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BDA 53-202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维修与保养标准.pdf5门窗维修后推拉门窗的防脱落装置应牢固有效; 6门窗维修后部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门窗框与墙体之 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密封应粘结牢固。
5.11.1幕墙出现下列现象时,应进行维修: 1 框架、面板或开启窗扇松动、脱落: 2 室内侧渗漏水; 室外密封胶脱胶、开裂; 4 开启窗四周密封胶条脱落、破损、老化: 5 玻璃自爆或破损: 石材破损、断裂、松动、脱落: 7 金属面板变形、凹陷、表面脱漆 装饰线条、明框压盖松动、脱落: 9 预张紧构件存在裂缝或失效。 5.11.2 幕墙的维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板材维修安装应牢固,密封胶条应镶嵌密实、密封 胶应填充平整; 2幕墙排水系统应畅通; 3防火、保温材料应铺设平整且固定牢靠,拼接处应严密; 4临时固定物不得导致幕墙变形或损坏,不得使用坚硬物 体。维修完成后应及时移除临时固定物体 5不得使用幕墙的任何部件作为安全带的固定物
5.12.1外墙防水出现渗漏时某煤业集团12万千瓦煤层气电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进行维修。
1 外墙防水出现渗漏时,应进行维修。 2外墙防水的维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外墙防水维修前,应对维修区域内的外墙悬挂物进行安
外墙防水维修前,应对维修区域内的外墙悬挂物进行
全检查,当悬挂物不牢固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或更换; 2有外保温系统的,应制定防火专项方案; 3不得对既有建筑的结构墙体与保温系统造成附加损害, 并应采取防污与防损等保护措施; 4在每道工序完成后,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 序的施工。
5.12.3外墙防水的维修验收应在雨后或持续淋水30m
5.12.4室内防水出现渗漏时,应进行维修。
12.4室内防水出现渗漏时,应进行维修。
1维修前,应检查渗漏部位、地面坡度和地漏顶面的标高, 地面与墙面交角处,管道、地漏、坐便器与楼板结合情况等,查 出渗漏的准确部位; 2地面裂缝和边角局部渗漏时,应先凿除渗漏损坏部位的 面层、防水层、找平层至坚实处,清理干净后,再补抹找平层。 修补防水层应平整、严实,并应做好保护层和面层。凿除漏点附 近的面层时,应避免整体地面的振动,且不得损坏邻近防水层和 面层; 3当渗漏面积小并可确认漏点时,可进行局部维修。局部 维修新旧防水层材料不同时,两种材料间应相容,且搭接宽度不 应小于150mm;渗漏面积大,无法确认漏点时,应重新做防水; 4管道的根部、地漏及坐便器接口应采用柔性防水材料填 塞、抹压、涂刷严密,穿过楼板地面的金属管道应与套管密封。 5.12.6室内防水维修作业完成后,有条件进行蓄水检验的部位 应进行蓄水试验,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h。
5.13装配式装饰装修
1 装配式装饰装修出现下列现象时,应进行维修 与其他面层的连接出现裂缝:
2 设备、用具无法正常使用。
0.13.2 装配式装师装修成品 5.13.3 装配式装饰装修的维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对周边装饰面、设备、用具进行防护 2 宜使用相同品种、规格和颜色的材料进行更换: 3 应保持设备、用具的正常功能 基层和构造层之间、板块之间接缝应密闭; 5与其他面层连接处、收口处和墙边、柱边应顺直、压紧; 6与灯具、设备交接应吻合、严密; 7排水管横支管转弯时应采用45°弯头组合完成,横支管 上不得设置存水弯; 8线缆敷设时,应采用套管或线槽保护,不得直接敷设、 不得与热水、燃气管道交文: 9安装在1.8m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潮湿场 所应采用防溅型描座; 10木质材料应进行防火、防腐、防虫处理 11金属材料和配件应采取表面防腐蚀处理措施,金属板的 切口及开孔部位应进行密封或防腐处理
