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1904-2021 青海省农牧区装配式轻钢结构住宅技术标准 (1).pdf

DB63T 1904-2021 青海省农牧区装配式轻钢结构住宅技术标准 (1).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82513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63T 1904-2021 青海省农牧区装配式轻钢结构住宅技术标准 (1).pdf

6.7.1轻钢结构住宅应采用较严格的防锈和涂装措施。应综合考 怎结构的重要性、环境侵蚀条件、维护条件和使用寿命以及施工 条件和工程造价等因素,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 芮蚀设计标准》GB50046与《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的规定。 6.7.2轻钢结构住宅应明确规定钢材除锈等级、除锈方法、防腐 涂料(或镀层)名称、及涂(或镀)层厚度等要求,钢结构表面除 锈等级与涂料的匹配以及常用涂层的配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251的规定。最低除锈等 级Sa2,底层采用环氧铁红底涂料,涂刷两遍,总厚60μum;中 间层采用环氧云铁中间涂料,涂刷两遍,总厚120μm;面层涂 料采用环氧、聚氨酯、丙烯酸环氧、丙烯酸聚氨酯等面涂料,涂 刷三遍,总厚100μm。 6.7.3不同金属不应直接相接触。 6.7.4轻钢结构住宅的防火设计,除本标准有关规定外,尚应符 合现行国家与行业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钢 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 规范》GB51249的规定。 6.7.5轻钢结构住宅的建筑与结构专业设计文件中应有防火设计 的内容。其中应包括建筑防火类别和结构耐火极限的确定、防火 措施和防火材料的选用、防火构造、防火涂层厚度的计算、选定 或抗火设计验算、措施等。必要时可进行各项钢结构住宅工程的 性能化防火设计。 公创典

7.6钢结构的防火涂料应符合下列

1应按耐火极限和保护层厚度要求,可选用薄涂型或厚涂型 涂料。在满足耐火极限的条件下,宜优先选用薄涂型涂料。 2所选用的钢结构防火涂料应具有产品鉴定证书,以及国家 指定的防火材料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耐火性能检测报告,并有消 防监督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 3防火涂料应呈碱性或偏碱性,底层涂料应能与防锈漆或钢 板相容,并有良好的结合力。当有可靠依据时橡胶坝工程技术规范,亦可选用有防锈 功能的底层涂料。 4室内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 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的规定。 5轻钢结构住宅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钢柱的耐火极限不 小于2h,钢梁的耐火极限不小于1h,楼板及屋顶承重构件的耐 火极限不小于0.5h,外墙及分户墙耐火极限不小于1.5h,内隔墙 耐火极限不小于0.5h,楼梯间耐火极限不小于0.5h,吊顶的耐火 极限不小于0.15h。

7.0.1钢结构住宅设备各专业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7.0.2工业化钢结构住宅建筑体系中各种设备管线的预理管宜定 型、定长、定位,以便预制。 7.0.3配电箱等预留洞口、凹槽应在工厂定型加工制作 7.0.4轻钢结构住宅的防雷,接地和等电位联结应利用钢结构体 系实施。 7.0.5防雷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等可利用基础钢 筋作为自然接地体,此时应将钢柱柱脚与基础主筋焊接,达不到 接地电阻设计值时应从钢柱另外引出接地极。 7.0.6钢结构住宅宜采用整体卫浴间,采用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住宅整体卫浴间》JG/T183的规定 7.0.7钢结构住宅宜采用整体厨房,采用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住宅整体厨房》JG/T184的规定。 7.0.8住宅内用气设备排烟方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 规范》GB50368的规定

8.1.1装配式轻钢结构住宅的钢结构制作、安装和验收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和《钢结构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的规定。 8.1.2装配式轻钢结构住宅的钢结构工程应为一个分部工程,宜 划分为制作、安装、连接、涂装等若干个分项工程,每个分项工 程应包含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 专业验收的需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进行划分。 8.1.3装配式轻钢结构住宅的钢结构工程施工前应进行项目管理 规划,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应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应有 过程管理措施。 8.1.4根据施工图设计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划,应对施工人员进行 工艺技术培训和施工技术交底。 8.1.5轻质楼板、轻质墙体与屋面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应满足下 列规定: 1选用的楼板材料、墙体材料、屋面材料,以及防水材料、 连接配件材料、防裂增强网片材料或粘接材料的种类、性能、规 格或尺寸等,均应符合设计规定和材料性能要求,对预制楼板、 屋面板和外墙板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对外墙保温板和屋面保温 板应进行热工性能检验; 2楼板、墙板和屋面板的搬运、贮存、保护、吊装方法应安全

