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4 T 3904-2021 省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定规范.pdfICS01.120 CCS A00
DB34/T390420
Standardfor evaluationofprovincialmartyrsmemorialfacilities
DBJ/T03-82-2017标准下载DB34/T39042021
本文件规定了省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定的甲 评定条件、评定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省级烈士纪念设施 (以下简称纪念设施)评定工1
DB34/T39042021
省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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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DB34/T 3904202
5.1.1科学制定纪念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规划,并按规定获得批准。 5.1.2已划定纪念设施的保护范围,作出标识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按规定进行备案。 5.1.3保护范围内布局完整、合理、协调,建筑设施排列有序,道路通达。 5.1.4合理设置各功能区域,标明引导提示标志,完善配套服务用房和设施,为社会公众创造以人为 本的瞻仰和悼念环境。 5.1.5烈士纪念馆(堂)内展陈布局合理、主题鲜明、史料翔实,形式和内容统一,充分运用现代数 字技术手段,完善和提高布展水平。 5.1.6烈士纪念广场位置设置合理、面积适当、地面平坦。 5.1.7烈士墓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烈士墓形制统一、用材优良。墓碑碑文字迹工整、清晰、规范, 弹文内容经烈士安葬地人民政府审定批准后镌刻,内容包括烈士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 牺时间、单位、职务、简要事迹等基本信息
5.1.1科学制定纪念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规划,并按规定获得批准。 5.1.2已划定纪念设施的保护范围,作出标识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按规定进行备案。 5.1.3保护范围内布局完整、合理、协调,建筑设施排列有序,道路通达。 5.1.4合理设置各功能区域,标明引导提示标志,完善配套服务用房和设施,为社会公众创造以人为 本的瞻仰和悼念环境, 5.1.5烈士纪念馆(堂)内展陈布局合理、主题鲜明、史料翔实,形式和内容统一,充分运用现代数 字技术手段,完善和提高布展水平。 5.1.6烈士纪念广场位置设置合理、面积适当、地面平坦。 5.1.7烈士墓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烈士墓形制统一、用材优良。墓碑碑文字迹工整、清晰、规范, 碑文内容经烈士安葬地人民政府审定批准后镌刻,内容包括烈士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 栖牲时间、单位、职务、简要事迹等基本信息
5.2.1已按规定程序设置纪念设施保护标志,式样标准、统一。 5.2.2建立健全纪念设施保护制度,加强日常维护和修,做到设施齐全、功能完备。 5.2.3能及时制止破坏、污损纪念设施,以及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的行为。 5.2.4注重对革命文物的保护,对属于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烈士墓、碑亭、塔祠、塑像、英名墙、骨 灰堂等纪念设施,按革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5.2.5做好环境维护工作,有专人负责纪念设施及周边坏境的保洁,确保整体环境干净整洁。 5.2.6注重绿化美化,使花木绿植与纪念设施相协调,保持四季常青,珍贵花木建档保护良好。 5.2.7纪念设施外观完整、清洁,题词、碑文、烈士名录清晰,用字规范,无褪色、脱落。 5.2.8馆(堂)内无灰尘、蛛网、烟蒂、果皮、纸屑等杂物,展陈设施运行正常,无毁损、无故障。 5.2.9有专人负责公共服务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供水、供电、卫生等服务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5.2.1已按规定程序设置纪念设施保护标志,式样标准、统一。 5.2.2建立健全纪念设施保护制度,加强日常维护和修,做到设施齐全、功能完备。 5.2.3能及时制止破坏、污损纪念设施,以及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的行为。 5.2.4注重对革命文物的保护,对属于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烈士墓、碑亭、塔祠、塑像、英名墙、骨 灰堂等纪念设施,按革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5.2.5做好环境维护工作,有专人负责纪念设施及周边环境的保洁,确保整体环境干净整洁。 5.2.6注重绿化美化,使花木绿植与纪念设施相协调,保持四季常青,珍贵花木建档保护良好。 5.2.7纪念设施外观完整、清洁,题词、碑文、烈士名录清晰,用字规范,无褪色、脱落。 5.2.8馆(堂)内无灰尘、蛛网、烟蒂、果皮、纸屑等杂物,展陈设施运行正常,无毁损、无故障。 5.2.9有专人负责公共服务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供水、供电、卫生等服务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5.3.1.1制定科学规范的烈士遗物、史料征集方案,规范可移动文物的征集工作。 5.3.1.2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征集烈士遗物、史料等,丰富馆藏文物,充实展陈内容。 5.3.1.3建立健全完善的革命文物保管制度、鉴定工作流程、出入库制度及保管人员责任制 5.3.1.4 根据馆藏文物数量和实际保管需求配备专业革命文物保管人员。 5.3.1.5 对可移动革命文物,设立专用库房,分级建档,要善保管,做到无去失、无虫害、无霉变、 无锈蚀。 5.3.1.6对馆藏革命文物分类、分级建立档案和目录,做到科学合理、查用方便
