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849-2021 房屋结构检测与鉴定操作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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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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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849-2021 房屋结构检测与鉴定操作规程.pdf

6.8房屋完损等级评定

6.8.1房屋完损等级评定中的危险房屋评定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的 规定进行。

1对房屋完损状况进行检查,应根据检查结果评定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三个分项中各 个组成项目的完损等级,并汇总房屋的结构、装修和设备三个组成部分以评定整幢房屋的完损 等级; 2房屋中存在变形、裂缝、腐蚀或承载力不足的危险隐患的单个结构构件和严重损坏房时, 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的规定评定构件和房屋的危险程度; 3不符合抗震构造要求的房屋应根据不符合的程度,适当降低房屋的评定等级,且不得判 定为完好房; 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评定为完好房: 1)居住用途的房屋无顶棚或仅设纸糊顶棚(各类混凝土楼板除外)的; 2)屋面为干挂瓦的房屋,

3)屋架结构形式采用无下弦人字屋架的房屋; 4)存在附棺、附串標、支附柱和加气混凝土顶板加固的房屋。 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评定为“完好房"或“基本完好房”: 1)结构简陋、非正规的房屋; 2)地势低洼、严重积水的房屋; 3)屋顶严重掉土的房屋; 4)存在悠悬棺,腊钎瓜柱,碎砖墙上直接搁棺、搁等结构构造不合理现象,且又未采取 加固措施的房屋。 6.8.3房屋完损等级评定应对房屋逐开间、逐个构件、逐个部位进行详细检查和检测,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当房屋的承重结构和构件无明显损坏时,可使用简单测量工具对房屋的装修、上下水及 电气等设备的状况进行外观和损坏程度进行检查; 2当房屋的承重结构和构件出现酥碱、腐朽、变形和裂缝等损伤情况时,应使用专用检测 仪器和工具进行检查和检测,确定结构和构件的损坏范围与程度 6.8.4房屋结构中基础的完损等级评定,可通过检查上部结构构件是否存在由不均匀沉降引起 的损坏和结构整体变形进行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未发现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原因引起的明显开裂现象和整体变形在限定范围内 时,可评为完好或基本完好: 2对于出现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原因引起的明显开裂现象或出现整体变形且超过充许 限值时,可评为一般损坏或严重损坏: 3对于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原因出现的明显开裂现象时,尚应通过定期观察和沉降观测 6.8.5房屋上部结构的完损等级评定,应按柱、墙、梁、板和屋架等构件进行详细检查;当 幢房屋内存在危险构件时,上部结构的完损等级宜根据变形与损伤构件影响范围进行评定。 6.8.6房屋结构中屋面分项的完损等级评定应按不同屋面形式及做法所规定的完损程度详细检 查,其中渗漏程度的评定宜符合下列规定: 1屋面无渗漏、排水畅通时,可评为完好; 2屋面局部渗漏或损坏部位不超过10%时,可评为基本完好; 3屋面局部渗漏或损坏部位超过10%但未超过30%时,可评为一般损坏; 4屋面渗漏或损坏部位超过30%时,可评为严重损坏。 6.8.7房屋外墙面的完损等级,宜按无损伤评定为完好、破损比例不超过10%评定为基本完好、

3)屋架结构形式采用无下弦人字屋架的房屋; 4)存在附棺、附串、支附柱和加气混凝土顶板加固的房屋。 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评定为“完好房”或“基本完好房”: 1)结构简陋、非正规的房屋; 2)地势低洼、严重积水的房屋; 3)屋顶严重掉土的房屋; 4)存在悠悬棺,腊钎瓜柱DG/TJ08-2278-2018标准下载,碎砖墙上直接搁棺、搁等结构松 地旅的房层

破损比例超过10%但未超过30%评定为一般损坏、破损比例超过30%评定为严重损坏。 6.8.8房屋室内建筑装饰项(含楼地面、内抹灰、顶棚)、门窗项、隔墙项、水卫项、电气项、 暖气项的完损等级应逐项按房间(单元式住宅楼可按户)详细检查后作出评定;评定时宜将各 分项按房间(户)的完损程度分别统计汇总后,按表6.8.8的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表6.8.8 房屋分项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房间(户)的面积差值较大时,应按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百分比。 2.室内装饰项中,各房间(户)内的地面、内抹灰和顶棚完损情况接近时,室内装饰项可作为一个项目评定, 如各房间(户)内的地面、内抹灰和顶棚完损情况不一致时,宜拆分开单独评定。

房间(户)的面积差值较大时,应按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百分比。 2.室内装饰项中,各房间(户)内的地面、内抹灰和顶棚完损情况接近时,室内装饰项可作为一个项目评定: 如各房间(户)内的地面、内抹灰和顶棚完损情况不一致时,宜拆分开单独评定,

6.9.1公共建筑房屋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其他房屋,应按《房屋建筑安全评估技术 规程》DB11/T882的规定进行房屋使用安全评估。 6.9.2日常检查发现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存在的缺陷与损伤无法判定对使用安全的影响时, 应进行房屋安全评估。 6.9.3对房屋结构和建筑构件与部件及装饰装修的安全评估,应进行下列检查: 1应检查底层承重柱的受压变形与开裂情况; 2应检查结构因使用荷载超过规范标准值引起的过大变形, 3应检查房屋的悬挑构件、女儿墙、外墙饰面砖等附属构件以及幕墙等损伤可能导致的 坠落。 6.9.4房屋的安全评估,应在核查资料、向房屋安全管理员和使用人调查、状况检查和必要量 测的基础上,按现行地方标准《房屋建筑安全评估技术规程》DB11/T882的规定对房屋各建筑 分部分别进行判断,并应给出房屋各分部的安全评估结果和安全评估的结论