合理、可行。 3楼板、墙板和屋面板与主体钢结构的连接方法,屋面和外 蔷立面的防水做法,基础防潮层做法,门、窗洞口做法,穿墙管 线以及吊挂重物的加固构造措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验收规 范的要求。 4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确定施工工艺、进度控制和人 员、机具投人。 5过程控制和季节性施工措施应满足施工质量、安全、环境 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6应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不得在现场 临时随意开凿、切割、开孔。 8.1.6材料进场时,应由专人验收,生产企业应提供产品合格证 和质量检验报告,板材不应出现翘曲、裂缝、掉角等外观缺陷, 尺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送样应由第三方检 测机构完成,并提供由第三方提供的复试试验报告。 8.1.7材料进场后,应按不同种类或规格堆放,并不得被其他物 料污染,露天堆放时,应有防潮、防雨和防爆晒等措施。 8.1.8墙板安装前,应先清理基层,按墙体排板图测量放线,并 应用墨线标出墙体、门窗洞口、管线、配电箱、插座、开关盒、 预埋件、钢板卡件、连接节点等位置,经检查无误,方可进行安 装施工。 8.1.9墙体与屋面施工应在主体结构验收后进行,内隔墙宜在做 楼、地面找平层之前进行,且宜从顶层开始向下逐层施工,否则 应有防止底层墙体由于累积荷载而损坏的措施。 8.1.10轻钢结构住宅防雷设施施工、安装应符合《建筑物防雷工 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的规定,

2钢结构的制作、运输与安装

8.2.1构件所用材料(包括钢材、连接材料、涂装材料等)应具有 质量证明文件,并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 定。 8.2.2构件制作、除锈和涂装应在工厂进行,钢构件在制作前应 根据设计图纸编制构件加工详图,并应制定合理的加工流程。 8.2.3除锈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当设计文件未作规定时,宜 选用喷砂或抛丸除锈方法,并应达到不低于Sa2.5级除锈等级。 8.2.4除锈后的钢材表面经检查合格后,应在4h内进行涂装,涂 装后4h内不得淋雨。 8.2.5涂装时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涂料产品说明书的要 求,当产品说明书无要求时,环境温度宜在5℃~38℃之间,相 对湿度不宜大于85%。 8.2.6钢构件的运输与安装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运输与安装 程序必须保证结构的稳定性和不导致永久性变形。 8.2.7钢构件安装过程中,现场进行制孔、焊接、组装、涂装等 工序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的有关规定。 8.2.8构件运输、堆放应垫平固牢,搬运构件时不得采用损伤构 件或涂层的滑移拖运。 8.2.9钢构件在运输、存放、吊装过程损坏的涂层,应先补涂底漆 再补涂面漆。 8.2.10钢构件在吊装前应清除表面上的油污、冰雪、泥沙和灰尘 等杂物。

及密封构件内表面不应做涂装。待安装的焊缝附近、高强度螺栓 节点板表面及节点板附近,在安装完毕后应予补涂。 8.2.12钢构件的螺栓孔应采用钻成孔,严禁烧孔或现场气割扩孔 8.2.13高强度螺栓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应达到设计要求。 8.2.14焊接材料在现场应有烘焙和防潮存放措施。 8.2.15钢结构施工应有可靠措施确保预理件尺寸符合设计充许偏 差的要求。 8.2.16钢结构安装顺序应先形成稳定的空间单元,然后再向外扩 展,并应及时消除误差。 8.2.17柱的定位轴线应从地面控制轴线直接上引,不得从下层柱 轴线上引。 8.2.18预理锚栓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本标准和有关的现行国家标 准的规定。

8.3.1有楼面次梁结构的,次梁连接节点应满足承载力要求,次 梁挠度不应大于跨度的1/200。对架式次梁,各榻架的下弦 之间应有系杆或钢带拉结。 8.3.2吊装应按楼板排板图进行,并应严格控制施工荷载,对悬 挑部分的施工应设临时支撑措施。 8.3.3大于100mm的楼板洞口应在工厂预留,所有洞口应填补密 实。 8.3.4当采用预制圆孔板或配筋的水泥发泡类楼板时,板与钢梁 搭接长度不应小于50mm,并应有可靠连接,采用焊接时应对焊 逢进行防腐处理。

