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956-2021 城市道路杆件综合设置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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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4/T 395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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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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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3956-20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4/T 3956-2021 城市道路杆件综合设置技术标准.pdf

5.2.1综合杆件平面布设以确定综合杆件位置为目的,应体现 “统筹业务需求,主要业务优先,优化业务设施配置,合理配置 基杆”的原则,做到个性化设计,应分别按照交叉口、路段区域 和特殊路段分别开展设计。 综合杆件式样设计是按照杆上设施搭载(布置)需求确定综 合杆式样,应体现“满足搭载需求,合理预留,美化式样”原则 司类归并设计。 综合杆件构件设计是以搭载设施确定各构件规格,应体现 “满足功能为主,兼顾景观要求,适度预留”的原则,实现精细 化设计。 综合杆装配设计确定综合杆件各构件装配工艺和标准,应体 现“装配工艺科学,荷载计算精准”的原则,实现个性化设计。 杆上搭载设施布置和接口设计是确定设施在杆上搭载位置

搭载要求、搭载方式,应体现“服务业务需求,统筹搭载位置, 共享应用综合杆”的原则,实现个性化设计 荷载计算是校核综合杆件的构件和基础的安全性,应按承载 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组合计算。 综合杆基础、构件设计时应结合设施搭载用户的调研需求 元余设计。

5.2.2前期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

1收集工程范围内的地质勘探资料,在建成道路上实施综 合杆设施建设时,还应对地下设施进行物探和排摸,获取地下设 施分布资料; 2衔接规划部门的地下管线规划,获取综合管道规划资料, 确定综合管道的规划安排;在建成道路上实施综合杆设施建设 时,还应结合物探和排摸,协调好与建成管道、线缆以及地下构 筑物等之间的交叉和冲突; 3做好与综合杆件建设相关的其他设计之间的衔接。在新 建、改扩建道路过程中,应衔接好道路工程总体设计,获取道路 以及附属设施的设计资料,建立有效的衔接。在建成道路上结合 架空线入地实施综合杆设施建设时经干院办公楼屋面工程施工方案,还应协调好架空线入地工程 设计,在总体规划框架下做好协同设计工作,实现“一路一方案”; 4做好综合杆件的搭载需求调查,获取设计中有关的搭载 设施资料。在新建、改扩建道路过程中,应获取各类需要立杆设 置的杆上设施设置资料。对建成道路上通过排摸和调研,获取需 要整合的杆上、箱内搭载设施资料。在综合杆设施的设计中应同 步完成上述设施的搭载设计; 5做好对综合杆件杆上设施搭载用户近5年内搭载需求的 调研,获取相应的设计或规划资料,协调好综合杆设施建设规模 预留空间与近期需求之间的关系; 6做好对与设计范围内相交道路及接入的已建道路、规划 道路的调研,获取相关道路的综合杆设施或其它照明、信号灯等 的立杆、机箱、管线、供电资料,协调好与相交道路的接口界面

5.2.3综合杆件物探应满足下列要习

注:h为地下管线的中心理深,单位为cm, 当h<100cm时则以 代人计算。

2.4个性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

1应统筹各类设施搭载需求,并结合交通标志、交通监控 交通信号、路灯等主要设施的搭载需求,确定每根综合杆件的位

置和大样; 2应结合地下管线、构筑物分布进行针对性的基础设计, 确定每根杆件基础的式样和规格: 3宜结合杆上搭载设施的功能需求开展搭载设施的安装设 计、布线设计和防雷接地设计,并应结合周边环境确定防雷设计 方案; 4 综合杆杆体装配、构件选定和基础设计时均应进行结构 计算。

5.3.3综合杆件如使用本标准未提及的其他材料,应按该材料 的行业规范要求执行

5.4.1根据杆上搭载设施布置设计形成综合杆件式样。 基杆2.5m以下不宜搭载设施。当未配置悬臂杆时,搭载设 施上缘距基杆顶部不宜小于0.5m。当配置悬臂杆时,搭载设施土 缘距悬臂杆下缘不宜小于0.5m。 当采用双悬臂杆、三悬臂杆搭载大型交通标志牌时,悬臂杆 未端不宜外露。 5.4.3综合杆件所要求的高度如需突破,需另做专项设计,并 经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批准。 5.4.5设施搭载的方式还有固定式,但必须在搭载需求明确的 情况下方可采用。对于个别杆件上比较确定的大型设施的搭载方 式,可以采用固定式,如交通标志、交通监控等。 各种搭载方式简要说明如下: 1抱箍式:搭载设施通过U型抱箍固定在杆身,可按需安 装,易于安装维护,适用于改造的杆体或对造型及功能要求不高 的区域; 2固定式:设备一次性安装在智慧路灯杆的指定位置,可