5.14.1布置在装饰装修面层上的机电末端出现下列现象时,应 进行维修: 1与装饰装修面层的连接出现缝隙; 2 设备、用具损坏,导致无法正常使用。 5.14.2机电末端维修前应与委托单位商定下列内容: 1 维修区域断电时间; 2 维修前重要数据备份; 3 维修时造成系统暂时失效的时间;对于不可失效的系统, 维修时应屏蔽隔离相关部位,维修后应取消屏蔽隔离,恢复系统 正常。
5.14.3机电末端的维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需要应急处理的故障,应采取应急和隔离措施,保障其 他部分正常运行,或采用临时替代设备恢复重要系统功能。 2维修、更换电气设备前,应断开相关区域的电源,不得 带电操作,并应悬挂警示标志牌,宜设专人看守。 3灯具出现频闪或黑影时应予以更换。更换时,金属外壳 接地保护应安全有效。 4更换灯具时,更换、装载灯具的功率不宜大于原灯具。 5更换灯具时,不得破坏隔热层。 6更换大型吊灯时,应检查、确认固定装置的牢固及稳定 性能。新灯具的重量不宜超过原灯具,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灯具更换后应进行配重试验,配重试验中应做好灯具的保护。 7更换灯具、开关及插座等电气末端设备时,应保证电气 回路绝缘完好。 8更换开关、插座时,应正确接线。 9信息网络端口故障时,应采用端口替换的方式维修,并 应重新设置新的端口。 10更换卫生器具、龙头时,与饰面层交接部位应密封,不 得有渗漏现象。 11风口与饰面层的连接应牢固。
6.1.6 清洁时不得使用影响装饰面层效果的清洁工具。 6.1.7 保养检查、作业过程中,保养单位应做好保养记录。 6.1.8保养检查、作业完成后,委托单位应进行验收。保养单 位应填写《保养记录单》,并由委托单位签字确认。
6.2.1悬挂在装饰面层的物品重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2.2个 饰面层应避免高温烘烤 6.2.3 不得在有防水层的区域钻孔。 6.2.4不得擅自更改防水区域墙面、地面内暗配的水管、线管 确实需要更改的,更改区域应重新做防水。 6.2.5木地板应避免阳光直射及浸水
6.2.6吊顶的使用应符合下列
1不上人吊顶内不得上人; 2吊顶内检查时不得踩踏装饰面层,不得晃动吊杆及龙骨; 3 吊顶内安装有震颤的设备时,应保证设备与吊顶龙骨间 的净空不小于50mm。 6.2.7活动隔墙移动时应轻推轻拉。 6.2.8 活动家具在搬动、摆放时,应避免刮、碰墙面和地面。 6.2.9应避免室内温度、湿度的变化对装饰面层造成损坏。 6.2.10 门窗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保持表面整洁,并应避免锐器及有腐蚀性的物质与门 窗表面接触; 26级以上风力时,应关闭全部外墙门窗; 3不得破坏门窗的玻璃、型材、密封材料、连接件、五金 件及其他配件等产品,应保持门窗排水系统的畅通 4不得增加门窗系统的荷载,不得在门窗扇上悬挂物品: 5带限位器的门窗不得超限开启 6不得攀爬门窗。 6.2.11幕墙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幕墙的使用应符合下列划
1应保持表面整洁,并应避免锐器及有腐蚀性的物质与幕 墙表面接触; 26级以上风力时,应关闭全部幕墙开启窗; 3不得破坏幕墙构件和附属系统,不得浸湿幕墙附属系统 的防火棉、保温棉; 4不得增加幕墙系统的荷载,不得在开启窗扇上悬挂物品; 5.带限位器的开启窗不得超限开启; 6不得攀爬幕墙; 7慕墙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
