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61-36-2016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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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61-36-2016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34.9.1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34.9.2 从事腐蚀、粉尘、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34.9.3对于作业场所,由专业工长负责对作业环境进行监测,发现现场有毒有害品浓度过高及时 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1.1执行本标准应形成以下质量记录: 1中密度板(强化)复合地板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3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4工序交接、中间交接、单位之间交接检查记录。 5 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器具、设备进厂检查验收记录 原材料合格证、出厂检试验报告、出厂质量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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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T 1882-2019 搪玻璃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范32软木类地板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32.1.1本规范规定了建筑工程中软木类地板面层施工的要求、方法和质量控制标准。 32.1.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中楼地面软木类地板面层的铺装施工。 32.2引用标准名录 2221本标准主可

32.3.1建筑地面buildingground

建筑物底层地面(地面)和楼层地面的总称。 32.3.2面层surfacecourse 直接承受各种物理和化学作用的建筑地面表面层 32.3.3软木地板corkflooring

建筑物底层地面(地面)和楼层地面的总称。 32.3.2面层surfacecourse 直接承受各种物理和化学作用的建筑地面 表面层

32.3.3软木地板corkflooring

32.4.1面层使用软木类地板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在铺设前应得到业主对质量、数量等验收认 可,材料品种、花色、型号、含水率、颜色、油漆、尺寸、偏差、加工精度、有害物质限量、燃 烧性能指标,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 32.4.2收集施工相关技术标准。 32.4.3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2.4.4软木类地板大面积铺设前,应作样板间,经相关各方验收通过后,再大面积铺设

32.4.5踢脚板表面花纹及颜色宜与面层地板一致;木质踢脚板背面应剔槽并做防腐处理。 32.4.6压沿木、木搁栅、垫木和毛底板、木工板等必须做防腐、防蛀及防火处理。 32.4.7胶粘剂应采用具有耐老化、防水和防菌无毒等性能的材料或按设计要求选用。胶粘剂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2.4.8其它材料有防潮垫、8号镀锌铅丝、Φ1.8镀锌低碳钢丝、园钉、地板专用钉等。 Ⅲ施工设施准备

32.4.9施工机械:电刨、手提钻、电锯等。 32.4.10工具用具:刮刀(铲刀)、木工手刨、橡皮锤、锤子、螺丝刀等。 32.4.11监测装置:钢尺、靠尺、楔形塞尺等。

32.4.12清理基层浮土及施工废弃物。 32.4.13底层设计有防水层时,进行蓄水试验及防水保护层施工验收。 32.4.14进行基层施工及验收。 32.4.15龙骨间、龙骨与墙体间、毛底板间、毛底板与墙体间均应留置伸缩缝

.4.12清理基层浮土及施工废弃物。 .4.13底层设计有防水层时,进行蓄水试验及防水保护层施工验收。 .4.14进行基层施工及验收。 2.4.15龙骨间、龙骨与墙体间、毛底板间、毛底板与墙体间均应留置伸缩缝,

32.4.16必要时对龙骨涂防腐油漆处理和防虫害

无龙骨铺贴软木类地板面层

直接粘贴软木类地板施工工艺

32.5.2基层清理、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将基层(找平层)灰尘、杂物清理干净。 2检查基层表面平整度,其表面平整度应控制在每平方米2mm,达不到要求应重新进行二次 找平。 32.5.3 弹出水平标高控制线。 32.5.4涂刷底胶时,铺前先在基层上用建筑胶薄涂一遍,然后将膏状建筑胶倒在地面,用橡皮刮 板均匀铺开,厚度一般为5mm左右。 32.5.5铺贴软木类地板面层时,将地板沿基线进行铺设,铺设时用力要均匀,要保证地板与地板 之间没有空隙。粘贴完一块地板后,要用橡皮锤敲打地板,是地板与地面粘贴紧密及地板与地板 接缝处平整无高低差,软木地板与周边墙之间应留8mm12mm的空隙,并在空隙内加设钢卡子, 钢卡子间距宜为300mm。 32.5.6填缝及清洁时,地板之间产生的缝隙用颜色相同的水性腻子将缝隙填平,并用清洁剂将地 板表面擦净(可用稀料将胶擦净)。等腻子阴干后,在地板表面涂上一层耐磨漆。 32.5.7安装踢脚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先在墙内每隔300mm砌入一块防腐木砖,在其外面钉一块防腐木块,如未预埋木砖, 亦可钉防腐木楔;在木楔上钉基层板,然后再把踢脚线用胶粘在基层板上,踢脚线接缝处用钉从 侧口固定,但保证表面无痕,踢脚线板面要垂直,上口呈水平线。木踢脚线出墙厚度应控制在 10mm~20mm范围,钉踢脚线前将板墙间隙内的术楔和杂物清理十净。 2铺板后24h内不准上人,安装踢脚线前将板面清擦干净,取出木楔。 32.5.8地板磨光采用磨光机,转速应在5000r/min上,所用纱布应先粗后细,纱布应绷紧平,长条 地板应顺木纹磨拼花地板应与木纹成45°斜磨,磨时不应磨的太快,打磨不宜过深,一般不超过 1.5mm,要多磨儿遍,磨光机不用时应先提起再关闭,防止啃咬地面,机器磨不到的地板要用角磨 机或手工磨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对刨光、刷漆的木地板,勿需进行此道工序。 32.5.9油漆打蜡应在房间内所有装饰工程完工后进行。地板磨光后应立即上漆,先清除表面尘土 和油污,必要时润油粉,满刮腻子两边,分别用1砂纸打磨平整、洁净,再刷聚氨酯弹性漆或水 晶地板漆两遍或按设计要求的油漆遍数和品种。打蜡可用地板蜡,以增强地板的光洁度,使木材 原有的花纹和色泽最大限度地显示出来。 32.5.10对于门口部位地板边缘,采用胶粘剂粘贴边压条,以压住缝隙。

