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版-《办公建筑设计标准》JGJT67-2019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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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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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版-《办公建筑设计标准》JGJT67-2019 .pdf

4.1.1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性质、建设规模与标准的不同,合理配置各类用房。办公建筑由 办公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和设备用房等组成。【条文说明】 4.1.2办公建筑空间布局应做到功能分区合理、内外交通联系方便、各种流线组织良好,保 证办公用房、公共用房和服务用房有良好的办公和活动环境。【条文说明】 4.1.3办公建筑应进行节能设计,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和《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有关规定。办公建筑在方案与初步设计阶段应编 制绿色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注明对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施工与建筑运营管理的技术要 求。【条文说明】 4.1.4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要求、用地条件、结构选型等情况选择开间和进深,合理确定建 筑平面,提高使用面积系数。条文说明】

4.1.5办公建筑的电梯及电梯厅设置应符合下列

1四层及四层以上或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2m的办公建筑应设电梯。 2乘客电梯的数量、额定载重量和额定速度应通过设计和计算确定。 3乘客电梯位置应有明确的导向标识,并应能便捷到达, 4消防电梯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进行设置,可兼作服务 电梯使用。 5电梯厅的深度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表4.1.5电梯厅的深度要求

注:B为轿厢深度,B'为并列布置的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CJJ 105-2005:城镇供热管网结构设计规范(无水印 带书签)

B为轿厢深度,B'为并列布置的电梯中最大轿厢

7超高层办公建筑的乘客电梯应分层分区停靠。【条文说明

4.1.6办公建筑的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层及半地下室外窗宜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2当高层及超高层办公建筑采用玻璃幕墙时应设置清洗设施,并应设有可开启窗或通风 换气装置: 3外窗可开启面积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有关规定 执行;外窗应有良好的气密性、水密性和保温隔热性能,满足节能要求; 4不利朝向的外窗应采取合理的建筑遮阳措施。 4.1.7办公建筑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办公用房的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1.00m,高度不应小于2.10m;

1办公用房的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1.00m,高度不应小于2.10m; 2机要办公室、财务办公室、重要档案库、贵重仪表间和计算机中心的门应采取防 施,室内宜设防盗报警装置。【条文说明】

4.1.8办公建筑的门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厅内可附设传达、收*、会客、服务、问讯、展示等功能房间(场所);根据使用 要求也可设商务申心、咖啡厅、警卫室、快递储物间等: 2楼梯、电梯厅宜与门厅邻近设置,并应满足消防疏散的要求: 3严寒和寒冷地区的门厅应设门斗或其他防寒设施: 4夏热冬冷地区门厅与高大中庭空间相连时宜设门斗。【条文说明】 4.1.9办公建筑的走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4.1.9走道最小净宽

:高层内简结构的回廊式走道净宽最小值同单

2高差不足0.30m时,不应设置台阶,应设坡道,其坡度不应大于1:8。【条文说明】 10办公建筑的楼地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办公室使用要求,开放式办公室的楼地面宜按家具或设备位置设置弱电和强电插

4.1.11办公建筑的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集申空调设施并有吊顶的单间式和单元式办公室净高不应低于2.50m; 2无集中空调设施的单间式和单元式办公室净高不应低于2.70m; 3有集中空调设施并有吊顶的开放式和半开放式办公室净高不应低于2.70m; 4无集中空调设施的开放式和半开放式办公室净高不应低于2.90m; 5走道净高不应低于2.20m,储藏间净高不宜低于2.00m

4.2.1办公用房宜包括普通办公室和专用办公室。专用办公室可包括研究工作室 室等。

4.2.2办公用房宜有良好的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不宜布置在地下室。办公室宜有避免西

