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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实行联合测绘的通告(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四局委2020年9月).pdf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GB/T 42015-2022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支付服务数据安全要求.pdf关于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峻工验收阶段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避免重复测绘多头 测绘,减少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联合测绘顺利实施,经市 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工验收阶段联合测绘事项通 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是建设单位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 在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规划核实测量、人防测量、房产测量和不 动产测绘,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比选、询价、招 标和竞争性谈判等公平竞争方式,通过中介服务超市选择一家具 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开展联合测绘服务。 二、测绘单位应具有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 质证书》,其专业范围应当包含工程测量和不动产测绘,其中工程
测量应当具有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等专业子项,不动 产测绘应当具有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专业子项。 三、凡自愿参与联合测绘的测绘资质单位,可审请加入郑州 市中介服务超市,并遵从《郑州市工程建设项自中介服务超市管 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四、郑州市工程建设项自在竣工验收阶段,凡符合联合测绘 条件的应签订联合测绘合同,费用应独立核算,不得与其他收费 挂钩。 五、测绘单位应按照要求及时提交联合测绘成果报告,并对 测绘成果质量终身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原采用54、80坐标系的 在峻工验收前应当转换成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六、从事联合测绘的中介服务机构从业情况,将按照《郑州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录入 郑州市工程建设项自审批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测绘地理信息行业 信用管理系统,作为行业管理的依据, 七、各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联合测绘服务的事中事后监 管,对符合《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工程建设项 自告知承诺审批制实施暂行办法等5个文件的通知》(郑政办 【2019]46号)要求的成果予以认可,对不按照标准规范测绘或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将测绘机构的不良行为纳入信用监管
体系,并作相应处理。 八、本通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