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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9734.2-2013 建筑用节能门窗 第2部分:铝塑复合门窗平开窗、悬窗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的要求,推拉窗力学行能应符合表6的要求,平开门、平开下 准拉下悬门力学性能应符合表7的要求,推拉门力学性能应符合表8的要求。
表5平开窗、悬窗力学性解
GB/T 29734.22013
JC/T 2290-2014 隔热防水垫层表7平开门、平开下悬门及推拉下悬门力学性
注1:垂直荷载强度适用于平开门。 注2:全玻璃门不检测软、硬物体撞击性能
注2:全玻璃门不检测软、硬物体撞击性能
以安全检测压力值(力。)进行分级,分级应符合表
注:第9级应在分级后同时注明具体检测压力差值
分级指标值△力进行分级,分级应符合表11规定
分级指标值K进行分级,分级应符合表12规定
6.5.5空气声隔声性能
分级指标值应符合表13规定。
表13门窗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
注:用于对建筑内机器、设备噪声源隔声的建筑内门窗,对中低频噪声宜用外门窗的指标值进行分级;对中 频噪声仍可采用内门窗的指标值进行分级
分级指标值T,按表14
分级 分级指标值T, 0.20≤T,<0.30 0.30≤T, 0.50≤T.<0.60 T.: :0.60 注:T,值大于0.50时应给出具体值。
速阳系数SC应采用JGJ/T151规定的夏季标准计算条件,并按该规程计算所得值。分指标值 SC应符合表15规定。
7.1试件存放及试验环境
测量方法应符合GB/T12003的规定
7.4.1门窗框、门窗扇相邻构件装配间隙、相邻二构件同一平面度
门窗框、门窗扇相邻构件装配间隙用精度为0.1mm的塞尺测量。相邻两构件连接处同·.平面高 低差用精度为0.02mm的深度尺进行测量,
7.4.2门窗框、门窗扇配合间隙
用精度0.1mm的塞尺检测门窗框、门窗扇相邻构件的装配间隙和门窗框、门窗扇的配合闻隙。
门、窗框与扇四周搭接量,其检测部位应在门、窗扇宽度和高度的中点,用精度为0.02mn.的量
7.4.4紧固件、增强型钢
7.4.5五金配件安装
7.4.6中挺联接处的密封
7.4.7密封条、毛条装配
GB/T 29734.22013
7.5.1启闭力、锁紧器(执手)的启闭力、悬端吊重、翘曲、大力关闭、窗撑试验、弯曲、扭曲按 GB/T11793规定的方法检测。 7.5.2反复启闭性能试验按GB/T29739的规定检测。 7.5.3垂直荷载强度按GB/T14154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门的软物撞击性能按GB/T14155规定的 方法进行检测。门的硬物撞击性能按GB.T22632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
按GB/T7106的规定检测
按GB/T7106的规定检测
GB/T7106的规定检测
按GB/T7106的规定检测。
7.6.5空气声隔声性能
空气声隔声性能按GB/T8485规定的方法检测
采光性能按GB/T11976规定的方法检测。
在按GB/T2680规定实测 玻璃太阳光光谱透射比、反射比等参数基础上,按J(J/T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2.1出厂检验项目见表16和表17,按本部分规定的方法检测。 8.2.2抽样方法:产品出厂前.应按每一批次、品种、规格随机抽样5%且不应少于3槿。 8.2.3判定规则:根据表16和表17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检验门窗的性能。当其中某项不 加倍抽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验,如该项仍不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加信 品经检验,若全部检测项目符合本部分规定的合格指标,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8.2.1出厂检验项目见表16和表17,按本部分规定的方法检测。 8.2.2抽样方法:产品出厂前.应按每一批次、品种、规格随机抽样5%且不应少于3槿。 8.2.3判定规则:根据表16和表17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检验门窗的性能。当其中某项不格时,应 加倍抽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验,如该项仍不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加倍·由样的样 品经检验,若全部检测项目符合本部分规定的合格指标,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8.2.1出厂检验项目见表16和表17,按本部分规定的方法检测。