1不得撞击、晃动、踏及锐器损伤防护栏杆 2不得使用腐蚀性液体侵蚀防护栏杆; 3不得在防护栏杆上砌筑墙体、布置花架,安装其他构件 时应重新设计; 4不得在防护栏杆上悬挂重物,并应避免在防护栏杆及其 构件上施加外力或振动荷载 5采用腐蚀性液体清洗外墙时,应对防护栏杆的金属构件 覆盖保护。 6.2.13裱糊与软包饰面层上不宜粘贴、悬挂物品。 6.2.14橱柜放置物品时不得超过承载力限值,柜门应轻开轻 闭,应避免硬物摩擦造成刮痕。 6.2.15 应避免液体侵蚀橱柜门板边缘、五金件及开孔部位。 6.2.16 窗帘杆和窗帘的重量不得超出窗帘盒的最大承载能力。 6.2.17 木质门窗套应避免受潮。 6. 2. 18 不宣将高温、尖锐物品直接放在地板、地毯、橱柜人造 石台面上。 6. 2.19 地漏应保持清洁、排水通畅;水封地漏应保持有存水。 6.2.20 装配式装饰装修的部品、设施应根据生产厂家的要求 使用。
6.2.21开关、插座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避免受潮、污损; 2用电设备的功率不应超过插座的负载能力; 3带开关的插座,插头在进行插、拨动作时,插座电源应 处于关闭状态; 4带防溅附件的插座,不使用时应保持防溅附件处于关闭 状态; 5开关不宜频繁启闭。
6.2.22配电箱应保持清洁、王燥
6.3.1建筑外墙防水检查每年不宜少于一次,宜在雨后进行检 查。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墙面不得有潮湿、水渍等现象; 2外墙装饰面层、防水层不得有破损现象。 6.3.2外墙饰面砖和外墙、顶棚的外露抹灰层检查每年不宜少 于一次,如遇台风、暴雨、地震、火灾等灾害,应在灾后及时 检查。 6.3.3卫生间、厨房及阳台等室内设有防水层的区域,渗水漏 水检查每季度不宜少于一次。 6.3.4门窗检查每半年不宜少于一次,如遇台风、暴雨、地震 火灾等灾害,应在灾后及时检查。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型材表面应洁净,漆膜不得有碰伤、划痕、锈迹、电化 学腐蚀等现象; 2塑料门窗型材不得有变形、老化等现象,木门窗型材不 得有腐朽、虫害等现象: 3门窗框和开启扇的连接牢固性、水密及气密性能应符合 设计文件的规定: 4玻璃表面不得有污迹、划伤、破损等现象;
查。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墙面不得有潮湿、水渍等现象: 2外墙装饰面层、防水层不得有破损现象。 6.3.2外墙饰面砖和外墙、顶棚的外露抹灰层检查每年不宜少 于一次,如遇台风、暴雨、地震、火灾等灾害,应在灾后及时 检查。 6.3.3卫生间、厨房及阳台等室内设有防水层的区域,渗水漏 水检查每季度不宜少于一次。
火灾等灾害,应在灾后及时检查。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型材表面应洁净,漆膜不得有碰伤、划痕、锈迹、电化 学腐蚀等现象; 2塑料门窗型材不得有变形、老化等现象,木门窗型材不 得有腐朽、虫害等现象; 3门窗框和开启扇的连接牢固性、水密及气密性能应符合 设计文件的规定; 4玻璃表面不得有污迹、划伤、破损等现象; 5中空玻璃窗内不得有起雾、结露、霉变等现象:
6密封材料不得有脱落、缺失、老化、开裂等现象; 7连接件、五金件及其他配件不得有缺失、损坏、锈蚀等 现象,连接应可靠; 8门窗的排水系统应有效: 9 玻璃门门扇不得有下坠现象,两侧缝隙应均匀。 6.3.5 推拉门窗的防脱落装置检查每季度不宜少于一次。 6.3.6幕墙检查每年不宜少于一次,如遇台风、暴雨、地震 火灾等灾害,应在灾后及时检查。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整体不得有变形、错位等现象; 2幕墙面板不得有松动、损坏等现象; 3紧固件不得有松动现象; 4单元幕墙挂点应止常: 5幕墙结构胶不得有脱胶、开裂、起泡等现象,密封胶条 不得有脱落、老化等现象: 6幕墙排水系统应畅通; 7开启部分应启闭灵活,五金附件不得有功能障碍或损坏 现象,安装螺栓或螺钉不得有松动、失效等现象,防脱措施应 有效。 6.3.7 拉杆或拉索结构幕墙的预拉力检查和调整每年不宜少于 一次。 6.3.8建筑防护栏杆的检查每半年不宜少于一次,如遇台风、 暴雨、地震、火灾等灾害,应在灾后及时检查。检查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构件不得有腐蚀、变形等现象,连接部位不得有松动 现象; 2 玻璃不得有裂纹或气泡现象; 3 五金件不得有缺失、胶垫不得有老化现象。 6.3.9吊顶系统结构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宜少于一次,检查应符 合下列规定: 1构件不得有锈蚀、腐蚀、氧化、松脱、变形等现象;