咳光的措施。【条文说明

4.2.3普通办公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设计成单间式办公室、单元式办公室、开放式办公室或半开放式办公室; 2开放式和半开放式办公室在布置吊顶上的通风口、照明、防火设施等时,宜为自行分 隔或装修创造条件,有条件的工程宜设计成模块式吊顶; 3带有独立卫生间的办公室,其卫生间宜直接对外通风采光。条件不充许时,应采取机 械通风措施; 4机要部门办公室应相对集中,与其他部门宜适当分隔; 5值班办公室可根据使用需要设置,设有夜间值班室时,宜设专用卫生间; 6普通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单间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m²。【条文 说明】

4.2.4专用办公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手工绘图室宜采用开放式或平开放式办公室空间,并用灵活隔断、家具等进行分隔; 研究工作室(不含实验室)宜采用单间式;自然科学研究工作室宜靠近相关的实验室。 2手工绘图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研究工作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7m 【条文说明】

4.3.2会议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使用要求可分设中、小会议室和大会议室。 2中、小会议室可分散布置。小会议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0㎡,中会议室使用面积不 宜小于60m²。中、小会议室每人使用,有会议桌的不应小于2.00m/人,无会议桌的不应 小于1.00㎡/人 3大会议室应根据使用人数和桌椅设置情况确定使用面积,平面长宽比不宜大于2:1, 宜有音频视频、灯光控制、通信网络等设施,并应有隔声、吸声和外窗遮光措施;大会议室 所在层数、面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防火标准的规定。 4会议室应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休息、储藏及服务空间。【条文说明】

4.3.3接待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根据使用要求设置接待室;专用接待室应靠近使用部门;行政办公建筑的群众来访 接待室宜靠近基地出入口并与主体建筑分开单独设置。 2宜设置专用茶具室、洗消室、卫生间和储藏空间等。【条文说明】 4.3.4陈列室应根据使用要求设置。专用陈列室应进行专项照明设计,避免阳光直射及眩光, 外窗宜设遮光设施。 入用厕能度连全下动宗

4.3.5公用厕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用厕所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m; 2公用厕所应设前室,门不宜直接开向办公用房、门厅,电梯厅等主要公共空间,并宜 有防止视线干扰的措施; 3公用厕所宜有天然采光、通风,并应采取机械通风措施; 4男女性别的厕所应分开设置,其卫生洁具数量应按表4.3.5配置。

表4.3.5卫生设施配置

阅览室等; 2档案室、资料室和书库应采取防火、防潮、防尘、防蛀、防紫外线等措施;地面应采 用不起尘、易清洁的面层,并宜设置机械通风、除湿措施; 3档案和资料查阅间、图书阅览室应光线充足、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及眩光; 4档案室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的规定,图书阅览室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的规定。【条文说明】 4.4.3员工更衣室、哺乳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重衣家吨羽宗宜有白然通风

4.4.4汽车库应符合下列规定:

4.4.7卫生管理设施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4.5.1动力机房宜靠近负荷中心设置。【条文说明】

主案产双**备方应不较产、**等 会议室,也不宜布置在办公用房和会议室对应的直接上层。 4.5.3设备用房应留有能满足最大设备安装、检修的进出口。 4.5.4设备用房、设备层的层高和垂直运输交通应满足设备安装与维修的要求。 4.5.5有排水、冲洗要求的设备用房和设有给水排水、热力、空调管道的设备层以及超高层 办公建筑的避难层,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4.5.6变配电间、弱电设备用房等电气设备间内不得穿越与自身无关的管道 4.5.7高层办公建筑每层应设强电间、弱电间,其使用面积应满足设备布置及维护检修距离 的要求,强电间、弱电间应与竖井毗邻或合一设置。 4.5.8多层办公建筑宜每层设强电间、弱电间,垂直干线宜采用强弱电竖井进行布线, 4.5.9弱电设备用房应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及储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 的场所,并应远离强振源。【条文说明】 4.5.10弱电设备用房应采取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电磁干扰措施,地面宜采取防静电 措施。 4.5.11位于高层、超高层办公建筑楼层上的机电设备用房,其楼面荷载应满足设备安装、使 用的要求。