粘贴软木类地板面层施工工艺

32.5.11将基层(找平层)的灰尘、杂物清理干净。 32.5.12弹出水平标高控制线。 32.5.13毛底板(或木工板)(背面满刷防腐剂)铺设时,木材髓心应向上,其板缝间隙不应大 于3mm,与墙之间应留8mm~12mm空隙,表面应刨平,并应45°斜铺,毛底板(或木工板)与 基层铺设平整并用水泥钉与基层固定牢固。 32.5.14铺贴软木类地板面层时,在软木地板背面和毛底板(或木工板)涂胶。用刮板将膏状建 筑胶粘剂均匀地涂在软木地板背面和毛底板(或木工板)基层上,凉置一段时间,待胶不粘手时 即可粘贴。将地板沿基线进行铺设,铺设时用力要均匀,要保证地板与地板之间没有空隙。粘贴 完一块地板后,要用橡皮锤敲打地板,是地板与地面粘贴紧密及地板与地板接缝处平整无高低 差,软木地板与周边墙之间应留8mm~12mm的空隙,并在空隙内加设钢卡子,钢卡子间距宜为 300mm。

32.5.15填缝及清洁同第32.5.6条

32.5.16 安装踢脚板同第32.5.7条。 32.5.17 地板磨光同第32.5.8条。 32.5.18 油漆打蜡同第32.5.9条。 32.5.19 粘贴压边条同第32.5.10条。

ⅢI木龙骨铺贴软木类地板面层施工工艺

32.5.20将基层(找平层)的灰尘、杂物清理干净。 32.5.21将基层表面清理干净,不平的部位应用腻子嵌实刮平。铺设前应在地面四周弹出垂直控 制线,作为铺板的基准线。铺设毛底板或木工板时,在毛底板或木工板上弹出水平标高控制线。 32.5.22铺钉防腐、防水20mm×50mm松木底板搁栅,400mm中距。地板搁栅应用防水防腐 40mm×40mm×20mm木垫块垫实架空,垫块中距400mm,与搁栅钉牢。同时将地板搁栅用两根 p1.8镀锌低碳钢丝与钢筋异子绑牢,搁栅间加钉50mm×50mm防腐、松木横撑,中距800mm。底 板搁栅及横撑的含水率不得大于4%,搁栅顶面必须刨平刨光。 32.5.23填充轻质材料时,底层不得填轻质材料,应在楼层龙骨间填充膨胀珍珠岩等轻质材料, 厚40mm。 32.5.24铺设衬垫层时,对于悬浮式铺装法,应在底板下层与龙骨之间铺设一层非纸胎油毡,安 铺设长度裁剪成块,铺设宽度与底板相配合,距墙(不少于10mm)比底板略短10mm~20mm, 方向与底板方向垂直,衬垫拼缝采用对接(不能搭接),留出2mm伸缩缝。 32.5.25铺设毛底板或木工板。底板木搁栅安装完毕,须对搁栅进行找平检查,各条搁栅的顶面 标高,均需符合设计要求,如有不合要求之处,须彻底修正找平。符合要求后,铺防腐、防火松 木毛底板或木工板一层,毛底板或木工板的含水率应严格控制并不得大于4%,铺设毛底板或木工 板时接缝应落在木搁栅中心线上,钉位相互错开。板与板之间,缝隙不大于3mm,板与墙之间缝 隙应留8mm~12mm,表面创平,且不得有任何松动、不平、不牢。毛底板或木工板铺完应刨修平 整。 32.5.26软木类地板面层铺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悬浮式铺贴法,铺装软木地板,不用打胶,直接拼铺软木地板,拼缝若是普通企口, 板材间接缝必须打胶,其他拼缝形式直接拼装,也可打胶进行封闭。 2在地板背面和底板面涂胶。用刮板将膏状建筑胶粘剂均匀地涂在地板背面和地面基层上, 京置一段时间,待胶不粘手时即可粘贴。 3将地板沿基线进行铺设,铺设时用力要均匀,要保证地板与地板之间没有空隙。粘贴完 块地板后,要用橡皮锤敲打地板,是地板与地面粘贴紧密及地板与地板接缝处平整无高低差,软 木地板与周边墙之间应留8mm~12mm的空隙,并在空隙内加设钢卡子,钢卡子间距宜为 300mm 32.5.27填缝及清洁同第32.5.6条。 32.5.28安装踢脚板同第32.5.7条。 32.5.29 地板磨光同第32.5.8条。 32.5.30 油漆打蜡同第32.5.9条。 32.5.31 粘贴边压条同第32.5.10条。

