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45-095-2019 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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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势必超过35mm,不利保温砂浆施工且易引发工程质量问题, 故本标准调整了凸窗板的传热系数要求,同时为便于操作和管理 将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的凸窗板传热系数限值进行了统一。 此外由于凸窗的使用增加了窗户传热面积,因此规定了凸窗的面 积按展开面积计算。三是凸窗下底板,在其下底面采取保温措施 施工难度较大,且该部位不受太阳辐射影响,其隔热性能能够满 足要求,故不对下底板提出要求。四是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综 合考虑各方意见,凸窗板保温太厚,比较难执行,因此设定凸窗 板超过500mm应做保温处理,旨在限制凸窗的过度做法。 本条在具体实施时,上顶板可以采用在出挑构件上方用保温 砂浆抹灰,在侧板可以采用保温砂浆进行内保温处理。如图 5.3.12。

图5.3.12凸窗的保温处理示意图

运行模式不一致,从而导致在进行建筑节能设计综合评价时,全 年能耗出现较大偏差。因此本标准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提出 “全年供暖能耗应为冬季供暖能耗的累计值,全年空气调节能耗应 为夏季空气调节能耗的累计值”,这就为节能设计提供了更加合理 的全年能耗计算方法。 605为了使得节能的对比计算更加方便,本标准给出了根据

DBJ51/T 081-2017标准下载采暖、空调和通风节能设

7.1.1我区夏热冬暖地区夏季酷热,夏热冬冷地区冬季比较湿冷。 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空调、采暖的需求逐 年上升。对于居住建筑选择设计集中空调(采暖)系统方式,还 是分户空调(采暖)方式,应根据各地能源、环保等因素,通过 仔细的技术经济分析来确定。

7.1.2本条文引自行业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

7.1.3本条文引自行业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

7.2空气调节和采暖系统

7.2.1要积极推行应用能效比高的电驱动热泵空调器,或有利于 节能的其它形式的冷热源。至于选用何种空调(供暖)方式,应 由建筑条件、能源情况、环保要求等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以及用 对设备及运行费用的承担能力等因素确定。用高品位的电能直 接转换为低品位的热能进行集中供暖,热效率低,运行费用高, 是不合理的。但对于电力充足、电价优惠的地区,或者可利用太 阳能、风能等装置发电,建筑可以用电集中供暖。 此外,广西大部分地区属于夏热冬暖地区,需要采暖的时间 很短,而且热负荷也很低,其采暖往往可能是直接用电进行采暖 比如电散热器采暖、电红外线辐射采暖、低温电热膜辐射采暖、 氏温加热电缆辐射采暖,甚至电锅炉热水采暖等。毕竟从能源利 用效率来说,这种采暖方式并不合理,因此,本条规定限制设计 直接电热进行集中采暖的方式,但并不限制居住建筑的住户自行 分散地选用直接电热采纳暖的方式。

7.2.2本条文引用自行业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

7.2.3该条文要求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

比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 50736的规定值低20%及以上。耗电输冷(热)比反映了空调力 系统中循环水泵的耗电与建筑冷热负荷的关系,对此值进行限制

是为了保证水泵的选择在合理的范围,降低水泵能耗。

7.2.5对于冬季寒冷、潮温的地区使用空气源热泵机组时

7.2.6在空调设计阶段,应重视两方面内容:(1)

应保证相邻的室外机吹出的气流射程互不于扰,避免空调器效率 下降;对于居住建筑开放式关并来说,天并内两个相对的主要立 面一般不小于6m,这对于一般的房间空调器的室外机吹出气流射 程不至于相互干扰;但在天井两个立面距离小于6m时,应考虑 室外机偏转一定的角度,使其吹出射流方向朝向天并开口方向: 对于封闭内天井来说,当天井底部无架空且顶部不开敞时,天井

内侧不宜布置空调室外机;(2)对室内机和室外机进行隐蔽装饰 设计有两个主要目的,一是提高建筑立面的艺术效果,二是对室 外机有一定的遮阳和防护作用。有的商住楼用百叶窗将室外机封 起来,这样会不利于夏季排放热量,大大降低能效比。装饰的构 造形式不应对空调器室内机和室外机的进气和排气通道形成明显 阻碍,从而避免室内气流组织不良和设备效率下降

