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JJ 128-2017: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无水印 带书签)水质劣化的原因及处理方法见
给水水质劣化的原因及处理方法
4)喷水式减温器减温水水质劣化的原因及处理方法见 表6。
水式减温器减温水水质劣化的原
JT/T 1071-2016 港口岸基供电变频变压电源装置技术要求5)凝结水水质劣化的原因及处理方法见表7
凝结水水质劣化的原因及处理方法
2焚烧锅炉化学补给水系统包括水的预处理和除盐处理 可选择的工艺较多:各烧厂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运行 规程。 3循环冷却水在使用之后,水中的Ca十、Mg+、Cl SO等离子,溶解固体和悬浮物相应增加,空气中污染物如灰 尘、杂物、可溶性气体等,均可进入循环冷却水,使循环冷却水 系统中的设备和管道腐蚀、结垢,造成换热器传热效率降低,过 水断面减少,甚至使设备管道腐蚀穿孔。循环冷却水系统中结 垢腐蚀和微生物繁殖是相关联的,污垢和微生物黏泥可以引
2烧锅炉化学补给水系统包括水的预处理和除盐处理 可选择的工艺较多,各焚烧厂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运行 规程。 3循环冷却水在使用之后,水中的Ca+、Mg+、CI、 SO一等离子,溶解固体和悬浮物相应增加,空气中污染物如灰 尘、杂物、可溶性气体等,均可进人循环冷却水,使循环冷却水 系统中的设备和管道腐蚀、结垢,造成换热器传热效率降低,过 水断面减少,甚至使设备管道腐蚀穿孔。循环冷却水系统中结 垢、腐蚀和微生物繁殖是相互关联的,污垢和微生物黏泥可以弓 起垢下腐蚀,而腐蚀产品文形成污垢。故焚烧厂应加强循环水水 质监督,防止凝结水管腐蚀和结垢,提高汽轮机运行效率 11.1.6本条提出了焚烧厂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规定。 11.1.7本条是对油质监督的一般规定。运行中变压器油和汽轮 机油质量标准、常规检验周期和检验项目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GB/T7595和《电厂运行中矿物涡轮机 油质量》GB/T7596等的规定。 1运行中变压器油的质量按现行国家标准《电力用油(变 玉器油、汽轮机油)取样方法》GB/T7597进行取样,按《运 行中变压器油质量》GB/T7595进行检测,检验项目和周期见 表8。
表8运行中变压器油检验项目和周期检测项目介质损耗因素体积电阻率水溶性酸机械杂质界面张力击穿电压设备等级分类酸闪游离碳水含气量检测周期值点分≥220kV每年至少一次互感器35kV~110kV3年至少一次≥110kv每年至少一次<110 kv3年至少一次油开关3年至少一次少油开关或换油套管110kV及以上V3年至少一次220kV~500kV半年至少一次电力变压器≤110kV或每年至少一次>630kVA配电变压器<630kVAVV3年至少一次L厂所用≥35kV或每年至少一次变压器1000kVA及以上2运行中汽轮机油的质量按现行国家标准《电力用油(变压器油、汽轮机油)取样方法》GB/T7597进行取样:按现行国家标准《电厂运行中矿物涡轮机油质量》GB/T7596进行检测:检验项目和周期见表9。表9运行中汽轮机油检验项目和周期检测项目运动机械液相破乳检测周期外状闪点酸值水分黏度杂质锈蚀化度VVV每周一次VVV半年至少一次注:机组运行正常,可以适当延长检验周期,1但发现汽轮机油中混入水分时,应增加检验次数,并及时采取措施,156
11.1.8本条是对辅助燃料质量监督的原则规定 11.1.9六氟化硫(SF.)气体,20世纪60年代开始作为绝缘 媒质和灭弧媒质使用于某些电气设备(首先是断路器)中,至今 已是除空气外应用最广泛的气体介质。气体绝缘电气设备中封团 式气体绝缘组合电器(GIS):由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刀闸 互感器、避雷器、母线、连线和出线终端等部件组合而成,全部 封闭在SF。金属外壳中
11.1.10本条是对焚烧厂金属监督的
11.2.1本条是对化验室仪器维护保养的一般规定。 11.2.2本条是对贵重精密的仪器、大型检测分析仪器等维护保 养的规定。正确使用仪器,责任到人。加强对贵重精密的仪器 天型检测分析仪器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仪器使用人员一定要了 解仪器的原理、性能和特点,熟练操作使用技术,仪器的使用必 须严格遵守使用说明书中操作规程进行。如果仪器出现故障在关 键部位时,必须请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不得私自进行维修
1.2.4本条是对化验室环境
12公用系统及建(构)筑物的维护保养
12.1公用系统运行
仪表压缩空气主要用于调节阀气源,用于设备气缸等。要求 压力满足调节阀和气缸动力要求,满足各种控制、计量仪表的正 常工作。同时仪表压缩空气正常与否,直接影响装置生产的平稳 运行。焚烧厂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仪表压缩空气规格。 工艺压缩空气用手管道吹扫、过滤器滤芯、气力输送、包装 次包等。工艺压缩空气的压力必须满足工艺要求,要求干燥、露 点不能过高(需低于当地最低气温),以免在使用过程中积水 需要经过除油除尘处理。焚烧厂应根据具体工艺确定压缩空气 规格。
