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G 123-2022 水务工程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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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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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G 123-2022 水务工程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pdf

7.7.2基于工程信 组织方案等开展。 7.7.3基于工程信息模型的安全管理应包含数据准备、模型创建、专项安全管理和输出环节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数据准备应包括施工信息模型、安全管理规范及施工组织方案等,且数据类型宜采用数字 化的形式; 2应根据安全管理需要,基于施工信息模型进行细化和完善,形成满足安全专项管理要求的 信息模型; 3应结合VR技术开展安全教育;应利用工程信息模型识别临边洞口的位置和尺寸,辅助场 地安全因素管理,开展人员不安全行为和场地环境不安全因素监管;应结合GIS技术对暴雨、洪 水、潮水等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应由监理单位利用轻量化模型辅助开展安全措施检查和现场安全 巡检工作; 4输出的结果应包括安全管理问题、现场安全巡检问题及安全管理模型等。 7.7.4应开展现场安全问题巡检和建立安全隐患清单,清单宜记录问题类型、部位、问题描述 等,并宜建立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及复核问题的闭环管理流程。

7.8.1按照进度管理的不同时限,水务工程可划分为工程总进度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 月度计划和重要节点控制计划等。 7.8.2基于工程信息模型的水务工程进度管理,宜利用施工信息模型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 比对,及时发布进度预警信息。 7.8.3施工单位宜利用工程信息模型技术优化工程进度,展现工期动态可视化结果(图7.8.3)

GB/T 38008-2019标准下载图7.8.3基于工程信息模型的施工进度管理操作流程图

7.8.4根据施工进度管理需求,可在施工信息模型中添加计划施工时间、实际施工时间、主要 设备计划进场时间、主要设备实际进场时间、作业人员数量(按施工段添加)和施工机械数量(按 施工段添加)等信息。 7.8.5基于工程信息模型的施工进度管理应包含数据准备、计划进度模型创建、实际进度模型 创建、进度对比、预警和输出环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数据准备应包括施工信息模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变更及实际施工 进度等,且数据类型宜采用数字化的形式: 2应基于施工进度计划信息,创建计划进度管控模型,关联计划时间节点。计划进度管控模 型可为工程整体模型,可为分部分项工程模型; 3应将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与施工信息模型进行关联,形成工程项目实际进度模型; 4应将实际进度模型与计划进度模型进行对比分析,识别项目进度滞后情况,并宜发送预警 信息; 5输出的结果应包括进度模型及进度预警信息等结果。 7.8.6在项目实施中,可利用无人机、点云扫描及720全景图等多种技术辅助开展工程进度管理

7.8.4根据施工进度管理需求,可在施工信息模型中添加计划施工时间、实际施工时间、主要 设备计划进场时间、主要设备实际进场时间、作业人员数量(按施工段添加)和施工机械数量(按 施工段添加)等信息。 7.8.5基于工程信息模型的施工进度管理应包含数据准备、计划进度模型创建、实际进度模型 创建、进度对比、预警和输出环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数据准备应包括施工信息模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变更及实际施工

1在水务工程建设中,施工单位宜利用工程信息模型技术的可视化、信息关联的特点, 千展施工阶段成本管控与决策(图7.9.1)

图7.9.1基于工程信息模型的施工成本管理操作流利

7.9.2基于工程信息模型的施工成本管理,宜建立施工预算、施工深化设计等资料与施工信息 模型的关系,再根据实际的施工方案、资金计划与设计变更等信息,开展项目成本管理。 7.9.3基于工程信息模型的成本管理应包含数据准备、数据关联、成本管理和输出环节,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数据准备应包括施工信息模型、施工图纸、工程预算数据、投资计划、设计变更数据及工 程签证数据等,且数据类型宜采用数字化的形式; 2应基于施工信息模型,将施工图纸和工程预算清单中的相关信息与模型关联; 3应基于成本管理模型,结合工程预算数据、投资计划及设计变更等资料,开展项目成本管 控。成本管控内容应包括项目动态投资管理、变更管理、阶段支付管理及结算决算管理等; 4输出的成果应包括支付台账、变更模型、项目变更台账及项目决算资料等,

