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T 1765-2020 既有房屋建筑修缮施工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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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64/T 176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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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大小:2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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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4/T 1765-2020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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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64/T17652020

当裂缝宽度≤0.3mm时,其两侧20mm~30mm范围内的抹灰、松散层及油污等,应清理干净,并 保持干燥; 当裂缝宽度>0.3mm时,应将裂缝剔凿成V形沟槽,其宽度与深度应根据裂缝深度及有利于封 缝确定; 一一应清除裂缝内碎屑和粉末;当使用甲基丙烯酸类浆液时,应保持裂缝内部干燥。 7.9.7裂缝注浆前应埋设注浆盒或注浆嘴。当裂缝宽度≤1mm时,埋设间距宜为350mm500mm;当裂 缝宽度>1mm时,埋设间距宜为500mm~1000mm。在一条裂缝上必须有进浆嘴和出浆嘴,注浆嘴应骑缝 用环氧胶*或水*砂浆粘结固定在预定位置上。 7.9.8封闭裂缝时,对不凿槽的裂缝,宜采用厚度约1mm的环氧胶*封缝或环氧树脂粘贴1~3层纤维 夏合材封缝;对V形沟槽裂缝,宜采用水*砂浆封缝,应在封缝前沿裂缝两侧涂刷一层环氧树脂基液: 封缝应可靠,不得有鼓泡、气孔与波纹。 7.9.9当封缝胶*或水*砂浆达到一定强度后,应进行充气试压,发现漏气应及时修补;当注浆嘴中 气压达到05MPa及以上时,仍有不通气的注浆嘴,则应重新 埋设注浆嘴,并应缩短其间距。

LY/T 3139-2019标准下载7.9.10灌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灌浆前,应检查灌浆机具,保证正常运行: 灌浆应从裂缝的低端开始,灌浆时,应待下一个排气嘴出现浆液时,关闭进浆嘴,依次顺序进 行; 灌浆时,压力应逐渐升高,达到规定压力后,使压力保持稳定; 灌注水*浆时,第一次压浆初凝后,应进行二次压浆; 当上部注浆嘴有浆液流出或吸浆率小于0.05L/min时,可停止灌浆; 一灌浆结束后,应检查补强效果与质量,发现问题应及时补救,灌浆管道等应及时拆除,冲洗干 净。 7.9.11当浆液初凝不外溢时,应拆下灌浆嘴(盒),并应及时抹平封口。 7.9.12化学灌浆施工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及劳动保护规定,

7.10植筋及化学锚栓

7.10.1植筋钻孔或锚栓钻孔前,应在构件表面放线定位,若钻孔部位有钢筋则应适当调整钻孔位置; 生钻孔过程中,当遇到钢筋或预理件时应立即停钻,并应适当调整钻孔位置,开孔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10.2钻孔必须先用硬毛刷清孔,然后用皮老虎或皮风箱将孔内粉屑清除干净,植入孔内部分钢筋上 的锈迹、油污必须打磨清除干净。 7.10.3注入胶粘剂时,应使用专门的灌注器或注射器进行灌注,灌注方式不应妨碍孔中的空气排出, 灌注量应保证在植入钢筋后有少许胶粘剂溢出。注入胶粘剂后,应立即单向旋转插入钢筋,植入的钢筋 与孔壁间的间隙宜均匀,直至达到规定的深度,胶粘剂完全固化前,不得触动或振动已植钢筋。 7.10.4植筋工序必须在胶粘剂初凝前完成,否则,应拔掉钢筋立即清除失效的胶粘剂,按原工序重新 植筋,并经拉拔试验合格

7.10.5化学锚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安装注射式化学锚栓时,应将混合管插入孔底,由孔底往外均匀注入胶液,至孔深的2/3,注 胶同时应均匀提升注射器,当孔深超过200mm时,应使用混合管延长器注胶; 安装玻璃管式化学锚栓时,应将玻璃管插入锚孔,并用电锤以750转/min以下的低速将螺杆慢 慢旋入,直至锚固深度; 安装完成后,在固化时间内严禁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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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钢筋锈胀处松散、离鼓的混凝土,应沿钢筋长度方向剔除至钢筋与混凝土结合牢固处,剔 凿时不得损坏钢筋与混凝土的粘结: 原有结构构件的钢筋应除锈去污,涂刷防锈剂,并进行阻锈处理;当钢筋锈蚀严重时,对构件 钢筋进行电焊补强,或更换钢筋; 应采用防锈树脂砂浆、苯丙乳液水*砂浆、丙烯酸脂共聚乳液水*砂浆等聚合物水*砂浆对混 凝土构件进行局部修补。 7.11.2对局部混凝土和钢筋锈蚀的挖补处理,可在修补用的混凝土或砂浆中掺加阻锈剂;对密实性差 且强度低的混凝土及钢筋保护层厚度不足规定值70%的混凝土构件,应采用喷涂型阻锈剂直接喷涂或涂 别在缺陷混凝土表面或局部剔凿后的混凝土表面。 7.11.3对锈胀严重的构件,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结构补强。

8.1.1本章适用于屋面工程及有防水要求的部位等修工程施工。 8.1.2房屋建筑渗漏修应遵循“堵排结合、因地制宜、刚柔相济、综合治理”的原则。 8.1.3当渗漏部位有结构安全隐患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结构修复后再进行渗漏治理 渗漏治理应在结构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当瓦片损坏总面积大于等于20%时,应整体翻修并对旧的完好瓦片进行合理利用: 当卷材或涂膜防水屋面超出设计使用年限存在渗漏现象或发生大面积渗漏,且防水层丧失防水 功能时,结合实际情况,应进行整体翻修。 8.1.5当屋面、有防水要求房间或地下室存在渗漏现象时,如目测无法判断渗漏具体部位时,宜采用 无损渗漏探测技术确定具体渗漏部位再制定修方案。 8.1.6建筑渗漏修宜先止水或引水再采取其他治理措施。 8.1.7 房屋渗漏修用的防水材料和密封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防水卷材宜选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等,并宜热熔或胶粘铺设; 柔性防水涂料宜选用聚氨酯防水涂料、喷涂聚脲防水涂料、聚合物水*防水涂料、高聚物改性 沥青防水涂料、丙烯酸乳液防水涂料等,并宜涂布(喷涂)施工; 一刚性防水涂料宜选用高渗透性渗透型改性环氧树脂防水涂料、无机防水涂料等,并宜涂布施工 一密封材料宜选用合成高分子密封材料、自粘聚合物沥青泛水带、丁基橡胶防水密封胶带、改性 沥青嵌缝油膏等,并宜嵌填施工; 抹面材料宜选用聚合物水*防水砂浆或掺防水剂的水*砂浆等,并宜抹压施工; 一刚性、柔性防水材料宜复合使用。 8.1.8屋面防水层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整体翻修时,宜先将屋面原防水层全部铲除,用水*砂浆将基层修补平整,待干燥后,按现行 GB50207的相关规定重新敷设防水层和保温层: 局部修时,应先查勘渗漏水的现状、水源、影响范围及渗漏水的变化规律,并针对屋面防水 层局部损坏情况,采取适宜的技术措施对防水层局部区域进行修。修时,应采取措施保护 完好部位,如有损坏应按原样修恢复。