7.3.1居住建筑应用空调设备保持室内舒适的热环境条件要耗费 能量。自然通风无能耗、无噪音,当室外空气品质好的情况下, 人体舒适感好(空气新鲜、风速风向随机变化、风力柔和),因 此,应重视采用自然通风。欧洲国家在建筑节能和改善室内空气 品质方面极为重视研究和应用自然通风,我国国家住宅与居住环 境工程中心编制的《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要点》中规定:“住宅的居 住空间应能自然通风,无通风死角”。当然,自然通风在应用上存 在不易控制、受气象条件制约、要求室外空气无污染等局限。对 于某些居住建筑,由于客观原因使在气象条件符合利用自然通风 的时间单而单纯靠自然通风又不能满足室内热环境要求时,应设 计机械通风(一般是机械排风),作为自然通风的辅助技术措施, 只有各种通风技术措施都不能满足室内热舒适环境要求时,才开 启空调设备或系统。 7.3.2近年来,建筑室内空气品质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 注,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及粘接剂会散发出各种污染物如挥

注,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及粘接剂会散发出各种污染物如挥 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对人体健康造成很大的威胁。VOC中

对室内空气污染影响最大的是甲醛。它们能够对人体的呼吸系统、 心血管系统及神经系统产生较大的影响,甚至有些还会致癌, VOC还是造成病态建筑综合症(SickBuildingSyndrome)的主要 原因。当然,最根本的解决是从源头上采用绿色建材,并加强自 然通风。机械通风装置可以有组织的进行通风,大大降低污染物 的浓度,使之符合卫生标准。 然而,考虑到我国自前居住建筑实际情况,还没有条件在标 准中规定居住建筑要普遍采用有组织的全面机械通风系统。本标 准要求在居住建筑的通风设计中要处理好室内气流组织,即应该 在厨房、无外窗卫生间安装局部机械排风装置,以防止厨房、卫 生间的污浊空气进入居室。如果当地夏李白天与晚上的气温相差 较天,应充分利用夜间通风,既达到换气通风、改善室内空气品 质的自的,又可以被动降温。从而减少空调运行时间,降低能源 消耗。

7.3.4通风机应选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空调用通风机安全要求

GB10080及现行行业标准《前向多翼离心通风机》JB/9068、 《屋顶通风机》JB/T9069、《空调用通风机叶轮平衡》JB/T9070 等的产品,并应优先选用高效节能低噪音风机。《中国节能技术 改策大纲》提出节能型通用风机的效率平均达到84%;选用风机 的噪音应满足居住建筑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7.3.5地下车库与地上建筑相比,处于封闭或半封闭的状态,自 然通风和采光很少,且内部有汽车出入,汽车排放的尾气如果不 能及时排出,就会对进入车库的人员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汽车排 放的主要污染物有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等,而其

然通风和采光很少,且内部有汽车出入,汽车排放的尾气如果 能及时排出,就会对进入车库的人员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汽车 放的主要污染物有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等,而

中以一氧化碳对人体的危害最大。有地下车库的建筑,车库设置 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CO的短时间接触容 许浓度上限为30mg/m²,超过此值报警,然后立刻启动排风系统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规定, CO浓度要求为10mg/m²(1小时均值),约合7.77ppm)。一个防 火分区至少设置一个CO监测点并与新风联动

.1.2节水与节能是密切相关的,为节约能耗、减少水泵输送的 能耗,应合理设计给水、热水、排水系统、计算用水量及水泵等 没备,通过节约用水达到节能的目的。 工程设计时,建筑给水排水的设计中有关“用水定额”计算仍 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 执行;设备选型、设计流量和管道计算等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有关规定执行;平均日生活用水定 额、全年用水量计算、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计算等按现行国家标准《民 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有关规定执行。 水资源利用方案应包含下列内容: (1)当地政府规定的节水要求、地区水资源状况、气象资料 地质条件及市政设施情况等,可利用的水资源,如市政给水、市 改再生水、雨水、建筑废水、污水、河湖水、海水等,并对项目 的给排水方案进行简明要的描述。 (2)当项目包含多种建筑类型,如住宅、办公建筑、商场 餐饮、会展、旅馆等时,可统筹考虑项目内水资源的各种情况, 确定综合利用方案。 (3)确定用水定额、编制用水量计算(水量计算表)及水量 平衡表。

