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61/T 136-201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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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61/T 13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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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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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61/T 136-201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规范

1总则 37 2 术语 39 3 基本规定 40 4 规划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安全风险管理 42 4.1 一般规定 42 4.2 规划阶段 42 4.3 可行性研究阶段 43 5 勘察设计阶段安全风险管理 44 5.1 一般规定 44 5.2 勘察与环境调查阶段 46 5.3 设计阶段 .47 6 土建工程施工阶段安全风险管理 50 6.1 一般规定 6.2 施工准备期 .51 6.3 施工期 56 铺轨、装饰装修、机电设备系统安装及调试安全风险管理

1 一般规定 63 .2 施工准备期 64 .3 施工期 64

JGJ/T 467-2018 装配式整体卫生间应用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7.2施工准备期 64 7.3施工期 ... 6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周期长、环节多,地铁建设的安全风 险管理必须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注重过程管控。规划、可行 生研究、勘察设计、土建施工和机电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等各阶 段均需开展与其工作模式、内容、进度、深度、要求等相匹配的安 全风险管理工作。

1.0.5动态管理、分级管理和重点监控是安全风险管理

内容和方法。动态管理指各参建单位依据相关要求开展的全方 立、全天候的跟踪,随着风险状态的变化实时开展风险管理分析 评价和应对措施调整的管理模式。分级管理主要指设计阶段的 工程风险分级和施工阶段的预警分级管理,设计的分级管理能够 通过不同的工程措施有效控制各级风险,施工阶段的预警分级管 理,加强各方对不同级别预警的重视程度,查漏补缺,能够有效控 制施工风险。动态、分级管理制度应与建设管理模式及工程建设 规模等相适应

3.0.2安全风险管理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王

节,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如《安全生产法》第四 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现,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 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第十八条(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 生产责任制”、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 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同时,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机构和责任制也是开展城市轨 道交通工程风险管理的前置条件和组织保障,目前包括北京、上 海、广州等在内的全国绝大多数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均建立了安全 风险管理机构及责任制度,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风险管理模式。 安全风险管理包含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应、监理

第三方监测等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建设阶段、工作特点、建设规模 等建立相应的安全风险管理机构、责任部门和责任范围等,其中 建设、施工单位分别为建设全过程安全风险管理的组织实施主体 和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控制主体,应严格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风 险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

2011(3.1.6条)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内容与实施过程,建 设安全风险管理分为规划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与设计阶 段、施工阶段。在本规范中仍沿用国标中的管理阶段划分原则, 安全风险管理不包含试运营和正式运营阶段

3.0.6土建施工阶段和机电设备安装与调试阶段都应按照施

准备期和施工期两阶段进行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筹划安排。

4.1.3《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

4.2.1规划阶段评估多种规划方案的建设风险是一项重要的二 作,是决定线网能否通过各部门审批的关键,所以在多种规划方 案比选中对建设风险的深入分析和研究,优化建设风险较大的统 路方案,并选择能够具有综合价值的线路

乍,是决定线网能否通过各部门审批的关键,所以在多种规划方 案比选中对建设风险的深入分析和研究,优化建设风险较大的线 路方案,并选择能够具有综合价值的线路。 4.2.2风险评估应对规划线路的功能定位与远期预测进行全面 分析和评价。风险评估不仅对线路的建设和运营安全风险进行 平估,还应对规划线路的未来在城市中所起的功能进行定位,比 如:线路所起到的旅客运送、客流的蔬导、城区与郊区的连接、线 路周边的商业开发、交通综合枢纽的衔接等。另外,对于线路规 在未来所产生的效用和价值也应进行风险评估,短期内无法达 到目标但中长期可以产生效益,短期内效应迅速回流,而且在中

远期可以保证常态发展。 规划阶段安全风险评估中考虑的特殊不良地质包括西安地 区地裂缝、湿陷性黄土等,不良水文地质包括地裂缝上下盘水头 差、层间滞水等。自然灾害包括暴雨、飓风、地震、冰雪、冻害、洪 水、泥石流等。