12.2公用系统维护保养
12.2.1~12.2.3对焚烧厂各种储水设施、转动机械、管道阀门 等设施设备巡检的一般规定
12.2.4本条是对除盐水制备系统维护保养的一般规定
12.2.4本条是对除盐水制备系统维护保养的一般规定。 在长期运行过程中,反渗透膜面上会积累各种污染物,从而 使装置的性能(产水量和脱盐率)下降,组件进、出口压差升 高。为此,除日常启停装置前进行低压冲洗外,还需进行定期化 学清洗。
1压缩机冷却润滑油的更换时间取决于使用环境、湿度、 尘埃和空气中是否有酸碱性气体。新购置的空压机首次运行 500h更换新油,以后按正常换油周期每4000h更换一次,年运 行不足4000h的机器应每年更换一次。在运行状态下,压缩机的 油位应保持在最低与最高油位之间,油多会影响分离效果,油少 会影响机器润滑及冷却性能,在换油周期内,如果油面低于最低 油位,应及时补充润滑油。 2油过滤器在第一次开机运行300h~500h必须更换,第 二次在使用2000h更换,以后则按正常时间每2000h更换。油滤 堵塞会使油中的杂质增多,造成压缩机本体轴承提早磨损与损
环,给油量减少使空压机排气温度上升而造成异常停机,油路系 统内部变脏。空气过滤器若不维护,空气产气量减少压力下降, 加快油劣化的速度,使油雾分离器堵塞,造成空压机异常停止或 使消费电量增大。
12.3.1本条是对建筑物维护保养的一般规定。
12.3建(构)筑物维护保养
12.3.3本条是对钢结构维护保养的规定 1钢结构应定期进行清洁保养,一般至少每年进行常规检 查一次,以发现潜在的问题; 2钢结构房屋安装完整后,不得擅自更改结构,不得拆卸 任何螺栓构件,不得增加或减少隔墙,如需要更改应与钢结构制 造公司协商同意后方可改变; 3钢结构在使用了3年左右后应用油漆保养一次,使建筑 美观与安全; 4钢结构厂房应每年进行清洁和保养。钢结构厂房外墙清 先时不能使用钢丝球、板刷等有研磨的洗洁产品,洁净水应该从 上到下冲洗。钢结构厂房上有树枝、树叶等类似物体应及时清 理。钢结构厂房金属板表面损坏应及时修补
13炉渣收集与输送系统
本条对炉渣收集与输送运行作
13.1.2本条为强制性条文。炉渣抓斗起重机属于特种设备 须经地方特种设备监督部门监测合格,并在许可的有效 使用。
厂炉渣量、车辆信息的记录、存档工作,便于焚烧厂的运营 管理。
13.2.1~13.2.3对炉渣收集和输送系统常用设备维护保养 般规定。
1钢丝绳应定期润滑,润滑前应用煤油清洗旧油和污物: 当钢丝绳断丝数超过12根时钢丝绳应报废。 2检香主梁、端梁和主、端梁莲接的主要焊缝,如发现有 裂纹,应停止使用,进行焊补。当发现主梁有残余变形时(或腹 板失稳)应停止使用,进行修复。
3减速器内要保持一定的油量,减速器工作时发出刺耳的 噪声和撞击声时,应进行检查和维修。轴承应始终保持润滑状 态,重新涂油前应用油洗净,轴承温度太高或噪声很大时应检 查,有缺陷的轴承应立即更换。 4起重机构的制动器在行车使用前应检查制动系统,各部 分动作应灵活,闸瓦正确贴在制动轮上,闸瓦表面应无损坏和油 污,闸瓦张开时在制动轮两侧间隙相等。
1飞灰吸潮后易板结,给收集、输送、储存及处理带来不 便,焚烧厂在运行中应保证飞灰设施的保温良好、加热装置和振 打工作正常,始终保持飞灰具有流动性: 2采用气力输灰时,应保持仓泵及其管路系统无堵塞: 3焚烧厂应做好飞灰产生量、出厂量、处理量、车辆信息 等记录、存档工作,便于焚烧厂的运营管理
14.2.1本条是对机械输灰设备维护保养的一般规定。 14.2.2本条是对气力输灰设备维护保养的一般规定。 14.2.3本条是对飞灰稳定化处理设备维护保养的一般规定
14.2.1本条是对机械输灰设备维护保养的一般规定。
15.1.3本条是对预处理系统运行作出的规定,其中:
15.1.4本条是对生化处理系统运行作出的规定,其中:
1厌氧反应器的运行(以UASB厌氧反应器为例): 1)一般来说,在厌氧反应器中培养出高浓度、高活性的 颗粒污泥,一般需要(1~3)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其 培养过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驯化启动期、颗粒污泥 形成期、颗粒污泥成熟期。在选择启动接种污泥时应 尽量采用与所处理废水相似的污泥作为接种物,以缩 短反应器启动和培养颗粒污泥时间。一般可选择污泥 消化池污泥、厌氧污泥、猪粪、牛粪等。 由于厌氧微生物增殖缓慢,要保持反应器有较高的污
泥浓度,污泥接种量最好要一次投加足。污泥量多可减少 启动时间:尽快达到设计负荷,避免因污泥流失造成启动 失败。以UASB厌氧反应器为例,建议污泥接种量在 30g/L以上,其中VSS在60%以上。 2)应根据运行工况及时调整反应器污泥负荷和容积负荷 应保持反应器内稳定的运行环境条件,如温度、pH 值等。 启动初期,应保持较低的水力负荷,在颗粒污泥初步 形成之后,则应增强水力负荷,加快颗粒污泥形成。水力 负荷过小,不能将反应器底部污泥充分搅起,传质效率 低,对污泥的水力筛选作用弱,很难培养出颗粒污泥:水 力负荷过大,可能导致污泥大量流失,导致运行失败。 启动初期,宜保持水力负荷0.lm3/(m:h)~ 0.35m/(m²·h),颗粒污泥初步形成之后,则应逐步增 强水力负荷至0.6m3/(m²:h)以上,以加强水力筛选 分级的作用,加快颗粒污泥形成。 启动初期,应控制反应器的初始污泥负荷为 0.05kgCOD/(kg污泥:d)~0.1kgCOD/(kg污泥·d), 容积负荷一般应小于0.5kgCOD/(m3:d);随着运行时 间的延长,可以逐渐提高反应器的污泥负荷和容积负荷: 当污泥负荷在0.3kgCOD/(kgVSS:d)~~0.4kgCOD (kgVSS·d)时,可出现颗粒污泥;污泥负荷在 0.4kgCOD/(kgVSS:d)时,颗粒化速度加快。在启动 运行期后,应将污泥负荷提高到o.4kgCOD/(kgVSS:d) 以上。 污泥投加完毕后,厌氧微生物对反应器的PH值、温 度等外部环境以及所处理废水要有一个适应过程,这个阶 段称为污泥的驯化。保持pH值、温度稳定有助于保持反 应器连续稳定运行。UASB最佳PH值范围是控制出水 pH值在6.8~7.2之间,一般情况下,当进水pH值在6