7.10.1施工单位应在峻工交付阶段,结合工程变更信息,在深化设计模型的基础上创建峻工信 息模型,并对模型与施工现场、竣工图纸的一致性进行检查。 7.10.2竣工信息模型应由施工总包单位负责组织创建,各专项施工单位创建各自的竣工信息模 型,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进行整合(图7.10.2)。

图7.10.2基于工程信息模型的竣工信息模型创建操作流程图

7.10.3基于工程信息模型的峻工信息模型创建应包含数据准备、模型创建、模型审核和输出环 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数据准备应包括施工深化模型、工程变更、设备采购数据、安装调试数据及验收资料等 且数据类型宜采用数字化的形式; 2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深化设计模型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变更情况,创建项目竣工信息模型 3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峻工信息模型创建和整合后,应对工信息模型进行内部审核;内部 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对竣工信息模型进行审核,并出具审 核报告; 4输出的结果应包括竣工信息模型及竣工信息模型审核报告等。 7.10.4竣工信息模型应包含主要机电设备厂家、性能、型号等运行基础信息,且应满足运维阶 段设备设施管理、公共安全管理、能耗管理和运行生产等基础数据的需要,

8运维阶段信息模型应用

8.1.1水务工程的生产运行和维护应基于信息技术开展,且充分利用施工阶段的数字化移交成 果。 8.1.2水务工程运维阶段的运维信息模型宜作为工程运维的基础数据源,工程信息模型应用宜 结合工程运维管理系统、移动通信及物联网等技术开展,具体内容应包括运维信息模型创建、资 产管理、设备运行监测及应急预案管理等。

8.2运维信息模型创建

.1运维单位应基于竣工信息模型创建并审核运维信息模型,应保证运维信息模型和设施 实际情况一致。

图8.2.2运维信息模型创建操作流程图

8.2.3基于工程信 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数据输入应包括竣工信息模型、运维需求、运行和维护方案等专题数据,且数据类型宜采 用数字化的形式; 2运维单位应以竣工信息模型为基础进行轻量化,并添加相应的设施运维需求信息,形成运 维信息模型: 3运维单位应组织运维信息模型审核,重点审核模型与水务设施实际情况的一致性、运维信 息的完整性: 4输出的结果应包括运维信息模型以及模型审核报告。 8.2.4运维单位应对运维信息模型进行及时维护;现场设备、构件发生变化或更换时,应对运

维信息模型数据进行及时更新,并应确保运维信息模型与现场实体一致

维信息模型数据进行及时更新,并应确保运维信息模型与现场实体一致。

8.3.1水务工程宜利用运维信息模型开展泵、闸、控制器及监测监控仪器设备等主要资产设备 管理,整理工程资产清单,并与运维信息模型建立关联关系,实现水务设施资产信息的实时查询、 动态管理、分析和评估(图8.3.1)。

动态管理、分析和评估(图8.3.1)

3.2基于工程信息模型的工程资产管理应售

图8.3.1基于工程信息模型的资产管理操作流程图

8.3.2基于工程信息模型的工程资产管理应包含数据准备、数据关联、模型审核、资产管理和 动态更新环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数据准备应包括运维信息模型、主要资产清单及运行维护信息等专题数据,且数据类型宜 采用数字化的形式; 2应以运维信息模型为基础关联水务工程资产信息; 3运维单位应组织对运维信息模型的审核,重点审核模型中设备信息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4应基于运维信息模型开展水务工程资产管理,水务工程资产管理应包括设备的型号、信息 位置、运行状况、管养数据及模型编码等内容,建立资产管理数据库; 5应根据工程设备的维护、维修、更换等情况,及时在数据库中更新资产信息。 8.3.3基于运维信息模型开展资产管理,应对主要资产的定期维护、更换、检修及备品备件出 入库等运维工作提供提醒服务

.1水务工程宜借助设备感知、数据采集等技术,实现工程实体与模型关联,对设备运行 口管养数据进行监测(图8.4.1)

