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GJ 159 2008 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pdf3.5.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制作应符合设计和古建筑形制的要习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 为规定。
引起混凝土的超应力损伤构件; 3构件装运时应绑扎牢固,防止移动或倾倒,对构件边部或与链 素接触处的混凝土应采用衬垫加以保护; 4在运输细长构件时行车应平稳,并可根据需要对构件设置临时 加固措施。
13.5.5构件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规
1堆放构件的场地应平整结实,并具有排水措施; 2应根据构件的刚度和受力情况确定构件的平放或立放,支承点 的位置,并应保持稳定; 3重叠堆放的构件,吊环应向上、标志应向外GB 51143-2015(2021版)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完整清晰正版).pdf,其堆垛高度应根 据构件强度、垫木的承载能力及堆垛的稳定性确定,各层垫木的位置应 在一条垂直线上; 4采用立放的构件,应对称放和牢固支撑,其倾斜角应保持大于 80°。构件上部之间宜用木块隔开。 13.5.6构件吊装前的混凝土强度,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不应小于设计 强度的75%
支承结构的尺寸、标高、平面位置和承载力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仪器校核支承结构和预埋件的标高及平面位置,并在支承结构上划 心线和标高。
13.5.8构件起吊时应符合下列规
1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吊点应根据计算决定; 2构件在起吊时,绳索与构件水平面所成夹角不宜小于45°,当 小于45°时应采用安装架起吊。 13.5.9构件吊装就位后应采取保证构件稳定性的临时措施。 13.5.10安装就位的构件,应经过校正后方可作临时固定。经过对标高 轴线位置全面检查符合要求,作好记录后,才可将接头焊接或浇筑接头。 13.5.11构件接头的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05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 13.5.12装配式结构中受力的接头和接缝,应采用细石混凝土浇筑,其 强度等级应比混凝土构件强度等级提高一级;对不受力的接缝,也应采 用细石混凝土或水泥砂浆浇筑,其强度不应低于C15。 13.5.13承受内力的接头和接缝,当其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时,
13.5.13承受内力的接头和接缝,当其混凝土强度未达到
不得吊装上一层结构构件。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在混凝土强度不小于 10MPa或具有足够的支承能力时,才可吊装上一层结构构件。 13.5.14已安装完毕的装配式结构,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时, 方可承担全部设计荷载。
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3.5.15的规定
13.5.15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3. 表13.5.15 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的充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3.6新结构新材料 13.6.1本节适用于不使用梁式、穿斗式木构架的仿古建筑工程的施 工与验收: 主:新结构、新材料是相对古建筑传统结构(抬梁式、穿斗式结构)和传统材料而言的 13.6.2使用混凝土框架结构或混凝土梁板结构(预制或现浇)的仿古建 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符合传统结构形式的部分,应使用在不露明的部位: 2露明部分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及装修后的外形、色彩应符合设计 要求和古建筑形制、色彩的规定; 3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3.2.1~13.5.15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13.6.3使用钢屋架、钢木混合屋架、木屋架的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符合传统结构形式的部分,应使用在不露明的部位; 2露明部分构件的外形及装饰、色彩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古建筑形 制、色彩的规定; 3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第8章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木结构工程质
量验收规范》GB50206的规定
里验收规池刀 13.6.4使用钢斗拱,钢梁板柱的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斗拱的外形应符合本规范第4.11节的规定,其表面色彩应符 合本规范第9.15,9.16节的有关规定; 2使用钢梁、柱的部份,其制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各钢构件的外面应按本规范第 四章的有关形制的规定用木材进行包镶,并应按本规范第9.15,9.16节 的规定进行油饰
6)在灌注柱与梁枋相交样卯部位时,应用石腊将梁枋的样卯满 涂,不得将样卯灌死。 3柱下端腐朽做墩接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将腐朽部分截断,应选用与原柱相同的木材墩接。接头处应作 样。并应上段作样,下段作卯; 2)椎卵清理于净后,应在椎卵处满涂万能胶或环氧树脂墩接: 3)树脂胶固化后,应在样卵接头周围作槽,用钢箍或碳纤维布 加箍处理;