一9之间时不需要进行调整。污泥接种完毕后,开启循环 将反应器中温度提升至设计所需温度,温度上升不能过 快,应控制在2℃/d~3℃/d。尽量保证反应器内温度不 发生大的波动,给细菌生长提供有利环境。 污泥投加完毕后,应逐步向反应器投加一定量的渗沥 液,随时观察污泥生长情况,发现异常及时解决。投加污 尼后采用稀释后的渗沥液(COD浓度约5000mg/L)浸 泡,循环2d后向反应器投加一定数量的渗沥液,在反应 器中闷一段时间,约3d~4d后开始间歇投料,此时上次 没加废水中易降解的有机物基本被厌氧生物所利用。启动 负荷控制在1kgCOD/m3:d,当COD去除率在80%以上 时可认为污泥驰化成功。若污水可生化性差,应添加一此 营养物质。要测定废水的C、N、P含量,若N或P含量 低,要向废水中添加尿素或NHH2PO.等物质,使 C:N:P在(200~300):5:1之间。 UASB启动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见表10
表10UASB启动常见问题及解决
当接种污泥活性得到恢复,形成较大的活性污泥絮凝 颗粒,污泥体积明显增长,每次换水后经10h左右, COD去除率达到40%以上,这时可以进人较低负荷联动 驯化阶段。 驯化:联动驯化初期,应连续进水,进水负荷控制为 设计负荷的30%左右,溶解氧控制在2mg/L~4mg/L之 间。系统连续低负荷运行后,如果活性污泥微生物适应能 力强,活性污泥连续增长,COD去除率达到50%以上 这时可逐步提高进水负荷,每天可按设计处理量的1/5递 增进水,直至达到设计处理量。此段工作大约2个月 左右。 2)硝化池混合液溶解氧浓度宜为(2mg/L~4mg/L)。当
溶解氧低于2mg/L时,易引起丝状菌生长,活性污泥 絮体变小,沉降性能差等现象;但溶解氧不是越高越 好,过高的溶解氧本身是能源的浪费,另外也造成过 度曝气微生物自身氧化(尤其是污泥负荷低时),造成 污泥絮粒因过度搅拌而打碎(尤其是污泥老化时)。 硝化池运行异常情况及处理方法见表11。
硝化池运行异常情况及处理方法
3)当池面出现大量白色气泡时,说明池内混合液污泥浓
度太低,在培养活性污泥初期或回流污泥浓度低、回 流量少时,可能出现上述情况。此时,应设法增加污 泥浓度。但是,当生物反应池液面出现大量棕黄色气 泡或其他颜色气泡时,可能由于进水中含碳量太高 纯状菌大量繁殖,或进水中含有天量的表面活性剂等 原因。这时应采用降低污泥浓度,减少曝气的方法 使之逐步缓解。另外采取喷淋水或消泡剂等方式可在 短时间内迅速抑制泡沫扩散。 通过进、出水COD、SS、pH值检测,记录反硝化 池、硝化池处理效果。通过污泥沉降比(SV)和溶解 氧检测,以及时调节回流污泥量和空气量。
度太低,在培养活性污泥初期或回流污泥浓度低、回 流量少时,可能出现上述情况。此时,应设法增加污 泥浓度。但是,当生物反应池液面出现大量棕黄色气 泡或其他颜色气泡时,可能由于进水中含碳量太高: 纯状菌大量繁殖,或进水中含有天量的表面活性剂等 原因。这时应采用降低污泥浓度,减少曦气的方法: 使之逐步缓解。另外采取喷淋水或消泡剂等方式可在 短时间内迅速抑制泡沫扩散。 4)通过进、出水COD、SS、pH值检测,记录反硝化 池、硝化池处理效果。通过污泥沉降比(SV)和溶解 氧检测,以及时调节回流污泥量和空气量。 反硝化池的运行: 1)接种污泥运到现场后,用污泥泵均匀投到反硝化池中 厌氧池连续进行搅拌,保证污泥处于良好的悬浮状态 2)当溶解氧低于0.5mg/L时,即为缺氧状态。在缺氧条 件下且存在足量的NO时,反硝化菌是只能利用 NO3中的化合态氧分解有机物,并将NO3中的氮转 化成N2,从而达到脱氮的效果。实践证明,当溶解氧 高于0.5mgL时,脱氮效果将明显下降。 本条是对膜处理系统运行作出的规定,其中: 启动前应检查系统是否具备开机条件。确保给水水压正
氧检测,以及时调节回流污泥量和空气量。 3 反硝化池的运行: 1)接种污泥运到现场后,用污泥泵均投到反硝化池中 厌氧池连续进行搅拌,保证污泥处于良好的悬浮状态 2)当溶解氧低于0.5mg/L时,即为缺氧状态。在缺氧条 件下且存在足量的NO时,反硝化菌是只能利用 NO中的化合态氧分解有机物,并将NO中的氮转 化成N2,从而达到脱氮的效果。实践证明,当溶解氧 高于0.5mg/L时,脱氮效果将明显下降。
15.1.5本条是对膜处理系统运行作出的规定,其中:
1启动前应检查系统是否具备开机条件。确保给水水压正 常,给水水质满足膜系统运行要求;检查所有管道之间连接是否 完善紧密:系统全部压力表、流量表等各种热工、化学分析仪表 将合投入条件;运行中监督化验所用的各种药剂、试剂、分析仪 器已配备齐全:各取样管路畅通,取样阀门开关灵活:加药泵 又洗泵处于待用状态,药箱内有充足的药液;各阀门转动灵活 立置正确。经确认后方可开机。 启动时,在低压和低流速下排掉系统中所有的空气;调节进 水和浓水的节流阀,逐渐增大压力和流速到设计值:取浓水样品 分析,确定有无结垢、沉淀和污染的可能;检查和试验所有在线
