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1/T 109-2015 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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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41/T 109-2015 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8.1.7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

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一2010(2013年版)第6.0.4条规定,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 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并对其中、甲醛,苯、氨、总 挥发性有机物等5类污染物的浓度限量进行了规定。本条在此基 础上进一步要求建筑运行满一年后,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 物、氢5类空气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 标准》GB/T18883中的有关规定,详见表8.1.7。

DGJ32TJ165-2014建筑反射隔热涂料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表8.1.7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8.2.1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将住宅、 办公、商业、医院等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允许噪声级分“低限 标准”和“高要求标准”两档列出。对于《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CB50118一2010中一些只有唯一室内噪声级要求的建筑(如学 校),本条认定该室内噪声级对应数值为低限标准,而高要求标准 则在此基础上降低5dB(A)。需要指出,对于不同星级的旅馆建 筑,其对应的要求不同,需要一一对应

8.2.2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一2010将住宅、 办公、商业、旅馆、医院等类型建筑的墙体、门窗、楼板的空气声隔 吉性能以及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分“低限标准”和“高要求标 催”两档列出。居住建筑、办公、旅馆、商业、医院等建筑宜满足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一2010中围护结构隔声标准 的低限标准要求,但不包括开放式办公空间。对于《民用建筑隔

声设计规范》GB50118一2010只规定了构件的单一空气声隔声性 能的建筑,本条认定该构件对应的空气声隔声性能数值为低限标 准限值,而高要求标准限值则在此基础上提高5dB。本条采取同 样的方式定义只有单一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的建筑类型,并规定 高要求标准限值则为低限标准限值降低10dB。 对于《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一2010中没有涉及 的建筑类型的围护结构构件隔声性能可对照相似建筑类型的要求 评价

8.2.3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

解决民用建筑内的噪声扰问题首先应从规划设计、单栋建 筑内的平面布置考虑。这就要求合理安排建筑平面和空间功能 并在设备系统设计时就考虑其噪声与振动控制措施。变配电房 水泵房等设备用房的位置不应放在住宅或重要房间的正下方或正 上方。此外,卫生间排水噪声是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的主要噪声,因 此鼓励采用包括同层排水、旋流弯头等有效措施加以控制或改善。

多功能厅、接待大厅、大型会议室、讲堂、音乐厅、教室、餐厅和 其他有声学要求的重要功能房间的各项声学设计指标应满足有关 标准的要求。 专项声学设计应将声学设计目标在相关设计文件中注明

8.2.5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窗户除有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的功能外,还起到沟通内外的 作用,良好的视野有助于居住者或使用者心情舒畅,提高效率。 对于居住建筑,主要判断建筑间距。根据国外经验,当两幢住 宅楼居住空间的水平视线距离不低于18m时即能基本满足要求。 对于公共建筑,本条主要评价在规定的使用区域,主要功能房间都

能看到室外自然环境,没有构筑物或周边建筑物造成明显视线十 扰。对于公共建筑,非功能空间包括走廊、核心筒、卫生间、电梯 间、特殊功能房间,其余的为功能房间。

8.2.6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充足的大然采光有利于居任者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同时也 降低人工照明能耗。各种光源的视觉试验结果表明,在同 的条件下,天然光的辨认能力优于人工光,从而有利于人们 生活、保护视力和提高劳动生产率

天然采光不仅有利于照明节能,而且有利于增加室内外的自 然信息交流,改善空间卫生环境,调节空间使用者的心情。建筑的 地下空间和大进深的地上室内空间,容易出现天然采光不足的情 况。通过反光板、棱镜玻璃窗、天窗、下沉庭院等设计手法或采用 寻光管技术,可以有效改善这些空间的天然采光效果。本条第1 款,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中控制 不舒适眩光的相关规定。 第2款的内区,是针对外区而言的。为简化,一般情况下外区 定义为距离建筑外围护结构5m范围内的区域。 三款可同时得分。如果参评建筑无内区,第2款直接得4分: 如果参评建筑没有地下部分,第3款直接得4分

8.2.8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可调节遮阳措施包括活动外遮阳设施、永久设施(中空玻璃 夹层智能内遮阳)、固定外遮阳加内部高反射率可调节遮阳等措 施。对没有阳光直射的透明围护结构,不计入面积计算

本条强调室内热舒适的调控性,包括主动式供暖空调未端的 可调性及个性化的调节措施,总的自标是尽量地满足用户改善个 人热舒适的差异化需求。对于集中供暖空调的住宅,由于本标准 第5.1.1条的控制项要求,比较容易达到要求。对于采用供暖空 调系统的公共建筑,应根据房间、区域的功能和所采取的系统形 式,合理设置可调末端装置。

