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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0/T-257-2017 重庆市建设领域信息化系统工程技术规程1)测试计划应明确测试工作的内容范围,测试工作的方 法及测试工作所需要的各种资源。 2)测试用例应覆盖功能的完整性。 3)应用集成测试应做到业务关联模块之间的集成测试。 4)上线后应进行系统测试,保证运行正常,上线部署过 程应做记录。 成果要求。系统测试部署的主要交付物应包括:单元测 系统测试报告、系统安装手册等。 数据处理系统调试应包括物理线路检测和设备状态检 证设备按照网络拓扑图接,保证路由通畅、远程登录有
4.5网络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4.5网络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
1网络连通性调试。 1)物理接口测试。指示灯显示应表明设备完全正常。 2)网络连通测试。用因特网控制消息协议ICMP测量 网络可用性。 3)连通路径确认。检测连通路径。通过路由调整,实现 数据包经过理想路径。 4)应用协议的可用。进行设备登录测试,检测高层协议 的连通。 2网络性能测试。 1)对网络带宽进行检测,带宽应符合设计要求。 2)对网络延时、延时抖动、丢包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 符合设计要求。 3)应能够对交换机、路由器的网络端口、链路、网段的流 量进行检测和统计。 4.6信息安全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照设计中的要求对安全功能进行逐项调试。 2降正后两个面进动能
3性能测试宜在安全设备开启安全功能后,在网络峰值流 量时进行GB/T 8075-2017 混凝土外加剂术语,其延时应符合设计要求。 4有相关安全要求的,应进行系统代码安全测试。 4.4.7综合布线系统调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工程 验收规范》GB 50312 的规定
4.4.8机房系统调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
1各系统建设完成后应进行系统间联合调试。 2联调前各系统应做好自身建设及调试工作。 3联合调试应检验各系统接口关系、系统性能、使用功能、 系统协调性等。 4联合调试效果应达到系统间最佳整体匹配。 5联合调试结果应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5.1.1系统试运行至少一个月后,可进行工程验收。 5.1.2涉及多个系统的信息化系统工程宜作为整体进行验收 单项系统工程或系统间界面清晰、分工责任明确的信息化系统工 程可分项验收。
5. 1. 1 系统试运行至少一个月后,可进行工程验收
5. 2验收条件与验收组织
5.2.1信息化系统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工程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并按照正式设计文件施工。工 程必须经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并根据论证意见提出的问题和要 求,由设计、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签署设计整改落实意见 工程经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后,必须完成正式设计,并按正式设计 文件施工。 2工程经试运行应达到设计、使用要求,为建设单位认可: 并出具系统试运行报告。 3应进行技术培训。根据工程合同有关条款,设计、施工单 应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使系统主要使用人员能独 立操作。培训内容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提供系统及其相关设 备操作和日常维护的说明、方法等技术资料。 4应符合竣工要求,出具竣工报告。 1)信息化系统工程应按设计任务书的规定内容全部建 成,经试运行达到设计使用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 视为竣工。少数非主要项目未按规定全部建成,由建
