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2T 103-2021 模块化箱式房屋安装及验收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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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2T 103-2021 模块化箱式房屋安装及验收技术标准.pdf

1.0.1为进一步规范贵州省模块化箱式房屋的安装与验收,贯彻执行安全及节能环保的要求, 确保安全可靠,特制订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模块化箱式房屋的施工准备与组织、安装、验收、使用与周转、 拆除、维护。 1.0.3本标准模块化箱式房屋的层数不应超过3层。 1.0.4模块化箱式房屋安装和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贵州省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模块化箱式房屋boxbuildings

模块化箱式房屋是一种通过标准化设计、工厂化制作、模块化安装的,集建筑、结构、 水电、装修于一个单元的,可移动、可周转、可重复组装的建筑产品。箱式房屋以箱体为基 本单元,可单独使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审查要点(2018试行),也可通过水平及竖直方向的不同组合形成多功能的使用空间。 箱式房屋出厂时一般分为整箱和打包箱两种形式。

模块单元boxassembl

采用统一模数制作,由梁、柱、標条、墙板、门、窗、地板等构件组成,可作为六个 立功能模块的房屋单元。

2.0.3整箱integrated box

2.0.5顶框top frame

位于箱式房屋顶部,具有一定的强度和刚度且具有风雨密闭、保温保护功能的部分, 般由防水层、结构层、保温层和装饰层复合而成。 2.0.6底框bottomframe 位于箱式房屋底部,承托箱式房屋荷载的结构,一般由装饰层、防水层、结构层、保温 层和防护层复合而成。 2.0.7角柱cornercolumn 箱式房屋的承重立柱,由薄壁冷弯型材冷弯制作而成。 2.0.8角件cornerfitting 箱式房屋四个角上的与梁、柱相连的节点构件,通常带有吊装孔和排水孔

2.0.6底框bottomfram

3.0.1模块化箱式房屋不应建造在易发生滑坡、塌、泥石流、山洪等危险地段,应避开水 源保护区、水库泄洪区、危水库下游区、低洼积水区、强风口和危房影响区域,应避免有 害气体等对使用人员的影响。 3.0.2模块化箱式房屋的施工安装应满足建筑设计施工图、设备设计施工图的要求。建筑地 基基础设计与施工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相关要求,并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 范》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以及《贵州建筑地基基础 设计规范》DBJ/T045的相关规定。 3.0.3模块化箱式房屋所采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3.0.4模块化箱式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超过25年,使用周转次数不宜多于10次,并应 有生产日期标识

4模块单元及材料4.1一般规定4.1.1模块单元尺寸应符合《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及其他现行标准的要求,按照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的原则,实现建筑及部品部件的系列化和多样化。4.1.2模块单元水、电气系统设计及加工时,应充分考虑设计模块化、加工工厂化及便于保养、维护和维修的要求,并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4.2模块单元4.2.1模块单元规格尺寸宜按表4.2.1。览专用表4.2.1标准模块单元规格尺寸(单位:mm)分类长度 (L)宽度(B)高度(H)标准605529902896加高605529903396加长805529902896加高加长8055299033964.2.2模块单元组成如下图4.2.2所示:a)正立面图b)侧立面图c)背立面图d)纵向剖图e)横向剖图图4.2.2模块单元标识代号示意图1一顶框;2一底框;3一角柱;4一墙板;5一门;6一窗;7一顶框主梁;8一底框主梁;9一顶框標条;10一底框擦条L一模块单元长度方向总外部尺寸B一模块单元宽度方向总外部尺寸H一模块单元高度方向总外部尺寸

