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技术规程》CECS147:20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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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应会同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6.1.2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会审后实施。重要的 工程应通过专家论证。 6.1.3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包括:工 程概况、施工组织管理、施工准备、施工部署、施工方案、施工进度 计划、质量保证体系、施工监测安排、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环境保 护等。

,1.3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包折 星概况、施工组织管理、施工准备、施工部署、施工方案、施工, 划、质量保证体系、施工监测安排、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环 等。

6.1.9基坑开挖应及时降水,应实施有效的降水、排水指

水等地面水浸人基坑周边土层

QX/T 405-2017 雷电灾害风险区划技术指南水等地面水浸入基坑周边土层

6.1.14基坑验槽后,应及时浇筑垫层混凝土封闭基坑。基坑中 工程桩桩头的处理,宜在铺设垫层后进行

6.1.14基坑验槽后,应及时浇筑垫层混凝土封闭基坑。基坑中

6.2.1加筋水泥土锚支护工程的施工场地宜先平整,清除地下 障碍物。当场地低洼时,宜回填粘性土,不宜回填杂填土。当地表 过软时,应采取防止施工机械失稳的措施。在边坡附近施工时,应 考虑施工对边坡的影响,并采取确保边坡稳定的措施

障碍物。当场地低洼时,宜回填粘性土,不宜回填杂填土。当地表 过软时,应采取防止施工机械失稳的措施。在边坡附近施工时,应 考虑施工对边坡的影响,并采取确保边坡稳定的措施 6.2.2对设计要求咬合成壁状的加筋水泥土桩墙应连续施工,相 邻桩施工的间隔时间不应超过12~16h。 6.2.3加筋水泥土桩锚体预搅下沉时不宜采用冲水法。当遇较 硬土层而下沉过慢时,可适量冲水。凡经输送管冲水下沉的桩体, 喷浆提升前应将喷浆管内的水排尽,且应考虑冲水下沉对桩体承 载力的不利影响

6.2.4加筋水泥土桩锚体的注浆材料宜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浆,

4加筋水泥土桩锚体的注浆材料宜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浆 根据需要在浆液中添入外加剂。水泥浆应搅拌均匀,并在社 注浆完毕,

6.2.5加筋水泥土桩锚体的施工应采用钻进、注浆、搅拌、指

次完成的方法。搅拌的叶片直径不宜小于0.20~0.50m,每搅拌 完一次应检查叶片磨损情况,及时更换损坏的叶片。直径0.20~ 0.50m的搅拌桩锚体,送浆泵的压力应为1.5MPa,并采用调速电 机。水泥强度等级应采用32.5R,水灰比宜采用1:1或0.7:1。 搅拌钻进速度宜采用0.45m/min。宜采用进退2喷2搅”工艺。

6.2.6水泥士桩锚体的水泥掺入比,应根据基坑侧壁内外侧的水

头压力大小、土体性质和基坑开挖深度确定,宜为被加固土体重量 的12%~18%。可根据下列情况分别选用水泥掺量(按被加固土 本质量计): (1)当水泥土桩锚体用于止水时,对粉砂、中砂、粗砂、松散砾 砂和填土层,水泥掺量宜为12%~15%;对可塑~流塑淤泥粘性 土和粉土层,水泥掺量宜为12%~13%。 (2)水泥土桩锚体用于挡土时,对粉砂、中砂、粗砂或松散砾砂 和填土层,水泥掺量宜为12%~14%,对粉土、粉质粘土层,水泥 掺量宜为13%~14%,对流塑、可塑淤泥、淤泥质土层,水泥掺量 宜为15%~18%。

6.2.7水泥土28天龄期的单轴无侧限抗压强度值应由试验确

6.2.7水泥土28天龄期的单轴无侧限抗压强度值应由试验确 定。当无试验数据时,对水泥掺量为15%的水泥土,可参照下列 经验数据取值:砂土为1.1~2.0MPa,粉土为0.6~1.1MPa,粘 性土为0.5~1.0MPa,淤泥质土为0.4~~0.7MPa,淤泥为0.3~ O.5MPa.