接长度不应小于30mm,采用自攻螺钉连接时,规格不宜小于 ST5.5,长度应穿透钢梁翼缘板不少于3圈螺纹,间距对OSB板 不宜大于300mm,对钢丝网水泥板应在板四角固定。 8.3.6楼板安装应平整,相邻板面高差不宜超过3mm

8.4.1墙板施工前应做好下列技术准备:

1设计墙体排板图(包含立面、平面图); 2确定墙板的搬运、起重方法: 3确定外墙板外包主体钢结构的干挂施工方法: 4制定测量措施: 5制定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5制定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8.4.2外墙干挂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干挂节点应专门设计,干挂金属构件应采用镀锌或不锈钢 生,宜避免现场施焊,否则应对焊缝做好有效的防腐处理: 2外墙于挂施工应由专业施工队伍或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 进行。 8.4.3双层墙板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双层墙板在安装好外侧墙板后,可根据设计要求安装固定 好墙内管线,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内侧板; 2双层外墙的内侧墙板宜镶嵌在钢框架内,与外层墙板拼缝 宜错开200mm~300mm排列,并应按内隔墙板安装方法进行。 8.4.4内隔墙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从主体钢柱的一端向另一端顺序安装,有门窗洞口时, 宜从洞口向两侧安装; 2应先安装定位板,并在板侧的企口处、板的两端均匀满乱

8.4.2外墙干挂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干挂节点应专门设计,干挂金属构件应采用镀锌或不锈钢 件,宜避免现场施焊,否则应对焊缝做好有效的防腐处理: 2外墙干挂施工应由专业施工队伍或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 进行。 8.4.3双层墙板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双层墙板在安装好外侧墙板后,可根据设计要求安装固定

8.4.2外墙干挂施工应符合下列要

1干挂节点应专门设计,干挂金属构件应采用镀锌或不锈 生,宜避免现场施焊,否则应对焊缝做好有效的防腐处理: 2外墙干挂施工应由专业施工队伍或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 进行。

8.4.3双层墙板施工应符合下列要

粘结材料,空心条板的上端应局部封扎; 3顺序安装墙板时,应将板侧槽对准另一板的槿头,对接 缝隙内填满的粘结材料应挤紧密实,并应将挤出的粘结材料刮平 4板上、下与主体结构应采用U形钢卡连接。 8.4.5建筑墙体施工中的管线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墙墙体内不宜安装管线,必要时应由设计确定: 2应使用专用切割工具在板的单面竖向开槽切割,槽深不宜 天于板厚的1/3,当不得不沿板横向开槽时,槽长不应大于板觉 的1/2; 3管线、插座、开关盒的安装应先固定,方可用粘结材料填实 粘牢、平整; 4设备控制柜、配电箱可安装在双层墙板上。 8.4.6墙面整理和成品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墙面接缝处理应在门框、窗框、管线及设备安装完毕后进 行; 2应检查墙面:补满破损孔隙,清洁墙面,对不带饰面的毛 环墙应满铺防裂网刮腻子找平; 3对有防潮或防渗漏要求的墙体,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墙面防 水处理; 4对已完成抹灰或刮完腻子的墙面不得再进行任何剔凿; 5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及工程验收前,应对墙体采取防护措施 防止污染或损坏

8.5轻质砌块墙体施工

8.5.1轻质砌块应采用与砌块配套的专用砌筑砂浆或专用胶粘剂 砌筑,专用砌筑砂浆或专用胶粘剂应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并应提

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质量检测

8.5.2砌块施工前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进场砌块和配套材料堆放应有防潮或防雨措施,砌块下面 应放置托板并码放成垛,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5m; 2墙体施工前,应清理基层、测量放线,标明门窗洞口和预 理件位置,并应保护好预理管线

