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878-201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50878-2013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pdf蒸汽凝结水利用率指标分为国内基本水平、国内先进水平和 国内领先水平,评价时以上三款得分不累计。
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指标分为国内基本水平、国内先进水平 和国内领先水平,评价时以上三款得分不累计
6.2.1根据《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GB 50421-2018 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标准,工业节水技术主要包 括:重点节水工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技术、冷却节水技术、热 力和工艺系统节水技术、洗涤节水技术、工业给水和废水处理节 水技术、非传统水资源利用技术、工业输用水管网、设备防漏和 快速堵漏修复技术、工业用水计量管理技术等。其中: 重点节水工艺是指通过改变生产原料、工艺和设备或用水方 式,实现少用水或不用水的节水技术。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包括循环用水、循序用水以及蒸汽凝结水 回收再利用等。 非传统水资源利用技术:主要为海水直接利用技术,海水和 苦咸水淡化处理技术,采煤、采油、采矿等矿井水的资源化利用 技术,以及雨水和废水再生回用技术。 采用节水技术应先进、可靠、实用、经济,应具体体现在水 的循环利用、循序利用及废水再生利用。 节水技术水平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或领先水平。 此外,采用的节水器具、装置、节水设备应满足现行国家标 准《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GB/T18870的要求。
6.2.2部分工业行业单位产品生产废水产生量很大,这利
增加了水质型缺水或资源型缺水地区缺水的严重性,同时对资源 在各行业的分配产生深远影响。所以设置工业废水再生回用系统 意义重大。工业废水再生回用率的指标可以参考有关行业清洁生 产标准,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或领先水平。
6.2.4水资源紧缺或于旱地区,绿化应优先选择耐旱物种;绿 化灌溉鼓励采用喷灌、微灌及低压灌溉等节水灌溉方式,喷灌比 漫灌省水30%~50%,微灌比漫灌省水50%~70%:为增加雨 水渗透量以减少灌溉量,宜选用兼具渗透和排放两种功能的渗透 性雨水管。 绿化灌溉宜采用湿度传感器或根据气候变化的调节控制器。 6.2.5给水系统中使用的管材、管件,必须符合现行产品行业 标准的要求。新型管材和管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和 政府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此外,做好管道基础处理和覆土,控 制管道理深,加强管道工程施工蓝督,把好施工质量关。 选用性能高的阀门、零泄漏阀门等,如在冲洗排水阀、消火 栓、排气阀阀前增设软密封闭阀或蝶阀。 合理设计供水压力,避免供水压力持续高压或压力骤变。 用水设备、储水箱(池)设监控装置,以防进水阀门故障或 超压等原因而造成水资源浪费。 给排水系统和管网的漏损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742、《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 范》GB50268等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6.2.6结合厂区的地形特点规划设计雨水(包括地面雨水、屋 面雨水)径流途径,减少雨水受污染儿率。 对屋面雨水和其他非渗透地表径流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和利 用的系统,应设置雨水初期弃流装置,可优先选用暗渠收集 雨水。 雨水调蓄工程的作用有两个,即调和蓄。雨水调蓄工程既能 规避雨水洪峰,实现雨水循环利用,又能避免初期雨水对承受水 体的污染,还能对排水区域间的排水调度起到积极作用。调蓄工 程既可以是人工构筑物,如地上或地下的蓄水池,也可以是天然 场所,如湿地、坑、塘、湖或水库等,国外甚至有以下水道为调 蓄设施的案例。
灌溉鼓励采用喷灌、微灌及低压灌溉等节水灌溉方式,喷灌! 曼灌省水30%~50%,微灌比漫灌省水50%~70%;为增加 渗透量以减少灌溉量,宜选用兼具渗透和排放两种功能的渗 #雨水管。 绿化灌溉宜采用湿度传感器或根据气候变化的调节控制器
标准的要求。新型管材和管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和 政府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此外,做好管道基础处理和覆土,控 制管道理深,加强管道工程施工蓝督,把好施工质量关。 选用性能高的阀门、零泄漏阀门等,如在冲洗排水阀、消火 栓、排气阀阀前增设软密封闭阀或蝶阀。 合理设计供水压力,避免供水压力持续高压或压力骤变。 用水设备、储水箱(池)设监控装置,以防进水阀门故障或 超压等原因而造成水资源浪费。 给排水系统和管网的漏损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742、《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 范》GB50268等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6.2.6结合厂区的地形特点规划设计雨水(包括地面雨
对屋面雨水和其他非渗透地表径流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和利 用的系统,应设置雨水初期弃流装置,可优先选用暗渠收集 雨水。 雨水调蓄工程的作用有两个,即调和蓄。雨水调蓄工程既能 规避雨水洪峰,实现雨水循环利用,文能避免初期雨水对承受水 体的污染,还能对排水区域间的排水调度起到积极作用。调蓄工 程既可以是人工构筑物,如地上或地下的蓄水池,也可以是天然 场所,如湿地、坑、塘、湖或水库等,国外甚至有以下水道为调 蓄设施的案例。
