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51373-2019-T:兵器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无水印 带标签)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技术要求》GJB5120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测站设计规定》HG/T20501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 《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2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JTS/T 119-2018 远海区域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兵器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
《兵器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1373一2019,经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5月24日以第129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对我国兵器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进 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环境保护设计中的实践经验,参 考了国内相关法规、技术标准,编制出本标准。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 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兵器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 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相关条文说明,对条 文规定的自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 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
7.3机械、光学电子类固体废物
1.0.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项 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投产使用。”其原则体现了“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理 念,必须坚决执行。
3.1.7为便于进行常规监测,要求在废气净化设施设计中设置必 要的监测采样口。
3.2废气、粉尘的治理
3.2.1含氮氧化物的废气处理方法的确定与氮氧化
·士百炎化物 排放总量、主生产线的具体情况都有关,方法的选择上既可以选择 种处理方法,也可以组合儿种处理方法,具体需要按照工艺特 点,选择最经济合理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氮氧化物废气排放 量少的,可采用吸附法、水或碱液吸收法进行处理;氮氧化物废气 非放量较大的,可采用吸收还原法进行处理;废气中氮氧化物浓度 高或废气排放量大的,宜采用水加压吸收法进行处理
3.2.3对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有机废气进行回收,不仅能
前常用的湿式除尘器为水浴除尘器,因水浴除尘器中的药粉 水中,不易发生爆炸。如果采用其他类型的除尘器,应有可靠 全防爆措施。
3.2.12兵器行业的现有设施大多是野外焚烧作业。对于
集中连续式焚烧炉销毁工艺的作业,其污染物排放可参照国家标 准有关规定执行。
集中连续式焚烧炉销毁工艺的作业,其污染物排放可参照
3.2.13出于安全生产的方面考虑,剧毒废气应严格
净化系统独立设置,也可避免剧毒物质通过风管和风口窜入其他 房间。设置备用净化装置可保证剧毒废气在任何时候都得到有效 处理。
3.2.14运行监测与控制装置可保证环保设施的有效运行,有利
3.2.14运行监测与控制装置可保证环保设施的有效运行,有利 于废气达标排放。
漆室、水帘喷漆柜、水帘喷漆室等。废气净化设备的选择可根据生 产方式、产品外形尺寸、运行管理等因素确定
化工、机械工业、电子工业相类似的生产工序。这些生产工序的废 气防治设计,在满足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可参照相关行业的有关规 定执行。
4.1.1本条提出生产用水的一水多用、中水回用等措施,是减少 水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防治水污染的有效途径。 4.1.2本条仅对兵器企业的建设项目排水情况进行了初步划分, 在进行废水处理时,应根据废水治理工艺对各类排水系统进行组 合与划分,
