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C/T 2480-2018 钢框架轻质混凝土复合屋面板IC/T 24802018
应符合GB175或GB/T20472的规定
5.2.1砂应符合GB/T14684的规定。 5.2.2轻骨料应符合GB/T17431.1的规定。 5.2.3膨胀玻化微珠应符合JC/T1042的规定。 5.2.4膨胀珍珠岩应符合JC/T209的规定。 5.2.5膨胀聚苯乙烯泡沫颗粒:堆积密度8.0kg/m~21.0kg/mDL_T866-2004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选择及计算导则,粒度(5mm圆孔筛筛余)应不超过5%。
5.2.1砂应符合GB/T14684的规定。 5.2.2轻骨料应符合GB/T17431.1的规定。 5.2.3膨胀玻化微珠应符合JC/T1042的规定。 5.2.4膨胀珍珠岩应符合JC/T209的规定。 5.2.5膨胀聚苯乙烯泡沫颗粒:堆积密度8.0kg/m~21.0kg/m,粒度(5mm圆孔筛筛余)应不超过5%。
应符合GB/T701的规定。
应符合GB/T2518、GB/T6725的规定,且镀锌量(双面)不小于200g/m。
5.5.1粉煤灰应符合GB/T1596的规定。 5.5.2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GB/T18046的规定。 5.5.3硅灰、沸石粉、偏高岭土应符合GB/T18736的规定 5.5.4采用其他活性矿物粉料作掺合料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5.5.5掺加工业废渣时,废渣的放射性水平应符合GB6566的规定。
5.6.1混凝土外加剂应符合GB8076的规定。 5.6.2防水剂应符合JC/T474的规定。 5.6.3泡沫剂应符合JC/T2199的规定。 5.6.4发泡剂应符合GB/T1616的规定。 5.6.5可再分散性乳胶粉应符合GB/T29594的规定。 5.6.6纤维素醚应符合JC/T2190的规定。
5.6.1混凝土外加剂应符合GB8076的规定。 5.6.2防水剂应符合JC/T474的规定。 5.6.3泡沫剂应符合JC/T2199的规定。 5.6.4发泡剂应符合GB/T1616的规定。 5.6.5可再分散性乳胶粉应符合GB/T29594的规定。 5.6.6纤维素醚应符合JC/T2190的规定。
应符合JC/T841的规定
应符合GB/T21120的规定。
应符合JGT63的规定
复合屋面板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C/T24802018
复合屋面板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6.3.1普通屋面板外加荷载值
外加荷载值应符合表4
表4普通屋面板外加荷载值
5.3.2天沟板外加荷载
天沟板外加荷载值应符合表5的规定。
LIC/T 24802018
表5天沟板外加荷载值
6.3.3网架板外加荷载值
网架板外加荷载值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网架板外加荷载值
6.4轻质混凝士芯材性能
轻质混凝土芯材性能应符合表7规定。
表7轻质混凝土芯材性能
产品标记的传热系数K值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传热系数K值标记值
单位为瓦每平方米·开尔文
单位为瓦每平方米·开尔文
耐火时间不小于1.5h
耐火时间不小于1.5h。
7.1.1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试验的取样
IC/T24802018
7.1.1.1当复合屋面板生产采用通用硅酸盐水泥作为胶凝材料时,所有试样应从养护龄期满28d的 复合屋面板中随机抽取。 7.1.1.2当复合屋面板生产采用快硬硫铝酸盐水泥作为胶凝材料时,所有试样应从养护龄期满7d的 复合屋面板中随机抽取。 7.1.1.3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试验的取样应采用二次取样方案,取样数量见表9
表9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测取样表
7.1.2其他性能试验的取样
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复合屋面板中随机抽取,用于力学性能、轻质混凝土芯材性能、 传热系数K值和耐火极限试验。当样品数量不足时,再从该批产品中补抽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合格的复 合屋面板进行试验
7.2.1.1钢直尺:分度值为1mm。
7.2.1.3刻度放大镜:分度值为0.1mm
.2.2.1对受测板,视距1m左右,目测露筋、蜂窝、露网。 7.2.2.2用钢直尺测量板面裂缝的长度,用刻度放大镜测量裂缝的最大宽度,记录缺陷数据。 7.2.2.3测量板面露网和蜂窝的近似平面形状尺寸,计算其面积,读数精确至1mm。
按照GB/T23451的规定进行。
取复合屋面板试样1组两张,1张用于试验,另1张备用。按GB/T50152重物均布加载 定进行。
7.5轻质混凝士芯材性能
按本标准附录A进行。
GB/T13475的规定进行。
按GB/T9978.1的规定进行。