IV有地奎墙、有龙骨施工工艺

IV有地牵墙、有龙骨施工工艺

.5.32将基层(找平层)的灰尘、杂物清理干净。 5.33弹出水平标高控制线。 .5.34砌筑地垄墙时,可采用红砖、水泥砂浆或混合砂浆砌筑:其厚度应根据架空的高度及

用条件来确定;墙与垄墙的中距一般800mm,地垒墙的高度应符合设计标高,地墙一般采用 120厚,高度超过600mm时应改为240厚,长度超过4000mm时两侧应放出120mm×120mm砖垛,中 距4000mm,必要时其顶面层可考虑以水泥砂浆或豆石混凝土找平;地垄墙在砌筑时要预留的通风 孔洞,具体预留尺寸详见设计标注;如果该架空层内敷设管道设备,需兼做维修空间时,则需考 虑预留进入孔(图32.5.34)。

图32.5.34有地垄墙软木地板地面 软木地板:2—松木毛底板:350×50木龙骨:4—70×70压沿木:

5—120(240)厚地垒墙M5砂浆砌筑,中距800mm:6—外墙道风

32.5.35铺设压沿木时,在地垄墙与木搁栅(木龙骨)之间用压沿木(满刷防腐剂)连接,压沿 木的截面尺寸一般为70mm×50mm,压延木与地垄墙的连接,通常用8号镀锌钢丝绑扎,镀锌钢丝 预先埋在砖砌体之中,压延木宜分段直接铺放于格栅之下。 32.5.36安放木格栅(木龙骨)时,木搁栅(木龙骨)的断面尺寸应根据地墙的间距来确定, 其布置与地墙成垂直方向安放,间距应视房间的具体尺寸,设计要求来确定,一般木格栅(木 龙骨)为50mm×50mm中距400mm,横撑一般50mm×50mm中距800mm(木格栅、横撑满刷防腐 剂),铺设找平后与压延木钉牢即可。 32.5.37毛底板(背面满刷防腐剂)铺设时,木材髓心应向上,其板间缝隙不应大于3mm,与墙 之间应留8mm~12mm的空隙,表面应刨平,并应45度角斜铺。 32.5.38铺装软木类地板时,在毛底板上满铺一层防潮垫(非纸胎油毡一层),用刮板将膏状建 筑胶粘剂均匀地涂在软木地板背面和防潮垫上,凉置一段时间,待胶不粘手时即可粘贴。将地板 沿基线进行铺设,铺设时用力要均匀,要保证地板与地板之间没有空隙。粘贴完一块地板后,要 用橡皮锤敲打地板,是地板与地面粘贴紧密及地板与地板接缝处平整无高低差,软木地板与周边 墙之间应留8mm~12mm的空隙,并在空隙内加设钢卡子,钢卡子间距宜为300mm。 32.5.39填缝及清洁同第32.5.6条, 32.5.40安装踢脚板同第32.5.7条。 32.5.41地板磨光同第32.5.8条。 32.5.42 油漆打蜡同第32.5.9条。 32.5.43粘贴边压条同第32.5.10条

2.6.1施工场地低于5℃以下时,粘结剂的固化比通常情况下要慢,粘着力也会降低。施工中 意板面温度。 2.6.2软木材料应放在20℃~40℃的环境下。材料曾经受过冻结的现象不得使用

32.6.3地热采暖房间地面的施工要使用专门针对地热采暖地面设计的软木地板;使用粘贴式纯软 木地板事先应对地面基层凹凸处进行修整,保持基层的平整度;铺设过程中使用地热采暖地面专 用地板粘着剂,涂布用量按使用说明书上的规定。 32.6.4有采暖要求的地面不应在施工后立即进行通热测试,通常情况下通热测试在地板铺设施工 前或施工后的10d~14d进行。

32.7.1软木类地板面层采用的地板、胶粘剂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2.7.2软木类地板面层采用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有以下有害物质限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1地板中的游离甲醛(释放量或含量); 2溶剂型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笨、甲苯十二甲苯。 3水性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甲醛。 32.7.3木搁栅、垫木和垫层地板等应做防腐、防蛀处理;其安装应牢固、平直,表面应洁净。 32.7.4 软木类地板面层铺设应牢固;粘贴应无空鼓、松动,