2设备不得影响吊顶龙骨; 3 面层与基层的连接应稳固。 6.3.10 玻璃隔墙、活动隔墙的牢固性检查每半年不宜少于 一次。 6.3.11 粘贴的瓷砖、石材等装饰面层的空鼓检查每半年不宜少 于一次。 6.3.12裱糊与软包饰面的检查每半年不宜少于一次,检查应符 合下列规定: 1软包衬板与基层连接应牢固,板块不得松动; 2压条应严密、牢固; 3不得有翘曲、变形等现象。 6.3.13机电末端与装饰连接面的稳固性检查每季度不宜少于 一次。
6.4.1木地板清洁时不得洒水
6.4.1木地板洁时不得洒水清洗。 6.4.2地毯吸尘每周不宜少于一次,表面清洗每季度不宜少于 一次,清洗中不得使用漂白液,不得长时间暴晒。 6.4.3天然石材地面的打蜡、抛光保养每季度不宜少于一次 结晶保养宜每年不少于一次,人员密集场所可增加保养频次。 6.4.4实木地板的打蜡保养每半年不宜少于一次,保养前应将 地板表面的污渍清理干净。 6.4.5其他装饰面层的清洁与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饰面层污染、有划痕时,应及时清洗、修补: 2饰面砖嵌缝材料污染、脱落时,应及时清理或修补;
1装饰面层污染、有划痕时,应及时清洗、修补: 2个 饰面砖嵌缝材料污染、脱落时,应及时清理或修补: 3石膏板、矿棉板、木质板、布质软包不得湿洗; 4金属、塑料、玻璃、陶瓷等材质的饰面层清洗完毕后: 应及时清除水渍,保持饰面层干燥: 5涂饰、裱糊饰面经清洗或修补后不能达到质量标准要求 的,应更换处理;
皮革类饰面的保色打蜡保养每年不宜少于一次。 6.4.6 门窗、幕墙清洁与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得损伤密封材料或嵌缝材料等: 2不得撞击和损伤表面: 3不得损伤玻璃镀膜面; 4不得踩踏型材,不得使用门窗、幕墙的任何部件作为安 全带的固定物; 5室外高空作业不得在4级及以上风力和大雨(雪)、浓 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下进行。 6.4.7门窗五金件及其他配件活动处加油润滑每半年不宜少于 一次。 6.4.8 门窗、幕墙排水系统清洁每半年不宜少于一次。 6.4.97 水龙头过滤网清理每半年不宜少于一次。 6.4.10橱柜人造石台面的划痕,宜打磨去除。 一一一网注急柔联不定小工一次
附:《材料/设备明细清单》和《维修作业工程量清单》
附录 B材料 / 设备明细清单
表B.0.1材料/设备明细清单
附录C维修作业工程量清单
表 C.0. 1维修作业工程量清单
表 E. 0. 1 保养作业工程量清单
表 F.0.1交接记录单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维修与保养标准
1.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成品在工验收后的维修与保养, 又在部分单项工程的技术规程里,有一些简单的规定,一直没有 统一的标准。不当的维修与保养,对建筑装饰装修成品造成了 损害。
又在部分单项工程的技术规程里,有一些简单的规定,一直没有 统一的标准。不当的维修与保养,对建筑装饰装修成品造成了 损害。 1.0.2本标准内容适用于民用建筑中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成品的 维修与保养。居住建筑不适用于本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后,在质量保修合同书保修期内 出现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修复。