设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协商,对遗留问题有明确的 处理方案,经试运行基本达到设计使用要求并为建设 单位认可后,可视为峻工。 2)信息化系统工程竣工后,应由施工单位编写工程竣工 报告。其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对照设计文件安装的 主要设备;依据设计任务书或工程合同所完成的工程 质量自我评估;维修服务条款以及竣工核算报告等。 5初验应合格并出具初验报告。 1)信息化系统工程正式验收前,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 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根据设计任务书或工程合同 提出的设计、使用要求对工程进行初验,要求初验合 格并编写工程初验报告。 2)初验报告的内容主要有:系统试运行概述;对照设计 任务书要求,对系统功能、效果进行检查的主观评价; 对照正式设计文件对安装设备的数量、型号进行核对 的结果;对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复核结果等。 6工程检验应合格并出具工程检验报告。 1)信息化系统工程正式验收前,应进行系统功能检验和 性能检验。 2)信息化系统工程检验后应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 应准确、公正、完整、规范,并注重量化。 7工程正式验收前,设计、施工单位宜向工程验收小组提交 列验收图纸资料(全套,数量应满足验收的要求): 1)设计任务书或工程合同。 2)工程初步设计论证意见(并附方案评审小组名单)及 设计、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共同签署的设计整改落实 意见。 3)正式设计文件与相关图纸资料。 4)系统试运行报告。
6)系统使用说明书(含操作和日常维护说明)。 7)工程竣工核算(按工程合同和被批准的正式设计文 件,由设计施工单位对工程费用概预算执行情况作出 说明)报告。 8)工程初验报告(含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 9)工程检验报告。 5.2.2验收的组织与职责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的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独立或会同相关部门组 织安排。 2工程验收时,宜协商组成工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下设技 术验收组、施工验收组、资料审查组。 3验收小组的人员组成,应由验收的组织单位根据项目的 性质、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并推荐组长、副组长;验收人员中技 术专家应不低于验收人员总数的50%;不利于验收公正的人员不 能参加工程验收。 4验收通过或基本通过的工程,对设计、施工单位根据验收 结论写出的并经建设单位认可的整改措施,验收小组应配合工程 建设单位督促、协调落实;验收不通过的工程,验收小组应在验收 结论中明确指出问题与整改要求。
5.3.1施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验收由验收小组的施工验收组负责实施。 2施工验收应依据正式设计文件、图纸进行。施工过程中 若根据实际情况确需作局部调整或变更的,应由施工方提供更改 审核单。 3工程设备安装验收:应根据施工项目与要求现场抽验工
程设备的安装质量并做好记录。 4管线敷设验收:应根据施工项目与要求,抽查明敷管线及 明装接线盒、线缆接头等的施工工艺并做好记录。 5隐蔽工程验收:应复核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的检查结果 5.3.2 应用系统的技术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验收前应对系统功能、源代码等进行抽查测试。 2 验收前应对系统文档、配置文件等进行抽查。 3应对开发方编制的源码、文档、安装程序、控件等进行 验收。 41 验收结束时,应填写验收结论,对应用系统的质量做出 评价。 5应用系统验收的主要交付物应包括:应用系统验收单、验 收报告等。 6应用系统验收宜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测试单位对 系统进行安全性测试,并出具安全性测试报告。 7大中型及重要应用系统宜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测 试单位对系统进行整体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1应对照正式设计文件和工程检验报告、系统试运行报告 复核系统的设备数量、安装位置、连接情况,并符合设计中目 要求。
1应对照正式设计文件和工程检验报告、系统试运行报告, 复核系统的设备数量、安装位置、连接情况,并符合设计中的 要求。 2 应抽查主要设备的性能参数和功能,并符合设计要求。 5.3.4 网络系统的技术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对照正式设计文件和工程检验报告、系统试运行报告, 夏核系统的设备数量、安装位置、连接情况,并应符合设计中的 要求。 2应抽测系统主要数据流向的网络路径和延时,并符合设
1应对照正式设计文件和工程检验报告、系统试运行报告: 夏核系统的设备数量、安装位置、连接情况,并应符合设计中的 要求。 2应抽测系统主要数据流向的网络路径和延时,并符合设 计要求。 3应抽查在网络层面做的访问控制和安全功能,并符合设