作业。对砂土、粉土、粘性土,在水泥土桩锚体施工完成3d 可进行抽水作业。对淤泥或淤泥质土,在水泥土桩锚体施 4d后,方可进行抽水作业。需提前抽水作业或在有动水压 下施工的工程,注浆时应掺入速凝剂或早强剂。

现行有关标推的要求及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1)桩锚体的位置、直径、长度、垂直度和倾斜角度; (2)桩锚体的注浆压力、水泥用量、水灰比和注浆量等; (3)加筋体的位置、材料、长度和数量等; (4)加筋体连接接头的外观质量; (5)桩锚体间的连接构造(包括焊缝长度、高度和外观质量 等); (6)桩锚体预应力张拉锁定力

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及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6.3.1在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施工前,应做出工程开挖的分 段监测方案。方案中应包括:监测目的,监测项目,监控报警值,监 测方法和精度要求,监测点布置、监测周期,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 馈系统等

.2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的监测,可包括下列内容和

(1)现场监测对象包括:自然环境,基坑底部及周围土体,支护 结构,地下水位,周围建(构)筑物、地铁、水管、排污管、电缆、煤气 管等重要地下设施,周围的城市道路路面。 (2)现场监测方法:应以仪器观测为主,并与目测调查相结合: 1)检查支护结构的开裂和变形情况,重点检查支护桩侧面、支 护墙面、主要支撑、连接点等关键部位的情况,以及支护结构的漏 水情况。 2)支护结构顶部的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观测点应沿基坑周边 布置,每边的中部和端部均应布置观测点,其间距不宜大于20m。 3)对距基坑边不超过3倍基坑开挖深度的建(构)筑物,应观 测其变位。 4)基坑周围地表沉降、地下水位、墙背土体深层位移、墙背士

体的土压力和孔隙水压力的观测点等,应视工程具体情况确定数 量。 5)沉降观测基准点应设在基坑工程的影响范围以外,距基坑 周边不应小于5倍基坑开挖深度,也不应小于30~50m,且数量不 应少于两点。 6)其他有关监测的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 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的有关规定。

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的有关规定。 6.3.3在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的有效使用期内,施工单位必 须有专人负责监测工作。应做好监测与工程施工的配合,保护监 控设施。

须有专人负责监测工作。应做好监测与工程施工的配合,保护监 控设施。

报警值时,施工单位应及时通报设计、监理和业主等有关单位,同 时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

监测报告。在工程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其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简述; (2)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 (3)采用的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 (4)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的过程曲线; (5)监测结果评价。

7.1.1一个工程项月中的全部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应属于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规定 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中“有支护土方”子分部工程的一个分项 工程。 7.1.2由同一班组施作的、采用同一工艺、同一配合比的面积 不大于1000m²的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可划分为一个检验 批。 7.1.3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的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 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 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7.1.4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的验收应按施工中验收及竣工 验收两个阶段进行。施工中验收在支护工程施工阶段进行;竣工 验收在基坑土方工程或地下主体工程施工完成后进行。 7.1.5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的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的质量验 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附录D、附录E规定的格式记录。 7.1.6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的施工中验收应形成下列文件: (1)水泥、钢筋、型钢、钢管、钢绞线等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书, 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2)水泥土试块的检测报告,钢筋、型钢、钢管连接接头的外观 检查记录; (3)锚具、夹具、千斤顶等机具的出厂合格证书和标定证书;

收两个阶段进行。施工中验收在支护工程施工阶段进行;均 收在基坑土方工程或地下主体工程施工完成后进行。

7.1.5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的检验批及分项工程

7.1.5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的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的顶重验 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附录D、附录E规定的格式记录。

(1)水泥、钢筋、型钢、钢管、钢绞线等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书、 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2)水泥土试块的检测报告,钢筋、型钢、钢管连接接头的外观 检查记录; (3)锚具、夹具、千斤顶等机具的出厂合格证书和标定证书; (4)水泥士、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的隐蔽作业记录和检验

接构适、预应力张拉锁定力等); (5)工程的阶段性监测报告; (6)工程重大问题处理记录。 7.1.7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的竣工验收,除本规程第7.1.6 条的规定外,尚应提交下列文件: (1)支护工程设计图纸和说明书,工程图纸会审记录,工程设 计变更文件及其签证书; (2)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及其变更文件和签证 书; (3)桩锚体承载力现场测试报告; (4)工程竣工图和竣工报告: (5)工程监测报告