雨水处理系统应可靠、稳定,处理后的雨水水质应达到相应 用途的水质标准。 雨水系统应充分结合项目所在地的气候、地形及地貌等特 点,可以与厂区水景设计相结合,也可用于生产、生活、绿化或 空调等。 渗透性地表可采取增加雨水渗透量的措施:厂区公共活动场 地、人行道、露天停车场的铺地材料采用渗水材质,如多孔沥青 地面、多孔混凝土地面等;雨水排放采用渗透管排放系统。另 外,还可采用景观储留渗透水池、渗井、绿地等增加渗透量。 6.2.7生产、辅助设施及车辆清洗应设置专用的场所,尽量采 用循环水、微水、蒸汽冲洗。 清洗工具及卫生洁具应选用《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 备》(产品)自录中公布的设备、器材和器具,根据用水场合的 不同,合理选用节水水龙头、节水便器、节水淋浴装置等,卫生 器具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及 《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GB/T18870的要求。 缺水地区可选用真空节水技术或免水技术。 此外,给水系统采用减压限流措施还能够取得明显的节水 效果。 6.2.8工业企业给水系统应分级计量,通常分为三级,一级水 表计量范围为整个生产区的各种水量,二级水表计量范围为各车 间和厂区生产、生活用水量,三级水表计量范围为重点工艺或重 点设备。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一2006要求一级水表计 量率达到100%,二级水表计量率不小于90%,重点设备或者重 复利用用水系统的水表计量率不小于85%,水表精确度不低于 ±2.5%
源和传统水源。工业建筑的水资源利用应在《全国水资源综合 规划技术大纲》及其他有关水资源规划框架下,结合区域的给水 排水、水资源、气候特点等客观环境状况进行系统规划,制定水 系统规划方案,合理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减少市政供水量和 污水排放量。 雨水和再生水利用是水资源充分利用的重要措施,宜根据具 本情况具体对待:多雨地区应加强雨水利用,沿海缺水地区加强 海水利用,内陆缺水地区加强再生水利用,而淡水资源丰富地区 不宜强制实施污水再生利用
6.3.2用地表水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其水质应符合现
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的有关规定,采用地下 水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水 质量标准》GB/T14848的有关规定;设计和使用生活给水时: 还应遵照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进行卫 生防护;管道直饮水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 准》CJ94的规定;当再生水用作生活杂用水时,其水质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的规定,当作为工业用水时,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的规定;工业 循环冷却水系统循环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 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的规定;工艺给水水质需根据生产 工艺的具体要求确定,例如电子行业工艺给水应满足电子工业超 纯水水质标准的要求,而医药行业的给水应满足医药行业超纯水 水质标准的要求。 给水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管道的防冻、防腐 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E 50015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 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工业循环水冷却系统的设 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1
6.3.3企业设置自备水源时,其取水行为
提供的水文资料的支持,并应征得当地水行政部门的批准,符合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全国水资源量综合规划技术 细则(试行)》的要求。取用地下水的项目应符合《地下水资源 量级可开采量补充细则(试行)》以及国家现行的其他政策规定 取用地表水的项目枯水流量保证率宜确定为90%~97%
6.3.4给水处理工艺的先进性具有不同特点,例如:工艺流程
短而顺畅,单元工艺高效,系统出水水质优良:设备噪声小,能 耗低,运行稳定,耐腐蚀;控制系统运行状态的控制、监督、报 警等动作正确、及时,自动化程度高,人为干预少,劳动强度 低等。 不同用途的水,其水质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水质标准 的规定。管道直饮水应对原水深度处理,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的规定;雨水利用工程处理后的 水质应根据用途确定,CQDc和SS指标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的要求,建筑中 水或污水再生回用时,其水质应根据用途确定,用作杂用水时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的规定,用作景观环境用水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的规定 当作为工业用水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 业用水水质》GB/T19923的规定;为工艺提供给水的深度处理 系统,水质应根据具体工艺确定,例如锅炉闭式循环系统的给水 应满足软水水质要求。 6.3.5工业项目用水单元多,且对水质、水压的要求不尽相同
6.3.5工业项目用水单元多,且对水质、水压的要求不尽相
6.3.5工业项目用水单元多,且对水质、水压的要求不尽相 因此,用水系统复杂。应首先按照水质设置分系统,相同水质 条件下再按水压设置分系统。采用分系统供水可以减少渗漏, 约能源,提高给水安全性。
展非传统水源的开发与利用,以缓解用水难、用水紧张等问题。 非传统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矿井水、海水及苦咸水等。景 观、洗车、冲厕所等非生产性用水已较普遍地采用非传统水源。 在缺水地区、限制新鲜水用量地区,生产性用水已部分采用非传 统水源。因此,应鼓励生产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自前,我国首 次将再生水设施建设列人“于二五”规划中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工 程范畴,国家已制定了优惠政策,对于再生水的生产免征增 值税。 6.3.7景观、绿化、冲厕、保洁等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 水源以及空调冷凝水是节约市政供水的重要措施。景观环境用水 应结合水环境规划、周边环境、地形地貌及气候特点,提出合理 的建筑水景规划方案,水景用水优先考虑采用雨水、再生水;不 缺水的地区绿化宜优先采用雨水,缺水地区应优先考虑采用非传 统水源;其他如冲厕、浇洒道路等均可合理采用雨水等非传统 水源。 使用非传统水源时,水质应达到相应标准要求,且不应对公 共卫生造成威胁