(4)给排水系统设计方案介绍 (5)采用的节水器具、设备和系统的相关说明 (6)非传统水源利用方案。对雨水、再生水及海水等水资源 利用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进行分析和研究,进行水量平衡计算,确 定雨水、再生水及海水等水资源的利用方法、规模、处理工艺流 程等。 (7)景观水体补水不能采用市政供水和自备地下水并供水, 可以采用地表水和利用非传统水源,取用建筑场地外的地表水作 为水源时,应事先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许可;采用雨水和建 筑中水作为水源时,水景规模应根据设计可收集利用的雨水或中 水量来确定,需要进行全年逐月水量平衡分析计算,以确定适宜 的水景规模,并进行适应不同季节的水景设计。 给水水压应稳定、可靠,各给水系统应保证以足够的水量和 水压向所有用户不间断地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用水。供水充分利 用市政压力,加压系统选用节能高效的设备如变额供水设备、高 效水泵、叠压供水(利用市政余压)系统等;给水系统分区合理 每区供水压力不大于0.45MPa;合理采取减压限流的节水措施, 生活给水系统入户管表前供水压力不大于0.2MPa。 根据用水要求的不同,给水水质应达到国家、地方或行业标 准规定的要求。使用非传统水源时,采取用水安全保证措施,且 不得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非传统水源一般用于 生活杂用水,包括绿化灌溉、道路冲洗、水景补水、冲厕、冷却 塔补水等,不同使用用途的用水应达到相应的水质标准,如用于 冲厕、绿化灌溉、洗车、道路浇洒应符合现行标准《城市污水再

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的要求,用于景观用 水应符合现行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I 8921的要求。 管材、管道附件及设备等供水设施的选取和运行不应对供水 告成二次污染。有直饮水时,直饮水应采用独立的循环管网供水, 并设置安全报警装置。使用非传统水源时,应保证非传统水源的 更用安全,设置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雨水、再生水等 非传统水源在储存、输配等过程中要有足够的消毒杀菌能力,且 水质不会被污染,以保障水质安全;供水系统应设有备用水源、 溢流装置及相关切换设施等,以保障水质安全。雨水、再生水在 处理、储存、输配等环节中要采取安全防护和监(检)测控制措 施,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 及《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保证雨 水、再生水在处理、储存、输配和使用过程中的卫生安全,不对 人体健康和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对采用海水的,由于海水盐分含 量较高,还要考虑管材和设备的防腐问题,以及后排放问题。设 有景观水体的,在水景规划及设计时要考虑到水质的保障问题 将水景设计和水质安全保障措施结合起来考虑。 设置完善的污水收集和污水排放等设施,有市政排水管网服 务地区的建筑,其生活污水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城市污水系 统集中处理;远离或不能接入市政排水系统的污水,应自行设置 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单独处理(分散处理)后排放至附近受纳 水体,其水质应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并满足地方主管部门对 排放的水质水量的要求。技术经济分析合理时,可考虑污废水的

回收再利用,自行设置完善的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 应达到100%,达标排放率必须达到100%。 实行雨污分流地区的项目,室外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 避免雨污混流。雨污水收集、处理及排放系统不应对周围人和环 境产生负面影响。 为避免室内重要物资和设备受潮引起的损失,应采取有效措 施避免管道、阀门和设备的漏水、渗水或结露。 选择热水供应系统时,热水用水量较小且用水点分散时,宜 采用局部热水供应系统;热水用水量较大、用水点比较集中时, 应采用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并应设置完善的热水循环系统。设置 集中生活热水系统时,应确保冷热水系统压力平衡,或设置混水 器、恒温阀、压差控制装置等。 应根据当地气候、地形、地貌等特点合理规划雨水排放或利 用,保证排水渠道畅通,减少雨水受污染的几率以及尽可能的合 理利用雨水资源。