7.2.1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检验的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

注,h一基坑开挖深度。

7.2.2加筋水泥王桩锚支护工程检验的一般项目应付合下列规 定: (1)水泥、钢材等原材料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每批产品的出厂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 场验收记录。 (2)钢筋、型钢、钢管连接接头的外观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每一检验批中随机抽取20%接头,按现行有关标 准的规定进行外观检查。 (3)桩锚体的几何尺寸和平面位置偏差应符合表7.2.2的规 定。

表 7.2.2 加筋水泥士桩锚体几何尺寸偏差限值

检验方法:抽查施工时的量测记录。 (4)桩锚体的预应力锁定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抽查施工时的张拉记录。

7.3.1 当符合下列条件时,一个检验批应判定为合格: (1)主控项目全部满足验收标准; (2)一般项目不少于80%满足验收标准。 7.3.2当分项工程中各检验批的质量均合格时,该分项工程应判 业城

7.3.3当检验批质量判定为不合格

(1)当主控项目不符合验收标准时,必须逐项处理直至满足要 求,否则不得进人下道工序; (2)当一般项目不符合验收标准时,应采取技术措施使其满足 验收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执行时, 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CECS 147 : 20(

级开始,向二、三级推移,以最先满足为准。 3.0.3附录A列出了常用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结构的适用范 围。参考本附录时,尚应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采用。 3.0.6、3.0.7两条所列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结构的设计、施工内 容,系根据有关规范、规程和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的实践经验 提出。工程设计和施工时,还应遵照本规程有关章节的具体规定。 本规程涉及的基坑支护、土体加固技术是一项技术复杂的系 统工程。使用本项技术的有关设计、施工人员,不但应具备岩土工 程的理论知识,还应具备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并熟悉专利的特殊 施工工艺,才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因此对采用本规程的设计、 施工、监理人员,宜先进行学习和培训。

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技术必须考虑地质条件的适应性,这一 点非常重要。如注浆水泥土锚体在砂层土中可以充分发挥作用, 且注浆效果及抗拔力均能满足设计要求,而在厚层状淤泥及淤泥 质粘性土中就不理想,无法满足设计要求。旋喷桩锚体对软弱的 土层,特别是淤泥质土非常适应,注浆量、直径及抗拉力均能满足 设计要求。因此,只有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选用合理的水泥土桩 锚体,才能满足支护的施工要求及确保安全。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及收集周围已自建工程勘察资料和设计资料,并对现场作深人的 调查,考察分析各类土质的物理力学性质,合理有效的选择不同类 型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桩锚体施工过程中,基坑开挖和桩锚体成孔也为具体了解 现场地质情况提供了有利条件。当发现实际土质与原来的工程地 质勘察报告不相符合时,应对原设计方案及施工工艺及时进行修 改。根据土质选用水泥土桩锚体的种类,这是加筋水泥土桩锚支 护设计施工的重要特点。

5.1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

体单独承担。加筋水泥土桩墙主要用于抗渗止水,当有工程经验 时,可适当考虑水泥土的抗侧压力作用。大量资料表明,水泥土对 加筋体的作用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 (1)水泥土对加筋体的握裹作用,提高了加筋材料的刚度,可 减少位移; (2)水泥土的套箍作用可防止筋材失稳,当为H型钢时还可 防止翼缘失稳; (3)加筋水泥土桩锚体的抗弯刚度较筋材的抗弯刚度可提高 20%左右。

