂层出现起皮、锈蚀,连接螺栓松动;线缆护套管固定松动、破损、未固定,电箱内 电气件齐全但未可靠固定, 严重缺陷指构件承载力低于规范要求(R/.S<0.9),构件和结构变形超过A级要求,且对正常使用有明显影 响,存在坠落或倾覆危险;构件、焊缝严重锈蚀或防腐措施已失效,焊缝开裂,锚固螺栓失效或缺失;基础的抗倾 覆性不符合A级要求;电气控制失效或极易造成触电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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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安全检测综合评定表
10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综合评定等级按如下
a)A级:各分项评定均为a级;或第1项、第2项、第6项均为a级,且第3项~第5项评定为b级 的不超过2项; b)C级:分项评定中出现c级的; c)B级:除A级、C级之外的情况。 8.3.11安全检测单位必须建立户外招牌检测档案。户外招牌检测档案应保留五年。户外招牌检测档 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现场检测原始记录(文字、图形和影像); b)检测报告; c)整改函件; d)复检报告。
户外招牌设置人应建立户外招牌管理档案,管理档案应长期保存直至拆除。户外招牌管理档案应 包括以下内容: 申请设置材料; b)峻工验收资料; c)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资料; d)安全检测资料
图A.2平行外墙式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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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A.3垂直外墙式招牌
图A.4相邻店面招牌间距控制
a)内含卷帘门的雨棚式招牌
D)内含卷帘门的格栅式招牌
图A.5与卷帘门整体设置的招牌的尺寸控制
图A.6平行外墙式户外招牌设施厚度(断面示意图)
图A.6平行外墙式户外招牌设施厚度(断面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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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A.7雨篷式招牌的尺寸控制要求
图A.8小型侧招的尺寸控制要求
图A.9刀匾式招牌的尺寸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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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A.10设置于窗框内的招牌的尺寸控制
图A.11垂直外墙型招牌的设置要求
图A.12雨棚区域的招牌设置
CJJ/T 107-2019 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户外招牌设施结构设计基本风压分布图(kN/m)见图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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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户外招牌设施结构设计基本风压分布图
注:除以下地区基本风压为0.6kN/m²外,其余地区为0.55kN/m² 浦东地区:G40高速公路浦东段一G1501一S20一S1一G1501一S32一两港大道连线以东地区GB/T 41758.1-2022 塑料 聚酮(PK)模塑和挤出材料 第1部分:命名系统和分类基础,沪芦铁路以 南地区(包括东海大桥); 崇明岛:东滩湿地; ◆长兴岛:G40高速公路以东地区(不含G40); 横沙岛:全境。
? 浦东地区:G40高速公路浦东段—G1501—S20—S1—G1501—S32—两港大道连线以东地区,沪芦铁路以 南地区(包括东海大桥); V 崇明岛:东滩湿地: 长兴岛:G40高速公路以东地区(不含G40); 横沙岛.全境。
图B.1户外招牌设施结构设计基本风压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