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2/T 1071-2018 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位一体”传承基地建设规范.pdf

DB3302/T 1071-2018 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位一体”传承基地建设规范.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9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22527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302/T 1071-2018 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位一体”传承基地建设规范.pdf

ICS07.040 A10

B 3302/T 10712

豆腐文旅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pdf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位一体”传承基地建设 规范

物质文化遗产“三位一体”传承基地建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02/T10712018

DB3302/T10712018

DB3302/T10712018

化遗产“三位一体”传承基地

本标准规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位一体”传承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基 本要求、项目传承、公众传播、发展利用与运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位一体”传承基地的建设。其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可 参照实施。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位一体”传承基地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机构或平台,即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教、帮、带、传等 活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传承、传播和发展,

应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宜有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 一应有日常管理工作人员。 3.2.2各类人员应熟悉并能执行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具备与所 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DB3302/T10712018

3.2.3基地宜积极参与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志愿服务体系,发挥志愿者自身特长,力所能及地参 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3.4.1基地的选址、建设和空间配置见附录A。 3.4.2基地的公共设施和标识系统的设计宜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和基地特色,并符合国家关于环 境保护、文物保护和历史建筑等保护的相关规定。 3.4.3基地内危险区域或地段防护设施有效,警告、警示、紧急疏散等安全标志齐全、醒目、规范。 3.4.4基地宜配置与保护工作相适应专业设施设备及用品,且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惠;特种设施设备 安全保障措施健全有效;消防、防盗等设施器材等齐全、完好、有效。 3.4.5基地宜配备有为特定人群参与体验的服务设施。 3.4.6基地宜有为公众提供休憩的空间与设施,有公共停车车位,内部道路布置符合人流、车流和安 全疏蔬散的要求。 注:基地空间狭小、面积有限时,可结合基地周边的公共空间或设施为公众提供休憩和停车服务,

5.1基地应整体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依赖的生态环境,为传承创造更为适宜的文化空间 5.2基地宜进行专门景观设计,有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文化符号,形成特色浓郁的人文 5.3基地宜有相适应绿化面积,主要节点和道路遍植花木,突出植物造景,改善生态质量。 5.4基地宜实施亮化、美化工程,照明适度、合理,营造基地文化氛围

基地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全方位的保护和传承: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献资料(包括图片、影像等)实施档案式保护;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制成品实施固态保存; 通过保护传承人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活态保护,实现活态传承

项目介绍:包括项目的历史、现状、价值以及代表性作品; 传承情况:包括传承范围、传承谱系、传承人的技艺水平、传承活动的社会影响; 保护要求:包括保护目标和所采取的措施、步骤、管理制度等; 其他有助于说明项目的材料。

SY/T 4133-2018标准下载DB3302/T10712018

4.3.1基地应设置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用实物、文字、图片、音视频、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 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真实、完整的记录,建立全面、系统和立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 包括但不限于: 一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档案;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代表作品档案;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生态环境、历史建筑档案;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传播、发展利用等活动档案。 4.3.2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涉及文物保护的,基地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馆藏文物档案。 4.3.3基地应积极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动态信息系统的建设,对保护情况进行上报。 4.3.4 除依法应保密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信息应向公众公开,便于查阅和科学利用

基地应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签订协议,就传承活动进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 在不违反保密制度与知识产权的前提下,提供完整的内容、技术规范、技艺要领、材料要求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 明确传承计划,落实传承任务,包括时限、范围、内容和要求; 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生产、创作和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及其他智力成果的回购和 提供。

4.4.2.1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难易程度CNAS-SC125:202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pdf,基地宜对传承人进行评估和分类

传承人基础信息,包括年龄、性别、健康状况、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等; 该项目的传承谱系以及传承人的学习与实践经历; 传承人的技艺特点、成就及相关证明材料; 传承人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 传承人参加非遗活动的文字资料和照片; 其他有助于说明传承人代表性的材料。

4.4.3.1基地应树立服务传承人的意识,联合政府、社会、媒体、志愿者等多方资源,为传承人提供 保护服务。 4.4.3.2基地应向传承人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引导、教育和贯彻实施 工作。 4.4.3.3基地应定期走访传承人,掌握传承人的健康状况和生活生产情况,帮助落实有关帮扶、补助 补贴等政策措施,开展技能培训、法律帮助、金融服务以及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社会保障等服务。 4.4.3.4基地应主动听取传承人建议和意见,掌握传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为传承人提供支持: 资助授徒传艺或教育培训活动; 提供必要的传承活动场所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