5.2悬臂式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

5.2.1当场地和基坑深度符合本条规定时,可采用悬臂式加筋 (预应力或非预应力)水泥土桩锚支护结构。悬臂式桩锚体的嵌人 深度由计算确定,一般为1~2倍的基坑深度。钢筋或型钢的插入 深度根据计算确定。需要时也可在基坑底部和桩墙背后注浆加固 士体,以增强土体抗力。在加筋水泥土桩墙的顶部是否加压顶梁 可根据基坑开挖深度确定。 5.2.2、5.2.3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可选用单排或多排咬合加筋水 泥土桩锚支护结构。可采用搅拌法或旋喷法形成任意方向的加筋 水泥土桩锚体。在抢险工程中,水泥浆搅拌时可适当添加速凝剂 或早强剂。对于土质较差的基坑支护,可在被动区进行注浆加固 或在坑内留土台。 5.2.4悬臂式桩锚支护结构尚宜验算整体稳定性,包括:抗倾覆 和抗水平滑移,基底隆起和抗渗流稳定等,计算原理和方法可参考 相关的建筑基坑技术规范

泥土桩锚支护结构。可采用搅拌法或旋喷法形成任意方 水泥土桩锚体。在抢险工程中,水泥浆搅拌时可适当添 或早强剂。对于土质较差的基坑支护,可在被动区进行 或在坑内留土台。

和抗水平滑移,基底隆起和抗渗流稳定等,计算原理和方法可 相关的建筑基坑技术规范,

5.3.1当场地为软土、素填土、各类砂性土以及地下水位较高,买

当场地为软土、素填土、各类砂性土以及地下水位较高,采 臂式支护结构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人字形加筋水泥士

锚支护结构。即在悬臂桩锚支护结构的背后施作一定角度的斜向 加筋水泥土锚体,并与悬臂桩锚体之间用连梁连接,如图5.3.1所 示。在基坑背后形成空间支护结构,增加了墙后土体的整体稳定 性,能很好地控制基坑变形。 5.3.2当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结构具有挡土与止水的双重作用 时,竖向桩锚体可形成单排或多排咬合的加筋水泥土桩墙,而任意 角度的倾斜桩锚体可采用直径较大的加筋水泥土桩锚体。 5.3.3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结构设计时,应根据地质及场地条件 选取单排或多排咬合的加筋水泥土桩墙,从而形成0.5~1.2m厚 的加筋水泥土地下连续墙。在水泥土未凝固时,可及时在加筋水 泥土墙的边侧插入刚性筋,且要求插筋超过基坑深度2.0~3.0m。 然后紧靠水泥土墙后,从地表施作大直径加筋水泥土桩锚体,一般 要求墙身厚度与桩锚体直径一致。加筋水泥土桩墙埋深应进入不 渗水的粘土层。桩锚体中的加筋与墙中插筋的顶部应互相连接。 设置桩顶连梁的厚度不少于0.2~0.3m,宽度不少于2m。 斜向加筋水泥土锚体长度一般应大于基坑深度一倍,加筋体 可采用伞形的钢筋,也可采用预应力钢绞线,根据需要也可施作多 支盘锚体。 5.3.4桩锚体材料应满足抗拔力要求,必要时应做抗拔试验。稳 定性验算参见本规程第5.4节。水泥土强度验算参见有关规范关 于复合材料的计算方法。 5.4门架式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 5.4.1、5.4.2在基坑内施作桩锚体会使土方开挖不能一次到位 和为减少桩锚施工造成的不利影响时,可采用门架式支护结构 这种支护结构的施工全部在地表面完成,适用于基坑深度 6~10m。门架式支护结构一般采用两排水泥土连续墙。地面施 作的桩锚连梁和加筋水泥土桩墙,其水泥含量及成桩要求与人字 形支护结构的要求相同。 48

苗支护结构。即在悬臂桩锚支护结构的背后施作一定角度的 筋水泥土锚体,并与悬臂桩锚体之间用连梁连接,如图5.3. 卡。在基坑背后形成空间支护结构,增加了墙后土体的整体 ,能很好地控制基坑变形,

5.3.2当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结构具有挡土与正水的

门架式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折

1门集式加助尔泥工证油文 5.4.1、5.4.2在基坑内施作桩锚体会使土方开挖不能一次到位 和为减少桩锚施工造成的不利影响时,可采用门架式支护结构。 这种支护结构的施工全部在地表面完成,适用于基坑深度 6~10m。门架式支护结构一般采用两排水泥土连续墙。地面施 作的桩锚连梁和加筋水泥土桩墙,其水泥含量及成桩要求与人字 形支护结构的要求相同。