4.2.3近年来,城市发展和市政设施的不断完善,要求规划方

对于各种市政功能设施进行综合应用,如城市人防工程、市政管 道、交通枢纽、商圈融合等都要求进行统一规划和协调,所以在对 规划方案进行风险评估时也应考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与其他规 划工程的相互发展和使用中存在的干扰和削弱因素,提高综合设 施的共享价值;另外,评估拟建工程实施先后顺序及投入运营后 可能引起的其他工程风险,这就对规划审批和建设审批的各项要 求进行研究,从中查找、分析管理漏洞,把突出的问题反映出来 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的各项制度

4.3.1可行性研究阶段在可行性安全风险综合比较与方案优化 对程中,应在综合研究的基础上着重对建设风险进行分析和评 古,即对建设工程的周边环境、水文地质、设备系统等进行综合论 证,进而对可行性研究方案采取针对性的完善和优化,最终确定 推荐方案。

地裂缝、湿陷性黄土等,水文地质包括地裂缝上下盘水头差、层间 滞水等。

5勘察设计阶段安全风险管理

5.1.2根据勘察设计阶段的工作特点,安全风险管理也分为勘 察、环境调查安全风险管理、总体设计安全风险管理、初步设计安 全风险管理、施工图设计安全风险管理。这也是将勘察设计阶段 对风险的认识由宏观到具体的一个过程,也是风险管理在设计阶 段的一个循序渐进的步骤,能够确保风险因素在该阶段得到最大 程度的技术层面控制,为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管理奠定稳固的基 础。

5.1.2根据勘察设计阶段的工作特点,安全风险管理也分

5.1.3工程周边环境是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白

客观因素,既是致险因素,又是承险体。工程建设时调查清楚工 程建设场地及其周边房屋、管线、桥梁、隧道、道路、轨道交通等建 构)筑物和基础设施、水体、文物等环境现状,提供客观、准确、完 整的调查成果资料对于工程建设安全风险控制无为重要。根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 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提供气象 水文和地形地貌资料,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施工现场及毗 邻区域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管线、桥梁、隧道、道路、轨道交 通设施等(以下简称工程周边环境)资料”。

5.1.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周边环境调查指南(建质「201215

5.1.6风险等级划分标准依据工程特点、工程地质及水文

条件、周边环境条件及可能造成的影响等,结合建设规模、技术经 齐和社会发展水平、建设管理经验等确定。由于陕西省开展安全 风险评估经验有限,还未形成本地区的安全风险评估等级划分标 准,自前主要参考《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 GB50652的相关标准。 通行的做法是,由工点设计单位初步完成风险辨识、分析评 介及分级工作的初步风险评估,安全风险咨询单位同步开展对设 计图的全面安全风险辨识、分析评价与分级,形成评估报告,经建 没单位组织评审论证。尤其针对I级、Ⅱ级风险的工程,因其安 全风险大工积拱施费用高应征但建设单位同音

风险评估,对于机电设备安装与调试阶段的安全风险评估主要考 虑工程设计中对机电设备及系统的选型,以及新设备的应用进行

风险分析,这样可以减小在设备及系统与项目的不匹配的风险; 另外,由于设备自身的特点和集成后的使用会影响轨道交通在运 营期的顺畅性和耐久性,所以在该阶段风险评估也应对设备的安 全性、可靠性和耐久性等所采取的相应设计保障措施进行评价。 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 范》GB 50652。

5.2勘察与环境调查阶段

第1款:陕西境内特别是西安地区的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以 显陷性黄土、饱和软黄土、地裂缝等为主,需要对这些地层的分布 范围、岩土性质、活动情况完全掌握,才能在设计过程中采取相应 的有效治理措施。 不良地质作用、地质灾害、特殊性岩土等往往对城市轨道交 通工程线位规划、敷设形式、结构设计、工法选择等工程方案产生 重大影响,严重时危及工程施工和线路运营的安全,但采用常规 的勘探手段,在常规的勘探工作量条件下难以查清。因此应进行

专项勘察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工程措施建议,确保工程设计经 济、合理,工程施工安全、顺利

5.2.4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周边环境调查指南》建质「20

号文中也有提到环境调查的要求,例如:第2.4款中提到“工

5.2.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周边环境调查指南》建质|20125

号文中第2.9条指出“调查单位应当编制工程周边环境调查批 告,并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交建设单位”。第2.10条指出“建设单 立应组织对工程周边环境调查报告进行验收,并按合同要求及时 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