8.2.10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自然通风是在风压或热压推动下的空气流动,是实现节能和 改善室内空气品质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室内舒适度的重要途径 在室外气象条件良好的条件下,加强自然通风还有助于缩短空调 设备的运行时间,降低空调能耗。因此,绿色建筑在建筑设计和构 造设计中鼓励采取诱导气流、促进自然通风的措施,如导风墙、拨 风并等,以促进自然通风效率。 第1款主要通过通风开口面积与房间地板面积的比值进行简 化判断。此外,卫生间是住宅内部的一个空气污染源,卫生间开设 外窗有利于污浊空气的排放。 第2款主要针对不容易实现自然通风的公共建筑(例如大进 深内区、由于别的原因不能保证开窗通风面积满足自然通风要求 的区域)进行了自然通风优化设计或创新设计,保证建筑在过渡 李典型工况下平均自然通风换气次数大于2次/h(按面积计算。 对于高大空间,主要考虑3m以下的活动区域)。本款可通过以 下两种方式进行判断: 1在过渡季典型工况下,自然通风房间可开启外窗净面积不 得小于房间地板面积的4%,建筑内区房间若通过邻接房间进行 自然通风,其通风开口面积应天于该房间净面积的8%,且不应小 于2.3m(数据源自美国ASHRAE标准62.1)。

2对于复杂建筑,必要时需采用多区域网络法进行多 然通风量的模拟分析计算。

8.2.11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2.本茶道用谷类尖氏用建巩的设计运行评价 重要功能区域是指主要功能房间,高大空间(如剧场、体育场 馆、博物馆、展览馆等),以及对气流组织有特殊要求的区域。 本条第1款要求供暖、通风或空调工况下的气流组织应满足 功能要求,避免冬季热风无法下降,气流短路或制冷效果不佳,确 呆主要房间的环境参数(温度、湿度分布,风速,辐射温度等)达 示。公共建筑的暖通空调设计图纸应有专门的气流组织设计说 明,提供射流公式校核报告,未端风口设计应有充分的依据,必要 时应提供相应的模拟分析优化报告。对于住宅,应分析分体空调 室内机位置与起居室床的关系是否会造成冷风直接吹到居住者 分体空调室外机设计是否形成气流短路或恶化室外传热等问题 对于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的住宅,还应校核室内空调供暖 时卧室和起居室室内热环境参数是否达标。设计评价主要审查暖 通空调设计图纸,以及必要的气流组织模拟分析或计算报告。运 行阶段检查典型房间的抽样实测报告。 第2款要求卫生间、餐厅、地下车库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避 免串通到室内别的空间或室外活动场所。居住区内尽量将厨房和 卫生间设置于建筑单元(或户型)自然通风的负压侧,防正厨房或 卫生间的气味因主导风反灌进入室内,而影响室内空气质量。同 时,可以对于不同功能房间保证一定压差,避免气味散发量天的空 间(比如卫生间、餐厅、地下车库等)的气味或污染物串通到室内 别的空间或室外主要活动场所。卫生间、餐厅、地下车库等区域如 设置机械排风,应保证负压,还应注意其取风口和排风口的位置 避免短路或污染。运行评价需现场核查或检测。 8.2.12本条活用于集中通风空调冬类公共建筑的设计运行评

价。住宅建筑不参评。

人员密度较高且随时间变化大的区域,是指设计人员密度超 过0.25人/m,设计总人数超过8人,且人员随时间变化大的区 域。 二氧化碳监测技术比较成熟、使用方便.但甲醛、氨、苯、VOC 等空气污染物的浓度监测比较复杂,使用不方便,有些简便方法不 成熟,受环境条件变化影响大。对二氧化碳,要求监测进、排风设 备的工作状态,并与室内空气污染监测系统关联,实现自动通风调 节。对甲醛、颗粒物等其他污染物,要求可以超标实时报警。 本条包括对室内二氧化碳浓度监控的要求,即应设置与排风 联动的二氧化碳监测装置,根据当传感器监测到室内二氧化碳浓 度超过一定量值时,进行报警,同时自动后动排风系统。室内二氧 化碳浓度的设定量值可参考国家标准《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碳卫生 标准》GB/T179041997(2000mg/m²)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8.2.13本条适用手设地下车库的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

9.1.2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

建筑施工过程是对工程场地的一个改造过程,不但改变了场 地的原始状态,而且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包括水土流失、土壤

染、扬尘、噪声污水排放光污染等。为了有效减小施工对环境的 影响,应制订施工全过程的环境保护计划,明确施工中各相关方应 承担的责任,将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实施过程中开展 定期检查,保证环境保护自标的实现。 本条证明材料中环境保护实施记录文件包括责任人签字的检 查记录、照片或影像等。当地环保或建设等有关主管部门对环境 影响因子如扬尘、噪声、污水排放评价的达标证明也可作为证明材 料。