整体翻修时,宜先将屋面原防水层全部铲除,用水*砂浆将基层修补平整,待十燥后,按现行 GB50207的相关规定重新敷设防水层和保温层; 局部修时,应先查勘渗漏水的现状、水源、影响范围及渗漏水的变化规律,并针对屋面防水 层局部损坏情况,采取适宜的技术措施对防水层局部区域进行修。修时,应采取措施保护 完好部位,如有损坏应按原样修恢复。 8.1.9建筑渗漏修所选用的防水、密封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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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密封材料应与结构或原防水材料相容,且应具备一定的耐久性,与设计耐用年限相匹配; 材料应满足工程特定使用功能要求。 .1.10在基层上敷设防水层时,必须在基层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1.11地下室防水修施工前,应先检查、修补好防水结构层,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防水层施工; 工中,应进行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排水处理。 1.12雨期修施工时,应采取防雨遮盖和排水措施。

8.2.1卷材防水层裂缝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卷材维修有规则裂缝时,应先将基层清理干净,再沿裂缝单边点粘宽度不小于100mm卷材 隔离层,然后在原防水层上铺设宽度不小于300mm卷材覆盖层,覆盖层与原防水层的粘结宽度 不应小于100mm; 一采用防水涂料维修有规则裂缝时,应先沿裂缝清理面层浮灰、杂物,再沿裂缝铺设隔离层,其 宽度不应小于100mm,然后在面层涂布带有胎体增强材料的防水涂料,收头处密封严密; 对于无规则裂缝,宜沿裂缝铺设宽度不小于300mm卷材或涂布带有胎体增强材料的防水涂料。 维修前,应沿裂缝清理面层浮灰、杂物。防水层应满粘满涂,新旧防水层应搭接严密: 一一对于分格缝或变形缝部位的卷材裂缝,应清除缝内失效的密封材料,重新铺设衬垫材料和嵌填 密封材料。密封材料应饱满、密实,施工中不得裹入空气。 8.2.2卷材接缝开口、翘边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清理原粘结面的胶粘材料、密封材料、尘土,保持粘结面干净、干燥; 一应依据设计要求或施工方案,采用热熔或胶粘方法将卷材接缝粘牢,并应沿接缝覆盖一层宽度 不小于200mm的卷材密封严密; 接缝开口处老化严重的卷材应割除,并应重新铺设卷材防水层,接缝处应用密封材料密封严密、 粘结牢固。 8.2.3卷材屋面局部起鼓渗漏时,应先切开空鼓处,排出水和气,复平卷材,扫清积尘杂物,并在起 鼓卷材下注入胶粘剂,再在起鼓范围面层上部铺贴一层卷材或涂布带有胎体增强材料的防水涂料,外露 边缘密封严密。 8.2.4屋面水落口、天沟、檐沟、檐口及立面卷材收头等渗漏修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重新安装的水落口应牢固固定在承重结构上:当采用金属制品时应做防锈处理; 天沟、檐沟重新铺设的卷材应从沟底开始,当沟底过宽、卷材需纵向搭接时,搭接缝应用密封 材料封口; 混凝土立面的卷材收头应裁齐后压入凹槽,并用压条或带垫片钉子固定,最大钉距不应大于 300mm,凹槽内用密封材料嵌填封严; 一一立面铺设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时,应采用满粘法,并宜减少短边搭接 8.2.5卷材收头张口时,应先将缝隙内及基层上的积尘杂物清理干净,用与原卷材相融的粘结剂粘好 原卷材,再增设一层卷材,金属条封边,防水油封实。 8.2.6卷材防水层局部龟裂、发脆、腐烂等破损时,宜先铲除破损部位防水层,并将基层清理干净、 修补平整,再重新铺设卷材防水层。修卷材防水层与原防水层的搭接宽度不小于150mm,且搭接部位 应紧密、牢固,然后恢复保护层。 8.2.7卷材应铺贴平整,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翘边、起皱、积水和封口不严等,不得使用非配套 或材性相蚀的粘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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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泛水部位维修时,应先清除泛水部位的涂膜防水层,将基层清理干净并待干燥后,增设涂膜防 水附加层,再涂布防水涂料;涂膜防水层有效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 8.3.2天沟水落口维修时,应先清理防水层及基层后,再做水落口的密封防水处理及增强附加层,其 直径应比水落口大200mm,然后在面层涂布防水涂料。 3.3.3涂膜防水层起鼓、老化、腐烂等维修时,应先铲除已破损的防水层并修整或重做找平层;找平 层应抹光压平,干燥后涂刷基层处理剂;涂布涂膜防水层时,新旧防水层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外 露边缘应用涂料多遍涂刷封严。 8.3.4涂膜防水层裂缝维修时,应先将裂缝剔凿扩宽并清理干净后,嵌填柔性密封材料,待干燥后再 沿缝干铺或单边点粘宽度200mm~300mm的卷材条做隔离层,然后在上面涂布涂膜防水层;涂料涂刷应 均匀,新旧防水层搭接应严密,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8.4.1木望板、標条、顺水条、挂瓦条等构件均应做防腐、防蛀和防火处理;金属顺水条、挂瓦条以 及金属板固定件均应做防锈处理。 8.4.2瓦片应铺置牢固,在大风及地震设防地区或屋面坡度大于45°时,瓦材应按设计要求采取固定 加强措施。