4.5.12放置在建筑外侧和屋面上的热泵、冷却塔等室外设备,应采取防噪声措施。

办公建筑的耐火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B类办公建筑应为一级; 2C类办公建筑不应低于二级。【条文说明】 5.0.2办公综合楼内办公部分的安全出口不应与同一楼层内对外营业的商场、营业厅、娱乐、 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共用。【条文说明】 5.0.3办公建筑疏散总净宽度应按总人数计算,当无法额定总人数时,可按其建筑面积9m/ 人计算。【条文说明】 5.0.4机要室、档案室、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和重要库房等隔墙的耐火极*不应小于2h,楼板 不应小于1.5h,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5.0.5办公建筑的防火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内 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 有关规定

5.2.1办公室应有自然采光,会议室宜有自然采光。【条文说明】 6.2.2办公建筑的采光标准值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条文说明】

表6.2.2办公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6.2.3办公建筑的采光标准可采用窗地面积比进行估算,其比值应符合表6.2.3的规定。【条 文说明

表6.2.3窗地面积比

注:1窗地面积比计算条件:1)ⅢI类光气候区,其光气候系数K=1.0,其他光气候区的 窗地面积比应乘以相应的光气候系数K;2)普通单层(6mm厚)清洁玻璃垂直铝窗,该窗 总透射比T取0.6,其他条件的窗总透射比为相应的窗结构挡光折减系数T。乘以相应的窗玻 离透射比和污染折减系数; 2侧窗采光口离地面高度在0.75m以下部分不计入有效采光面积; 3侧窗采光口上部有宽度超过1m以上的外廊、阳台等外部遮挡物时,其有效采光面积 可按采光口面积的70%计算; 4顶部采光指平天窗采光,锯齿形天窗和矩形天窗可分别按平天窗的1.5倍和2倍窗地 面积比进行估算。 5.2.4办公室应进行合理的日照控制和利用,避免直射阳光引起的眩光。【条文说明】 5.2.5办公室照明的照度、照度均匀度、眩光*制、光源颜色等技术指标应满足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有关要求,

、会议室内的允许噪声级,应符合表6.3.1的规

表6.3.1办公室、会议室内充许噪声级

表6.3.2办公室、会议室隔墙、楼板空气声隔声标准

5.3.3噪声控制要求较高的办公建筑,对附着于墙体和楼板的传声源部件应采取防止结构声 传播的措施。

7.1.1办公建筑的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和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规定。【条文说明】 7.1.2办公建筑应采用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164规定的节水型卫 生器具,宜选用用水效率等级不低于3级的用水器具。【条文说明】 7.1.3办公建筑的空调凝结水排水管不得与污废水管道系统直接连接,空调凝结水宜单独收 集后回用于绿化、水景、冷却塔补水等。【条文说明】 7.1.4办公建筑内的卫生间设有储水式电热水器时,储水式电热水器的能效等级不宜低于2

1给水排水管道不应穿越重要的资料室、档案室和重要的办公用房; 2排水管道不应敷设在会议室、接待室以及其他有安静要求的办公用房的顶板下方,当 不能避免时应采用低噪声管材并采取防渗漏和隔声措施: 3局部热水系统的水加热器安装位置应便于检查维修; 4卫生器具水嘴应具有出流防溅功能,公用卫生间洗手盆应采用感应式水嘴。【条文说

7.2.1办公建筑的暖通空调设计应根据办公建筑的分类、规模及使用要求,结合当地的气候 条件及能源情况,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合理的供暖、供冷方式。【条文说明】 7.2.2有余热、废热的地区,应优先利用余热、废热作为供暖空调的冷(热)源。【条文说明】 7.2.3有天然水资源或地热源可利用的地区,宜采用水(地)源热泵供暖、供冷。【条文说明】 7.2.4除电力充裕、供电政策支持、电价优惠的地区外,办公建筑不应采用直接电热式供暖 供热设备和加湿设备。【条文说明】

7.2.5办公建筑所选用的冷热源设备的能效比、空调冷热水输送能效比、风机的单位风量功 耗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及当地的相关规定。【条文说