从出检验合格的检验批中,按表18规定的数量随机抽取。 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而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两年检测一次; d)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3.2 型式检验项目见表16和表17。
表16窗型式检验与出厂检验项目
GB/T 29734.22013
表17门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项目
GB/T 29734.22013
GB/T29734.22013
8.3.3抽样方法:批量生产时 验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3撑进行型式检验 8.3.4检验试件分组、数量及试验顺序见表18
表18门窗性能检验试件分组数量及试验顺序
8.3.5型式检验判定规则:根据表16、表17规定的型式检验项目,检验门窗的性能。当其中某项不合 格时,应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该项目仍不合格,则判定产品为不合格品。经检验,若全 部检验项目符合本部分规定的要求,则判定产品为合格品
9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产品应有合格证和标识,合格证上应有如下内容: a)制造厂名或商标; b)产品名称; c)产品标记及执行的标准编号; d)生产日期。
9.2.1产品的外表面应用无腐蚀作用的软质材料包装,包装要牢固可靠。 9.2.2产品出厂时,应附有产品清单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9.2.1产品的外表面应用无腐蚀作用的软质材料包装,包装要牢固可靠
9.3.1装运产品的运输工具,应有防雨措施并保持清洁。 9.3.2在运输、装卸时,应保证产品不变形、不损坏
9.4.1产品应放在通风、防雨、干燥、清洁、平整的地方,不应与腐蚀物质接触。
9.4.1产品应放在通风、防雨、干燥、清洁、 平整的地方,不应与腐蚀物质接触。 9.4.2产品贮存环境温度应低于50℃,距热源不应小于1m 9.4.3产品应用非金属垫块垫平,产品应立放,立放角不应小于70°并有防倾倒措施
GB/T 29734.22013
铝塑复合型材使用温度不应超过70℃
3.1.2铝合金型材应符合GB/T5237.1~5237
产品表面应无明显凹凸、裂痕、杂质等缺陷,型材端部应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铝塑复合型材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铝塑复合型材的宽度、厚度允许偏差为士0.3
长度为1m的铝塑复合型材直线偏差应不大于1
A.3.5纵向抗剪特征值
铝塑复型材通对获机械收合 铝塑复合型材在室温(23土2)℃、低温(一2士2)℃ 高温(70土2)℃时的纵向抗剪特征值
A.3.6横向抗拉特征值
铝塑复合型材通过齿状机械咬合结构复合时,铝塑复合型材在室温(23土2)℃、低温(一2土2) (70士2)℃时的横向抗拉特征值不应小于24N/mm
A.3.7高温持久负荷性能
铝塑复合型材通过齿状机械咬合结构复合时,铝塑复合型材在温度(70士2)℃和(10士0.:)N/ 拉伸连续载荷作用下经过1000h后,低温(一20士2)℃、商温(70士2)℃时的横向抗拉特征值不
A.4.1状态调节和试验环境
进行产品性能试验前,试样需在室温为( 、相对湿度为(50土10)%的试验室内 试验环境温度为(23±2)℃
在自然光或一个等效的人工光源下进行目测JGJ/T 428-2018 弱电工职业技能标准,目测距离400mm~500mm
宽度、厚度和壁厚,用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人测量。宽度、厚度沿型材长度方向的两端和中间 各测一点,取三点的算术平均值为检测结果。壁厚取型材可视面上间距不小于15mm的任意两点测 量,取最小值,
A.4.4.1试样制备
A.4.4.2试验步骤
把试样的回面放在三级以上的标准平台上。 用精度至少为0.1mm的塞尺测量型材和平台之 大间隙,然后再测量与第一次测量面垂直的面,取三个试样中6次测量的最大值。
纵向抗剪特征值、横向抗拉特征值、高温持久负
纵向抗剪特征值、横向抗拉特征值、高温持久负荷性能值依据GB5237.6中规定的方法检测。
JGJ/T461-2019 公共建筑室内空气质量控制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GB/T 29734.22013
『印H期:2014年4月9HF00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