9.1.3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

9.1.4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也可在设计

绿色建筑重点内容的专项会审,是对绿色建筑重点设计内容 能够顺利地转化为实体所做的会审工作,其目的是保障绿色建筑 设计的品质。专项会审需要设计单位在提交施工图的同时,提交 有关绿色建筑重点内容的要点说明。建设单位组织专项审查,记 录存在的问题和不合理情况,并提交设计单位处理解决。 施工建设将绿色设计转化成绿色建筑。在这一过程中,参建 各方应对设计文件中绿色建筑重点内容正确理解与准确把握。施 工前由参建各方进行专业会审时,应对保障绿色建筑性能的重点 内容逐一进行审查。 设计评价预审时,查阅各专业设计文件说明

施工产生的噪声是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主要因素之一,也是 居民投诉的主要对象。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523一2011对噪声的测量、限值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是施 工噪声排放管理的依据。为了降低施工噪声排放,应该采取降低 噪声源和噪声传播的有效措施,包括采用低噪声设备,运用吸声、 消声隔声、隔振等降噪措施,降低施工机械噪声。

9.2.4本茶适用于谷类氏用建巩的运行评价。 本条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制订节能和用能方案,二是能耗 记录。 施工过程中的用能,是建筑全寿命期能耗的组成部分。由于 建筑结构、高度、所在地区等的不同,建成每平方米建筑的用能量 有显著的差异。施工中应制订节能和用能方案,提出建成每平方 米建筑能耗自标值,预算各施工阶段用电负荷,合理配置临时用电 没备,尽量避免多台大型设备同时使用。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提高 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降低各种设备的单位能耗。一般节 能方案包含在绿色施工方案中,用能方案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临 时用电计划大致相当,但应该包括更广些,如节能施工设备计划 等。要求将节能计划与用能计划整合为一个完整的节能与用能方 案,内容涵盖绿色施工计划中的节能计划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临

时用电计划、节能施工设备计划等。 做好建筑施工能耗管理,包括现场耗能与运输耗能。为此,应 该做好能耗监测、记录,用于指导施工过程中的能源节约。竣工 时,提供施工过程能耗记录和建成每平方来建筑实际能耗值,为施 工过程的能耗统计提供基础数据。能耗记录仅仅是做好记录,并 不要求每单位建筑面积的能耗限制在某一区间值内。能耗记录包 括施工区、生活区能耗。施工区是主要的,建议施工能耗记录为 2.5分,生活区能耗记录为0.5分。如果生活区不在施工现场,则 施工区能耗记录得3分。 记录主要建筑材料运输能耗,是指有记录的建筑材料占所有 建筑材料质量的85%以上。建议85%以下可以按区间获得一定 的分值,如:85%~70%,2分;70%~50%,1分;小于50%不得 分。记录废弃物(包括渣土)外运的运输能耗得1分。

9.2.5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

本条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制订节水和用水方案,二是水耗 记录。 施工过程中的用水是建筑全寿命期水耗的组成部分。由于建 筑结构、高度、所在地区等的不同,建成每平方米建筑的用水量有 显著的差异。节水方案为绿色施工方案中的节水部分,以及施工 组织设计中的临时用水内容,特别是对于基坑降水处理应该有所 反映。施工中应制订节水和用水方案,提出建成每平方米建筑水 耗目标值。为此,应该做好水耗监测、记录,用于指导施工过程中 的节水。工时,提供施工过程水耗记录和建成每平方米建筑实 标水耗值,为施工过程的水耗统计提供基础数据。水耗记录仅仅 是做好记录,并不要求每单位建筑面积的水耗限制在某一区间值 内。水耗记录包括施工区、生活区水耗。施工区是主要的,建议施 工区水耗记录为3分,生活区水耗记录为1分。如果生活区不在 施工现场,则施工区水耗记录得4分。

基坑降水抽取的地下水量较天,要合理设计基坑开挖,减少基 坑水排放。配备地下水储存设备,合理利用抽取的基坑水。记录 基坑降水的抽取量、排放量和利用量数据。对于洗刷、降尘、绿化、 设备冷却等用水来源,应尽量采用非传统水源。具体包括工程项 目中使用的中水、基坑降水、工程使用后收集的沉淀水以及雨水 等。 有些情况下,基坑降水的抽水量大于工程用水量,因此要重视 基坑水的记录。抽取的基坑水记录包括三部分,如果没有利用量 记录,建议得1.5分,三部分记录完整得2分。基坑施工无抽水 的.得2分,应提供相应的说明资料。