.4. 张店不信载发地升 基杆2.5m以下不宜搭载设施。当未配置悬臂杆时,搭载设 施上缘距基杆顶部不宜小于0.5m。当配置悬臂杆时,搭载设施土 缘距悬臂杆下缘不宜小于0.5m。 当采用双悬臂杆、三悬臂杆搭载大型交通标志牌时,悬臂杆 末端不宜外露。

5.4.5设施搭载的方式还有固定式,但必须在搭载需求明确的

1抱箍式:搭载设施通过U型抱箍固定在杆身,可按需安 装,易于安装维护,适用于改造的杆体或对造型及功能要求不高 的区域; 2固定式:设备一次性安装在智慧路灯杆的指定位置,「 可

通过杆身预留接口扩展设备,建设完成后设备位置不能改变; 身结构造型简单,造价较低,适用于城市天面积新建布设、功能 需求较明确主干路沿线等: 3滑槽式:在杆体上设计多个滑槽,设施通过连接件安装 在滑槽上,可灵活确定设备的安装位置;由于铝制材料强度偏低 应根据需求综合评估其安全性进行选用; 4机架式:可按需通过标准机架单元和安装背板灵活安装 多种设施,易于安装维护,造价低:机架式美观度较差,适用于 工业区等对功能模块有增减需求、造型要求不高的区域; 5组合式:以上两种机两种以上搭载方式的组合。 杆上搭载设施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搭载设施安装在基杆时应使用卡槽搭载; 2搭载设施安装在副杆时可使用抱箍搭载、卡槽搭载或副 杆顶部法兰搭载。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路灯应使用抱箍搭载,抱箍应符合本技木标准第5.3 节的规定; 2)无线通信设施应使用副杆顶部法兰搭载,法兰应符合 5.4.4条的规定; 3)其它设备、设施宜使用滑槽搭载。 3搭载设施安装在悬臂杆时可使用抱箍搭载或滑槽搭载, 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交通信号和面积大于2m的交通标志应使用抱箍搭载; 2)其它设备、设施和面积小于2m的交通标志宜使用卡槽 搭载。 4当采用滑槽搭载时应设连接件,连接滑槽和搭载设施: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接件颜色宜与综合杆件一致,式样、规格、材质和承 载性能应结合搭载设施需求由计算确定; 2)连接件与滑槽之间利用滑块固定; 3)滑槽角部受拉的抗弯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5.5.3综合杆件检验检测

M = FL < mb

1查验厂家提供的钢材、铝合金型材和连接螺栓的质检报 告,并查验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的材料金属物理性能第三方 检测报告和厂家检验报告; 检验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查阅质保资料、厂家检验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 2检查厂家提供的浸锌、喷塑质量检验报告及焊缝质量检 验报告; 检验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查阅质保资料、检验报告。 3检查基杆、副杆、悬臂杆等构件的计算书、使用说明书 和第三方检测报告; 检验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查阅资料、第三方检测报告。 I主控项目 1基杆、副杆、悬臂杆等构件的材质和规格、型号、品种 外形尺寸、性能应满足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 检验数量: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的材质抽检1组。 检验方法:查阅质检报告、厂家检验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 2焊接材料的规格、品种、性能应满足设计及国家规范 要求·

1基杆、副杆、悬臂杆等构件的材质和规格、型号、品种、 外形尺寸、性能应满足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 检验数量: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的材质抽检1组。 检验方法:查阅质检报告、厂家检验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 2焊接材料的规格、品种、性能应满足设计及国家规范 要求;

