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599-202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50599-2020 灌区改造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pdf8.8 信息化工程 (55) 8. 9 非工程节水措施 (57) 工程施工与验收 (58) 9.1一般规定 (58) 9.4工程验收 (58) 10 灌区改造效果评价 (60)
1.0.1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公报》(2013年发布),全国设 计灌溉面积20000hm²(30万亩)及以上的大型灌区456处,灌溉 面积1867万hm²(2.8亿亩);设计灌溉面积667hm²~20000hm² (1万亩~30万亩)的中型灌区7316处,灌溉面积1553万hm (2.33亿亩)。灌区工程是我国重要的农业基础设施,也是发展农 业生产、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物质基础,但灌区工程历史欠账多、 设计标准低,灌区进行以节水增效为中心的现代化改造,对于实现 灌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 抗御旱涝灾害能力,充分发挥灌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与环 境效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同时, 改造灌区与新建灌区的工程条件和技术要求显著不同,需要科学 总结实践经验,为灌区改造制定相对统一的技术要求。 1.0.3灌区改造是一项长期的综合性建设任务,需要制定科学合 理、切实可行的总体规划,并按有关规定开展前期工作,为灌区改 造奠定坚实基础。
3.0.2灌区改造中突出节水要求是针对水资源短缺的严峻现实 确定的,具有普遍意义。同时,灌区又是一个由自然、社会、生产、 生活等各类要素和灌溉、排水等各类工程设施组成的有机整体,因 比要求对渠、沟、田、林、路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由于灌区自然条 件差异较大,影响灌溉效益因素较多,因此,灌区改造除实现节水 的基本目标外,还需要对危害当地农业生产的旱、涝、碱、渍等灾害 进行综合治理,改善灌区生态与环境,进而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综合 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
不同,工程改造所需资金的筹措渠道也不尽相同,但输配水等骨干 工程与田间工程是一个整体,灌区工程改造需要协调进行,以充分 发挥节水、增产、增效的整体效益。在进行工程设施改造的同时, 必须采取管理措施、农艺措施才能达到节水目标。管理、农艺等综 合措施需要广大农民和灌区管理人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4.2.2灌区范围与规模评估主要是通过水土资源平衡分析GB/T 41893-2022 船体零部件制造数字化车间物流管理基本要求.pdf,弄清
4.2.2灌区范围与规模评估主要是通过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弄清
4.2.2灌区范围与规模评估主要是通过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弄清 灌区现有范围内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土资源提出的要求,以及可供 使用的水土资源状况,分析二者的匹配情况,明确限制条件,以判 断现有灌区规模是否适当。如果在现有范围和规模下,灌区灌溉 保证率、防洪排涝标准等达不到设计标准,则应根据情况调整灌区 范围和规模,或调整设计标准。
4.3.1工程评估是灌区评估的重点。工程评估中,取水工程包括 灌区管理范围内的取水水库、泵站、拦河堰闸、进水闸、机井等。部 分灌区对上游水库、泵站等不具有管理权限时,取水工程可只评估 其管辖范围内的进水闸及附属工程设施。工程评估除按本标准第 4.3.3条第4.3.9条规定进行各项工程评估外,还应采用工程 设施配套率、工程设施完好率、渠道防渗率等相对指标分析评价工 程整体现状,其结果具有可比性,便于准确掌握工程特点及薄弱 环节。
解用水矛盾,但需从排水水量、水质、工程建设条件及经济可行性 和生态与环境影响等方面评估排水再利用的可行性。在排水沟出 口建设控制工程和人工湿地时,不应导致排水标准降低,同时还需 考虑是否具备工程建设条件,以及移民征地等相关社会经济、生态 与环境的影响。