5.3.1在总体设计阶段,总体设计单位在技术标准要

在总体设计阶段,总体设计单 主技术标准要求中应提 A

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L5」号文中第二十五条指出 “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质量风险评估确定的高风险工程的设计方 案、工程周边环境的监测控制标准等组织专家论证”

5.3.2总体设计阶段设计任务为稳定线路方案、站位方案、系

方案、落实设计方案可实施性等。总体设计阶段原则上遵循规避 不良地质、重要周边环境的原则进行线路走向、车站站位的选择 和布置。对于必须接受的重大风险工程,应按照“降低源头影响 改变影响路径、加固影响目标”的先后顺序采取保护措施。根据 已有工程经验,当近距离穿越既有轨道交通车站、区间工程、重要 文物、重要建筑物或铁路工程,与近期规划轨道交通、铁路、桥梁 及建构筑物存在衔接或配合,且影响工程实施风险时,开展专题 研究或专项审查工作士分必要

项设计,形成高风险工程专项设计专册。在初步设计阶段风险评 古中对周边环境风险的专项设计应包括:施工影响预测、环境风 险监测、环境风险控制专项措施、环境安全监测设计、施工风险控 制中应当注意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建议等内容。对工程自身风险 的专项设计文件应包括:施工影响预测、工程处理或风险控制措 施、工程监测设计与监测项目等内容,以专章节形式体现在设计 文件中。 风险分级清单、专项设计、安全风险评估是设计阶段的主要 安全风险管理内容,对工程自身和环境安全风险控制和管理分 重要,且涉及到设计方案或工程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和经济可 行性,必须通过专家评审或取得建设单位认可

5」号文中第六条提出“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组织开居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风险评估,并组织专家论证”。

5.3.10施工图设计阶段安全风险评估主要是对初步设计阶段

所识别、定级的安全风险进行梳理和补充评估,并结合该阶段工 程水文地质、工程周边环境、施工工艺特点,以及风险控制具体技 术措施进行的分析和判定。

行风险沟通和交流。设计交底前,施工、监理和第三方监测等单 立应对设计文件进行学习和分析,充分理解设计意图,并进行现 场踏勘,核对图纸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分析设计方案在技 术上的合理性和可实施性。 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对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 设计交底,为确保风险工程管理的连续性,在施工阶段应进行风 险交底。

6土建工程施工阶段安全风险管理

6.1.4本条给出了施工预警的分类和分级规定。轨道交通

工程理论及设计方法尚处于经验性阶段,加上地质参数等设计输 人条件的限制,工程类比仍是目前设计与施工的主要方法。工程 监测和现场巡视是施工安全风险控制的主要手段,监测预警是客 观实测数据接近或超过控制值的预警,是风险状态评价的有效参 考条件。

信息初步具备了大数据的特点,必须采用信息化技术进行管理 主要功能需包括工程管理基础资料、过程管控资料(监测、巡视及

进度等)的信息化,监测、巡视等监控信息分析,以及预警管理等 工作的过程信息化。同时,作为信息化系统,应具备系统维护、数 据恢复备份等基本功能及兼容性、可扩充性、安全性和可操作性 等技术性能要求。 信息化管理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基本技术政策和发展趋势,符 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城市 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第七十 条规定:鼓励建设、施工等单位参加工程保险,采用现代化信息技 术加强施工现场监控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对城市轨道交通 地下工程而言,采用工程监测等进行信息反馈和预测分析来指导 动态设计、信息化施工是进行施工风险控制的必要工作手段和可 靠方法。

6.2.2施工阶段周边环境核查工作应符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周边环境调查指南》(建质|201256号)等文件的规定,是城市轨 首交通工程有效开展周边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勘察设计阶段 组织开展的周边环境调查工作完成后,距离正式施工的时间较 长,期间地下管线等周边环境实际状况可能发生变化,同时因周 边环境对象的复杂性、场地条件和现有技术手段限制,难以通过 环境调查一次性全部查清,开工前应根据工程实际开展对勘察设 计阶段周边环境调查成果资料的核验和必要的补充调查工作,确 呆周边环境现状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并按照安全风险管理 般要求,做好核查记录和监理审查工作。当经核查的环境现状与 原环境调查成果资料不一致时,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等单 位进行处理,并完善工程措施,当明显影响工程及周边环境的安

