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ECS10131-2021 中小型餐饮场所厨房用燃气安全监控装置.pdf7.4.4显示功能试验
T/CECS101312021
按下列步骤进行显示功能试验: a)连接外部设备,接通电源,目测电源指示灯是否为绿色,分别使控制器发生燃气泄漏报警和/或 一氧化碳报警、故障报警,目测报警指示灯的颜色以及状态; b) 按7.5.1a)进行试验,然后按下控制器上的打开控制阀单元按钮/开关,目测检测管路泄漏过程 中的状态显示和燃气泄漏报警显示; 自测控制器是否具有控制阀单元动作次数显示; d) 目测是否具有6.2.4d)规定的连接设备工作状态显示; e) 在51x~5001x环境光照度条件下,在控制器正前方3m处,22.5°视角范围内目测控制器的显 示信息是否清晰可见; f 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6.2.4的规定
XXXX园项目外墙脚手架搭拆施工方案7.4.5报警声音试验
按下列步骤进行报警声音试验: a 连接控制器配套使用的燃气报警器,使其先处于故障报警状态然后处于燃气泄漏报警或一氧 化碳报警状态,辨别两种声音是否能明显区分,报警声音是否可以自动覆盖故障声音: b) 在额定工作电压下,使控制器处于燃气报警状态下,在距控制器正前方1m处测量其声压级 (A计权); c)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6.2.5的规定
7.4.6消音功能试验
制器再次分别发生新的报警和故障,观察是否再次启动报警或故障声音,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6.2.6 的规定。
7.4.7燃气泄漏和/或一氧化碳报警功能试验
按下列步骤进行燃气泄漏和/或一氧化碳报警功能试验: 将配套使用的燃气报警器连接到控制器上,使燃气报警器发出报警信号,从燃气报警器发出报 警信号时开始计时,到控制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时停止计时,并记录时间;目测控制器是否能 直指示报警部位直到按下复位按钮/开关; b 使燃气报警器处于报警状态并维持,按下复位按钮/开关,从按下复位按钮/开关时开始计时, 到控制器重新建立报警状态时停止计时,并记录时间; 任选一回路使燃气报警器处于报警状态,观察是否能自动关闭控制阀单元和/或启动排风扇; d) 具备延时控制联动设备功能的控制器,从控制器报警时开始计时,到联动设备动作后停止计 时,并记录时间,观察延时期间是否有相应的提示; e)检查控制器是否能手动查询报警信息; f)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6.2.7的规定
7.4.8故障报警功能试
按下列步骤进行故障报警功能试验: a 使控制器分别产生6.2.8a)中规定的故障,从故障产生时开始计时,到控制器发出声、光故障信 号时停止计时,并记录时间; D 故障排除后,观察控制器能否自动复位,如不能自动复位,按手动复位按钮/开关后,观察是否 能复位:
检查控制器是否能手动查询故障信息 )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6.2.8的规定,
7.4.9地震报警功能试
按下列步骤进行地震报警功能试验: a)把控制器按实际安装方向固定在振动试验台上,对控制器在全方位(至少包含X方向、Y方向 两个方位)施加振动,其周期范围自0.3s起至0.7S,加速度自9gal起,以11gal/s的比例增 加,在达到250ga1前,观察控制器是否发出地震报警信号,并观察控制器发出地震报警信号 后,是否能控制与之配套使用的控制阀单元关闭; 按制造商声明的安装状态放置控制器,然后围绕垂直轴向分别向前、后、左、右倾斜30°,观察 控制器是否发出地震报警信号,并观察控制器发出地震报警信号后,是否能控制与之配套使用 的控制阀单元关闭; 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6.2.9的规定
7.4.10耐电源电压波动性能试验
使控制器处于正常监控状态,调节主电源的电压值为额定电压的85%,维持10min,观察期间控制 器是否发出故障报警信号,然后接7.4.7a)、7.4.7c)进行燃气报警功能试验;调节主电源的电压值为额 定电压的110%,维持10min,观察期间控制器是否发出故障报警信号,然后按7.4.7a)、7.4.7c)进行燃 气报警功能试验,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6.2.10的规定
7.4.11电源功能试验
7.4.11.1主电源功能试验