6.9.5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评为房屋存在结构安全隐惠,并应提请委托单位对房屋进行专项 检测鉴定: 1房屋上部结构出现因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的裂缝或房屋上部出现受周围深基坑施工影响 的变形; 2结构构件出现较大变形或影响使用安全的损伤: 3结构存在严重安全隐愚的,应给出应急处理的建议

7.0.1房屋鉴定报告应用词规范、文字简练、结论准确。 7.0.2房屋鉴定报告应根据房屋鉴定的类别要求进行编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鉴定的目的和范 围、房屋基本情况、检查和检测的结果、计算分析结果、鉴定结论和处理建议等,具体内容可 根据不同的鉴定要求确定。 7.0.3房屋鉴定报告应包括鉴定报告封皮、在线填写页、报告正文和鉴定结论以及异议处理。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鉴定报告的封面应唯一编码; 2鉴定报告的封二页的注意事项中,鉴定机构应及时完善备案信息: 3鉴定报告在线填写页的信息,应真实、完整; 4鉴定报告正文应信息完备、层次清楚、文字简练、结论准确,且包括下列内容: 1)房屋建筑概况宜包括房屋建筑名称、结构类型、规模、建造年代、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和标准层平面图及房屋建筑立面照片等,并对房屋的基础、梁、板、柱、墙体、屋盖等组成部 分进行简单描述; 2)应根据委托方的需求和鉴定目的,确定鉴定范围和检查、检测的内容; 3)应根据鉴定类别和检查、检测内容,确定鉴定和检测所依据的标准等,标准、规范和规 程应现行有效;同时,应根据检测方案确定需使用的检查工具和检测设备,工具和设备应注明 型号和编号,并在检定、校准周期内: 4)现场检查和检测应主要记录房屋图纸核查结果、结构及构件的变形与损伤、材料强度和 结构构造措施等。涉及结构实体检测的,应当由具有相应的检测报告; 5)涉及结构和构件验算的,应当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出具计算书: 6)鉴定评级过程应清晰完整,依据标准、规范和规程规定的方法和步骤逐级评定。对危险 点的判定应写明对应的条款; 服 7)鉴定结论应使用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结论术语,且应包含对鉴定结论的解释;在鉴定结 论后,应给出处理建议。危险房屋(含局部危险房屋)的处理建议应为观察使用、处理使用、 停止使用或整体拆除。 5鉴定报告正文中的图、表和照片应放在鉴定报告框之内,图、表和照片应有名称和编号 且与报告正文中提到的名称和编号一致,

2002年及其以前设计建造房屋危险

A.0.1本附录仅适用于2002年及其以前设计建造房屋安全性鉴定中,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民用 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或《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鉴定为Dsu(D)及 依据现行地方标准《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标准》DB11/637鉴定为Dsu时的房屋危险程度评 定。 A.0.2当依据房屋地基变形、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房屋倾斜或地基不稳定产生滑移进行地基危 险性鉴定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的规定进行, A.0.32002年及其以前设计建造房屋上部结构安全性鉴定结果为依据结构构件承载力验算检 查项目确定为Du级时,应对不同建造年代房屋结构构件乘以表A.0.3的抗力与效应之比的调整 系数Φ后再进行结构构件承载力验算

表A.0.3结构构件抗力与效应之比调整系数(o)

R/(S)>0.90 βR/(S)>0.85

R/(S)>0.85 βR/(S)>0.82

βR/(S)>0.90 βR/(S)>0.87

A.0.7对于砌体结构在代表楼层(或基础)评定任一种主要构件集的危险性等级时,可根据该种 构件集内每一构件承载能力、构造与连接、变形与损伤的评定结果,按表A.0.7的标准评定楼层 的危险性等级:

1.0.8在代表楼层(或基础)评定任一种一 般构件集的危险性等级时,可根据该种构件集内每 购件承载能力、构造与连接、变形与损伤的评定结果,按表A.0.8的标准评定楼层的危险性等级

A.0.8一般构件集属于危险构件集的评定

A.0.9各代表楼层(或基础)的危险性等级评定,应以主要构件集的危险性评定结果确定;当代 表层(或区)中的一般构件集的危险性等级比主要构件集危险性等级低二级或三级时,该代表 层(或区)危险性等级应降低一级或降低二级。 A.0.10房屋危险性等级,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层(或区)中的一般构件集的危险性等级比主要构件集危险性等级低 (或区)危险性等级应降低一级或降低二级。 .0.10房屋危险性等级,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1A级:所有代表楼层不含Bu级、Cu级和Du级或仅顶部楼层为B级: 2B级:所有代表楼层不含C.级、D.级或仅顶部楼层为C.级; 3C级:所有代表楼层不含D.级或仅顶部楼层为D.级; 4D级:除顶层外有一个及以上代表楼层为Du级。