全时,应按程序进行设计变更。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委托检测机构对暗挖施工路线影响 范围内的地层进行空洞检查,并将地层空洞普查结果提交给道路 相关责任产权单位,以作为地层空洞处理的依据

6.2.3施工准备期安全风险评估应重点对以下方面进行安全风

1明(盖)挖法工程 1)围护结构施工设备工艺与地层适应性: 2)明挖异型基坑支撑安装位置与角度; 3)基坑阳角、基坑收口段、不同支护体系接合处、换乘站换 乘节点等重点部位: 4)盖挖法铺盖系统现状车辆情况、梁柱系统薄弱节点、中 立柱垂直度、铺盖系统监测: 5)地下水控制措施等。

1)隧道开挖范围内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地裂缝破碎带、黄 土湿陷沉降、饱和软黄土、饱和砂土地震液化等不良工 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 2)地下水控制措施: 3)矿山法工程的台阶法、CD法、CRD法、双侧壁导坑法等 施工工法的适应性; 4)采用超前大管棚、深孔注浆等重要辅助工法的适应性: 5)隧道斜坡段、大断面、变断面、明暗接口段、平顶直墙段 转弯处等特殊部位; 6)马头门破除临时支护的稳定性: 7)联络通道土体加固及地层含水的控制措施; 8)交叠隧道、小间距隧道等。

1)盾构设备的选型及对工程的适应性: 2)盾构设备的使用状况及状态评价; 3)盾构设备吊装; 4)始发、接收端头及联络通道地层加固: 5)开仓检修及换刀; 6)联络通道洞门破除及泵房开挖: 7叠落隧道、小净距隧道、小曲线隧道、浅覆土隧道等,

1)桥桩(基础)在不利地层中的施工 2)预制墩、梁等构件制、运、架实施; 3)现浇墩、梁等构件的现场施工; 4)大跨度桥梁线形监测及变形控制等

1)线路路基、路堑等所经区域地层; 2)路基填筑和路堑开挖等实施前对既有涵洞、过街通道 (大桥)的保护; 3)地面线施工的李节和气候; 4)地面线路两侧坡面防护及排水设施: 5)地面线路涵洞、路桥过渡段、隧道过渡段的处理和沉降 观测等。

1)工程施工影响范围内存在既有运营轨道交通线路,以及 铁路、主干道路、桥梁、河湖、重要建(构)筑物、管线、重 要文物等: 2)矿山法或盾构法隧道下穿或侧穿建(构)筑物; 3)矿山法或盾构法隧道穿越地下障碍物:

4)明(盖)挖法工程邻近在建结构基坑工程; 5)明(盖)挖法工程邻近或矿山法工程下穿有水(压)及其 他重要管线等; 6)高架线路跨越河流、既有铁路、城市主干道等: 7)地面线路与河流及人行通道等设施平面交叉等。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各分部工程的主要风险点; 2)重大风险因素; 3)风险等级及排序; 4)风险管理责任人; 5)风险控制措施: 6)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的基础。为了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本条规定了监测工作力 始前测点验收、技术交底和复核联测等儿项关键工作的技术或管 理要求

第1款:监理单位作为现场施工管理监督单位,监理单位有 责任对测点进行验收,有利于确保其埋设质量和后续监测工作的 顺利开展。

第2款: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技术人员 把工程特点、监测技术要求、监测的关键部位、关键时间、关键工 序等内容通过技术交底的形式给操作人员交底清楚,避免操作人 员不清楚监测方案而影响监测的效果。 第3款:对基准点进行复核联测和检查可有效避免基准点发 生变化而导致监测数据失真: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同时同点采 集监测点初始值,能够保证监测数据起点一致,以方便施工监测 和第三方监测数据的比对。 第4款:自动化监测多出现在轨道交通工程下穿或侧穿既有 运营轨道交通隧道或车站、高铁涵洞等,由于人工无法进入轨行 区进行实时监测,并且运营线路对沉降变形的敏感性和动态性较 高,人工测量无法满足,所以在该区域会采用自动化监测手段,