32.7.5软木类地板面层的拼图、颜色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板面应无翘曲 32.7.6软木类地板面层缝隙应均匀,接头位置应错开,表面应洁净。 32.7.7踢脚线应表面光滑,接缝严密,高度一致。 2278软本米地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注应练合表3278的规定

表32.7.8软木类地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32.7.9铺设软术类地板面层时,其术搁栅的截面尺寸、间距和稳固方法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木 搁栅固定时,不得损坏基层和预埋管线。木搁栅应垫实钉牢,与墙之间应留30mm的缝隙,表面要 平直。 32.7.10木搁栅安装牢固,平直;固定宜采用在混凝土内预埋2型Φ6钢筋铁鼻子固定。 32.7.11 软木类地板面层下的木搁栅、垫木、毛地板应进行的防腐、防蛀、防潮处理,其处理剂 产品的技术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2.7.12实木面层铺设在水泥类基层上,其基层表面应坚硬、平整、洁净、干燥、不起砂,以防 实木地面与基层剥离,空鼓。 32.7.13软木类面层的通风构造层包括室内通风沟、室外通风窗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2.7.14软木类面层搁栅下结构层(或构造层)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后方可进行面层的施工,以 防面层施工完后出现结构层质量问题,导致全面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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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15软木类地板下填充的轻质隔声材料一定要进行干燥。 32.7.16软木类地板面层应采用软木地板或软木复合地板的条材或块材,在水泥类基层或垫层地 板上铺设。软木地板面层应采用粘贴方式铺设,软木复合地板面层应采用空铺方式铺设。 32.7.17软木类地板面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2.7.18软木类地板面层的垫层地板在铺设时,与柱、墙之间应留不大于20mm的空隙,表面应 刨平。 32.7.19软木类地板面层铺设时,面层与柱、墙之间应留出8mm~12mm的空隙;软木复合地板 面层铺设时应在面层与柱、墙之间的空隙内加设金属弹簧卡或木楔子,其间距宜为200mm~ 300mm

32.8.1验收并挑选完的地板应编号按房间堆放整齐,使用时轻拿工放,不得乱堆乱放,严禁碰坏棱 角。 32.8.2 搬运软木类地板时,不应损坏已装修好的墙面,更不允许相互损伤。 32.8.3方 施工作业人员和质量检查人员应穿软底鞋、到面层施工时应使用软鞋套,行走要轻。 32.8.4不得在已铺好的面层上施工作业,更不应敲砸或放置重物等,以防止损坏面层。 32.8.5地板施工应注意施工环境温湿度的变化,施工完毕用软布将地板擦拭干净,覆盖塑料薄 膜,以防止开裂和变形, 32.8.6地板磨光后应及时刷油和打蜡。 32.8.7指定专人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特别是门口交接处和交叉作业施工时,须作好各项管理工 作。 32.8.8防止卫生间水和涂料油漆的污染

32.8.1验收并挑选完的地板应编号按房间堆放整齐,使用时轻拿工放,不得乱堆乱放,严禁碰坏棱 角。 32.8.2 搬运软木类地板时,不应损坏已装修好的墙面,更不允许相互损伤。 32.8.3方 施工作业人员和质量检查人员应穿软底鞋、到面层施工时应使用软鞋套,行走要轻。 32.8.4不得在已铺好的面层上施工作业,更不应敲砸或放置重物等,以防止损坏面层。 32.8.5地板施工应注意施工环境温湿度的变化,施工完毕用软布将地板擦拭干净,覆盖塑料薄 膜,以防止开裂和变形, 32.8.6地板磨光后应及时刷油和打蜡。 32.8.7指定专人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特别是门口交接处和交叉作业施工时,须作好各项管理工 作。 32.8.8防止卫生间水和涂料油漆的污染

32.9.1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32.9.2 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32.9.3操作机械前必须懂得该机械的正确操作方法,不可盲目使用。 32.9.4从事腐蚀、粉尘、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32.9.5选择绿色环保型油漆,操作工人应佩戴相应的保护设施如:防毒面具、口罩、手套等,以 免危害身体健康,作业场所应通风畅通。 32.9.6对于作业场所,由专业工长负责对作业环境进行监测,发现现场有毒有害品浓度过高及时 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32.9.1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32.9.2 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32.9.3操作机械前必须懂得该机械的正确操作方法,不可盲目使用。 32.9.4从事腐蚀、粉尘、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32.9.5选择绿色环保型油漆,操作工人应佩戴相应的保护设施如:防毒面具、口罩、手套等,以 免危害身体健康,作业场所应通风畅通。 32.9.6对于作业场所,由专业工长负责对作业环境进行监测,发现现场有毒有害品浓度过高及时 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32.11.1执行本标准应形成以下质量记录:

1.1执行本标准应形成以下质量记录: 1竹地板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3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4工序交接、中间交接、单位之间交接检查记录。 5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器具、设备进厂检查验收记录。 6水泥安定性试验报告。 7水泥复检报告。 8砂检验报告。 原材料合格证、出厂检试验报告、出厂质量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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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33.1.1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中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的施工要求、方法和质量标准。 33.1.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室内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的施工。 33.2引用标准名录 33.2.1本标准主要引用以下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T18102 2 3 《实木复合地板》GB/T18103

33.3.1建筑地面buildinggrounc

33.4.1 熟悉图纸、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3.4.2 抄平放线,统一标高,进行基层的技术复核和验收。 33.4.3 收集施工相关技术标准。 33.4.4样板间应经相关各方认可。

.4.5板面层在铺设前,应得到业主的认可,其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辐射供暖的板块面层宜采用实木复合地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等。实木复合地板 用具有商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其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实木复合地板》GB/T181 要求。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的材料应采用具有商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其质量要求应符 行国家标准《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T18102的要求。实木复合地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 般为免刨免漆类的成品木地板。

.4.5板面层在铺设前,应得到业主的认可,其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辐射供暖的板块面层宜采用实木复合地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等。实木复合地板 用具有商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其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实木复合地板》GBT181 要求。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的材料应采用具有商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其质量要求应符 行国家标准《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T18102的要求。实木复合地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 般为免刨免漆类的成品木地板

2踢脚板表面花纹及颜色宜与面层地板一致;木质踢脚板背面应剔槽并做防腐处理。 3木搁栅、垫木和毛地板等必须做防腐、防蛀及防火处理。 4 胶粘剂应采用具有耐老化、防水和防菌无毒等性能的材料或按设计要求选用。 5 其它材料有防潮垫、8号~10号镀锌铅丝、圆钉、木地板专用钉等。 33.4.6绝热材料应采用导热系数小,吸热率低、难燃或不然,具有足够承载能力的材料,且不宜 含有殖菌源,不得有散发异味及可能危及健康的挥发物。通常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作为绝热 层材料。 33.4.7填充层材料宜选用C15豆石混凝土,豆石粒径宜为5mm~12mm。加热管的填充层厚度不 宜小于50mm。

33.4.8施工机械:电刨、手提钻、电锯等。 33.4.9 工具用具:刮刀(铲刀)、木工手刨、橡皮锤、锤子、螺丝刀、手推胶轮车、铁锹、扫 帚、水桶、铁抹子、刮杠、钢丝刷等。 33.4.10监测装置:水准仪、钢尺、检测尺、检测锤、楔形塞尺、线绳等。 IV作业条件准备 33.4.11 基层(防水层)、基层内设备管道安装及施工验收。 33.4.12 基层的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 33.4.13 室内墙面抹灰及墙裙验收,墙面上弹十500mm水平线。 33.4.14 室内外门框安装并保护。 33.4.15木地板已经挑选,并编号分别堆放,

