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ECS 535-2018 钢骨架集成模块建筑技术规程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中的相关规定 撞击能量最高为900J,降落高度最高为2m,试验次数不小于1 次,同时试件的跨度及边界条件必须与实际工程相符。除幕墙体 系外的外围护系统,应提高耐撞击的性能要求。外围护系统的室 内外两侧装饰面,尤其是类似薄抹灰做法的外墙保温饰面层,还 应明确抗冲击性能要求。 防火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的相关规定,试验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构件 耐火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9978.1和《建筑 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8部分:非承重垂直分隔构件的特殊要 求》GB/T9978.8的相关规定。 2功能性要求是指作为外围护体系应该满足居住使用功能 的基本要求。具体包括隔声性能、热工性能等方面。 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的相关规定。 热工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和《夏热冬暖 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的相关规定。 3耐久性要求直接影响到外围护系统使用寿命和维护保养 时限。不同的材料,对耐久性的性能指标要求也不尽相同。经耐 久性试验后,还需对相关力学性能进行复测,以保证使用的稳定 性。对于以水泥基类板材作为基层板的外墙板,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外墙用非承重纤维增强水泥板》JG/T396的相关规定, 满足抗冻性、耐热雨性能、耐热水性能以及耐干湿性能的要求。 4结构性能应包括可能承受的风荷载、积水荷载、雪荷载、 冰荷载、遮阳装置及照明装置荷载、活荷载及其他荷载,并按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和《建筑抗震设计 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对承受的各种荷载和作用以垂直王
屋面的方向进行组合,并取最不利工况下的组合荷载标准值 构性能指标。
GB-T 50375-201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筑的主体结构楼层最大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的3倍)下检测 不应发生严重破损。
1连接节点的设置不应使主体结构产生集中偏心受力,应 使外墙板实现静定受力。承载力极限状态下,连接节点最基本的 要求是不发生破坏,这就要求连接节点处的承载力安全度储备应 满足外墙板的使用要求。 2外墙板可采用平动或转动的方式与主体结构产生相对变 形。外墙板应与周边主体结构可靠连接并能适应主体结构不同方 向的层间位移,必要时应做验证性试验。采用柔性连接的方式, 以保证外墙板能适应主体结构的层间位移,连接节点尚需具有 定的延性,避免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施工极限状态下应力集 中或产生过大的约束应力。 3宜减少采用现场焊接形式和湿作业连接形式 4连接件除不锈钢及耐候钢外,其他钢材应进行表面热浸 镀锌处理、富锌涂料处理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腐防锈措施
4.6.11本条规定了外围护系统中外门窗的设计要求。