自中使用的中水、基坑降水、工程使用后收集的沉淀水以及雨水 等。 有些情况下,基坑降水的抽水量大于工程用水量,因此要重视 基坑水的记录。抽取的基坑水记录包括三部分,如果没有利用量 记录建议得1.5分,三部分记录完整得2分。基坑施工无抽水 的,得2分,应提供相应的说明资料。 9.2.6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也可在设计评价中 进行预审。对不使用预拌混凝土的项目,本条不参评。 减少混凝土损耗、降低混凝土消耗量是施工中节材的重点内 容之一。我省工程量预算定额一般规定预拌混凝土的损耗率是 1.5%,但在很多工程施工中超过了1.5%,甚至达到了2%~3%, 因此有必要对预拌混凝土的损耗率提出要求。本条参考有关定额 标准及部分实际工程的调查数据,对损耗率分档评分。 损耗率按下式审核: 损耗率=(进货量一结算量)×100%/结算量 设计评价预审时,查阅减少损耗的措施计划。

9.2.7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也可在设计

钢筋是混凝土结构建筑的大宗消耗材料。钢筋浪费是建筑施 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设计、施工不合理都会造成钢筋浪费。我省 工程量预算定额根据钢筋的规格不同,一般规定的损耗率为 2.5%~4.5%。根据对省内施工项自的初步调查,施工中实际钢 筋浪费率约为6%,因此有必要对钢筋的损耗率提出要求。 专业化生产是指将钢筋用自动化机械设备按设计图纸要求加

工成钢筋半成品,并进行配送的生产方式。钢筋专业化生产不仅 可以通过统筹套裁节约钢筋,还可减少现场作业、降低加工成本、 提高生产效率、改善施工环境和保证工程质量。 本条参考有关定额及部分实际工程的调查数据,对现场加工 钢筋损耗率分档评分。 两款平行评分。第1款80%以上的钢筋采用专业化生产的 成型钢筋,得8分:建议使用率在80%~50%,可采用区间值给 分。建议第1款没有得满分的,还可以按照第2款评审,但总分不 超过8分。使用率、损耗率按照下式审核: 使用率损耗率=(进货量一结算量)×100%/结算量 设计评价预审时,查阅采用专业化加工的建议文件,如条件具 备情况、有无加工厂、运输距离等。 9.2.8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对不使用模板的 页自,本条得10分。 建筑模板是混凝王结构工程施工的重要工具。我国的木胶合 板模板和竹胶合板模板发展迅速,目前与钢模板已成三足鼎立之 势。 散装、散拆的木(竹)胶合板模板施工技术落后,模板周转次 数少,费工费料,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同时,废模板形成大量的 废弃物,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工具式定型模板,采用模数制设计,可以通过定型单元,包括 平面模板、内角、外角模板以及连接件等,在施工现场拼装成多种 形式的混凝土模板。·它既可以一次拼装,多次重复使用,又可以灵 古拼装,随时变化拼装模板的尺寸。定型模板包括钢(铝)框各类 模板、钢模板、铝合金模板、玻璃钢模板等。定型模板的使用,提高 了周转次数,减少了废弃物的产出,是模板工程绿色技术的发展方 可。 本条用定型模板使用面积占模板工程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档

工成钢筋半成品,并进行配送的生产方式。钢筋专业化生产不仅 可以通过统筹套裁节约钢筋,还可减少现场作业降低加工成本、 提高生产效率、改善施工环境和保证工程质量。 本条参考有关定额及部分实际工程的调查数据,对现场加工 钢筋损耗率分档评分。 两款平行评分。第1款80%以上的钢筋采用专业化生产的 成型钢筋,得8分:建议使用率在80%~50%,可采用区间值给 分。建议第1款没有得满分的,还可以按照第2款评审,但总分不 超过8分。使用率、损耗率按照下式审核: 使用率、损耗率=(进货量一结算量)×100%/结算量 设计评价预审时,查阅采用专业化加工的建议文件,如条件具 备情况、有无加工厂、运输距离等。

建筑模板是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的重要工具。我国的木胶合 板模板和竹胶合板模板发展迅速,目前与钢模板已成三足鼎立之 势。 散装、散拆的木(竹)胶合板模板施工技术落后,模板周转次 数少,费工费料,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同时,废模板形成大量的 废弃物,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工具式定型模板,采用模数制设计,可以通过定型单元,包括 平面模板、内角、外角模板以及连接件等,在施工现场拼装成多种 形式的混凝土模板。·它既可以一次拼装,多次重复使用,又可以灵 古拼装,随时变化拼装模板的尺寸。定型模板包括钢(铝)框各类 模板、钢模板、铝合金模板、玻璃钢模板等。定型模板的使用,提高 了周转次数,减少了废弃物的产出,是模板工程绿色技术的发展方 向 本条用定型模板使用面积占模板工程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档

评分。定型模板的使用率根据模板用于实际建筑模板工程面积按 下式计算: 定型模板使用率=(使用定型模板的模板工程面积/模板工 程总面积)×100% 查看模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一般包括模板工程量总面积 定型模板面积、非标模板面积、标准层模板流水方案等。必要时 可查阅定型模板的租赁或购买合同,结合流水查看采用定型模板 的面积。