7.3.1办公建筑的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和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的相关规定。 7.3.2变电所不应在厕所、浴室、盟洗室或其他蓄水、经常积水场所的直接下一层设置,且 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当贴邻时应采取防水和防潮措施。 7.3.3配变电所集中设置的低压无功补偿装置宜采用部分分相无功补偿装置;受谐波较大的 用电设备影响的线路应设置谐波检测装置,并采取抑制谐波措施;办公用电设备和照明配电 系统的中性导体截面不应小于相导体的截面。【条文说明】 7.3.4照明回路和插座回路应分路设计,按人数和桌椅布置的办公室内插座数量应满足每人 不少于一个单相三孔和一个单相二孔的插座两组。【条文说明】 7.3.5照明标准值和照明功率密度*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的规定;应采用高效、节能的荧光灯及其他节能型光源;当选用*光二极管灯光源时,其色 度应符合现行相关规范的规定。 7.3.6采用灵活隔断、家具分隔的办公场所照明系统应采用分区节能控制措施 7.3.7办公建筑内带洗浴的卫生间应设置局部等电位联结。 7.3.8办公建筑的消防设施设置及消防电气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相关规定, 7.3.9当技术经济指标合理时,办公建筑可设置太阳能光伏*电系统,并宜采用自*自用并 网系统。【条文说明】 7.3.10汽车停放场地(库)应设置或预留电动汽车充电装置的配电设施

7.3.1办公建筑的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和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的相关规定。 7.3.2变电所不应在厕所、浴室、盟洗室或其他蓄水、经常积水场所的直接下一层设置,且 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当贴邻时应采取防水和防潮措施。 7.3.3配变电所集中设置的低压无功补偿装置宜采用部分分相无功补偿装置;受谐波较大的 用电设备影响的线路应设置谐波检测装置,并采取抑制谐波措施;办公用电设备和照明配电 系统的中性导体截面不应小于相导体的截面。【条文说明】 7.3.4照明回路和插座回路应分路设计,按人数和桌椅布置的办公室内插座数量应满足每人 不少于一个单相三孔和一个单相二孔的插座两组。【条文说明】 7.3.5照明标准值和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的规定;应采用高效、节能的荧光灯及其他节能型光源;当选用发光二极管灯光源时,其色 度应符合现行相关规范的规定。 7.3.6采用灵活隔断、家具分隔的办公场所照明系统应采用分区节能控制措施。 7.3.7办公建筑内带洗浴的卫生间应设置局部等电位联结。 7.3.8办公建筑的消防设施设置及消防电气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相关规定, 7.3.9当技术经济指标合理时GB/T 12160-2019 金属材料 单轴试验用引伸计系统的标定,办公建筑可设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并宜采用自发自用并 网系统。【条文说明】 7.3.10汽车停放场地(库)应设置或预留电动汽车充电装置的配电设施

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条文说明】 7.4.4新建办公建筑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必须和办公 建筑同步建设。【条文说明】 7.4.5办公建筑应设有信息通信网络系统,满足办公业务信息化应用的需求 7.4.6信息通信网络系统的布线应采用综合布线系统,满足语音、数据、图像等信息传输要 求,当有条件时可采用全光纤布线系统。【条文说明】 7.4.7办公建筑宜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能耗监测系统。【条文说明】 7.4.8办公建筑应设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 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的规定。【条文说明】

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条文说明】 7.4.4新建办公建筑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必须和办公 建筑同步建设。【条文说明】 7.4.5办公建筑应设有信息通信网络系统,满足办公业务信息化应用的需求 7.4.6信息通信网络系统的布线应采用综合布线系统,满足语音、数据、图像等信息传输要 求,当有条件时可采用全光纤布线系统。【条文说明】 7.4.7办公建筑宜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能耗监测系统。【条文说明】 7.4.8办公建筑应设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 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的规定。【条文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

DB62/T 4130-2020标准下载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6《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8《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 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10《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11《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 1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1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 1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 15《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16《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 17《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 18《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 19《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 20《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64 21《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 22《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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