33.5.1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施工工艺流程见图33.5.1

图33.5.1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施工工艺流程

地面辐射供暖的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施工工艺

L 33.5.3绝热层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平面布置确定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材的铺贴方向并在基层上弹出网格线。 2对穿结构楼层的管洞必须用细石混凝土赛堵密实。 3聚苯板粘贴前必须在粘贴面薄薄刷一道专用界面剂,界面剂晾干后方可进行粘贴。 4聚苯板粘贴采用改性沥青粘接剂或聚合物粘接砂浆粘贴铺设,粘贴时班风应挤紧,相邻板 块厚度一致,板间隙不大于2mm,板间高差不大于1.5mm。前后排板必须错缝1/2板长,局部最 小错缝不小于200mm。 5聚苯板铺贴完成后在表面涂刷一层专用界面剂,晾干后抹一层1mm~2mm后的聚合物水 泥砂浆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3.5.4安装低温热水系统加热管。低温热水系统加热管的安装由专业安装单位安装,调试验收合 格后移交到下一道工序施工。 33.5.5填充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层清理。将杂物、灰尘等清理干净。 2弹线找坡。按设计要求及流水方向,找出坡度走向,确定填充层厚度, 3填充层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温热水系统加热管的填充层厚度不宜小于50mm;当设计无要求时,填充层内设置间 距不大于200mm×200mm的Φ6的钢筋网片。 2)施工时必须保证加热水管内水压不低于0.6MPa,并避免使用机械设备振捣。 3)当地面面积超过30m²或边长超过6m时,按不大于6m的间距设置伸缩缝;伸缩缝采 用发泡聚乙烯泡沫塑料或弹性膨胀膏嵌填密实。 33.5.6找平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清除混凝土填充层上的浮浆、松动混凝土等,并用扫带扫地。 2根据墙上的+500mm水平基准线,往下量测出面层标高,并弹在墙上。 3铺设砂浆时,水泥砂浆体积比不宜小于1:3(水泥:砂);砂浆厚度不小于20mm,不大于 40mm;大面积找平层应分区段浇筑,并按规范规定设置变形缝;铺设砂浆前先在基层上洒水湿 润,刷一层素水泥浆,然后从一段开始铺设,由里往外退着操作。 33.5.7实木复合地板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将基层表面清理干净,不平的部位应用腻子嵌实刮平。铺设前应在地面四周弹出垂直控制 线,作为铺板的基准线。铺设毛地板的,应在毛地板上弹线。对于带龙骨的地板,还应弹出水平 标高控制线。 2铺设木搁栅时,木搁栅的截面尺寸,间距和稳固方法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 时,主次搁栅的间距应根据地板的长宽模数确定,并注意地板端头必须搭在搁栅上,表面应平 整。搁栅接口处的夹木长度必须大于300mm,宽度不小于1/2搁栅宽。 1)木搁栅固定时,不得损坏基层和预埋管线。木搁栅应垫实钉牢,其间距不大于300mm 与墙应留出20mm的缝隙,表面应平直。当顶部不平整时,其两端应用防腐垫木垫实钉 牢。为防止搁栅移动,应在找正固定好的木搁栅上钉临时木拉条。 2)搁栅固定好后,在搁栅上按剪力撑间距弹线,按线将剪力撑或横撑钉与搁栅之间,同 一行剪刀撑应对齐,上口应低于搁栅上表面10mm~20mm。 3)当设计有通风槽设置要求时,按设计设置。当设计无要求时,沿搁栅长向不大于1m设

33.5.7实木复合地板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栅。如对地板有弹性要求,应在搁栅底部垫橡皮垫板,且胶粘牢固,防正振脱。 4)如对地板有防虫要求,应在地板安装前放置专用防虫剂或樟木块、喷洒防白蚁药水。 铺设地板面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长条地板面层铺设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按“顺光、顺主要行走方向” 的原则确定。在铺设木板面层时,木板端头接缝应在搁栅上,并应间隔错开。板与板 之间应紧密,但充许个别地方有缝隙,其宽度不应大于1mm;当采用硬木长条形板 时,不应大于0.5mm。地板面层铺设时,面板与墙之间应留8mm~12mm缝隙。 2)木搁栅隐蔽验收后,从墙的一边开始按线逐块铺钉木板,逐块排紧。单层木地板与搁 栅的固定,应将木地板钉牢在其下方的每根搁栅上。钉长应为板厚的(2~2.5)倍。并 从侧面斜向钉入板中,钉头不应露出。铺钉顺序应从墙的一边开始向另一边铺钉。 3)双层木板铺设肝,面层下层的毛地板可采用钝棱料,其宽度不宜大于120mm。在铺设 前应清除毛地板下空间内的刨花等杂物。 4)在铺设毛地板时,应与搁栅成30°或45°并应斜向钉牢,使髓心向上;当采用细木工 板、多层胶合板等成品机拼板材时,应采用设计规格铺钉。无设计要求时可锯成 1220mm×610mm、813mm×610mm等规格。 5)每块毛地板应在每根搁栅上各钉两个钉子固定,钉子长度应为板厚的2.5倍,钉帽应砸 扁并冲入板面深不少于2mm。毛地板接缝应错开不小于一格的搁栅间距,板间缝隙不 应大于3mm。毛地板与墙之间应留8mm12mm缝隙,且表面应刨平。 6)当在毛地板上铺钉长条木板或拼花木板时,宜先铺设一层用以隔声和防潮的隔离层。 然后即可铺钉企口实木长条地板,方法与单层板相同。 7)企口木板铺设时,应从靠门较近的一边开始铺钉,每铺设600mm~800mm宽度应弹线 找直整修后,再依次向前铺钉。铺钉时应与搁栅成垂直方向钉牢,板端接缝应间隔错 开,其端接缝一般是有规律在一条线上。板与板间拼缝仅允许个别地方有缝隙,但缝隙 宽度不应大于1mm,如用硬木企口木板不得大于0.5mm。企口木板与墙间留10mm~ 15mm的缝隙,并用木踢脚线封盖。企口木板表面不平处应刨光处理,刨削方向应顺木 纹。刨光后方可装订木踢脚线。 安装踢脚板前,在墙上打孔间距300mm钉入防腐木楔,在木楔上钉基层板,钉帽砸扁冲入 随后用胶相互粘结,并用钉子钉牢。 踢脚板面要垂直,上口水平,在踢脚板与地板交角处可钊三角木条(一般用于公用部分大 地板,家庭内一般不采用)以盖住缝隙。踢脚板阴阳角交角处和两块踢脚板对接处均应节 后再进行拼装(竹踢脚板对接有企口)踢脚板的接头应固定在防腐木砖上。 踢脚板安装完后,每隔1m钻直径6mm的通气孔,上面加铝、镀锌、不锈钢金属篦子,再用 丝上限脚线控定