检验项目为第6章要求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b) 正常生产后,结构、原材料、配比及生产工艺改变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d)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8.2.2.1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的检验取样数量应符合表9的规定。 8.2.2.2力学性能的检验取样数量为2张,其中1张为复检使用。 8.2.2.3轻质混凝土芯材性能的检验取样数量为1张。 8.2.2.4传热系数K值和耐火极限的检验取样数量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规定
8.2.2.1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的检验取样数量应符合表9的规定,
8.3.1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JIC/T 2480=2018
受检产品的力学性能符合表4、表5或表6的规定时,判该批产品力学性能合格;若该项目不合 该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合格则判该批产品力学性能合格;若该项目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 产品力学性能不合格。
8.3.3轻质混凝土芯材性能
轻质混凝土性能全部项目符合表7的规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轻质混凝土性能全部项目符合表7的规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8.3.4传热系数K值
产品的传热系数K值实测值与产品K值标记值的关系应满足表8的规定,否则为不合格。
产品的耐火极限符合6.6的规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8.3. 6 综合判定
9产品合格证、堆放和运输
1复合屋面板应在厂内养护28d龄期后方可出广(若采用硫铝酸盐水泥时,需养护7d龄期),并应 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内容包括: a)厂名、厂址。如有商标,应在包装上注明: b)合格证编号、生产和出厂日期; c)产品标记; d)性能检验结果; e)批量编号与复合屋面板数量(张):
JC/T2480—2018
f)检验部门与检验人员签字盖章。 9.2复合屋面板应按规格、品种、荷载等级和制造日期分别堆放。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贮存产品应 有支承物,使产品明显离开地面码放平稳。码垛层数每垛不超过10层。 9.3复合屋面板装车运输时车内应设垫木,垫木高度要求一致。产品应码放平整、捆绑牢固。产品悬 挑长度不得超过600mm。产品二次搬运及吊装时,应采用专用机具作业,单块吊装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轻质混凝土芯材性能试验方法
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复合屋面板中随机抽取1张锯取试件。试件锯取部位四周边应避 开钢框架100mm。要求所有试件表面应平整,边棱平直,相邻两边成直角,不应有崩边缺角、裂缝或明 显缺陷,尺寸允许偏差1mm。各试件尺寸和数量见表A.1。
表A.1轻质混凝土芯材性能检测试件数量
A.2.1.1电热鼓风干燥箱:最高温度200℃,灵敏度土2℃。 A.2.1.2游标卡尺:精度为0.02mm。 A.2.1.3电子天平:量程为2000g,感量1g。 A. 2. 1. 4 干燥器。
A. 2.2 试验步骤
每个试件的体积V。 A.2.2.2将试件置于电热鼓风干燥箱内,缓慢升温至(110土5)℃(当采用膨胀聚苯乙烯泡沫颗粒作为轻 骨料时,烘干温度取(65土2)℃,烘干至恒定质量,然后移至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恒定质量的判据为 恒温3h两次称量试件质量的变化率小于0.2%。
A.2.2.3称量试件质量M,精确至1g
A. 2. 3 结果计算
的干表观密度按公式(A.1)计算,精确至1kg/m。
一一试件的干表观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 M一一试件烘干后的质量,单位为克(g); V一一试件的体积,单位为立方毫米(mm)。 轻质混凝土芯材的于表观密度以六块试件干表观密度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至1kg/m。
取一组导热系数试件(见表A.1),置于电热鼓风干燥箱内,缓慢升温至(110土5)℃C(当采用膨胀费 苯乙烯泡沫颗粒作为轻骨料时,烘干温度取(65土2)℃C,烘干至恒定质量,然后移至干燥器中冷却至室 温。恒定质量的判据为恒温3h两次称量试件质量的变化率小于0.2%。导热系数试验按GB/T10294的 规定进行。
12002中7.5的规定
A.5.1.1试验机:压力试验机或万能试验机,相对示值误差应小于1%,试验机应具有显示受压变形的 装置。 A.5.1.2电热鼓风干燥箱:最高温度200℃,灵敏度土2℃。 A.5.1.3干燥器。 A.5.1.4游标卡尺:精度为0.02mm。 A.5.1.5电子天平:量程为2000g,感量1g。
A.5. 2 试验步骤
