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749-2020 钢骨架集成模块建筑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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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3749-2020 钢骨架集成模块建筑技术标准

5给水排水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 及管道安装坡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 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有关规定; 6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对模块内铺设的承压管道、阀门和设备做水压试验,卫生器具做 满水和通水试验。各管道、阀门试水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 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有关规定。需要做外保温的管道应在水压 试验之后再进行外保温材料的包裹, 7雨水管与模块外墙连接处应提前设置预理件。 注10:隐蔽或理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作灌水试验,主要是防止管道本身及管道接口渗漏。灌水高度 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主要是按施工程序确定的,安装室内排水管道 般均采取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方法。从工艺要求看,铺完管道后,经试验检查无质量问题,为保 护管道不被砸碰和不影响土建及其他工序,必须进行回填。如果先隐蔽,待一层主管做完再补做 灌水试验,一且有问题,不宜查找。

暖通空调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卫生间排风、厨房竖向排风通风干管应采用预制成品。风管软接头应采用不燃材料制 作,法兰连接处应用阻燃密封胶带密封。 2厨房、卫生间竖向通风道应具有防火、防倒灌及均匀排气的功能,并应采取防止支管 回流和竖井泄漏的措施。顶部应设置防止室外风倒灌装置。 3厨房、卫生间排风采取水平直排形式时,其风管的排风口宜采用防雨风帽。 4风管管道穿墙和楼板的预留洞口,应考虑安装、保温空间,按照结构图纸预留。 5厨房、卫生间排风机(排气扇)安装牢固,与管道接口严密。风管与设备接口处在模 块生产时预留检修口,以备后期检修使用。 6风管及管道上应配置必要的支、吊、托架,具体形式由安装单位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在管道外部有保温层时,支吊架应设置于保温层外部。风管系统吊、支架采用膨胀螺栓等胀 锚方法固定时,必须符合其相应书面文件的规定。 7风管系统安装后,应进行严密性检查,合格后方能交付下道工序。风管系统严密性检 验以主、十管为主。在加工工艺得到保证的前提下,低压风管系统可采用漏光法检测。 7.8.4 模块间管线的衔接不应减弱墙体或楼板的耐火性能,当建筑塑料排水管道穿越楼层、防 火墙、管道井井壁时,应根据建筑物性质、管径和设置条件以及穿越部位防火等级要求设置 阻火装置。

/.y. 电气材料进厂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应进行进场验收。进场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规定。 2电气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411的有关规定。并按要求对相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复检。 注11: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检验工作,是施工管理的停止点,其工作过程、检验结构 要有书面证据,所以要有记录,检验工作应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参加,施工单位为主,监理单 位确认(或见证)。

灯具制造标准中已有此项规定,施工中在固定灯具或另外提供安装的防触电保护材料时同样也要遵守 此项规定。

DGJ32TJ125-2016: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pdf7.10模块成品检验

7.10.1 模块以完成态合格产品出厂。产品质量检验由模块生产厂商负责,产品合格证由模块生 产厂商统一制作和发放。除特殊规定外,模块至现场附生产商出具的模块产品合格证(表 11)即认为模块合格。模块产品合格证由“自检合格记录”、“见证取样送检报告”组成。 注13:

表11模块产品合格证

模块成品应按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1室内应整洁干净,装饰装修应无损坏等不良情况; 2所有内部可移动部件应有可靠固定和保护措施: 3内部装饰部件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直到交付使用; 4模块门窗洞口位置应有密封防水措施; 5模块顶部在露天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临时防水措施,

模块成品出厂时除模块合格证外,应另附以下资料: 1现场吊装和安装工艺说明; 2现场结构节点和连接部位施工设计图纸或技术要求; 3现场装饰装修施工说明书(或图纸); 4给排水、暖、电专业模块间管线接驳的设计图纸或技术要求。

8.2.1 用于模块建筑体系工程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 场检验,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 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注1:对用于模块建筑工程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件及材料进行进场 检验,是控制模块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为把握重点环节,对涉及安全节能、环保和主 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应进行进场复检