1A级:所有代表楼层不含Bu级、C级和D.级或仅顶部楼层为Bu级; 2B级:所有代表楼层不含C.级、D.级或仅项部楼层为C.级; 3C级:所有代表楼层不含D.级或仅顶部楼层为D.级; 4D级:除顶层外有一个及以上代表楼层为D.级,

1执行本规程条文时,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用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它有关规定执行时,其写法为“应符合 “应按...执行”。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 《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50046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1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1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12 《木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 13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15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 《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621 18 《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784 19 《木材物理力学试验方法总则》GB/T1928 20 《砌墙砖试验方法》GB/T2542 21 《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一正态样本离群值的判断和处理》GB/T4883 22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 23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 24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 25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136 26 《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 27 《高强混凝土强度检测技术规程》JGJ/T294 28 《钻芯法检测砌体抗剪强度及砌筑砂浆强度技术规程》JGJ/T368 29 《非烧结砖砌体现场检测技术规程》JGJ/T37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 《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50046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1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1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12 《木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 1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15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 17 《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621 18 《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784 《木材物理力学试验方法总则》GB/T1928 20 《砌墙砖试验方法》GB/T2542 21 《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一正态样本离群值的判断和处理》GB/T4883 息服务平台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136 26 《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 27 《高强混凝土强度检测技术规程》JGJ/T294 28 《钻芯法检测砌体抗剪强度及砌筑砂浆强度技术规程》JGJ/T368 29 《非烧结砖砌体现场检测技术规程》JGJ/T371

30 《钢筋保护层厚度和钢筋直径检测技术规程》DB11/T365 31 《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标准》DB11/637 32 《房屋建筑安全评估技术规程》DB11/T882 33 《古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第1部分:木结构》DB11/T1190.1 34 《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泵送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DB11/T1446

《钢筋保护层厚度和钢筋直径检测技术规程》DB11/T365 31 《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标准》DB11/637 32 《房屋建筑安全评估技术规程》DB11/T882 33 《古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第1部分:木结构》DB11/T1190.1 34 《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泵送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DB11/T1446

房屋结构检测与鉴定操作规程

1.0.1本条是修订本规程的宗旨。近年来,建筑结构的检测技术取得了很大的发展,目前已经制 定了一些结构材料强度及构件质量的检测标准,但这些检测标准在与各类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或既有建筑结构的鉴定标准衔接方面以及既有结构材料强度现场检测的抽样方案和检 测结果的评定方面存在不一致的问题;在房屋鉴定方面有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相应的地方标准,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的Dsu级和《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评定 的D级为结构安全性严重不满足现行设计规范关于结构安全性要求的房屋,与建设部《城市危 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和《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 民政府第229号令)中的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评定为D级的危险房屋存在一定差异;同时, 在执行各类结构检测与鉴定的规范中还有一些容易混淆的问题需要明确等。因此为解决上述问 题,需要制定一本建筑结构检测与鉴定操作规程,以便于规范北京市房屋结构检测和鉴定工作。 1.0.2本条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只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结构检测,主要包括砌体结 构、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木结构及其构件的检测,由于北京市有一定数量的砖木平房,也给 出了相应的检测要求;房屋鉴定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性、建筑可靠性、建筑抗震和房屋危险 性鉴定以及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房屋安全评估以及综合房屋结构安全性与抗震能力的房屋结构 综合安全性鉴定等。 1.0.3本条表明在房屋结构检测与鉴定工作中,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有 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这些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主要是指与之配套的检测和鉴定标准以 及引用的相关规范等。

(3)对于因地基不均匀沉降造成房屋变形与损伤且继续发展的,可按照《民用建筑可靠 性鉴定标准》GB50292给出房屋安全性评定结果,对于地基基础子单元评定为Du的,还应给出 进行地基变形监测等措施,

4.1.2由于基础不均匀沉降和承载力不足造成的损伤会反映在主体结构与围护结构上,所以对于 地基基础的评定应首先通过以往结构变形检查资料的核查或量测上部结构倾斜以及主体结构是 否存在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的裂缝和变形等进行初判;当不存在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的结构变 形与损伤时,可不再进行地基与基础的检测,当判定为因地基基础原因导致变形比较明显时, 应进行地基基础的检测。

4.2场地和邻近工程情况的调查

4.3地基、基础的检查和检测

4.3地基、基础的检查和检测

4.3.1本条主要对于建筑结构出现与地基变形有关的裂缝或倾斜现象且在发展时,应进行变形观 测和基础类型、基础宽度和埋深等检测鉴定。 4.3.2本条对既有建筑地基检查与检测给予了规定,对于不良场地地基应通过现场检查判别地基 稳定性,对于缺少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对现有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有怀疑时,应进行补充勘察。 4.3.3本条规定了房屋基础检测的内容和方法,建筑结构基础按照其理深可分为浅理基和深基 础。浅埋基础的检测相对比较容易,对于确有需要检测的浅埋基础,应通过开挖进行检测,其 开挖应有代表性,除应选取怀疑存在缺陷和损伤的部位外,对于仅了解基础埋深、和尺寸、材 料强度的砌体房屋可选取房屋角部,通过一个基础开挖可了解外纵墙与山墙的基础参数,但对 于钢筋混凝土框架柱的独立基础并不适用;对于深基础也应选取怀疑存在缺陷和损伤的部位进 行小范围局部开挖检测