4.1基于工程信息模型的设备运行监测操作流程图

8.4.2基于工程信息模型的设备运行监测应包含数据准备、数据关联、模型审核、定位监测、 数据分析和预警处理环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数据准备应包括运维信息模型和设备运行信息等专题数据,且数据类型宜采用数字化的形 式; 2应以运维信息模型为基础,关联水务运行设备; 3运维单位应组织对运维信息模型的审核,重点审核模型中监测设备是否完整: 4应基于信息化系统,实时收集设备运行数据,形成设备运行监测数据库。监测数据应包括 设备运行数据、水位数据及水质数据等; 5应基于实时监测的设备运行数据,利用信息化系统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分析,当设备运行 异常时,信息化系统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应在运维信息模型中快速定位异常设备位置 6运维单位应及时对设备运行预警信息、水位水质预警信息进行处理,并在信息化系统上实 现预警信息闭环管理。 8.4.3监测的主要设备应包括流量计、压力计、温度计、水质监测设备及泵闸控制设备等。 8.4.4设备运行监测应交付包含设备监测模型、设备运行监测数据及预警分析结果等,

图8.5.1基于工程信息模型的应急预案管理操作流程图

相应要求启动应急管理预案

9.1.1水务工程信息模型交付物应包括水务工程各阶段创建的信息模型以及其他信息模型应用 成果。 9.1.2水务工程信息模型各阶段交付物应按合同要求,按计划进行阶段交付。 9.1.3水务工程信息模型交付应覆盖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运维阶段。 9.1.4在交付前,交付方应对交付物进行审核,接收方应对交付物进行核对和确认,并应办理 移交手续,存档备查。 六物的之上山

9.2.1各参建单位交付前,应明确交付内容、交付方式及交付计划等。 9.2.2工程各阶段交付的水务工程信息模型应符合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数据存储标准》SJG114 的有关规定。 9.2.3勘察设计阶段交付的信息模型应与施工图一致,施工阶段和运维阶段交付的信息模型应 与工程实体一致。 9.2.4交付物的交付可通过信息化系统开展。 9.2.5针对涉密数据应保证存储介质安全、访问权限安全及数据发布安全等。 9.2.6勘察设计阶段交付物交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勘察设计阶段交付物宜包括三维地形地质模型、地下管网模型、大尺度环境模型、工程选 线报告、工程选址报告、场地模型、场地分析报告、方案设计报告、最优方案模型、问题报告、 设计优化模型、设计图纸、仿真报告、漫游视频、仿真模型、施工蓝图、计算说明及各专业工程 量统计明细表等; 2水务工程信息模型交付深度应满足工程阶段要求; 3交付前,勘察设计单位应对交付物进行检查,并提交相关检查报告; 4在交付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水务工程信息模型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2.7水务工程施工阶段交付物应包含下列信息: 1基于工程信息模型的深化设计交付物应包括专业综合分析报告、深化设计模型及施工深化 图纸等; 2基于工程信息模型的施工场地布置交付物应包括施工场地信息模型、场地布置方案优化报 告及场地布置平面图等; 3基于工程信息模型的漫游模拟交付物应包括模拟视频等; 4基于工程信息模型的施工模拟交付物应包括施工图纸、工程信息模型专题图片和模拟视频 等; 5基于工程信息模型的质量管理交付物应包括质量管理方案、质量巡检问题及质量管理模型 等; 6基于工程信息模型的安全管理交付物应包括安全管理问题、现场安全巡检问题及安全管理

模型等; 7基于工程信息模型的施工进度管理交付物应包括进度模型、进度预警信息等; 8基于工程信息模型的成本管理交付物应包括支付台账、变更模型、项目变更台账及项目决 算资料等; 9竣工阶段交付物应包括竣工信息模型及竣工信息模型审核报告等。 9.2.8水务工程运维阶段交付物应包含运维信息模型、运维信息模型审核报告、资产管理模型、 资产管理数据库、设备监测模型、设备运行监测数据、预警分析结果、火灾救援预案、人员救援 预案、水情应急预案、生产故障预案以及预案模拟视频等。 9.2.9交付的水务工程信息模型如索引其他类别的交付物,应将索引的成果一同交付,并应确 保索引路径有效。 9.2.10交付单位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付物的信息不被编辑篡改,或在编辑时记录留痕。