阅与资源共享,基础资料的录入是信息系统应用的前提的必要条 件,必须高度重视。录入时间应在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完 成,以满足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的需要。根据本市近年来信息系统 的应用经验,基础信息资料应包括工程概况、风险工程情况、参建 单位信息,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测及环境等资料。具体录入 格式等要求可编制具体的管理办法进行规范

频监控、门禁智能监控和量测监控的通知》(京建质【2009】9 对远程视频监控做了基本要求,

对远程视频监控做了基本要求。 65.2.9视频监控场地应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和空气清洁度,使 视频监控图像清晰。根据工程的进度,施工单位应及时对监控面 的现场摄像机进行移位,确保连续、清晰监控现场作业面。 第1款:明(盖)挖法工程现场监控重点在围(支)护结构的稳 定性及开挖的规范性,因此现场摄像机的布设应根据现场工程特 点,实现监控的全覆盖,并对围(支)护结构及开挖面进行重点监 控,一般可将现场摄像机布设在基坑两对角线或长边中点位置。 监控过程中应根据工程进展及时调整现场摄像机位置。 第2款:矿山法工程现场重点监控拱部开挖面施工情况,洞 内渗漏水情况等,矿山法工程因洞内照明、粉尘等对视频图像质 量影响较大,因此安装现场摄像机时应充分考虑现场情况,选择 适当位置,并且随着开挖面的推进,现场摄像机应及时跟进。 第3款:始发、接收及联络通道施工是盾构法工程风险较大 的作业阶段,因此应在此部位安装现场摄像机进行监控。 第4款:施工竖井、通道、洞口多涉及吊装工程,易发生生产 安全事故,因此在此部位需安装现场摄像机进行监控, 第5款:现场摄像机的安装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增设 确保安全风险较大的作业面能够全面监控, 第6款:根据《北京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体系》(3.05 条)规定:对于矿山法工程前端摄像头距掌子面距离不超过20m 确保前端摄像头可监控到掌子面作业情况

响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的重要部位和环节,在施工前施工 单位应对人员、机具、物资、技术方案、工程环境调查、监测及应急 等各项准备工作是否满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监理单位应组织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第三方监测、安全风险咨询等单位对相关 条件进行验收,各项条件达到要求后方可实施,以加强施工现场 安全质量预控管理。若是工程验收,则是对工程实体质量是否符 合相关验收规范、设计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住建部下发的《城 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文中 第五十三条也要求“监理单位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规 范和有关规定进行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并对工程重要 部位和环节进行施工前条件验收”。 城市轨道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具体分为以下几类:(1)暗挖 穿越重要环境设施或使用功能降低的一般设施(如危房、渗漏管 线等),暗挖穿越河底,暗挖竖井开挖,暗挖马头门开挖,暗挖扩大 段开挖,暗挖(首次)初支扣拱开挖,暗挖大断面(首段)临时支撑 拆除;(2)盾构始发到达,盾构开仓,盾构穿越重要环境设施或使 用功能降低的一般设施(如危房、渗漏管线等),盾构穿越河底,盾 构区间联络通道开口施工:(3)车站深基坑开挖,出入口暗挖段开 挖:(4)模板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 总荷载15kN/m²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或高度 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建的混凝土木板支 撑工程:(5)当施工对附近文物可能造成影响的工程项目。 6.3.3201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 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隐惠排查治理制度,采 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信息系统必须实 现实现排查、全面治理、动态跟踪、数据分析、资料存储、考核奖惩

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隐惠排查治理制度,采 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信息系统必须实 现实现排查、全面治理、动态跟踪、数据分析、资料存储、考核奖狗 等功能,