3.5.9打蜡应符合下列

1地面打蜡有成品供应,当采用自制时将蜡、煤油按1:4重量比放入桶内加热、融化(120℃ ~130℃),再掺入适量松香水后调成稀糊状,凉后即可使用。 2用布或干净丝绵蘸蜡薄薄均匀涂在木地板上,待蜡干后,用木块包麻布或细帆布进行磨 光,直到表面光滑洁亮为止。

33.5.10基层清理、处理同第33.5.2条。 33.5.11 绝热层的铺设同第33.5.3条。 33.5.12低温热水系统加热管的安装同第33.5.4条。

33.5.10基层清理、处理同第33.5.2条。

也面辐射供暖的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施工工

33.5.13填充层的施工同第33.5.5条。

33.5.14找平层施工同第33.5.6条。 33.5.15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将基层表面清理干净,不平的部位应用腻子嵌实刮平。 2铺设前应在地面四周弹出垂直控制线,作为铺板的基准线, 3衬垫层一般为卷材,按铺设长度裁切成块,铺设宽度应与面板相配合,距墙比地板略短 10mm~20mm,方向应与地板条方向垂直,衬垫拼缝采用对接,流出2mm伸缩缝。加设防潮薄膜 时应重叠200mm。 4铺设地板面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板面层铺设时,地板面层与墙之间放入木楔控制离墙距离,距离应不小于10mm。铺 装方向按设计要求,通常与房间长度方向一致或按照“顺光、顺行走方向”原则确定,自 左向右逐排铺装,凹槽向墙。 2)铺装第一排时必须拉线找直,每排最后一块可旋转180°画线后切割。相条板端头应错 开不小于300mm距离,上一排最后一块地板的切割余量大于300mm时,应用于下一排 的起始块。当房间长度等于或略小于1/2板块长度的可采用隔排对中错峰。 3)地板胶粘接缝时,将胶瓶嘴削成45°斜口,将胶粘剂均匀的涂在地板样头上沿,涂胶量 以地板拼合后均匀溢出一条白色胶线为宜。立即将溢出胶线用湿布擦掉。地板粘胶 槽增配合后,用橡皮锤轻敲挤紧,然后用紧板器夹紧并检查直线度。最后一排地板要用 适当方法测量器宽度并切割、施胶、拼板、用紧板器拉紧使之严密,铺装后继续使紧 板器拉紧2h以上。 33.5.16踢脚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先在墙上间距300mm打孔钉入防腐术楔,在术楔上定基层板,然后把踢脚线用胶粘在基 层板上,踢脚线接缝处用钉从侧口固定,但保证表面无痕。 2踢脚线板面要垂直,上口呈水平线。木踢脚线上口出墙厚应控制在10mm~20mm范围。钉 踢脚线前将板墙间隙内的木楔和杂物清理干净。 33.5.17对于门口部位地板边缘,采用胶粘剂粘结贴边压条,

33.6.1冬期施工如使用砂浆时,宜用热水拌和,砂浆使用温度不得低于5℃,并随拌随用,做好 保温。地面铺砌完成后,要进行覆盖,防止受冻。 33.6.2雨期施工时应进行遮挡封闭施工,随时掌握砂子含水率变化,对砂浆配合比及时进行调 整,保证结合层砂浆强度不受影响。 33.6.3高温和大风时,应加强对面层的保湿养护,防止由于失水造成地面空鼓或强度不足。 33.6.4夏季或大风天气要注意覆盖保湿养护。 33.6.5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地板宜在5℃以上环境下施工,如确需在冬季作业时,室内要作 将保温,防止防腐剂、胶粘剂受冻失效。夏季在高温条件下施工时,对所使用的胶粘剂要及时加 以覆盖以防曝晒。

.7.1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采用的材料或产品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相应面层的规定外,还应具有耐热性、热稳定性、防水、 、防变等特点。

33.7.2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与柱、墙之间应留不小于10mm的空隙,当采用无龙骨的空铺法 铺设时,应在空隙内加设金属弹簧卡或木楔子,其间距为200mm~300mm。 33.7.3其余主控项目应符合本标准第31章、第32章中主控项目中的规定

33.7.4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采用无龙骨的空铺法铺设时,应在填充层上铺设一层耐热防潮纸 (布)。防潮纸(布)应采用胶粘搭接,搭接尺寸应合理,铺设后表面应平整,无皱褶, 33.7.5其余一般项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本册标准第31章、第32章中一般项目中的规定