5房屋结构和构件的检查和检测

系与结构布置、结构主要构件的检查与检测的内容和项目以及各自需重点检测的方面,其相同 的目的都在于通过检测完善图纸信息并得出能反映结构现有真实工作状态的涉及结构性能的各 种技术参数,为房屋结构鉴定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 5.1.2本条给出了建筑结构损伤的检查要求,既有建筑的设计、施工质量问题和地基基础与上部 结构不适应的问题都会逐渐暴露出来而出现各种各样的损伤,因此在现场检查条件允许情况时 应对损伤情况进行全数检查,并应针对各类损伤进行深入检测,通过仔细检测为分析损伤原因 及其对结构安全性的影响提供技术支承

系与结构布置、结构主要构件的检查与检测的内容和项目以及各自需重点检测的方面,其相同 的目的都在于通过检测完善图纸信息并得出能反映结构现有真实工作状态的涉及结构性能的各 种技术参数,为房屋结构鉴定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 5.1.2本条给出了建筑结构损伤的检查要求,既有建筑的设计、施工质量问题和地基基础与上部 结构不适应的问题都会逐渐暴露出来而出现各种各样的损伤,因此在现场检查条件充许情况时 应对损伤情况进行全数检查,并应针对各类损伤进行深入检测,通过仔细检测为分析损伤原因 及其对结构安全性的影响提供技术支承。 5.1.3既有建筑结构的检测目的是为结构安全性和抗震鉴定提供结构参数和变形与损伤状况,既 有建筑通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其施工缺陷、地基基础与上部结构不相适应以及地基基础的下部存 在未勘察到的软弱层等,均会从地基基础下沉、房屋变形、建筑结构构件出现裂缝、变形等方 面表现出来。对于既有建筑根据资料的完整性和现状区别对待的抽样原则是既符合既有建筑实 际情况文能把握住结构参数的情况。 5.1.4本条规定了各类房屋变形量测与基础不均匀沉降观测的要求。对于既有建筑的现场查勘没 有发现结构与构件因不均匀沉降引起的变形与损伤且仅对房屋结构进行局部安全性鉴定时,可 不进行建筑主体倾斜的检测;当进行房屋结构整体安全性检测时,应进行建筑主体倾斜检测, 以满足结构安全性的要求。 5.1.5本条规定了各类结构楼(屋)盖的检查与检测要求,并给出了既有建筑为实心板、槽型板、 方孔板、预应力圆孔板和大楼板等预制钢筋混凝土板且缺少设计图时,应对预制板的布置、板 宽、钢筋根数、钢筋分布情况进行检测,并根据房屋的结构图或建筑年代,分析判断楼板所采 用的图集和型号,根据板长和开间尺寸对预制板的在墙或梁上的支承长度进行推断。 5.1.6本条规定了各类结构静力荷载进行正常使用或结构安全性能检验的要求,检验前应制定详 细的检验方案,包括检验目的、检验对象、加载装置、测点布置和测试仪器、加载步骤、试验 结果的评定方法以及制订相关的应急预案,做好安全保障措施,避免因检验工作造成结构破坏 或失稳引起安全事故。 5.1.7本条给出了需采用多种检测方法同时进行测试时的数据取用原则,即应事先约定综合确定 检测值的规则,并严格依此规则对检测数据进行取舍,而不得事后随意处理;此外,离群值的 金弃也应有一定的规则本条提供了离群值金弃的标准

5.2钢筋混凝土结构和构件

值。 5.2.9本条规定了构件倾斜的检测方法,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用具体的检测方法。 5.2.10裂缝的产生主要由变形和受力不足两方面因素造成的。对出现裂缝的构件应全数检查, 并详细记录裂缝的位置、形态、长度、宽度等。裂缝的走向、形态、长度、宽度等,是分析裂 缝成因的主要依据。

5.2.12本条的表面或表层劣化特征主要包括混凝土构件被熏黑或表面颜色改

5.3.1本条对砌体结构和构件的检查与检测项目进行了规定,可根据检测目的和房屋结构现状对 上述全部项目或部分项目进行检查检测。其中,材料强度应包括砌筑块材强度、砌筑砂浆强度、 混凝土抗压强度、整体性连接构造应包括构造柱和圈梁的布置及钢筋配置、墙体拉结筋的设置 等)、局部构造应包括梁垫设置等等。 5.3.2本条是房屋安全和抗震鉴定的重点检查项目,应逐条进行检查检测。实际工作中发现沿街 的多层砌体房屋中存在墙体拆改、门窗洞口变化等情况,在结构检测时须对此项内容进行全数 检查。

得给出具体数值。当进行承载力计算需要具体数值时,可参照其他省市的地方标准的测强曲线 计算,给出参考值,报告中要特别对此进行说明。 5.3.11砌体结构房屋相对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整体性较差,圈梁、构造柱及连接构造措施的合 理设置可有效提高房屋的整体性及抗震性能。本条所列项目应逐条检查,详细记录。 5.3.12砌体结构对火灾等造成的损伤的检查与检测,应符合《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的规定

5.5.4构造及连接的检查和检测的工具和仪器主要有钢直尺、游标卡尺、直角尺、裂缝塞尺。木 结构房屋常见的结构体系有人字形屋架、三角屋架、桁架、硬山搁標,构造形式有穿斗木构架、 旧式木骨架、木柱木屋架、棺木標架及木柱和砖墙混合承重。 5.5.6火灾或侵蚀性物质影响范围和影响层厚度的检测,可按影响范围和影响层厚度实测值确 定。