使用非传统水源时,水质应达到相应标准要求,且不应对公 共卫生造成威胁。 6.3.8排水系统包括收集、输送、处理及排放等环节的设施 如产污点的收集设备、建筑物内外各级输送管渠及其附属构筑物 (如检查并、溢流井并、阀门并等)、处理与排放设备或构筑物、各 级计量与控制系统等,以保证外排水质达到相应标准的要求。 工业项目排水系统应有利于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应以已经批 推的城镇总体规划或城镇排水工程规划为依据,排水制度与当地 城镇的排水制度保持一致,以免污染环境。 6.3.9为保证污废水在排出的过程中减少沉积,不同物质不致 互相反应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建筑排水应按水质分流,例如酸 性废水不得与含氰废水混排;排出的生产废水水质应符合现行本 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要求,如电镀行业满足《清洁生产标准电
如产污点的收集设备、建筑物内外各级输送管渠及其附属构筑物 (如检查井、溢流井、阀门井等)、处理与排放设备或构筑物、各 级计量与控制系统等,以保证外排水质达到相应标准的要求。 工业项目排水系统应有利于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应以已经批 推的城镇总体规划或城镇排水工程规划为依据,排水制度与当地 城镇的排水制度保持一致,以免污染环境。
互相反应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建筑排水应按水质分流,例如酸 性废水不得与含氰废水混排;排出的生产废水水质应符合现行本 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要求,如电镀行业满足《清洁生产标准电 镀行业》HJ/T314的要求,白酒行业满足《清洁生产标准白 酒制造业》HI/T402的要求,纺织业(棉印染)满足《清洁生
产标准纺织业(棉印染)》HJ/T185的要求;食堂、餐厅含油 废水的排出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6.3.10污、废水处理工程所采取的技术应能确保经处理出水水 质达到设计排放标准。部分行业已有相应国家行业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如造纸行业《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纺 织染整工业《纺织染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肉类加 工业《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等,当该行 业尚无国家行业排放标准时,则按照现行国家综合排放标准《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执行。
小、体形复杂的建筑,体形系数较大,外表材料浪费大;体积 大、体形简单的建筑,体形系数较小,外表材料的利用率高。
小、体形复杂的建筑,体形系数较大,外表材料浪费大;体积 大、体形简单的建筑,体形系数较小,外表材料的利用率高。 7.1.3采取合理的耐久性措施如在腐蚀性较高环境中的结构表 面,采用涂料或油漆喷涂处理等技术防护等手段对延长建筑结构 的使用寿命有重要意义,其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 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50107和《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2等有关标准的要求,还应符合所在行业有关标准的 规定,如《钢纤维混凝土》JG/T3064等。 7.1.4本条鼓励合理设计建筑用钢量,避免设计时盲目扩大建 筑用钢量,造成浪费。单位建筑面积用钢量宜在同行业领域、同 类建筑结构形式、同类使用功能的条件下进行比较。此方面国内 同行业内部多年来已经积累了一定量的数据可以作为评价的 依据。
7.2.1为保证建设士程质量、安全和节省建材,淘汰能耗高、 安全性能差,不符合“低碳”理念的建筑材料,国家和地方会不 定期对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或建筑产品予以发布,此类建筑材料 或产品如:黏土砖及黏士类板材等。各地方对禁止使用的建筑材 料或建筑产品的规定很多是针对民用建筑,在评审绿色工业建筑 项自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7.2.2为便于建设工程采用质量好的建筑材料或产品,确保工 程质量,加强建筑材料准用准入证制度管理,严格控制不符合国 家标准的新型建材产品,提高我国建筑材料的总体质量,国家推 荐了优先选用的建筑材料或产品,应予采用。 在地震区使用钢结构、木结构等抗震性能优越的建筑结构
2.1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节省建材,淘汰能耗高 全性能差,不符合“低碳”理念的建筑材料,国家和地方会 期对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或建筑产品予以发布,此类建筑材 产品如:黏土砖及黏土类板材等。各地方对禁止使用的建筑 科或建筑产品的规定很多是针对民用建筑,在评审绿色工业建 目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在地震区使用钢结构、木结构等抗震性能优越的建筑结构 体系。 为达到设计规定的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建筑材料的密度、强 度、硬度、刚度、耐腐蚀、耐高温、耐冲击等物理性能要能够经
得起时间、气候的变化,并适应生产工况等各种条件;在建筑材 料的采购和建筑物的建造过程中严格控制,避免使用劣质的建筑 材料,适当采用高性能、高强度、长寿命的材料是必要的,是减 少维护成本、节省资源的可靠措施。 工业建筑,尤其是高层工业建筑的梁,使用高性能混凝土 高强度钢,能减少材料用量,改变工业建筑“肥梁胖柱”的传统 外观或者加大结构跨度,在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降低建筑 层高。 功能复合材料是指多种功能复合在一起的建筑材料或装饰材 料。一方面可减轻围护结构的自重,进而减少建筑材料,特别是 承重结构的用量;另一方面,可以提高材料的使用功能。 建筑制品的工厂化是讲建筑整体按照不同功能分解为各个构 建模块,按照标准化设计在工厂单进行模块化生产,以空间换时 间,提高建设效率,以作业程序化保证构件的质量规范化。工厂 化生产建筑制品是建筑业发展的一个必然阶段,它具有减少资源 浪费,利于环境保护等优点。 工业建筑合理采用可再生材料资源,如钢结构形式。 对上述没有提及的,而有同样节材效果的技术或产品,例如 采用了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年来不定期发布的建筑业新技术 中有关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新技术,也可评分。 7.2.3工业企业进行改、扩建时,通过详细规划和设计,避免 大拆大建的消耗资源的行为,充分利用厂区内的原有建筑物,或 进行适当改造,以发挥新的作用。减少投资和新资源消耗是必要 的,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一个途径。 7.2.4废弃物主要包括建筑废弃物、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废弃物 可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绿色建材产品。在满足使用性能的前提 下甜励利由建穿回 湿凝士砌快水泥制品