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的规定进行计算、查表确定的。水泵节 能评价值指在标准规定测试条件下,满足节能认证要求应达到的 水泵规定点的最低效率。 水泵节能评价值计算与水泵的流量、扬程、比转速有关,故 当采用其他类型的水泵时,按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 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的有关规定,计算水泵规定点效率 直、水泵能效限定值和节能评价值。 工程项目中所应用的给水泵节能评价值应由给水泵供应商提 供,并不应小于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 价值》GB19762的限定值。 8.2.2本着“节流为先”的原则,用水器具优先选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1年第5.号公告和2003年第12号公告 《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中公布的设备、 器材和器具。根据用水场合的不同,合理选用节水水龙头、节水 更器、节水淋浴装置等。所有用水器具应满足现行标准《节水型 卫生活具》GB/T31436、《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GJ/T164及《节 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B/T18870的要求。除特殊功能需求外, 均应采用节水型用水器具。 如可选用以下节水器具: (1)节水龙头:加气节水龙头、陶瓷阀芯水龙头、停水自动 关闭水龙头等: (2)坐便器:压力流防臭、压力流冲击式6L直排便器、3/61 两挡节水型虹吸式排水坐便器、6L以下直排式节水型坐便器或感 应式节水型坐便器,缺水地区可选用带洗手水龙头的水箱坐便器:

8.2.2本着“节流为先”的原则,用水器具优先选用中华人民共禾

配件出口在单位时间内流出的规定出水量。流出水头是保证给力 配件流出额定流量在阀前所需的水压。给水配件阀前压力大于氵

出水头,给水配件在单位时间内的出水量超过额定流量的现象, 称为超压出流现象,该流量与额定流量的差值,为超压出流量。 给水配件超压出流,不但会破坏给水系统中水量的正常分配,对 用水工况产生不良的影响,同时因超压出流量未产生使用效益, 为无效用水量,即浪费的水量。因它在使用过程中流失,不易被 人们察觉和认识,属于“隐形”水量浪费,应引起足够的重视。给 水系统设计时应采取措施控制超压出流现象,应合理进行压力分 区,并适当地采取减压措施,避免超压出流造成的浪费。 当选用了恒定出流的用水器具时,该部分管线的工作压力满 足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即可。当建筑因功能需要,选用特殊水压 要求的用水器具时,如大流量淋浴喷头,可根据产品要求采用适 当的工作压力,但应选用用水效率高的产品,并在说明中做相应 描述。在上述情况下,如其他常规用水器具均能满足要求,可以 评判其达标。 卫生器具用水点供水压力可根据以下四种方式判断: (1)采用地下室水箱与变频调速泵直接供水 供水压力值水泵扬程一用水点与水箱最低水位的标高差 用水点到水泵出水口管道的沿程和局部水头损失。 (2)米用叠压供水设备 供水压力值=水泵扬程一用水点与外网供水干管中心的标高 差一用水点到外网供水于管连接点管道的沿程和局部水头损失十 外网供水于管充许的最低工作压力。 (3)高位水箱供水 供水压力值=高位水箱最低水位标高与用水点标高差一水箱

(4)减压阀或支管减压阀后的供水 供水压力值=减压阀阀后压力值一减压阀中心安装标高与用 水点的标高差一用水点到减压阀出水口管道的沿程和局部水头 损失。 8.2.5对不同使用用途和不同计费(或管理)单位分区域、分用 途设水表统计用水量,并据此执行计量收费,以实现“用者付费”, 达到行为节水的目的。 按照付费(或管理)单元情况对不同用户的用水分别设置用 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量,各管理单元通常是分别付费,或即使 是不分别付费,也可以根据用水计量情况,对不同部门进行节水 绩效考核,促进行为节水。 对有可能实施用者付费的场所,宜设置用者付费的设施,实 现行为节水。 8.2.6绿色建筑鼓励选用更高节水性能的节水器具。目前我国已 付部分用水器具的用水效率制制定了相关标准,如:《水嘴用水