未经许可,模块施工安装企业不得随意更换材料和部品的规格、型号、材质和数量。 主2:模块的制作集成了多个专业、多个工种的技术和工艺,应严格按设计单位的要求进行制作,模 块安装施工企业不得随便进行更换。

各分项工程在施工现场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注3:见注2。 8.2.4 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 见证检测。模块建筑体系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订相应的检测和试验计划,并应经监理(建 设)单位批准后实施。监理(建设)单位应根据检测和试验计划制订见证计划。 注4:模块生产和施工时,多个工种交叉在一起。为避免错误,施工单位和监理(建设)单位均应在 施工前制订相应的检测和试验计划,以保证质量验收工作有序地进行

当模块的构造有变化时,对以下相关型式试验报告有重大影响时,应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的型式检验报告。 1隔声性能检验报告; 2门窗水密性、气密性、保温、隔声性能检验报告; 3不同填充材料和覆面材料的钢骨架墙耐火极限检验报告; 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环境污染检验报告。 注5:模块建筑主体结构仍为钢结构,为保证模块建筑具有必备的防火、隔声等建筑物理功能要求 应检查生产单位出具的相关的型式检验报告。当整个项目的墙体构造完全相同时,可共用同一份 型式检验报告。模块的隔声与节能等检测项目需要模块现场安装完成后才能检测,所以这里不做 要求

模块进场检验应按下列要求执行: 1模块现场存放应确保模块存放状态与安装状态相一致。模块堆放顺序应与施工吊装顺 序及施工进度相匹配; 2模块进行进场检验时,应提交模块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至 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出厂检验报告,主要应包括模块的规格、尺寸、配置、外观质量等内容; 2)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 3)楼板混凝土强度报告; 4)主要材料及构配件合格证,应包括钢材、混凝土、节能材料和建筑外窗等。 3模块的门窗水密性、气密性、保温、隔声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水 密性不应小于4级,气密性6层及以下不应小于4级,6层及以上不应小于6级,传热系数

应达到6级,隔声性能应达到4级及以上; 4进入现场模块的外观质量不得有严重缺陷,且不宜有一般缺陷。对已出现的一般缺陷, 应按技术方案进行处理,并应重新检查验收; 5吊装用吊具上预留螺栓应安装牢固、无松动,符合设计要求; 6模块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安装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模块进场后应进行相关项目 检验,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2的规定:

表12模块尺寸允许偏差

7模块上的预理件、预留孔洞、设备管线的规格、位置和数量及内部装修均应符合设计 8模块内给水排水、电气和通风等各种设备及其管线不应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松动 定位偏移。 注6:在施工现场,模块是作为一个产品进入的。虽然模块在出厂时已经经过了严格的质量验收,但 由于模块是整个工程中最重要的产品,因此在进入施工现场后仍应进行模块的进场检验。模块进 场检验的主控项目,主要是检查其在工厂生产阶段的各种检验报告、各种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 厂检验报告以及各种标识等。由于此时模块为成品,其合格与否评判标准详5.10.1条。 进入现场的模块,自身已经是一个完整的结构,不得任意改变模块的存放状态。为保证模块的吊装秩 序及工程进度,模块堆放顺序应与施工吊装顺序及施工进度相匹配。 外观质量的严重缺陷通常会影响到结构性能、使用性能或耐久性。模块是模块建筑的主体,已进场模 块的外观质量不得有严重缺陷。对已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根据缺陷的具体情况提出技 术处理方案,经设计和监理单位共同认可进行处理,并应重新检查验收。 模块的重量都比较大,应特别注意吊装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吊具的设计计算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吊装工人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应经岗位培训。 对于模块建筑而言,模块允许偏差的控制是十分重要的,模块允许偏差过大会影响安装的整体质量, 本条规定允许偏差可根据工程设计需要适当从严控制。 模块进场检验的一般项目主要是不影响结构性能、安装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等。预理件、预留孔洞 设各管线应在工厂准确就位,不得在现场剔凿,从而影响模块的质量

