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830-2021 装配式建筑评价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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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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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3830-2021 装配式建筑评价技术规范.pdf

注:1、表中带“*”项的分值采用“线性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取小 数点后1位; 2、Q2bl与 Q2h2二者仅能取其一。 .2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主要采用 疑土材料时,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Q.=V./V × 100%

中:Ql一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 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 Vl.一一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 制混凝土体积之和,符合本规范第4.0.3条规定的预制 构件间连接部分的后浇混凝土也可计人计算; V一一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混凝 土总体积。 注:1墙、柱按截面积乘层高计算; 2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木结构建筑主体结构竖向构件应用比 例可认为是80%以上。 3预制夹心保温外墙板中外叶板和夹心保温层可计入预制混凝土体 积和竖向构件混凝土总体积。 0.3当符合下列规定时,主体结构竖向构件间连接部分的后浇混 土可计入预制混凝土体积: 1预制剪力墙板之间宽度不大于600mm的竖向现浇段(图 0.3)JGJ 159 2008 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pdf,高度不大于300mm的水平后浇带、圈梁的后浇混凝土体积 2预制框架柱和框架梁之简柱梁节点区的后浇混凝土体积: 3预制柱间高度不大于柱截面较小尺寸的连接区后浇混凝土体

4.0.3当符合下列规定时,主体结构竖向构件间连接部分的

凝土可计入预制混凝土体积:

1预制剪力墙板之间宽度不大于600mm的竖向现浇段(图 4.0.3),高度不大于300mm的水平后浇带、圈梁的后浇混凝土体积: 2预制框架柱和框架梁之间柱梁节点区的后浇混凝土体积; 3预制柱间高度不大于柱截面较小尺寸的连接区后浇混凝土体 积

1预制装配式叠合楼板、预制装配式叠合屋面板的水平投影面积; 2预制构件间不大于300mm的后浇混凝土带水平投影面积; 3金属楼承板、组合楼板、屋面板、木楼盖、屋盖及其他在施 工现场免支模的楼盖和屋盖的水平投影面积; 4坡屋面按倾斜实际面积计算。 4.0.6非承重围护墙中非现场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 算:

Q2=A2 /Aw1 × 100%

式中:Q2— 非承重围护墙中非现场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 A2 各楼层非承重围护墙中非现场砌筑墙体的外表面积之和 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AwI 各楼层非承重围护墙外表面积总面积,计算时可不扣除 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注:1外表面积计算,宽度按实际宽度,高度按实际高度计算; 2开散式阳台的非承重分户墙、空调板上分隔墙及外围护墙以外的 其它分隔墙,若采用非砌筑,分子分母可计入非承重围护墙计算 .0.7围护墙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式 计算:

Q2h1=A2hl/Aw2 × 100%

武中:Q2hl 围护墙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的应用比例; A2h1一 各楼层围护墙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的墙面外表 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Aw2 各楼层围护墙外表面积总面积,计算时可不扣除门、 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注:1外表面积计算,宽度按实际宽度,高度按实际高度计算; 2采用墙体、保温、隔热一体化,未采用装饰一体化时,将应用 比例折减0.85。 4.0.8保温装饰板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2h2=A2h2/ Aw2 × 100%

式中:Q2h2 保温装饰板的应用比例: A2h2 各楼层保温装饰板外表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 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注:任何材料外围护墙的保温装饰板均可执行4.0.8条及对应评分,但 对于预制混凝土墙或非现场砌筑墙体,计算公式按4.0.8条,应用 比例计算结果折减0.85后可按4.0.7条的对应比例及评分。 4.0.9内隔墙中非现场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A, /Aw3 × 100%

式中:Q2e 内隔墙中非现场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 A2。一各楼层内隔墙中非现场砌筑墙体的墙面面积之和,计算 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Aw3—一各楼层内隔墙墙面总面积,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 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注:面积计算宽度、高度按实际宽度与高度计算。

2.=A2d/ Aw3 × 100

中:Q2d一 内隔墙与管线、装修一体化的应用比例: A2d一各楼层内隔墙与管线、装修一体化墙面面积之和,计算 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注:1内隔墙与管线一体化,未采用装修一体化时,将应用比例折减0.85: 2内隔墙设计无管线,未采用装修一体化,将应用比例折减0.85 3内隔墙设计无管线,但与装修一体化,应用比例不折减。 4内隔墙与管线、装修一体化面积按内隔墙双面计算,计算时可 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0.11预制混凝土栏板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中:Q2d—一内隔墙与管线、装修一体化的应用比例; A2a—一各楼层内隔墙与管线、装修一体化墙面面积之和,计 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Q= V / V, × 100%

式中:Q2 预制栏板的应用比例; V—各楼层开散式阳台、空调板栏板、女儿墙及外廊等栏板 采用预制的体积:

V一一各楼层开散式阳台、空调板栏板、女儿墙及外廊等栏板 的总体积。 注:当全部女儿墙均非预制时,女儿墙体积可不计人V计算。 .0.12干式工法楼面、地面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3.=A,/Aw4 × 100%

武中:Q3a 十式工法楼面、地面的应用比例: A3 各楼层采用干式工法楼面、地面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厨房和卫生间的楼地面面积不计入。 Aw4一 各楼层室内楼地面和公共区域楼地面的水平投影总面 积。厨房和卫生间的楼地面面积不计入。

Q,=A3h/A, × 100%

式中:Q3h 一集成厨房十式工法的应用比例; A3b——各楼层厨房墙面、顶面和地面采用干式工法面积之和; Ak一各楼层厨房的墙面、顶面和地面的总面积。 A3b、Ak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4.0.14集成卫生间干式工法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

Q.=A,/A, × 100%

式中:Q3 一集成卫生间十式工法的应用比例; A3一各楼层卫生间墙面、顶面和地面采用干式工法面积之和 A一一各楼层卫生间的墙面、顶面和地面的总面积。 A3、A,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4.0.15水、暖管线与结构分离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d=Ld/L,×100%

式中:Q3d 一水、暖管线分离比例; L3d一 各楼层水、暖管线分离的长度,包括裸露于室内空间以 及敷设在地面架空层、非承重墙体空腔和吊顶内的给水 排水和采暖管线长度之和; L,一一各楼层中给水排水和采暖等管线的总长度。 4.0.16电气管线与结构分离的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L/L, × 100%

式中:Q3 电气管线分离比例; Ls。各楼层电气管线分离的长度,包括裸露于室内空间以及敷 设在地面架空层、非承重墙体空腔和吊顶内的电气管线: L一一各楼层中电气管线的总长度。 注:电气中的管线长度按穿管长度计算

Ls。一一各楼层电气管线分离的长度,包括裸露于室内空间以及敷 设在地面架空层、非承重墙体空腔和吊顶内的电气管线: L一一各楼层中电气管线的总长度。 注:电气中的管线长度按穿管长度计算。 4.0.17“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应用”,按照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 准》GB/T50378执行,绿色建筑设计为一星、二星、三星分别得1.0 分、2.0分、3.0分。经认证(评价)的绿色建材在该单体工程中全部 应用方可计分,否则不予认可。使用1项的得1分,使用2项的得2 分,使用3项及以上得3分,但该项累加总分值不大于3分。 4.0.18采用高精度模板或免拆模板施工技术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 式计算:

Q.=A./A × 100%

式中: Qsa 采用高精度模板或免拆模板应用的比例: As采用高精度模板或免拆模板与混凝土接触的面积; A一一模板应用的总面积。 4.0.19标准化设计评分按表4.0.19执行。

表4.0.19标准化设计评分表

4.0.20BIM技术应用包括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2个阶段应用BIM 技术不少于15个应用点,可得2分;单个阶段应用BIM技术不少于 10个应用点,可得1分。信息化管理应用包括预制构件制作阶段和 施工阶段,预制构件制作阶段应用不少于10个应用点,可得1分; 施工阶段应用不少于10个应用点,可得1分。该项累加总分值不大 于2分,装配式建筑BIM技术应用点见附表2。 4.0.21装配式建筑实施工程总承包(EPC)管理模式的,得1.5分

4.0.21装配式建筑实施工程总承包(EPC)管理模式的,得

5.0.1装配式建筑评价以装配率计算的分值作为评价依据

注:1、表中标注●为必选项:

1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 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 定”或“应按·.执行”

装配式建筑评价技术规范

1总则 F 2术语·· 27 3基本规定 :28 4装配率计算· 29 5评价等级划分 .34

1.0.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是装配式建筑评价的前提条件。 本规范主要针对装配式建筑的装配化程度和水平进行评价,涉及规划 设计、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内容还应符合国家和安徽省现行有关工程 建设标准的规定

成的方法在工地装配,实现建筑主体结构构件预制,非承重围护墙和 内隔墙非现场砌筑的建筑。装配式建筑包括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 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木结构建筑及装配式混合结构建筑等。

2.0.3置于建筑物外墙外侧,采用粘结、锚固和承托等方式组合安

2.0.4本规范中预制混凝土栏板对于空调板下挂板、翻沿预制混凝 土可并入此项计算。

2.0.4本规范中预制混凝土栏板对于空调板下挂板、翻沿预制混凝

2.0.7对于有隔声或木地板的楼地面,若采用架空做法则认可十式 工法楼地面,若采用粘贴做法,则不予认可。 2.0.8集成厨房多指居住建筑中的厨房,本条强调了厨房的“集成 生”和“功能性”。集成厨房是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设计应按照标准化、系列化原则,并符合干式工法施工的要求,在 制作和加工阶段实现装配化。当评价项目各楼层厨房中的橱柜、厨房 没备等全部安装到位,且墙面、顶面和地面采用十式工法的应用比例 大于70%时,应认定为采用了集成厨房;当比例大于90%时,可认 定为集成厨房