8.4.3平脊瓦搭盖应顺主导风向和流水方

8.4.3平脊瓦搭盖应顺主导风向和流水

8.4.4瓦屋面修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平瓦屋面屋脊局部破损时,应剔除损环的瓦和灰浆。 用水冲净润湿后嵌补水*混合砂浆,再换 上新脊瓦。脊瓦与平瓦之间的缝隙应填实抹压光平: 平瓦屋面铺挂斜沟瓦或脊瓦时,应按编号铺设,天沟、斜沟两旁平瓦的挑出沟槽应大于50mm 并应成一直线,斜沟的宽度宜大于220mm。脊瓦应用水*混合灰浆垫实,且应抹压规整; 一小青瓦屋面局部破损时,应先剔除两侧灰浆,取出破瓦,再浇水湿润小青瓦和完好部位的灰浆: 填实灰浆,并换上新瓦,然后按原样修; 小青瓦屋脊损坏时,应拆除屋脊损坏部位及两侧坡面300mm500mm的瓦,清净杂物。条不平 时,应用瓦和灰浆填垫找平。按原瓦(楞)间距定垄(楞),屋脊处坡面底瓦顶端应用勾楞瓦卡 住并填垫牢固; 一筒瓦屋面翻修时,应拆除破瓦,扫清杂物,按原瓦垄(楞)间距,自下而上用**或灰浆铺座底 瓦,其瓦头挑出檐口距离应为50mm~70mm; 筒瓦屋面铺盖瓦时,应先用掺石灰的**或灰浆装满挤实两排底瓦间的空隙,做成瓦楞状后, 再用麻刀灰铺设盖瓦,与底瓦盖扣应顺直、严实,然后将挤出的灰浆抹压顺直、光平; 一沥青瓦、树脂瓦等瓦屋面修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GB50345和JGJ/T53的规定。 3.4.5波形镀锌铁皮瓦修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固定波形瓦时,应在波峰上钻孔打眼,并位于木、橡条的上口中心或钢、钢筋混凝土標的 上口边缘处; 固定波形瓦的零配件应为镀锌螺钉或螺栓,垫圈应用橡皮、镀锌铁皮或铝片等制成: 脊与波瓦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并应用螺钉(栓)固定牢靠; 修换的波瓦盖过天沟、斜沟距离不应小于150mm,波瓦与天沟、斜沟、屋脊、泛水之间的空隙 应用砂浆填塞严实。

8.5.1屋面保温层局部修,在清除破损部位的保温层时应加强对周边屋面的保护,不得造 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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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屋面保温更换选材应选用不低于原保温材料性能的材料;保温材料进场后和使用时,应做好防

对于正置式屋面,当保温层破损时,应先清除破损部位的防水层,再修保温层,然后重新铺 设防水层: 对于倒置式屋面,当保温层破损,防水层完好时,应对保温层进行修;当防水层破损时,应 先清除破损部位的保温层,对破损部位的防水层进行修,然后重新铺设保温层; 一对于采用膨胀珍珠岩作为保温材料的屋面,当屋面渗漏时,除对防水层进行修外,应对屋面 保温层进行整体翻修,并应采取排水或排气措施; 一 保温层修宜采用与原保温系统相同或相容的材料,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保温材料 8.5.4块材保温板的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块材保温层局部修时,应先将破损部位的防水层、找平层、保温层清除干净,处理好基层, 再做保温层: 保温板的铺设应平稳,板与板的接缝应小于1.5mm,板缝应用粘结材料填实; 保温板宜采用与防水层材性相容的胶粘剂粘贴,在胶粘剂固化前不得上人踩踏。 8.5.5屋面增设保温层时,应先检查防水层,根据防水层的完好程度,采取相应的修方法,且应符 合下列要求: 当防水层完好时,宜先清除原防水层上的积尘杂物,再铺设保温层; 一 当防水层局部破损时,宜先进行局部修后,再铺设保温层; 当防水层丧失防水功能时,宜先铲除原防水层,处理好基层后铺设保温层和防水层; 屋面各构造层和细部节点做法应符合设计文件及GB50345的要求

当防水层完好时,宜先清除原防水层上的积尘杂物,再铺设保温层; 当防水层局部破损时,宜先进行局部修后,再铺设保温层; 当防水层丧失防水功能时,宜先铲除原防水层,处理好基层后铺设保温层和防水层; 屋面各构造层和细部节点做法应符合设计文件及GB50345的要求。

8.6.1落水管、弯管、水斗等应顺插连接,且应用铁脚螺丝固定牢靠;铸铁管管卡间距应为每节一个; 钙塑、镀锌铁皮管管卡间距不宜大于1000mm;硬质塑料管管卡间距不宜大于1500mm;钙塑管最下面 节应设3个管卡,在勒脚部位应做弯头。 8.6.2高低屋面相接时,低屋面承接高屋面雨水的横卧落水管应固定牢靠。