大拆大建的消耗资源的行为,充分利用厂区内的原有建筑物 进行适当改造,以发挥新的作用。减少投资和新资源消耗是 的,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一个途径
7.2.4废弃物主要包括建筑废弃物、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废弃物
可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绿色建材产品。在满足使用性能的前提 下,鼓励利用建筑废弃物再生骨料制作的混凝土砌块、水泥制品 和配制再生混凝土;提倡利用工业废弃物、农作物秸秆、建筑垃 圾、淤泥等为原料制作的水泥、混凝王、墙体材料、保温材料等 建筑材料;提倡使用生活废弃物经处理后制成的建筑材料,
为保证废弃物使用达到一定的数量要求,本条规定:使用以 废弃物生产的建筑材料的量占同类建筑材料的总量比例不低于 30%(比例可为重量比、体积比、数量比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确 定)。例如:建筑中使用石膏砌块作内隔墙材料,其中以工业副 产物石膏(脱硫石膏、磷石膏等)制作的工业副产物石膏砌块的 使用量占到建筑中使用石膏砌块总量的30%以上,则该项条款 满足要求。
7.2.5建筑中(不包含主体结构选材)可再循环材料包含两部
7.2.6本条鼓励使用当地生产的建筑材料,提高就地取材的比 例。建材本地化是减少运输过程的资源、能源消耗,降低环境污
7.2.6本条鼓励使用当地生产的建筑材料,提高就地取
右,即产品供应点的服务半径约为1100km左右。 运输能耗值:以铁路运输为主的基本运输过程为:生产点一 铁路货运站点一一铁路货运站点(自的地)一供应点一现场,除了 铁路运输外,还需要短途的公路运输补充,约100km公路运输。 儿种典型情况能耗数据见表1。
根据以上分析及参考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150378的相应规定作出本条规定。 7.2.7建筑材料品种繁多,通常分类为金属材料(黑色、有 色)、非金属材料(无机、有机)、复合材料。根据各类材料用途 的不同,对其应具有的物理化学性能要求也不相同。关于各类建 筑材料应满足的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等,国家制定了《室内装饰 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等九项建筑材料有害 物质限量的标准(GB18580~GB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 核素限量标准》GB6566等标准,绿色工业建筑选用的建筑材料 中有害物质含量必须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 物质释放限量》GB18587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B18588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
8.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对建
没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 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 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 问登记表。 对环境影响评价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自,除提交简化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外,还应提交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批 准文件。 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提交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评价的因子和技术措施在气候变化、 主态系统、水资源、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地区环境、人体的 潜在危害等影响方面应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法规、政 策和标准的要求。 8.1.2建设项自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效落实了环境保护设施与 律设项目主体工程“三同时”原则,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 环境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建设项自环境保护
8.1.2建设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有效落实了环境保
建设项自主体工程“三同时”原则,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 环境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建设项目环境 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对 明确的规定。
8.2 水、气、固体污染物控制