按下列规定进行控制器主电源功能试验: a 当由控制器给报警器供电时,按最大容量配接报警器; b 使主电源断电,观察是否能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供电,使主电源恢复供电,观察是否能自动切 换到主电源供电,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切换过程中,观察控制器的动作是否正常,对应的电源 声、光指示是否根据电源的切换而实现指示状态的切换; C 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6.2.12.1的规定。
7.4.11.2备用电源功能试验
按下列规定进行控制器备用电源功能试验: a 按说明文件配接最大负载,使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下连续给备用电池充电8h后,关闭主 电源,使系统继续运行30min,观察在此期间控制器是否保持正常监控状态,是否不发出除主 电源故障以外的其他故障信号; b 持续使用备用电源给系统供电,当备用电源不能维持系统正常工作时,观察是否有明显的提 示,是否发出电池欠压故障报警声音提示,并测量提示间隔及持续时间; 持续使用备用电源给系统供电,达到制造商规定的放电下限电压时,观察是否进入保护状态 测量是否有输出电流; d) 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6.2.12.2的规定。 进行b)、c)规定的试验时可采用等效直流电源进行验证
7.4.12外壳材料试验
当控制器外壳材料为非金属材料时,从外壳上切取9cm²以上的正方形部分(对于没有9cm"以上 16
T/CECS101312021
的正方形的平面部分,就按原形状将边长为3cm的正方形切取为试验片),将氧指数调节到27,按 GB/T2406.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2.2a)的规定
7.5.1管道泄漏检测功能试验
按下列步骤进行管道泄漏检测功能试验: a)试验装置示意图参见图1,使控制阀单元保持在开启状态,将调节阀开至最大,启动压缩机,调 节调压器使测压口2的空气压力保持在表5规定的试验压力,慢慢调节调节阀,使流量计的流 量值为表5规定的泄漏限值; b 打开控制器电源,按下控制器上关闭控制阀单元的按钮/开关,关闭控制阀单元; 按下控制器上打开控制阀单元的按钮/开关并开始计时,当控制器发出管道燃气泄漏报警信号 时停止计时,同时检查控制阀单元是否处于关闭状态。再次按下控制器上打开控制阀单元的 按钮/开关,检查控制阀单元是否仍处于关闭状态; d) 关闭出口调节阀,按下控制器上打开控制阀单元的按钮/开关,达到制造商声明的开阀时间后 检查控制阀单元是否处于打开状态; e)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6.3.1的规定
7.5.2开关控制阀单元功能试验
按下列步骤进行开关控制阀单元功能试验: a 试验装置参见图1,启动压缩机,调节调压器使空气压力稳定在表5中规定的试验压力,关闭 出口调节阀,按下“打开”控制阀单元按钮/开关,观察控制器是否首先执行管道泄漏检测功能, 执行管道泄漏检测功能期间是否有延时提示,执行管道泄漏检测功能后观察控制阀单元是否 处于打开状态,并目视控制器显示的控制阀单元状态是否与控制阀单元的实际状态一致: b 按下“关闭”控制阀单元按钮/开关,目视能关闭控制阀单元,控制器显示的控制阀单元状态是 否与控制阀单元的实际状态一致; C)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2 的规定
7.5.3耐高温性能试验
将控制阀单元和控制器分别放入试验箱中,调节试验箱温度,使其在(20土5)℃温度下保持(30土 5)min,然后以不大于1℃/min的升温速率将温度升至按表6规定的温度,保持2h,使控制器发出开启 和关闭信号各5次,检查控制阀单元是否能可靠动作;按7.5.1进行管道泄漏检测功能试验;按7.4.7a) 和7.4.7c)进行燃气泄漏和/或一氧化碳报警功能试验;按7.4.9b)进行地震报警功能试验;取出监控装 置,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1h~2h后,目测检查是否有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3的规定。
7.5.4耐低温性能试验