8.7有防水要求房间的渗漏

8.7.1修施工前,应检查渗漏部位、地面坡度和地漏顶面的标高,地面与墙面交角处,管道、地漏、 坐便器与楼板结合情况等,准确定出渗漏的部位。 3.7.2地面防水层破损渗漏的修,宜在缝隙处嵌填密封材料,涂布防水涂料,且管根、地漏等部位 应进行密封防水处理。修后,排水应顺畅。 8.7.3地漏部位渗漏修鳝,应先在地漏周边剔出15mm×15mm的凹槽,清理干净后,再嵌填密封材料封 闭严密。地漏更换时,必须找好标高,安装平整、严密、牢固;管道的根部、地漏及坐便器接口应用柔 8.7.4墙面防水层高度不足引起的渗漏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增加防水层高度时,应先处理加高部位的基层,新旧防水层之间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 8.7.5卫生洁具与给排水管连接处渗漏时,宜凿开地面,清理干净,洒水湿润后,抹压聚合物水泥防 水砂浆或涂布防水涂料做好便池底部的防水层,再安装恢复卫生洁具。 3.7.6地面因倒泛水、积水而造成的渗漏维修,应先将饰面层凿除,重新找坡,再涂刷基层处理剂, 涂布涂膜防水层,然后铺设饰面层,重新安装地漏。地漏接口和翻口外沿应嵌填密封材料,并应保持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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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楼地面裂缝渗漏应区分裂缝大小,分别采用涂布有胎体增强材料涂膜防水层及抹压防水砂浆或 直接涂布防水涂料的方式进行维修。 3.7.8穿过楼地面管道的根部积水或裂缝渗漏的维修,应先清除管道周围构造层至结构层,再重新抹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找坡并在管根周边预留出凹槽,然后嵌填防水密封材料,涂布防水涂料,恢复饰面 .7.9 卫生洁具与给排水管连接处渗漏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便器与排水管连接处漏水引起楼地面渗漏时,宜凿开地面,拆下便器,并用防水砂浆或防水涂 料做好便池底部的防水层; 一 便器进水口漏水,宜凿开便器进水口处地面进行检查,皮碗损坏应更换; 卫生洁具更换、安装、修理完成后,应经检查无渗漏水后再进行其他修复工序。 3.7.10楼地面防水层丧失防水功能并严重渗漏进行翻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时,应将面层、原防水层凿除至结构层,并清理干净。裂缝及节点应 进行基层补强处理后,再分层抹压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防水层,然后恢复饰面层; 采用防水涂料时,应先进行基层补强处理,并应做到坚实、牢固、平整、干燥; 卫生洁具、设备、管道(件)应安装牢固并处理好固定预埋件的防腐、防锈、防水和接口及节点 的密封; 防水涂料应多遍涂布,并应待前一遍涂布的涂料干燥成膜后再涂布后一遍涂料,且前后两遍涂 料的涂布方向应相互垂直;涂抹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 厚度的80%;涂抹防水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应平整,涂布应均匀,不得有流尚、皱折、 起泡和露胎体等缺陷

3.8.1本节适用于混凝土结构地下室渗漏水的修鳝工程。 3.8.2对地下室墙、地面、顶板渗漏部位,宜进行反复观察其裂缝、蜂窝、麻面及细部节点部位损坏 等现状,渗漏水量较大或比较明显的部位,划出标记,做好记录;对于慢渗或渗漏水点不明显的部位, 宜辅以撒水泥粉确定。 3.8.3工程结构存在变形和未稳定的裂缝时,宜待变形和裂缝稳定后再进行治理;当渗漏部位有结构 安全隐患时,应先进行结构修复后再实施渗漏修。 3.8.4地下室渗漏水修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地下室渗漏修施工应先堵漏,后做防水层; 一注浆堵漏应由下向上进行;采用其他方法堵漏时,应按先高处、后低处,先墙身、后底板,先 大处、后小处的顺序进行封堵施工; 渗漏墙面、地面维修部位的基层应牢固,表面浮浆应清刷干净; 一施工时应采取排水措施。 8.8.5渗漏治理通常是由堵漏材料、聚合物防水砂浆、涂膜防水涂料构成的刚柔结合复合防水层体系; 地下防水工程禁止单独采用柔性防水层作为背水面防水层。 3.8.6地下工程渗漏修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8.8.6地下工程渗漏修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

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其抗渗等级不应低于原防水混凝土设计要求;掺用的夕 加剂宜采用防水剂、减水剂、膨胀剂及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等; 防水抹面材料宜采用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聚合物乳液等非憎水性外加剂、防水剂的 防水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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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涂料宜选用聚氨酯防水涂料、高聚物改性水乳沥青防水涂料、丙烯酸乳液防水涂料、聚合 物水泥基防水涂料、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无机防水涂料等; 防水密封材料宜选用聚硫橡胶类、聚氨酯类等柔性密封材料、合成高分子密封材料或遇水膨胀 止水条等具有良好粘结性、耐腐蚀性及施工性能的材料; 一注浆材料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JGJ/T212的规定; 导水、排水材料宜选用塑料排水板,铝合金、不锈钢金属排水槽,土工织物与塑料复合排水板、 渗水盲管等。 8.7渗漏墙面、地面修部位的基层应牢固,表面浮浆应清理干净。 8.8大面积轻微渗漏水和漏水点,宜先采用漏点引水,再做抹压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或涂布涂膜防 层等进行加强处理,最后采用速凝材料进行漏点封堵。 8.9混凝土出现裂缝渗漏时,宜喷涂防水抗渗浆料堵漏止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在基面处理牢固、干净、润湿、粗糙后优先采用具有抗渗、防腐、补强性能的防水抗渗浆料 进行多遍喷: 一渗漏涌流明水宜先注浆止水或快速封堵止水,止水后宜再进行喷涂防水抗渗浆料一道; 喷涂设备、气压、喷咀距基面距离、操作熟练程度宜先调节掌控,喷涂一次厚度不宜超过3mn 且不宜太薄,喷涂基面应干燥; 喷涂设备需清理干净,浆料配置、上料等过程需避免颗粒物掺入: 变形缝渗漏的修宜先注浆止水,并宜安装止水带,必要时可设置排水装置; 穿墙管和预埋件可先采用快速堵漏材料止水,再采用嵌填密封材料、涂布防水涂料、抹压聚合 物水泥防水砂浆等措施处理; 施工缝可根据渗水情况采用注浆、嵌填密封材料等方法处理,表面应增设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 涂膜防水层等加强措施; 需要补强的渗漏水部位,应选用强度较高的注浆材料,如水泥浆、超细水泥浆、改性环氧树脂 聚氨酯等浆液处理,必要时可在止水后再做混凝土衬砌。

9.1.1本章适用于清水墙面、抹灰及饰面、裱糊、涂料、外墙外保温等修工程施工。 9.1.2在装饰装修工程修施工前,应按实际损坏情况确定施工范围;修施工中,将损坏的装饰层 剔凿、斩剁、铲除、清理干净。 H大 9.1.3修施工中拆下的装饰材料应分类规整地堆放在房屋的适当部位,不得任意堆积在楼板和屋面 上。施工荷载不得超过其结构的使用荷载,确保施工安全。 9.1.4装饰工程修施工材料应与原有房屋装饰基本协调一致。

