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5-73-2010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

DBJ/T15-73-2010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DBJ/T15-73-2010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7.2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03975
下载资源

DBJ/T15-73-2010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T15-73-2010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

5.5.5卷筒两侧边缘超过最外层钢丝绳的高度应不小于钢丝绳 直径的2倍。

钢丝绳在卷简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 钢丝绳在放出最大工作长度后,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应保留 3圈。 5.5.6钢丝绳应润滑良好,不应与金属结构夜摩擦,且不得编 结接长使用。

5.5.7钢丝绳不得出现下列缺

1 绳股断裂; 2 扭结; 3 压扁; 4 弯折; 5 波浪形变形; 6 笼状畸变; 7 绳股挤出; 8 钢丝挤出; 9 绳径局部增大; 10 绳径局部减小,钢丝绳直径相对公称直径减小3%(对 于抗扭钢丝绳)或减小10%(对于其他钢丝绳)时。 11 外部腐蚀; 12 内部腐蚀; 13热力作用损坏; 14严重断丝,断丝数达到或超过《起重机钢丝绳保 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5972的规定;绳端断丝, 断丝的局部聚集。 5.5.8 卷筒不得出现下列缺陷: 1 裂纹; 2 轮缘破损; 3 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10%。 5.5.9 滑轮应转动良好,不得出现下列缺陷: 1 裂纹; 2 轮缘破损;

GBT 13663-2000 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5.5.8卷简不得出现下列缺陷

裂纹; 2 轮缘破损; 3 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10%。 5.5.9 滑轮应转动良好,不得出现下列缺陷: 1 裂纹; 2 轮缘破损;

3绳槽壁厚磨损量达原厚度20%; 4滑轮槽底磨损量达相应钢丝绳直径的25%。 5.5.10塔机的起升、回转、变幅、行走机构都应配备制动器。 起升机构、变幅机构、运行机构应采用常闭制动器。制动器应调 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 动臂变幅的塔机,应设有维修变幅机构时能防止卷筒转动的 可靠装置。

可见裂纹; 2 制动块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 3 制动轮表面磨损量达1.5~2mm; 4 弹簧出现塑性变形; 5 电磁铁杠杆系统空行程超过其额定行程的10% 缺件; 6 7 液压制动器漏油。

5.5.12减速器壳体连接螺

3齿厚磨损量达原齿厚的30%。

5.5.14车轮不得出现

电源、电缆敷设、接地及照

5.6.2应在塔机附近设置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

直接控制2台或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5.6.3在塔机的专用开关箱内应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

5.6.3在塔机的专用开关箱内应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 器,以及漏电保护器,且动作正常、可靠。 5.6.4电缆应采用五芯电缆。电缆可直接敷设,在有机械损伤 化学腐蚀、油污浸蚀的地方,应有防护措施。 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电缆网套或其他装置悬挂,每 20m设置一个悬挂点。 电缆需接长时,应采用中间接线盒,接线盒的防护等级应不 低于IP44

5.6.5轨道式塔机应采用电缆卷筒或类似装置供电。电缆

具有张紧装置,电缆收放速度应与塔机运行速度同步。电缆在 筒上的连接应牢固。

气连接。塔机主体结构、轨道、电机机座和所有电气设备的 外壳、导线的金属保护管、安全照明的变压器低压侧等均应 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2,采用多处重复接地时,其接 阻应不大于10Q。

5.6.8司机室应设有良好的照明,照明的供电不受停机影

固定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应超过220V 构作为照明线路的回路。 可携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应超过48V,交流供电的严禁 使用自耦变压器。

6.0.1塔机必须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当起重力矩大于

0.0。1给机必安装起单力矩限制器, 况下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 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力矩限制器控制定码变幅的触点和控制定幅变码的触点应分 别设置、且能分别调整。

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力矩限制器控制定码变幅的触点和控制定幅变码的触点应分 别设置,且能分别调整。 6.0.2塔机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挡位的额 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但机 构可做下降方向运动。 6.0.3塔机应安装吊钩上极限位置的起升高度限位器。对小车 变幅塔机,吊钩装置顶部升至小车架下端的最小距离为800mm 处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升运动,但可做下降方向运动;对动臂变 幅塔机,当吊钩装置顶部升至臂架下端的最小距离为800mm处 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升运动;对没有变幅重物平移功能的动臂变 幅塔机,还应同时切断向外变幅控制回路电源,但可做下降和向 内变幅方向的运动。 6.0.4当钢丝绳松驰可能造成卷筒乱绳或反卷时应设置下限位

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但 构可做下降方向运动。

变幅塔机,吊钩装置顶部升至小车架下端的最小距离为800mm 处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升运动,但可做下降方向运动;对动臂变 幅塔机,当吊钩装置顶部升至臂架下端的最小距离为800mm处 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升运动;对没有变幅重物平移功能的动臂变 幅塔机,还应同时切断向外变幅控制回路电源,但可做下降和向 内变幅方向的运动