9.4.1交付物审核通过后,应由建设单位统

9.4.1交付物审核通过后,应由建设单位统一 对交付物进行归档和管理。 9.4.2建设单位宜通过信息模型应月

10信息模型应用协同管理

10.1.1水务工程信息模型应用协同宜基于信息化平台开展,并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10.1.2水务工程信息模型应用协同宜基于通用数据环境开展,通用数据环境应包含信息模型应 用标准、统一软硬件要求、各方的职责权限、各方之间的信息和数据传递要求、数据安全管理要 求等内容。

10.2.1水务工程信息模型协同应用可分为专业内协同、专业间协同、参建单位之间协同及工程 各阶段之间协同等。 10.2.2在协同工作开展前,建设单位宜组织制定相关标准和制度等,保证工程全过程信息模型 协同应用的顺利开展。 10.2.3建设单位应明确各参建单位在信息模型协同应用中的职责分工,明确模型创建、提资、 审核及应用等的任务分工。 10.2.4建设单位应组织制定项目信息模型协同工作流程。工程流程应包括角色、权限、行为、 关系及节点等管理要素。

10.3.2建设单位应基于公共协同平台为各参建单位搭建信息模型实施协同环境;各参建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也可根据单位内部信息模型协同工作实际需要,以及 各自的企业标准、制度等搭建内部协同平台,参建单位内部协同平台宜与公共协同平台建立数据 关联关系。

10.3.2建设单位应基于公共协同平台为各参建单位搭建信息模型实施协同环境;各参建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也可根据单位内部信息模型协同工作实际需要,以及 各自的企业标准、制度等搭建内部协同平台,参建单位内部协同平台宜与公共协同平台建立数据 关联关系。 10.3.3公共协同平台应由建设单位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保证协同平台正常运行。 10.3.4公共协同平台应具备下列基本功能: 1应具有良好的兼容性,支持开放的数据交互标准,应满足不同类型模型的共享和交互需要: 2 应支持水务工程信息模型的轻量化展示; 3应根据工程标段、专业、类型等特性,支持模型文件目录结构树灵活扩展,并应支持其他 工程信息模型应用成果的分类存储; 4应支持对各参与方的权限管理; 5 应支持模型文件和其他信息模型成果数据的版本管理; 6 应具有数据安全保障措施; 7 应支持移动端应用; 8 宜采用数据库方式对模型进行管理; 9 应支持灵活扩展,预留后续信息模型技术实施深入协同的空间; 10宜与业务系统对接 10.3.5 公共协同平台应根据项目协同需要不定期升级迭代,满足工程信息模型协同实施的最新

要求,并宜与市智慧水务平台进行数据集成应用

要求,并宜与市智慧水务平台进行数据集成应用。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的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的规定”或“应

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术语 基本规定 3. 1 一般规定 信息模型创建, 4. 1 一般规定 4. 2 模型组织 4. 4 模型拆分 4. 5 分类和编码 4. 6 模型精细度要求 勘察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应用 6. 4 选线选址分析 6.8仿真分析 施工阶段信息模型应用 7.5施工模拟 7.10竣工信息模型创建 运维阶段信息模型应用, 8.1 一般规定 交付与归档 9.3审核

术语 基本规定 3. 1 般规定 信息模型创建, 4. 1 一般规定 4. 2 模型组织 4. 4 模型拆分 4. 5 分类和编码 4. 6 模型精细度要求 勘察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应用 6. 4 选线选址分析 6.8仿真分析 施工阶段信息模型应用 7.5施工模拟 7.10竣工信息模型创建 运维阶段信息模型应用, 8.1 一般规定 交付与归档 9.3审核

.1本标准编制的目的是为深圳市水务工程信息模型技术普及应用提供基础的操作方法和 用清单的形式明确水务工程各阶段信息模型能解决什么问题,用流程图的方式明确每个工 模型应用点应如何开展相关工作。 2本标准已覆盖了水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运维阶段的工程信息模型应用需求,包含 水务设施的信息模型创建和应用,其他类型的涉水工程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0.2本条主要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51212,结合水务工程 特性进行定义。 2.0.9协同平台是各参建单位协同实施工程信息模型技术的信息手段,各参建单位应在保证信 息源可靠、共享路径安全的基础上使用