.2.1当墙面灰缝损坏时,应剔除、清理损坏的灰缝,浇水湿润,按原灰缝的形式、材料、颜色勾补 牢固、严实、规整,与原墙的灰缝基本一致。 .2.2当墙面个别砖或局部风化、碱蚀、剥皮时,应剔除,清净风化、碱蚀的疏松层,露出坚实的砖 面,清理于净,浇水湿润,采用同色胶凝砖粉进行修补,与原有墙面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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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板条、苇箔、金属网。 9.3.3当钢筋混凝土保护层锈胀露筋时,应清除混凝土基层,对钢筋进行除锈处理,再做保护层;基 体处理完毕进行抹灰或做饰面。 9.3.4修补抹灰应符合下列规定: 修补抹灰前,应根据底层情况浇水湿润。补抹时,应涂刷界面剂,每层补抹灰的厚度应控制在 10mm以内并处理好接槎。底层灰应略低于原有面层,并划出纹理或扫毛: 一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应待前层初凝后,再抹次层或面层;石灰砂浆应待前层灰达到70~80% 干时,再抹次层或面层,确保各层抹灰之间粘接牢固、平整; 一当修补踢脚板、墙裙(台度)的水泥砂浆底层灰时,应抹足高度 9.3.5当抹灰或饰面层修补面积较大时,应根据原有抹灰或饰面层的厚度、墙面的垂直、平整状况, 按新抹灰或饰面层做灰饼冲筋找平、找直后,再抹底层灰、面层灰或饰面层,大面应垂直、平整, 9.3.6当修补水泥砂浆面、饰面层的损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面层开裂时,应根据裂缝的深度、方向,将其扩凿成“V”形沟槽,清刷净浮渣和灰尘,浇水 湿润,用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分层补抹牢固、严实、平整,然后重做水泥砂浆面或饰面层; 当局部底层灰、饰面砖损坏时,应按本文件第9.3.1条的规定剔凿、清理干净、浇水湿润,修 补底层灰或找平层,按原有饰面砖补镶牢固、平整,勾缝、擦洗干净。 9.3.7当修补石渣类饰面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按本文件第9.3.1条规定处理基层; 在局部修补中,其底层灰或找平层,应略低于原墙面层; 按原墙的石碴品种、粒径、颜色、比例配制灰浆,涂刷界面剂,做小样与原有色调相近,再配 料补抹面层; 修补时,应自上而下进行,并采取措施保护好墙面。 9.3.8当修补大理石或花岗石饰面板损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面板破裂时,应清理缝槎。干燥后,在两个接缝槎面上分别涂刷环氧树脂或在裂缝接槎面灌 注耐水建筑胶,适当加压粘结牢固、平整: 当面板严重风化、剥皮缺损时,应剔凿风化和剥皮层露出坚实新槎,干净、干燥后,采用同色 环氧树脂胶泥嵌补牢固,并略高于原有板面,待环氧树脂胶泥硬化、打磨平整、光滑、光亮, 达到与原有饰面板基本一致。? 9.3.9当顶棚抹灰剥落损坏时,应按本文件第9.3.4条规定剔凿处理基层,浇水湿润,按原有顶棚的 形式分层补抹规整、牢固。当顶棚为混凝土板时,应涂刷界面剂,抹水泥混合砂浆底层后,再抹面层。

9.4.1当修补墙面(或顶棚)壁纸损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壁纸翘角、翘边时,应先清除壁纸边角的污物、处理基层后,涂刷专用胶重新粘结、压实, 恢复原貌: 当壁纸局部鼓泡时,应用针管排除泡内的气体,注入适量的专用胶重新粘结,压实、擦净; 一当壁纸和基层均损坏时,应先拆下壁纸,修整基层,封底处理,再采用相同品种、规格、颜色 和花纹图案的壁纸,以专用胶从下往上对花拼缝,粘贴平整、牢固。壁纸至少修换一幅,宜修 换一面墙或一间棚。纸边接缝,应赶贴在阴角处。 9.4.2当木材面、金属面、混凝土面、抹灰面的油漆损坏时,应根据漆膜损坏状况,将旧油漆局部或 全部清除干净,修补基层或面层灰,达到平整、光滑、干燥时,再刷(喷)油漆。在清除清色油漆底层 时,应保护好旧有木材或金属基层的纹理图案和花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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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当面层涂饰陈旧、起皮、污染、损坏时,应清除干净,修补好基层,堵严孔眼,刮抹腻子,打 磨光平,再喷(刷)涂料。外墙应刮抹水泥浆制耐水性腻子,选用耐碱、耐光的外墙涂料;内墙涂料不 得用于外墙。

9.4.4当局部修外墙涂料饰面层时

当饰面层出现龟裂缝时,应在裂缝区域批嵌柔性防水腻子,并重新涂刷涂料; 当饰面层出现空鼓、剥落时,应将空鼓、剥落区域饰面层铲除后,批嵌柔性防水腻子,并重新 涂刷涂料。

1既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时,应符合工

当对原外墙保温系统局部清除修前,不应破坏基层墙体及墙体周边外保温系统; 当对外墙外保温系统进行修时,应符合JGJ376的相关规定;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修复部位宜采用与原外保温系统相同的构造形式;新旧材料之间应合理结合, 且修复部位饰面层颜色、纹理宜与未修部位一致。 9.5.2当保温砂浆类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空鼓面积不大于单面墙面积的15%或保温板材类、现场喷涂类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粘结强度不低于原设计值70%时,宜进行局部修;当保温砂浆类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空鼓面积大于单面墙面积的15%或保温板材类、现场喷涂类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粘结强度低于原设计值 70%,或出现明显的空鼓、脱落情况时应进行单元墙体修。

