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38905-2020 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命名.pdfGB/T 38905—2020
Type designation for civil unmanned aircraft systenm
高边坡防护施工组织设计(范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命名组成 命名方法
GB/T389052020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35)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深圳一电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辽宁壮龙无人机科技有 限公司、易瓦特科技股份公司、西北工业大学、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普宙飞行器科技(深圳)有 限公司、西安爱生技术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志凯、舒振杰、张显志、张黎、赵国成、祝小平、王亮、黄立、罗伟、杨旸、胡应东 曹国杰、王博甲、张小林、胡永红,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35)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深圳一电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辽宁壮龙无人机科技有 限公司、易瓦特科技股份公司、西北工业大学、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普宙飞行器科技(深圳)有 限公司、西安爱生技术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志凯、舒振杰、张显志、张黎、赵国成、祝小平、王亮、黄立、罗伟、杨旸、胡应东, 曹国杰、王博甲、张小林、胡永红,
GB/T389052020
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命名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的命名组成和命名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无人机系统行业管理、研制生产、销售、使用维护的型号命名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659一2000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GB/T4754一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10113分类与编码通用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4754一2017和GB/T1011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型号代号 typecodename 用于唯一标识一型特定航空器的编号,一般由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和符号组成。 4 命名组成 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命名至少应有型号代号和中文名称,命名中所有代号、名称不应重复: a)型号代号:用于工程数据和用户资料中,每个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应有对应的型号代号; b)中文名称:用于国内技术和销售资料中,每个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应有对应的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用于对外合作和销售资料中,每个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可有对应的英文名称。
号、行业分类号(可选)、基本号和系列号 等五部分组成,企业代号和基本号之间用 ,其他代号之间无符号。其基本组成形式见图1。
GB/T38905—2020
无人机系统型号代号组成
国家和地区代码是必选项,用于反映民用无人机系统的生产国和地区,由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B/T2659一2000中3.3和4.2的要求确定国家和地区代码。
5.1.2.2企业代号
企业代号是必选项,用于反映制造民用无人机系统的企业信息,由3位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 其代码由制造企业决定。每个制造企业只能具备唯一的企业代号
5.1.2.3行业分类号
行业分类号是可选项,用于反映民用无人机系统的功能或应用领域,由3位英文字母或阿 组成DB32/T 4006.2-2021 医务人员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第2部分:物理危害防护.pdf,应按GB/T4754一2017中4.4和第5章规定的门类代码和大类代码确定行业分类代号
基本号是必选项,用于反映民用无人机系统的基本特征,由3位英文字母组成。其中第1位是标明 民用无人机构型的代码,应按表1执行;第2位是标明无人机最大起飞重量的代码,应按表2执行;第 位是标明无人机动力装置的代码,应按表3执行。表1、表2、表3中民用无人机系统的分类应满足 GB/T35018—2018中4.2、第5章及4.6的规定
5.1.2.5 系列号
系列号是必选项,用于反映民用无人机系统系列化发展的情况,由2位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组 成。其代码及顺序由制造企业决定
表1飞行平台构型类别及代号
表2最大起飞重量类别及代号
表3动力装置类别及件
中文名称应概括民用无人机系统的类型和特点DB37/T 1915-2020 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控制规范,并能反映其重量(吨位)、发动机类型或台数、平台 沟型、用途。如“25千克级四轴电动多用途旋翼无人机”“150千克级单发活塞固定翼货运无人机”。中 文名称应具有唯一性,应避免使用“新型”“先进”等形容词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