8.5.3砌块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砌块应采用专用工具锯割,禁止砍刹; 2砌块应进行排块,排列应拼缝平直,上、下层应交错布置, 错缝搭接不应小于1/3块长,并且不应小于100mm; 3砌筑底部第一皮砌块时,应采用1:3水泥砂浆铺垫,各层 砌块均应带线砌筑,并应保证砌筑砂浆或胶粘剂饱满均匀,采用 专用粘结砂浆时,其灰缝厚度宜为2mm~4mm,采用非专用粘结 砂浆时,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不应超过1.5mm。 4丁字墙与转角墙应同时砌筑,如不能同时砌筑,应留出斜 槎或有拉结筋的直槎; 5砌筑时应随时用水平尺和靠尺检查,发现超标应及时调整, 在砌筑后24小时内不得敲击切凿墙体; 6砌块墙体预埋管线应竖向开槽,槽深不宜大于墙厚的 1/4,若横向开槽,槽深度不宜大于墙厚1/5。墙体开槽应采用专 用工具切割,管线固定后应及时填浆密实缝隙; 7外墙应抹防水砂浆和刮腻子,对刮完腻子的砌块墙体不得 再进行任何剔凿,墙体验收前,应采取防护措施。 8.5.4在厨房、卫生间、浴室等处采用轻质砌块砌筑墙体时,墙 体底部宜现浇混凝土坎台,其高度宜为150mm。 8.5.5砌块砌体施工控制等级不应低于B级

8.6.1施工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8.6轻钢龙骨复合墙体施工

1运输和堆放轻钢龙骨或蒙皮用面板时应文明装卸,不得扔 摔、碰撞,应防止变形; 2锯割龙骨和面板应采用专用工具,切割后的龙骨和面板应 边缘整齐、尺寸准确; 3施工机具进场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安装工具或机具应保证 能正常使用; 4应先清理基层,按设计要求进行墙位置测量放线,应用墨 线标出墙的中心线和墙的宽度线,弹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检 查无误后方可施工。 8.6.2轻钢龙骨复合墙体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轻钢龙骨复合墙体施工应由专业施工队伍或在专业技术人 员指导下进行: 2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按放线位置固定上下槽型导轨到主体结构上,固定槽 型导轨应采用六角头带法兰盘的自钻自攻螺钉,规格不宜小于 ST5.5,间距不宜大于600mm,钉长应满足穿透钢梁翼板后外露 不小于3圈螺纹: 2)竖向龙骨端部应安装在导轨内,龙骨与导轨壁用平头自 钻自攻螺钉ST4.2固定,竖向龙骨应平直,不得扭曲,龙骨间距 应符合专业设计要求或产品使用要求; 3)预理管线应与龙骨固定。 3保温材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用聚板保温材料时,应采用专用自钻自攻螺钉将保温

板与龙骨固定,若是单层保温板,应将保温板安装在龙骨外侧上, 呆温板铺设应连续、紧密拼接,不得有缝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 行面板安装; 2)用玻璃棉或岩棉保温材料时,宜采用带有单面或双面防 朝层的铝箔表层,防潮层应置于建筑物内侧,其表面不得有孔: 防潮层应拉紧后固定在龙骨上,周边应搭接或锁缝,不得有缝隙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面板安装: 3)不得采用将保温材料填充在龙骨之间的保温隔热做法。 4面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面板宜竖向铺设,面板长边接缝应安装在竖龙骨上,对 曲面隔墙,面板可横向铺设; 2)面板安装应错缝排列,接缝不应在同一根竖向龙骨上, 面板间的接缝应采用专用材料填补; 3)安装面板时,宜采用不小于ST5.5的平头自钻自攻螺钉 人板中部向板的四边固定,钉头略理入板内,钉眼宜用石膏腻子 抹平,钉长应满足穿透龙骨壁板厚度外露不小于3圈螺纹; 4)有防水、防潮要求的面板不得采用普通纸面石膏板,外 墙的外表面应按设计要求做防水施工

8.7轻质保温屋面施工

8.7.1屋面施工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屋面排板图; 2确定屋面板搬运、起重和安装方法: 3制定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8.7.2屋面施工应由专业施工队伍或由专业技术人员指导进行。 8.7.3每块屋面板应至少有两根標条支撑,板与標条连接应按产

品专业技术规定进行或采用螺栓连接。 8.7.4屋面板与標条当采用自钻自攻螺钉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要 求: 1螺钉规格不宜小于ST6.3; 2螺钉长度应穿透標条翼缘板外露不少于3圈螺丝; 3螺钉帽应加扩大垫片; 4坡度较大时应有止推件抗滑移措施 8.7.5屋面板侧边应有企口,拼缝处的保温材料应连续,企口内 应有填缝剂,板应紧密排列,不得有热桥。 8.7.6屋面板安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防水层或安装屋面瓦施