计要求。 4应抽查主要网络设备的性能参数和功能,并符合设 要求。
1应对照正式设计文件和工程检验报告、系统试运行报告, 复核系统的设备数量和安装位置情况,并符合设计中的要求。 2应抽测系统身份鉴别、访问控制等主要安全功能实现,并 符合设计要求。 3应抽查主要安全设备的性能参数和功能,并符合设计 要求。
1应对照正式设计文件和工程检验报告、系统试运行报告, 复核系统的设备数量、规格、安装位置以及敷设方式,并符合设计 要求。 2应抽测电缆、光纤的性能,其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的有关规定
1应对照正式设计文件和工程检验报告、系统试运行报告, 复核系统的设备数量、规格、安装位置,并符合设计要求。 2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 范》GB50462的有关规定
5.3.8资料审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3.8资料审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资料审查应由工程验收小组的资料审查组负责实施。 2设计、施工单位应提供全套验收图纸资料,并做到内容完 整、标记确切、文字清楚、数据准确、图文表一致。 3应审查图纸资料的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以及售后服务 条款,并做好记录。
5.3.9验收结论与整改应符合下列规定
1)验收可分为验收通过、验收基本通过和验收不通过三 种情况。 2)验收小组应将验收结论填写于验收结论报告,并对验 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建议与要求
1)验收不通过的工程不得正式交付使用。设计、施工单 位必须根据验收结论提出的问题,抓紧落实整改后方 可再提交验收;工程复验时对原不通过部分的抽样比 例应加倍 2)验收通过或基本通过的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根据 验收结论提出的建议与要求,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并 经建设单位认可签署意见
1工程验收通过或基本通过后,设计、施工单位应按下列要 求整理、编制工程竣工图纸资料: 1)提供经修改、校对的验收图纸资料。 2)提供验收结论汇总资料。 3)提供根据验收结论写出的并经建设单位认可的整改 措施。 4)提供系统操作和有关设备日常维护说明。 2施工单位应将经整理、编制和建设单位签收盖章后的工 程竣工图纸资料存档备查。 5.4.2工程移交。工程验收通过或基本通过并有整改措施后, 可正式交付使用,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应有专人负责操作、维护,并建立完 善的系统的操作管理保养等制度
2建设单位应会同和督促设计、施工单位,抓紧“整改措施” 的具体落实;遇有问题时,可提请相关部门协调、督促整改的 落实。 3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履行维修等售后技术服务承诺
6.1.1信息化系统运维管理部门应制定日常设备的运维管理、 日常巡检、定期检测、信息安全检测等运维作业计划,经过批准后 按计划开展日常维护作业工作,并填写日常维护记录表。 6.1.2日常运维工作包含对应用系统、数据处理系统、网络系 统、信息安全系统、机房系统和综合布线系统的运维。 6.1.3信息化系统可采用自动化运维的方式。宜具备自动监 控、自动报警、定期生成运维报告和分析报告等功能
6.2.1应用系统服务配置、日志文件等应定期通过进入服务操 作系统进行检查,掌握应用系统运行状态。 6.2.2数据库的运行情况应定期查看,并及时调整数据库的设 置,提高数据库服务器的性能, 6.2.3数据文件应做日常增量备份和定期全备份,具备条件的
置,提高数据库服务器的性能, 6.2.3数据文件应做日常增量备份和定期全备份,具备条件的 可进行数据异地备份
6.3.1运维人员应对系统硬件运行状态进行巡查,从设备硬 提示信息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3.2设备CPU性能、内存使用情况、硬盘利用情况、进程状 、系统日志等信息应定期监控或查看,及时掌握系统设备运行 况。 3.3发现硬件瓶颈问题应及时制定解决方案
6.3.3发现硬件瓶颈问题应及时制定解决方案
5.3.3发现硬件瓶颈问题应及时制定解决方案
入设备端口平面图、办公区域端口平面图等日常工作资料应完 整、准确,为日常维护工作、改扩建工程提供便利
6.4.2 网络主干链路连通性应纳入每天检测工作范围 6.4.3网络问题、运行状况应进行周期性检查和数据分析,并提 出优化措施
6.4.4网络管理人员应了解终端使用网络的情况。
错误时,可通过备份数据恢复,在短时间内恢复网络系统
6.5信息安全系统运维
5.1不同的服务需求群体应进行逻辑隔离,细化访问控制,并 应用端口进行控制
6.5.5帐号、口令的管理应避免帐号、口令的大众性和常规性