:·1力贝谢力 然、社会和经济属性,按照开发、利用、治理、配置、保护等要求,灌 区可考虑自然条件、灌排工程布局、农业种植及行政区划等因素进 行分区,水土资源的数量、质量、开发利用状况及平衡分析应使用 统一计算单元。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控制指 标,同时也便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单元的计算范围不宜超过 县级行政区域。各计算单元的分析结果汇总后形成灌区水资源平 衡分析成果。对灌区局部改造或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区,可根据水 环境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在水资源分区供需平衡分析的基础 上,根据需要提出以计算单元为重点的分析成果。
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73个二级 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 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 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等12种类别。耕地指种植农 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地、复垦地、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 地、休耕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 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 除耕地以外,灌区内园地、林地、草地和其他土地中建有灌溉工程 的土地,应纳入灌溉面积予以统计。有供水需求的应分类统计位 置、面积,分析灌溉需水量,统一进行水土资源平衡分析。
5.1.3灌区用水量指各类河道外取用水户取用的水
水等4大类进行统计。 农业用水指农田灌溉、林果地灌溉、草地灌溉和鱼塘补水。 工业用水指工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用于制造、加工、冷却、空 调、净化、洗涤等方面的用水,按新水取用量计,不包括企业内部的 重复利用水量。水力发电等河道内用水不计入用水量。 生活用水包括城镇生活用水和农村生活用水。其中城镇生活 用水包括城镇居民用水和公共用水(含服务业及建筑业等用水)。 农村生活用水指农村居民生活用水。 人工生态环境补水包括人为措施供给的城镇环境用水和部分 河湖、湿地补水,不包括降水、径流自然满足的水量。按照城镇环 境用水和河湖补水两大类进行统计。城镇环境用水包括绿地灌溉 用水和环境卫生清洁用水两部分,环卫清洁用水是指城区和城区内 用于环境卫生清洁(洒水、冲洗等)的用水量。河湖补水量是指以生 态保护、修复和建设为目标,通过水利工程补给河流、湖泊、沼泽及 湿地等的水量,仅统计人工补水量中消耗于蒸发和渗漏的水量部分。
5.2.1、5.2.2灌区改造时应重点复核水土资源量,其目的是弄清 灌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土资源的要求以及可供使用水土资源状 况,分析二者的匹配情况,明确限制条件,以确定灌区适宜灌溉规 模、灌溉用水保证程度以及水土资源利用策略。水资源可利用量 一般应在长系列来水基础上,扣除相应的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量, 结合灌区改造后可预见时段内用水需求和工程调蓄能力进行调节 计算。分析水土资源可利用量时,应严格执行耕地红线保障及用 水总量红线控制。 5.2.3供水量指各种水源为河道外取用水户提供的水量与输水
损失量之和,按计算单元统计。供水量按取水水源分为地表水源 供水量、地下水源供水量和其他水源供水量等3种类型。当灌区 由相关主管部门对河流供水量进行分配时,应以分配水量为依据
计算供水量。通过分析、计算,提出各种水源在灌溉设计保证率情 况下的供水量。 地表水供水量及年内供水分配比例应符合流域的整体规划或 取水分配方案;无水量分配方案的河道,应在分析工程供水能力及 灌区来水量、用水量变化的基础上,综合确定供水量。 地下水供水量应根据当地地下水资源的可开采量、机井提水 能力、适宜开采范围等综合分析确定。深层地下水不应计入供水 量。地下水供水量分析中涉及的水文地质参数主要包括降水入渗 系数、潜水蒸发系数、给水度、含水层渗透系数、灌溉入渗回归系 数、渠系渗漏补给系数、地下水开采系数等,这些参数可根据灌区 的试验资料确定,也可引用经过技术鉴定的当地地下水资源评价 报告所采用的参数值;在没有上述资料的情况下,可以借用邻近类 以地区的相应资料,但应对参数的适用性进行充分论证。 其他灌溉水源供水量分为污水处理回用、集雨工程利用、微咸 水利用、海水淡化的供水量。污水处理回用量指经过城市污水处 理厂集中处理后的直接回用水量,不包括企业内部废污水处理的 重复利用量;集雨工程利用量指通过修建集雨场地和微型蓄雨工 程(水窖、水池等)取得的供水量;微咸水利用量指矿化度为2g/L~ g/L的地下水利用量;海水淡化供水量指海水经过淡化设施处理 后供给的水量。作为工业冷却水及城市环卫用水等的海水直接利 用量,不计入总供水量中,但需单列