将控制阀单元和控制器分别放入试验箱中,调节试验箱温度,使其在(20土5)℃温度下保持(30士 5)min,然后以不大于1℃/min的降温速率将温度降至按表7规定的温度,保持2h,使控制器发出开启 和关闭信号各5次,检查控制阀单元是否能可靠动作;按7.5.1进行管道泄漏检测功能试验;按7.4.7a) 和7.4.7c)进行燃气泄漏和/或一氧化碳报警功能试验;按7.4.9b)进行地震报警功能试验;取出监控装 置,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1h2h后,目测检查是否有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4的规定
7.5.5耐恒定温热性能试验
将监控装置放入试验箱中,调节试验箱温度,使其在(20土5)℃温度下保持(30土5)min,然后以不 大于1℃/min的升温速率将温度升至(40士2)℃,再加湿至相对湿度为(93士2)%,保持2h,使控制器 发出开启和关闭信号各5次,检查控制阀单元是否能可靠动作;按7.5.1进行管道泄漏检测功能试验;按 .4.7a)和7.4.7c)进行燃气泄漏和/或一氧化碳报警功能试验;按7.4.9b)进行地震报警功能试验;取出 监控装置,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1h~2h后,目测检查是否有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检查试验结果是 否符合6.3.5的规定
7.5.6耐振动性能试验
将运输包装状态下的监控装置放在折 /min的频次,5mm的振幅,分别人 左右、前后三个方向各振动20min,目测监控装置结构是否有异常,然后按7.3.3进行控制阀单元 生试验,按7.5.1进行管道泄漏检测功能试验,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6.3.6的规定,
7.5.7超压、欠压报警功能试验
具有燃气管路压力超压、欠压报警功能的监控装置,应按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试验装置参见图1,调节进口压力为表5规定的试验压力; b) 复位控制器,缓慢增加进口压力,当控制器发出超压报警时,记录该数据; 复位控制器,调节进口压力为表5规定的试验压力,然后缓慢降低进口压力,当控制器发出欠 压报警时,记录该数据; 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6.3.7的规定
逐台检验为出厂前生产过程中对产品的检验,检验项 控制阀单元应至少检验下列项目: 1)外观; 2)气密性; 3) 动作及状态反馈性能; 4)手动开关功能(如有); 5)标志。 控制器应至少检验下列项目: 1)外观; 2) 自检功能; 显示功能; 4) 消音功能; 5) 燃气泄漏和/或一氧化碳报警功能; 6) 故障报警功能; 7) 地震报警功能[6.2.9b)]; 8) 电气安全(GB30597—2014的E.4、E.6.2); 9) 电源功能; 10)标志。
监控装置应至少检验下列项目: 1)管道泄漏检验功能; 2)开关控制阀单元功能; 3)超压、欠压报警功能。
8.1.2.1一般要求
T/CECS101312021
每批产品进人成品库或在交货时应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应逐批进行抽样,检验批应由同种 同一工艺生产、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组成
8.1.2.2抽样方案
表9出厂抽样检验项目及不合格分类表
全部检验项目符合要求时,判定为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鉴定定型,投人批量生产时; b)产品在材料、工艺、结构的改变足以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鉴定定型,投人批量生产时; b)产品在材料、工艺、结构的改变足以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监控装置型式检验项目见表10
表10型式检验项目表
T/CECS101312021
表10型式检验项目表(续)
全部检验项目符合要求时,判定为合格。
9.1.1控制阀单元标志
控制阀单元应在明显位置有铭牌标志,并应用清晰耐磨的字符牢固地标识至少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 6) 制造商名称和/或商标; 生产日期; ? 产品编号; e 操作次数等级; 额定工作电压和电流、额定静态功耗; 额定工作压力,以Pa或kPa表示; h) 最大工作压力,以Pa或kPa表示;
控制阀单元应在明显位置有铭牌标志,并应 产品名称; b) 制造商名称和/或商标; 生产日期; d)产品编号; e) 操作次数等级; f) 额定工作电压和电流、额定静态功耗; 额定工作压力,以Pa或kPa表示; 3 最大工作压力,以Pa或kPa表示; i) 工作温度范围:
T/CECS10131—2021 j) 公称尺寸(DN; k) 燃气流向; 外壳防护等级
控制器应在明显位置有铭牌标志,并应用清晰耐磨的字符牢固地标识至少下列内容: 产品名称; b) 制造商名称和/或商标; C 生产日期; d) 产品编号; e) 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如额定工作电压、额定功率等; f) 外壳防护等级
9.2安装和操作说明书
9.2.1控制阀单元安装和操作说明书
每台控制阀单元应有一套使用规范汉字编写的说明书,且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技术参数,如额定工作电压、额定功率、额定流量、工作温度范围等; b) 额定工作压力,以Pa或kPa表示; C 最大工作压力,以Pa或kPa表示; d) 操作次数等级; 功能说明; ? f) 参数配置方法; g 可配套控制器型号; h) 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安装、接线说明; 心 j) 制造商信息
9.2.2控制器安装和操作说明书
每台控制器应有一套使用规范汉 a) 产品名称和型号; b) 额定工作电压; c) 额定消耗功率; d) 显示与操作说明; e) 安装、接线说明; f) 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g) 报警时处理方法; h) 故障时处理方法; i) 配套的报警器型号和数量; j) 配套的控制阀单元型号和规格; k) 通信协议(如有); 1) 超压、欠压(如有)的压力设定值,以Pa或kPa表示; m)控制器备用电源的使用与操作说明;
T/CECS101312021
0.1.1.1产品的包装应做到牢固、安全、可靠 第的装即、运撤茶件下和在储仔期间,应确保产品的 安全和使用性能不会因包装原因发生损坏,控制阀单元的进、出口应密封。 0.1.1.2包装作业应在产品检验合格后,按照产品的包装技术文件要求进行
产品所用的包装材料,宜符合下列规定; a)包装材料宜采用无害、易降解、可再生、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材料; b)包装设计在满足保护产品的基本要求同时,应考虑采用可循环利用的结构
应在十燥通 类存放,堆码不应超过规定高度极限,防止挤压和
感震传感器不应有影响其功能的损伤、裂纹、缺损、污渍
感器不应有影响其功能的损伤、裂纹、缺损、污渍
A.1.2外壳防护等级
带外壳的感震传感器,其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T4208规定的IP65,试验后动作性 A.1.5的规定。
的感震传感器,其外壳与输出引线之间的绝缘电
感震传感器应具备防止引燃爆炸极限范围内气体的能力。
5.1静止状态时,处于水平状态的感震传感器倾斜30°时,感震模块应输出动作信号。 .5.2感震传感器在制造商规定的倾斜角度(该倾斜角度不应低于5°)范围内,感震模块的动作性能 合下列规定: a 从0.3s到0.7s的周期范围,全方位水平加速度达到80gal250gal,感震模块应输出动作 信号; b) 周期从0.7s到0.05s范围内的水平振动加速度自9gal起,以9gal/s到11gal/s的比例全方 可渐增,感震模块在图A.1的曲线范围内不应动作。 注:曲线范围为周期0.7s、0.3s、0.2s和0.1s时为80gal以下、周期0.067s时为180gal以下、周期0.05s时为 330gal以下的点所形成的
A.1.5.1静止状态时,处于水平状态的感震传感器倾斜30°时,感震模块应输出动作信号。
A.1.5.1静止状态时,处于水平状态的感震传感器倾斜30°时,感震模块应输出动作信号。 A.1.5.2感震传感器在制造商规定的倾斜角度(该倾斜角度不应低于5°)范围内,感震模块的动作性能 应符合下列规定: a)从0.3s到0.7s的周期范围,全方位水平加速度达到80gal~250gal,感震模块应输出动作 信号; b 周期从0.7s到0.05s范围内的水平振动加速度自9gal起,以9gal/s到11gal/s的比例全方 可渐增,感震模块在图A.1的曲线范围内不应动作。 注:曲线范围为周期0.7s、0.3s、0.2s和0.1s时为80gal以下、周期0.067s时为180gal以下、周期0.05s时为 330gal以下的点所形成的
T/CECS101312021
A.1.6 耐高低温性能
图A.1感震模块曲线范围图
感震传感器应能耐受温度为一20℃和70
A.1.7耐恒定湿热性能
感震传感器应能耐受温度为(40士2)℃、相对湿度为(95士2)%的温湿度试验,试验后动作性能应符 合A.1.5的规定