空鼓面积大于单面墙面积的15%或保温板材类、现场喷涂类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粘结强度低于原设计值 70%,或出现明显的空鼓、脱落情况时应进行单元墙体修。 9.5.3当对外墙外保温层空鼓局部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沿空鼓区扩大100mm范围内,清除涂料饰面层; 空鼓部位应清除至保温层基层,并进行界面处理,重新施工保温层和饰面层: 一 新旧网格布搭接距离不应少于100mm; 外墙饰面砖的外保温系统,保温层局部空鼓修鳝时,修鳝范围应按空鼓边缘扩大100mm并形成 规则的矩形。 9.5.4当对外墙外保温系统渗水局部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外墙外保温系统渗水时,应确定渗水区域,并应在渗水区域左右及下方各至少扩展1m、上方 至少扩展2m; 一应将扩展后的区域清除至基层,对基层进行清理和界面处理; 一沿扩展后的区域两侧扩大100mm,清除饰面层;重新粘贴保温系统各构造层,新旧网格布搭接 宽度不应少于100mm。 9.5.5当对外墙外保温系统进行单元墙体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修复墙面与相邻墙面的交界处应采用网格布搭接; 采用涂料饰面且修复部位高度大于60m,或采用面砖饰面且修复部位高度大于24m时,应采用 锚栓加固,且每平方米墙面的锚栓数量不应少于4个; 采用锚栓加固时,锚栓在墙面上应布置为梅花状。 9.5.6当外墙增设外墙外保温系统时,应符合JGJ/T129和JGJ176的相关规定。

,1.1本章适用于钢、铝合金、塑料门窗等修工程施工。当既有房屋使用木窗、钢窗,修时 为铝合金或塑钢门窗。 .1.2当门窗修利用旧料时,应经选择或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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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门窗应放在清洁、平整的地方,且应避免日晒雨淋,修施工现场应做好相应的防火措施。 10.1.4当门窗进行节能改造后,其水密性、气密性、抗风压、保温性、安装后现场气密性等应符合现 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10.1.5门窗框与墙面相交的缝隙、孔洞,应采用嵌缝膏分层堵抹规整、牢固、严实。 0.1.6建筑外门窗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10.1.7推拉门窗扇必须牢固,必须安装防脱落装置,

10.2铝合金、塑料门窗

10.2.1窗框、扇损坏宜整窗更换,并与原外立面协调一致。 0.2.2当拉手、扳手、零配件等损坏时,应先点油拧下螺丝,换装上新拉手、扳手、零配件。 0.2.3当玻璃压条、密封条缺损时,应按原样修配规整、牢固。 0.2.4门窗的合页铰链、地弹簧宜定期注油润滑,保证开关灵活。 0.2.5当换门窗纱时,应卸下纱扇,拧下压纱条,将新纱绷紧调平用压纱条拧紧压牢,重新安装 0.2.6外窗加窗改造施工应按整窗改造进行, 窗框与墙体应用膨胀螺栓固定牢固。

10.3.1玻璃更换时,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用安全玻璃

11.1.1本章适用于楼地面的垫层、找平层和面层修工程的施工。 11.1.2修楼面、地面的材料应符合查勘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与原楼 材料相协调。

11.2.1砖铺垫层疏松损坏时,应剔除损坏部分,清理干净并浇水湿润,应按原样铺砌新砖,应采用砂 浆灌填严实。 11.2.2碎砖三合土垫层疏松损坏时,应剔凿损坏部分成倒坡槎,清理干净并浇水湿润,刷水泥浆后铺 碎砖三合土,应夯实平整。 11.2.3混凝土垫层松裂损坏时,应剔凿损坏部位成倒坡槎,清理干净并浇水湿润,涂刷界面剂,新浇 混凝土垫层应密实平整。 11.2.4水泥砂浆找平层松散及开裂损坏时,应剔凿损坏部位成倒坡槎,清理干净并浇水湿润,涂刷界 面剂,补抹水泥砂浆,找平层应密实平整。

11.3.1水泥砂浆地面损坏的修补,应符合

1.3.1水泥砂浆地面损坏的修补,应符合下列规定: 28

水泥砂浆地面损坏的修补,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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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层空鼓、开裂损坏时,应剔凿损坏部位成规则形状倒坡槎,清理干净并涂刷界面剂,处理接 槎应采用与原有面层相同品种、相近颜色的水泥砂浆补抹牢固、平整、光滑、接槎严实,并应 进行养护 一表面起砂麻面时,应清理干净,浇水湿润,采用聚合物水泥浆分层刮抹,终凝后用砂纸纱布进 行打磨平整光滑后,并进行养护。 11.3.2混凝土地面损坏修补,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面层存在裂缝但不空鼓时,待裂缝清刷干净干燥后,采用环氧树脂均匀饱满嵌填,并擦净表 面; 当面层存在空鼓时,应采用机械裁割的方法剔除空鼓部位的面层。新旧混凝土界面清理于净后 涂刷界面剂,处理接槎,分层补抹细石混凝土或水泥砂浆,拍抹密实平整后进行养护。 11.3.3整体水磨石地面损坏修补,应符合下列规定: 面层空鼓、裂缝较小时,应采用压力灌注环氧树脂结构胶,并应采用与原面层相同规格、相近 颜色的水泥浆抹平孔眼,经养护、磨光、擦亮与原地面基本一致; 面层空鼓严重且裂缝较大时,应剔凿空鼓部位至坚实基层,剔凿范围成规则形状倒坡槎,按水 磨石的施工方法进行修,与原地面基本一致。

面层空鼓、裂缝较小时,应清净裂缝,沿裂缝压力灌注环氧树脂结构胶并进行加压,粘结平整 牢固后擦净表面; 面层空鼓、开裂严重时,应剔掉损坏的板块,清理干净并浇水湿润,补抹找平层平整牢固,刮 刷水泥浆,铺镶相同品种、规格、颜色的板块,经灌缝、磨光、打蜡、擦亮与原地面基本一致。

12.1.1本章使用于给水管道、排水管道、卫生洁具修鳝工程的施工。 2.1.2管道和设备的更换应按顺序拆卸。 2.1.3修换室内给排水管道应充分利用原有立管管卡,无管卡的,应视楼层高度,每层增设1~2个。 12.1.4套管穿过墙壁和楼板处均不得有接头或焊口,并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 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 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 12.1.5冷热水管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的上面;当垂直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的左侧。 12.1.6消防管道及附属配件的修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2.2.1修换给水管道时,应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材和配件 2.2.2给水管道的管材,根据使用场所的不同,应具有耐腐蚀、能承受相应地面荷载的能力和安装连 接方便可靠的能力。可采用塑料给水管、塑料和金属复合管、铜管、有衬里的铸铁给水管、不锈钢管及 经可靠腐蚀处理的钢管。高层建筑给水立管不宜采用塑料管。 12.2.3修换给水管道时,应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修换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 水卫生标准。 12.2.4室外铸铁给水管与塑料给水管、钢管的连接,宜采用法兰连接,连接处应进行防腐处理,管道 接口及阀门应设置在检查井或地沟内,不宜埋在土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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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除塑料给水管外,室内暗装的给水管道拆换时,可改为明装,但不应穿过起居室和卧室。 12.2.7明装给水管道修换时,应进行防结露或保温处理。 12.2.8给水管道修换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水压试验,检测合格并冲洗干净后,方可使用;生活给水 系统管道在冲洗后还应进行消毒,修换后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749的规定。 12.2.9对室外给水管网进行修时,若部分管道采用了塑料给水管或钢管,在与原有铸铁管进行连接 时,宜采用法兰连接,连接处应进行防腐处理;管道接口及阀门应设置在检查井或地沟内,不宜埋在土 襄中。 12.2.10修换埋设的给水管道时,室内的管道埋设深度不得小于冰冻线