其他辅料的进场检验应按下列要求执行: 1抗侧力结构子分部工程混凝土部分的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的进场检验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钢结构部分的成品、半 成品和原材料的进场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的 有关规定。 2模块防火、防水等其他各分项工程中,施工现场所用的主要材料,包括填缝用防火、 防水材料及其各种辅助材料的进场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3有燃烧性能要求的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 规定。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5电气、给水排水、通风等分部工程中,在施工现场用于管线和设备连接的材料的进场 检验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6地基与基础、屋面、电梯分部工程中,有关材料的进场检验,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 推的规定。 注7:模块建筑有许多相关的分部工程,如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屋面分部 工程,建筑给水排水、通风、电气等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电梯分部工程等。鉴于本标 准的编制原则是基本不重复于其他相关标准完全相同的条款,因此,与传统的分项、分部工程完 全相同的部分,其材料的进场检验要求应完全执行相关标准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应分别见国家 现行相关标准的具体条款,本标准不再一一抄录。

8.3.1 基座钢梁下埋板安装前应对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位置等进行 检查,并办理交接验收。当基础工程分批进行交接时,每次交接验收不应少于一个安装单元 的柱基基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2基础吊装场地一侧回填夯实完毕; 3基础的轴线标志和标高基准点准确、齐全。 8.3.2 基座钢梁下理板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柱底螺母和垫片的方式调节标高(图15),在校正完埋板的水平度后将螺母垫片点 焊;

图15钢基础梁与基础连接 缩灌浆料灌实。

.4, 吊装模块所用专用吊具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验算或经试验检验,必 要时应对模块单元进行局部加强。 8.4.2 模块的安装应符合预先制定的现场安装顺序的要求,并按下列要求进行: 1首层模块应按工程图纸要求焊接到基座钢梁上; 2模块在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都应该根据图纸要求进行连接; 3应以首层槽钢作为基准点固定垂直定位激光器,以定位模块外表面,确保建筑外表面 垂直度; 4应用全站仪测量已就位模块的外表面,以确定上一层模块安装在最佳位置; 5每天应进行所有数据记录,并提交给现场管理人员。 注9:模块的首层定位是模块安装的关键,基座钢梁与下面的混凝土结构的连接为座浆连接,模块与 基座钢梁之间为贴脚焊接。以首层槽钢作为基准点固定垂直定位激光器也是模块建筑的特点,这 样可有效控制建筑的外表面垂直度。 模块在水平向和竖向上的连接是模块安装的核心,各部位的焊接要求和焊缝等级在设计图纸中已表示 应严格检查

安装前应准备以下材料,并提供相关记录: 1模块与模块间、模块与抗侧力结构连接所需的连接板: 2施工单位应按照《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的规定,在安装之前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编写焊接工艺规程并应遵照执行; 3所有焊接连接点记录在结构质量表单上;焊接完成后焊工应在相应的质量表单上签字 4现场管理人员应检查所有焊缝,经认可后,在质量表单上签字,并在指定位置拍照存 注10:在钢结构焊接施工中,焊工是特殊工种,焊工的操作技能和资格对工程质量起到保证作用,必 须充分予以重视。从事钢结构工程焊接施工的焊工,应根据所从事钢结构焊接工程的具体类型, 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等要求对施焊焊工进行考试并取得相应该证书。 由于钢结构工程中的焊接节点和焊接接头不可能进行现场实物取样检验,而探伤仅能确定焊缝的几何 缺陷,无法确定接头的理化性能。为保证工