6. 6.1 机房环境应保持整洁,严禁乱堆乱放。 6.6. 2 机房各项环境参数应符合机房对应的等级要求。 6.6.3 当机房供电系统停止工作时,运维人员应采取可靠措施 进行恢复。若无法及时恢复,应在UPS蓄电池电量耗尽前,通过 正常操作及时关闭机房用电设备。 6.6.4在雷雨季节应加强对机房内部设备、地线、信号线及防护 电路的检修
6.7综合布线系统运维
6.7.1综合布线系统运维应包括日常管理、日常维护和故障 除三个部分
6.7.2日常管理应符合下列规
1 线缆应沿线槽、线缆管理器敷设,并将接头插入对应的 端口。 2更换线缆时应先敷设新线缆,再拔下需更换的,线缆两端 应粘贴标签。 3 线缆变更后,应记录变更信息并保存。 6.7.3 日常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清除机柜内外布线系统的灰尘。 2检查综合布线桥架的平整度。如果发生变形、支架螺丝 脱落等情况应立即修复,避免桥架断裂或脱落致使业务中断。 3检查机房内双绞线、面板、配线架和跳线上的标签,应确 保标签完整、粘莲完好、字迹清晰。 4应使用性能测试仪对铜缆信道和光纤信道进行抽检,并 将测试结果与原始记录进行核对。
5日常维护应每月进行一次。 6.7.4故障排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确认故障现象,并初步判定故障所发生的位置, 2根据预案使用备品备件进行线路应急修复时,应优先保 障信息传输通畅。 3应根据故障现象,逐步排除故障, 4对故障情况和解决方法应进行记录
5日常维护应每月进行一次。 6.7.4故障排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确认故障现象,并初步判定故障所发生的位置, 2根据预案使用备品备件进行线路应急修复时,应优先保 障信息传输通畅。 3应根据故障现象,逐步排除故障。 4对故障情况和解决方法应进行记录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用词采用“必须”,反面用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用词采用“应”,反面用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用词: 正面用词采用“宜”,反面用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 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1 总则 33 3 信息化系统工程设计 34 3.1 一般规定 34 3. 2 需求调研 34 3.3 设计内容 34 3.4 功能设计 35 3.5 性能设计 35 4 信息化系统工程施工 4. 1 一般规定 36 4. 2 施工准备 36 4.3 施工过程 36 4.4 系统调试 36 5 信息化系统工程验收 38 5. 1 一般规定 5. 2 验收条件与验收组织 38 5.3 工程验收 38 5.4 工程移交 39 6信息化系统工程运维 40 6.3 数据处理系统运维 40 6.4 网络系统运维 40 6.7 综合布线系统运维
总则 人 3 信息化系统工程设计 34 3.1 一般规定 34 3. 2 需求调研 34 3.3 设计内容 34 3.4 功能设计 35 3.5 性能设计 35 4 ,信息化系统工程施工 36 4. 1 一般规定 36 4.2 施工准备 36 4.3 施工过程 36 4.4 系统调试 36 5. 信息化系统工程验收 38 5.1 一 一般规定 38 5. 2 验收条件与验收组织 38 5.3 工程验收 38 5. 4 工程移交 39 6信息化系统工程运维 40 6.3 数据处理系统运维 40 6.4 网络系统运维 40 6.7 综合布线系统运维 (
1.0.2重庆市建设领域内管理部门是指重庆市、区县(自治县) 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 1.0.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信息化系统集约 化建设管理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75号)针对不涉密信息相 关的信息化系统,要求我市国有资金部分或全额投资新建(拟 建)的,一律采取**云计算服务的**,向两江国际云计算产业 园集中。数据中心有关数据存储、处理、灾备等应用,原则上采取 租用硬件、集中托管或**运维服务的**解决,不再新*服务 器、存储器等硬件设备
3 信息化系统工程设计
3.1.1对信息化系统工程设计的前提、应用技术提出要求。 3.1.2对信息化系统设计思路作出要求。 3.1.3由于通信技术、电子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 十分迅速,经常会推出一些新产品和新技术,而信息化系统作为 日常工作频繁使用的系统,它必须安全、可靠。因此,信息化系统 的设计不能盲目追求先进、时,而应采用那些经过实践考验证 明是先进而成熟的技术,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或认证,证明是性 能可靠且性能价格比较高的产品或设备,以保证信息化系统的正 常运行。
