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0088-2021 村务公开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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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0088-2021 村务公开管理规范.pdf

GB/T 40088—2021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fortransparencyinvillageaffairs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市场监督 管理局、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农林大学、浦城县人民政府、永春县人民政府、沙县人民政府、长泰县 人民政府、大田县人民政府、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标准化研究中心、莆田市民政局、连江县丹阳镇人民 政府。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军、程晓明、王彬彬、云振宇、董秀云、徐剑、应珊婷、沈晓文、吴旭东、余丽芳 品康辉、吕荣贵、张煜杰、朱朝枝、黄勇仕、王永良、吴祥辉、吴伟建、马晓蕾、华歆雨、张元真、廖飞、罗将 郑海梅。

DB3301/T 0254-2018 中国大运河(杭州段)世界文化遗产要素.pdf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市场监督 管理局、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农林大学、浦城县人民政府、永春县人民政府、沙县人民政府、长泰县 人民政府、大田县人民政府、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标准化研究中心、莆田市民政局、连江县丹阳镇人民 政府。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军、程晓明、王彬彬、云振宇、董秀云、徐剑、应珊婷、沈晓文、吴旭东、余丽芳 吕康辉、吕荣贵、张煜杰、朱朝枝、黄勇仕、王永良、吴祥辉、吴伟建、马晓蕾、华歆雨、张元真、廖飞、罗将、 郑海梅。

本标准规定了村务公开基本原则、实施主体、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和监督考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建制村的村务公开管理工作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村务公开transparencyinvillageaffairs 村民委员会组织将涉及村集体和关系村民利益的公共事务办理情况,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告知 全体村民,并由村民参与管理、实施监督的一种民主行为。

村务公开transparencyinvillageallair 村民委员会组织将涉及村集体和关系村民利益的公共事务办理情况,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告 体村民,并由村民参与管理、实施监督的一种民主行为。

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度财务计划; b 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收入和支出; 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资源、资产、资金; d 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 e 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 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注:村级财务公开事项不包含经营性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及的商业秘密。 1.2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或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 重情况: a)本村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议事规则、村规民约; b)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民主评议方案; C)“二事一议"篷资筹带方案:

a)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度财务计划;

d)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e) 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f) 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g) 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h) 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i 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j) 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5.2.1公开内容应真实可靠、清晰翔实、通俗易懂,可增加具体说明。 5.2.2对于土地征用补偿费、直接补贴给农民的资金等事项应按细化的条项逐项逐笔公开。 5.2.3对于集体土地征占事项、集体资产资源事项、集体工程招投标事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事项 应进行专项公开。 5.2.4对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业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拨付到村使用的财政资金要全程 公开。

5.2.1公开内容应真实可靠、清晰翔实、通俗易懂,可增加具体说明。 5.2.2对于土地征用补偿费、直接补贴给农民的资金等事项应按细化的条项逐项逐笔公开。 5.2.3对于集体土地征占事项、集体资产资源事项、集体工程招投标事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事项 应进行专项公开。 5.2.4对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业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拨付到村使用的财政资金要全程 公开。

公开形式应注重实际、实

7.1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相应的公开时间要习

·1 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相应的公开时间要求如下: a) 一般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1次; b) 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1次; c)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随时公布。 2村务公开栏的内容保留期限应不少于10个自然且网络公开的内容保留期不少于一年

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相应的公开时间要求如下: a) 一般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1次; b) 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TB/T 1346-2018 木枕用道钉,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1次; C) 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随时公布。 村务公开栏的内容保留期限应不少于10个自然日,网络公开的内容保留期不少于一年

8.1.1村务公开应符合“提出方案→审查确定→公开公布→听取意见→答疑解惑→资料归档”的基本 程序。 8.1.2村民委员会应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 8.1.3村务监督机构应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修改 并确定。 8.1.4村民委员会应按第6章和第7章的要求及时公开公布。 8.1.5村务监督机构应在听取村民对村务公开内容的建议、投诉或意见后,及时调查并反馈给村民委 员会。 8.1.6村民委员会应在10个自然日内处理并对村民提出的建议、投诉或意见进行答疑解惑。 3.1.7村民委员会应接村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村务公开资料进行整理,明确归档范围、时间 和归档资料保管期限表,并归档统一保管

监督主体包括村民、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党组织和

9.2.1.1可对所公布的村务事项提出质疑或质询。 9.2.1.2可委托村务监督委员会查阅审核有关财务账目、凭证。 9.2.1.3要求有关当事人对有关村务问题进行解释或解答。 9.2.1.4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村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9.2.1.1可对所公布的村务事项提出质疑或质询。

9.2.2村务监督委员会

9.2.2.1列席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以及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 等,了解掌握情况。 9.2.2.2收集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对村民反映强烈的村务、财务问题进行质询,并向村民作出 说明。 9.2.2.3审查村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公开的时效性、公开形式的科学性以及公开程序的规范 性,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情况, 9.2.2.4对村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村委会及时整改。 9.2.2.5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主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 聘用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9.2.2.2收集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对村民反映强烈的村务、财务问题进行质询GB/T 41865-2022标准下载,并向村民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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