按照焊接详图要求制订焊接计划,焊接计划中包括焊接工艺评定,并根据焊接工艺评定的结果制 定相应的施工焊接工艺规范。

8.4.4 模块安装中,应对模块采取以下防风雨措施: 1模块安装后,应依据施工组织措施进行临时挡风雨的施工; 2挡风雨的施工检查表应由安装监测人员签署。 注11:本条中的防风雨措施是临时措施,与普通防水、防漏检查要求不同,检查由现场工程师目测。 8.4.5 模块安装中,还应对模块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模块安装后,应根据深化加工图中的防火详图在模块间的空腔内做防火处理; 2操作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表单,检测人员应立即进行检查并签字,检查表单应每日提 交现场管理人员存档。 8.4.6 模块安装前,应制定有效的成品件保护措施和操作说明书,并对所有的施工人员进行培 Ⅱ和技术交底。 8.4.7 对上一层模块的安装,应做下列准备工作: 1移除临时挡风雨设施,将承重块暴露于模块顶端: 2对漏放或者损坏处,重置或者替换承重块间空隙中的防火材料 3按照深化加工图申的设计要求,将防火物质放置于模块顶部: 4移除保护扶手及固定在模块上的支撑架; 5移除在污水立管处的防风雨的合板; 6清理模块顶端,清除碎片和湿气; 7通知现场管理人员做好下一个模块的安装准备, 注12:模块建筑的上下层接触为刨平顶紧,所以要将承重块暴露于模块顶端。其条款是从爱尔兰模块 建筑安装条款中翻译过来的

现场安装各部位外观检查等级应符合表13的规

表13模块安装现场各部位外观检查等级

钢结构焊接工程的检验批可按下列原则划分: 1安装焊缝,以区段组成检验批; 2多、高层结构,以每层的焊缝组成检验批。 注13:钢结构焊接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钢结构施工检验批的检验要求。考虑模块建筑工程验收批 的焊缝形式不同,为了便于检验,可将焊接工程划分一个或几个检验批。 8.5.3 焊缝应冷却到环境温度后方可进行外观检测,无损检测应在外观检测合格后进行,具体 检测时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的有关规定。焊缝施焊后,应按 照焊接工艺规定,在相应焊缝及部位做出标识。 8.5.4 焊接完成后对焊缝进行防腐处理,涂装前应清理焊渣、焊疤等污垢,钢材表面处理应符 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宜采用人工打磨处理,除锈等级不低于St2

9.1.1 模块建筑体系的工程项目中的每一栋建筑为一单位工程。其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和分项 工程的划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的有关规定。 注1:通过模块项目在我国的实践,将工程项目中的每一栋建筑作为一个单位工程是可行的。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对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 程的划分都做了明确的有关规定。模块建筑包括有许多相关的分部工程,如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建 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屋面分部工程,建筑给排水、通风、电气等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电 梯分部工程等。与这些分部工程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均适用于模块建筑, 但由于模块建筑有自身的特点,本标准中除特别重要的质量检验要求外,凡是与其他国家现行标准具有完 全相同的质量检验要求的内容均仅引用相关标准名称和标准号。这样,一方面突出了与模块建筑的特 点相关的质量检验要求;另一方面,本标准的具体条款不抄录与其他标准完全相同的质量检验要求的 相关条款,也避免了断章取义

模块建筑体系工程中,基础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尚应包括基座钢梁安装分项工程。主 结构分部工程应包括抗侧力结构体系子分部工程、集成建筑模块安装子分部工程。抗侧力结 体系子分部工程中,其分项工程应包括抗侧力结构体系、钢构件安装。集成建筑模块安装子 部工程中,其分项工程应包括模块的定位、模块的焊接、紧固件连接及模块的防火、防水工程 分项工程的划分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基础上, 加的部分应符合表14的规定。

还十分短 收统一标准》GB50300中, 体结构分部工程中还缺少适用于模块建筑的子分部工程。为了便于模块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本标准 根据目前现场工程施工中的工程经验,初步规定了建筑模块体系工程中,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包括抗侧 力结构子分部工程和模块安装子分部工程两大部分。 由于模块体系的特点,引入了抗侧力结构子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的划分兼顾了模块建筑的特点。在抗侧 力结构中的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与普通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工程完全相同。

现场在验收前,应审查模块进场资料和复验文件。 注3:由于模块作为产品进入现场,在安装前应完成对模块的复验,在单位工程验收前应对模块的质量 件进行检查

9.1.4 现场现浇混凝土工程与钢结构工程的验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现浇混凝土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的有关规定执行; 2钢结构工程的基座钢梁安装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 贡量验收标准》GB50205的有关规定。 注4:模块建筑工程中包括有许多相关的分部工程。由于模块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与常规工程不同,这些 不同的分部工程的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也均不同,除模块建筑的特殊要求外,其他质 量验收合格标准应分别见各分部工程(各子分部工程)各自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填写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有关规定。 9.1.5 模块建筑体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标准》GB50202及《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的有关规定 注5:见注4 9.1.6 工程验收的组织及程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的有关规定。模块建筑单位工程(子单位)的质量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注6:见注4 9.1.7 工程资料的整理、组卷、电子档案的建立应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 管理规范》DGJ32/TJ143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要求。 8.1.9对模块连接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检查下列内容: 1现场进行焊接工作的焊工的资格证; 2按焊接施工详图要求制定的焊接计划; 3经焊工和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的、记录所有焊接连接点质量的表单; 4对模块成品的保护措施和操作说明书

