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C901-2002 水泥混凝土养护剂.pdfICS91.100.30 Q13
JC 9012002
本标准第5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是在总结我国水泥混凝土养护剂的科研成果和生产使用实践的基础上制定的。本标准制定 时,参考了美国试验材料协会ASTMC309一1998《混凝土养护用液体成膜剂》与英国BS7542—1992 《混凝土养护剂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在制定水泥混凝土养护剂保水率指标时主要参照了英国标准JGJ1-2014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测定混凝土的水分损失量来 计算其保水率。本标准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增补了混凝土抗压强度比、磨耗量、固含量、成膜后浸水溶 解性、成膜耐热性等技术指标。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科学与新型建筑材料研究所、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付智、王显斌、牛开民、刘云、夏玲玲、隋同波。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第5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是在总结我国水泥混凝土养护剂的科研成果和生产使用实践的基础上制定的。本标准制定 时,参考了美国试验材料协会ASTMC3091998《混凝土养护用液体成膜剂》与英国BS7542—1992 《混凝土养护剂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在制定水泥混凝土养护剂保水率指标时主要参照了英国标准,以测定混凝土的水分损失量来 计算其保水率。本标准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增补了混凝土抗压强度比、磨耗量、固含量、成膜后浸水溶 解性、成膜耐热性等技术指标。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科学与新型建筑材料研究所、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 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付智、王显斌、牛开民、刘云、夏玲玲、隋同波。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混凝土养护剂的术语、一般要求、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 输与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表面成膜型养护剂。
3.1水泥混凝士养护剂
水泥混凝土养护剂是一种喷洒或涂刷于混凝土表面,能在混凝土表面形成一层连续的不选 养护薄膜的乳液或高分子溶液。
按本标准试验条件规定配制的不喷涂养护剂的混凝土。
4.1外观:均匀、无明显色差、不含其他杂质。 4.2稠度:应满足在4℃以上易于喷涂(或按需要涂刷或辊刷),能形成均匀涂层。 4.3有害反应;不应对混凝土表面及混凝土性能造成有害影响。 4.4毒性:不应含有任何对人体、生物与环境有害的化学成分。 4.5稳定性:在贮存期内,不得出现分层、结块和絮凝现象。
4.1外观:均匀、无明显色差、不含其他杂质。 4.2稠度:应满足在4℃以上易于喷涂(或按需要涂刷或辊刷),能形成均匀涂层。 4.3有害反应;不应对混凝土表面及混凝土性能造成有害影响。 4.4毒性:不应含有任何对人体、生物与环境有害的化学成分。 4.5稳定性:在贮存期内,不得出现分层、结块和絮凝现象。
表1水泥混凝土养护剂技术要求
6.1材料及混凝土配合比
试验所用水泥、砂、石、水等材料及混凝土配合比应符合GB8076要求。 水泥混凝土养护剂用量:产品质量检验时原液的用量宜为0.2kg/m,可采用生产厂家推荐的最低原 液用量。推荐的原液用量必须在0.2kg/m²~0.25kg/m²范围内。
按本标准附录A进行。 6.3抗压强度比 按本标准附录B进行。
将养护剂按试验用量涂于泌水结束的符合JC/T421要求的新拌水泥砂浆表面,试验室温度为( ℃,相对湿度为(50士10)%。试验时从喷涂养护剂时开始计时,用手指以适度压力触压表面 分粘手上的触干时间定为干燥时间。
6.7成膜后浸水溶解性
将水泥混凝土养护剂按试验用量一次涂于150mm×300mm的塑料板上,待完全干燥后,浸入 温为(20±3)℃,浸水时间为1h,观察膜是否溶解。
将水泥混凝土养护剂按试验用量涂于玻璃板上DB14/T 718-2018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指南,待完全干燥后,置于(65士2)℃的烘箱内, min后观察是否出现熔化、变色现象。
1.1试样应由买方选择在交货前或交货时在工厂或仓库取样。 1.2生产厂应将产品分批编号,每20T为一批量编号,不足20T时按一个批量计。每一编号取一 样量不少于10kg。
7.1.3如果养护剂在混合罐或槽中,则刚开始灌装时,从罐中取样约三分之一,灌装至一半时,取样 约三分之一,另外三分之一在灌装结束时取样。如果养护剂已装入容器中,取样的容器数量是整批容器 数的立方根后取较大的整数。
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表1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半年,以备 有疑问时提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取样容器应及时密封,严禁泄漏、替换或稀释。
7.3.1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3.2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必须进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有效保水率、固含量、干燥时间和成膜后浸 水溶解性。
2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必须进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有效保水率、固含量、干燥时间和成膜后浸 容解性。 3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包括表1所列的全部检验项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8包装、标志、运输与购存
8.1产品出厂时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应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及型 号、执行标准、外观、色泽、成膜后浸水溶解性、出广日期、产品质量等级、有效期和注意事项。 8.2养护剂应装入生产提供的洁净容器中,如塑料桶或金属桶,每个容器上应印上可识别的标志和 产品名称、型号、执行标准号、净质量、生产广家、生产日期、有效期和出厂编号。 8.3运输时应轻拿轻放河南2019版造价文件汇编,防止破损,防止坚硬物碰撞容器。 8.4养护剂应放在专用仓库或固定的场所妥善保管,以易于识别,便于检查和提货。 8.5 养护剂自生产之日起,在正常运输贮存条件下贮存期为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