4.1.4本条是关于生产废水收集的原则规定和对回用水
(1)由于废水中的污染物质不同,其处理方法也会不同,所以 不同污染物质的废水宜单独收集,以便制订合理的废水处理流程。 如果将不同性质的污染物废水混合收集,会增加废水处理难度,既 会提高废水处理的成本,会直接影响废水的达标排放或回用水 水质。 (2)废水中所含的污染物性质相同,但污染物浓度相差较大 时,也应分别收集。主要考虑对不同浓度的废水,处理方法也存在 较大差别。兵器工业高浓度废水的排出方式一般为不定期间歇排 放,对污染物质相同但浓度不同的废水进行单独收集,可避免废水 收集池内因浓度负荷冲击对废水处理产生不利影响。 (3)由于清洁生产废水中污染物质相对较少,处理成本低,为 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宜重复使用或处理后回用。为保证生产产 品的质量,回用水水质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4.1.10为保护环境不被存储和使用有毒有害化学药品的外泄而
4.1.10为保护环境不被存储和使用有毒有害化学药品
.1·10 为保护环境不板存储和使用有每有害化字药品的外他而 受到污染,提出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对危化品应 实行专库贮存,且对此类危化品的运输、贮存、使用需遵照相关 规定。
设置应急事故水池主要用于当发生事故时,防正有毒有 直接外流,污染周边环境或引起二次污染;事故废水必须进 的处置,防正废水直接外排,
类繁多,排出的废水水量、水质变化较大。一些新的药剂品种不断 通现,生产这些药剂的废水中天多含有毒有害物质,处理难度较 天,其中有些新的药剂废水尚无成熟的处理经验,所以一方面强调 在无成熟经验时,应通过小试或中试确定处理工艺及参数;另一方 面督促在新产品研发中,应同时研究废水治理的方案。同时对废 水处理方法和处理工艺,鼓励采用成熟可靠和行之有效的新技术、 新方法、新材料、新设备。
4.1.12火工品药剂(药粉)的废水沉淀池和废水处理过
固体沉渣和污泥中含有大量的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所以
染治理适用本法”,所以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及工艺生产母液等 液态废物的处置应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对 于列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液态废物,包括废槽液及工艺生产母液 等,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稀释排入生产废水排水管网
4.2.1 由于我国是严重缺水的国家,充分利用水资源是极其重要
的。因此,在工程设计中,要注意严格控制新鲜水的用量,以达到 水资源的合理使用。 4.2.2用于设备、场地、墙壁、地面等的冲洗水和受污染场地的初 期雨水,其中均含有大量的污染物质,若不进行相应的处理就直接 排出,会污染环境。
4.3生产废水的水量和水质
4.3.1、4.3.2不同的生产工艺在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废水量、废水 水质不同。废水水量和水质资料可通过以下儿种方法确定: (1)一般按各生产线(设备)平均小时废水量和废水水质加权 平均计算确定。 (2)由生产工艺过程中的物料平衡计算确定。 (3)参考同类企业生产的废水排水量和水质或通过实际测量 确定。
.6弹药装药类生产废水处理
兵器工业中弹药装药废水处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弹药装药 废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816等的有关规定执行,废水出水水质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弹药装药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470.3的有关规定。
4.7.1~4.7.3兵器工业中的机械加工、光学、电子类等产品的加 工和生产过程与常规的机械、电子类行业相同,因此对此类生产废 水的处理按现行国家标准《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50894、《电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814、《电镀废水治理 设计规范》GB50136等的有关规定执行。 因《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2002一2010是由北京中 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编制、环
境保护部发布的行业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涵盖了兵器行业主 要的电镀废水处理工艺和治理方法,故在兵器行业的电镀废水处 理治理工程中可按该标准相关内容实施
4.8废水处理站总体设计