1承重结构构件的镀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2房屋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设计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 和《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的有关规定。 3模块单元所选用的其他钢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1彩钢夹芯板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中A级 材料的要求。 2彩钢夹芯板基板厚度应不小于0.45mm,彩钢夹芯板基板正面涂层厚度应不小于25um 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GB/T23932的规定。 3金属面玻璃棉夹芯板的芯材密度不应小于60kg/m;金属面岩棉夹芯板的芯材密度不 应小于100kg/m3;夹芯板粘接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GB/T 23932的规定,芯材应均匀分布,并且每个剥离面的粘结面积应不小于85%。 4底框用基层地板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中A级的材料的要求。 5水泥基材料基层地板应为高密度类型,厚度应不小于20mm,不得含石棉成分,应满 足国家现行标准《水泥刨花板》GB/T24312和《纤维水泥平板第1部分:无石棉纤维水泥 平板》JC/T412.1的要求

1螺栓、螺母的材质、规格和机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 螺钉和螺柱》GB/T3098.1、《六角头螺栓》GB/T5782及《六角头螺栓C级》GB/T5780的 规定。 2自钻自攻螺钉紧固件的机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 和螺柱》GB/T3098.1的规定。

1装饰地板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8624中B1级的规定,且环保等级不应低于E1级。 2吊顶板为工厂内预制,应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为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 能分级》GB8624中A级的材料。 3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 量》GB18583的规定,且不得采用丙烯酸酯类胶粘剂。 X4装饰材料宜根据各功能单元的设计要求进行选择,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顶框及底框内的保温材料应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导热系数应不大于 0.04W/ (m·℃)。

1外门宜选用具有阻燃功能的钢质门或其他材质的门。 2外窗宜选用塑钢窗,外窗玻璃宜选用双层中空玻璃,以增强节能保温效果,其质量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塑料窗》GB/T28887的规定。 3窗框与洞口之间的伸缩缝应采用聚氨酯发泡胶填充,发泡胶填充应均匀、密实。发泡 胶成型后不宜切割。

5.1.1模块化箱式房屋的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 施工计划、施工工艺、安装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 验收要求、应急处置措施、计算书及相关安装图纸等。 5.1.2施工前,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1应制定运输、装卸安全保护措施; 2在运输过程中应对门窗和外设零配件采取保护措施。 5.3进场检查 5.3.1模块单元进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预先检查和处理场地的平整性; 2堆放区应坚实并有排水措施; 厅信息公开浏见 3模块单元应按组装顺序编号堆放; 4模块单元整箱宜单层布置,不宜超过两层,模块单元层间间隙宜大于100mm; 5模块单元需多层堆放时,上下模块单元的位置应对正,首层模块单元应放置平实。 5.3.2进入现场的模块单元进行进场检查时,应提交模块单元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出厂 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合格证 1)模块单元的出区合格证书; 2)主要材料及构配件合格证。 2出厂清单X 1)整箱清单; 2打包箱清单。 3检测报告 X主要材料及构配件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应包括钢材、节能材料和建筑门窗、部品、家具 4出厂检验报告 主要应包括模块单元的规格、尺寸、配置、外观质量、装修质量、焊接质量、防火、防 腐工艺质量等内容。 5测试报告 1)电气系统检查及试验合格资料文件; 2)通讯网络系统检查及试验合格资料文件; 3)给、排管道水压、灌水试验合格资料文件; 4)采暖设备、管线检查及试验合格资料文件。 6使用说明书

5.3.1模块单元进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7使用周转记录。 5.3.3柱、梁及其它受力构件不应有缺损,连接件应完整无损。 5.3.4吊装用吊具上预留螺栓或连接件等应安装牢固、无松动,符合设计要求。 5.3.5模块单元应在明显部位标明生产单位、构件型号、生产日期等标志,并在显著位置粘 贴验收标签。

5.4.1当为打包箱时,应先组装为单个模块单元,再进行吊装作业。打包箱组装应按照下列 顺序进行组装: 1底框、角柱、顶框组装; 2墙板安装; 3门窗安装; 4角柱内雨落管、角柱包件支撑安装: 5角柱内穿线、角柱包件及开关面板安装; 6墙底端压件安装及外立面打胶, 开浏览专用 5.4.2门窗安装后,将门窗套与室内墙板交接处打胶、密封。 5.4.3角柱内雨落管安装时,应先将水管插头插入底部角件孔中,将落水管上口装至顶框角 件管口处,再连接管下部与水管接头。安装的雨水管必须完全插入角件落水孔,雨水管无破 损。