8.2.5对不同使用用途和不同计费(或管理)单位分区域、分

8.2.6绿色建筑鼓励选用更高节水性能的节水器具。目前我国已 对部分用水器具的用水效率制制定了相关标准,如:《水嘴用水 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1、《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 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2、《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 等级》GB28377、《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8378、《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 今后还将陆续出台其他用水器具的标准。 在设计文件中要注明对卫生器具的节水要求和相应的参数或 标准。当存在不同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时,按满足最低等级 的要求选用。

注:每个水效等级中双冲坐便器的半冲平均用水量不大于其全冲用水量最大 限定值的70%。

注:每个水效等级中双冲坐便器的半冲平均用水量不大于其全冲用水量最大 限定值的70%。

对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的项目,在施工图设计中应对节水器 具的选用做出要求;对非一体化设计的项目,应提供确保业主采 用节水器具的措施、方案或约定。

8.3.1热水制备占热水系统的能耗85%以上,是居民生活主要耗 能环节,因此热源的选择十分重要。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优先采 用余热、地热、太阳能与热泵等方式,所选用的热水制备设备均 应满足相应的节能环保要求。广西大部分地区为夏热冬暖地区, 其所处的太阳能资源分区为第Ⅲ类资源一般区,当采用集中热水 供应系统时可优先采用太阳能作为热源,并可选择空气能热泵作 为辅助热源。由于采用直接电加热会耗费大量电能,所以当采用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时不应采用直接电加热的方式制备热水。 8.3.2为缩短冷、热水混合后达到使用温度的时间,集中生活热 水系统应保证用水点处冷、热水压力平衡的措施,最不利用水点 处冷、热水压力差不宜大于0.02MPa,达到节水、节能和用水舒 适的目的。 为避免使用热水时需要放空大量冷水而造成水和能源的浪 费,集中生活热水系统应设机械循环加热系统,保证干管、立管 的热水循环。住宅建筑应每户均设水表,而水表宜设户外,这样 从立管接出入户支管一般均较长,而住宅热水采用支管循环或电 伴热等措施,难度较大也不经济、不节能,因此将允许放冷水的 时间为15s,即允许入户支管长度为10m~12m。 8.3.3对于热水供应系统,采取可靠的保温措施是减少热损失的 重要技术措施。

8.3.4设有多个卫生间的住宅、别墅采用一个热水器(机组)供 给热水时,因热水支管不设循环管道,则每使用一次水要放走很

给热水时,因热水支管不设循环管道,则每使用一次水要放走行

多冷水,因此,本条对局部热水供应系统循环效果提出要求;局 部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宜首先考虑无污染的太阳能热源,在当地 日照条件较差或其他条件限制采用太阳能热水器时,可视当地能 源供应情况,在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采用电能、空气能、燃气 或蒸汽为热源。

8.4室外给水排水系统

8.4.1绿色雨水基础设施有别于传统的灰色雨水设施(雨水口、 雨水管道等),能够以自然的方式控制城市雨水径流、减少城市 供涝灾害、控制径流污染、保护水环境。屋面雨水和道路雨水是 建筑场地产生径流的重要源头,易被污染并形成污染源,故宜合 理引导其进入低影响开发设施进行调蓄、下渗和利用,并在雨水 进入生态设施前后采取相应截污措施,保证雨水在滞蓄和排放过 程中有良好的衔接关系,保障自然水体和景观水体的水质、水量 安全。低影响开发设施是指下凹式绿地、植草沟、树池等,即在 地势较低的区域种植植物,通过植物截流、土壤过滤滞留处理小 流量径流雨水,达到径流污染控制目的。需要注意的是,如仅将 经物化净化处理后的雨水,再回用于绿化浇灌,不能认定为满足 要求。 雨水下渗也是消减径流和径流污染的重要途径之一。通常停 车场、道路和室外活动场地等多为硬质铺装,采用石材、砖、混 凝土、砾石等为铺地材料,透水性能较差,雨水无法入渗,形成 大量地面径流,增加城市排水系统的压力。透水铺装是指既能满 足道路使用及硬质铺装的强度和耐久性要求,又能使雨水通过本

