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782-2021 智能标准化菜场设置与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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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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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3782-2021 智能标准化菜场设置与管理规范.pdf

DB34/T 3782202

ecification for Setting and Management of Intelligent Standardized Markett

ecification for Setting and Management of Intelligent Standardized Markett

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2019第9期(总第211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4/T3782202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合肥市计量测试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合肥迈思瑞仪器仪表有限公司、合肥市计量测试研究院、合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霍山县市场监 督管理局、安徽峰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辉、鲍成根、郑飞、胡树立、尚磊、王强、马贤凯、吴翔、王滨、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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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标准化菜场设置与管理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标准化菜场的场地、环境、设施设备、建筑装饰、场内布局、基础设施、计量检 测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经营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智能标准化菜场的建设设置与管理要求。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18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JJG539数字指示秤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智能标准化菜场Intelligentstandardizedvegetablefarm 通过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包含智能结算、数据共享、智能溯源、自动 化计量检测等多领域的农副产品交易场所,其环境、装饰、设施、商品质量、市场管理均按照要求设立。

智能标准化菜场资源配置表见附录A

5.1.1在已有的农贸市场的基础上进行升级的,按照原来市场的地址进行改造。 5.1.2智能标准化菜场选址应符合GB5018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相关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有 关规定执行。 5.1.3以菜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km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 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DB34/T3782—2021 5.2.1 场门应清洁、美观、有明显、完整的名称标识。 5.2.2场内地面应硬化、平整、防滑、耐腐蚀、易清洁、排水通畅。 5.2.3场内产生的噪音应控制在60dB以下。 5.2.4场内空间环境照明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

5.3.1建筑及内部装修应符合GB50222的要求。 5.3.2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并明显标识。 5.3.3根据营业需要合理设置通道位置和宽度,且通道宽度不小于2.5m,分设主、辅通道的,主通 道宽度不小于3m。 5.3.4水产经营区、主食厨房、熟食经营专间墙面应瓷砖到顶,其余内墙瓷砖高度不低于2.5m。 5.3.5固定摊位营业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9m。

5.4.1场内大类商品布局应合理,按食用产品区与非食用产品区分区,并明显标识。食品区严格按种 类划分区域,鲜、活、熟、干、湿食品销售区应相对集中,分区销售。 5.4.2水产区等易产生污水的业态不宜设置在市场主入口附近,且水产区、家禽区、熟食区、豆制品 区等在业态布局时应遵循干湿分离、荤素分离原则,水产区与熟食区直线距离应不小于15m,应增加 防滑措施(如:防滑砖、吸水防滑垫等)。 5.4.3熟食品、酱菜调味品、品牌专营食品、清真食品及需现场加工的食品等应设专间经营,原则上 不小于10㎡。 5.4.4场内布局图见附录B

5.5.1场内水产区通道与柜台邻接部分及柜台内应设排水明槽,沟槽底部呈弧形,宽度为10cm~12cm 弧底深度为5cm,应在出水口使用耐腐蚀、易清洗的地漏。蔬菜、肉类区域为防止泥沙淤积,可设置 暗槽排水。水产、禽类区域排水应和其它经营区域隔离排放。 5.5.2活鲜水产品蓄养池外侧应设隔水墙,隔水墙应高出蓄养池上沿30cm。水产增氧设备应设置在 摊位内侧固定位置,增氧管道应预先埋设,设置宰杀区和防溅宰杀台。 5.5.3水产摊位应将供水龙头接到摊位或专间,肉类供水到摊位或经营区,熟食、豆制品等供水到专 间。各供水点应单独配置水表。 5.5.4摊位柜台应按不同品类经营需要统一制作,柜台高度外侧易为70cm,内侧宜为80cm 5.5.5专间内应根据经营食品加工、卫生、及保鲜需要,配备消毒池、上下水、操作台、专用加工用 具、容器具等, 5.5.6鼓励设立全程冷链流通食品经营专间,配置相应温控设施设备

5.6.1智能溯源电子秤

5.6.1.1每个经营摊位应有统一的智能溯源电子秤,摊位内应留有统一位置摆放,电子秤设置位置应 便于消费者查看。

1.1每个经营摊位应有统一的智能溯源电子秤,摊位内应留有统一位置摆放,电子秤设置位置 肖费者查看。 1.2智能溯源电子秤应具有效的型式批准证书,使用前应按照JJG539的要求检定合格。 .3智能秤应使用嵌入式操作系统,支持第三方开发的追溯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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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4智能秤应能通过WIFI或4G、5G的通讯方式,连接后台软件系统,并将以下基本信息、交 易信息和AD值等数据上传至系统,基本信息包括型号、厂家、出厂编号、在线状态等;交易信息包括 商品交易时间、种类、品名、照片、重量、单价、总价等;AD值参数由智能秤厂家提供。应可配置上 传服务器地址。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结构.pdf5.6.2智能型食品安全检测仪

5.6.2.1智能型食品安全检测仪应能检测市面上常见的检测项目:农残、兽残、水产品药残、非法添 加剂,市场根据经营品种以及地方法规进行配置检测项目。 5.6.2.2智能型食品安全检测仪应具备数据实时上传功能。 5.6.2.3检测仪器应定期有效溯源。 5.6.2.4建设独立、使用面积不小于20m的检测室,设置在市场的主入口显要位置,有明显标识并 设定相应信息公示牌。

5. 7. 1 公共信息查询

5.7.1.1应设置公共信息查询平台,统一放置,设置位置应便于消费者查看。 5.7.1.2公共信息查询屏应采用触摸屏,触摸屏面积应不小于114cm×64cm。 5.7.1.3公共信息显示屏应搭载安卓系统,具有网络传输功能。 5.7.1.4公共信息查询屏应能查询显示整个市场的摊位分布地图,包括平面图、三维立体图等。 5.7.1.5公共信息查询屏应能实时查询整个农贸市场的农副产品交易信息,应包括交易菜品、价格、 交易金额。 5.7.1.6公共信息查询屏应能查询农副产品检测信息,包括进货时出具的菜品检测信息,以及市场现 场抽检的检测信息。 5.7.1.7公共信息查询屏应设置点评系统,便于消费者对各商户的菜品质量、市场卫生、信用及服务 作评价。

5.7.2公共信息显示

应设置公共电子显示屏,满足菜场信息公示等需要。宜设置全彩色LED显示屏,像素不低于6 /平方米。鼓励有条件菜场在公共通道中设置液晶显示屏,展示播放市场宣传活动、经营户评优

5.8.1应设置全方位24小时电子监控设施,应设有监控室,满足视频安防监控和菜场远程巡查监管要 求。 5.8.2前端摄像机应采用不低于200W像素、具备红外夜视功能的数字摄像机T/ZZB 1413-2019 硬质聚氯乙烯石塑地板,视频存储设备的容量 满足不低于30天的存储时间。电子监控设施宜配备UPS供电。 5.8.3应在菜场出入口设置客流量统计设备,可分时段不间断采集分析入场、出场及在场客流统计数 据,提供客流量数据查询与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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