5.4.3先在地面测量放线,确定分离的门架式加筋水泥土连续墙 位置。按测量准确的位置首先施作垂直分离式的两排加筋水泥土 桩墙。水泥土在未凝固之前,可采取静压震动挤压法或锤击法插 人钢筋或型钢,接着在地表面施作大直径斜向加筋水泥土锚体。 锚体材料与人字形支护的材料相同;对门架式水泥土桩墙及斜锚 体等的要求同第5.3节。 5.4.4按朗金理论或库仑土压力理论计算,主、被动土压力的计

5.4.4按朗金理论或库仑土压力理论计算,主、被动土压力的计

5.5.1~5.5.3复合式支护结构是指由土钉、锚杆与加筋水泥土 桩墙形成的复合式支护体系,可代替挖、钻孔桩等支护体系,同时 也省去喷锚支护的面层,当竖向水泥土桩出现分叉等质量问题时, 可采取人工抹面及挂网喷射混凝土的补救措施,而典型的支护结 构一般不在加筋水泥土墙面上施作挂网及喷射混凝土。 插人刚性管、型钢等刚性筋时,一般采用静压、震动法和锤击 法,竖直向插入的钢筋和型钢可以在基坑失去作用后回收。插入 筋或型钢要求进入坑底以下1.0~2.0m; 斜向的土钉及锚杆间距按1.2m×1.2m或1.5m×1.5m梅 花形布置,土钉长度应超过破裂面并延伸一倍,锚杆长度应超过破 裂线并延伸二倍。有条件时,可采用有扩大头的土钉和锚杆,这样 既可提高抗拔力,又可减少土钉和锚杆的长度。 可采用槽钢或工字钢作锚杆腰梁。土钉腰梁可采用上下两根 粗钢筋组成,一般选用$28粗钢筋与土钉钢筋焊接。 5.5.4加筋水泥土桩墙的结构设计与第5.1节相同:土钉、锚杆 的设计、施工、验收可参见《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和《建 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的有关规定。 当有条件时,基坑顶部可放1.0~2.0m宽的坡,以减少基坑

5.5.4加筋水泥土桩墙的结构设计与第5.1节相同:王

当有条件时,基坑顶部可放1.0~2.0m宽的坡,以减少基 度及土的侧压力。基坑土方开挖时,应先挖墙边土再挖中间

墙边挖土宽度为4~6m,以便于土钉、锚杆施工,这样可形成挖土 施工与地锚施工同步进行。基坑土方开挖前应先在坑中设降水井 或明沟排水,做到先降水后开挖土方。 可将搅拌桩体、桩锚体和土体视为一个刚体,进行下列三方面 验算: (1)滑移稳定验算:沿支护体底面滑动(图1); (2)倾覆稳定验算:绕支护体底面层O点(墙趾)倾覆,或支护 体底面产生较大的竖向压力,超过地基土的承载能力(图1); (3)整体稳定验算:连同周围和基底深部土体的滑动(图1)。

第1、2种情况与重力式挡墙在主动土压力作用下的失稳相 同。当入土深度较大时,可考虑主、被动土压力的共同作用。可参 考相关规范进行验算。 第3种情况沿深部圆弧面滑动破坏,只可能发生在基底为软 弱土体的情况。可参考边坡稳定的计算方法进行验算

5.6加筋水泥土桩墙与多排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

5.6.1~5.6.4当基坑周围不具备放坡条件,且基坑深度较大,基 坑外地下空间允许桩锚施作时,可采用此种支护结构形式。它适 用于基坑周边软弱土体的加固。这是不同于锚杆或土钉的支护结 构。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是以直径大、较密排列的水平向、斜向多 排加筋水泥土桩锚体与土体、加筋水泥土桩墙共同工作,对软弱土 体进行加固补强,达到稳定边坡的目的。 大直径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的加筋体可以是粗钢筋,也可以是 钢绞线,底部最好是带有扩大头或多支盘状的加筋水泥土桩锚体。 竖直向的水泥土地下连续墙除插人钢绞线和粗钢筋外,还可 插人型钢,可根据需要将加筋材料插在水泥土中或水泥土桩墙的 外侧,与水泥土桩墙相贴靠紧。 竖直向插入的粗钢筋或型钢,可以在支护结构失去作用后回 收。斜向多排锚体的加筋可以采用金属筋或非金属筋,金属筋在 回填土后可以回收。水泥土桩墙插筋应在桩顶搅拌完成后及时进 行。