2.0.9集成卫生间充分考虑了卫生间空间的多样组合或分隔

多器具的集成卫生间产品和仅有洗面、洗浴或便溺等单一功能模块的 集成卫生间产品。集成卫生间是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设计应按照标准化、系列化原则,并符合干式工法施工的要求,在 制作和加工阶段实现装配化。 当评价项目各楼层卫生间中的洁具设备等全部安装到位,且墙面 顶面和地面采用十式工法的应用比例大于70%时,应认定为采用了集 成卫生间;当比例大于90%时,可认定为集成卫生间。

度偏差不应大于4mm/2m,不需要采用砂浆找平。

3.0.1以单体建筑作为装配率计算和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的单元, 主要基于单体建筑可构成整个建筑活动的工作单元和产品,并能全面 系统地反映装配式建筑的特点,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 建筑主楼旁无裙房,下部有加强层,加强层应列入计算范围:屋 面层以上部分的电梯间、楼梯间、水箱房等建筑物不列入计算范围, 女儿墙列入其他项计算。 当采用未包含在本《规范》规定范围内的装配式建筑相关新技术 时,可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分值。如:被动式低能耗建筑、装配 式组合结构技术、绿色高性能混凝土技术、消能减震或隔震技术、现 尧楼板无立杆模板支撑系统等。每个经专家评审的新技术得1分,总 分不得超过3分。

3.0.3装配化装修是装配式建筑的倡导方向。装配化装

生产的部品部件在现场进行组合安装的装修方式,主要包括十式工法 楼(地)面、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管线分离等方面的内容。

4.0.1评价项目的装配率应按照本规范第4.0.1条的规定进行计算,

4.0.4建筑平面总面积应按实际水平构件投影面积计算,指

他评价项中已考虑,为避免重复计算,厨房和卫生间不再考虑。若项 自采用保温楼地面,保温层上部采用了十式工法作业,而保温层下部 找平层或结合层即使采用了湿作业仍可视为十式工法楼、地面。若项 自未设置保温层,则不应采用湿作业做法。 4.0.15、4.0.16考虑到工程实际需要,水、暖管线及电气管线与 结构分离包括竖向管线与结构分离和水平管线与结构分离,分离比例 计算的管线专业包括电气(强电、弱电、通信和信息化系统等)、给 水排水和采暖等专业。对于裸露于室内空间、非承重墙体空腔、敷设 在地面架空层以及吊顶内的管线应认定为管线分离;而对于理置在结 沟构件内部(不含横穿)或敷设在湿作业墙体内或敷设在湿作业地面 垫层内的管线应认定为管线未分离,

4.0.19标准化设计指平面布置设计采用标准化、模数化、系列化设

计方法,遵循“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提高预制构件和建筑部品 的重复使用率。本规范标准化设计按照标准套型设计考虑,对于居住 建筑GTCC-081-2018标准下载,根据不同的居住小区装配式住宅室外地坪以上总建筑面积,按 该小区设计的标准套型数确定,对于反对称标准套型认可为是同一种 标准套型。当符合得分要求时,该小区所有住宅单体均可得分。对于 公共建筑,按单体建筑进行评分,按该单体公共建筑轴网间距数确定 轴网间距纵横向可进行不同的轴网组合,工业建筑参考公共建筑执行

BIM技术应用:主要考虑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应用深度应满足 《安徽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指南》(2017版)相应阶段 要求,2个阶段应用BIM技术不少于15个应用点,可得2分;单个 阶段应用BIM技术不少于10个应用点,可得1分:否则不得分。

5.0.2装配式建筑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对整个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有着

5.0.2装配式建筑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对整个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有看 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设计阶段,应根据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 专家进行装配式建筑装配率的预评价。如果预评价结果不满足装配式 建筑评价的相关要求,项目可结合预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足,通过调 整或优化设计方案使其满足要求。复评价在项目竣工验收前,由工程 建设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不符合要求不得验收

JGJ/T 472-2020 山地建筑结构设计标准(可复制 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5.0.3装配式建筑评价等级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

主要考虑是基于安徽省装配式建筑评价规范进行,符合本规范最低分 直要求即可认定为装配式建筑,其他装配率数值即使与《装配式建筑 评价标准》GB/T51129相同,但由于计算方法和范围有所不同,所以 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不能等同于《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A级、AA级和AAA级装配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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