1采用在工厂生产的外门窗配套系列部品可以有效避免施 工误差,提高安装的精度,保证外围护系统具有良好的气密性能 和水密性能要求。 2门窗洞口与外门窗框接缝是节能及防渗漏的薄弱环节, 接缝处的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和保温性能直接影响到外围护系统 的性能要求,明确此部位的性能是为了提高外围护系统的功能性 指标。 门窗与洞口之间的不匹配导致门窗施工质量控制困难,容易
造成门窗处漏水。门窗与墙体在工厂同步完成的预制外墙,在 工过程中能够更好地保证门窗洞口与框之间的密闭性,避免形 热桥,质量控制有保障,较好地解决了外门窗的渗漏水问题, 善了建筑的性能,提升了建筑的品质
3钢骨架模块体系外墙封板是厚度较薄的水泥纤维板等板 材,与保温钉的锚固力没有传统混凝土墙体力度强,施工质量不 易保证,仅靠保温钉与模块外墙封板的锚固安全系数较低,实际 工程设计时应特别注意,幕墙保温系统的固定宜仅考虑保温材料 与外墙基层的粘结承载力。 4.6.13我国幅员辽阔,太阳能资源丰富,根据各地区气候特点 及日照分析结果,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装配式建筑设计中充分利 用太阳能,设置在屋面上的太阳能系统管路和管线应遵循安全美 观、规则有序、便于安装和维护的原则,与建筑其他管线统筹设 计,做到太阳能系统与建筑一体化
4.6.13我国幅员辽阔,太阳能资源丰富,根据各地区气候特
4.6.13我国幅员辽阔,太阳能资源丰富,根据各地区气
及日照分析结果,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装配式建筑设计中充分 用太阳能,设置在屋面上的太阳能系统管路和管线应遵循安全 观、规则有序、便于安装和维护的原则,与建筑其他管线统筹 计,做到太阳能系统与建筑一体化
4.7.1对模块建筑设备与管线设计的要求,作如下说明
2可以采用包含BIM技术在内的多种技术手段开展三维管 线综合设计,对各专业管线在钢构件上预留的套管、开孔、开槽 位置尺寸进行综合及优化,形成标准化方案,并做好精细设计以 及定位,避免错漏碰缺,降低生产及施工成本,减少现场返工。 5设备与管线应方便检查、维修、更换,且在维修更换时 不影响主体结构。竖向管线宜集中布置于管井中。钢构件上为管 线、设备及其吊挂配件预留的孔洞、沟槽宜选择对构件受力影响 最小的部位,当条件受限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建筑和结构专业
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设计过程中设备专业应与建筑和结构专 业密切沟通,防止遗漏。 7设备管道与钢结构构件上的预留孔洞空隙处采用不燃柔 性材料填充
5卫浴架空层积水排除可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或采用间接 排水方式。 4.7.3对建筑供暖、通风、空调及燃气设计的要求,作如下 说明: 2当采用散热器供暖系统时,散热器安装应牢固可靠,安 装在轻钢龙骨隔墙上时,应采用隐蔽支架固定在结构受力件上; 安装在预制复合墙体上时,其挂件应预埋在实体结构上,挂件应 满足刚度要求;当采用预留孔洞安装散热器挂件时,预留孔洞的 深度应不小于120mm。 3管道和支架之间,应采用防止“冷桥”和“热桥”的措 施。经过冷热处理的管道应遵循相关规范的要求做好防结露及绝 热措施,应遵照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 T817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中的有关规定。 4.7.4所有需与钢结构做电气连接的部位,宜在工厂内预制连 接件,施工现场不宜在钢结构主体上直接焊接
8.3模块建筑应考虑内装部品的后期运行维护及其物权归属
4.8.3模块建筑应考虑内装部品的后期运行维护及其
问题,不同材料、设备、设施具有不同的使用年限,内装部品设 计应符合使用维护和维修改造要求。装配式建筑的部品连接与设 计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应以专用部品的维修与更换不影响共 用部品为原则;第二,应以使用年限较短部品的维修和更换不破 坏使用年限较长部品为原则;第三,应以专用部品的维修和更换 不影响其他住户为原则。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内装设计,应考虑后期改造更新时不影响 建筑主体结构的结构安全性,因此采用管线分离的方式,方便内