9.1.4 现场现浇混凝土工程与钢结构工程的验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现浇混凝土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的有关规定执行; 2钢结构工程的基座钢梁安装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的有关规定。 注4:模块建筑工程中包括有许多相关的分部工程。由于模块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与常规工程不同,这些 不同的分部工程的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也均不同,除模块建筑的特殊要求外,其他质 量验收合格标准应分别见各分部工程(各子分部工程)各自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填写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有关规定。

工程验收的组织及程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 的有关规定。模块建筑单位工程(子单位)的质量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工程资料的整理、组卷、电子档案的建立应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 管理规范》DGJ32/TJ143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要求。 8.1.9对模块连接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检查下列内容: 1现场进行焊接工作的焊工的资格证; 2按焊接施工详图要求制定的焊接计划: 3经焊工和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的、记录所有焊接连接点质量的表单; 4对模块成品的保护措施和操作说明书

9.2基座钢梁与预埋件

表15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和钢尺现场实测。

表15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经纬仪、

位轴线、基础上柱的定位轴线和标高的充许偏

注4:基座钢梁安装是模块建筑安装中的首要环节, 其安装质量直接影响到首层模块的连接平整度与垂

建筑物的定位轴线与基础的 安装质量,故应给予高度重视

基座钢梁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钢尺测量。 9.2.5 地脚螺栓(锚栓)尺寸的偏差应符合表16的规定。

基座钢梁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钢尺测量。 9.2.5 地脚螺栓(锚栓)尺寸的偏差应符合表16的规定。

基座钢梁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 50205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钢尺测量。 9. 2. 5 地脚螺栓(锚栓)尺寸的偏差应符合表16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基础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处。 检验方法:用钢尺现场实测。

表16地脚螺栓(锚栓)尺寸的允许偏差

基座钢梁的安装应严格按图纸规定的轴线方向和位置定位,吊装过程中应使用经纬仪严格 水平度,并及时定位。安装的水平度、现场吊装误差范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 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座钢梁的中心线位置允许偏移应为土10mm; 2基座钢梁上表面(立柱承重部位)标高的允许偏差为土0.5mm; 3基座钢梁接头处上表面高差的允许偏差为1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钢尺测量,水准仪检查。 注5:由于基座钢梁的宽度比需求大得多,所以基座钢梁中心线的偏差就比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 工规范》GB50755放宽的多,但平整度比一般钢结构工程要求严格。在模块立柱下如果平整度偏差比 较大,还应用不锈钢垫片进行调整,

表17现浇抗侧力结构混凝土构件中预埋件位量

主6:现浇混凝土抗侧力结构中预埋部件的允许尺寸偏差应适当从严控制,以便于模块连接。 模块建筑中只有在首层连接有预埋普通螺栓,由于在基座钢梁上采用U形开槽连接,所以螺栓中心位置偏 移值比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中的规定值适当放大。与抗侧力 结构的连接件后焊在预埋件钢板上,设计时考虑到混凝土振捣时会影响预埋件钢板,因此比现行国家 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中的规定值适当放大,

装过程中尺寸允许偏差的控制应满足表18的要求

表18模块安装允许尺寸偏差

模块间的水平连接、模块间的垂直连接、模块与抗侧力结构的连接要严格控制施工精度 上下模块间的顶紧接触面应有75%以上的面积重合,水平相邻模块间的缝隙允许偏差为土5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钢尺、塞尺检查,