5.5.7房屋结构中使用木材的主要特性概述

1常用木材的主要特性: 落叶松:干燥较慢、易开裂,早晚材硬度及干缩差异均大,在干燥过程中容易轮裂;耐 腐性强。 铁杉:干燥较易,干缩小至中;耐腐性中等。 云杉:干燥易,干后不易变形,干缩性大;不耐腐。 马尾松、云南松、赤松、樟子松、油松等:干燥时可能翘裂;不耐腐,最易受白蚁危害, 边材蓝变最常见。 红松、华山松、广东松、海南五针松、新疆红松等:易干燥,不易开裂或变形,干缩小; 耐腐性中等,边材蓝变最常见。 栋木及稠木:干燥困难,易开裂,干缩甚大:强度高、甚重、甚硬;耐腐性强。 青冈:干燥难,较易开裂,可能劈裂,干缩甚大;耐腐性强。 水曲柳干燥难,易翘裂;耐腐性较强。 桦木:干燥较易,不翘裂;但不耐腐。 2其他木材的主要特性: 槐木:干燥困难,耐腐性强,易受虫蛀。 乌墨(密脉蒲桃):干燥较慢,耐腐性强。 隆缘桉、柠檬桉和云南蓝桉:干燥困难,易翘裂;云南蓝桉能耐腐,隆缘桉和柠檬桉不 耐腐。 擦木:干燥较易,干燥后不易变色,耐腐性较强。 榆木:干燥困难.易翘裂,收缩颇大,耐腐性中等,易受虫蛀。 臭椿:干燥易,不耐腐,易呈蓝变色,木材轻软。 档木:干燥颇易,不耐腐。

杨木:干燥易,不耐腐,易受虫蛀。 拟赤杨:木材轻、质软、收缩小、强度低、易干燥,不耐腐。 5.5.9斜裂缝和斜纹理的检查和检测使用的工具和仪器主要有刻度放大器、角度测量尺、裂缝 宽度检测仪、探针、钢卷尺、墨斗等。检测斜裂缝或斜纹理与构件中轴线的夹角的方法:在最 斜裂缝或斜纹理处,用钢直尺、铅笔或墨斗线标出中轴线,推出平行线至斜裂缝或斜纹理 需,用角度测量尺量测,其斜率作为木构件的斜裂缝或斜纹理斜率的检测值 .5.10当发现木结构构件有虫蛀现象时,宜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构件进行防虫处理。 .5.11木材缺陷检查使用的工具和仪器主要有钢卷尺、钢钎、木(电)钻、铁锤等。 检查和检测时要特别观察柱根附近地面是否潮湿、屋顶棚是否有渗漏雨痕迹,并询问房屋 勺使用人和管理维修人员有关地面返潮和屋面渗漏雨情况,以便确定重点检查部位。 当发现木结构构件及其附近有腐朽或长期潮湿和雨水淋泡现象时,宜对木材的含水率、结

的使用人和管理维修人员有关地面返潮和屋面渗漏雨情况,以便确定重点检查部位。 当发现木结构构件及其附近有腐朽或长期潮湿和雨水淋泡现象时,宜对木材的含水率、结 构的通风措施、排水构造和防腐措施进行检香或检测

5.6.1砖木结构房屋是指由砖墙、砖柱和水平木构件共同承重的结构体系房屋,一般情况下不应 超过两层。砖木结构中涉及砌体构件和木构件应分别按照5.2和5.5的相关规定进行检查和检测。 5.6.2本条规定了砖木结构房屋检查和检测的基本内容和重点,主要包括了这两类材料构件的特 点和容易损伤的部位

6.1.1本条给出了房屋鉴定中需要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的类型。对于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 其范围与《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给出的需要进 行结构安全性鉴定的要求相一致。考虑到有些房屋在使中需要局部改造(不包括局部加层), 仅影响一定范围内的结构构件安全等可仅进行局部的结构安全性鉴定,比如屋顶绿化、屋顶增 设太阳能等,当建筑结构没有明显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情况下,则可仅对涉及顶层的结构构件 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对于因灾害或者事故导致结构局部损伤的,也应对影响结构安全性范围 内的结构构件进行安全性鉴定。 6.1.2本条规定的建筑抗震性能鉴定的范围与《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 民政府令第229号)给出的需要进行建筑抗震鉴定的要求相一致。 6.1.5鉴于本市城镇民用房屋的房屋排查和危旧房改造的房屋需要进行完损等级评定,本条对该 项评定的依据给予了规定。同时,在6.8节中给予了必要的量化指标。 6.1.6本条规定了房屋完损等级评定的适用范围及用途。对于鉴定区域内现存的部分已停产或已 改变使用用途的工业建筑,也可进行完损等级评定。 6.1.7本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和《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 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对危险房屋的管理规定要求和对危险房屋分类处理的原 则,给出了对于鉴定为整栋危房的应根据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的危险状况与程度给出观察使 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或整体拆除的结论的要求。 6.1.9建筑结构安全性和抗震鉴定中,对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进行验算,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为了力求得到科学而合理的结果,有必要在验算所需的数据与资料的采集及利用上,作出统 规定。现就本标准的这一方面规定择要说明如下: 1关于结构上作用(荷载)的取值问题 对既有建筑物的结构构件进行承载能力验算,其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为计算内力提供 符合实际情况的作用(荷载)。因此,不仅要对施加于结构上的作用(荷载),通过调查或实 测予以核实,并考虑已建成建筑物在时间参数上不同于新设计建筑物的特点,按不同的鉴定目 的确定所需要的作用标准值(或代表值);由于《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 于2019年4月1号实施,该标准把恒载分项系数由原标准的1.2提高到1.3,把活荷载的分项 系数由原来的1.4提高到1.5。该标准的提高是为了提高今后设计和建造房屋的结构安全性,并 不表明原有标准设计建造的房屋存在结构安全度的问题。因此,对于既有建筑的维护与构造, 在一般情况下不应低于原设计采用荷载分项系数和组合系数;同时,鼓励房屋所有权人提高结