5.5.1安装前应对房屋基础和预理件进行验收。基 基础的验收包括基础的平面位置和顶面标高、 地脚螺栓(锚栓)等进行复测,基础顶面与地脚螺栓(锚栓)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复核及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基础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方可进行 安装。 5.5.2安装前,依据主控轴线和基础平面图,基础外轮廓线、断面尺寸、垫层标高(高程)、 排水沟坡度等进行抄测并填写基础平面及标高实测记录。 5.5.3基础顶面、地脚螺栓(锚栓)、预留孔中心偏移的允许偏差见表5.5.3。

基础顶面、地脚螺栓(锚栓)、预留孔中心偏移

6.1.2专用机具和工具应满足安装要求,并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1.3应采用专用吊具进行吊装。 6.1.4吊装时,宜从单元的顶部进行起吊。 6.1.5吊装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

固且做防水处理。 6.2.12卫生间、厨房的排水管线应做好坡度处理。 6.2.13在建筑屋顶施工未完成前,不宜拆除临时防水包装进入建筑内部装修作业。 6.2.14当建筑安装与建筑内部装修需要同步进行时,应在每层建筑顶部做好临时防水保护。

7验收7.1一般规定7.1.1模块化箱式房屋的成品及构配件安装后应进行安装质量的验收。7.1.2安装后应由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装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7.2房屋验收7.2.1模块化箱式房屋的顶框、底框与角柱之间应连接紧密,所有紧固件应连接到位,不应有遗漏或松动。7.2.2模块化箱式房屋模块单元之间连接件应连接可靠,无松动。7.2.3模块化箱式房屋组装完成后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3的规定。表7.2.3模块化箱式房屋组装完成后允许偏差(mm)部位项目允许偏差屋顶水平高差组合房屋总长/400且≤15屋顶屋顶边框错位5屋底水平高差组合房屋总长/600且≤10屋底屋底边框错位≤57.2.4模块化箱式房屋主体安装工程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4的规定。表7.2.4模块化箱式房屋主体安装工程允许偏差(mm)项目X允许偏差图例房屋底座中心线对定位轴线的偏移±5.010

项目允许偏差图例多层房屋整体垂直度≤H/800+10单层房屋垂直度±10.0房屋顶部标高房屋底板和屋面板的

7.5.1门、窗开关应灵活可靠、无松动。 7.5.2门窗安装应满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的规定 7.5.3门锁安装应牢固,转动应灵活,应无卡阻现象。 7.5.4屋面板、墙板与钢框架构件应吻合、无明显缝隙。 7.5.5走道板、雨棚板应安装牢固,与主体结构缝隙不宜过大。 7.5.6公共厨房设置的排气装置管道接口应严密、排气通畅。 7.5.7机电及给排水设备安装位置应准确,支架安装应牢固。

7.5.1门、窗开关应灵活可靠、无松动。 7.5.2门窗安装应满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的规定 7.5.3门锁安装应牢固,转动应灵活,应无卡阻现象。 7.5.4屋面板、墙板与钢框架构件应吻合、无明显缝隙。 7.5.5走道板、雨棚板应安装牢固,与主体结构缝隙不宜过大。 7.5.6公共厨房设置的排气装置管道接口应严密、排气通畅。 7.5.7机电及给排水设备安装位置应准确,支架安装应牢固,