环氧树脂砖灰料; 3)按着缺损外形的要求支好模板(模板内侧涂石腊),浇注环氧 树脂砖灰料; 4)结硬后拆模清理,需要补雕饰的进行雕饰加工; 5)表面用乙醇擦洗干净。 3质量要求按本规范第13.7.3条第6款的规定执行。 13.7.5琉璃件的修应按下列要求执行: 1琉璃件破碎修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将破碎块取出,断裂处清洗干净晾干; 2)在破碎处两面均涂粘结环氧树脂配料,将碎块按原样复位擦 紧。如碎片较薄较小,可在其背面作一层玻璃钢承托,拼接擦紧: 3)表面用乙醇擦洗十净。 2琉璃件残缺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完好的原样和石膏材料制作套模; 2)将原件残缺部分放入套模,浇注环氧树脂配料,经24h脱模 在树脂未完全固化时应用雕刻刀修整成形; 3)再经过24h,应用醇酸瓷漆(按原琉璃件配色)刷漆,十后应用汽 油喷灯快速加热若干时间,再刷第二道醇酸瓷漆,干后再用汽油喷灯吹 一次成活。 3环氧树脂配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4质量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修的外形色彩应符合修设计的要求,与原样应基本一致; 2)接缝严密,灌缝密实平整; 3)粘结牢固,表面洁净,
13.8.1检查数量:梁、柱、小型预制构件抽查总件数的10%,均不得 少于3件处;屋架抽查20%,均不得少于两榻。用化工材料进行修鳝的 部件应逐件检查。 13.8.2所用材料的质量、品种、规格、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材 料规范(标准)的规定。 13.8.3结构构件和部件的外形、表面质量、色彩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和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3.8.4修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3.9.4的规定:
表 13.9.4 修工程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mm)
.8.5工程验收应提供下列资料:
[3.8.5工程验收应提供下列资料
1 设计图纸资料; 原材料和构件的合格证、质保书、复试报告; 施工过程的各种设计变更、材料代换资料; 技术交底会议记录,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6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资料。
古建筑砌筑工程和屋面工程中的传统灰浆配比及制作要点
古建筑砖料名称及规格(南方地区)
古建筑抹灰刷浆传统配比及制作要点(北方地区)
注:1、配合比中的白灰除注明者外均指生石灰; 2、配合比中除注明者外,均为重量比; 3、注明体积比的,白灰均指熟石灰; 4、本表中提到泼灰、泼灰浆、煮浆灰时应参照附录A执行 5、配合比中的江米指捣料的江米饭。
1材料名称引自《工程做法则例》画作材料
修复清代各时期彩画工程主要颜料选用表
续附录F系颜材料列产地及质量性质主要用途运用时期名称运用已失传。估计为国产,系由人工以铜作为基本原料,通过与其他物质产生化清代各个时期从清《工程做法则例》学反应而取得的一种铜化的彩画。自洋绿所载述情况分析,系与物(即俗称的铜绿),颜色进口以来,洋绿锅巴绿大绿相配合,主要用做明度低于石绿,彩度较高,逐渐取代了锅彩画涂刷大片地子的与其他颜色相重叠或相混巴绿(锅巴绿运绿大色等合涂刷,极易产生化学反用已脱档)应,不易退色,具有较强的色覆盖力系清代各个时期二绿见附录E见附录E列彩画三绿其他基本同于大绿,只是颗同上同上粒小于二绿,明度高于二绿洋绿见附录E见附录E见附录E石绿同上同上同上主要用做彩画大色,其国产化工颜料。品种有佛山次用做调配小色及揽银朱(亦称广银朱)、山东退活色等。因银朱色呈银朱。银朱的学名硫化汞,清代各个时期半透明,涂刷较大面积银朱粉末状,颜色明度彩度都较彩画主要运用银朱色地,必须先垫刷高,色彩鲜艳,半透明,有国产广银朱红樟丹色,后罩刷银朱较强的着色力,耐酸、碱、褐色。清代彩画主要崇尚颜色较为耐久色运用广银朱系列古建彩画一度曾主要运用从德国进口的“和合银朱”清代晚期末的牌洋银朱。洋银朱的各种性彩画曾有所运洋银朱同上质,基本与我国现代产品的用(运用已脱上海银朱相同,但颜色相对档)更鲜艳、更耐久334
注:本表所列颜材料名称及栏中的项目内容,绝大部分引自清“《工程作法则列 五十八)”。
爱所列颜材料名称及栏中的项目内容,绝大部分引自清“《工程作法则列》画作用料(卷
飞橡头、老橡头彩画与大木彩画使用搭配
注:特殊,或不常用的橡头彩画未列入本表。
古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用表
DB35T 2002-2121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pdf古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用表
注:本表未列出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的规定执行。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2未列出的观感项目按《建筑工程质量验收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执行; 3质量评定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
GB/T 29475-2012 移动实验室设计原则及基本要求表H.0.6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名称结构类型检验批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分包项目负责人经理序号检验批部位、区段施工单位评定结果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12345678910 11 12 13检验收结论查结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论(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342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词说 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止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规范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格程度不同的词说 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止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规范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