4.8.5装配式建筑内装部品采用体系集成化成套供应、标
4.8.11 外墙内表面及分户墙表面可以采用适宜干式工法要求 集成化部品,内装设计与室内设备和管线应进行一体化的集 设计。
浪费空间。在收纳系统的设计中,应充分考虑人的尺寸、人的 取物品的习惯、人的视线、人群特征等各方面的因素,使收纳 有更好的舒适性、便捷性和高效性。
5.1.3模块建筑由模块与抗侧力结构组成,楼板不连续
5.1.3模块建筑由模块与抗侧力结构组成,楼板不连续,水平 相邻模块之间以及模块与核心筒之间通过连接件可靠连接,保证 楼层平面内的整体刚度及水平荷载的有效传递,竖向相邻模块之 间通过连接件可靠连接,保证模块竖向荷载的有效传递。抗侧力 结构是整个模块建筑的抗侧力核心,设计应按承担全部的水平荷 载考虑。
。4参考国内外模块建筑房屋的工程应用经验,并结合我国
5.1.4参考国内外模块建筑房屋的工程应用经验,并结
5.1.5高层模块建筑抗侧力结构的高宽比,是对结构刚度、整 体稳定、承载能力和经济合理性的宏观控制,从结构安全角度
5.1.5高层模块建筑抗侧力结构的高宽比,是对结构刚度、整
5.1.7抗震设计的模块建筑结构,根据设防烈度、结
房屋高度区分为不同的抗震等级,采用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 模块建筑抗侧力结构按承担全部的水平作用效应考虑,设计时应 有效保证其抗震延性,因此本条提出其抗侧力结构构件的抗震等 级较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 要求提高了一级。模块建筑抗侧力构件的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国 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高层建筑混凝土 结构技术规程》JGJ3或《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 99等相关规定
5.1.8模块建筑结构体系属于新型抗震体系,结构关键部位及
表1采用混凝土核心筒抗侧力结构时的抗震性能设计目标
5.1.9双向地震作用下,混凝土核心筒设置竖向型钢后,墙肢 全截面的平均名义拉应力计算时,受拉面积可考虑按弹性模量换 算的型钢截面积核算,且平均名义拉应力不宜超过两倍混凝土抗 拉强度标准值,全截面型钢的含钢率超过2.5%时可适当放松,
5.2.1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对高层模块建筑的抗震性 能做了一系列试验研究。试验结果表明,采用集中布置抗侧力结 构的方式是可行和安全的。实际工程中抗侧力结构可结合建筑公 共区域功能空间布置,将剪力墙或框架、支撑等抗侧力构件集中 布置到公共区域的内部和外围而形成封闭抗侧力结构空间单元, 增强结构整体性。考虑到结构抗扭刚度需求,模块抗侧力结构形
成的结构空间单元数量宜为2个。
5.2.3结构平面布置应力求简单、规则,避免刚度、质
2.3结构平 直应刀求间单、规则,避免别皮、质量布 不均匀,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以及《高层民用建筑钢 结构技术规程》JGJ99进行结构平面不规则的判定。在钢骨架 模块建筑中,模块不承担水平力,只承担竖向荷载,核心筒等抗 则力结构按承担全部的水平荷载考虑,提供整个模块建筑的抗侧 列度,但实际工程中一般存在偏置,结构的重心和刚度中心存在 偏心距,地震力作用时结构将会发生扭转,当偏心距较大时,结 构的一些部位产生较大的位移,从而会降低各层的承载力。模块 建筑结构应注意控制结构重心和刚度中心的偏心距不宜过大,结 合实际工程经验数据,一般控制楼层平面偏心率不超过25%可 满足一般工程平面布置需求。且扭转不规则或偏心布置时,应计 入扭转影响,在规定的水平力及偶然偏心作用下,楼层两端弹性 水平位移(或层间位移)的最大值与其平均值的比值不宜大 于1.5。
5.2.5模块建筑的振动台试验和分析结果均表明,模块楼板
间、模块与核心筒之间采用钢板焊接的方式连接,整体刚度 大,能够满足在地震作用时将楼层水平剪力传递至核心筒 要求。