施工是把绿色建筑由设计转化为实体的重要过程,要达成这 一目标,应采取有关措施。为此,施工单位应进行专项交底,落实 绿色建筑重点内容。 绿色建筑重点内容应与第9.1.4条中的要求对应,对这些内 容施工交底必须明确,施工日志必须完备。专项交底可采用会议 形式或书面形式,会议形式需要提交会议纪要。专项交底着重于 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法,保证施工质量,以满足绿色建筑性能的要 求。绿色建筑重点内容施工日志,可在一般施工日志的基础上,专 门归档,有针对性地提交。

9.2.10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

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经审查后,在建造过程中往往可能需要进 行变更,这样有可能使绿色建筑的相关指标发生变化。本条旨在 强调在建造过程中严格执行审批后的设计文件,若在施工过程中 出于整体建筑功能要求,对绿色建筑设计文件进行变更,但不显著 影响该建筑绿色性能,其变更可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设计变更 应存留完整的资料档案,作为最终评审时的依据。 降低建筑绿色性能的重大变更,应针对第9.1.4条中提出的

绿色建筑重点内容相应的变更,其他工程设计的变更应不在本条 所涉及的范围。

9.2.11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

建筑使用寿命的延长意味着更好地节约能源资源。建筑结构 耐久性指标决定着建筑的使用年限。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绿色建 筑设计文件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对保障建筑结构耐久性的相关措 施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是竣工验收及绿色建筑评价时的重要依 据。 对绿色建筑的装修装饰材料、设备,应按照相应标准进行检 测。 对具有耐久性设计要求的结构,应制订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 保障施工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建筑结构耐久性主要包括混凝土结 构与钢结构。对混凝土结构,应检测混凝土耐久性指标性能,满足 设计性能指标要求,提供检测结果及施工记录:对钢结构,应对防 火、防腐涂料进行抽检,满足设计性能指标要求,提供抽检结果及 呆障施工质量要求的施工记录。 本条规定的检测,可采用实施各专业施工验收规范所进行的 检测结果。也就是说,不必专门为绿色建筑实施额外的检测。 9.2.12本条适用于住宅建筑的运行评价,也可在设计评价中进

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对节约能源资源有重要作用。实 践中,可由建设单位统一组织建筑主体工程和装修施工,也可由建 设单位提供菜单式的装修做法由业主选择,统一进行图纸设计、材 料购买和施工。在选材和施工方面尽可能采取工业化制造,具备 稳定性、耐久性、环保性和通用性的设备和装修装饰材料,从而在 工程竣工验收时室内装修一步到位,避免破坏建筑构件和设施。 设计评价预审时,查阅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图纸、效果图。 9.2.13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也可在设计评价

中进行预审。 随着技术的发展,现代建筑的机电系统越来越复杂。本条强 调系统综合调试和联合试运转的目的,就是让建筑机电系统的设 计、安装和运行达到设计目标,保证绿色建筑的运行效果。主要内 容包括制订完整的机电系统综合调试和联合试运转方案,对通风 空调系统、空调水系统、给排水系统、热水系统、电气照明系统、动 力系统的综合调试过程以及联合试运转过程。建设单位是机电系 统综合调试和联合试运转的组织者,根据工程类别、承包形式,建 设单位也可以委托代建公司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机电系统综合 调试和联合试运转。

10.1.4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

绿色建筑设置的节能、节水设施,如热能回收设备地源/水源 热泵、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太阳能热水设备、遮阳设备、雨水收集 处理设备等,均应工作正常,才能使预期的自标得以实现。本标准 中第5.2.13、5.2.14、5.2.15、5.2.16、6.2.12条等对相关设施虽 有技术要求,但偏重于技术合理性,有必要考察其实际运行情况。 10.1.5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也可在设计评价 中进行预审。 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系统是建筑物的主要用能设备。本标 准中第5.2.7、5.2.8、5.2.9、8.2.9、8.2.12、8.2.13条已要求采 用自动控制措施进行节能和室内环境保障,但本条主要考察其实

际工作正常及其运行数据。因此,需对绿色建筑的上述系统及主 要设备进行有效的监测,对主要运行数据进行实时采集、记录;并 对上述设备系统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自动控制,通过在各种不同运 行工况下的自动调节来降低能耗。对于建筑面积在2万m以下 的公共建筑和建筑面积在10万m以下的住宅区公共设施的监 控,可以不设建筑设备自动监控系统,但应设简易有效的控制播 施。 设计评价预审时,查阅建筑设备自动监控系统的监控点数。