6.0.4当钢丝绳松驰可能造成卷筒乱绳或反卷时应设置下

器,在吊钩不能再下降或卷筒上钢丝绳只剩3圈时应能立即 下降运动。

装置,且应动作准确、可靠。 对动臂变幅塔机,应设置臂架低位置和臂架高位置的幅度限 位开关,且动作准确、可靠。 对动臂变幅塔机,应设置臂架极限位置的限制装置,该装置 应有效、可靠。

6.0.6对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或有特殊使用需要

装回转限位器。正反两个方向均应设置回转限位开关,开关动作 时臂架旋转角度应不大于±540°。 塔机的回转部分在非工作状态下应能自由旋转。 对有自锁作用的回转机构,应安装安全极限力矩联轴器。 6.0.7对于轨道式塔机,每个运行方向应设置行程限位装置, 其中包括限位开关、缓冲器和终端止档。限位开关动作后塔机停 车时其端部距缓冲器最小距离为1m,缓冲器距终端止档最小距 离为1m。塔机在与止档装置或与同一轨道上其他塔机相距大于 1m处应能完全停住,此时电缆还有足够的富余长度。 6.0.8小车变幅的塔机,变幅的双向均应设置小车断绳保护装 置,且动作有效、可靠。 6.0.9小车变幅的塔机,应设置小车防坠落装置。即使车轮失 效,小车也不得脱离臂架坠落。 6.0.10轨道式塔机必须安装夹轨器,其零件应无缺损,且工作 有效、可靠,使塔机在非工作状态下不能在轨道上移动。 6.0.11轨道式塔机的台车架上应安装排障清轨板,清轨板与轨 道顶面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5mm。 6.0.12塔机在正常工作或维修时,其运动对人体可能造成危险 的零部件,应设有防护罩。 6.0.13臂架根部铰点高度大于50m的塔机应配置风速仪,风 速仪应安装在塔机顶部的不挡风处。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限风速 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

8检验评定判定规则及检验评定报告

8.0.1本规程的4.1.1、4.4.9、4.4.10、4.4.13、4.5.1、4.5.2、 4.5.4、5.1.1~5.1.3、5.2.2、5.2.3、5.3.1~5.3.3、5.3.5、 5.3.7、5.4.1~5.4.3、5.5.2、5.5.7、5.5.10、5.5.11、5.6.6 5.6.7、6.0.1~6.0.3、6.0.5、6.0.7~6.0.10、7.0.1、7.0.2为保 证项目,在附录B中以“★”号表示,其余为一般项目。 8.0.2塔机检验评定结论使用“合格”、“不合格”2种结论。 8.0.3每一个检验评定项目中各款、项的内容经检验后均符合 要求,该项目评定为合格,否则该项目评定为不合格。 8.0.4保证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数不超过5项 且与上两次的安装检验评定报告相比较,如果重复一次出现不合 格的项目数不超过3项,重复两次出现不合格的项目数不超过1项 则检验评定结论判定为合格,否则检验评定结论判定为不合格。 8.0.5塔机检验评定报告的内容及格式应符合本规程附录E的 规定。 8.0.6检验评定结果栏中有检验数据要求时应填写实测数据: 无数据要求的可根据检验情况填写明确的定性词,如“符合要 求”、“动作正常”等;对没有或可不需要的检验评定项目,则 在结果栏中标注“不适用”。 8.0.7检验评定结论判定为合格时,一般项目中的不合格项目 经有关单位整改并提供整改报告,或使用单位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并在整改报告上签署监护使用意见后,方可投入使用 8.0.8对判定为“不合格”的塔机,检验评定机构应及时将检验 评定结论报送有关单位,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0.9对判定为“不合格”的塔机,经有关单位整改后可重新 电请检验评定

附录A检验评定仪器设备

表A检验评定仪器设备

表B检验评定方法及合格条件

C.1钢丝绳直径测量

C.1.1钢丝绳直径测量应采用带有宽钳口的游标卡尺。 C.1.2在无张力的情况下,于钢丝绳端头15m外的直线部位 上,并在相距至少1m的两截面上进行测量,且同一截面应在互 相垂直方向测取两个数值。 C,1.3取两个测量截面的四个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作为钢丝绳的 实测直径

相垂直方向测取两个数值。 C,1.3取两个测量截面的四个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作为钢丝绳的 实测直径