2.6影响水土资源平衡分析的因素较多,需要统筹考虑、反
调整,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生态保护以及社会效益等因素的基础 上,为达到综合效益最优化目的,宜以现状为基础并合理预测各种 影响因素的变化趋势,初步拟定几个可供选择方案,然后通过综合 分析确定经济合理的水土资源平衡方案。为此,需要根据当地经 济社会发展状况、土地利用条件、水资源条件及生态与环境要求, 分析各分区计算单元的土地利用结构,确定灌区范围内灌溉面积 和非灌溉面积的用地比例,以及灌溉面积上农、林、草的用地比例。
然后区分不同情况下灌溉范围和面积,需要合理预测农业结构、作 物种植结构、灌溉制度等影响因素。确定灌溉设计保证率下,灌区 改造前后各计算单元内灌溉定额、灌溉需水量和需供水过程,通过 水文分析计算、确定各计算单元的水资源量、可利用量,并根据区 域需用水量的分析结果以及各类用水的优先次序,确定用于灌溉 的供水量。灌区水土资源平衡计算中,应以分区计算单元为基础, 先确定各计算单元的灌溉面积,在此基础上对灌区改造前后供水 量与需水量进行平衡计算分析,当供水量大于需水量,应从节水角 度发展节水型农业;反之,应慎重分析。分析不同改造技术措施下 水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及其水土资源平衡计算成果,并进行成果 比选,提出优化配置方案。
5.3灌区规模复核论证
5.3.1我国灌区大多数是20世纪50年代一70年代在国家经济 极为困难的条件下由群众自力更生修建的,工程因陋就简,设计标 准低,工程不配套,一些灌区实际灌溉面积远低于设计灌溉面积。 此外,由于灌区运行历时长,水资源条件和用水状况发生了明显变 化,不少灌区缺水问题突出,现状灌溉用水已经接近甚至超出水资 源承载力,实际灌溉面积萎缩。通过灌区改造达到或恢复原设计 灌溉规模是灌区进一步发展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为 避免盲目扩大灌溉面积,加剧用水矛盾甚至影响灌区生态与环境 安全,根据水土资源平衡方案综合分析、复核,确定灌溉规模十分 必要。条文强调了在对水资源承载能力和土地资源状况综合分析 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灌区规模。 不同灌区的自然、社会、经济、水资源、水利工程和农业生产等 条件往往存在显著差异,在以水定地、以水定发展的原则下,选择 改造方案和改造措施时应坚持因地制宜,正确处理好技术先进性 与经济实用性的关系。原则上不宜对原灌溉规模进行大范围调 整,扩大灌溉面积时应进行充分论证。
65.2.1确定灌区改造设计标准是一项重要工作。设计标准确定 的合适与否,直接关系到灌区改造效益与投资规模等。因此,应摸 清灌区现状水土资源条件、工程设施状况、种植结构、经济社会发 展水平等,经综合分析,合理确定灌区改造设计标准。
别、建筑物级别及防洪标准等,在国家现行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 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防洪标准》GB50201等标准中 均有相应规定,应遵照执行。
用的灌溉设计标准,也是进行水利计算、确定灌区规模的重要技术 参数,各地在长期的灌溉实践中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灌溉与排 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在大量调查并参考相关资料的基础 上,对灌溉设计保证率的选定做了具体规定,本标准推荐使用。 灌溉设计保证率的取值和计算,实际上是对灌区原设计标准 进行复核。由于许多灌区的灌溉范围、水源条件、作物种植结构、 输水系统以及田间灌溉方式均已发生很大变化,因此有必要对灌 溉设计保证率重新进行复核计算。 空间跨度范围较大的灌区内作物种植结构、用水方式可能存 在明显不同。如果采用同一设计标准不合理或不经济时,应根据 灌区内自然条件、作物种植结构等差异,结合灌溉分区分别确定灌 溉既设计保证率。 灌溉制度的确定有经验法、灌溉试验法和水量平衡分析法等。 经验法是根据确定的设计典型年份,调查这些年份各种代表性作 物不同生育期的田间耗水强度、灌水次数、灌水时间、灌水定额及 灌溉定额,进而分析确定设计年份灌溉制度的方法。灌溉试验法 是根据当地或邻近相似地区灌溉试验站积累的灌溉试验资料,分 析确定设计保证率下灌溉制度的方法。在运用这种方法时,要注 意试验区的土壤、水文地质、气象、灌溉管理及耕作技术等条件的 差异性。水量平衡分析法是根据农田水量平衡原理分析制定作物 灌溉制度的一种方法。在具体运用时,最好将上述方法结合起来, 五相证,制定出符合灌区实际、指导性强的灌溉制度