4.8.1生产火工药剂和火工制品的生产企业,其全厂性的生产废 水成分比较复杂,为减轻全厂性废水处理或回用系统的负荷(或冲 击负荷)和降低废水的处理成本,对工厂中污染较为严重的废水 应先进行预处理后,再排入全厂综合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4.8.6条文所提及的药剂、污泥、废渣等不能露天或随处堆放,以
4.9.2~4.9.4条文对废水处理系统运行和控制提出了要求。仪 器、仪表的设置用于监测和控制废水处理系统运行工作状态和系 统运行效果
实时在线监测装置的要求
4.9.7为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某些在线监测仪对
度、湿度等有严格的要求。
机关、事业等对外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也应参照执行。
过建筑结构传播至室内的噪声等多种声源。建筑物室内等效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 的有关规定。
5.1.4对于占人群很小一部分的比较敏感的人来说,当人耳突然
受到140dB~150dB的极强烈噪声作用时,可使人耳发生急性外 伤,一次作用就可使人耳聋。因此规定脉冲噪声C声级峰值不得 大于140dB。对射击场所等人员直接接触强烈直达声源的场所: 在自前尚无行之有效的技术手段的条件下,可以采用个人防护等 变通途径
5.2.1噪声控制设计包括外环境噪声控制和内环境噪声控制。 外环境噪声控制主要包括厂址选择、总平面设计等,内环境噪声控 制主要包括车间布置、工艺设计、噪声控制技术措施等。这两个环 节缺一不可。良好的外环境噪声控制设计,可以节省内环境噪声 控制的工程量。良好的内环境噪声控制设计,便于外环境噪声达 到容许排放强度。
声控制设计较为困难,通过场址选择、地形利用、控制声源的指向 性等方式,可有效改善对外部环境的噪声污染
2.3噪声控制设计中,采用“动静分区”可获得良好的降噪
5.2.3噪声控制设计中,采用“动静分区可获得良好的降噪和经 济效果,声源集中布置,便于采用隔音的方式隔绝噪声,这是控制 噪声最直接有效的方式。
2.4低位布置的方式包括放置地下、降低高程、建筑覆土
式。这些方式可以有效地缩小噪声的污染范围,如高噪声的销毁 塔,采用建筑覆土方式后,隔绝噪声效果很好。利用地形、地物等 遮挡噪声的方式,可以使对噪声敏感的建筑位于屏障的声影区中 而获得保护
噪声的工艺和设备代替高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吸声降噪只能降低 混响声,而对直达声无效,且吸声处理通常需要较多的材料和投 资。一般吸声降噪效果为4dB~10dB,而消声、隔声等措施能够较 容易地获得20dB以上的降噪量。但对于某些混响严重的厂房车 间,不适于采取其他的噪声控制措施,或采用了噪声控制措施效果 不理想时,吸声处理可以改善工作人员对噪声的主观感受,不失为 种现实有效的方法。因此,噪声控制设计应在对生产工艺、操作 维修、降噪效果和技术经济性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择优选择。
5.2.6综合噪声控制技术措施指同时采用消声、隔声、吸声设计,
5.2.7噪声控制选用的设备
根据各种设备噪声的产生机理,合理采用针对性的消声降 ,从源头控制噪声源向外辐射噪声,是消除直达噪声的最有
噪技术,从源头控制噪声源向外辐射噪声,是消除直达噪声的最有
5.3.2工艺设计中应优先采用减少冲击性、减少硬性连接
5.3.2工乙改计中应优先未用减少冲击性、减少硬性连接、减少 运输落差、减少高压气体排放等低噪声工艺。工艺设计在降低噪 声源影响方面有重要作用,合理的工艺设计可以将噪声源影响降 低到最小程度
5.3.3空气动力性噪声通常声功率高,传播范围较远,应送
5.3.4高噪声源隔声维护结构的孔洞易向外辑
噪设计的薄弱环节,须加以重视。当泄漏的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 大时,应设计安装消声器,消声器的消声量原则上应与维护结构隔 声量相匹配
装维修需求等确定。其最终的安装效果为受声点噪声自标值需满 足该环境容许的噪声级。
5.4.1根据各种设备噪声的分布情况,合理采用针对性的隔声降 噪技术,将噪声源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是消除环境噪声的另一个有 效途径。
的降噪措施。声源集中布置时,可采用隔声罩或隔声间;遮挡声源 传播路径时,可采用隔声屏障;隔声接受者工作地点集中时,可采 用隔声间。轻型隔声罩、隔声间的隔声量一般为20dB~30dB,重 型隔声间的隔声量一般为40dB~50dB,隔声屏障的隔声量一般为 10dB~20dB
化,便于工作人员在隔声间里进行远距离监控操作,也便于缩小降 噪措施实施范围和节约投资成本。为了保证工艺流程的连续性可 以选择隔声屏障,但隔声效果一般,且要同时对噪声区域进行吸声
处理才能发挥隔声屏障的作用
5.4.4隔声维护结构的选择与设计应根据声源的特性、所需隔声
5.4.5组合墙指带有门或窗的隔墙。通常普通门窗的隔声量1
于一般墙体,故组合墙的总隔声量经常小于墙体的隔声量,单一地 提高墙体的隔声量是无意义的。应该根据“等传声量”原则,使墙 的隔声量略高于门窗的即可。简单取用时,较为经济的做法可采 用墙的隔声量值大于门窗的隔声量值10dB左右即可。当墙体隔 声量要求较高时,对门窗等薄弱环节的隔声量应提高使之相匹配。 如可使门窗面积尽量小,门采用声闸等。辅助生产、生活用房等工 作场所,受加工车间、动力站房、产品试验等高噪声场所的干扰较 大,室内环境噪声污染主要为通过建筑结构传播至室内的噪声,隔 声设计时应采取分区设计,并注意加强对声传播途径,如墙体尤其 是门窗等薄弱环节的设计