1.0.2本标准内容适用于民用建筑中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成品的
1委托单位是指委托维修、保养的单位,可以是业主单位、 管理单位或使用单位。 4维修与保养的档案需要随着装饰装修成品的维修与保养 不断更新。
3.0.2装饰装修成品的损坏,一部分是由于使用不
三确使用是保养的基本要求,是延长装饰装修成品使用寿命的重 要环节。正确使用是指根据《使用说明书》和本标准第6.2节的 关要求使用建筑装饰装修成品
正确使用是保养的基本要求,是延长装饰装修成品使用寿命的重 要环节。正确使用是指根据《使用说明书》和本标准第6.2节的 相关要求使用建筑装饰装修成品。 3.0.4特殊岗位是指包括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消防设施检测与 维护人员等按国家法律法规需持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的岗位。
3.0.4特殊岗位是指包括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消防设施检测与 维护人员等按国家法律法规需持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的岗位。 3.0.5备品、备件是指维修单位批量购买的未使用的材料、设 各或装饰装修工程淤工三利全的主使用的材料设务
4.1.2本条是对维修合同中所包含内容的规定,根据维修合同 的委托形式、维修内容的不同,合同的内容可以有所不同。 4.1.3本条是对保养合同中所包含内容的规定,根据保养合同 的委托形式、保养内容的不同,合同的内容可以有所不同。 6在保养单位制定的保养方案中,包含保养内容、具体保 养作业的周期和方法等内容,委托单位对保养方案内容的要求, 可作为条款加入保养合同中。
4.2.1本条是对维修档案中所涵盖信息内容的规定
1使用BIM技术施工的装饰装修工程,其建筑信息模型 BIM)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纳入维修与保养档案。 7影像资料是指在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影像记录,作 资料纳入维修档案。
7影像资料是指在保养过程中,所产生的影像记录,作为 资料纳入保养档案
料/设备明细清单》《维修作业工程量清单》作为《维修记录单》 的一部分内容。
4.2.4本条是对《保养记录单》中所涵盖信息内容的规定
养作业工程量清单》作为《保养记录单》的一部分内容
5.1.1查勘是指接到维修通知后,采用实地调查、观察或 检测等形式,寻找损坏原因和损坏范围的工作,查勘必要时 取破坏性检查措施。
5.1.2为减少维修作业对正常使用的影响,维修单位在维修前
应与委托单位协商确定本条文中规定的相关内容。 2维修时,施工区域设置围挡会对使用造成不便,因此围 挡的方式和设立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3维修时,可能会产生噪声及粉尘等,对使用造成影响, 因此作业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5其他维修所需的资源包括维修部位的工程资料、安保服 务等。 5.1.3本条是对维修方案中所包含内容的规定,根据维修内容、 工程规模的不同,维修方案的内容有所不同。 5.1.5针对部分装饰装修成品损坏可能会引起安全事故的,维 修单位在损坏发生前编制抢修方案,当损坏发生时,可快速展开 维修作业。装饰装修成品的损坏可能引起安全事故的情况包括: 幕墙玻璃自爆,石材脱落;外墙与室内漏水;外门窗开启扇松动 脱落;室内墙面瓷砖、石材大面积空鼓;机电末端漏电等。 5.1.10维修作业处于使用中的建筑物时,维修单位与委托单位 协商确定维修人员出入路径,并加强人员管理,避免影响正常
5.1.5针对部分装饰装修成品损坏可能会引起安全事故的
修单位在损环发生前编制抢修方案,当损坏环发生时,可快速展开 维修作业。装饰装修成品的损坏可能引起安全事故的情况包括: 幕墙玻璃自爆,石材脱落;外墙与室内漏水;外门窗开启扇松动 脱落;室内墙面瓷砖、石材大面积空鼓;机电末端漏电等。 5.1.10维修作业处于使用中的建筑物时,维修单位与委托单位 协商确定维修人员出入路径,并加强人员管理,避免影响正常 使用。