重现期的暴雨,作物不受涝为标准;第二种是以治理区作物不受涝 的保证率为标准;第三种是以某一定量暴雨或涝灾严重的典型年 作为排涝标准。目前,上述3种表达方式在我国均有应用,但普遍 采用第一种方式表达。排涝标准是确定排涝流量及排涝沟道、滞 涝设施(湖、河)、排水闸站等排涝工程规模的重要依据。排涝标准 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工程的经济效益及其可行性。排涝标准过高,
就会造成工程规模过大、占地多、投资大、工程利用率不高;排涝标 准过低,就会造成工程规模过小、排涝效益小、达不到预期的排涝 要求。因此,排涝标准需要通过技术经济论证后合理确定。我国 各地目前采用的排涝标准可以参考现行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 程设计标准》GB50288确定。 排渍标准一般用农作物的设计排渍深度表示,即控制农作物 不受渍害的地下水临界深度。农作物的耐渍深度是指农作物在不 司生育阶段要求保持的地下水适宜的理藏深度,即土壤中水分和 空气状况适宜于农作物根系生长(有利于农作物增产)的地下水理 深。农作物的耐渍深度和耐渍时间因农作物种类、生育阶段、土壤 性质、气候条件以及采取的农业技术措施等不同而变化,是一个动 态指标,可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作物种类和耕作种植技术等,经 调查或试验后分析确定,
6.2.5目前,国内外对防治盐碱化排水设计标准有不同的
规定。在苏联和我国早期的排水规范中,都将控制田间地下水位 达到临界深度以下作为排水设计标准。欧美一些国家规定的控制 地下水位深度小于临界深度,以此作为相对安全的控制指标设计 排水系统。大量实践表明,临界深度具有动态特点,排水控制指标 在不同时期允许有所改变,即在作物生长的灌溉季节有灌溉水和 雨水补给情况下,控制地下水位可以浅一些,而非灌溉季节(特别 是早春期间)则应控制得深一些。灌区应根据具体情况通过田间 试验,并借鉴欧美一些国家关于控制地下水位深度的规定,合理确 定地下水控制深度。
2.6灌溉和排水系统一般分开布置,这样不仅可以及时排除
水和有效控制地下水位,起到排涝、防渍、防止土壤次生盐碱化的 作用,而且可以通过灌溉系统进行灌溉或洗盐,利用深沟排水达到 改良土壤的目的。分开布置时,其设计标准可以分别确定。 有些灌区经过论证,灌排渠(沟)可以结合布置,但要使排水沟 水位保持在地面以下一定深度;引水灌溉时,也需控制渠(沟)水位
和蓄水时间。当结合布置时,需要同时满足灌溉和排水两种要求; 有潜在盐碱化威胁的灌区,更需要经过分析论证,合理确定设计 标准。
6.2.13灌区信息化建设是提高灌溉工程安全运行保证的关
施,是提高灌区科学管理水平和用水效率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灌 区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经过多年实践,我国在灌区信息化建 设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取得了一系列技术成果,但目前尚 未形成统一的技术规范,其设计标准可参考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 心编著的《大型灌区信息化建设技术指南》和《大型灌区信息化建 设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及水利部颁布的相关水利信息化建设 的有关规定确定。
6.2.14现行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灌溉
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农田灌溉用 水水质》GB20922对灌溉水质均有相关规定,应遵照执行。对于 利用微咸水进行灌溉的灌区,应根据当地水土资源条件和灌区试 验成果,制定合理的咸、淡水混灌或轮灌灌溉制度,以防止土壤次 生盐碱化。
7.1.1灌区改造工程总体布置涉及因素较多,应按照农业现代化 的要求,综合分析灌区社会经济、水土资源条件变化情况,考虑工 程量、投资、节水、节地、节能、节材及便于管理等因素,对现有工程 总体布局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找出存在的问题,拟定多种技术改造 布置调整方案,通过技术经济、生态与环境等多因素分析比较,合 理选定总体布置调整方案
7.1.3划分不同类型灌排分区的且的是适应分区制定灌溉制度、
1.3划分不同类型灌排分区的目的是适应分区制定灌溉制 定灌溉用水量、进行灌排渠(沟)系布置和保证工程合理性,以 可既能适时灌溉与排水,又能符合经济运行和便于管理的要求
7.1.5利用非常规水源进行灌溉在我国已有多年历史,积累了许
成功经验,但也存在不少教训。对于利用非常规水源进行灌 灌区,在灌区改造时,应对其经验和教训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机 结,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技术改造方案