身与铺装下基层相通的渗水路径直接渗入下部土壤的地面铺装。 采用如透水沥青、透水混凝土、透水地砖等透水铺装系统,可以 改善地面透水性能。当透水铺装下为地下室顶板时,若地下室顶 板设有疏水板及导水管等可将渗透雨水导入与地下室顶板接壤的 实土,或地下室顶板上覆土深度能满足当地绿化要求时,仍可认 定其为透水铺装地面。设计时以场地中硬质铺装地面中有效透水 铺装所占的面积比例为核定对象

8.4.2绿化灌溉采用喷灌、微灌、渗灌、低压管灌等节水灌溉方

式,同时还可采用湿度传感器或根据气候变化的调节控制器。可 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园林绿地灌溉工程技术规范》CECS218中的 相关条款进行设计施工。 喷灌是充分利用市政给水、中水的压力通过管道输送将水通 过架空喷头进行喷酒灌溉,或采用雨水以水泵加压供应灌溉用水。 当采用再生水灌溉时,因水中微生物在空气易传播,应避免采用 喷灌方式。微灌包括滴灌、.微喷灌、涌流灌和地下渗灌,它是通 过低压管道和滴头或其它灌溉器,以持续、均匀和受控的方式向 植物根系输送所计量精确的水量,从而避免了水的浪费。微灌的 灌水器孔径很小,易堵塞。微灌的用水一般都应进行净化处理, 先经过沉淀除去大颗粒泥沙,再进行过滤,除去细小颗粒的杂质 等,特殊情况还需进行化学处理。 喷灌比地面灌溉可节水约30%~50%。安装雨天关闭系统, 可节水15~20%。微灌除具有喷灌的主要优点外,比喷灌更节水 (约15%)、节能(50%~70%)。当90%以上的绿化面积采用 了高效节水灌溉方式或节水控制措施时,即可认为满足本条要求

8.4.3无市政再生水利用条件,且建筑可回用水量小于100m3/d时, 本条不做要求。 为增强条文的可操作性,本条不涉及非传统水源利用率的计 算,通过具体措施来等效判断非传统水源的利用。由于有些建筑 并没有冷却用水和室外景观水体补水的需求,为了避免这些差异 对评价公平性的影响,本条在规定非传统水源利用的要求时,扣 除了冷却用水量和室外景观水体补水量。即本条所指的生活杂用 水指用于绿化灌溉、道路冲洗、洗车、冲厕等的非饮用水,不含 冷却水补水和水景补水。

9.1.1本条要求合理确定电气节能设计方案,在满足经济合理、 安全可靠的基础上,优先选择符合功能要求的节能技术和设备。 9.1.2本条规定了居住建筑电气设计时对选用电气产品的要求, 应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高效节能、安全可靠、技术先进 的电气产品。

9.1.3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对住宝建

筑智能化系统的设计做出了明确规定,应根据工程规模、建筑标 准、配套设施、住户需求、维护管理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的有 关规定。

9.2供配电系统与计量

9.2.1配电变压器应按小容量、多布点的原则进行配置,将配电 所、变电所及变压器靠近负荷中心的位置,可降低电能损耗、提 高电压质量、节省线材,这是供配电系统设计时的一条重要原则。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一电气》(2009年版)第3.1.3 条第2款规定:“低压线路的供电半径应根据具体供电条件,干线 般不超过250m,当供电容量超过500kW(计算容量),供电距 离超过250m时,宜考虑增设变电所”。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

9.2.5本条文适用于设置集中空调或供暖的居住建筑。国家标

f)供暖循环泵总用电量; g)送、排风机的总用电量; h)其他必要的空调系统设备的总用电量(如蓄冷空调系统中 的溶液循环泵等)。 4.2.2热驱动冷水机组能耗计量 使用燃气、燃油等燃料驱动的吸收式冷水机组,应对冷水机 组的耗气(油)量进行计量。 使用热水、蒸汽等驱动的吸收式冷水机组,应对冷水机组的 耗热量进行计量。 4.2.3供冷量、.供热量计量 应对冷热站的总供冷量、供热量分别进行计量。 采用外部冷热源的单体建筑,应对建筑消耗的冷热量分别进 行计量。 4.2.4空调系统补水量计量 应对空调系统补水量进行计量。 空调系统计量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设集中空调系统的居住建筑:集中空调系统冷热源主机、 水泵、冷却塔风机、末端设备(包括全空气空调机组、新风机组 或新风机、空调区域排风机)的供电干线应在低压配电系统出线 处或主配电箱进线处分设计量表(风机盘管暂不考虑计量)。 2)设多联机空调系统的居住建筑,空调系统应采用单独计量 设计。