3.1.1对信息化系统工程设计的前提、应用技术提出要求。
3.1.4对信息化系统使用的设备提出总体要求。
3.2.2对信息化系统设计前的需求调研工作作出要求, B.2.3信息化系统工程涉及的相关系统是指信息化系统在新 建、升级、改造中涉及的应用系统、数据处理系统、网络系统、综合 布线系统、机房系统和信息安全系统。
3.2.2对信息化系统设计前的需求调研工作作出要求。
3.2.4调研勘察报告在应用软件开发中即称为需求规格说
信息化系统包含的专业技术有可能增加
息化系统包含的专业技术有可能
多,其使用的网络系统也多种多样。有互联网、政务网、企业网, 有局域网、城域网、广域网。因此网络的设计应满足应用系统从 覆盖范围、网络带宽、可靠性、安全性等*面的要求
3.3.5本规程中信息安全系统不涉及涉密系统,因此信息化
3.3.5本规程中信息安全系统不涉及涉密系统,因此信息化系 统的安全等级划分参照等级保护建设标准
统的安全等级划分参照等级保护建设标准
3.4.4对信息系统在物理、网络、主机、应用和数据及备份安全 *面作出了基本规定。应根据等保等级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 护基本要求》GB/T22239的规定进行补充完善
6可靠性模型,表示系统中各单元之间的功能关系的逻辑 图,逻辑图中给出各单元的故障或他们的组合如何导致系统故障 的逻辑关系。
3.5.2本条说明如下:
3.5.6《电子信息系统机房
4.1.2本条引用《重庆市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规范》
4.2.2设计文件也包括信息应用软件开发所需的概要设计和详 细设计。
4.4.1信息化系统独立调试主要验证各个系统自身功能、性能 是否满足要求。联合调试是对系统总体能力的测试,是最终呈现 给用户的效果。
署过程作出要求,应符合《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GB15532等相 关标准的要求。 13)集成测试,也叫组装测试或联合测试。在单元测试的 基础上,将系统所有模块按照设计要求组装成为子系 统或系统,进行集成测试。 4.4.5网络测试分为连通性调试和性能测试两个部分,首先测 试网络连断否,在连通的前提下再测试网络性能。以提高系统测 试效率,并便于故障分析
4.4.6本条说明如下
2安全策略的测试必须进行正反两个*面,以确保安全策 略功能生效,避免出现误操作, 3在网络峰值情况下,才能准确反映出安全设备的性能 4.4.9信息化系统的使用效果是以系统整体展现给用户,因此 必须进行系统联合调试
5.1.2多个系统是指应用系统、数据处理系统、网络系统、信息 安全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和机房系统。这些系统作为信息化系统 的组成部分,联系紧密、相互影响,整体验收更能保证工程的整体 质量。
5. 2验收条件与验收组织
5.2.2本条对信息化系统工程验收的组织安排、验收机构及其 验收职责作出了具体规定与要求。 2对验收小组的产生和基本分工作出了规定。当工程规模 较小、系统相对简单、验收人员较少时,验收机构下设的“组”可简 化,可兼任或合并。 3对验收机构人员规定了其中技术专家比例不低于50%: 这是基于验收性质、任务本身的要求,同时考虑到信息化系统工 程的特点,以有利于更全面、更科 学地把握好工程的技术质量
5.3.1 本条说明如下
5.3.1本条说明如下: 5本款特别强调了对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的复核检查。这 是因为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十分重要,但一般又不可能在验收时 现场检查。验收时只复核其结果,如发现系统无随工验收单或其 结果不合格,应在随工验收单项目栏注明
单从工程验收角度而言,工程移交并不包含在验收范围内。 为了体现信息化系统工程既要重建设,更要重管理、重实效的宗 旨SL 288-2014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故将工程移交单列为一节。
6.3.1运行状态提示包括面板指示灯、电源指示灯、网卡指示 灯、磁盘指示灯,以及各种硬件故障提示和报警信息等。 65.3.2监控设备的周期各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因此 未制定具体周期时间,
6.4.2连通性测试可确认网络平台的正常运作,并可及时检查 出网络的连通故障,缩小问题出现时间差,根据的网络基础数据 和测试得到的数据,更快更准确的确定网络的故障点,排除故障, 恢复网络的正常运行。
6.4.4终端使用网络的情况是指服务器的日常访问量、网络数 据传输峰值等
6.4.4终端使用网络的情况是指服务器的日常访问量、网络
CBDA 20-2018-T 医疗洁净装饰装修工程技术规程6.7综合布线系统运维
6.7.1日常管理是指对综合布线跳线的位置调整和标签变更 日常维护是指综合布线系统在正常运行期间定期进行保养和 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