物业管理单位通过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提高环 境管理水平的需要,可达到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减少环保支出、降 低成本的目的,减少由于污染事故或违反法律、法规所造成的环境 风险。 物业管理具有完善的管理措施,定期进行物业管理人员的培 训。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可以促进物业管理机构质量管理 体系的改进和完善,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是在组织内建立起完整有 效的、形成文件的能源管理体系,注重过程的控制,优化组织的活 动、过程及其要素,通过管理措施,不断提高能源管理体系持续改 进的有效性,实现能源管理方针和预期的能源消耗或使用目标。 10.2.2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 带能节水节材绿化的摄作管理制度指导摄管理人品

10.2.2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

节能、节水、节材、绿化的操作管理制度是指导操作管理人 作的指南,应挂在各个操作现场的墙上,促使操作人员严格 以有效保证工作的质量。

可再生能源系统、雨废水回用系统等节能、节水设施的运行维 护技术要求高,维护的工作量大,无论是自行运维还是购买专业服 务,都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日常运行中应做好 记录。

管理是运行节约能源资源的重要手段,必须在管理业绩上 能、节约资源情况挂钩。因此,要求物业管理机构在保证建筑 用性能要求、投诉率低于规定值的前提下,实现其经济效益与 用能系统的耗能状况、水资源和各类耗材等的使用情况直接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更是节能的有效方式。

10.2.4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

在建筑物长期的运行过程中,用户和物业管理人员的意识与 行为,直接影响绿色建筑的目标实现,因此需要坚持倡导绿色理念 与绿色生活方式的教育宣传制度,培训各类人员正确使用绿色设 施,形成良好的绿色行为与风气。

保持建筑物与居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系统运行正常,是绿色 建筑实现各项目标的基础。机电设备系统的调试不应仅限于新建 建筑的试运行和竣工验收,而应是一项持续性、长期性的工作。因 此,物业管理机构有责任定期检查、调试设备系统,标定各类检测 仪器的准确度,根据运行数据,或第三方检测的数据,不断提升设 备系统的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能效管理水平。

风系统已成为许多建筑中的一项重要设施。对于使用空调可能会 造成疾病(如军团菌、非典等)传播的认识也不断提高,从而深刻 意识到了清洗空调系统,不仅可节省系统运行能耗、延长系统的使 用寿命,还可保证室内空气品质,降低疾病产生和传播的可能性。 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范围应包括系统中的换热器、过滤器,通风管 道与风口等,清洗工作符合《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19210的 要求。 10.2.7本条适用于设置非传统水源利用设施的各类民用建筑的 运行评价,也可在设计评价中进行预审。无非传统水源利用设施 的项自不参评。 使用非传统水源的场合,其水质的安全性十分重要。为保证 合理使用非传统水源,实现节水自标,必须定期对使用的非传统水 原的水质进行检测,并对其水质和用水量进行准确记录。所使用 的非传统水源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 用水水质》GB/T18920的要求。非传统水源的水质检测间隔不应 天于1个月,同时,应提供非传统水源的供水量记录。 设计评价预审时,查阅非传统水源的水表设计文件。 10.2.8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也可在设计评价 中进行预审。 通过智能化技术与绿色建筑其他方面技术的有机结合,可望 有效提升建筑综合性能。由于居住建筑/居住区和公共建筑的使 用特性与技术需求差别较天,故其智能化系统的技术要求也有所 不同:但系统设计上均要求达到基本配置。此外,还对系统工作运 亍情况提出了要求。 居住建筑智能化系统应满足《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 要求》CJ/T174的基本配置要求,主要评价内容为居住区安全技 术防范系统、住宅信息通信系统、居住区建筑设备监控管理系统、 居住区监控中心等。

风系统已成为许多建筑中的一项重要设施。对于使用空调可能会 造成疾病(如军团菌、非典等)传播的认识也不断提高,从而深刻 意识到了清洗空调系统,不仅可节省系统运行能耗延长系统的使 用寿命,还可保证室内空气品质,降低疾病产生和传播的可能性。 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范围应包括系统中的换热器、过滤器,通风管 道与风口等,清洗工作符合《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19210的 要求。

10.2.7本条适用于设置非传统水源利用设施的各类民用建筑的

使用非传统水源的场合,其水质的安全性十分重要。为保证 合理使用非传统水源,实现节水自标,必须定期对使用的非传统水 原的水质进行检测,并对其水质和用水量进行准确记录。所使用 的非传统水源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 用水水质》GB/T18920的要求。非传统水源的水质检测间隔不应 天于1个月,同时,应提供非传统水源的供水量记录。 设计评价预审时,香阅非传统水源的水表设计文件

通过智能化技术与绿色建筑其他方面技术的有机结合,可望 有效提升建筑综合性能。由于居住建筑/居住区和公共建筑的使 用特性与技术需求差别较大,故其智能化系统的技术要求也有所 不同:但系统设计上均要求达到基本配置。此外,还对系统工作运 行情况提出了要求。 居住建筑智能化系统应满足《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 要求》CJ/T174的基本配置要求,主要评价内容为居住区安全技 术防范系统、住宅信息通信系统、居住区建筑设备监控管理系统、 居住区监控中心等。