A.5.2.1取一组抗压强度试件(见表A.1)置于电热鼓风干燥箱内,缓慢升温至(110土5)℃(当采用膨胀 聚苯乙烯泡沫颗粒作为轻骨料时,烘干温度取(65土2)℃,烘干至恒定质量,然后移至干燥器中冷却至 室温。恒定质量的判据为恒温3h两次称量试件质量的变化率小于0.2%。 4.5.2.2逐块测量试件承压面尺寸,精确至1mm,计算每个试件的承压面积A。 A.5.2.3将试件置于试验机的承压板上,使试验机承压板的中心与试件中心重合。开动试验机,当上 压板与试件接近时,调整球座,使试件受压面与承压板均匀接触。 A.5.2.4以0.05kN/s~0.10kN/s的速度连续而均匀地加荷,直至试件破坏,同时记录压缩变形值。 当试件在压缩变形5%时没有破坏,则试件压缩变形5%时的荷载为破坏荷载。记录破坏荷载P,精确 至10N
A. 5.3 结果计算
的抗压强度按公式(A.2计算,精确至0.01MPa。
式中: Go一一试件的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P一一试件的破坏荷载,单位为牛顿(N); (一一试件的承压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mm 轻质混凝土芯材的抗压强度以六块试件抗压
LJC/T24802018
Go一一试件的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P一一试件的破坏荷载,单位为牛顿(N); A一一试件的承压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mm)。 轻质混凝土芯材的抗压强度以六块试件抗压强度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至0.01MPa。
A.6.1.1电热鼓风干燥箱:最高温度200℃,灵敏度土2℃。 A.6.1.2游标卡尺:精度为0.02mm A.6.1.3电子天平:量程为2000g,感量1g。 A.6.1.4干燥器。 A.6.1.5 恒温水槽:水温(20±5)℃
A. 6. 2 试验步骤
A.6.2.1取一组体积吸水率试件(见表A.1),逐块测量试件的长度、宽度和厚度,精确至1mm,计算 每个试件的体积V。 A.6.2.2将试件置于电热鼓风干燥箱内,缓慢升温至(110士5)℃(当采用膨胀聚苯乙烯泡沫颗粒作为轻 骨料时,烘干温度取(65土2)℃,烘干至恒定质量,然后移至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恒定质量的判据为 恒温3h两次称量试件质量的变化率小于0.2%。 A.6.2.3称量试件质量Mo,精确至1g。然后将试件放入水温(20土5)℃的恒温水槽内,试件距周边及 试件间距不得小于25mm,加上重物。加水高出试件25mm以上,浸泡时间为2h。 A.6.2.42h后立即取出试件,将试件立放在拧干水分的毛巾上,排水10min,用湿布抹去表面水分 立即称取每块试件质量Mg,精确至1g。
的体积吸水率按公式(A.3)计算,精确至0.1%
式中: Ws一一试件的体积吸水率,%; Mg一一试件浸水后的干质量,单位为克(g); Mo一一试件浸水前的干质量,单位为克(g); 0——水的密度,p=0.001g/mm; V一一试件的体积,单位为立方毫米(mm)。 轻质混凝土芯材的体积吸水率以三个试件体
W一一试件的体积吸水率,%; Mg一一试件浸水后的干质量,单位为克(g); Mo一一试件浸水前的干质量,单位为克(g); p一一水的密度,p=0.001g/mm; V一一试件的体积,单位为立方毫米(mm)。 轻质混凝土芯材的体积吸水率以三个试件体积吸水率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至0.1%。
IC/T 24802018
A.7.1.1抗压强度试验设备同附录A.5.1。 A.7.1.2碳化试验箱:应符合JG/T247要求,容积至少放一组以上的试件。箱内环境条件应能控制在: 二氧化碳体积浓度为(20土3)%,相对湿度为(70土5)%,温度为(20土2)℃的范围内。
A.7.1.1抗压强度试验设备同附录A.5.1。
A.7.1.1抗压强度试验设备同附录A.5.1。
质量浓度为1%~2%酚酰乙醇溶液
A. 7.3 试验步骤
A.7.3.1将需碳化的试件放入碳化箱内进行碳化试验,试件间距应不小于20mm;抗压强度对比块材放 置的环境条件为:相对湿度(70士5)%,温度(20士2)℃。 A.7.3.2碳化7d后,每天将同一个测试碳化情况的试件端部敲开,深度不小于20mm。用质量浓度为 1%~2%的酚酞乙醇溶液检查碳化深度,当测试块材剖面中心不显红色时,即测试块材已完全碳化,则 认为碳化箱中全部试件已全部碳化,碳化试验结束;若测试试件剖面中心显红色,即测试块材尚未完全 碳化,应继续进行碳化试验,直至碳化试验结束。 A.7.3.3将已完全碳化的全部试件,与同龄期抗压强度对比试件同时按附录A.5测试抗压强度
轻质混凝土芯材的碳化系数按公式(A.4)计算GB 51038-2015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精确至0.01:
式中: K。一轻质混凝土芯材的碳化系数; の)一一未碳化的5个对比试件的抗压强度平均值,单位为兆帕(MPa);
A.8.1.1游标卡尺:精度为0.02mm。
A. 8. 2 试验步骤
A.8.2.1取两组共12块软化系数试件(见表A.1)。其中1组6块试件放入水温(20土5)℃的恒温水槽 内,试件距周边及试件间距不得小于25mm,加上重物。加水高出试件25mm以上,浸泡时间为48h。 48h后立即取出试件,将试件立放在拧干水分的毛巾上,排水10min,用湿布抹去表面水分。按A.5测 试轻质混凝土芯材浸水后的抗压强度の2。
混凝土芯材的软化系数按公式(A.5)计算,精确至
SL/T 800-2020 河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技术导则(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按GB8624的规定进行。
IC/T 248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