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品质标准(2020).pdf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品质标准 (2020)
第一条为全面提升西咸新区城市建设品质,高标准建设宜 居城市,实现规划科学、标准超前、建设有序、品质优良、管理 高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重 要补充,重点对西咸新区范围内各类项自建设的规划布局、配套 设施、建筑品质、公共空间等方面提出更高品质要求。新区范围 内所有新建项自应严格执行现行国家、省、市标准、规定,同时 满足本标准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区范围所有新建居住小区 5分钟生活圈、住宅等各类开发建筑以及学校等城市公共设施的 规划建设管理。 第三条本标准第四、五条应在新建区域片区综合开发规划 行业相关规划中合理布局,严格落实。对于已建成区域,应参照 标准结合实际分期分批实施;本标准第六至十九条应在相关项目 用地划拨或出让时,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将相关要求纳入土地供 应条款并严格落实。对于已获得土地尚未进行方案审批和建设的
项目应结合实际,鼓励参照新标准落实;本标准涉及的其他项目 应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本标准
第六条打造“美观小区”,提高居住小区规划设计标准,容 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差、总体高度、建筑立面、建筑面宽等 6方面应满足相关控制要求DB32/T 3490-2018 低碳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具体要求见附表2。 第七条打造“便利小区”,完善居住小区各项设施配套,教 育、社区服务、商业设施和生活设施等四类16项设施应满足相关 规模控制和品质建设要求,具体要求见附表2。居住小区教育设 施配建规模须符合本标准附表3要求,其中,幼儿园具体建设规 模须满足附表4要求。 第八条优化停车管理,打造“通达小区”,居住小区机动车 停车位、访客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共享单车停车区等4类
停车应满足相关配建规模和品质建设要求,具体要求见附表2。 第九条提升小区整体环境品质,打造“舒适小区”,优化居 主小区绿化场地建设,整体要求、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及儿童老年 人活动场地、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健身绿道、海绵城市等5项 内容应满足相关规模和品质建设要求,具体要求见附表2。 第十条提升小区智能化水平,实现精细化安全管理,提高 居住小区智慧设施配套要求,打造“智慧小区”,管理运营、监控 系统、智慧安防、信息网络、公共播、电子巡查系统等6项内 容应满足相关品质建设要求,具体要求见附表2。
第十一条提升住宅建筑居住品质,所有开发型住宅项目要 在窗地比、层高、首层大堂和电梯厅、电梯、外立面装饰材质 户内装修、绿色建筑7个方面达到A级或B级标准。具体指标须符 合本标准附表5要求。 第十二条除超高层建筑外,商业商务项目容积率应控制在 5.5以下。提升商务写学楼国际化品质,所有商务写学楼项目要 在空间尺寸、大堂设计、外立面装饰材质、建筑高度、建筑立面、 内为部架高地板、电梯、电气、停车、快递投送设施、绿色建筑11 个方面达到A级或B级标准。具体指标须符合本标准附表6要求 第十三条提升酒店服务品质,所有酒店项目要在大堂设计 宴会厅、入口设计、电梯厅、外立面装饰材料、建筑立面、电梯
廷院景观、停车、配套设施、绿色建筑11个方面达到A级或B级 标准。具体指标须符合本标准附表7要求。 第十四条提升工业仓储建筑的标准化建设水平,所有工业 及仓储建筑要在设备、高度、外立面装饰、屋面、智能化、绿色 建筑6个方面达到A级或B级标准。具体指标须符合本标准附表8 附表9要求。 第十五条提升加油(加气)站及甲醇加注站标准化建设水 平,所有新建项目占地面积不得大于5000平方米,容积率不得大 于1.0,建筑密度不得大于40%,绿地率不得小于25%,并且要在 外观、停车配置、便利服务设施、智能化4个方面达到A级或B级 标准。具体指标须符合本标准附表10要求
第十六条新建幼儿园规模一般不超过18班,小学、中学规 模一般不超过36班。新建小学容积率不得小于0.6,新建中学容 积率不得小于0.5。学校建筑形态、层高、外立面材质、内部空 间、日照要求、绿地率、室外活动场地、接送集散场地、接送港 湾、地下接送系统、新技术、智能化、绿色建筑等方面达到A级 标准。具体应符合附表11要求。 第十七条提升公交场站标准化建设水平,首末站、枢纽站、 停保站和综合车场等各类公交场站建设规模须符合附表12要求
第二十二条鼓励各类项目在严格落实以上各项标准基础上 进一步提升项目品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满足相关引导要求 具体要求见附表16。 第二十三条本标准由西咸新区住建部门负责解释,因特殊
原因不能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应按程序进行论证,经批准后实施。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品质标准 (2019)》(陕西咸办学【2019]22号)、《西咸新区加油加气 (甲醇加注)站建设品质标准(试行)》(陕西咸办学【2019 72号)、《西咸新区住宅项目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配套建设品质标 准(试行)》(陕西咸办学【2019]】91号)、《西咸新区学校建 设品质标准(试行)》(陕西咸办学【2019】97号)、《西咸新 区变电站建设品质标准(试行)》《西咸新区公交场站建设品质 标准(试行)》(陕西咸办学【2020]17号)、《西咸新区居住 小区规划建设品质标准(试行)》《西咸新区十五分钟生活圈规 划建设品质标准(试行)》(陕西咸办学【2020】31号)同步废 止。
Q/GDW 11798.2-2018 输变电工程三维设计技术导则.第2部分:架空输电线路土五分钟便民服务设施配建表
对于新建区域,应在开发单元建设规划及城市设计、行业相关规划编制中落实配建要求;对于已建成区域, 参照本标准,结合实际分期分批实施落实,
三、设施配套要求(共16项)
本标准所微及的 开发建设单位应在项目 建设审核意见。
开发设位 开发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建设工程方案审查时,向通信主管部门申请出具5G基站等通信设施的建设审核意见:通信设施建设管理要求须符合《陕西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管理 办法》陵通局信发【2018】68号
居住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规模要求
GB 50210-201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幼儿园建设规模控制表
注:中小学按控规预留用地规模落实。
14本项控制要求为下限。 15本项控制要求为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