5.3.3模块现场拼装,模块之间通过楼板连接件构造连接,楼 板不连续,整体计算分析模型需考虑楼板面内变形影响。针对模 块设计特点:应按照分块弹性楼板和分块刚性楼板分别进行计 算。层间位移角由楼板分块刚性计算结果控制,其余参数由弹性 楼板计算结果控制;模块墙体钢骨架柱底部在钢骨架柱长度方向 与模块底板边梁焊接连接,钢骨架柱柱顶通过水平角钢相连,柱 顶焊接承重垫块与上层模块底板边梁之间实现刨平顶紧连接,可
传递轴向力,模块建筑在计算核心筒时偏于安全,柱按两端铰接 模型考虑,而设计模块钢骨架柱截面时,据模块墙体试验研究结 果,偏于安全取柱截面按两端铰接、上端铰接下端固结两种模型 工况设计包络值控制
5.3.6本条中各类结构的阻尼比是参考国家现行标准
5.3.7侧移限值是结构设计中的重要指标,本条中按引
5.5.3模块墙体钢骨架柱呈密柱布置形式,承担模块自身竖向 荷载作用,在水平荷载作用下,模块结构的刚度和整体性应能有 效保证模块墙体钢骨架柱变形的协调性与位移的一致性,确保相 邻上下层钢骨架柱竖向荷载的有效传递。模块建筑工程应用经验 表明,本条所列措施对模块结构的刚度和整体性贡献较大。
应力不均匀分布、模块制作精度与现场施工偏差等不利因素。模 块墙体钢骨架柱采用一端固结一端铰接计算假定时,钢骨架柱按 刚度分配计算得到的地震层剪力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 计规范》GB50O1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以 及《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中对框架柱的要求 进行相应调整。
5.5.7模块结构底部楼板的周边约束条件为铰接支承边,在
常使用荷载作用下会产生较大挠度变形,楼板设计应控制楼板 度小于上层模块底部楼板底面与上层模块吊顶桁架顶面之间的 离,确保上层模块的底板荷载不向下层模块的顶板传递
5.5.8模块间及其与抗侧力结构间的连接均为点式连接,水
5.5.8模块间及其与抗侧力结构间的连接均为点式连接
力的传递在连接点附近存在应力集中现象,因此应进行楼板应力 分析,根据分析结果进行连接件处楼板的构造加强,如采取钢筋 加密、加强、钢筋与板边槽钢焊接等措施,确保水平力的有效 传递。
5.6.1模块建筑的关键连接节点主要包括下列形式:
1建筑底部模块与下部结构的连接,包括模块底板边梁与 基座钢梁的连接,以及基座钢梁与下部结构的连接; 2同一平面内的楼板水平连接,包括模块与抗侧力结构之 间的楼板水平连接,模块角部之间连接以及相邻模块之间的楼板 水平连接; 3竖向相邻模块的连接,包括上下层模块钢骨架柱之间的 连接,上下层模块角部之间连接以及下层模块柱顶连接钢构件与 上层模块底板边梁之间的连接; 4模块建筑屋面结构与相邻下部模块之间的连接,模块建 筑的连接节点设计应充分考虑构造的合理性、施工的方便性、受 力的安全性以及与建筑功能的协调性,对于一些工作情况处于不
利的焊缝连接(如施工条件较差的高空安装焊缝连接强度),其 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相应的折减系数,折减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有关规定。 5.6.3模块底部支承结构承受上部模块荷载传递,会由此产生 小租活
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有关规定。 5.6.3模块底部支承结构承受上部模块荷载传递,会由此产生 变形,其变形大小应与模块底部标高的允许偏差大小相适应。 5.6.5模块间的水平连接应保证模块建筑结构楼板的整体刚度 与水平力的有效传递,应同时满足计算与构造要求,同时模块与 抗侧力结构的施工不同步,施工建造过程中两者之间存在沉降位 移差,模块与抗侧力结构之间的水平连接设计应考虑释放此位 移,应采用黄油涂抹等润滑措施。
5.6.5模块间的水平连接应保证模块建筑结构楼板的整体刚度
与水平力的有效传递,应同时满足计算与构造要求,同时模 抗侧力结构的施工不同步,施工建造过程中两者之间存在沉 移差,模块与抗侧力结构之间的水平连接设计应考虑释放! 移,应采用黄油涂抹等润滑措施
5.6.6竖向相邻模块的连接应通过计算与构造双控,计算!