6.3.4监测是施工安全风险

据及时、准确、真实才能起到真正控制风险的作用。本条规定了 在监测过程中施工监测与第三方监测相互协作、相互印证的几个 关键技术控制点。 第1款:施工监测是施工单位信息化施工不可或缺的一道工 序,施工监测必须满足施工单位对现场安全掌控的需要。第三方 监测是为了进一步掌控工程及其周边环境安全情况,委托具有相 应资质的单位,主要对工程自身关键部位和周边环境对象,进行 独立于施工监测的复核性监测。施工监测与第三方监测同点监 测是为了监测数据具有可比性。 第2款: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 工程监测中应及时对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然后提交监测日 报表,编制阶段性监测分析成果(一般形成每周或每月监测分析 报告),便于进行信息化施工和快捷判断工程安全状态。同时,作 为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的主要数据信息源,应安排专门人员及时上 专至信息系统,如工程中一般要求当天监测数据必须当天上传 满足相关人员进行数据分析和安全风险控制的需要。 第3款: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建质2010」5号),监理单位负有监测数据比对的职责。监理单

位及时比对数据才能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第4款:监测过程中,定期或及时对基准点进行复核联测人 检查,可有效防止基准点的变化带来的数据错误

6.3.5安全风险现场管理应结合监控量测数据及现场巡查等

段开展,对于现场巡查的对象、项目、标准等有明确的规定。现场 巡查是一项与工程监测并行、相对独立和同样重要的施工安全风 险管控工作,是仪器监测方法的有效补充,该做法在全国广为运 用,也是西安市地下轨道交通工程开展安全风险管控的主要手段 之一,现取得了良好的安全风险管控效果。其中,施工、监理单位 分别是现场施工安全风险控制和监理的责任主体,开展现场巡查 工作是其应尽职责;第三方监测和安全风险咨询等单位是受建设 单位委托的技术咨询服务机构,现场巡视是其重要的工作内容。 当发生高级别预警和工程需要时,设计等单位应参与巡查工作 提出必要的措施、建议,

6.3.6进行施工安全风险状态评价是施工期安全风险管理的重

要内容,通过定期开展的施工安全风险状态评价,为信息化施工 和风险动态控制提供依据。安全风险状态评价应动态开展,根据 本市实践经验,及时、合理地进行安全风险管控,当环境风险众多 且复杂、施工进度较快、预警数量较多或预警较高时,应适当加大 评价频次。

6.3.9盾构法工程施工对联络通道洞门破除进行工程风险控制

第6款:联络通道洞门破除前应对土体加固效果和加固体渗 透系数进行检验,通常采用注浆、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桩等方式 在联络通道洞身及上方进行加固,形成一定范围的加固土体。加 固完成后,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抽芯检验,检验 内容包括:加固体的整体性及均匀性、加固范围、土体无侧限抗压

强度、钻孔或桩的中心位置及垂直度、抗渗性能等。

6.3.10高架线路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应从分部分项工程的每 个环节进行控制,在这些关键部位和重要施工环节中都存在较大 的安全风险点,应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关。 第2款:模板支撑体系包括现浇支架、挂篮、移动模架、预制 台座等设施,应对模板及支撑体系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进行验 算,达到一定规模时应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论证。 第3款:预应力工程是目前高架线路梁体的关键工序,应从 作业人员资质、预应力原材料、锚夹具、手片顶标定、张拉压浆和 封锚等各个环节进行把控。 第4款:墩、梁临时固结体系的安装和拆除是保证施工过程 中安全、梁体线形、受力体系转换稳定性的关键,应严格按照设计 要求进行临时连接件的安装、拆除,并按照合理的时机实施

第2款:模板支撑体系包括现浇支架、挂篮、移动模架、预制 台座等设施,应对模板及支撑体系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进行验 算,达到一定规模时应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论证。 第3款:预应力工程是目前高架线路梁体的关键工序,应从 作业人员资质、预应力原材料、锚夹具、手片顶标定、张拉压浆和 封锚等各个环节进行把控 第4款:墩、梁临时固结体系的安装和拆除是保证施工过程 中安全、梁体线形、受力体系转换稳定性的关键,应严格按照设计 要求进行临时连接件的安装、拆除,并按照合理的时机实施。 6.3.11地面线路施工主要为路堤和路堑,需要大量的填筑、开 挖、边坡防护、排水等一系列的工作,特别在地基处理、台背回填 和边坡防护上的工程风险最为突出。 第1款:对不良地层和特殊岩性进行针对性的地基处理,能 有效避免因以上不良地层或地质活动所造成的结构不均匀沉降 变形风险,确保结构安全。 第3款:路堤与桥台、路堤与立交框构或箱涵、路堤与路堑连 接处的过渡段处理关键是要对结合段落的材料、施作质量的严格 控制等。