品专业技术规定进行或采用螺栓连接。 8.7.4屋面板与条当采用自钻自攻螺钉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要 求: 1螺钉规格不宜小于ST6.3; 2螺钉长度应穿透標条翼缘板外露不少于3圈螺丝; 3螺钉帽应加扩大垫片; 4坡度较大时应有止推件抗滑移措施 8.7.5屋面板侧边应有企口,拼缝处的保温材料应连续,企口内 应有填缝剂,板应紧密排列,不得有热桥。 8.7.6屋面板安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防水层或安装屋面瓦施

9.1.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总 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 收。工程竣工预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 加,施工单位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参加,其他各单位 人员可不参加。工程预验收除参加人员与竣工验收不同外,其方 法、程序、要求等均应与工程竣工验收相同。竣工预验收的表格 格式可参照工程竣工验收的表格格式。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 由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 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 签署意见。 9.1.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9.1.3装配式轻钢结构住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检验批、分项 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和其他 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应在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应有完整的工程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 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 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 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 确认。 9.1.4装配式轻钢结构住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要 求: 1应进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主要包括建筑物体形系数、窗 蔷面积比、各部分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外墙遮阳系数等,均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 的规定; 2各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3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4各分部(或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5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 规定; 6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9.1.5轻质楼板工程的施工验收应按主体结构验收要求进行,可 作为主体结构中的一个分项工程。 9.1.6轻质墙体和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按一个分部工程进行, 其中应包含外墙、内墙、屋面和门窗等若干个分项工程, 9.1.7墙体施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1.7的规定

表9.1.7墙体施工允许偏差的检验方法

9.1.8工程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依照有关规定,向当地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9.2.1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取得当地政府等有关 部门的认可文件后,并应在道路畅通,水、电具备的条件下,可 交付使用。

9.2.2建设单位交付使用时,应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使用

9.2.2建设单位交付使用时,应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

兑明书中包含的使用注意事项应符合表9.2.2的规定。

表9.2.2使用注意事项

9.2.3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增大楼面、屋面原设计存 荷载。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 2《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8《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 9《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 10《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GB50025 11《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 1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13《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 14《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 1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 1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1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18《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 19《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 20《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 2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 22《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

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 2《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8《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 9《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 10《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GB50025 11《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 1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13《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 14《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 1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 1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1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18《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 19《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 20《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 2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 22《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

23《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 24《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51249 25《碳素结构钢》GB/T700 26《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1228 27《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GB/T1229 28《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GB/T123C 29《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 GB/T 1231 3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 31《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3632 32《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T5117 33《热强钢焊条》GB/T5118 34《埋弧焊用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实心焊丝、药芯焊丝和焊丝: 焊剂组合分类要求》GB/T5293 35《六角头螺栓C级》GB/T5780 36《六角头螺栓》GB/T5782 37《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 38《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药芯焊丝》GB/T10045 39《建筑用轻钢龙骨》GB/T11981 40《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GB/T12470 41《熔化焊用钢丝》GB/T14957 42《十字槽盘头自钻自攻螺钉》GB/T15856.1 43《十字槽沉头自钻自攻螺钉》GB/T15856.2 44《十字槽半沉头自钻自攻螺钉》GB/T15856.3 45《六角法兰面自钻自攻螺钉》GB/T15856.4 46《六角凸缘自钻自攻螺钉》GB/T15856.5

47《热强钢药芯焊丝》GB/T17493 48《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 49《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 50《盐渍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T50942 51《青海省农牧民住房抗震技术规程》GB63/T184 52《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I99 53《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标准》JGI114 54《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18 55《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 56《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336 57《建筑结构用冷弯矩形钢管》JG/T178 58《住宅整体卫浴间》JG/T183 59《住宅整体厨房》JG/T184 60《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251 61《冷弯薄壁型钢多层住宅技术标准》JGJ/T421 62《耐碱玻璃纤维网格》JC/T841 63《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 64《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评定标准》CECS220 65《定向刨花板》LY/T1580