条主要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51212,结合水务工程 定义。 同平台是各参建单位协同实施工程信息模型技术的信息手段,各参建单位应在保证信 共享路径安全的基础上使用

数据文件在生产、共享、应用、存档、销毁等不同状态下的数据安全

4.1.4水务工程信息模型应采用通用的空间坐标体系,当项目实际需要采用其他平面坐标系统 时,应建立与CGCS2000、1985国家高程基准的转换关系。

4.2.2模型单元信息至少涵盖下列要求: 1模型单元应具有特定形式的几何表达方法,例如,“坝体为拉伸体”; 2模型单元应具有特定的属性,例如“大坝应有具体的设计使用年限,单位(年),依据《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 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4.2.2模型单元信息至少涵盖下列要求:

4.4.2下列为水务工程信息模型拆分方式示例: 1当模型内存在多个工程对象时,可按工程对象拆分,也可以依照工程对象的不同等级进行 细分,如挡水建筑物的堤防模型、水闸模型等; 2当专业模型内存在多个系统时,可按功能系统进行拆分;专业内模型可按系统类型进行拆 分,如给排水专业可以将模型按照给排水、金属结构系统进行拆分等; 3当需考虑特定工作要求时,可按工作要求拆分,如考虑机电管综工作的情况,将专业中的 末端点位单独建立模型文件,并与主要管线分别建模,机电末端模型应与其相连的管线同步调整

4.5.1水务工程信息模型中信息的分类编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 准》GB/T51269中建筑信息模型分类结构的内容,包括水务工程中的建设资源、建设进程、建设 成果及建设属性等,水务工程信息模型分类编码标准正在申请地标立项,将与本标准实现自洽。 4.5.2水务工程信息模型的分类和编码所赋予的类目代码应能贯穿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故在 分类和编码时确保同一个类目名称有且只有一个类目代码对应,保证各参建单位在共享、沿用水 务工程信息模型时的准确性,

6勘察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应用

.4选线选址分析的环境模型创建数据应以实地采集数据、地表既有数据为主要来源,实 去取得数据的,可采用地上既有建(构)筑物竣工图作为数据来源,

.1设计阶段的专业综合是指在水务工程信息模型应用前,开展专业内和专业间综合分析 核水务工程信息模型合理性

.1设计阶段的专业综合是指在水务工程信息模型应用前,开展专业内和专业间综合分析 核水务工程信息模型合理性

.2基于工程信息模型技术的计算机仿真技术可实现对工程信息可视化,为水务工程的施 只设计及宏观决策提供有效的分析手段。

7施工阶段信息模型应用

7.5.2基于工程信息模型的施工模拟新建铁路工程某隧道实施性施工组织方案,可辅助施工方案论证,提升施工交底效率。 7.10竣工信息模型创建 7.10.2施工单位应在竣工交付期为运行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准备。

8运维阶段信息模型应用

8.1.2运维在水务设施全生命期中占据绝大部分比例,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基于信息化 系统的运维成为水务设施运维的必然选择,运维信息模型只是数据源,运维信息化系统是工具, 信息模型可以脱离系统单独使用,也可与系统功能结合应用

9.3.3交付物审核应包括下列内容:

9.3.3交付物审核应包括下列内容:

9.3.3交付物审核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交付物完整性审核。应结合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运维阶段的交付要求DB11/T 712-2019标准下载,审核交付物是否 齐全及模型单元类型是否完整; 2模型精细度审核。应根据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运维阶段要求,审核模型的几何表达精度 和信息深度是否符合信息模型相关交付要求; 3信息一致性审核。应对照交付物的不同表现形式,审核其数据、信息是否一致; 4模型合规性审核。应对信息模型各专业建模方式、模型单元组合方式、模型表达方式等进 行审核;

9.3.3交付物审核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交付物完整性审核。应结合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运维阶段的交付要求,审核交付物是否 齐全及模型单元类型是否完整; 2模型精细度审核。应根据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运维阶段要求,审核模型的几何表达精度 和信息深度是否符合信息模型相关交付要求; 3信息一致性审核。应对照交付物的不同表现形式,审核其数据、信息是否一致; 4模型合规性审核。应对信息模型各专业建模方式、模型单元组合方式、模型表达方式等进 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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