9.3.1配电变压器选用低损耗、低噪声的节能产品,其空载损耗 值和负载损耗值均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 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的节能评价值,可以降低变电损耗 利于建筑节能

9.3.2采用D,yn11接线组别的配电变压器,有利于抑制高

电流及充分利用变压器设备能力。进行电力负荷计算,合理选 变压器的台数和容量,保证变压器运行在经济运行参数范围内: 可以提高变压器技术经济效益。变压器经济负载系数的计算与纟 济运行区的划分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 GB/T13462的相关条文。

9.3.3选择电梯时,应合理确定电梯型号、合数、配直方案、 行速度、信号控制和管理方案,提高运行效率;当两台及以上目 梯集中布置时,应具有按规定程序集中调度和群控功能

9.3.4应合理选用高效节

及节能评价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 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的规定。选择合适的起动方式和节 能控制方式,可改善启动特性,提高功率因数和运行效率,达到 节电效果。

9.4.1本条文引自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9.4.1本条文引自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共 用部位照明应采用高效节能的照明装置(光源、灯具及附件)和 节能控制措施。此处指出的高效节能的照明装置(光源、灯具及

附件),应为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和国家现行有关能效标准的高效节能的光源、灯具及电子镇流器 或节能电感镇流器。此外,设计中还应具体分析,因地制宜,采 用合理的节能控制措施,如定时开关、声光控制、红外感应、照 度自动调节等节能措施,有利于节电。

9.4.2本条文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4.2本条文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定。

9.4.3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对住宝建筑

9.4.3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对住宅建 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进行了规定,提出了现行值和目标值的要求 公共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宜达到标准规定的目标值。

9.4.4为推进居住建筑照明节能,在技术经济条件允许下,宜采 用各种导光装置,如导光管、光导纤维等,将天然光引入室内进 行照明。或采用各种反光装置,如利用安装在窗上的反光板和棱 镜等使光折向房间的深处,提高照度,节约电能。 9.4.5公共车库照明可按使用需求分区域、分时段自动调节,或 采用自动(含智能控制)照明系统可有效的节约照明系统能耗, 大幅度降低照明系统的运行维护成本

9.4.4为推进居住建筑照明节能,在技术经济条件允许下

9.4.4为推进居任建筑照明节能,在技术经济条件充许下,宜 用各种导光装置,如导光管、光导纤维等,将天然光引入室内 行照明。或采用各种反光装置,如利用安装在窗上的反光板和 镜等使光折向房间的深处,提高照度,节约电能。

9.4.6应合理选择夜景照明的照明方式,选用的光源应符合相应

光源能效标准房屋拆除施工方案,并应达到节能评价值的要求,合理选用节能技术 和设备。

10.1.1本条参考了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可 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 等非化石能源。目前,可在建筑中规模化使用的可再生能源主要 包括浅层地热能、太阳能和空气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 国家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采用太阳能、 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 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 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空气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具备 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地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扶持单位、个 人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照明系统、供热系统、供暖制冷系 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在进行建筑设计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 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对当地环境资源条件的分 析与技术经济比较的基础上,结合同家与地方的引导与优惠政策, 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措施。 10.1.2在确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计方案之前,应针对建筑所 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可再生能源的资源情况、利用可再生 能源后对环境的影响、技术经济性等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对可

行性研究分析报告进行评审并获得通过后方可进行设计。 10.1.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具备可 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选择适宜的可再生能源用于 建筑采暖、制冷、照明或者热水供应等。建设的可再生能源利用 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目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设计(例如太阳能热水系统 设计),与建筑主体设计脱节严重,因此要求在进行民用建筑设 计时,其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也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从建筑 及规划开始即所涵盖有关内容,并贯穿各专业设计全过程。供热 供冷、生活热水、照明等系统中应用可再生能源时,应与相应各 专业节能设计协调一致,避免出现因节能技术的应用而浪费其他 资源的现象。