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5.1.1集成化住宅建筑是工业化和产业化的要求,而工业化的前 提是标准化和模数化。轻型钢结构住宅建筑具有产业化的优势和 持点,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开发应以工业化为手段,以产业化为 目标,进行产品和技术配套开发,形成房屋体系。 5.1.2装配式轻钢结构住宅建筑的构件或配件及其应用技术,具 有较高的工业化生产程度和较严谨的操作程序,难以现场复制。 否则,其功能或性能得不到保证。因此建筑、结构、设备和装修 设计应紧密配合,应综合考虑,实现一体化设计,避免现场随意 改动。 5.1.3装配式轻钢结构住宅是一种新的节能建筑体系,建筑设计 必须进行节能专项设计,执行我国建筑节能政策。青海地域辽阔 从南到北气候差异较大,建筑节能指标要求不同,建筑节能设计 应符合当地节能指标要求。 5.1.4装配式轻钢结构住宅应满足住宅的基本功能和性能,应符 合现行国家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5.2.1优先尺寸就是从模数数列中事先排选出的模数或扩大模数 尺寸。在选用部件中对通用性强的尺寸关系,指定其中几种尺寸 系列作为优先尺寸,其他部件应与已选定部件的优先尺寸关联配 合。 然凯 三注入 工

结构专业布置梁柱,使结构受力合理、用材经济,充分发挥钢结 构优势。 5.2.5室内露柱或露梁影响使用和美观,在平面布置时,建筑和 结构专业应充分配合,合理布置构件,或采用异形构件满足建筑 使用要求。

5.2.5室内露柱或露梁影响使用和美观,在平面布置时,建筑利 结构专业应充分配合,合理布置构件,或采用异形构件满足建筑 使用要求。 5.2.6住宅大开间布置,有利于住宅空间灵活分隔,具有可改性。

5.2.6住宅大开间布置,有利于住宅空间灵活分隔,具有可改性

5.2.6住宅大开间布置,有利于住宅空间灵活分隔,具有可

5.3.1、5.3.2外墙和屋面属于外围护体系,是钢结构住宅建筑设 计的重点之一,其设计应满足住宅建筑的功能和性能,并应与主 本结构同寿命。 5.3.3外围护墙体是建筑节能的关键,墙体要有一定的热阻值, 才能达到保温隔热的效果。钢结构特点之一是钢材的导热系数远 大于墙板的导热系数,其热阻相对很小,热量极易通过钢材传导 流失,形成“热桥”。因此,要在钢结构部位增加热阻,采取隔 热保温措施。 钢结构结合预制墙板装配的建筑体系,是近年来开发钢结构 住宅建筑的主要形式之一。为规范这种建筑体系设计,有必要对 涉及建筑主要功能性、适用性的设计方法作出强制性规定。 5.3.2~5.3.9分别给出了轻质墙板式墙体、轻钢龙骨式墙体和砌块 式墙体的建筑做法

6.1.3在结构体系中,当采用小型方钢管组成的格构式梁柱体系, 与轻钢龙骨墙体结合,适用2层及以下低层建筑。 6.1.4、6.1.5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结合轻型钢结构住宅建筑的 特点,给出了荷载效应组合的具体表达式和相关系数,旨在统 和规范这类结构计算的输入条件。 5.1.9轻型钢结构住宅的钢构件截面较小,变形主要是构件刚度 控制,节点域变形可忽略不计

6.3.2、6.3.3本标准规定,冷加工成型的钢构件按现行国家标准《钢 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规定进行设计计算,只是对壁厚不 大于6mm的材料强度设计值按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 构技术规范》GB50018的规定采用。

5.4.1~6.4.3建议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主要是体现和倡导钢结 沟装配化施工的特点,施工速度快,质量容易控制。无论是螺栓 车接还是焊接,都要求设计人员进行设计和计算确定连接强度, 不应让加工厂或施工单位做节点连接的“深化”设计

6.4.4H型钢梁、柱采用端板全螺栓式连接,可满足现场全装配 施工的需要,而且能避免现场焊接质量不能保证的弊端,这方面 的研究成果较多,我国现行行业标准《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 技术规程》CECS102中也有较详细的设计计算公式,推荐给工 程技术人员应用实践。柱带外伸梁段后,将梁的现场连接外移, 容易满足设计要求。柱横隔板贯通的节点形式是近几年来抗震研 究的成果之一,由于在工厂施焊,焊缝质量容易得到保证,在此 介绍种节点连接方法供设计参考。 6.4.5该条对柱脚的做法建议是出于施工便利考虑的,按照此做 法的柱脚为刚接柱脚。式中T可根据柱脚板下反力直线分布假定 按柱受力偏心距的大小确定