5.4.6与单层墙相比,同样重的双层墙(采用空气间层或者在
空气间层中填充吸声材料)具有较大的隔声量,或是同样隔声量 的双层墙可减轻结构重量,仅靠提高墙体的厚度来提高隔声量 不合理,也不经济。双层墙能够提高隔声能力,主要原因在于空 气间层的作用。空气间层的厚度为7cm~9cm时比较经济,在 天多数的频带内可以增加隔声量6dB~8dB。双层墙间的声桥 会产生较大的隔声量损失,故双层墙间应尽量减少声桥。在空 气间层内填充一定厚度的吸声材料,可以降低空腔内的声能量 密度,提高中空构造的隔声性能。实际工程中,按上述原理构造 的轻质隔墙,已经可以达到240砖墙的隔声量,而其单位面积质
5.5.1根据噪声在室内环境中产生的声场效果,合理
的吸声降噪技术,减弱直达噪声和反射噪声的叠加,是消除环境噪 声的被动却有效的途径。
5.5.2吸声结构的选择与设计应根据声源的分布、所需降噪量 安装维修经济等确定,其最终的实施效果为受声点噪声目标值需 满足该环境容许的噪声级
5.5.2吸声结构的选择与设计应根据声源的分布、所需降
当所要求的平均吸声系数大于0.5时,经济上已不合理甚至难以 做到,此时,只依靠吸声处理来降低噪声将难以奏效,应采取其他 补充措施。
5.5.4吸声材料构造相对复杂、造价较高,故应根据房间形状、
源分布情况、吸声降噪目标等因素合理确定吸声措施实施的区域, 最有效地发挥吸声材料的作用。高噪声动力站房,如空压机房、风 机房、冷冻机房、水泵房、真空泵房等,在顶棚或侧墙安装吸声材 料,可降低室内混响噪声,同时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5.5.5室内超强噪声不仅影响人员正常的生活与工作
建筑物,影响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如兵器工业工程建设项目中 的室内射击场所,因直达声与混响声的共同作用,接收点上的声压 级要比室外高出约10dB~15dB,故建议这种场合加强吸声处理。 经济条件容许的情况下,吸声处理不局限于噪声源附近,可采用全 墙或整个顶棚设置吸声材料
5.5.6确定了材料的吸声系数后,应合理选择吸声材料与构造
安装方法等。选择材料时,要注意材料的机械强度、施工难 经济性、装饰效果以及防火、防潮等。
6.0.1对振动进行评价时,通常采用振动频谱和振级作为评估 量。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振动》GB10070、《城市区域环 境振动测量方法》GB10071及其他行业相关规范均采用振动加速 度振级(dB)作为评估量。本条也提出评价振动对环境的影响宜 采用振动加速度振级。根据国际环境振动标准1SO2631和我国 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GB10071中规定加 速度振级VAL(dB)的计算公式为:
VAL=20lg(arms/α)
6.0.4现行国家标准《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894中
定了居民区的防振卫生防护间距的要求,而兵器工业企业 在这些振源类型。因此本条提出工业企业邻近居民区时, 的防振卫生防护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工业环境 计规范》GB50894的有关规定
完整性,因此工业企业邻近文物古建筑时,对文物古建筑的振动限 值应满足文物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由于现行国家标准《古建筑 防工业振动技术规范》GB/T50452为推荐性规范,本条提出宜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古建筑防工业振动技术规范》GB/T50452 关规定。
6.0.8爆炸试验塔、爆炸水池等爆炸试验设施,根据具
DB37/T 3387-2018 城市河道淤泥利用规范大药量、与相邻或相近建筑物的距离等情况采取隔振沟等隔振 措施。
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
7.1.1对固体废物管理应优先考虑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在源头 进行控制
物在厂内进行资源化利用,不能利用的,应对其进行收集、处置 管理。
7.1.6列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
中的危险废物,要按相应规定执行
中的危险废物,要按相应规定执行。
GTCC-116-2019 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3机械、光学电子类固体废
7.3.1铁屑、钢屑、铝屑、铜屑等固体废物含油(乳化液)后,存 程中产生的渗滤液属危险废物,若流失会造成环境污染,因此含 油(乳化液)较大时,应先在产生点进行废油(废乳化液)收集,贮存 场所要设置防雨淋、渗滤液收集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