表12超滤系统常见故障及对策
表13纳滤/RO常见故障及对策
3超滤系统浓水应均匀回流至反硝化池:纳滤/反渗透浓缩 液宜回喷炉内焚烧处理。 15.1.6污泥脱水设备应按技术规定操作运行,脱水后污泥含水 率不应大于80%,污泥经脱水后,宜送回炉内焚烧处理。
15.1.7本条是对沼气处理和恶臭防治系统运行的知
理跑、冒、滴、漏、堵等问题,防正污染地下水和产生恶臭污 染,保证工艺卫生要求,实现清洁生产。 2在沼气容易聚集的地方设置沼气传感器,在线监测沼气 浓度,防止爆炸
2进水压力增加10%~15%时: 3)各段压力差增加15%时; 4)盐透过率增加50%时; 5)运行(2~3)个月时; 6)长期停运时,在用膜保护液之前。 3根据产品技术手册及检测分析结果,选择合适的清洗剂 清洗剂应与膜类型有相容性,对系统无腐蚀, 4根据产品技术手册定期清洗及消毒。 应根据膜污染的特征,检测分析污染物,选择合适的清洗剂 洗,不同膜污染的特征可参考表14。
表14不同膜污染的特征
化学清洗常用试剂: 1)酸:有HCI、H2SO4、H3PO4、柠檬酸、草酸等。酸 对CaCO3、Ca3(PO4)2、Fe2O3、MnSm等有效,对
表15膜清洗剂一般选择原则
15.2.5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提出了沼气处理和恶臭防治系统维 护保养的一般规定。
1定期巡检调节池、污泥脱水设施等主要恶臭产生源,确 保除臭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定期检香池体、沼气管道及阀门是 否漏气:定期对沼气管道上的阻火阀进行清堵,定期排出沼气管 道中的积水:定期检查电气、仪表、照明等电气设备,确保完 好,防止电气短路产生火花引发爆炸事故;定期巡检渗沥液收 集、处理区域通风防爆设施及有害气体监测仪,确保安全稳定 运行。 2当进入渗沥液收集、处理区域等密团环境内检修维护前 必须在现场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不得在超标环境下操作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 技术规程》CJJ6的有关规定。 3进入渗沥液收集或处理区域等密团环境内检修维护前: 必须佩戴防毒劳动防护用具;必须具备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条 ,直接操作者必须在可靠的监护下进行;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执行动火票制度:必须做好检测记录,履行签字手续
16安全、环境与职业健康
16.1.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焚烧厂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 制,强化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明确焚烧厂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16.1.2烧厂应当对全体职工(含临时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使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 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 猎施,知晓自已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6.1.3焚烧厂通过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含操作规 程)来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建 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6.1.4烧厂应建立健全运行、维护事故隐惠排香治理的长效 机制,完善事故隐惠分级管理制度,强化各岗位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加强事故隐惠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 16.1.5焚烧厂安全标志、安全工器具、安全设备设施和安全防 护装置应按规定配备齐全。 16.1.6本条要求烧厂应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编制缘 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烧广编制预案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应明确预案编制自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风险分析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报告与信息发 布、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培训和演练等内容。组织专家对本单位 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后公布并报备。组织应急演练。按照应急预案 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