2.3.1排水管道应使用铸铁管、钢塑复合管、塑料管或钢筋混凝土管等。 2.3.2室内排水管修换使用塑料管,其接口采用粘结方式时,胶粘剂的理化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示准的规定 12.3.3修换室内部分排水管道或配件时,应对破损管段和配件进行整体修换。修换施工时,应按原有 的管道接口、坡度安装,并应将固定管道的支架、吊架等修理加固。 12.3.4修换排水管道时,不宜使用直角三通和正十字四通。 12.3.5排水立管为明管时,承插接口外皮距墙抹灰面应有30mm~40mm的空隙,立管底部宜采用2个 15°的弯头组成90°弯管,并应设置支墩或支架。 12.3.6修换排水管道后,应做通水试验。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应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 不应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灌水延续时间应为15min,最后5min灌水液面不得 下降。 12.3.7修换雨水管道后,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应到每根管上部的雨水斗。灌水延续时间应为1h, 应不渗不漏

12.4.1修换的卫生器具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节水要求。卫生器具造型应周正,应无破损和炸纹 修换后的接口应严密、无渗漏。 12.4.2卫生器具及其给水配件安装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242的规定。 12.4.3拆换室内卫生器具后,排水管道及地漏与楼板的结合处,应进行防渗漏处理,地漏篦子顶面应 于地面5mml。 12.4.4修换卫生器具时,与其相连接的排水管应有一定的坡度,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242的 规定。 12.4.5卫生器具交付前应作通水和满水试验

13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13.1.1本章适用于供暖设备及管道、通风管道、空调设备及管道修工程的施工。 13.1.2供暖、通风与空调设备、系统达到设计使用年限进行更换时,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的要求。 13.1.3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修换,应利用原有基础、孔洞、管道等,安装前应对原有系统进行检 验,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13.1.4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管道穿过楼板、墙体等围护结构时,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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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修换后的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管道保温层材质、规格、厚度,应符合节能和防火设计要求。

13.2供暖设备及管道

3.2.1供暖管件及补偿器、平衡阀、调节阀、蒸汽减压阀、补偿器、分水器、集水器等辅件、零配件 的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和安装位置应符合查勘设计要求。 3.2.2修换散热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散热器及其零配件的品种、型号、规格、性能等,应符合查勘设计要求; 一修换的散热器应在试压合格后,将其背面刷一遍防锈漆,干燥后方可安装。 3.2.3修换阀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阀门安装前应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手轮不得向下安装,应开闭转动灵活,不得漏水漏气; 在地沟、墙角和顶棚等处的阀门,全部开启后的手轮平面及侧面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100mm。 3.2.4修换供暖管道,可采用热镀锌钢管、焊接钢管、铜管、不锈钢管及各类塑料管等管材。户内明 装供暖管道宜采用热镀锌钢管,理地敷设管道应采用塑料管或铜管。 3.2.5修换供暖管道,管道连接方式和安装坡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242的规定。 3.2.6修换供暖管道,应在水压试验合格后,均匀涂刷防腐漆和面漆。 3.2.7整个供暖系统修换后,应统一进行冲洗和试运行,应清扫除污器,系统内应无杂物、无汽水、 无跑冒滴漏,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13.3.1修换的通风管道尺寸应符合查勘设计的要求。 13.3.2拆换通风管道,可采用金属风管、非金属风管或复合材料风管。 3.3.3 修换风管及附件的制作、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243的规定。 13.3.4 修换后的通风管道系统应进行严密性检验,且风量平衡实测值与查勘设计值的偏差不宜大于 10%。

13. 4 空调设备及管道

13.4.1空调系统设备、管道、管件和阀门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243的规定。 13.4.2空调系统的维修和保养宜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应根据设备运行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维 修和保养周期。 13.4.3修换组合式空调机组,其各功能段的连接应紧密,整体应平直。机组内空气过滤器(网)和空气 热交换器翅片应清洁。 13.4.4修换室内风机盘管,应设置独立支、吊架,安装的位置、高度及坡度应符合查勘设计的要求。 13.4.5多联机空调系统的冷媒管道最大长度及室内机与室外机间的最大高差,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节 能标准的要求

4.6分体式空调机组室内机的安装应水平,冷

空调室外机的安装位置应通风良好、安全可靠,其噪声、气流不应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更换空调室外机,应满足原有支架和固定支架的墙体承载力;当不满足要求时,应更换新的室 外机支架或采取加固措施。 3.4.8风冷整体式空调机组及多联机空调系统室外机的四周应留有足够的进排风和维护空间,进排风 立顺畅,必要时室外机应安装风帽及气流导向格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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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9空调系统冷凝水管道穿外墙,应设有坡向室外的坡度;冷凝水排放应接入统一的管道,不得随 意排放。 13.4.10空调系统修换完成后,应对系统进行调试,系统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GB50243的规定。