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综合利用, 回收有用的物质。在废水再利用过程中,应根据行业生产特点 确保综合利用过程安全生产并防正产生二次污染 自前我国已制定多个行业的清洁生产标准,如《清洁生产标 准白酒制造业》HJ/T402、《清洁生产标准彩色显像(示) 管生产》HJ/T360、《清洁生产标准氮肥制造业》HJ/T188 《清洁生产标准电镀行业》HJ/T314、《清洁生产标准纺织业 (棉印染)》HJ/T185、《清洁生产标准甘制糖业》HJ/1 186、《清洁生产标准化纤行业(氨纶)》HJ/T359、《清洁生产 标准化纤行业(涤纶)》HJ/T429、《清洁生产标准啤酒制造 业》HJ/T183等50余项。其中对废水中的有用物质的回收利用 指标进行了明确规定。 废水中有用物质回收利用指标分为国内基本水平、国内先进 水平和国内领先水平,评价时以上三款得分不累计。 所在行业的清洁生产标准没有对该指标进行具体规定的,本 条可不参评。 8.2.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综合利用 回收有用的物质。在废气再利用过程中,应根据行业生产特点 确保综合利用过程安全生产并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自前我国已制定50多个行业的清洁生产标准,其中对废气 的回收利用率指标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相应行业的清洁生产标 准进行评价。 废气中有用气体的回收利用率指标分为国内基本水平、国内 先进水平和国内领先水平,评价时以上三款得分不累计。 所在行业的清洁生产标准没有对该指标进行具体规定的,本 条可不参评。 8.2.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
8.2.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综合利用: 回收有用的物质。在废气再利用过程中,应根据行业生产特点, 确保综合利用过程安全生产并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自前我国已制定50多个行业的清洁生产标准,其中对废气 的回收利用率指标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相应行业的清洁生产标 准进行评价。 废气中有用气体的回收利用率指标分为国内基本水平、国内 先进水平和国内领先水平,评价时以上三款得分不累计。 所在行业的清洁生产标准没有对该指标进行具体规定的,本
8.2.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综合 利用,回收有用的物质,
8.2.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
在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过程中,应根据行业生产特点,确保 综合利用过程安全生产并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自前我国已制定50多个行业的清洁生产标准,其中对固体 废物回收利用率指标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相应行业的清洁生产 标准进行评价。 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指标分为国内基本水平、国内先进水平 和国内领先水平,评价时以上三款得分不累计。 所在行业的清洁生产标准没有对该指标进行具体规定的,本 条可不参评
8.2.4未端处理前的工业废水,其废水产生量和污染物产生指
50多个行业的清洁生产标准。 未端处理之后,对外排放工业废水水质、水量分为两种情 况:(1)该行业已有国家行业排放标准时,按国家现行行业排放 标准执行,如制革工业执行《制革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9,纺织工业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造纸工业执行《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 等:(2)所在行业无国家行业排放标准时,按照现行国家综合排 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执行。 对于生活污水,如果不受其他污染物污染时,可以经化粪池 预处理后排入城镇市政污水工程,当受到其他物质污染时,应按 现行行业标准《污水排人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执行。 除此以外,外排污、废水排放还需符合当地排放标准的 要求。 标准限值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中规定最产格的限值执 行。符合时可得最低分值(必达分),并根据优于标准限值的程 度按本条文分值范围确定得分值
8.2.5本条中污染物主要包括生产中产生的各类需要排放的
8.2.5本条中污染物主要包括生产中产生的各类需要排放的可
能对室外大气环境质量造成影响的物质。对于现有污染源大 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还应符合所在行业和地方有关标维的规定。 对于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标准较多,如国家标准的有《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炼焦炉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等,另外地方 也制定有相应的标准,如北京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DB11/501等,根据参评项目所在行业的标准进行评价。 根据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地方环保部门 对企业的具体污染物控制制定总量控制指标,企业在规划设计、 环境评价时应根据其具体指标确定具体技术措施,并满足相应的 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标准限值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中规定最严格的限值执 行。符合时可得最低分值(必达分),并根据优于标准限值的程 度按本条文分值范围确定得分值。 8.2.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收 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采取防扬散、防流 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二次污染环境的措施。 工业固体废物储存与处置的设施和场所,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如《危险废物填理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贴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等, 还应满足所在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如《热处理盐浴有害 固体废物污染管理的一般规定》JB9052等。 对暂时不利用或不能利用的废物,应在符合规定要求的储存 设施、场所,分类安全存放或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并执行国 家、行业和地方废物处理处置规定。 8.2.7危险废物是指列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 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