16.1.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焚烧厂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 制,强化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明确焚烧厂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16.1.2烧厂应当对全体职工(含临时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使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 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 错施,知晓自己已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6.1.3烧厂通过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含操作规 程)来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建 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护装置应按规定配备齐全。
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焚烧厂编制预案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应明确预案编制自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风险分析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报告与信息发 布、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培训和演练等内容。组织专家对本单位 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后公布并报备。组织应急演练。按照应急预案 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
3)典型电力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类现场处置方案应包括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故障、生产调度通信系统故 障等; 4)典型火灾事故类现场处置方案应包括变压器火灾事故 发电机火灾事、锅炉燃油系统火灾事故、燃油罐区 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仓库火灾事故、电缆火灾事故 中控室火灾事故、计算机房火灾事故等; 5)典型环境污染事故类现场处置方案应包括化学危险品 泄漏、脱酸系统异常、脱硝系统异常、活性炭输送系 统异常、袋式除尘器异常、飞灰输送及处理系统异常、 渗沥液处理系统异常、臭气外泄、噪声扰民等。
16.1.7焚烧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机制,对
7 焚烧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机制,对生产经营
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必须 告、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 少事故损失
16.1.8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登记建档与备案、
理是焚烧厂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内容。焚烧厂重大危险源包含 旧不限于:焚烧炉及余热锅炉系统、汽轮机及其辅助系统、渗沥 液收集及处理系统、电气及自动化系统、烟气净化系统和作业行 为等。
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操作规程,建立特种设 备台账,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防止特种设备事故。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 度,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 全技术水平,防正和减少伤亡事故。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中华 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 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16.1.10焚烧厂消防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塔、油罐等圆形构筑物,则应在其基础的对称轴线上布设观测 点。总之,观测点应设置在能表示出沉降特征的地点。 对观测点的要求如下:观测点本身应牢固稳定,确保点位安 全,能长期保存;观测点的上部必须为突出的半球形状或有明显 的突出之处,与柱身或墙身保持一定的距离;要保证在点上能垂 直置尺和良好的通视条件