6.3.11地面线路施工主要为路堤和路堑,需要大量的填筑、五

6.3.12地下水控制是城市轨道交通施工的关键环节,是放

第2款:降水过程中当抽排水的含砂量超标时,可采取调枣 降水方案和成井工艺等措施控制含砂量; 第4款:当渗漏水造成开挖面、初支结构局部出现空洞,或者

渗漏水有增大的趋势时,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对渗漏 水的来源、原因及时进行分析,评价工程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制定 渗漏水处置方案并负责实施,监理单位对渗漏水处置效果进行监 督。

会发现变化,或与勘察成果文件、环境调查成果不相一致,进而可 能导致工程风险发生变化,应进行地质条件或环境条件的核查工 作,开展风险等级再识别和施工风险应对工作(由施工单位来完 成)。当风险等级升高,应暂停施工,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验算 补充完善工程措施。涉及重大设计方案调整的,应进行设计变 更,可通过邀请相关参建方会商或组织专家评审进行,经确定合 理、可行的施工风险处置方案后,方可恢复施工。

6.3.16施工过程中发生预警时,应立即制定风险处置措施,及

6.3.18在监测数据超过预警值时,施工单位、第三方监测和监

可重复发布预警信息。在监测预警情况下,应由监理单位组织施 工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重新对预警监测区域相关测点进行同点 则量,如果双方数据均显示为超预警值,或第三方监测单位数据 单方超预警值,均可判定为监测数据预警

CECS 545-2018-T 建筑易建性评价标准7铺轨、装饰装修、机电设备系统

容,也是安全风险管理的重点,具体对轨行区作业的安全管理要 求如下: 1轨行区作业:指所有距车站站台边缘0.5m范围内(含上 空)区域、区间任何距离轨道中心线3.0m范围内的区域,或是任 可区间风道、风井、连通道及折返线等进行作业活动,如:行走、车 辆运行与停放、货物装卸,或在上述轨道区域上空及周围空间,包 括区间和车站站台进行土建、装修、设备安装、调试、工具材料堆 放等施工作业和工程检查、新闻采访等工作。 2轨行区管理在建设期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轨道施工单位铺轨期间,“轨通”之前,轨行区管 理单位是各轨道施工单位。 第二阶段是“轨通”后,试运行前,轨行区管理单位是机电设 备施工单位。 第三阶段是试运行期间,轨行区管理单位是运营分公司。 3轨行区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应包括:总则、管理机构及职 责、工程概况及施工内容、上场人员及设备、请销点管理、运输管 理、施工管理、安全防护措施、违章处罚规定等。 3一去项风险评仕由究应包妊编制依工积概源评组

织机构、评估过程及方法、评估内容(总体风险评估、专项风险评 估、风险控制建议)、风险评估结论等。

织机构、评估过程及方法、评估内容(总体风险评估、专项风险评 估、风险控制建议)、风险评估结论等。 7.1.4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内容应包括:目的和适用范围、职责、 风险管理机构、内容(风险辨识、分级、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 步骤、风险控制制度)等。

风险管理机构、内容(风险辨识、分级、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戈 步骤、风险控制制度)等。

7.2.3机电设备系统在施工阶段发生技术规格和验收标准变更

7.2.3机电设备系统在施工阶段发生技术规格和验收标准变更 出现的可能性较小,可是如果一发生就会影响到机电设备系统 能否交付使用,以及后期运营围护,所以尽量在机电设备设计阶 段明确所使用的技术规格和验收标准,即使后续有变化的情况下 乃可沿用之前的标准,这样就能保证在规定上和操作上都符合要 求,避免出现设备不能投人使用和验收无法通过的风险

.3.1在轨不 实:开开次定文拍天 材料,获得轨行区管理单位审批后方可进入轨行区施工。 第2款办理请销点手续必须填报施工计划申请JGJ/T 40-2019 疗养院建筑设计标准,申请内容 包括施工时间、区段、人员、内容、防护办法、安全措施、应急措 施等内容,对于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组织,必须在施工计划中注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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