7.6室内空气质量验收

表7.6.1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

注:1污染物浓度测量值, 可H 亏染物浓度测量值(本底值)后的测量值 2污染物浓度测量值的极限值判定,采用全数值比较法

7.7.1屋面工程完工后应按标准规定进行淋水防水性能试验,填写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表。 7.7.2模块化房屋中的主要设备、系统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工作接地以及设计有要求的 接地电阻应有电阻测试记录,并应附《电气防雷接地装置隐检与平面示意图》说明。 7.7.3模块化箱式房屋的特殊要求应满足其专用功能指标的要求。

水、雨雪来临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 8.1.2模块化箱式房屋在使用过程中,不应更改设计使用功能,楼面的使用荷载不应超过设 计值。 8.1.3需要在屋面上维修作业时,应用安全带与屋面四周吊装孔连接保护,确保作业安全, 8.1.4模块化箱式房屋内严禁使用超额功率电器

水、雨雪来临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 8.1.2模块化箱式房屋在使用过程中,不应更改设计使用功能,楼面的使用荷载不应超过设 计值。 8.1.3需要在屋面上维修作业时,应用安全带与屋面四周吊装孔连接保护,确保作业安全, 8.1.4模块化箱式房屋内严禁使用超额功率电器,

8.2.1周转时不宜改变模块单元的使用功能。 8.2.2应对模块单元及构件使用年限、次数、功能等信息进行相应记录及标识标记,并建立 档案。 8.2.3周转时应清理粘结在构件上的污物及多余的焊件、绑扎件,对板面凸凹不平处应及时 修复。

9.1.1模块化箱式房屋拆除前,应编制拆除专项方案。拆卸周转使用的模块化箱式房屋,应 采取措施避免构配件损伤,构配件拆除后应分类堆放在安全区域或直接转场再使用 9.1.2模块化箱式房屋拆除时,拆除区周围应设围栏和警示牌,应并派专人监护。 9.1.3当遇有大雨、大雪、大雾和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拆除作业。 9.1.4模块化箱式房屋的拆除应符合绿色环保和安全文明的施工要求。 9.1.5模块化箱式房屋在拆除后,应进行相应记录,并应建立档案信息。 9.2拆除要求 9.2.1拆卸物料应码放整齐,变形和损坏的构配件应进行维修。 9.2.2拆除后应按照附录B进行相应检查。 开浏览专用 9.2.3拆下的板材、构配件等材料,应及时传至地面,不得高空抛掷, 9.2.4模块化箱式房屋拆卸前,应进行断水、断电和断燃气等工作。 9.2.5拆卸前,应检查吊装连接件的可靠性,

10.0.1模块化箱式房屋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承重框架焊缝出现裂缝时,应进行除锈补焊 2构配件连接部位维修后应采取防锈、防腐等措施; 3当构件和板材超出变形限值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4对损伤的门窗及配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10.0.2模块化箱式房屋在重复使用前,应对破损或变形的构配件进行修复,对损坏的构配件 进行更换,并做好维护记录。 10.0.3应向业主提供使用维护说明书,指导业主在使用期间按照模块化箱式房屋产品的特点 进行模块化箱式房屋的维护工作。

附录A模块化箱式房屋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表*号:工程名称安装地点层数/面积地基承载力(kPa)按设计要求轴线±15基础基础允许偏差施工宽度±20(mm)上表面标高±3地脚螺栓紧固情况左右连接件紧固情况结构上下连接件紧固情况检验墙柱中线位移±5结构安装允许偏差基准点标高±5(mm)柱垂直度角柱0. 2%门、窗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墙体及屋面防水无渗漏(泼水或雨后检查)使用功能管道安装牢固无渗漏机电安装情况电气使用方便安全电气具通电检查外观地面质量检查地面平整度符合设计质量油漆质量无缺陷16

房屋围护结构围护A级不燃材料(保温)材料资料技术资料验收设计文件,材料证明文件等综合验收结果:年月日建设单位负责人设计单位负责人勘察单位负责人安装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使用单位负责人17