本条是对汛期巡检的一般规
16.1.16本茶是对建、构筑物何载的规定。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规定,结构构件根据承载 能力极限状态及正常使用状态的要求,应按使用工况满足承载能 力、稳定、变形、抗裂、抗震等要求。荷载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选用
16.2环境保护一般规定
16.2.6本条对焚烧厂厂区环境、标识标志、厂前区域景观的 护作出了原则要求,
16.3环境保护厂级监督
16.3.1本条明确了焚烧厂应执行本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指标。 16.3.2本条明确了焚烧厂应接受社会监督,公开主要污染物排 放情况
16.3.1本条明确了烧厂应执行本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指标。 16.3.2本条明确了焚烧厂应接受社会监督,公开主要污染物排 放情况。 16.3.3焚烧厂宜设置专门的环保部门,负责厂级环保监督和监 测工作,制定本厂环境保护制度,配合政府环保部门进行监测管 理。环保专工宜间隔8h巡查全厂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并做好 巡查记录。
16.3.3焚烧厂宜设置专门的环保部门,负责厂级环保监督和监 测工作,制定本厂环境保护制度,配合政府环保部门进行监测管 理。环保专工宜间隔8h巡香全厂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并做好 巡查记录
16.3.4~16.3.8对焚烧厂烟气、恶臭、污水等污染物排放的监 测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
16.4.2焚烧厂应进行运行、维护职业危害因素识别,
施职业危害控制措施。职业危害因素识别宜按粉尘、化学因素、 物理因素三类进行。烧厂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①活性炭粉 尘、石灰石粉尘、焚烧飞灰等粉尘类;②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 化合物、二氧化硫、氨、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硫化氢、碳酸 钙、氧化钙、柴油、氯化氢及盐酸、二恶英等化学因素类: ③噪声、高温、低温、振动等物理因素类。
时,应如实告知并写明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 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在作业现场醒目位置应设置公 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 措施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并如实告知职工职业健 康检查结果。
16.4.4本条明确了焚烧厂应建立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的职业危害因素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GB/T50113-2019 滑动模板工程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并接 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6.4.5焚烧厂应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督促职工
只业病防治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 用品。
16.4.6楚烧厂应当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竞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加强 危害防护设施维护保养。
素识别,采取措施减少职业危害产生。 6.4.8焚烧厂应组织职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避免或 识业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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