5.6.5在工程设计前应查明:场地周围已有建筑物、理设物、道路 交通;工程范围内的土层分布;土性指标及地下水位变化等情况, 以判断采用本法的适用性,

5.6.5在工程设计前应查明:场地周围已有建筑物、理设物、道踏

在深厚的淤泥、含水量丰富的各类砂王体中,加筋水泥土桩锚 支护的间距不应大于1.5m,直径不应小于0.35m,长度不应小于 基坑的深度。严禁在软弱松散的土体中采用锚杆和土钉。

5.7.1采用后仰锚拉钢桩与伞形扩孔桩锚支护结构时,应先放玻 开挖土体,坡度角为5°~10°,再施工扩孔桩锚体,桩锚体间距一般 为1.5~2.0m,梅花形布置孔位。安装后仰式钢桩及横梁,形成镜 框式面墙结构。桩锚体与型钢腰梁应采用预应力锁定。

伞形扩孔锚体施工时,应先钻成直径100~150mm的孔。 在孔内清洗干净并无沉渣和塌孔现象时再放人扩孔器。应先在孔 底采用液压挤压扩孔器扩孔。 挤压扩孔桩锚体的扩大头应布置在锚体底部。一般桩锚体直 径为100~127mm,而扩大头直径为250~300mm。可根据需要 设一个或多个扩大头,主要布置在锚固段内。 扩孔桩锚体的长度由计算确定,且应超过破裂面并延长一倍; 非锚固段一般不注浆,仅用塑料套管保护。 5.7.3稳定性的验算可参照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的规定进行。扩孔锚杆的抗拔力计算,可按建议的两种模 式进行。

5.8水平咬合加筋水泥土拱棚支护

5.8.1此方法兼用静压注浆法和旋喷搅拌法,互相搭接咬合形成 一个止水雌幕的外壳,可避免采用其它方法注浆时无法互相搭接 又容易造成涌砂漏水的缺点。这样可使隧道结构在掘进前就形成 了一个由旋喷搅拌加筋水泥土桩锚体紧密咬合而构成的支护外 壳。开挖时采取短进尺、勤支护步步稳进的办法,可确保工程顺利 进行。

采用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结构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可根据实 际情况选择一种、二种或三种以上支护形式联合形成有效的支护 体系,达到既经济又安全的目的。 选择经济合理的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体系,除考虑工程和基 坑的环境条件外,还应考虑工程场地的土层条件、施工的机具设 备、工期条件等,其中场地的土层条件是关键。加筋水泥土桩锚支 护对各类土层的适应情况如下: (1)粘性土基坑的支护形式:根据粘土遇水具有可朔性,失水

会变坚硬的特点,在该土层可选择无腰梁螺纹钢筋加筋水泥土桩 锚支护挂网喷射混凝土的支护形式。若最上层是回填土层,可按 一定坡比放坡,作土钉挂网,并与基坑四周挂网连接好后全面喷射 混凝土使其成为一体。 (2)砂土类基坑的支护形式:砂类土的砾砂、中砂、细砂都有一 定孔隙,砂粒间粘结力差。根据此情况,基坑支护可选择高压旋喷 预应力桩锚、插入H型钢桩、挂网喷锚及设有腰梁的支护形式。 桩锚体底部扩孔直径1.0~1.5m形成扩大头。 在粉细砂层和流砂层内选择支护形式要慎重。因为砂土遇水 极易流动,当此土层地下水很丰富时,选择支护形式一定要考虑设 置幕止水的问题。应选择深层搅拌插筋、压力注浆预应力加筋 水泥土桩锚支护的形式。若地表有回填土,可作土钉挂网喷射混 凝土。挂网要与基坑四周的冠梁连接好,也要馈射混凝土。 (3)淤泥土类基坑的支护形式:根据淤泥土遇到水后其有可塑 性的特点,可选择多层竖向、斜向深层搅拌加筋水泥土预应力桩锚 体并与土钉相结合的支护形式。若地表下有回填土层可以按一定 坡比放坡,可作土钉挂网喷射混凝土,且挂网要与基坑周围的冠梁 联成一体。 (4)混合类型土基坑的支护形式:这类土是指包括人工回填 土、粘性土、砂性土、淤泥土等的混杂土。在这类土层中,基坑支护 方法主要采用深层搅拌水泥土桩墙与插人H型钢的预应力桩锚 体共同工作。当砂层较厚时可用高压注浆配合,以改变砂层土的 物理和化学性能。 :(5)碎石土类基坑的支护形式:这种土层采用深层揽拌法难度 大,尤其是当碎石较多粒径较大时深层搅拌无法进行。这时宜采 用高压旋喷形成加筋水泥土墙并与墙后侧采用高压注浆的预应力 桩锚体锁定。通过加筋旋喷和注浆能很好胶结,并通过桩锚体使 其联合为一共同作用的整体。 (6)松散士类型基坑的支护形式:这类土基坑地下水位较高,