检验数量: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的材料抽检1组。 检验方法:查阅质检报告。 3焊接的外观和质量应满足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 检查数量:全部。 检查方法:查阅质检报告、监理驻厂检验报告。 48.8级以上的高强度螺栓应进行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延 伸率检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的高强度螺栓,每3000 套抽检1组。 检验方法:查阅质检报告。 5各构件连接时,应对所连接的高强度螺栓进行扭矩检查, 并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 检查数量:抽查连接螺栓全数的10%,且不少于10个节点。 检验方法:检查扭矩扳手标定记录和螺栓施工记录。 5.5.6一、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05的相关规定

范》GB50205的相关规定

6.1.1综合机箱布点和并集的基本要求可参见本技术标准第

65.1.2与道路杆件配套的各类机箱一般包括供配电箱、照明机

6.1.3关于综合机箱的基本技术要

1设计环境类别为“非严寒和非寒冷地区的露天环境” 参考《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相关规定,属Ⅱ类环境; 2设计使用年限要求参考《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的相关规定; 3设备箱内部采用智能风扇散热,箱内设备满负荷工作时, 用户仓内温度不高于55℃; 4电源箱箱体外壳(除电表视窗外)应符合《电器设备外 壳对外界机械碰撞的防护等级(IK代码)》GB/T20138的要求; 5设备箱、电源箱的电磁兼容(EMC)性能应符合《低压 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7251.1附录J第J.9.4条的要求; 6安徽地区城镇海拨高度一般均在1000m以下,必须用到 1000m以上时,应做相应专题论证;

代码)》GB/T4208的相关规定。 6.1.5设备箱、电源箱的箱体样式、颜色等外观设计应服从道 路和环境要求。有特殊要求的,应进行专项设计,满足城市品质 化提升相关要求。

2设备箱参考尺寸表(单位:mm

1顶盖尺寸宜比主箱体稍大,采用斜面利于雨水的流动。 宜采用夹层结构,具有阻隔阳光辐射热的效果。 设备箱顶盖上应预留远程通信接口,以供远程监控使用。 电源箱顶盖与箱体采用螺栓连接,便于维护时拆卸,但应同 时考虑连接可靠性以及防盗等需求。 2底座高度不宜小于150mm,且基础顶面采用凹槽形,满 足安装、线缆进出的操作空间需求。宜采用框架式结构,内部设

6.2.3设备箱前门位于用户仓操作者相对的操作面,

手、铰链、挂锁均应符合相关

把手、铰链、挂锁均应符合相关标准。 6.2.4 关于设备箱箱内配置设计: 1通过配套电源箱供电; 2设备箱内部分仓的数量、分隔要求及每个仓室的规格等 应按设计需求设置,并应进行分隔,分隔宜采用比较简单的分隔 材料,如镂空板材、金属丝网等,便于综合设备箱整体通风散热。 分隔应能上下调整位置,可根据仓内设备的实际空间使用需求调 整分仓高度:

3设备箱内应设置配电单元,分别安装在公共服务仓和各 用户仓,用于电源的引人、分配、保护、分合、接插(插座或端 子)等。应能同时引入彼此完全独立的双路电源,分别为财政支 寸和非财政支付用户配电; 4用户仓内安装视频监控服务设备。仓内分隔及布局应充 分考虑使用、维护要求,并考虑走线合理性。其配置应符合下列 规定:总高度不小于667mm(15U)、深度不小于380mm、宽 度不小于482.6mm(19时),并宜采用集成、模块化设计,便于 19时插箱及其它配套插箱的安装与拆卸。仓内提供必要的供电

网络、接地等端口,并支持设备的导轨、壁挂、盘式等多种安装 方式。

6.2.5关于设备箱内走线装置

1电力计量仓用以安装进线断路器和电力计量表计,对用 电设备计量并远程抄表。应分为两路独立的电力计量回路,分别 计量财政付费(道路照明回路及财政付费综合设备箱回路)用电 和非财政付费用电; 2照明配电仓用以安装道路照明相关进出线配电开关及控 制回路,对路灯开关控制操作;