.5.2本条对饰面砖的维修作业作出了规定。
5.5.2本条对饰面砖的维修作业作出了规定。
1饰面砖的种类很多,粘结材料的种类也很多,正确匹配 饰面砖与粘结材料,可以保证饰面砖粘贴工程的质量。 2在维修作业中,基体和基层处理是保证饰面砖工程质量 的重要工序,基体强度低易造成找平层与基体界面破坏。 3粘贴施工环境温度会影响粘结力
5.8.2部分轻质隔墙上设有开关、插座,墙体内部暗敷有电纟 管,维修时应断开此区域的电源,避免造成维修人员触电事故。
数据系统末端设备属于不可失效的系统
5.14.3风口是指安装在饰面层上的空调送风口和回风口、排烟 口、排风口和新风口等。 本标准5.2节至5.14节中所列举的应维修现象,是可能产生 安全隐患或影响使用功能与装饰效果的。除列举以外其他的损坏 现象,由维修单位根据委托单位的意见决定是否维修。
5.14.3风口是指安装在饰面层上的空调送风口和回
6.1.3本条是对保养方案中所包含内容的规定,根据保养对象、 呆养内容的不同,保养方案的内容有所不同。 3保养的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特定检查。定期检查指常规 性的周期检查,其周期应在保养计划中体现。特定检查是指在大 风、暴雨等灾害后,对特定部位的检查。 4保养清洁及养护指常规性的周期保养。
6.2.6震颤的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位置移动,设备与龙 骨间间隙小,可能引起吊顶龙骨振动导致吊顶损坏。 6.2.15液体侵蚀橱柜门板边缘、五金件及开孔部位后容易造成 橱柜发霉、锈蚀、变形。 6.2.18地板、地毯材料多数为木质或羊毛、化纤类,与高温物 品直接接触容易造成材质损伤或变形,高温物品放在人造石台面 上时也可能造成灼痕,尖锐物品与地板、地毯、人造石台面接触 时容易造成划痕或损伤。 6.2.21本条对开关、插座的使用作出了规定。 2插座过载使用会引起电路发热、回路开关跳闸等现象, 长期过载使用会降低线路绝缘水平,引发电气火灾。 3带开关的插座不带电拔插,可以避免插头与插座内通电 铜片摩擦时引起的火花,铜片减少磨损。 5频繁开、关灯具,会导致灯具两端变黑,加速灯具老化。
6.2.21本条对开关、插座的使用作出了规定。
2插座过载使用会引起电路发热、回路开关跳闸等现象, 长期过载使用会降低线路绝缘水平,引发电气火灾。 3带开关的插座不带电拔插,可以避免插头与插座内通电 铜片摩擦时引起的火花,铜片减少磨损。 5频繁开、关灯具,会导致灯具两端变黑,加速灯具老化。
度如不符合要求容易发生脱落,造成安全事故。外墙检查的方式 以观察为主,如果需要检测时,可使用专用检测工具进行检测, 以达到预防事故、减小事故概率的目的。台风、暴雨、地震、火 灾等自然灾害后建筑结构稳定性极易发生变化,易造成灾后事 故,灾后应及时检查。
对邻近区域造成了较大影响,因此宜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检 查方式以观察为主。
6.3.4门窗的各类材料、五金件、密封材料均有不同程度的 暴露,风吹日晒会有不同程度的老化、破损等现象,存在安全 隐惠。
6.4.2地毯与漂白液接触后,可能会产生化学污渍或出现褪色 亚重时可能导致地毯出现腐蚀穿孔的情况。地毯长时间暴晒会 去原来的柔软度和色泽,清洗后可置于通风口自然风干CECS318-2012 轻质芯模混凝土叠合密肋楼板技术规程.pdf,避免 毯损伤。
温度使石材表面生成新的与石材结合成一体的结晶层,且不改变 石材花纹、色泽的保养方法。
化,宜适时进行保养,可以保证长期使用效果。实木地板表面一 般为油漆层,可采取打蜡保养增加光泽度、耐磨度;复合地板表 面一般为结晶层,通常仅做清洁类保养。
6.4.7门窗的五金件使用频率较高,且长期裸露在空气中,易 受锈蚀。加油润滑GB 51157-2016标准下载,保持开启灵活,无卡滞。
6.4.8门窗、幕墙运用雨幕原理进行构造设计,对可能
水或形成冷凝水的部位,采取导排构造措施。在日常使用的过程 中,门窗、幕墙的排水系统定期清洁,可保持排水系统畅通。