改造时应对原有工程的各项设计指标进行全面复核,并根据 评估与技术诊断的基本结论,拟定多种技术改造方案,经综合 比较合理选定总体布置调整方案。对不满足要求的从多泥沙 充上引水的重要大型渠首工程,提出专项技术要求。
7.3灌排渠(沟)系及建筑物
.3.1、7.3.2随着城镇化建设和工业迅速发展,灌区原有渠(沟) 系控制范围和规模可能有所变化,需对渠(沟)系布局进行调整。同 寸,在灌区改造中需要重新设计渠道断面时,在渠底比降和渠床糙 率已定的条件下,宜采用接近于水力最佳断面,以达到通过设计流量 斤需的渠道横断面最小,并尽可能减少开挖土石方和衬砌工程量。 灌溉渠道的纵、横断面复核要求包括: (1)保证设计输水能力、边坡稳定和水流安全通畅; (2)各级渠道之间和渠道各渠段之间的水面应平顺衔接; (3)对于渠顶管理道路应满足巡查方便等要求; (4)有通航要求时,应符合航运部门的有关规定。 排水沟的纵、横断面复核要求包括: (1)保证设计排水能力、边坡稳定,并满足不冲不淤要求; (2)满足治渍和防治盐碱化对地下水位的控制要求; (3)上下级排水沟道的水位应平顺衔接; (4)尽量减少工程量,节约能源和降低造价,并便于人力施工 戈机械作业。 .3.7目前,灌排渠(沟)上设置的简易桥涵有些并未设置防护设 施、有些设置不全或标准低,也发生过改造后的渠道对原有生活、 衣产品加工等用水的取水要求考虑不周的情况,为此条文强调了 文方面的要求,以保障通行的安全和取水便利
.4 田间道路是农田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农业
7.5.1灌区量水是进一步挖掘农业节水潜力、提高灌区水资源利
你个 用效率和管理水平、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村稳定的一项重要举 猎,是实现用水总量控制和用水定额管理的关键,是深化灌区水费 改革、实现按量收费和用水管理指标量化考核的基础。因此,设置 与完善量水站点应作为灌区改造的重要内容。灌区量水站网应根 据灌区规模、渠系情况、管理任务要求布置。量水站网要适应灌区 信息化、现代化管理的需求,同时也应满足节水灌溉要求。输水流 量大于1m/s渠道上的取水口、分水口,和排水流量大于3m3/s 勾道上的排水口,宜设置水量测控与信息采集设施。灌区改造应 对量水站网布设进行复核调整完善
程,需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信息化改造应与灌区改造的目标 建设内容以及建设经费相适应。
8.1.3灌排渠(沟)穿过村镇或集中设置的居民点时,为避免受到
8.2.5闸门自动化控制是实施信息化管理的组成部分,自动化控 制对闸门的启闭方式、启闭速度等有一定的技术要求,对其他机电 设备也有一些特殊要求。因此,灌区在对闸门和其他机电设备进 行改造或更新时,应着眼于自动化控制,统筹考虑。
8.2.5闸门自动化控制是实施信息化管理的组成部分,自动
8.3.1~8.3.3渠道防渗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保 证渠道输水安全。条文列举了儿种宜进行防渗处理的情况。但一 般而言,渠道是否进行防渗,应根据灌区节水改造的总体要求,充 分考虑当地自然条件、经济状况和生态与环境等因素,因地制宜通
过技术经济论证后合理确定
8.3.4渠道衬砌后渠床糙率明显减小,影响渠道水面线利
段的水面衔接,因此有必要对渠道纵横断面进行重新设计
.3.7管道输水工程一次性投资较大,运行管理水平要求较
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量力而行,同时应提高运行管理水平,以发挥 工程应有效益。对于年久失修、渗漏严重或基本丧失输水功能的 渠道进行改造时,在缺水地区,具备高效节水灌溉自压供水条件 的,应根据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提倡采用输水管道化,发展管道输 水灌溉方式,减少输水渗漏损失,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工程应有效益。对于年久失修、渗漏严重或基本丧失输水功能的 渠道进行改造时,在缺水地区,具备高效节水灌溉自压供水条件 的,应根据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提倡采用输水管道化,发展管道输 水灌溉方式,减少输水渗漏损失,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8.3.8大型灌区的管道系统一般是承担支渠以下的输配水任务 其取水口设在经常供水和供水相对有保证的干支渠上,因此,可延 长管道系统的运行时间,合理确定管道设计流量,提高其经济性。
.3.8大型灌区的管道系统一般是承担支渠以下的输配水任
其取水口设在经常供水和供水相对有保证的干支渠上,因此,可延 长管道系统的运行时间,合理确定管道设计流量,提高其经济性。
其取水口设在经常供水和供水相对有保证的干支渠上,因!