公共建筑的智能化系统应满足《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的基础配置要求,主要评价内容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信息 通信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管理系统、安(消)防监控中心等。国家 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以系统合成配置的综合技 术功效对智能化系统工程标准等级予以了界定,绿色建筑应达到 其中的应选配置(符合建筑基本功能的基础配置)的要求。 设计评价预审时,查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信息通信系统、建 筑设备监控管理系统监控中心等设计文件

10.2.9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

本条为新增条文。信息化管理是实现绿色建筑物业管理定量 化、精细化的重要手段,对保障建筑的安全、舒适、高效及节能环保 的运行效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效率,具有重要作用。采用信息 化手段,建立完善的建筑工程、设施、设备、部品、能耗等档案及记 录是非常必要的。本条第3款是在本标准控制项10.1.5条的基础 上所提出的更高一级的要求,要求相关的运行记录数据均为智能 化系统输出的电子文档。应提供至少1年的用水量、用电量、用气 量用冷热量的数据,作为评价的依据

10.2.10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 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是降低城市及社区环境污染、维护城市及 社区生态平衡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病虫害,应坚持以物理防治 主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并加强预测预报。因此,一方面,提 昌采用生物制剂、仿生制剂等无公害防治技术;另一方面,规范杀 虫剂、除草剂、化肥、农药等化学药品的使用,防止环境污染,促进 生态可持续发展。

绿化区做好日常养护,保证新栽种和移植的树木有较高的

一次成活率。发现危树、枯死树木应及时处理

10.2.13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

11.1.1绿色建筑全寿命期内各环节和阶段,都有可能在技术、产 品选用与管理方式上进行性能提高和创新。为鼓励性能提高和创 新,在各环节和阶段采用先进、适用、经济的技术、产品与管理方 式,本次修订增设了相应的评价项目。比照“控制项”和“评分 项”,本标准中将此类评价项自称为“加分项”。 本次修订增设的加分项内容,有的在属性分类上属于性能提 高,如采用高性能的空调设备、建筑材料、节水装置等,鼓励采用高 生能的技术、设备或材料:有的在属性分类上属于创新,如建筑信 息模型(BIM)、碳排放分析计算、技术集成应用等,鼓励在技术、管 理、生产方式等方面的创新。 11.1.2加分项的评定结果为某得分值或不得分。考虑到与绿色 建筑总得分要求的平衡,以及加分项对建筑“四节一环保”性能的 责献,本标准对加分项附加得分作了不天于10分的限制。附加得 分与加权得分相加后得到绿色建筑总得分,作为确定绿色建筑等 级的最终依据。某些加分项是对前面章节中评分项的提高,符合 条件时,加分项和相应评分项可都得分

11.2.1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

11.2.1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本条是第5.2.3条的更高层次要求。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 高,对于绿色建筑的节能与能源利用影响较大,而且对室内环境质 量有一定影响。为便于操作,参照我省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 做法,提供了两种可供选择的达标方法。

对于住宅或小型公共建筑中采用分体空调器、燃气热水炉等 其他设备作为供暖空调冷热源的情况(包括同时作为供暖和生活 热水热源的热水炉),可以《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 级》GB12021.3、《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 效率等级》GB2145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 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等现行有关国家标准中的能效等 级1级作为判定本条是否达标的依据

11.2.3本条适用于各类公共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分布式热电冷联供系统为建筑或区域提供电力、供冷、供热 包括供热水)三种需求,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 在应用分布式热电冷联供技术时,必须进行科学论证,从负荷 预测、系统配置、运行模式、经济和环保效益等多方面对方案做可 行性分析,严格以热定电,系统设计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标准。卫生器具有用水效率相关标准的,应全部采用,方可认定达 标。

当主体结构采用钢结构、木结构,或预制构件用量不小于 60%时,本条可得分。对其他情况,尚需经充分论证后方可得分。

主要功能房间包括间歇性人员密度较高的空间或区域(如会 议室等),以及人员经常停留空间或区域(如办公室等)。空气处 理措施包括在空气处理机组中设置中效过滤段、在主要功能房间 设置空气净化装置等。

本条是第8.1.7条的更高层次要求。以TVOC浓度为例,英 国BREEAM新版文件要求不大于300μg/m,比我国现行国家标 准要求(不大于600μg/m)更为严格。甲醛浓度也是如此,多个 国家的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均在50~60μg/m的水平,也比我国现 亍国家标准要求(不大手0.10mg/m)严格。进一步提高对室内 环境质量指标的要求,同时也适当考虑了我国当前的大气环境条 牛和装修材料工艺水平,因此将现行国家标准规定限值的70%作 为室内空气品质的更高要求。