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具有燃烧、爆炸、辐射、腐蚀性和生 物污染等危险废物和难降解废物,会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重大 影响。应运用物理、化学或生物方法(如焚烧、填理、有害废物 的热处理和解毒处理等),对危险废物进行无害或低危害的安全 处置、处理,使其排放达到有关的排放标准,降低或消除对人体 健康、周围环境的危害。 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危险废物应 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处理过程执行有关部门批准的 技术文件、相应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如《危险废物焚烧污 染控制标准》GB1848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I/T 176等。
8.3室外噪声与振动控制
8.3.1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是噪声污染的重要来源,工业 建筑应按照有关标准的要求,防治噪声污染。对生产过程和设备 产生的噪声,应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采用低噪声的工艺和设 备,否则,应用隔声、消声、吸声以及综合控制等噪声控制 猎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在城 市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的工业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规定;工业生产 过程中工业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所在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 8.3.2当工艺设备会产生较强烈的振动时,对周边人员的正常 生活和生产活动造成影响,因此有必要采取措施使工艺设备和公 用设备产生的振动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某些工业厂房设备产生的振动相当大,如重型机械厂的锻造 车间、大型空压机站等,对相邻环境影响严重。除了工业设备运
你推的规定,还付百所任 8.3.2当工艺设备会产生较强烈的振动时,对周边人员的正常 生活和生产活动造成影响,因此有必要采取措施使工艺设备和公 用设备产生的振动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某些工业厂房设备产生的振动相当大,如重型机械厂的锻造 车间、大型空压机站等,对相邻环境影响严重。除了工业设备运 行时的振动以外,交通、建筑施工也会引起地面振动。振动对室
8.3.2当工艺设备会产生较强烈的振动时,对周边人员的正常
内、室外的影响严重的都要采取减振、隔振等措施进行控制。 在选址、总图布置、生产设备选型、设备安装、设备基础设 计、建筑结构设计和生产管理等方面,考虑振动的影响并采取减 振技术措施。
9.1.5建筑物内表面产生结露时,结露水将污染室内,使
表面潮湿、发霉,基至水,恶化室内卫生条件,导致室内存放 的物品发生霉变,造成建筑材料的破坏,对建筑物使用功能影响 极大,影响职工的身体健康。尤其是工业建筑,建筑内表面结露 或发霉不仅对厂房结构和厂房内的操作人员有较大的危害,而且 将导致生产产品和设备锈蚀、霉变,破坏产品质量,增加废品率 等不良后果。对于计算机房、精密仪表室等室内环境功能要求严 格的生产建筑物来说,一日发生结露滴水现象时,将导致运算失 灵、测试系乱、线路损坏等恶性事故。 建筑外围护结构的冷桥部位是保温隔热的薄弱环节,易结露 且会发生霉变,影响环境卫生甚至工艺生产,要有应对措施。
9.1.6室内照明质量是影响室内环境质量和生产安全的重要因
之一,良好的照明不仅有利于提升职工的工作效率,也可以 视觉影响产生的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利于职工的身心健康,
少职业疾病发生。对不同用途的工业建筑的一般照明标准值参照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和有关行业标准。 9.1.7噪声已成为世界七大公害之一。噪声对人体的伤害基本 上可以分两大类,一类是累积的噪声损伤,指工人在日常生活中 每天都要接触的、具有积累效应的噪声,另一类是突然发生噪声 听致的爆震聋,其对职工的危害是综合的、多方面的,它能弓引起 听觉、心血管、神经、消化、内分泌、代谢以及视觉系统或器官 功能紊乱和疾病,其中首当其冲的是听力损伤,尤其以对内耳的 损伤为主。这些损伤与噪声的强度、频谱、暴露的时间密切相 关。噪声危害在工业建筑中普遍存在,采取措施降低噪声造成的 危害对保护职工健康有重要作用。 对于已采取工程控制措施,且在同行业内无法达到标准要求 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确保职工 的健康。 自前现行有关国家标准包括《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87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等。工艺设备的噪声是工作场所噪声的主要来源,因此 在评价过程中,工艺设备的噪声也要符合相应的现行行业标准的 规定,如机械行业标准《棒料剪断机、鳄鱼式剪断机、剪板机 噪声限值》JB9969等。
9.2.1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可以有 效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可从源头上控制 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管理提供依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均有明确规定,对产生职业危害的从业 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及早发现,及早预防,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提供又一道保护屏障。目前我国的有关现行标准有《建设项自职 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196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 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BZ/T197等。