废。因此在地表水灌区采用管道输水,如水源含沙量较大,必要时 应采取拦污、沉沙等防护措施
8.4.1对现有明沟排水系统控制地下水能力不足的灌区,可视需 要根据当地条件,适当增设田间级别的明沟或暗管,以加大排水工 程密度。对地下水位得到有效控制的北方灌区,可调整原有排水 工程密度,除保留必要的排涝明沟外,可以取消已经失去控制作用 的沟道,以扩大耕地面积,增加土地利用率。南方地区雨水丰富 而年内分布极不均匀,故各种蓄水设施较多,灌区内各种大中小型 蓄水设施彼此连接,形成长藤结瓜灌溉系统。数量众多的塘堰是 雨水、灌溉回归水的汇集地,对于提高灌溉水的重复利用率、调节 灌区内部水量分配、缓解灌区洪涝压力、减轻面源污染起到重要的 作用,可以加以利用。
8.4.3部分地区的沟道滑坡治理虽取得一定治理效果,
其他地区进一步的实践验证。目前应用的滑坡治理措施有:柳桩 草土护坡、干砌石护坡、干砌石和铅丝笼结合的护坡、格栅护坡等。 柳桩草土护坡造价低,但适用于地下水位不高、滑坡不严重地区 干砌石护坡比柳桩草土护坡效果好,但造价高,工程质量不易保 证,不适用于排水任务较大的干支沟;干砌石和铅丝笼结合的护坡 施工工艺简单、成熟,抗冲刷能力强,透水性好投资较低,缺点是适 应变形能力较差;格栅护坡耐久性好,抗冲刷能力强,适应地基变 形的能力强,透水性好,抗冻胀性能好,对石料的要求较宽松,缺点 是工程造价比传统护坡贵。
8.4.5植被缓冲带、生态沟等是目前国内外在灌区普遍采用
间,可以种植经济林草,防止降雨冲刷,降低地表径流速度,对沟岸 进行保护,并避免污染物及泥沙进入水体。排水沟在正常发挥排 水功能的前提下,通过生态化设计创造适宜的生物栖息环境,截留 降解各种流经沟渠的污染物,增强沟渠水体的自净能力。生态排 水沟的护坡具有避免冲刷损毁、保护沟岸的作用。在建设护坡时, 植被护坡应放在首要位置,当植被护坡不能满足保护边坡维持能 力与景观效果时,可考虑土壤生物工程护坡,但尽量不采用全硬质 护坡方法。植物和生态混凝土相结合的护坡方法,是通过混凝土 孔洞上栽种的植物,吸收氮磷、农药等污染物,由此构成稳定的生 态减污型排水沟系统。
.4.6暗管排水系统通常由田间一级固定排水管(吸水管)、下
8.4.6暗管排水系统通常由由间一级固定排水管(吸水管)、下 级集水管(集水沟)、骨干排水工程以及附属建筑物组成。在现有 灌区排水系统中,如果暗管出口处的明沟具有足够深度,能容纳来 自暗管的排泄水,可实行自流排水;否则需要实行机械排水。与明 沟相比较,暗管不占耕地,一般可节省土地5%左右,能够保持田 块完整,有利于田间机械作业。在轻质土地区,也不存在像明沟那 样的边坡塌问题,从而节省大量的维修养护工程量。 面的问题肌具能薄
8.4.7传统的灌溉排水系统只注重水量方面的问题,即
涝能排,没有考虑水质改善方面的需求。因此,需要通过对现有灌 排系统改造实现排水水质净化的目的,特别是对于南方存在零星 分布、数量较多塘堰的水稻灌区,应形成灌溉、排水、塘堰(或人工 湿地)水循环系统,充分发挥塘堰的灌溉调节、水质净化、排涝减灾 等多重功能,
理办法》中要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行计量收费,尚未实行计量 收费的,应积极创造条件,实行计量收费。
收费的,应积极创造条件,实行计量收费。 8.6.3根据量水设施的不同,灌区常用的量水方法有流速仪量 水、建筑物量水、标准断面量水、量水堰、量水槽以及流量仪表量水 等方法。灌区应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选择。不同量水方 法的主要特点如下: (1)流速仪量水法。流速仪量水是灌区量水最基本的方法,特 点是成果精度高,适用范围广。用流速仪测流除测验流量外,还可 测定建筑物量水流量系数、标准断面水位流量关系曲线、渠道水有 效利用系数等资料。 (2)建筑物量水法。利用堰闸、跌水、渡槽等水工建筑物量水, 具有观测简便等优点。通过实测率定出流量系数,可提高其量水 精度,克服误差较大的缺点,适合应用于渠道配水枢纽的闸门量水 自动化监测。 (3)标准断面量水法。