相邻模块的连接设计应保证相邻上下层模块之间楼层剪力差 效传递,保证水平荷载作用下相邻上下层模块不发生相对错 同时本条也给出了构造要求,确保竖向相邻模块的连接可靠
6.2.5由于钢结构工程中的焊接节点和焊接接头不可能进
.2.5田丁钢结构 的焊按点和焊按接实不可能进行现 场实物取样检验,而探伤仅能确定焊缝的几何缺陷,无法确定接 头的理化性能。为保证工程焊接质量,必须在构件制作和结构安 装施工焊接前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根据焊接工艺评定的结果制 定相应的施工焊接工艺规范
6.2.7钢材表面的粗糙度对漆膜的附着力、防腐性能和
命有较大的影响。粗糙度大,表面积也将增大,漆膜与钢材表面 的附着力相应增强;但是,当粗糙度太大时,如漆膜用量一定 时,则会造成漆膜厚度分布不均匀,特别是在波峰处的漆膜厚度 往往低于设计要求,引起早期的锈蚀,另外,还常常在较深的波 谷凹坑内截留住气泡,将成为漆膜起泡的根源。粗糙度太小,不 利于附着力的提高。
6.3.1构件组装前,要求对组装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包括施工详图、组装工艺、操作规程等技术文件。组装之前,组 装人员应检查组装用的零件、部件的编号、清单及实物,确保实 物与图纸相符
6.3.2确定组装顺序时,应按组装工艺进行。编制组装工艺时, 应考虑设计要求、构件形式、连接方式、焊接方法和焊接顺序等 因素。
参考,如果参考钢平台的外形尺寸允许偏差,例如钢平台的又
线为6mm,对于模块来说就偏大,结合国外资料取钢平台所有 允许偏差的60%,与《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 JGJ227中墙体组装允许偏差接近。吊顶桁架为次结构构件,在 实际工程中可适当放宽,但装修完成后要满足其他专业要求。
6.5钢筋混凝土楼(屋)面板
6.5钢筋混凝土楼(屋)面板
6.5.2针对不同的混凝土浇筑量,本条规定了用于检查结构 件混凝土强度试件的取样与留置要求。本条规定的试件制作数 是满足设计要求龄期所做的,如需3d、7d、14d等过程质量控 试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6.5.2针对不同的混凝王浇筑量,本茶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 件混凝土强度试件的取样与留置要求。本条规定的试件制作数量 是满足设计要求龄期所做的,如需3d、7d、14d等过程质量控制 试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6.5.3本条对钢筋安装的允许偏差做出了规定,钢筋的位置对 构件的承载能力和抗裂性能等有重要影响。本条对保护层偏差的 要求和上部受力筋的位置加以控制。
6.5.3本条对钢筋安装的允许偏差做出了规定,钢筋的位置对 构件的承载能力和抗裂性能等有重要影响。本条对保护层偏差的 要求和上部受力筋的位置加以控制
6.5.4钢筋隐蔽工程反映钢筋分项工程的综合质量,在浇筑
凝土之前验收是确保受力钢筋的加工、连接和安装满足设计要 求,并在结构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6.6.1模块组装允许偏差是在本规程第6.3.6条模块骨架柱墙 体的外形尺寸允许偏差的基础上进行规定,其他方面没有改变, 只是对对角线的允许偏重新进行规定。
6.8.1本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现行市 场管理体制,增加了适应我国国情的中文质量证明文件及监理工 程师核查确认
止管道本身及管道接口渗漏。灌水高度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 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主要是按施工程序确定的,安装室内排
管道一般均采取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方法。从工艺要求看,铺完 管道后,经试验检查无质量问题,为保护管道不被砸碰和不影响 土建及其他工序,必须进行回填。如果先隐蔽,待一层主管做完 再补做灌水试验,一旦有问题,不易查找
6.9.1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检验工作,是施工 管理的停止点,其工作过程、检验结构要有书面证据,所以要有 记录,检验工作应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参加,施工单位为主 监理单位确认。 6.9.2暗配管要有一定的埋设深度,太深不利于与盒箱连接 有时剔槽太深会影响墙体等建筑物的质量;太浅同样不利于盒箱 连接,还会使建筑物表面有裂纹,在某些潮湿场所(如实验室 等),钢导管的锈蚀会印显在墙面上,所以埋设深度恰当,既保 护导管又不影响建筑物质量。 明配管要合理设置固定点,是为了穿线缆时不发生管子移 位、脱落现象,也是为了使电气线路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受到冲 击(如轻度地震)仍安全可靠地保持使用功能 每个接线端子上的电线连接不超过2根,是为了连接紧密 不因通电后由于冷热交替等时间因素而过早在检修期内发生松 动,同时考虑到方便检修,不因检修而扩大停电范围。