9.2.2工业生产过程中,工业设备、操作工具产生的振动通过 各种途径传至人体,对人体造成危害。振动的作用不仅可以起 机械效应,更重要的是可以引起生理和心理的效应。从工艺、工 程设计、个体防护等方面采取减少振动危害的措施,可以有效保 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对于已采取工程控制措施,且在同行业内无法达到标准要求 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确保职工 的健康。目前现行有关国家标准包括《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 触限值》GBZ2.2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机械 振动人体暴露于手传振动的测量与评价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T14790.1等,现行行业标准中也有相关规定,如《机械工 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18等,在执行过程中应根据行业 的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标准。 9.2.3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情况设置相应的防护措施的图 形标识、警戒线、警示语和文字,传递安全信息,可以使劳动者 在工作场所工作时警觉职业病危害和存在的危险,有利于减少职 工的误操作率,减少和防止职业病危害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现行 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和《工作场所职业 病危险警示标识》GBZ158等对相关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10.1.1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4001包括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审核、环境标志和全寿命 周期分析等内容,旨在指导各类组织实施正确的环境管理行为。 通过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职责明确的组织机构;对能 源和资源的利用和污染物的产生等制定环境管理方针,对环境因 素进行识别、评价,明确控制指标和目标等。 该项为必达分项,参评项目应提供有效的认证证明材料。 10.1.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对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出了要求,盲在使一个组织能够识别评价危 险源,并对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制定目标方案,持续改进其绩 效。本标准中的所有要求意在纳人任何一个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其应用程度取决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活动性质、运 行的风险与复杂性等因素。 该项为必达分项,参评项目应提供有效的认证证明材料。
10.2.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均明确规定企业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
构和设置相应的管理人员,并对节能管理、安全和职业健康、环 境保护的专职人员定期进行管理与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并有相 应的评价制度,保证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 10.2.3绿色理念是一个长期持续改进的过程,需要全体员工参 与,才能获得最佳的运行效果,企业应制定奖励制度,发挥员工 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为工业建筑全寿命周期内实 现绿色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合理化建议的范围应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包含节能、节 水、环境保护、运行管理、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新技术、先进措施 以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
10.3.1准确完整的能源信息和合理的能源管理制度,使企业的 生产组织者、管理者、使用者及时掌握企业的能源管理水平和用 能状况,便于总结节能经验,挖掘节能潜力,降低能源消耗和生 产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指导企业提高能源管理水平,以实 现企业总体节能目标,促进企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也可 为政府和行业提供真实可靠的能源利用状况。 10.3.2能源管理系统涵盖工艺设备与公共设备,耳与建筑形式 紧密结合,才能完善功能。其稳定的运行,为企业进行能源管理 和制定节能目标提供可靠的依据和信息。 10.3.3企业建立建筑节能管理标准体系,可以反映企业节能管 理水平,实现企业节能工作的制度化、连续性和企业的节能目标 和企业节能的社会责任的客观需求,覆盖企业各节能环节。现行 国家标准《企业节能标准体系编制通则》GB/T22336对企业节 能标准体系的编制原则和要求、企业节能标体系的层次结构、 企业节能标准体系的标准格式进行了规定
正常运行的基本保证,管网的渗漏损失量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 求。对于输送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气体、液体等特殊介质的管 道,减缓和防治腐蚀、确保管道系统的严密性是保证安全生产的 根本措施之一,也是减少浪费,提高输送效率、保证正常生产的 重要措施。制定有相应的应急措施,当管网出现渗漏、腐蚀等情 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渗漏损失和危险情况 的发生。 我国现行有关标准对输送不同介质的管道的产密性和防治腐 蚀有相应的规定,如《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工业金 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城镇燃气理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 技术规程》CJJ95、《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 SY0007、《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F0646