土层处于饱和状态。在这类基坑支护施工中要解决两个问题,一 是止水惟幕,二是防坑底隆起。采取的支护形式是设置双层或 3~4层深层搅拌插筋挡土桩墙与预应力桩锚体插H型钢。若地 下水量较大,可在墙后侧进行压密注浆(掺入水玻璃的水泥浆),对 饱和的松散土实行胶结。为解决坑底隆起问题,主要是采取台阶 式深层搅拌,超过坑底的深度至少为基坑深度的一半。同时还要 对基坑底注浆加固。 在岩土工程的其它方面,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主要适用于松 散软弱的江堤、海堤,山体边坡,地铁、水库大堤、地下人防工程及 对各种岩土体滑坡、基坑塌的抢救。

拟从事本项技术施工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必须接受 岩土工程及专利技术的专门培训,具备相应的知识和能力。同时 还需配齐下列人员:材料供应员、安全检查员、质量检查员、机械操 作及维修员、经过培训的加筋水泥土桩锚工人、电工、焊工以及杂 工若干名。 土方开挖应与桩锚布置相协调,分层挖土的厚度宜与桩锚竖 向间距相一致。对于长大基坑,应分段挖土,分段施作桩锚,分段 长度一般为20~30m。对于面积很大的基坑,可以沿支护结构四 周分层分段挖成沟槽,沟槽宽度4~8m,边挖沟槽边施作桩锚,待 挖到坑底且桩锚墙形成以后,再挖除中心土。基坑底部留0.3m 厚用人工挖除,以减少对基坑土的扰动。机械挖土时,严禁边壁超 挖或造成边壁松动。基坑的边壁宜采用小型机具或铲锹进行切削 清坡,以保证支护平整并符合设计坡度。 排水宜采用井点降水,坑内明排水和地面排水相结合的排水 系统。排除坑内积水应设置排水沟、集水并,排水沟深度为 1.0~1.5m,集水井设在排水沟的转角处。当水压力较大而影响 面层施工时可埋入塑料导水管,待面层凝固后再将导水管封闭。

水泥土桩墙一般采用连续搭接的施工方法,桩径0.3~0.8m, 应严格控制桩位和桩的垂直度,并确保足够的搭接宽度以形成连 续墙体。一般采用二次搅拌工艺,第一次搅拌喷浆60%,第二次 搅拌挫喷浆 40%,喷浆时提升速度不大于 0.5m/min。施工宜连续

作业,相邻耕的施工间款不应超过12~16h;压浆速度应与提升速 度相配合,以确保额定浆量在桩身长度范围内均勾分布。在开挖 期内对耕身的强度和水密性进行检验,对渗水点应及时进行修补。 在加筋水泥土桩墙完成二周后,方可进行开挖。 当筋插在水泥桩边侧时,应先开挖1~2m露出水泥土桩墙, 再紧靠墙边插筋;当筋插在水泥桩中间时,应在水泥桩未凝固之前 插入。插筋材料、插入长度和露出长度等均应符合计算和构造要 求。 在加筋水泥土桩锚体注浆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开挖 下层土方和施作下层桩锚体。水泥浆应拌和均匀随拌随用,一次 拌合的水泥浆应在初凝前用完。注浆开始时或中途停止超过 30min时,应用水或稀水泥浆润滑注浆泵及其管路。