同一垫圈 下的螺丝两侧压的电线截面积和线径均应一致,实际上这是一个 结构是否合理的问题,如不一致,螺丝既受拉力,又受弯矩,使 电线芯线必然一根压紧、另一根稍差,对导电不利。 漏电保护装置的设置和选型由设计确定。本条强调对漏电保 护装置的检测,数据要符合要求,本规范所述是指对民用建筑电 气工程而言,与《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相一 致。根据《电流通过人体的效应》,如电流为30mA、时间0.1s 是属于②区,即通常为无病理生理危险效应,且离发生危险的③
6.10.2由于模块在工厂预制,给水排水需要验收的隐蔽工程比 较多,所以在项目开工前,由业主、加工和监理项目方根据项目 的特点和对模块加工的了解程度,约定隐蔽工程的验收方式。
7.2.1对用于模块建筑工程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
7.2.1对用于模块建筑工程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 构配件、器具和设备件及材料进行进场检验,是控制模块建筑工 程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为把握重点环节,对涉及安全节能、环 保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应进行进场复检。 7.2.2、7.2.3模块的制作集成了多个专业、多个工种的技术和
7.2.2、7.2.3模块的制作集成了多个专业、多个工种的技术 工艺,应严格按设计单位的要求进行制作,模块安装施工企业 得随便进行更换
7.2.4模块生产和施工时,多个工种交叉在一起,为避免错 施工单位和监理(建设)单位均应在施工前制订相应的检测和 验计划,以保证质量验收工作有序地进行
7.2.4模块生产和施工时,多个工种交叉在一起,为避免错
备的防火、隔声等建筑物理功能要求,应检查生产单位出具的相 关的型式检验报告。当整个项目的墙体构造完全相同时,可共用 同一份型式检验报告。模块的隔声与节能等检测项目需要模块现 场安装完成后才能检测,所以这里不做要求。
2在施工现场,模块是作为一个产品进入的。虽然模块在 出厂时已经经过了严格的质量验收,但由于模块是整个工程中最 重要的产品,因此在进人施工现场后仍应进行模块的进场检验。 莫块进场检验的主控项目,主要是检查其在工厂生产阶段的各种 检验报告、各种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检验报告以及各种标识 等。由于此时模块为成品,许多隐蔽工程已在工厂完成,所以检 验的项目特别是对隐蔽工程的检验应该在模块加工前各方规定明
确,哪些可以资料互认,哪些应该见证取样。 进入现场的模块,自身已经是一个完整的结构,不得任意改 变模块的存放状态。为保证模块的吊装秩序及工程进度,模块堆 放顺序应与施工吊装顺序及施工进度相匹配, 4外观质量的严重缺陷通常会影响到结构性能、使用性能 或耐久性。模块是模块建筑的主体,已进场模块的外观质量不得 有严重缺陷。对已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根据缺陷的具 本情况提出技术处理方案,经设计和监理单位共同认可进行处 理,并应重新检查验收。 5模块的重量都比较大,应特别注意吊装过程中的安全问 题。吊具的设计计算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吊装工人应具有相 应的资质,并应经岗位培训。 6对于模块建筑而言,模块允许偏差的控制是十分重要的 模块允许偏差过大会影响安装的整体质量。本条规定允许偏差可 根据工程设计需要适当从严控制。 7、8模块进场检验的一般项目主要是不影响结构性能、安 装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等。预埋件、预留孔洞、设备管线应在 工厂准确就位,不得在现场剔凿,从而影响模块的质量。 7.2.7模块建筑有许多相关的分部工程,如地基与基础分部工 程,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屋面分部工程,建筑给水排水、通 风、电气等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电梯分部工程等。鉴 于本标准的编制原则是基本不重复于其他相关标准完全相同的条 款,因此,与传统的分项、分部工程完全相同的部分,其材料的 进场检验要求应完全执行相关标准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应分别 见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具体条款,本标准不再一一抄录
的特殊节点构造要求,保证模块在重力荷载作用下能自由垂直变