SY0007、《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等。 10.4.2各类动力站房是维持工业生产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是重要的工业辅助建筑,其内部布置了各种动力设备,操作员 工的工作环境相对较差。为了减轻员工的劳动强度,降低设备 故障率,合理地设置远程监控装置、报警装置、远程数据采集 装置等,以提高设备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减少人为的因素影 响。 10.4.3对各类公用设备和设施的能耗实行了实时计量和记 录。为了充分地掌握公用设备和设施的能耗现状,及时发现并 调整作业流程中的节能瓶颈,监控企业能源运行管理状态,提 开企业运行管理能力和水平,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文可为节 能、节水、环境保护方面提供有效可靠的决策依据,在设置计 量设施和记录计量数据时充分考虑分项计量和按考核单位进行 数据统
设备和设施正常运行的必要播措施,可以防止公用设备和设施在非 正常条件下运行造成的资源浪费、影响生产和室内外环境。检修 制度应根据相应设备或设施的其体性能要求制定,在执行检修和
维护制度的过程中应保留完整的记录。 公用设备和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不仅对消除安全事故具有 重要作用,而且可有效减少由于公用设备和设施的事故性停工所 造成的材料浪费和能源消耗
11.0.1为了鼓励工业建设领域开展技术进步与创新工作(含科 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包含规划设计、 建造和运行管理)中,凡对达到本标准规定的条文或评价指标有 明显效果的科技成果和措施,在第4~10章得分的基础上,均以 附加分方式计人总分值。本条鉴定是指上级(省部级)科技主管 部门组织的检测鉴定、会议鉴定或函审鉴定的结论为依据。本条 所指的并非是利用其他项自的成果。 不同的成果,三款得分可累加,得分累加上限为4分。 11.0.2在工业建设项目各个阶段(包含规划设计、建造和运行 管理)大胆探索具有前瞻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对绿色 工业建筑评价指标有突出贡献的成果和措施,取得了国家、省部 级或行业科学技术奖,以附加分的方式计人总分值。本条所指的 并非是利用其他项目的成果。 不同的获奖技术、工艺、方法,二款得分可累加,得分累加 上限为6分。同一技术、工艺、方法获不同级别科学技术奖,得 分不可累加。
A.0.1本标准采用专家群体层次分析法。章、节两个层次的权 重通过对各专业专家问卷调查得出。 A.0.2条文的分值由本专业专家初步确定,然后根据各节条文 数量和重要性,并参考国内外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评价方法进行 适当调整。
A.0.1本标准采用专家群体层次分析法。章、节两个层次的权
附录 B工业建筑能耗的范围、
B.0.1属于生产设备的能耗不计人工业建筑能耗,如输送工艺 用生产物料的气力输送系统,但除尘系统回收粉尘或用于废料的 气力输送系统或压块、包装设备的能耗应计人工业建筑能耗。由 于工艺需要,与工艺设备一体化配套出厂环保设备的能耗不计入 工业建筑能耗。 工艺设备回收的能量,当用于生活、改善室内外环境时,为 回收该部分能量所消耗的能量计入工业建筑能耗,回收的能量在 工业建筑能耗中扣除;当回收的热能用于生产时,为回收该部分 能量所消耗和回收的能量均不计人工业建筑能耗。 B.0.2方法一:有行业清洁生产标准或国家、行业和地方规定 的综合能耗指标时:可选择行业内有代表性且有施工图设计的若 十企业,按设计所提供的全厂(或某类生产厂房)全年总能耗量 和B.0.1条工业建筑能耗范围,根据设计提供的相关数据(如 当地室外气象参数、机组的装机容量、机组能效比、负荷系数、 司时使用系数、运行时间、设备性能曲线、耗煤量、耗气量、耗 汽量、耗油量等)计算出工业建筑全年能耗量。 也可根据下式求得:
式中:E工艺能耗; E。一一其他能耗,指除工艺能耗和工业建筑能耗范围以 外的能耗。 在计算出工业建筑能耗占全年总能耗的比例后,根据本行业 清洁生产标准或国家、行业和地方规定的综合能耗指标,按此比 例求得该行业的工业建筑能耗指标,并考虑必要的修正,以此指
标作为评价的依据。 对申请评价的项目,可按方法一计算出全年工业建筑能耗指 标,以此指标和该行业的工业建筑能耗指标相比较,即可判断申 请评价的项目的工业建筑能耗指标属哪一类水平。 方法二:无行业清洁生产标准或国家、行业和地方规定的能 耗指标时:可选择本行业在节能方面做得好、较好、较差(符合 国内基本水平的要求)且有施工图设计的若干企业,按设计所提 供的全厂(或某类生产厂房)全年总能耗量和B.0.1条工业建 筑能耗范围,根据设计提供的相关数据(如当地室外气象参数 机组的装机容量、机组能效比、负荷系数、同时使用系数、运行 时简、设备性能曲线、耗煤量、耗气量、耗汽量、耗油量等)计 算出全年工业建筑能耗量,通过分析确定该行业的工业建筑能耗 指标的兰个级别(国内领先、国内先进、国内基本水平)的指标 直。以此指标作为评价的依据。 B.0.3根据B.0.1条工业建筑能耗范围,按参评项目统计期内 各种工业建筑能耗的实际分项计量,求得工业建筑能耗;也可统 计该项自全年总能耗、工艺能耗及除工艺能耗和工业建筑能耗以 外的其他能耗,得出参评项目的工业建筑能耗(折成标煤)。以 此指标和该行业的工业建筑能耗指标相比较,即可判断申请评价 的项自工业建筑能耗指标属哪一类水平
附录 C工业建筑水资源利用指标的
C.0.1行业清洁生产标准是本标准有关水资源利用指标评价的 重要依据,今我国已经发布50多部,但各清洁生产标准有关 水资源利用的指标不尽相同,实际操作过程中,某些行业或项巨 可能没有现成的清洁生产标准作为依据,针对这种情况,本附录 对有关指标的计算、统计和评价作出了明确规定。 C.0.2本标准取水量仅限于生产区,主要用于生产和科研活 动,包括机修、运输、空压站,以及生活、卫生、绿化、保洁 环境保护等。 不包括独立生活区的水量。 C.0.3重复利用水量包括循环利用水量、循序利用水量、蒸汽 冷凝水回用量及经过处理后再利用的水量,被多次重复利用时应 重复计量如 示音图”所示循序利用水
GB/T 42140-2022 信息技术 云计算 云操作系统性能测试指标和度量方法该系统水的重复利用率按下式计算
图1循序利用水示意图
Q1 +Q2 (Q + Q:) +(Q +Q: + Qs)
DB31T 1245-2020 医疗应急救援车载移动医院车辆管理要求.pdf9.0+9.0 (9.0+9.0)+(10+1.0+1.0) = 60%
C.0.4蒸汽凝结水有关数据的统计以年度为计量周期,原因是 蒸汽凝结水的量和利用量随季节变化较大,而年度之间的平均温 度、最高温度和最低温度等参数相对稳定。
统一书号:15112:23793 定 1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