构安全水平,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荷载分项系数与组合系数。 2关于构件承载力验算中考虑变形与损伤的问题 既有建筑结构与新建工程在承载力分析中最大的区别是既有建筑可能有变形与损伤,结构 中的变形与损伤会影响结构安全性和抗震性能。在既有建筑安全性和抗震承载力鉴定中如何考 虑变形与损伤的影响是比较困难的问题。根据对以往建筑安全性和抗震承载力鉴定经验的总结, 本条给出既有建筑结构在承载力分析中如何考虑变形与损伤的影响的原则和方法。根据实验资 料,其砌体结构的墙体出现通长的裂缝其刚度降低到弹性刚度的20%,钢筋混凝土抗震墙出现 通长的裂缝其刚度降低到弹性刚度的30%。 3建筑结构安全性和抗震金定中的构件承载能力验算方法 对于结构构件承载力验算采用的结构分析方法,一般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规定,但 对于抗震设防区的抗震鉴定的抗震承载力验算方法是按今后使用30年A类、今后使用40年B 类和今后使用50年的C类给出的。其今后使用50年的C类按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而A类 和B类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给出的方法。 6.3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 6.3.1本条对于多层房屋的上部承重结构中代表楼层的选择,对于总层数为5层及其以下的,按 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随机抽取√m层为代表层作为评定对象;m为该房屋 的层数;若√m为非整数,宜多取一层;当随机抽取的代表层中,未包括底层和顶层,以及高 层建筑的转换层和避难层,尚应另增这些层为代表层;这样包括了所有楼层。按照GB50292 的规定对总层数为6层的房屋其代表楼层可为5层,但考虑完整性建议全部楼层作为代表楼层。 6.3.2本条规定了采用计算机软件进行砌体结构两个洞口之间的不大于370mm宽度的小墙垛受 压承载力验算结果评定方法,对计算机计算洞口两侧墙体的竖向荷载分配是按照洞口宽度的 半进行分配的,严格来讲应考虑墙体承担竖向荷载的刚度。根据对一个横向墙体有两个洞口、 中间有个小墙垛的分析,即使去掉小墙垛而变成一个大洞口情况时,两端墙体承压均满足要求, 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对于设置圈梁的情况,会由于两侧的受压刚度不同而产生内力重分布。因 此,对于这种墙垛没有受压承载力不足裂缝的前提下,建议采取加权平均的方法进行该轴线墙 体的受压承载力评定。 6.3.4本条针对现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对上部结构承载功能的安全性等级 评定容易混淆的问题给予了规定,强调了所有代表楼层的各种构件集的评定依据各类构件所有 检查项目的评定结果,而不是仅构件承载能力的评定结果。 6.3.5本条针对采用现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对多层与高层房屋楼层主要构 件集的Cu级评定中同时含有cu级和du级时,Cu级含量不应多于25%,du级含量不应多于3%的

评定原则,会出现cu级含量不多于6%,du级含量不多于3%,其cu级和du级的含量不多于10% 的情况,与仅含du级时的含量不应多于10%的规定不协调。 6.3.6本条对砖木结构安全性评级给予了规定,这类结构中的承重构件有砌体墙(柱)和木柱、 木梁(木屋架)等,应分别对砌体构件和木构件进行评定,并根据受力情况区分主要构件和 般构件。