附录B模块化箱式房屋拆除检查表工程名称项目地点层数/面积*号流程检查项目是否合格备注屋面梁/擦条/地面梁框架/立柱/楼梯等结构是否存在结构变型,扭曲等破坏2框架构件是否存在生锈、开焊、切割等情况3螺栓连接牢靠,未有松动,变形等情况2连接4装饰构件检查5墙板,门窗插接密实6墙板,框架是否有损坏,生锈,凹陷等3外观7墙板/地面是否有不易清洗的污点8门,窗是否正常开启,无破损门窗门,窗表面是否有磕损,掉漆现象综合检查结果:贵州省住年月日安装单位负责人18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利览专用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可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由车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可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 《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给排水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 10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息公开浏览专 11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 12 《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 13 《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GB/T23932 14 《水泥刨花板》GB/T24312 15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1 16 《六角头螺栓C级》GB/T5780 17 《六角头螺栓》GB/T5782 18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 19 《纤维水泥平板第1部分:无石棉纤维水泥平板》JC/T412.1 20 《施工现场模块化设施技术标准》JGJ/T435 21X《贵州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52/T0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为便于产大设计、施工、科研、院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够正确理解和 执行条文规定,《模块化箱式房屋安装及验收技术标准》*制组按章、节、条的顺序*制了 本标准的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 中建集成建筑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常青园路87号,****:100195)

目次1 总则272术语.283基本规定294模块单元及材料.304.2模块单元305施工准备与组织5.3进场检查325.4打包箱组装要求326安装336.1吊装要求...336.2安装要求337验收,347.1一般规定.347.6室内空气质量验收347.7其他348使用与周转..358.1使用.358.2周转359拆除...3610维护3723

.0.1本标准中的模块化箱式房屋 公用房、宿舍用房、门卫室、盟洗淋浴用房、 时房、 食堂、库房、标养室等

1排列式组合排列式组合是指由多个不同功能的箱体,按顺序规则排列而成的模块化箱式房屋,如图3所示。小型办公室、宿舍可采用排列式组合方式。图3排列式组合2合并式组合通过取消相邻墙板实现空间的扩展与连通,以此作为一个功能模块化箱式房屋,如图4所示。大型办公室、会议室、餐厅等可采用合并式组合。州图4合并式组合28

引起箱体变形,场地排水不畅,积水过深,可能进入箱体内 部,也可能造成不均匀沉降引起箱体变形

5.4.1模块化箱式房屋组装时应根据箱体说明书进行组装;箱体组装时箱顶、箱底及角柱之 间应连接可靠;房屋墙板与结构的连接应采用密封条或密封胶等密封,所有门窗及其他洞口 设施安装后,应在洞口四周打胶密封,打胶前基层应清理干净;各连接件、紧固件应处于拧 紧状态,且应无漏装。

5.4.1模块化箱式房屋组装时应根据箱体说明书进行组装;箱体组装时箱顶、箱底及角柱之 间应连接可靠;房屋墙板与结构的连接应采用密封条或密封胶等密封,所有门窗及其他洞口 设施安装后,应在洞口四周打胶密封,打胶前基层应清理干净;各连接件、紧固件应处于 紧状态,且应无漏装。

运输、安装过程中应符合有关要求。可能 引起吊装变形的模块化箱式房屋,应采用专用吊装架进行吊装, 6.1.4吊装前,根据吊装模块单元的尺寸及吊装规范要求,确定吊带适当长度。吊装宜使用 1根固定长度吊带+3根可调节吊带的方式进行(视实际情况可增加吊带数量),其中可调节 吊带使用调节葫芦进行调节,具体步骤如下: 1初调吊带长度并起吊模块单元; 2使用水平尺测量模块底部水平状态(最少测量3处不同位置); 3根据模块单元水平实际情况,利用调节葫芦调整模块单元至水平; 4起吊模块单元到装配位置并锁定,