C.2.1对钢丝绳应作全长检验,但应特别注意下列部位: 1 在运动绳和固定绳的始末端: 2 通过滑轮组或绕过滑轮的绳段;在机构进行重复作业的 情况下,应特别注意机构吊载期间绕过滑轮的任何部位; 3 位于定滑轮的绳段; 由于外部因素可能引起磨损的绳段; 5 磨蚀及疲劳的内部检验; 6处干热环境绳段

C.2.1对钢丝绳应作全长检验,但应特别注意下列

C.2.2钢丝绳缺陷检验检

绳股断裂缺陷。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 2扭结缺陷。扭结是由于钢丝绳成环状在不可能绕其轴线 转动的情况下被拉紧而造成的一种变形。其结果是出现抢距不均 而引起过度磨损,严重时钢丝绳将产生扭曲,以致仅存极小强 度。

检验方法:自测检查。 3压扁缺陷。钢丝绳被压扁往往是由于机械事故造成的。 检验方法:自测检查。 4弯折缺陷。弯折是钢丝绳由外界因素引起的角度变形 这种变形的钢丝绳应立即更换。 检验方法:自测检香。 5波浪形变形缺陷。波浪形是钢丝绳的纵向轴线呈螺旋线 形状。这种变形不一定导致强度上的损失,但变形严重时会产生 跳动造成传动不规则,时间长了会引起磨损及断丝。出现波浪形 时,在钢丝绳长度不超过25d的范围内,若d,≥4%,则钢丝绳 应报废。式中d为钢丝绳的公称直径;d,为钢丝绳变形后包络 的直径。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采用游标卡尺测量。 6笼状畸变缺陷z。这种变形主要出现在具有钢芯的钢丝 绳上,当外层绳股发生脱节或者变得比内部绳股长的时候,处于 松弛状态的钢丝绳突然受载时就会产生这种变形,产生笼状畸变 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 7绳股挤出缺陷。这种状况通常伴随笼状畸变一起产生 绳股挤出使钢丝绳处于失衡状态,绳股挤出的钢丝绳应立即报 废。 检验方法:自测检查。 8钢丝挤出缺陷。这种变形是一部分钢丝或钢丝束在钢丝 绳背对着滑轮槽的一侧拱起形成环状,这种变形常由冲击载荷引 起。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 9绳径局部增大缺陷。绳径增大通常与绳芯畸变有关,其 结果是外层绳股受力不均匀,而造成绳股错位。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必要时采用游标卡尺测量。 10绳径局部减小缺陷。钢丝绳直径的局部减小常常与绳芯

的断裂有关,应特别仔细检查靠绳端部位有无此种变形。绳芯损 环导致绳径减小可由下列原因引起: 1)内部磨损和压痕; 2)由钢丝绳中各绳股和钢丝之间的摩擦引起的内部磨损 尤其当钢丝绳经受弯曲时更是如此; 3)纤维芯的损坏; 4)钢丝芯的断裂; 5)多层股结构中内部股的断裂。 如果上述因素引起钢丝绳实测直径相对公称直径减小3% (对于抗扭钢丝绳)或减小10%(对于其他钢丝绳),即使未发 现断丝,该钢丝绳也应予以报废。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必要时采用游标卡尺测量。 11外部腐蚀缺陷。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 12内部腐蚀缺陷。 内部损伤是许多钢丝绳失效的首要原因,主要由于腐蚀和正 常的疲劳发展所造成的。由于不可能对钢丝绳全长都作内部检 验,所以应合理地选择检验的区段。在塔机承受载荷时,对卷绕 在卷筒上、绕过滑轮或滚动件的钢丝绳与绳槽啮合的绳段进行检 验;对在制动时承受冲击力较集中的那些局部区段(即靠近卷 筒或臂架头部滑轮),特别是长期暴露在露天的那些区段进行检 验;对靠近绳端的绳段特别是对固定钢丝绳应加以注意,诸如支 持绳或悬挂绳。 将两个适当尺寸的夹钳以一定的间隔距离牢固地夹到钢丝绳 上,朝着与钢丝绳捻向相反的方向对夹钳施加一个力,外层钢丝 绳股就会散开并脱离绳芯,但不要使夹钳绕钢丝绳周围打滑,各 绳股的位移也不宜太大。当钢丝绳略微松开时,可用一只像改锥 大小的探针把妨碍观测钢丝绳内部的润滑脂或碎屑清除掉,应观 测的主要内容是: 1)内部润滑状态:

2)腐蚀程度; 3)由于挤压或磨损引起的钢丝损坏痕迹; 4)有无断丝。 检验之后,在拧开部位放人一些维修油膏,并以适度的力量 转动夹钳使绳股在绳芯周围准确复位。卸掉夹钳之后,钢丝绳外 表面通常应涂以润滑脂。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 13热力作用损坏缺陷。钢丝绳经受热或电弧等特殊热力作 用其外表出现颜色变化时应报废。 检验方法:自测检查。 14断丝缺陷。断丝可分几种情况: 1)严重断丝。对于6股和8股的钢丝绳,断丝主要发生在 外表,而对于多层股的钢丝绳,断丝大多发生在内部。《起重机 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5972中表1和表2的断丝 控制标准,适用于各种结构的钢丝绳。 2)绳端断丝。当绳端或其附近出现断丝时,即使数量很少 也表明该部位应力很大,可能是由于绳端安装不正确造成的,应 查明损坏原因。 3)断丝的局部聚集。如果断丝紧靠在一起形成局部聚集 则钢丝绳应报废。如这种断丝发生在小于6d的绳长范围内,或 者集中在任一支绳股里,那么即使断丝数比《起重机钢丝绳 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5972中表1和表2列的 数值少,钢丝绳也应予以报废。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

D.1.1定幅变码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

D.1起重力矩限制器试验

1在最大工作幅度L处以正常工作速度起升额定起重量 Qo,力矩限制器不应动作,能够正常起升。载荷落地,加载至 110%Q。后,以最慢速度起升,力矩限制器应动作,载荷不能起 升,并输出报警信号。 2取0.7倍最大额定起重量(0.7Q),在相应允许最大工 作幅度Lo.7处,重复1项试验。

.2定码变幅试验应符合以下规

D.1.2定码变幅试验应付合以下规定: 1空载测定对应最大额定起重量(Q)的最大工作幅度 Lm、0.8L.及1.1L.值,并在地面标记。 2在小幅度处起升最大额定起重量(Q),离地1m左右, 慢速变幅至L,~1.1L,间时,力矩限制器应动作,切断向外变幅 和起升回路电源,并输出报警信号。退回,重新从小幅度开始, 以正常速度向外变幅,在达到0.8L时应能自动转为低速往外变 幅,在到达L,1.1L.间时,力矩限制器应动作,切断外变幅和 起升回路电源,并输出报警信号。 3空载测定对应0.5倍最大额定起重量(0.5Q㎡)的最大 工作幅度Lo.5、0.8Lo.5及1.1Lo.5值,并在地面标记。 4重复2项试验。

最大额定起重量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最大额定起重量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D.2起重量限制器试验

正常起升最大额定起重量Q,起重量限制器应不动作, 允许起升。 2载荷落地,加载至110%Q,后以最慢速度起升,起重量 限制器应动作,切断所有档位起升回路电源,载荷不能起升,并 输出报警信号。

D.2.2速度限制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于具有多档变速且各档起重量不一样的起升机构,应分 对各档位进行试验,方法同上。试验载荷按各档位允许的最大 重量计算。

时录E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报告

附录E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报告 编号:

一、检验评定报告书的编制要求 1.本报告书适用于建筑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检验评定。 2.本报告书应由计算机打印,涂改、换页无效。 3.本报告书一式四份,由检验评定机构、监督机构、使用 单位和委托单位分别保存,保存期为三年。 4.本报告书无主检、校核、审核和批准人员签字无效,未 盖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评定单位名称与检验报告专用章名称不 符者无效。 5.受检单位如对检验评定报告有异议,应在报告发出后15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评定单位提出。 6.检验评定结果栏中有检验数据要求时应填写实测数据: 无数据要求的可根据检验情况填写明确的定性词,如“符合要 求”、“动作正常”等;对没有或可不需要的检验评定项目,则 在结果栏中标注“不适用”。 7.检验评定判定规则: 检验评定项目共计100项,打“★”号标记的项目为保证 项目,共36项;无“★”号标记的项目为一般项目,共64项。 每一个检验评定项目中各款、各项的内容经检验后均符合要 求则评定该项目合格,否则评定该项目不合格。 保证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 且与上两次的安装检验评定报告综合比较,如果重复一次出现不 合格的项目数不超过3项,重复两次出现不合格的项目数不超过 1项,则检验评定结论判定为合格,否则检验评定结论判定为不 合格。 二、设备运行管理要求: 1设备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JG/T10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等标准规范, 建立设备定期维修保养、交接班等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设备管 理部门要定期对设备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和评定;机组人员 要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设备的重要、关键部位作日常检 查,及时消除隐患,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2.设备使用期间的附着、顶升加节及拆卸作业必须由取得 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实施,原则上由原安装单位实施。

(检验评定机构名称) 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报告

DB1503/T 01-2018 矿山排土场连片治理规范(检验评定机构名称) 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报告

(检验评定机构名称) 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报告

报告编号: 共17页第7页

(检验评定机构名称) 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报告

(检验评定机构名称) 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报告

(检验评定机构名称) 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报告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Q/SY 06520.8-2016 炼油化工工程消防安全及职业卫生设计规范 第8部分:消火栓.pdf,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按 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按 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