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F/T 1369-2016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XF/T 1369-2016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导则.pdfICS.13.220.99 C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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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公布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评估工作程序及步骤 4. 1 概述 4. 2 前期准备 4. 3 现场检查 4. 4 评估判定 4.5 报告编制 评估单元及评估内容 5. 1 消防安全管理单元 5. 2 建筑防火单元 5. 3 安全疏散设施单元 5. 4 消防设施单元 评估结论分级 评估报告格式 7.1报告结构 7.2报告附件 附录A(资料性附录) 现场检查记录表 附录B(资料性附录) 调查问卷内容示例 附录C(规范性附录) 单元不合格项汇总表 附录D(规范性附录) 单元评估结果汇总表· 附录E(规范性附录)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封面格式 附录F(规范性附录)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著录项格式
根据公安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公告(2020年5月28日)和应急管理部2020年第5号公告(2020年8 月25日),本标准归口管理自2020年5月28日起由公安部调整为应急管理部异型石材加工的技巧.pdf,标准编号自2020年8 月25日起由GA/T1369—2016调整为XF/T13692016,标准内容保持不变。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筑消防安全工程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1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淮参与起草单位: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 公安消防总队、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玉贤、王婕、张梅红、王以革、王达、闫家伟、靳顺顺、杜长海、赵华亮、王欣、 张欣、果春盛、任常兴
根据公安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公告(2020年5月28日)和应急管理部2020年第5号公告(2020年8 月25日),本标准归口管理自2020年5月28日起由公安部调整为应急管理部,标准编号自2020年8 月25日起由GA/T1369一2016调整为XF/T1369一2016,标准内容保持不变,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筑消防安全工程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1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 公安消防总队、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玉贤、王婕、张梅红、王以革、王达、闫家伟、靳顺顺、杜长海、赵华亮、王欣 张欣、果春盛、任常兴
注:检查项是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评估的基本内容。 3.5 部分不合格项partlyunqualifieditem 状态偏离相关法律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检查项。 3.6 完全不合格项 unqualifieditem 状态完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检查项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程序见图1,评估工作步骤包括前期准备、现场检查、评估判定 编制等,
4.2.1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明确消防安全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组建评估组;收集消防安全评估需要的 相关资料,确定评估对象适用的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编制评估计划。 1.2.2评估计划的内容包括场所主要火灾风险分析,评估单元确定,评估方法与现场检查方法选择,评 古工作计划进度安排、评估人员分工等。 4.2.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应根据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评估单元,包括消防安全管理单 元、建筑防火单元、安全疏散设施单元、消防设施单元等,各评估单元的基本评估内容要求见第5章
4.3.1现场检查以检查表法为基本方法,使用的检查表格式参见附录A;检查表中除了检查结果和备 注栏内容需现场检查记录外,其他内容应根据评估对象和评估单元的实际情况,并结合4.3、4.4和第5 章的有关规定在现场检查前编制。现场检查时可选用的检查方法还包括资料核对、问卷调查、外观检 查、功能测试等,实际检查时可采用单一方法或几种方法的组合。 4.3.2消防安全管理单元的现场检查应采用资料核对、问卷调查的方式或其组合。 4.3.3建筑防火单元、安全疏散设施单元及消防设施单元的现场检查应采用资料核对、外观检查与功 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4.3.4建筑防火单元中装修材料、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涂料的防火性能等难以在现场进行功能测试验 证的检查项,可采纳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明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并 在报告中说Ⅲ
4.3.6资料核对时,应逐项检查资料原件,不应有选择地抽查部分项目。
处时,全部检查。当抽查到的设施设备有不合格检查项时,对该设施设备再抽样检查4处 不足4处时,全部检查
4.4.1检查项分为3类,分别是直接判定项(A项)、关键项B项)与一般项(C项)。
4.4.2消防安全评估中可直接判定评估结论等级(见第6章)为差的检查项为直接判定项(A项),包括 以下内容: a)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的; b)未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d) 未按规定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 e) 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f) 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g) 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h) 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后,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 i)未依法建立专(兼)职消防队的; j)一年内发生一次较大以上(含)火灾或两次以上(含)一般火灾的。 .4.3消防安全评估中,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的强制条款为依据的检查项为关键项 B项),其他检查项为一般项(C项),在制定检查表(见4.3.1)时应予以识别并确定。 4.4.4关键项和一般项的检查结果分为合格、部分不合格(B或C,)、完全不合格(Bz或C)。按照 平估单元中所有B项和C项的检查结果,计算每个评估单元的单元合格率。计算时,将C项折算至E 页,两个C1项相当于一个B项,两个C2项相当于一个B项。检查项的总折算项数NV为B项项数与 C项项数的一半之和。检查项的单元合格率R按式(1)计算:
Ni +N2 X 100% N
4.5.1消防安全评估的最终结果应形成评估报告,报告的正文内容至少应包括: a 消防安全评估项目概况:给出项目目的,界定评估对象; b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综述评估对象的消防安全情况; 消防安全评估方法及现场检查方法:说明采用的评估方法和现场检查方法; 消防安全评估内容:详细介绍评估单元、评估依据及各评估单元的现场检查情况、检查发现的 消防安全同题清单等内容,并给出各单元的不合格项汇总表,相关格式内容按附录C; e 消防安全评估结论:根据各单元的评估结果填写单元评估结果汇总表,依据式(1)计算单元合 格率R,相关格式内容按附录D,并按照第6章规定确定被评估对象的评估结论等级; 消防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根据场所特点、现场检查和定性、定量评估的结果,针对各评估单
a) 消防安全评估项目概况:给出项目目的,界定评估对象; b)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综述评估对象的消防安全情况; 消防安全评估方法及现场检查方法:说明采用的评估方法和现场检查方法; 消防安全评估内容:详细介绍评估单元、评估依据及各评估单元的现场检查情况、检查发现的 消防安全同题清单等内容,并给出各单元的不合格项汇总表,相关格式内容按附录C e 消防安全评估结论:根据各单元的评估结果填写单元评估结果汇总表,依据式(1)计算单元合 格率R,相关格式内容按附录D,并按照第6章规定确定被评估对象的评估结论等级; f) 消防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根据场所特点、现场检查和定性、定量评估的结果,针对各评估单
考核办法; b) 场所是否设置了消防安全告知牌、安全疏散指示图、消防设施标识DB44/T 1629-2015 电梯照明用LED灯应用技术规范.pdf,并定时播放消防安全广播 和消防公益广告视频; c)消防安全培训及宣传教育是否建立记录并存档备查
5.1.6防火检查、防火巡查
评估内容包括: a)是否建立了防火巡查制度和防火检查制度,并明确了责任部门,职责,巡查、检查内容及频次; b)防火巡查、防火检查是否建立记录并存档备查
5. 1.7火灾隐患整改
评估内容包括: a) 是否建立了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并明确了火灾隐惠的认定、处理、报告和整改落实、追踪流程: b) 是否确定了火灾隐惠整改责任人,并明确了整改责任; C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整改的火灾隐患,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落实和复查程序; d)火灾隐患整改是否建立记录并存档备查
TCECS 10045-2019 绿色建材评价 空气净化材料5.1.8消防控制室管理
5.1.9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及安全疏散设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