33.7.6铺设木板面层时,其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2Mpa。 33.7.7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可采用双层面层和单层面层铺设,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选 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3.7.8铺设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时,其木搁栅的截面尺寸、间距和稳固方法等均应符合设计 要求。木搁栅固定时,不得损坏基层和预埋管线。木搁栅应垫实钉牢,与柱、墙之间留出20mm 的缝隙,表面应平直DB31T 1223-2020 一次性食品安全封签管理技术规范.pdf,其间距不宜大于300mm。 33.7.9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铺设时,相邻板材接头位置应错开不小于300mm的距离;与 柱、墙之间应留8mm12mm的空隙。 33.7.10与填充层接触的龙骨、垫层地板、面层地板等应采用胶粘法铺设。铺设时填充层的含水 率应符合胶粘剂的技术要求。 33.7.11地面辐射供暖的本板面层铺设时,不得扰动填充层,不得向填充层内楔入任何物件

33.7.6铺设木板面层时,其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2Mpa。 33.7.7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可采用双层面层和单层面层铺设,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选 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3.7.8铺设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时,其木搁栅的截面尺寸、间距和稳固方法等均应符合设计 要求。木搁栅固定时,不得损坏基层和预埋管线。木搁栅应垫实钉牢,与柱、墙之间留出20mm 的缝隙,表面应平直,其间距不宜大于300mm。 33.7.9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铺设时,相邻板材接头位置应错开不小于300mm的距离;与 柱、墙之间应留8mm~12mm的空隙。 33.7.10与填充层接触的龙骨、垫层地板、面层地板等应采用胶粘法铺设。铺设时填充层的含水 率应符合胶粘剂的技术要求。 33.7.11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铺设时,不得扰动填充层,不得向填充层内楔入任何物件

33.8.1在地面上行走时,结合层砂浆的抗压强度不得低于1.2Mpa。 33.8.2 结合层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曝晒,水冲和振动,以保证结合层有足够强度。 33.8.3 验收并挑选完的地板应编号按房间堆放整齐,使用时轻拿工放.不得乱堆乱放.严禁碰坏棱 角。 33.8.4 搬运木地板时,不应损坏已装修好的墙面,更不充许相互损伤。 33.8.5 施工作业人员和质量检查人员应穿软底鞋、到面层施工时应使用软鞋套,行走要轻。 33.8.6 不得在已铺好的面层上施工作业,更不应敲砸或放置重物等,以防止损坏面层。 33.8.7 涂料施工时,应铺覆盖物对面层加以保护,不得污染地面。 33.8.8地板施工应注意施工环境温湿度的变化,施工完毕用软布将地板擦拭干净,覆盖塑料薄 膜,以防止开裂和变形。 33.8.9定期清洁打蜡,清洁时用不滴水的拖布或柔软湿布顺着地板条方向拖擦,避免含水率剧 增。

33.9.1施工作业场地不允许存放易燃品,场地周围不准进行明火作业,现场不允许吸烟。 33.9.2 夜间或在阴暗处作业时,移动照明应采用36V及其以下低压设备。 33.9.3 施工的小型电动工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作业前应试机检查,作业时应戴绝缘手套 33.9.4 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33.9.5 胶粘剂空桶严禁长期在室内放置,剩下的胶粘剂不用时要及时加盖封存,严禁长时间暴 露,污染环境。

9.6木地板施工完后,房间应做好通风。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电气设备应按规定放置。

33.10.1人员健康方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中所用粘结剂应选用环保型NB/T 10115-2018 光伏支架结构设计规程,其性能指标应符合规范要求。 2室内不允许在基层使用严重污染物质,如沥青、苯酚等。 3施工时注意对室内噪声的控制,必要时施工人员可带耳塞。 33.10.2切割木板地板的地点应采取防尘措施,保证现场整洁、无尘。 33.10.3建筑废料和粉尘应及时清理,放置指定地点,若临时堆放现场,应进行覆盖,防止扬 尘;包装袋、纸盒应集中堆放,以便于回收利用。 33.10.4按照规定时间范围施工,控制施工照明,避免干扰周边人群正常工作和休息。 33.10.5夜间施工噪声声强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10.6木板地板板材应选用绿色、环保材料;面材、块材镶贴,应做到预先总体排版;现场应 使用预拌砂浆。 33.10.7施工中应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施工现场的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应分别计量。 33.10.8建筑材料的选用应缩短运输距离,减少能源消耗;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进度;应 尽量减少夜间作业和冬期施工的时间;使用的施工设备和机具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节能、高 效、环保的规定。 33.10.9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布置应与原有及永久道路兼顾考虑,施工总平面布置应能充分利用和 保护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管线等,职工宿舍满足2.0m2/人的使用面积要求。

1.1执行本标准应形成以下质量记录: 1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 原材料合格证、出厂检试验报告、出厂质量证明资料。 3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4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5工序交接、中间交接、单位之间交接检查记录。 6 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器具、设备进厂检查验收记录 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核查表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面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规范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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