4.1.1本章使用于电气线路、开关与插座、防雷与接地装置及智能化系统修工程的施工。 4.1.2照明装置修换,涉及土建工程时应将修换部位的照明设备拆除,待土建工程完成后,再恢复照 月装置。 4.1.3照明装置修换时,金属外壳没有接地保护的,且不符合现行行业标准GB51348规定的,必须 扣装接地保护。 4.1.4修换线路、盘箱、灯具、开关、插座及用电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并应悬挂警示标志牌。 4.1.5照明装置修工后,应测试各回路的绝缘电阻,其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M2,测试时应 好负荷断开。 4.1.6修换线路、开关、插座等,不得敷设安装在烟道和其他发热体面上,与管道平行或交叉时,其 同距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GB51348的规定。 4.1.7修换导线时,应按不同场所选择相适应的配线方式和绝缘导线的材质与规格,宜采用铜芯导线。 4.1.8修换导线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导线接头应采用套管压接或焊接,当采用套管压接时,其套管应与导线直径匹配。在箱盒内的 小截面铜芯导线连接可采用缠绕法,其缠绕长度不应小于缠绕直径的5倍,缠绕应紧密,并应 挂锡,不应增大原导线的电阻值; 一在剥切导线绝缘层时,不得损伤线芯,连接处应满足其机械强度; 导线接头与分支连接处,应采用绝缘带包缠,不得低于原有绝缘强度,并应保证运行后不腐蚀; 一铝芯导线与铜芯导线或铜端子连接时,应采用铜铝过渡接头或线夹连接 4.1.9修换室内干线、支线线路的中性线,应与相线截面相同。保护接地或中性线宜采用铜芯线,并 宜与相线一起敷设,最小截面不应小于2.5mm²。

14.2.1换进户横担,应采用2个螺栓固定在牢靠的墙体上,不得固定在抹灰层或木结构墙板上。 4.2.2修换进户管,应采用镀锌钢管、塑料管或瓷管DB45/T 2127-2020标准下载,其墙外露出部分不应小于60mm,钢管应带防 水弯头。进户管口应里高外低,其管周围应封堵严密平整。 14.2.3修换暗配管,在墙内剔槽敷设后,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厚度不小于15mm的水泥砂浆 末面保护。在半砖墙内不得暗配管路。塑料管暗配应采用中型刚性阻燃型管材,不得在高温场所和顶棚 内敷设。 4.2.4修换明配钢管,应先检查管路,发现接地线和管卡脱落或松动时,应修好焊牢。管路应横平竖 直,管卡应端正牢固。钢管应除锈,内外刷防锈漆。 4.2.5修换直理土内的管路,应拆除锈蚀的旧管,铲平夯实沟底的土层,再采用镀锌管安装;当采用 钢管时应除锈,内外刷防锈漆2遍,埋于混凝土内的钢管外部不得刷漆。 4.2.6修换管路的钢管,应采用丝扣连接,其套丝长度不应小于管路接头长度的1/2。在管路接头 内端,应焊跨接地线。管径在50mm以上时,宜采用套管连接,套管长度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5倍~3 咅。连接管的对口,应去除毛刺,并应在套管中心处。接口应牢固严密,严禁对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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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3倍。插接法的插入长度不应小于管内径的1.1倍~1.8倍,应采用胶粘剂粘结,接口应密封牢 固。 14.2.8修换管路,管子弯曲不得小于90°,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明配钢管只有一个 弯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4倍;当暗配钢管理于地下或混凝土楼板内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10倍;弯 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和裂缝等。 14.2.9修换钢管管路,应先做鸭脖弯,再与盒(箱)连接,钢管与铁制盒(箱)连接时,应焊跨接地线 并应装锁母,管帽连接应牢固。修换新盒时,应铁管配铁盒,塑料管配塑料盒,盒(箱)开孔应与管径 致。 14.2.10修换管内导线前,应清除管中积水及杂物等。穿入管内的导线总截面,不得超过管内径截面 的40%。导线在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应完整无损,导线接头应设在盒内。 14.2.11修换空心楼板孔内的导线,应先拆除旧导线,新穿塑料护套线或加套塑料保护管的导线,不 得损伤导线。 14.2.12修换直敷塑料护套线,损坏和脱落的固定卡片应重新装好。线卡布置均匀,间距宜为150mm~ 200mm。线卡与终端、转角中点、用电器具或接线盒边缘的距离宜为50mm100mm。 14.2.13明配塑料护套线,应平直、不松弛、不扭曲;弯曲护套线时,不应损伤护套和芯线的绝缘层。 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导线外径的3倍。导线接头应设在盒内。 14.2.14直敷塑料护套线,不得直接埋入抹灰层内暗配;不得在室外露天场所明设;不得沿门窗框或 挂镜线明设。当采用三芯护套线时,其保护接地线应有明显的标志。

14.4防雷与接地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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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1修换防雷接地装置前,应对接地体进行接地电阻测试,接地线和接地体开焊断裂的应修换,完 好的应除锈刷防锈漆。 14.4.2接地体锈蚀严重无法修复时,应换装新接地体。 14.4.3修换防雷装置前,对避雷网(带)、引下线及断接卡开焊、变形处应修复,对防锈漆脱落的应除 秀刷防锈漆。 4.4.4修换接地装置及紧固件应采用镀锌制品。各部连接点应牢固可靠。圆钢或扁钢之间的连接应采 用搭接焊,其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为圆钢直径的6倍,并应在两面施焊; 一一应为扁钢宽度的2倍,并应在三面施焊; 一焊缝应平直、不间断,无夹渣、咬肉、气泡及没焊透等情况。 14.4.5修换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时,应进行检查测试。当进户电源箱内的接地线有虚接或断线时,应 修复牢靠。 14.4.6修换电气设备外露接地线,应采用铜线,严禁在地下利用裸铝线作为接地体或接地线, 14.4.7修换防雷与接地装置,应进行接地电阻测试。

一应为圆钢直径的6倍,并应在两面施焊; 一应为扁钢宽度的2倍,并应在三面施焊; 一焊缝应平直、不间断,无夹渣、咬肉、气泡及没焊透等情况。 4.4.5修换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时,应进行检查测试。当进户电源箱内的接地线有虚接或断 修复牢靠。 14.4.6修换电气设备外露接地线,应采用铜线GBT51266-2017 机械工厂年时基数设计标准.pdf,严禁在地下利用裸铝线作为接地体或接地线 14.4.7修换防雷与接地装置,应进行接地电阻测试。

14.4.6修换电气设备外露接地线,应采用铜线,严禁在地下利用裸铝线作为接地体或接地线 14.4.7修换防雷与接地装置,应进行接地电阻测试。

14.5.1室内智能化系统修换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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