推厂,故本条对可再生能源应用量提出了要求。可再生能源提供 的生活热水比例可以采用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生活热水量的住户比 例或水量比例作为评价指标(但仍需校核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供热 水能力是否与相应住户数量相匹配,尤其是集中式系统和集中 分散式系统)。对于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空调用冷/热量,以及电量 的比例,可以采用设计负荷或年计算负荷比例作为评价指标

10.2.1本条参考了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有关规定。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是太阳能应用的发 展方向,应合理选择太阳能建筑应用一体化系统类型、色泽、矩 车形式等,在保证光热、光伏效率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做到与建 筑物的外围护结构从建筑功能、外观形式、建筑风格、立面色调 等多方面协调,使之成为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除此之外,还应 等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保证系统应用的安全性、可靠性 和节能效益。前,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主要有:《民用建筑太阳 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 现范》GB50495、《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B50787、 《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203。 10.2.2本条参考了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 示准》GB/T50801的有关规定,太阳能保证率是衡量太阳能所能 提供能量比例的一个关键参数,也是影响系统经济性能的重要指 标。实际选用的太阳能保证率与系统使用期内的太阳辐照、气候 条件、产品与系统的热性能、供热采暖负荷、末未端设备特点、系 统成本和开发商的预期投资规模等因素有关。太阳能保证率影响 常规能源替代量,进而影响造价、节能、环保和社会效益。 10.2.3集热效率是衡量集热系统将太阳能转化为热能的重要指 标,效率过低无法充分发挥集热器的性能,浪费宝贵的安装空间, 因此,本条对集热系统的集热效率提出了要求。本条的指标参照了 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50801

中有大天内谷。 10.2.4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辅助热源应根据建筑使用特点、用热 量、能源供应、维护管理及卫生防菌等因素选择,并宜利用废热 余热等低品位能源和生物质、地热、空气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 10.2.5太阳能集热器或光伏组件的位置设置不当,采光面上的太 阳能辐照量受影响时,系统实际运行效果和经济性也将受到影响, 故而对太阳能集热器和光伏组件的日照时间作出规定。 太阳能建筑应用一体化系统安装在建筑屋面、建筑立面、阳 台等位置时,不得影响该部位的建筑功能。当太阳能集热器和光 伏组件作为建筑围护结构时亳州某高科技开发区道路绿化工程施工方案,其气密性、遮阳系数等性能应满足 相关标准规定。同时,系统组件的安装不应影响本建筑通风、采 光要求,且不对其他建筑的日照条件造成影响,不对其他建筑造 成光污染。 此外,太阳能建筑应用一体化系统设计时,除做好太阳能组 件与建筑有效结合外,还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保证系统应用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节能效益

10.3.2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对人为造 成的环境水温变化作出相应的规定:周平均最大温升不大于1℃, 周平均最大温降不大于2℃。因此,地表水体在夏季和冬季分别 存在最大受热能力和最大取热能力,也就是说地源热泵系统不能 无限制的从地表水体中取热和向水传热。否则,地表水水体温度 变化较大时会影响地表水水体及其水生态环境的变化,造成水体

亏染。 10.3.3地下水若无可靠的回灌,将会引发地面沉降、裂缝、地面 塌陷等地质问题。此外,地下水源热泵系统的地下水回灌过程中 的回扬、水回路中产生的负压和沉砂池等,都会使外界的空气与 地下水接触,导致地下水氧化,继而引起地质化学变化、地质生 物变化等一系列地质问题。因此,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应确保可靠 的回灌措施,且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10.3.4全年冷、热不平衡,将导致地埋管区域岩土体温度持续升 高或降低,继而影响地埋管换热器的换热性能,降低运行效率, 近年来,广西地区出现了较多的总释热量与总吸热量极其不平衡 造成系统运行效率急剧下降的项目,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因此, 本条提出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应考虑全年总释热量与其总吸热量 相平衡,不平衡时,应采取辅助冷却或加热措施的规定。 10.3.6广西适合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作为供生活热水的热 源,为确保空气源热泵机组运行能效,本条规定了空气源热泵机 组的能效值,即按现行国家标准《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 及能效等级》GB29541规定的二级能效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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