9.3.3 模块吊装前,应检查模块外露钢构件的变形及涂层剥落等情况,若有发现,应进行矫正和 修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3. 4 模块顶面应干净,不应有疤痕、泥沙等污垢。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3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4.1 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焊接材料在使 前,应按其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书和烘焙记录, 注7:焊接材料对钢结构焊接工程的质量有重大影响,其选用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 对于进场时经验收合格的焊接材料,产品的生产日期、保存状态、使用烘焙等也直接影响焊接质量。 本条规定了焊条的选用和使用要求,尤其强调了烘焙状态,这是保证焊接质量的必要手段, 9.4.2 焊工应按所从事钢结构的钢材种类、焊接节点形式、焊接方法、焊接位置等要求进行技术 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合格证书规定的认可范围内施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9.4.3 施工单位在安装之前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 见范》GB50661的有关规定,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编写焊接工艺规程并应遵照执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焊接工艺规程和焊接作业记录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书和烘焙记录。 主7:焊接材料对钢结构焊接工程的质量有重大影响,其选用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 对于进场时经验收合格的焊接材料,产品的生产日期、保存状态、使用烘焙等也直接影响焊接质量 本条规定了焊条的选用和使用要求,尤其强调了烘培状态,这是保证煌接质量的必要手段

焊缝观感达到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楚干净: 检查数量: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少于3件。 检查方法:且测检查。

9.5模块防火、防水工程

9.5模块防火、防水工程

9.5.1 对模块之间的空腔所做的防火构造处理和模块在外墙面的连接处的封堵进行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与图纸核对,检查操作人员每日填写的、经检测人员检查并签字,且已提交现 场管理人员存档的防火检查表单。 9.5.2 检查塑料排水管道穿越楼层、防火墙、管道井井壁处设置的阻火装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9.5.3 模块与模块之间、模块与抗侧力结构、模块内部等部位的接缝处构造应满足设计文件所要 求的防水性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与设计图核对。

9.6其他分部工程的验

GB 50089-2018 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9.6其他分部工程的验收

9.6.1 模块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50210、《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354 的有关规定。 注8:模块建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电梯工程、外墙外保温工程的质量验收与常规建 筑工程无区别,可直接依据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屋面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与常规工程的区别主要在于顶层模块与抗侧力结构连接节点处有特殊的防水处 理要求,应加强质量验收,以防止漏水。 9.6.2 外墙外保温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的有关规定,并应提供有资质的部门完成的相关 试验检测报告。 注9:同注8 9.6.3 屋面混凝土以外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的有关规定。 注10:同注8 9.6.4 电梯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的有关规 定。 注11:同注8 9.6.5 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有关 规定。 9.6.6 给水、排水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及其他国家现行有关给水排水工程的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外,尚应 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 1给水排水系统各项试验应满足要求。给水管道和密闭水箱(罐)应做水压试验;阀门应 进行强度严密性试验;敲口水箱应进行满水试验,隐蔽或理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 试验,室内的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试验,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卫 生器具交工前应做满水和通水试验。试验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各项水压试验记录、系统试压记录、满水试验记录、通球试验记录、通水 试验记录等。 I一般项目 2穿墙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在管道全部安装完成且进行系统试压、冲洗后,应采用难燃