6.5.1轻钢住宅由于自重轻,基础相对节省,形式相对简单, 般做独立柱基或条形基础就能满足要求。

6.6.1外围护结构构件所承受的风荷载效应和地震作用效应同时 组合是参考我国现行行业标准《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的规定。 6.6.3~6.6.6分别给出了墙板式墙体、轻钢龙骨式墙体和轻质砌块 墙体的构造要求,以满足围护结构安全性要求

6.7.1、5.7.2钢结构的寿命取决于防腐涂装施工质量,涂层的防 护作用程度和防护时间长短取决于涂层质量,而涂层质量受到表

面处理(除锈质量)、涂层厚度(涂装道数)、涂料品种、施工质 量等因素的影响。钢材只有经过表面彻底清理去除铁锈、轧屑和 油类等污染物,底层涂料才能永久地附着于钢材上并对它起有效 的保护作用。因此本条要求采用喷砂或抛丸方法除锈,并严禁现 场带锈涂装或除锈不彻底涂装。 6.7.3不同金属材料之间存在电位差,直接接触时会发生电偶腐 蚀,电位低的金属会被腐蚀。如铁与铜直接接触时,由于铁的电 立低于铜,铁会发生电偶腐蚀

DLT998-2016标准下载8.2 钢结构的制作与安装

8.2.4经除锈后的钢材表面在检查合格后,应在4h内进行涂装, 主要是防止钢材再度生锈,影响漆膜质量。 8.2.5本条规定涂装时的温度以5℃~38℃为宜,只适合在室内无 阳光直射的情况。如果在阳光直接照射下,钢材表面温度可能比 气温高8℃~12℃,涂装时,当超过漆膜耐热性温度时,钢材表 面上的漆膜就容易产生气泡而局部鼓起,使附着力降低。低于0℃ 时,钢材表面涂装容易使漆膜冻结不易固化。湿度超过85%时, 钢材表面有露点凝结,漆膜附着力变差。涂装后4h内不得淋雨 是因为漆膜表面尚未固化,容易被雨水冲坏

目前,工程中使用的轻质楼板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厚型的, 如预制圆孔板、水泥加气发泡板。另一类是薄型板,如OSB板 钢丝网水泥板等。本节给出了这些楼板安装的基本要求,具体细 则还应结合各专业设计进行。

8.4.3双层外墙有利于防止钢结构热桥,容易实现节能指标要求, 在此给出了双层墙板的安装要求供参考。 8.4.4内隔墙条形板的安装,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较广,技术成熟, 有专门规范指导,该条归纳了常见做法,便于指导轻钢住宅墙体 工程。 8.4.5该条强调墙板中不应现场随便开凿,应严格遵守建筑、结 构和设备一体化设计规定,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外墙中通常不设 计管线,避免破坏墙体功能。 8.4.6墙板安装完毕后,应作门窗洞口专门处理,并配合门窗安装 对墙体进行一体化处理,再作建筑饰面施工,验收前应有成品保 护措施

8.6轻钢龙骨复合墙体施工

8.6.1要做好轻钢龙骨复合墙体的施工,首先要使用合格的制品 和配套材料。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是工程验收质量 呆证内容之一。对材料进场有验收要求,同时对基层的清理和放 线作出了具体规定,以保证安装工作的正确实施。轻钢龙骨复合 墙体的安装应是在主体钢结构验收合格后进行。 8.6.2轻钢龙骨复合墙体施工专业性较强,该条要求选择专业施 工公司或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安装。岩棉或玻璃棉不能填 充在龙骨之间,如果这样做,龙骨与面板就有可能形成一道道热 桥,不仅起不到保温隔热作用,而且在热冷交替变化下,会在墙 体表面形成一道道阴影

9.1.3本条提出了轻型钢结构住宅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T/CCMA 0082-2019 土方机械 排气烟度 fei公路自卸车车测量方法.pdf,主 要有:参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建筑 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检验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检验批 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涉及 结构安全的见证取样检测;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 工程的抽样检验以及承担见证试验单位资质的要求;观感质量的 现场检查等

9.2.1钢结构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宜取得当地消防等政府有关部 丁的认可,并满足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备案要求。在此 基础上,住宅具备接通水、电等条件后,可交付使用。 9.2.2住宅使用说明书是指导用户正确使用住宅的技术文件,本 条特别规定了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应包含的使用注意事项,对于保 证钢结构住宅的使用寿命是非常重要的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