6.2.7「、窗安装时应先除去标签、贴膜等外包装,避免安装后包装拆不下来影响外观。 6.2.14模块化箱式房屋安装后的临时防水措施是模块化箱式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很重要的 一项工作,临时防水措施不到位,遇到下雨,雨水会顺着模块间的缝隙流入,甚至会影响到 已做好的室内装饰装修。

6.2.7「门、窗安装时应先除去标签、贴膜等外包装,避免安装后包装拆不下来影响外观 6.2.14模块化箱式房屋安装后的临时防水措施是模块化箱式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很重 一项工作,临时防水措施不到位,遇到下雨,雨水会顺着模块间的缝隙流入,甚至会影 已做好的室内装饰装修。

7.1.2模块化箱式房屋安装过程中应按照工程质量验收要求及时制作施工资料,在竣工验收 后,将现场施工资料提交建设单位。 模块化箱式房屋在安装前应对模块单元外观尺寸及基础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安装后 对房屋主体、室内空气质量、门窗、机电设施、给排水管道、空调设备等进行安装质量验收 7.6室内空气质量验收

7.1.2模块化箱式房屋安装过程中应按照工程质量验收要求及时制作施工资料,在竣工验收 后,将现场施工资料提交建设单位。 模块化箱式房屋在安装前应对模块单元外观尺寸及基础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安装后 对房屋主体、室内空气质量、门窗、机电设施、给排水管道、空调设备等进行安装质量验收。 7.6室内空气质量验收

7.6室内空气质量验收

7.6.1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中规定,民用建筑工 程验收时,应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箱式房屋按1类民用建筑采用。V

7.7.1屋面工程完工后应按标准规定进行淋水防水性能试验GB/T 22135-2019标准下载,淋水试验持续时间不得少于2 小时。屋面工程应对细部构造(檐沟、水落口、人孔等)重点检查

模块化箱式房屋在使用过程中,严禁随意开洞、打孔、打钉、撞击、焊接或对结构进行 改动,不得擅自拆卸隔墙和围护结构构件; 模块化箱式房屋在重复使用前,应对破损或变形的构配件进行修复,对损坏的构配件进 行更换,并做好维护记录。 空调室外机需安装在空调支架上或放置地面上,保证安装牢固

模块化箱式房屋在使用过程中,严禁随意开洞、打孔、打钉、撞击、焊接或对结构进行 改动,不得擅自拆卸隔墙和围护结构构件: 模块化箱式房屋在重复使用前,应对破损或变形的构配件进行修复,对损坏的构配件进 行更换,并做好维护记录。 空调室外机需安装在空调支架上或放置地面上,保证安装牢固

模块化箱式房屋周转时,应根据拆卸清单记录,对于缺失的部品部件、设备设施及时记 录补充,对于损坏的部品部件及设备设施及时维修、更换。 拆除后对模块结构安全和产品质量进行评估,对部品部件的缺失损坏情况做好记录并形 成清单,按照模块单元功能、部品部件分类打包临时存放。

模块化箱式房屋周转时厦勘设[2013]27号.pdf,应根据拆卸清单记录,对于缺失的部品部件、设备设施及时记 录补充,对于损坏的部品部件及设备设施及时维修、更换。 拆除后对模块结构安全和产品质量进行评估,对部品部件的缺失损坏情况做好记录并形 成清单,按照模块单元功能、部品部件分类打包临时存放。

模块化箱式房屋的拆卸、维护与再使用,是区别于一般临建设施的重要特征,且每个模 决化箱式房屋宜建立一套档案。 模块化箱式房屋拆卸要*制拆卸专项方案,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或减少构配件拆卸过程 中的损坏。拆卸后的构配件应*放在指定的安全区域内,或与转场相结合进行随拆随运输: 并做好拆卸记录。 拆除作业应由上而下,按顺序进行,禁止上下同时拆除。凡超过安全使用期限的,必须 采用破坏性机械拆除。 拆除作业时,拆除区域应设置安全标识、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制作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在灾害性天气及地震 并对损坏部分及时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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