3设备配电仓用以安装设备箱配电回路开关,为设备箱用 电负荷提供电源; 4 照明配电仓、设备配电仓的空间可以相互调整。 6.2.7关于综合机箱箱体材料及技术要求: 1不锈钢宜采用厚度不小于1.5mm的S304型; 2主箱体外部边缘宜采用圆角设计,表面喷涂红外光反射 涂料。涂料的近红外光反射比应不小于0.45,可见光反射比应不 小于0.25,涂层厚度不小于120μm。涂层应确保5年内失光等级 不大于3级。箱体内部涂覆层表面应光洁、色泽均匀,且无结瘤 缩孔、起泡、针孔、开裂、剥落、粉化、颗粒、流挂、露底、夹 杂赃物等缺陷。箱门采用暗铰链,门缝宽度不大于5mm; 3综合机箱焊接、组配、防腐处理等工艺应符合相关标准 无虚焊、毛刺、撕边、搭接不工整等现象。综合机箱外露和操作 部位应光滑、无锋边、无毛刺、无锈蚀; 4综合机箱焊接、组配、防腐处理等工艺应符合相关标准 无虚焊、毛刺、撕边、搭接不工整等现象。综合机箱外露和操作 部位应光滑、无锋边、无毛刺、无锈蚀。 6.2.8起吊装置正确安装后至少应满足起吊300kg,完成起吊及 就位后可以拆卸吊耳并不影响美观,拆下的吊耳应能可靠保存于 箱体内部,供后续起吊时重复使用。

6.3.1设备箱底部宜预留不少于10个进出线孔,至少包括

6.3.3设备箱监控管理单元同时监控机箱内温度、积

电参数,向管理平台报告;并接受远程管理系统指令控制电源启 闭和管理风机运行、管理电子门锁,出现异常情况实时向监控平 台报警,实施对整个综合机箱的实时监控和管理

6.3.4关于设备箱、电源箱接地要求:

1箱体接地铜排应具有防腐涂层,并预留至少10个连接螺 孔和配备相应的螺丝; 2箱体内设备的保护地应直接接至接地排; 3箱体的金属部分应互连并接至接地排; 4电源箱及其线路设备应作保护等电位连接; 5箱内所有接地连线应采用外护套的铜芯导线,其截面积 应不小于16mm; 6接地连接点应有清晰的接地标识,

7.1.4岩土勘察应满足下列要求

1勘察地下水的类型(潜水、承压水)、理藏情况、水位 理深和变化情况,对建筑材料(混凝土、钢材等)的腐蚀性; 2根据项目特点及地质条件,提供勘察深度范围内土层结 构和均匀性,物理力学性质、承载力参数及地基计算强度,查明 范围内是否有不良地质现象及对设计施工的影响,并提供桩基基 本承载力、桩侧摩阻力、桩端阻力、桩基础极限摩阻力等设计所 需的参数; 3勘探孔深度、精度、间距以及土工试验满足设计及相关 规范要求; 4当道路主体工程察满足杆件和机箱基础设计要求时 可以借用。

7.2.3基础混凝土浇筑面需满足平整度要求,尽量保持立杆预 理件水平,根据预埋件安装图正确放置立杆预埋件。

7.2.5每一连接杆件底部法兰与基础的螺栓均应由两个螺母锚

7.2.5每一连接杆件底部法兰与基础的螺栓均应由两个螺母锚 固,与地面交接处均采用C30混凝土包裹。

7.2.5每一连接杆件底部法三 H 迪 固,与地面交接处均采用C30混凝土包裹。 7.2.7杆件基础预埋不少于4根DN50mm的线缆保护管(弯曲 半径不小于0.5m),与配套手孔井连通,保护管伸出手孔并壁 30mm~50mm。

7.3.1本条款仅提出独立机箱基础顶面高出地坪的最小值,实 标设计高度应不少于当地要求的洪水淹没高度,以避免洪水破坏 箱内各专业设备。 7.3.2坑长、宽、深度以及基坑开挖的放坡系数需符合设计要 求及现行施工规范要求;基坑验收合格后应及时浇筑混凝土垫 层,厚度严格按照设计要求。

7. 4. 4 关于隐蔽工程:

8.1.1本条明确了城市道路综合杆件设施用电负荷分级及 要求,对于城市中重要道路、交通枢纽及人流集中的广场等 区段的用电可为二级负荷。

8.1.2从资源共享、规范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供电等角度考 针对道路沿线的综合杆件用电设备应统一配电;同时考虑后 展,在综合机箱中适当预留备用馈电回路,可满足设施增加 电需求。