或不燃材料填实。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并检查系统试压记录。 3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方可使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并检查冲洗和消毒记录。 注12:模块建筑与常规工程的不同之处在于模块建筑的设备管线需要在施工现场再次进行连接,而模块建 筑的防水工作是该体系控制质量的重要内容。因此,要求在施工现场,待模块间的给水、排水管线连 接工作完成后,还需进行与防水相关的各种试验,并做好记录。对模块建筑的给水、排水工程的质量 验收,除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常规要求进行 检查外,还应严格把控这一环节。 9.6.7 模块建筑体系电气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303及其他国家现行有关电气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I主控项目 1电气系统应做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空载试运行和负荷试运行, 建筑照明通电试运行等试验,试验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的有关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各项试验记录。 2当模块与模块间有水平管线穿越时,穿墙套管或电气导管应与两端模块内电气导管可靠 连接,金属导管应设置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线;当模块与抗侧力结构间有水平管线穿越时,应 确保入户门上方吊顶内的结构墙体上设置预留洞口,供入户管线或线槽穿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结构墙体上预留洞口。 3建筑防雷引下线宜利用模块内角部钢柱,并应保证各层模块间角部钢柱的可靠连接;模 块与抗侧力结构现浇混凝土部分的连接处,应保证钢柱与现浇部分的钢筋电气贯通;模块与屋 顶女儿墙部分的连接,应满足电气专业关于防雷接地的要求,保证钢柱与女儿墙内作为防雷引 下线的钢筋连接使得电气贯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以及观察检查角部钢柱的连接。 Ⅱ一般项目 4户内配电箱、弱电箱安装位置正上方吊顶处均需预留活盖板,便于施工人员现场穿线及日 后检修或换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结构墙体上预留洞口。 注13:本条与给水、排水工程相同,模块建筑与常规工程不同之处在于模块间的电气管线需要在施工现场 再次进行连接。因此要求在施工现场,待模块间的电气管线连接工作完成后,还需进行与电气工程相 关的各种试验,并做好记录。对模块建筑的电气工程的质量验收,除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常规要求进行电气工程的检查外,还应严格把控这一环节。 9.6.8 模块建筑体系通风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 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及其他国家现行有关通风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或不燃材料填实。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并检查系统试压记录。 3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方可使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并检查冲洗和消毒记录。 注12:模块建筑与常规工程的不同之处在于模块建筑的设备管线需要在施工现场再次进行连接,而模块建 筑的防水工作是该体系控制质量的重要内容。因此,要求在施工现场,待模块间的给水、排水管线连 接工作完成后,还需进行与防水相关的各种试验,并做好记录。对模块建筑的给水、排水工程的质量 验收,除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常规要求进行 香外,还应严格把控这一环节,

模块建筑体系通风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 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及其他国家现行有关通风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空调管道在不同模块之间或与抗侧力结构内管道连接时,应连接严密,接口不应 没置在墙体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Ⅱ一般项目 2管道安装好以后,预留孔隙应填实,穿越防火墙处洞隙应采用难燃或不燃材料封堵。外 墙预留洞口在管道安装后,应采用防水密封材料封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注14:本条与给水、排水工程和电气工程相同,模块建筑与常规工程不同之处在于模块间的通风管道需要 在施工现场再次进行连接。因此要求在施工现场,待模块间的通风管道连接工作完成后,还需进行与 通风工程相关的各种试验,并做好记录。对模块建筑的电气工程的质量验收,除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通 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常规要求进行通风工程的检查外,还应严格把控这一环 节。

1风管、空调管道在不同模块之间或与抗侧力结构内管道连接时,应连接严密,接口不 没置在墙体内DB11/T 1322.29-2018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9部分: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

屋面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的有关规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 1卷材防水材料及其配套材料应具有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报告,各项性能指标必须符合设计 要求; 检查数量:每批次的10%,不少于3组。 检查方法:检查质检报告。 2卷材防水层在天沟、檐沟、水落口和伸出屋面管道等处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抽查10%,不少于3点。 检查方法:触摸观察。 II一般项目 3顶层模块与核心筒连接节点处,应封堵难燃或不燃材料,并应结合屋面防水做防水处理; 在屋面与核心筒交接处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尺测量。 4预制屋面板的板缝间应用1:3水泥砂浆填实、抹平。 检查数量:抽查总数1/3。 检查方法:观察。 5采用预制屋面板时,屋面找平层材料质量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找平层排水坡度应 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5mm。 检查数量:抽查总数1/3。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记录,用水平仪、靠尺、塞尺检查。 6卷材防水层搭接缝应粘(焊)牢固,密封严密,不得有皱折、翘边和鼓泡等缺陷,收头 与基层固定牢固、缝口封严。 检查数量:抽查总数10%,不少于3点。 检验方法:触摸观察。 7卷材的铺贴方向应正确,坡屋面应沿屋脊从下而上铺贴,卷材搭接宽度的充许偏差为 10mm 检查数量:抽查总数10%,不少于3点。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注15:屋面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与常规工程的区别主要在于顶层模块与核心筒连接节点处有特殊的防水 处理要求,应加强质量验收,以防止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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