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的施工监测应包括支护结构整体位移的 量测和附近地表的变形、开裂状态观察。对重要工程,宜对支护的 工作状态作全面的量测,包括用测斜仪监测支护土体的水乎位移, 用应变仪量测钢筋的应变,用收敛计监测位移的稳定过程等。 在可能情况下,宜同时监测基坑不同深度处的水平位移,以及 地表离基坑边壁不同距离处的沉降,给出地表沉降曲线。在一般 情况下,地表发生细小裂缝和紧靠基坑的一般建筑物出现装修层 的轻微开裂可视为正常,但必须密切追踪发展趋势。当裂缝不断 加速发展并延伸时,必须停止原定施工过程,修改支护参数并及时 加固。 沉降观测基准点的质量直接影响地面沉降和周围建筑物等观 测结果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对基坑安全状况的判断,因此沉降观测 基点的选择十分重要。根据基坑监测经验,取距基坑周边不少 于5倍基坑深度或30~50m作为基准点位置是比较合适的

7.1.1,本条系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的原则,将一个工程项目中的全部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 工程定为一个分项工程,因此其验收均按对分项工程的规定进 行。 7.1.2本条规定了工程验收中划分检验批的条件和范围。由于 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技术比较复杂,工程质量受选用的施工工艺 及操作人员对工艺的熟练程度的影响较大,因此规定了划分检验 批的“三同”条件。如果在工程场地中地质条件相差较大,则划分 检验批时尚应考虑地质差异。 对支护工程以面积不大于1000m²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主要 考虑到通常的工程项目中,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分项工程以此作 为划分范围比较适当。 7.1.3本条系根据GB50300的规定制定。 7.1.4本条规定工程验收分为两个阶段进行。除桩锚体最大位 移、地面最大沉降和基坑表观效果等需要在基坑土方工程完成后 才能检测,属于峻工验收外,其他各检测项目都是在桩锚支护施工 阶段进行的。为了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在施 工过程中进行若干次中间验收。 7.1.5本条系根据GB50300的规定制定。 7.1.6本条规定了施工中验收的内容及应形成的文件。其中,关 于隐蔽作业的验收,主要是检查本规程第6.2.12条规定的在施工 过程中应及时形成的施工记录和检测报告。

移、地面最大沉降和基坑表观效果等需要在基坑土方工程完 才能检测,属于竣工验收外,其他各检测项目都是在桩锚支护 价段进行的。为了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黄田坝高坎村自来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 工过程中进行若干次中间验收。

7.1.5本条系根据GB50300的规定制定。

相继开工的重要验收项目。主要是在基坑土方完工后,全面观察 检查基坑侧壁和坑底有无严重的渗漏、流砂和塑性隆起现象,以及 基坑影响范围内建筑物的差异沉降量。如果不符合规定的要求, 必须认真处理,甚室回填报废基坑。

.2.2本条规定了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验收的4个

目。一般项目是指主控项目以外的其他验收项目西藏高原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文本).pdf,按其项次应有 30%符合规定的验收要求。 (1)原材料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加筋体连接接头的外观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3)桩锚体的几何尺寸和平面位置偏差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表7.2.2规定的允许偏差值是根据工程经验确定的。 (4)桩锚体的预应力锁定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以上各项主要是抽查原材料的进场验收记录和本规程第 6.2.12条规定的各项隐蔽记录。

7.3.1、7.3.2这些条款是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GB500202一2002规定的。 7.3.3主控项目直接关系到支护工程的基本质量,影响到能否发 挥支护工程预期的功能,如有不合格必须逐个处理直至完全满足 要求。如果主控项目中出现可能危及安全而无法救的严重情 况,则应采取回填报废基坑等果断措施,以避免发生严重的塌事 故。 一般项目不符合验收标准时,应针对具体情况逐个处理,直至 80%以上项次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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