5.3.1.1制定科学规范的烈士遗物、史料征集方案,规范可移动文物的征集工作。 5.3.1.2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征集烈士遗物、史料等,丰富馆藏文物,充实展陈内容。 5.3.1.3建立健全完善的革命文物保管制度、鉴定工作流程、出入库制度及保管人员责任制。 5.3.1.4 根据馆藏文物数量和实际保管需求配备专业革命文物保管人员。 5.3.1.5 对可移动革命文物,设立专用库房,分级建档,要善保管,做到无去失、无虫害、无霉变、 无锈蚀。 5.3.1.6对馆藏革命文物分类、分级建立档案和目录,做到科学合理、查用方便
5. 3.3 研究编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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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纂人员。 5.3.3.2应将研究、编纂的文献史料、烈士事迹整理成册,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出版 5.3.3.3应深入挖掘不同历史时期烈士精神的实质内涵,在相关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GBJ22-87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pdf,
5.4.1.1健全烈士安葬、凭吊瞻仰、祭扫接待等工作规范,明确相关礼仪标准。 5.4.1.2对外公布纪念设施的开放时间。 5.4.1.3积极配合机关、团体、乡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军队有关单位等开展烈士纪念日公 祭活动和其他纪念活动,维护活动秩序,提供必要保障。 5.4.1.4积极配合烈士家属、亲属和社会公众开展祭扫和瞻仰活动,为其提供必要的祭扫用品,做好 接待、引导、讲解等服务工作。 5.4.1.5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仪表端庄,服务意识强。 5.4.1.6讲解员持证上岗,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养,熟悉馆藏内容和相关背景知识,发音标 准、吐字清晰,熟练掌握讲解方法和技巧,讲解富有较强感染力。 5.4.1.7讲解词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确认,严把史料关和意识形态关,讲解内容准确、完整、权威。 5.4.1.8对年老体弱、身体残疾人员以及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人性化服务,方便其进行参观、 凭吊、祭扫等活动。 5.4.1.9创新服务方式,根据相关需求,积极开展代祭扫、云祭扫等个性化祭扫服务
5.4.2服务评价和改进
5.5.1充分发挥纪念设施的红色资源优势,拓展宣传教育功能,扩大社会影响力。 5.5.2借助节假日、重要纪念日等参观祭扫人员集中的有利时机,开展专题展览、烈士事迹宣讲、红 色经典影视展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扬烈士精神。 5.5.3积极开展共建活动,有计划地组织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驻军等开展巡 回展览和宣讲活动,宣传烈士事迹。 5.5.4应在适当区域设置以弘扬烈士精神为主题的展板、海报等,配备必要的休闲服务设施,为群众 提供独具特色的红色文化活动场所,将纪念设施纳入红色旅游线路,将弘扬烈士精神融入群众性文化旅 游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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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加大网络教育宣传力度,有条件的可开设网站,或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宣传英烈事迹, 为社会公众提供网上祭扫和学习交流平台。 5.5.6应与宣传、党史、地方志、文物、军史等部门或研究机构加强联系协调,共同开展烈士事迹学 习宣传、史料研究编撰、文物收集鉴定等工作,
GB/T 36981-2018标准下载5. 6. 1 管理制度
5.6.1.1建立健全人员配备、岗位责任、财务审批、安全应急、社会捐赠、志愿服务、档案 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5.6.1.2创新管理方式,实现开放式、人性化的管理。
5.6.2.1 根据事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合理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 5.6.2.2 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并严格实施。 5.6.2.3明确工作人员选录条件,确保各类工作人员具备本职岗位所需的基本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 5.6.2.4至少配备1位研究员和1位专职讲解员。 5.6.2.5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风建设,教育和培养工作人员牢固树立爱岗敬业精神,热爱烈士褒扬 事业。 5.6.2.6制定工作人员学习教育计划,定期组织业务培训、进修和学习交流,鼓励工作人员报考与自 身岗位相对应的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 5.6.2.7建立健全人员绩效评估工作制度,明确绩效责任、工作目标及保障措施,定期组织绩效评估 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