8.1.3道路综合杆件配电接线方式选择主要是结合各杆件

箱沿道路两侧分散布置的特点;电源点至综合机箱电源箱间的 配电采用树干式接线,线缆数量少,可节省投资;综合机箱至终 端用电设备配电采用放射式接线,供电可靠性高,便于运维管理 同时,若低压配电级数过多,不仅管理不便,而且因元器件故障 和操作错误而产生事故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

8.1.4考虑到城市道路综合杆件上架设的用电设施分

立权管理单位,在综合机箱或电源箱内按用电设备产权所属分别 设置计量仪表。综合机箱或电源箱内电源进线处设置计量总表用 于供电部门计费要求。

8.2.2道路综合杆件是集交通指示、交通信号、交通监控、路 灯、治安监控、无线通信等诸多设施于一体的复合型公共基础设 施,应预留未来增加设备的电力和通信线缆保护管。

了工程施工和运行维护时操作方便。 8.2.5杆件基础为混凝土结构,应预埋与配套手孔井连通的横 句线缆保护管,便于后期施工穿线。

了工程施工和运行维护时操作方便。

广工程施工和运行维护时操作方便

8.2.5杆件基础为混凝土结构,应预埋与配套手孔井连通的横 上优后拉饰一属干二加工实能

8.2.5杆件基础为混凝土结构,应预理与配套手孔并连通的横

8.3.1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 第3.0.4条的规定

8.3.6金属杆件及构件、用电设备外壳和机箱等外露

8.3.6金属杆件及构件、用电设备外壳和机箱等外露可导电部

分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可以有效防止在电气装置的绝缘部分破 坏时造成人身触电事故。

9.1.3相关的专业验收规范包括: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混凝土基础可参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 3杆件、交通标志、路名牌和机箱可参照《钢结构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4线缆可参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 范》GB50168 5防雷接地可参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直施工及验 收规范》GB50169; 6供配电设施可参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 验收规范》GB50254; 7搭载的交通信号和交通监控设施可参照《交通电视监视 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A/T514、《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验收技术 规范》GA/T 870; 8验收测量应符合《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和《城市测 量规范》CJJ/T8的相关规定

9.4.5、9.4.6各分部分项工程应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所有 的主控项目验收测试应全部满足本技术标准相关章节和相关验 收规范的要求。若有一项主控项目达不到要求或一般项合格率低 于80%,该分部分项工程为不合格。一个单位工程内不得有不合 格的分部分项工程。

GB/T50522-2019 核电厂建设工程监理标准及条文说明10.2.6专业养护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城市道路照明养护技术规

10.2.6专业养护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城市道路照明养护技术规 程》DB34/T5066、《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规范》 GA/T1043

10.4.2考虑未来杆件功能扩充的需要,管理平台应满足以下要

1管理平台搭建可采用分级模式,总平台统一数据的南向、 北向接口和数据库结构,以便向外提供数据及下级平台接口上 报,下级平台可根据总平台要求由各业务单位自行搭建,要求所 有非保密数据可汇合到一个总平台: 2管理平台的管理能力支持弹性扩展; 3便于运维,管理平台支持新增特性的快速上线、发布; 4为保证服务不中断,支持在线升级/回退/扩容。 10.4.3共享设施是指无保密要求或允许数据共享的设施,非共

10.4.3共享设施是指无保密要求或允许数据共享的设

许数据共享的设施。 共享设施应统一接入管理平台,可直接或通过智能网关中转 远程上报设施运行状态及设备采集数据,并可回传到各设施的后 台管理中心。 非共享设施应单独通过指定的网络传输或汇聚到指定的信 息存储中心,综合杆件仅提供供电支持,并做好网络隔离设计; 非共享设施宜上报设备运行状态至管理平台,不上报设备采集数 据。

砌筑工程施工工艺框图10.4.4管理平台可对所有综合杆件和搭载设施进行集中

10.4.4管理平台可对所有综合杆件和搭载设施进行集中管理 和控制,能够兼容采用的所有系统和设备的通信和传输协议,并 能够实现与其他管理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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