A.1.8 耐跌落性能
器应能耐受所规定的跌落试验,试验后动作性能应
A.1.10 动作耐久性能
感震传感器应能承受反复动作500次的试验,试验后动作性能应符合A.1.5的规定
振动试验台应能完成A.2.6动作性能试验所要求的加速振动;振动试验台的控制器收到感振模 动作信号时,固定在振动试验台上的加速传感器的加速度值应显示在振动试验台的显示器上,其与 式验台的控制加速度值误差应在土3%以内。
A.2.3外壳防护等级试验
A.2.4绝缘性能试验
A.2.5防引爆性能试验
将感震传感器放置在耐引爆试验箱内,使试验箱内H2的体积浓度为19%~23%,使感震传感器 10次以上,观察是否发生引爆,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A.1.4的规定。
A.2.6动作性能试验
A.2.6.1将感震模块安装在A.2.1规定的试验装置上,使感震传感器处于水平状态,然后在静止状态下 围绕垂直轴向分别向前、后、左、右慢慢倾斜感震传感器至30°,检查感震传感模块是否有动作信号输 出,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A.1.5.1的规定。 A.2.6.2将感震模块安装在A.2.1规定的试验装置上,使感震传感器的倾斜角度处于制造商声明的最 大倾斜角度,按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周期0.3s到0.7s的范围,水平加速度从80gal逐渐增加至250gal,进行试验; D 周期0.05s、0.067s、0.1s、0.2s、0.3s、0.5s、0.7s时水平振动加速度从9gal/s开始到11gal/s逐 渐增加,在水平面、垂直面两个方向各加1次,确认动作或不动作时的加速度范围; c)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A.1.5.2的规定
A.2.7耐高低温性能试验
按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将感震传感器放入试验箱中,以不大于1℃/min的降温速率将温度降至(一20土2)℃,保持 2h,取出后30min内按A.2.6进行动作性能试验; b 将感震传感器放人在试验箱中,以不大于1℃/min的升温速率将温度升至(70士2)℃,保持 2h,取出后30min内按A.2.6进行动作性能试验; 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A.1.6的规定
A.2.8耐恒定湿热性能试验
将感震传感器放入试验箱中,以不大于1℃/min的升温速率将温度升至(40土2)℃,再加湿至相 对湿度(95士2)%,保持48h,取出后30min内按A.2.6进行动作性能试验,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A.1.7的规定。
A.2.9耐跌落性能试验
无龟裂、破损、明显变形,然后按A.2.6进行动作性能试验,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A.1.8的规定
A.2.10耐振动性能试验
将感震传感器以水平状态固定在振动试验装置上,以600次/min,全振幅5mm施工组织设计毕业论文定稿,分别从上下、左 26
T/CECS101312021
右、前后的3个方向各振动20min,然后按A.2.6进行动作性能试验,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A.1.9的 规定。
2.11动作耐久性能试
对感震传感器施加500次有效的动作,然后按A.2.6进行动作性能试验,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A.1.10的规定。
感震传感器应在明显位置有铭牌标志,应用清晰耐磨的字符牢固地标识至少下列内容: a)型号; b)生产日期或批号; )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A.3.2安装和操作说明书
每批感震传感器应有一套使用规范汉字编写的说明书,且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 额定电压; b) 外形尺寸; c) 防护等级; d) 工作温度; e 材质; f) 安装和使用注意事项; 环保说明; h)其他技术参数
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标牌设置及制作规范图册(江西省人防办2018年11月)T/CECS1013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