标准断面量水的特点是方法简单、操作 容易、成本低,在干渠、支渠、斗渠、农渠均可采用;直接利用渠道固 定断面,无须特殊设备,直接观测水尺读数,便可根据水位流量关 系曲线图或关系式查算相应流量。 (4)量水堰和量水槽量水法。利用量水堰、槽量水的特点是量 水精度较高,在满足设计安装条件下可以达到误差小于士5%的精 度要求。量水堰、槽量水操作较为简单,配备二次仪表设备后可实 现量水自动化。常用的量水堰、槽量水设备有梯形薄壁堰、矩形薄 壁堰、巴歇尔量水槽、无喉道量水槽、长喉道量水槽、简易量水槛 等。量水槽类量水水头损失较小,其中部分槽型可适用于含沙水 流,测流范围较堰类大,但结构相对复杂,造价较高;而量水堰类则 量水精度较高,但量水水头损失较大,适用于纵坡较陡的渠道。
.1灌区改造的信息化设计标准应符合《水利信息化标准指
8.8.1灌区改造的信息化设计标准应符合《水利信息
南》的有关规定。灌区信息化建设应以需求为导向,要充分利用现 有资源,采用成熟技术和产品,结合灌区实际,开发具有良好的开 放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的实用可靠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灌区管 理水平、促进灌区技术优化升级和提高用水效率。
8.8.2灌区信息化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应用系统
信息化保障环境建设。信息基础设施指信息采集、传输和存储管 理的设备和设施,如雨量、水位等信息的采集系统、通信系统、计算 机网络等;应用系统的作用是将灌区业务和政务管理过程计算机 化,借此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效能;而保障环境则涉及人才培养、运 行维护费用筹措、制度建设等方面。 8.8.6、8.8.7灌区信息化涉及的信息种类多、信息量大,在短期
8.8.6、8.8.7灌区信息化涉及的信息种类多、信息量大
5.8.6、8.8.7灌区信息化涉及的信息种类多、信息量大,在短期 内实现全部信息的自动采集是不现实的。应坚持自动采集与人工 采集相结合的原则设计信息采集系统。实时性和重要性强的信息 应优先考虑进行自动采集,实时性和重要性一般的信息仍可继续 沿用以往的人工观测方式,但人工观测数据必须及时录入计算机, 满足信息化管理对数据的要求。自动采集信息站点的数量要合 理,布局要科学,为此应进行技术论证和方案比较。要根据灌区的 地理分布状况与机构设置特点,选择最适合本灌区的通信组网 方案。
和水泵机组的自动控制和远程集中控制是及时、准确调度的有效 手段,但需要较大的投入和较高的维护费用。水闸和水泵机组是 否需要实行自动控制主要根据其调节频繁程度确定,是否需要实 行远程集中控制则主要根据控制对象的相互关联程度确定。对于 灌区而言,水闸和水泵机组并不是普遍需要自动控制或远程集中 控制,应逐个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和方案比较;实行远程集中控制时 还必须对通信可靠性、安全措施以及相关职责调整等进行具体分 析。无论采用何种控制方式,均应符合现地优先原则,以确保安全 运行。
前提,是实现农业节水行之有效的非工程措施之一。例如甘肃省 张掖市在黑河流域综合治理中,大力调整作物种植结构,全面压缩 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扩大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压缩高耗水作物播种 面积、扩大低耗水作物播种面积,达到了节约水量和总产量双赢的 目标,促进了流域生态与环境的改善。 8.9.4通过降水、土壤水、地上水、地下水联合运用,回归水重复
目标,促进了流域生态与环境的改善。 8.9.4通过降水、土壤水、地上水、地下水联合运用,回归水重复 利用,微咸水、再生水资源化利用等方法,不但可提高水资源利用 效率,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同时还可减轻长期灌溉排水对灌区可 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8.9.5灌区管理是非工程节水措施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大多数