7.4.2模块的首层定位是模块安装的关键,基座钢梁与下面的 混凝土结构的连接为坐浆连接,模块与基座钢梁之间为贴脚焊 接。以首层槽钢作为基准点固定垂直定位激光器也是模块建筑的 持点,这样可有效控制建筑的外表面垂直度。 模块在水平向和竖向上的连接是模块安装的核心,各部位的 焊接要求和焊缝等级在设计图纸中已表示,应严格检查。 7.4.3在钢结构工程焊接施工中,焊工是特殊工种,焊工的操 作技能和资格对工程质量起到保证作用,必须充分予以重视。从 事钢结构工程焊接施工的焊工,应根据所从事钢结构焊接工程的 具体类型,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等要 求对施焊焊工进行考试并取得相应该证书。 由于钢结构工程中的焊接节点和焊接接头不可能进行现场实物 取样检验,而探伤仅能确定焊缝的几何缺陷,无法确定接头的理化 性能。为保证工程焊接质量,必须在构件制作和结构安装施工焊接 前,按照焊接详图要求制订焊接计划,焊接计划中包括焊接工艺评 定,并根据焊接工艺评定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施工焊接工艺规范 7.4.4本条中的防风雨措施是临时措施,与普通防水、防漏检 查要求不同,检查由现场工程师目测。 7.4.7模块建筑的上下层接触为刨平顶紧,所以要将承重块暴 露于模块顶端。其条款是从爱尔兰模块建筑安装条款中翻译过来 的,今后在国内的工程实践中补充和修改
7.4.2模块的首层定位是模块安装的关键,基座钢梁与
7.4.3在钢结构工程焊接施工中,焊工是特殊工种,焊
.2钢结构焊接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钢结构施工检验批 验要求。考虑模块建筑工程验收批的焊缝形式不同,为了便 验验,可将焊接工程划分一个或几个检验批
7.5.2钢结构焊接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钢结构施工
筑作为一个单位工程是可行的。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对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都 故了明确的有关规定。模块建筑包括有许多相关的分部工程,如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屋面分部工程 建筑给水排水、通风、电气等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电 梯分部工程等。与这些分部工程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均适用于模 块建筑。 但由于模块建筑有自身的特点,本标准中除特别重要的质量 检验要求外,凡是与其他国家现行标准具有完全相同的质量检验 要求的内容均仅引用相关标准名称和标准号。这样,一方面突出 厂与模块建筑的特点相关的质量检验要求;另一方面,本标准的 具体条款不抄录与其他标准完全相同的质量检验要求的相关条 款,也避免了断章取义。 8.1.2由于模块建筑进入我国的时间还十分短暂,在《建筑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中,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中 不缺少适用于模块建筑的子分部工程。为了便于模块建筑工程的 舌具 鼻的工租版哈
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中,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中 还缺少适用于模块建筑的子分部工程。为了便于模块建筑工程的 质量验收,本标准根据目前现场工程施工中的少量的工程经验, 初步规定了建筑模块体系工程中,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包括抗侧力 结构子分部工程和模块安装子分部工程两大部分。
其分项工程的划分兼顾了模块建筑的特点,分别对抗侧力结
钢结构或者是混凝土结构做了规定。在抗侧力结构中的分项工 的质量验收与普通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工程完全相同。
8.1.4~8.1.6模块建筑工程中包括有许多相关的分部工程
于模块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与常规工程不同,这些不同的分部工 程的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也均不同,除模块建筑 的特殊要求外,其他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应分别见各分部工程(各 子分部工程)各自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填 写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的有关规定。
8.2基座钢梁与预埋件
8.2.1基座钢梁安装是模块建筑安装中的首要环节,其安装质 量直接影响到首层模块的连接平整度与垂直度。 建筑物的定位轴线与基础的标高等直接影响到钢结构的安装 质量,故应给予高度重视