1、区分结构类型就是要针对不同类型结构的受力特点和结构承载能力和变形能力的特点等 而采用与之相适应的抗震鉴定方法; 2、在各类结构的抗震鉴定中都有重点部位与一般部位,所谓重点部位是指影响该类建筑结 构整体抗震性能的关键部位和易导致局部倒塌伤人的构件、部件,以及地震时可能造成次生灾 害和影响疏散、救援的部位;还应包括已经出现结构损伤的部位;基于房屋综合抗震能力的判 断,抗震鉴定时只需按结构的特征,对影响整体抗震性能的关键、重点部位进行认真的检查; 这种部位,对不同的结构类型是不同的,对不同的烈度也有所不同。例如: (1)多层砖房的房屋四角、底层和大房间等等墙体砌筑质量和墙体交接处是重点,屋盖的 整体性也有重要影响;底层框架砖房的底层是检查的重点,而内框架砖房的顶层是重点,其底 层是一般部位; (2)框架结构的填充墙等非结构构件是检查的重点;8、9度时,框架柱的截面和配筋构造 是检查的重点: (3)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6、7度时天窗架是可能的破坏部位;有標和无標屋盖中,支 承长度较小的构件间的连接也是检查的重点;8、9度时,不仅要重视各种屋盖系统的连接和支 承布置,对高低跨交接处和排架柱变形受约束的部位也要重点检查。 3、建筑的抗震能力取决于建筑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结构变形能力和耗能能力,通常称之 为建筑整体抗震能力;而建筑整体抗震能力应由结构抗震承载力和构造措施两个方面综合确定 建筑结构构件和楼层的综合抗震能力指数应包括结构体系与布置的整体影响和易倒塌建筑构件 与部件的影响。具体可参见《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的相关规定。 6.5.3本条规定了对于结构体系影响系数和局部影响系数选用中,应区分是对整个结构还是仅对 横向或纵向的影响,主要是针对局部影响,不能把砌体结构中纵向局部尺寸不满足的影响系数 也扩大到横向。 6.5.4根据地震灾害经验和各类建筑物震害规律的总结以及各类建筑物抗震性能的研究成果给出 的既有建筑物抗震鉴定的原则和指导思想是对既有建筑物的总体布置和关键的构造进行宏观判 断,力求做到从多个侧面来综合衡量与判断既有建筑的整体抗震能力。 房屋综合抗震能力还意味着从结构布置、结构体系、抗震构造和抗震承载力进行综合判定 其中,房屋抗震结构体系、结构布置的宏观控制和抗震构造措施鉴定对建筑抗震性能起着非常 重要的作用。 6.5.5本条对于后续使用30年的A类和后续使用40年的B类抗震鉴定结果评价的规定体现了综

6.6.1本条给出了对于后续使用50年的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的要求,由于后续使用 50年的抗震鉴定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在北京市地方标准《房屋 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标准》DB11/637中没有给出今后使用50年的抗震鉴定的分级标准,所以, 对于后续使用50年的房屋安全性鉴定与抗震鉴定宜分别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 定标准》GB50292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进行。 6.6.2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是对结构安全性、建筑抗震能力的评级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由于 结构安全性和抗震能力鉴定中都会涉及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和构件连接等构造措施。作为各自 的鉴定应自成系统,但在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时涉及构件承载力评级和构造评级的可避免 重复。 在构件承载力评级中,对同类构件的承载力评级应根据不同类型结构中不同构件的受力特 点、是否包括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来确定结构综合安全性评级中不同构件集归属于结构安全性或

抗震承载力的评级;比如,各类结构的楼板承载力评级由于楼板承载力只考虑竖向恒载和活荷 载,所以楼板承载力及评级可放在房屋结构安全性评级中;而砌体结构中的砌体墙和砖柱应同 时进行构件安全性和抗震承载力评级,钢筋混凝土框架梁、连梁是同时考虑竖向荷载和地震作 用的组合,在北京市的8度抗震区的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中应放入建筑抗震承载力评级中。 在结构安全性和抗震鉴定中均涉及结构的整体构造、结构构件连接构造,由于不考虑地震作 用的结构安全性的整体构造低于北京市的8度抗震区抗震鉴定的宏观控制和构造措施,所以在 结构安全性鉴定的结构构件和上部承重子单元的安全性评级均可不再考虑相应的构造与连接项 目。 6.6.3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评级的各层次分级标准是综合考虑结构安全与抗震能力两个方 面,是从结构抵御各种荷载和地震作用的整体安全性来考虑给出的。应在结构安全性和建筑抗 震评级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无论结构安全性和抗震能力的评级结果哪个比较低,均应明确是结 构安全性还是抗震鉴定哪个方面不满足和需要处理与加固的部位等,为所鉴定房屋的处理提供 技术支承。 6.6.4本条给出了房屋鉴定中房屋使用荷载超过设计要求或超过楼板、梁等承载能力要求需要减 轻使用荷载或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等使得建筑抗震能力不满足要求而改变使用用途成为丙 类建筑时DB62/T 2960-2018标准下载,均应按照改变后的使用荷载或改变后的抗震设防类别重新进行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 鉴定评级。

6.7.1由于《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和《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 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对于使用用途非常明确的建筑应选用合适的鉴定标准。对于有些 工业厂房已经通过改造改变为办公等民用建筑的,应按照民用建筑进行可靠性鉴定

.8房屋完损等级评定

6.8.1本条规定了房屋完损等级评定的依 时德思可 应引起重视。 6.8.2房屋完损等级的评定单位“幢"指一个独立结构单体或虽有结构缝分开,但结构形式相同, 且为一个房屋地址的建筑物。当一个房屋地址的房屋由不同结构形式组成时,应按不同的结构 形式分别评定。 由于北京市为8度抗震设防区,应考虑房屋的抗震性能。同时,现存既有房屋中还有相当 部分属于简易的、非正规的平房,故本条第3款至第5款借鉴了《北京市城镇房屋完损等级 评定实施规定》京房修字[1994]第495号中的部分条款。 6.8.4当房屋结构构件存在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在上部结构中反应的损坏时,可首先通过粘贴