本条主要目的是鼓励设计创新,通过对建筑设计方案的优化, 降低建筑建造和运营成本,提高绿色建筑性能水平。例如,建筑设 计充分体现我国不同气候区对自然通风、保温隔热等节能特征的 不同需求,建筑形体设计等与场地微气候结合紧密,应用自然采 光、遮阳等被动式技术优先的理念,设计策略明显有利于降低空 调、供暖、照明、生活热水、通风、电梯等的负荷需求,提高室内环境

11.2.9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我国城市可建设用地日趋紧缺,对废弃地进行改造并加以利 用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重要途径之一。利用废弃场地进行绿色 建筑建设,在技术难度、建设成本方面都需要付出更多努力和代 价。因此,对于优先选用废弃地的建设理念和行为进行鼓励。本 条所指的废弃场地主要包括裸岩、石砾地、盐碱地、沙荒地、废窑 坑、废旧仓库或工厂弃置地等。绿色建筑可优先考虑合理利用废 弃场地,采取改造或改良等治理措施,对土壤中是否含有有毒物质 进行检测与再利用评估,确保场地利用不存在安全隐惠、符合国家 相关标准的要求。 本条所指的“尚可利用的旧建筑”是指建筑质量能保证使用 安全的旧建筑,或通过少量改造加固后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旧建筑。 虽然自前多数项自为新建,且多为净地交付,项自方很难有权选择 利用旧建筑,但仍需对利用“可利用的旧建筑”的行为予以鼓励, 防止天拆天建。对于一些从技术经济分析角度不可行,但出于保 护文物或体现风貌而留存的历史建筑,由于有相关政策或财政资 金支持,因此不在本条中得分。

建筑信息模型(BIM)是建筑业信息化的重要支撑技术。BIM 是在CAD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多维模型信息集成技术。BIM 是集成了建筑工程项目各种相关信息的工程数据模型,能使设计 人员和工程人员对各种建筑信息做出正确的应对,实现数据共享 并协同工作。 BIM技术支持建筑工程全寿命期的信息管理和利用。在建筑 工程建设的各阶段支持基于BIM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可以极大地 提升建筑工程信息化整体水平,工程建设各阶段各专业之间的协 作配合可以在更高层次上充分利用各自资源,有效地避免由于数

据不通畅带来的重复性劳动,大大提高整个工程的质量和效率,并 显著降低成本。

建筑碳排放计算及其碳足迹分析,不仅有助于帮助绿色建筑 项目进一步达到和优化节能、节水、节材等资源节约目标,而且有 助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对我国温室气体减排的贡献量。经过多年的 研究探索,我国也有了较为成熟的计算方法和一定量的案例实践 在计算分析基础上,再进一步采取相关节能减排措施降低碳排放 故到有的放失。绿色建筑作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载体,理应将 此作为一项技术措施同步开展。 建筑碳排放计算分析包括建筑固有的碳排放量和标准运行工 况下建筑的资源消耗碳排放量。设计阶段的碳排放计算分析报告 主要分析建筑的固有碳排放量,运行阶段主要分析在标准运行工 况下建筑的资源消耗碳排放量

本条主要是对前面未提及的其他技术和管理创新予以鼓励。 对于不在前面绿色建筑评价指标范围内,但在保护自然资源和生 态环境、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减少环境污染与智能化系统建设 等方面实现良好性能的项目进行引导,通过各类项目对创新项的 自求以提高绿色建筑技术水平。 当某项目采取了创新的技术措施,并提供了足够证据表明该 支术措施可有效提高环境友好性,提高资源与能源利用效率,实现 可持续发展或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时,可参与评审。项自的创新 点应较大地超过相应指标的要求,或达到合理指标但具备显著降 低成本或提高工效等优点。本条未列出所有的创新项内容,只要 申请方能够提供足够相关证明,并通过专家组的评审即可认为满 足要求。

CECS 554-2018-T 智慧家居设计标准11.2.13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

本条是第5.2.16条的更高层次要求。部分项自结合自 牛,采用两种及以上形式可再生能源技术,且达到一定比例, 的节能效果更为显著,应当予以鼓励

件,采用两种及以上形式可再生能源技术,且达到一定比例,取得 的节能效果更为显著,应当予以鼓励。 11.2.14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本条是第5.2.16条的更高层次要求。部分项目结合自身条 件,采用某一种类型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比例在第5.2.16条的 基础上提高明显,取得的节能效果更为显著,应当予以鼓励

11.2.14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本条是第5.2.16条的更高层次要求。部分项自结合自 件,采用某一种类型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比例在第5.2.16 基础上提高明显CJJT 85-2017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pdf,取得的节能效果更为显著,应当予以鼓励

11.2.15本条适用于公共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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