8.2.6由于基座钢梁的宽度比需求大得多,所以基座钢梁中,
线的偏差就比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 放宽得多,但平整度比一般钢结构工程要求严格。在模块立柱 如果平整度偏差比较大,还应用不锈钢垫片进行调整
模块建筑中只有在首层连接有预埋普通螺栓,由于在基座钢 梁上采用U形开槽连接,所以螺栓中心位置偏移值比现行国家 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中的规定 值适当放大。与抗侧力结构的连接件后焊在预埋件钢板上,设计 时考虑到混凝土振捣时会影响预埋件钢板,因此比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中的规定值适当 放大
8.3.1表8.3.1中充许偏差参考了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的有关规定,只是对同层模块的 标高高差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了修改。根据平整度1/1000的 原则,3m宽的房间平整度差值最大允许偏差为3mm,也符合工 程的实际情况。
8.4.1焊接材料对钢结构焊接工程的质量有重大影响,其选用 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对于进场时经验收合 格的焊接材料,产品的生产日期、保存状态、使用烘焙等也直接 影响焊接质量。本条规定了焊条的选用和使用要求,尤其强调了 烘焙状态,这是保证焊接质量的必要手段
8.6其他分部工程的验收
8.6.1~8.6.4模块建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内外装饰装修工 程、电梯工程、外墙外保温工程的质量验收与常规建筑工程无区 别,可直接依据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屋面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与常规工程的区别主要在于顶层 模块与抗侧力结构连接节点处有特殊的防水处理要求,应加强质 量验收以防止漏水
8.6.6模块建筑与常规工程的不同之处在于模块建筑
线需要在施工现场再次进行连接,而模块建筑的防水工作是该体 系控制质量的重要内容。因此,要求在施工现场,待模块间的给 水、排水管线连接工作完成后,还需进行与防水相关的各种试 验,并做好记录。对模块建筑的给水、排水工程的质量验收,除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42的常规要求进行检查外,还应严格把控这一环节。
的不 同之处在于模块间的电气管线需要在施工现场再次进行连接。因 此要求在施工现场,待模块间的电气管线连接工作完成后,还需 进行与电气工程相关的各种试验,并做好记录。对模块建筑的电 气工程的质量验收GB/T 51365-2019 网络工程验收标准,除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常规要求进行电气工程的检查外,还 应严格把控这一环节。
此要求在施工现场,待模块间的电气管线连接工作完成后,还需 进行与电气工程相关的各种试验,并做好记录。对模块建筑的电 气工程的质量验收,除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常规要求进行电气工程的检查外,还 应严格把控这一环节。 8.6.8本条与给水、排水工程和电气工程相同,模块建筑与常 规工程的不同之处在于模块间的通风管道需要在施工现场再次进 行连接。因此要求在施工现场,待模块间的通风管道连接工作完 成后,还需进行与通风工程相关的各种试验,并做好记录。对模 块建筑的电气工程的质量验收,除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 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常规要求进行通风工程 的检查外,还应严格把控这一环节。
规工程的不同之处在于模块间的通风管道需要在施工现场再次进 行连接。因此要求在施工现场,待模块间的通风管道连接工作完 成后,还需进行与通风工程相关的各种试验,并做好记录。对模 块建筑的电气工程的质量验收,除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 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常规要求进行通风工程 的检查外,还应严格把控这一环节
8.6.9屋面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与常规工程的区别主要在于
顶层模块与核心筒连接节点处有特殊的防水处理要求,应加强 量验收,以防漏水。
DB11/T 1665-2019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统一书号:15112·32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