灌区的薄弱环节,有必要在进行工程改造的同时得到加强。灌区 管理涉及内容广泛,条文针对其中与节水关系密切的方面提出了 要求。
9.1.1灌区改造项目的施工受到农业生产和气候条件的限制,一 般施工期短,季节性强,施工单位应与法人单位密切配合,合理安 排工期,尽量利用非灌溉季节进行施工。 9.1.3目前,灌区改造工程项目应根据现行行业标准《水利水电 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的要求进行验收。灌区改造工程验收 按验收主持单位可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同时,应根据形势发 展,及时采用最新规定。法人验收应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 验收、水电站(泵站)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政 府验收应包括阶段验收、专项验收工验收等
DB11/T 597-2018 农村公厕、户厕建设基本要求9.1.4渠道衬砌防渗、低压管道输水、喷灌、微灌、雨水集蓄利用
等属于节水灌溉工程,宜按现行国家标准《节水灌溉工程验收规 范》GB/T50769的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包括建设单位验收和竣 工验收,其中建设单位验收分为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完 工验收。
9.4.5灌区改造工程量大、涉及面广,且受气候条件影响显著,工 程质量和运行效果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才能得到验证。因 此,规定完成的工程应经过不少于1年的试运行验证并取得必要 的测试、观测数据后,才能进行竣工验收。经试运行验证不合格的 工程,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改建或重建。渠道防渗是灌区改造项目 的主要建设内容,也是实现灌溉节水的主要工程措施,关系到项目 实施后能否达到预期灌溉效率,以及渠道改造能否长期安全运行。
因此,在已防渗渠道试运行阶段,要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渠段按规定 方法进行渗漏量测试;在寒冷和严寒地区,还应对防渗渠道的抗冻 胀性能进行必要的观测,测试、观测结果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必要 资料。
10.0.2灌区改造效果评价需调查的内容应根据相关要求或规定 确定,一般宜包括灌溉面积、节水灌溉面积、灌溉用水量、粮食作物 产量与经济作物产值、灌溉效率、渠系水利用系数、田间水利用系 数、灌溉水利用系数、灌区管理、灌溉成本、生态与环境变化等。应 以现场调查、实测数据和权威部门发布数据为依据,分析相关指标 改造前后变化,对比分析改造目标及实际效果,评价灌区改造目标 实现程度以及产生的经济、社会、生态与环境效益DB/T 77-2018 地震灾害遥感评估 地震烈度,并评价灌区改 造对灌区管理、社会环境等产生的影响。在分析评价时,应本着实 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科学准确反映灌区改造后的实际情况, 在分析产生的正面效益和效果、全面总结经验的同时,也应分析存 在的问题和负面效应,查找原因,提出相应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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