石膏饼、标记裂缝等简易观察手段确定裂缝是否继续开展,如继续开展应采用沉降观测手段进 步判定地基基础是否处于不稳定状态。 6.8.5在房屋完损等级评定中常会遇到承重结构体系中存在少量危险构件的情况,本次修订中提 出了采用按危险构件影响面积量化评定完损等级的方法,此方法借鉴危险性鉴定中对于传力体 系简单的房屋的快捷鉴定方法。 该方法首先确定每个危险构件的直接影响面积并求和,求和时应注意扣除不同危险构件影 响面积的重叠区域,得到被评定房屋的总危险面积,然后计算总危险面积与被评定房屋面积的 比值,以该比值作为评定的依据。建议比值≤5%时可评定为一般损坏,比值>5%且≤25%时可评 定为严重损坏,比值>25%时可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评定为危险房。此方法中的 面积计算可按轴线所围范围简化计算。 6.8.6将判定屋面大面积漏雨的界限定为30%是借鉴屋面防水工程修定案中确定大修的方法。 该方法需统计出顶层漏雨房间占顶层总房间数的百分率或屋面漏雨影响面积占屋面防水总面积 的百分率,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过于严格,对于多层和高层住宅房屋的屋面渗漏也可以采用顶层 渗漏户数占顶层总户数的百分比。 6.8.8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本条所列各分项的完损程度经常会遇到比较分散的情况,分项中各 房间(户)从完好程度到严重损坏程度各占一部分比例,在评定各分项的完损等级时,人为主 观判断所占的比重较大,为保证标准实施的一致性,本次修订借鉴《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50292中构件集等级评定的方法。该方法在以某完损等级房间(户)为主成分的分项内,除 完好等级外,其他完损等级允许含有比主成分等级低一级的房间(户),并给出了每个完损等 级中允许出现低一等级房间(户)百分比含量的界限值。 ? 6.9房屋安全评估 6.9.1房屋安全评估不只是考虑房屋结构和围护结构,而且涉及建筑构件与部件、建筑防火、建 筑防雷和建筑设备系统等。因此,通过专业技术人员的现场检查和简单的量测以及竣工与改造 资料的核查,给出房屋各分部是否存在使用安全隐患以及是否需要进行检测鉴定等的结论,以 确保既有房屋安全,并使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得到及时处理,同时保证房屋的合理使用寿命等。 房屋所有权人应当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 的规定进行安全评估。 6.9.2《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治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规定了房屋建筑所有 权人为建筑安全责任人以及房屋安全检查应由房屋建筑所有权人或委托管理人实施。 6.9.3房屋安全评估的目的是保证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性,无论是那一类建筑物,都应重点检查房 屋所有分部安全,并保证人员的安全。因此,本规程对房屋安全性的检查侧重于建筑结构、建

7.0.1本条是对房屋鉴定报告编写的总体要求。房屋鉴定报告作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技术 文件GB 51368-2019-T: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无水印,带书签),除了要严格按照依据的标准规范进行鉴定、确保鉴定结论准确可靠外,还需要用词规范、 术语准确、版面美观,对鉴定结论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7.0.2本条规定了房屋鉴定报告应包括的主要内容。为保证房屋鉴定报告的完整性,鉴定报告应 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 7.0.3本条对鉴定报告的封皮、在线填写页和正文内容作了具体要求和详细说明。除了要符合本 规定外,还应符合《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评估与鉴定管理办法》京建发【2011】207号文件的相 关规定。 7.0.4本条对鉴定报告的机构盖章和鉴定人员签字作出了具体规定。除了要符合本规定外,还应 符合《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评估与鉴定管理办法》京建发【2011】20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2002年及其以前设计建造房屋危

均不小于0.79时;对于1991~2002年间建造的房屋,当采用软件算出的承重墙承载力与其作用 效应的比值均不小于0.86时;此时乘以1.15(1991年以前建造的房屋)或1.05(1991~2002年 间建造的房屋)的调整系数后,其比值大于0.9;不属于危险构件;房屋危险性等级应评为A级。 (2)对于1991年以前建造的房屋,当采用软件算出的承重墙承载力与其作用效应的比值 均小于0.79时;对于1991~2002年间建造的房屋,当采用软件算出的承重墙承载力与其作用效 应的比值均小于0.86时;此时乘以1.15(1991年以前建造的房屋)或1.05(1991~2002年间建 造的房屋)的调整系数后,其比值小于0.9,属于危险构件;房屋危险性等级可按下列原则进行 楼层评级; 1)对于调整后墙体在楼层(或区)墙体不存在危险构件时,应评为Au级; 2)对于调整后墙体在楼层(或区)墙体危险构件的比例小于6%时,应评为Bu级; 3)对于调整后墙体在楼层(或区)墙体危险构件的比例不小于6%且不大于28%时,该楼 层的危险性等级应评为Cu级; 4)对于调整后墙体在楼层(或区)墙体危险构件的比例大于28%时,该楼层的危险性等级 立评为Du级, 3房屋危险性等级的评定宜符合下列规定: (1)单层结构以代表区中最低的等级作为房屋危险性评定等级; (2)多层和高层结构除顶层外,以楼层中最低的等级作为房屋危险性评定等级;当顶层的 危险性等级低于其他楼层的等级时,应以其他楼层中较低的危险性等级作为房屋危险性评定等 级。 A.0.9本条与《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相协调,代表层(或区)的危险性评定应 以之一构件集确定,对于主要构件集均不属于危险构件集,但一般构件集属于危险构件集时也 给出了评定原则。 A.0.10上部结构子单元的各楼层结构承载能力对整个结构安全性的影响是有差异的,对于承重 柱和墙体构件,其底部楼层的承载能力不仅影响本层而且还会影响上部的楼层,而顶层仅影响 本层构件的承载,所以在上部结构子单元的评级中考虑了楼层所在位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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